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智春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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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唯一号: 180530020210000049
人物姓名: 颜智春
文件路径: 1805/01/object/PDF/180510020210000008/001
起始页: 0235.pdf
性别:
时代: 当代
国别: 中国

传略

颜智春男,43岁,中共党员,攸县司法局黄丰桥司法所所长。自担任黄丰桥司法所所长以来,颜智春带领司法所一班人,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主动上门开展普法宣传,与31家煤矿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大量涉煤纠纷通过法律渠道得到妥善解决。在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面前,颜智春总是挺身而出,采取恰当合理的手段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妥善化解了华龙砖厂与上新屋组土地补偿纠纷等多起突发事件。而面对弱势群体,颜智春又事事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热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株洲年鉴 2009》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记载株洲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件,突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情况。共设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政法、工业等30多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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