1969年春全面推行五年一贯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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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唯一号: 180532020210001468
事件名称: 1969年春全面推行五年一贯制
文件路径: 1805/01/object/PDF/1805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081.pdf
事件类型: 文化事件
起始时间: 1903年十一月
结束时间: 1985年秋
发生地点: 株洲市

事件描述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十一月,朝廷颁发《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和《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规定小学学制,初等小学堂5年,高等小学堂4年。 民国元年,政府颁布《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初小4年(义务教育),高小3年。12年,实施小学“四·二”分段6年制,即初小4年,高小2年。24年,湖南省推行短期义务教育,醴陵县、茶陵县、攸县、酃县等,均办过一年制短期小学。至民国30年,短期小学改为保国民小学。 共和国初期,沿袭民国“四·二”分段制。1951年,贯彻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精神,推行五年一贯制。由于当时条件尚不成熟,从1953年下期起,停止执行,仍沿用“四·二”分段制。 1969年春,根据毛泽东主席“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指示,全面推行五年一贯制,历时12年。1981年春,城区恢复6年制,农村向6年制过渡。到1985年秋,全市除市实验小学保持5年制外,其余小学均实行6年制。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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