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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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2091
颗粒名称: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1
页码: 374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8年株洲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情况和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人口统计 计划生育

内容

【概况】2008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紧扣“保二争一、科学跨越”的战略目标,围绕“扎实强基础、综合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省考核评估,2008年度,全市人口出生率14.26‰,自然增长率7.46‰,符合政策生育率92.57%,出生性别比110.53,村(居)民自治合格率70.42%,全面完成了年度人口计划,株洲市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了省先进地位,被省政府评为打击“两非”工作先进单位。芦淞区继续保持“国优”先进称号,天元区被评为“国优”先进单位,8个县市区被评为省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市人口计生委被评为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建立健全机制】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市委将计生工作作为市级领导办点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一把手下乡镇调研时都要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专题督查。建立计生联合执法机制。与市中级法院建立《支持人口计生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审理执行工作机制》。建立计生审查制度。市政府明确规定各部门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由市政府办、市法制办联合把关,确保新出台的政策与计生法律法规兼容。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作机制。与湖北武汉、黄石、浙江温州、台州、广东深圳等地签订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定期通报双方流动人口情况。
  【落实计划生育责任】改革考核方式,将业务考核由年底一次性考核改为按季度考核,年底综合评估。将计生综治部门年度考核结果由原来的红旗、先进两类改为红旗、先进、合格三类,合格类不再颁发奖牌。坚决兑现计生“一票否决”。富里镇、渌田镇、菜花坪镇被纳入2008年度重点管理单位。市委组织部、文明办等单位坚持在提拔、任命、调动干部或评先评优中主动征求计生部门意见,全年否决单位13个,个人2人。查处1990年以来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199人,在全市村级换届选举中,明确1990年以来违法生育人员不得列为村干部候选人,换届中共否决600多人。
  【开展计生优质服务】2008年,全市共投入500多万元,新建和改建了10个县、乡镇服务站(所)。深入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全年免费为育龄群众施行56984例计划生育手术,免费发送了价值137万元的避孕药具,为57.3万余名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共查出病例近21万人次,并给予免费或低费治疗,为群众减免诊治费510余万元。在全市推广高科技产品吉尼环,共推广应用500余例,减轻了育龄妇女痛苦,减少了手术并发症的发生,提高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到位率。开展“优质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党员干部在创建活动中,比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法纪观念、言行举止等。市计生委信访室被评为市优质服务示范岗。
  【完善落实利益导向政策】2008年,全市共确定计生奖扶对象5795人,死亡伤残救助对象1039人,实施出生缺陷干预357例。市政府出台《株洲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对放弃再生育家庭给予每户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协调19个部门出台了40多项优惠政策。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共救助计生贫困家庭25107户,发放救助金1159.46万元。
  【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2008年,在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联合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两非”行动,重点排查利用B超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典型案例,全年查处“两非”案件12起,其中典型案件5起。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株洲年鉴 2009》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记载株洲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件,突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情况。共设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政法、工业等30多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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