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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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2055
颗粒名称: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1
页数: 6
页码: 299-304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8年株洲市环境保护工作、环境质量、环境管理、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环境宣传工作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

内容

【概况】2008年,株洲市城区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340天,市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39%,水功能区达标率100%,湘江株洲段水质量基本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减排连续3年实现双下降,砷、镉减排已经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株洲市新型工业化环保考核、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位列全省第一;省政府环保3年行动,株洲市获一等奖;在全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中获一等奖。
  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完成SO2减排项目31个,削减SO212200吨,完成COD减排项目22个,削减COD6112.8吨;关停天成化工、选矿药剂厂、株洲电厂2台125兆瓦火力发电机组等18家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对超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治直至关闭,全市共下达整改通知94份;对旗滨玻璃集团、松本林化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已到期限的金源化工总废水治理等10个限期治理项目验收全部合格;市环保局与市监察局联合对株洲市煤气公司、株洲市荷塘区勤丰洗漂厂等6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责令其在年底前完成污染治理,做到达标排放;组织清水塘沉积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株化亚铁离子废水治理工程等27个项目申报国家和省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落实资金总额4458万元;根据市政府《关于对“十一五”重点工业污染防治理项目支持奖励的通知》,督促排污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全市共投入环境治理资金约1.1亿元;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2008年市本级共征收排污费6234万元。
  开展重点行业规范整治。按省政府要求,开展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对全市92家造纸企业实施停产整治。按照“并网、入园”的原则,对全市25家洗水企业进行全面规范整治。
  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召开全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确定132家需要取缔关闭、淘汰退出、责令停产、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搬迁企业名单,并明确完成期限。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第一批取缔关闭、淘汰退出、责令停产、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搬迁企业全部按计划落实到位。牵头组织实施取缔非法淘金船、水上餐饮船、码头强拆等各类集中整治行动6次,关闭、拆除砂石码头22家,拆卸各类非法淘金船27艘、餐饮船11艘,拆除河道内的违章建筑8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关闭工作全部到位,湘江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深化清水塘工业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筹资2500万元,实施老霞湾港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并竣工验收;完成新霞湾港水变清一期工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创卫”环保达标工作,通过省级会审,株洲市2007年城考工作获全省第一名。与省环保局多方协调,取得2005~2007年株洲市创卫环保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全面完成“创卫”任务奠定了基础。
  新污染控制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与发改委、国土、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把关,并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坚决实行“五个一律不批”。2008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180个,均符合环保要求。各市县环保部门加大建设项目把关力度,防止在产业转移和开发过程中的污染转移。采取抽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新建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专项检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同时,加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工作力度,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全市完成重大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25项,“三同时”执行率100%,工业项目执行环评率100%。开展对工业园区的专项检查,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园区环境管理得到加强。全市9个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环评工作全面铺开,其中攸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工作已完成并通过省环保局评审。
  违法排污行为得到遏制。在城区继续实行环境监察区域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面落实环境监管区域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管。对193家工业企业的重点排污口和环保设施下达监控计划,进行定期采样监测和跟踪检查。对重点污染源单位每月、对非重点污染源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全市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率达94%。同时,继续推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和机关工作人员非常巡查工作制度,实行全天候监管。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化工、造纸、冶炼等行业,严厉打击危及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3件,处罚到位金额106.5万元。加强冰雪天气、湘江枯水期、奥运会、残奥运会和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期环境监管,要求所有排污单位加强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所有原料堆场、煤场、渣场入棚入户,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部分排污量大的企业实行停产;对“三涉”企业实行限产减排。同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密监测频次。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检查和采样监测以及对湘江4个监测断面的监测由每月1次增加到每月3次。及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和湘江水质情况,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而导致的纠纷和上访现象。下达20家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任务,株冶、株化、智成等25家单位完成36台(套)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提高环境监管效率;兴隆化工等4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进入建设安装阶段。
  加强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环境管理。严格国家有关要求,实施许可证制度,加强危险废物和放射源安全管理,完成全市伴生放射性污亏染源普查工作,采集样品325个,建立株洲市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档案;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工作首家通过省固废站审核验收;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中心安全处置医疗废物1100余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160余吨;对全市涉源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下达整改通知61份,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10枚;对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辐射工作单位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
  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有提高。重点抓环境监测系统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和各县市三级站达标建设工:作,大力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狠抓环评科研业务,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新购置、配备环境监察、监测车辆4台;投入130.22万元采购应急监测仪器设备90台(套);与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等单位合作进行的“新马村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示范项目”有序实施,完成2008年的工作目标;与中环院、湖大等单位合作的《湘江水污染治理专项研究》课题申报通过评审;由中国农科院牵头申报、市环保研究院参与的《农村面源污染》国家科研课题立项并开始实施;“霞湾港色相研究”已通过评审环评业务有新开拓,签订合同金额达460万元,签订工程治理合同金额285万。
  环境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增强。2008年昊华破氰釜爆炸事件、株洲县“6·16”氰化钠事件、白马垅村危险物品事件等由于反应迅速、处理得当,没有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没有影响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应急预案在实战中得到不断修改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处理体系初步形成。
  环保宣传形式多样。开展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保护母亲河、节能减排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教活动,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尤其是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企业环保开放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联合举办株洲市第二期环保法律法规领导干部研修班,各县市区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工业园区主任及环保部门负责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共34人参加学习研讨。全面实行信息公开化管理,深化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每周在株洲日报、株洲晚报、株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实行重点项目环保审批公众参与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案件听证制度;对全市所有企业实行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管理,要求所有工业企业将企业的环境行为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共培育、指导、接受申报创建国家、省、市级“绿色单位”25家、绿色家庭4家;对市区100家工业企业进行等级评定,评选出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绿色企业,株洲市顺发洗漂厂、株洲选矿药剂厂2家企业为黑色企业,并予以通报。
  党建活动丰富多彩。组织参加市直机关运动会,取得乒乓球女子团体第一名、男子第二名的好成绩;参加全市“助威北京奥运、建设两型社会”市直机关自行车大赛、“唱响株洲”合唱比赛等活动;组织开展“十七大精神”的知识竞赛、冰冻灾害和“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献爱心活动,通过爱心捐赠、特殊党费、交工会会费等形式,表达自己的爱心,支援灾区抗冻、抗震救灾共捐款19.4万元。
  环境质量
  【湘江株洲段水环境质量】2008年,湘江株洲段水质年均值均未超过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但各断面月均值中氨氮、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时有超标现象;综合评分WPI指数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以霞湾断面的降幅最为明显;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有机指标成为主要要污染物。
  【饮用水源水质量状况】2008年,全市饮用水源取水总量为17414.35万吨,按多因子评价,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的水质达标率为99.34%,较上年提高0.44个百分点;按单因子评价:全年取水总量达标率为76.61%,较上年提高3.71个百分点,饮用水源质量有所提高。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能满足饮用水水质要求。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2008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良好以上的天数为340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2.9%,较2007年(86.6%)略有上升,但总体仍属于三级,污染较重。主要污染物仍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次是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成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303天,占监测天数的82.8%;二氧化硫成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59天,占监测天数的16.1%。
  【酸雨状况】全年酸雨频率87.8%。降水pH范围在4.02~5.97之间,降水pH年均值为4.56。与2007年(pH均值为4.57,酸雨频率为76.8%)相比,酸雨频率增加,说明株洲市酸雨状况依然较为严重。
  【声环境质量】2008年,市区交通干线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3.81dB(A),低于国家标准6.19dB(A),比上年同期减少2.02dB(A)。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6dB(A),与上年相比下降1.2dB(A)。
  【环境监测】2008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全市7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含5个自动监测点),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3个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4个降水监测点位,6个土壤植物监测点位,30条交通干线,96个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84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的常规监测任务;对全市208家企业的260余个排污口和106套环保设施按计划进行废水现场监控;对130多台锅(窑)炉进行烟尘、二氧化硫等废气监测;开展并完成重点污染源普查、县(市)土壤污染源普查、株洲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和株洲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课题工作。
  环境管理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08年,市委、市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明确提出,用3年时间,把株洲市创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并将创模列为新一届政府任期目标。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多次赴北京、长沙,向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汇报株洲市创模的决心,取得国家环保总局的支持,省环保局也将市创模工作列为重点支持项目。市环保局成立创模工作领导机构,从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抽调4人成立创模办公室,专职负责创模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成立市政府王群代市长任组长的创模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先后赴沈阳、常德、武汉、佛山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学习取经,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内,编制《株洲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报省环保局审批通过。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08年,市政府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市环保局作为创卫环保专业组牵头单位,负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环境保护的6项指标的达标任务。创卫环保专业组先后召开4次工作调度会,向有关区政府、有关专业组成员单位和其他市职能部门就建宁港、白石港、枫溪港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翟笃培副市长3次到会并作了重要指示,及时解决了一些难点问题。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城市道路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经省环保局认定,株洲市2008年全年API指数92.7%,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9.34%、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07%、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6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3.6dB(A)、近3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环保6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为株洲市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蓝天碧水净土行动】4月11日,市政府召开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动员大会,下发《关于认真完成2008年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26项重点工作任务,并与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市直机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各相关单位、部门,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狠抓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通力协作,真抓实干,蓝天碧水净土行动26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
  【清洁能源推广】2008年,市政府实施“城市清洁工程”,市环保局牵头,在全市城区饮食服务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全年累计完成改造1737家,拆毁大小燃煤灶2800余个,年减少用煤量3500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100吨,减少废渣14000吨以上。醴陵市政府对51家企业73座窑炉和57个单位的57座锅炉下达限期治理任务,有61座窑炉、24座锅炉改烧天然气,城区165家瓷业企业,60%以上的推板窑、辊道窑已使用天然气。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2008年3月,省政府组织开展2007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经省环保局组织会审,株洲市获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第一名。市环保局被评为年度全省先进单位。6月,省政府向全省通报考核结果。
  污染治理与环境建设
  【关停、搬迁污染严重企业】5月16日,市委书记陈君文、代市长王群、副市长翟笃培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视察清水塘工业区,并召开现场办公会,明确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及工艺装备,关停或搬迁污染严重的企业。9月20日,湖南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125机组烟道被爆破拆除,2台125兆瓦机组正式关闭。全年市区共有株洲选矿药剂厂、株洲天成化工有限公司等18家污染严重企业按要求搬迁或关停。
  【造纸企业专项整治】2008年,按省政府要求,全市92家无碱回收装置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实行全部停产,其中醴陵73家,攸县6家,茶陵1家,株洲县1家。同时,对关停的企业多次组织督查,严防死灰复燃。5月、10月,省政府督查组两次对株洲市进行专项督查,未发现恢复生产,得到省政府督查组的肯定。(胡柳青)
  【洗水企业规范整治】2008年,按照“入园、并网”的要求,市环保局对市区25家洗水企业进行全面规范整治,所有洗水企业必须迁入龙泉洗水工业园,或外排废水专管接入城市下水管网,经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6月份,对达不到“入园、并网”要求的顺发、全能、龙泉、飞达、长荣5家洗水企业责令停产整治,东湖、天天、勤丰、合力等一批洗水企业并网或入园。除石峰区1家外,24家洗水企业全部入园,废水实行第三方运营处理后送龙泉污水处理厂,极大减轻了建宁港水污染程度。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2008年,市环保局组织实施霞湾港港水变清一期工程和老霞湾港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霞湾港港水变清一期工程投资3755万元,工程实施后,每年可处理废水300万吨,外排废水总铁控制在5毫克/升以下。老霞湾港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投入治理资金2500万元,处理含镉污泥1.4万多立方米,铺设管道380米,建筑水渠850米,削减重金属镉18.41吨,铅48.98吨,彻底解决了清水塘地区一大污染隐患。
  【医院废水深度治理】2008年,市环保局对市区6家医院下达废水限期治理任务。市二医院、恺德微创医院、妇幼保健院、三三一医院完成治理任务;市中医院因兴建住院楼,污水处理场地需征地拆迁解决,报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延期,延期至2009年2月完成;市一医院废水治理工程进展缓慢,被立案处罚。
  【扬尘污染整治】2008年,城市4区政府、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城区建筑工程基本按要求建立围档,脚手架实行封闭作业,城中心区基本实现商品混凝土铸浇,受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净车出场,泥、砂等带出现象等得到有效控制。建设局对412个建筑施工现场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城管局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划定建设路、天台路等38条主、次干道为扬尘重点控制道路,渣土运输车辆通过限时、限路线,杜绝了渣土污染。市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由上年的0.103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100毫克/立方米。
  【机动车尾气检测】全年城区机动车日常检测机动车36877台,核发机动车排气检测证33617本,机动车尾气监测环保合格率91.16%。此外,市交警支队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8次机动车排气监测的路检和抽检。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4月3日,市环保、安监、公安3个部门联合执法,将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验用氰化金钾废塑料瓶194个,含氰滤芯399支,送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6月18日,将株洲县氰化钠事件中查收的52瓶氰化钠(其中5个空瓶)和株冶废弃氰化钠1瓶653克(带瓶重),氰化钾4瓶1919克(带瓶重),氰化钾溶液3瓶620毫升交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集中处置。7月10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联合行动,将原株洲市化工研究所破产改制过程中废弃的剧毒化学品氰化物2000克,交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集中处置;1600克三氧化二砷交株洲市安特锑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处置;9500克含汞化合物交新晃新中化工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置。7月11日,3家部门再次联合执法,将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废弃的剧毒化学品含氰化合物1250克送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集中处置。这些剧毒化学品的妥善处置,消除了威胁环境安全的重大隐患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拓宽处理范围】2008年,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在完成全市医疗垃圾处理的同时,积极拓宽处理范围,经省环保局批准,获得处理农药废物、有机溶剂废物、废乳化液、精(蒸)馏残渣、废染料涂料、有机树脂类废物、废有机溶剂等6类工业危险废物的经营资格,在批准期限内共处置工业危险废物500余吨,成为省内唯一一家利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为符合处置条件的工业危险废物寻找到了一条出路。
  【原料堆场、煤场及渣场规范化整治】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完成2008年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4月对市区范围内因冰灾造成垮塌的料棚和所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26家原料堆场、煤场及渣场下达限期整治任务。年底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限期整改单位进行督查,各整治单位基本上按要求完成了整治任务。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根据省政府城镇污染水处理设施建设3年全覆盖计划,株洲市区启动7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4月20日动工,12月18日投入试运行;河西污水处理厂工程于2007年12月28日动工,累计完成投资5300万元,完成主体工程;建宁港管网和430社区管网开工建设,分别完成投入560万元和480万元,预计建宁港管网、430社区管网2009年投入使用。5县市污水处理厂10月前开工建设,计划2009年11月底投入试运行。
  【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2008年,启动各县市生活垃圾场建设。茶陵建成并投入使用;醴陵市生活垃圾场建设完成征地22.67公顷;其他县生活垃圾场建设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电子政务建设】2008年,市环保局投入30万元完善局域网,每人配置一台电脑,建成局网络办公系统,局机关、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现联网,基本实现了办公程序化、规范化;开通株洲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市党政办公业务资源网市环保局网站,实现与市政府信息传递和文件传输实时化、自动化,初步形成“一网三化”环境管理电子政务应用平台。
  总量减排
  【目标责任管理】3月28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总量减排工作,根据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株洲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株洲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株洲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株洲市2008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市减排办制定了全市年度减排计划。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职能部门向市政府递交了目标责任书,明确政府减排责任,年终进行目标考核。
  【督查督办】5月,省减排办组织减排督查组对株洲市重点减排项目进行督查;11月,国家环保部减排督查组对市重点减排项目进行督查。市减排办对全市的重点减排项目进行4次全面督查,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发出督办函21份。
  【减排任务】2008年,全市59个减排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化学需氧量减排:2007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6402吨,2008年实现净削减159吨,净削减率为0.24%。二氧化硫减排:2007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5834吨,2008年实现净削减7019吨,净削减率为8.18%。砷、镉减排:全市完成减排项目1个,削减砷150公斤、镉100公斤,无新增量,净削减率分别为1.95%、6.29%,全部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环境监察
  【现场监察】严格执行环境监察区域责任考核机制,对每项工作均提出了定量化标准和规范化要求,把监察任务具体化和责任化,采取自查自评、交叉评比、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或稽查等方式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奖优罚劣。做到了环境监管和执法时间上无空档、空间上无盲区,有力地推动了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全面开展。
  【在线监控】2008年,市环保局投入34.6万元建成市污染源监控中心配套系统平台,平台覆盖全市12家重点污染源和部分一般污染源,使用后将为现场监察提供准确、及时、科学的依据,提高环保部门快速反应能力和及时处置能力。
  【排污申报】在全市推行应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推动排污费征收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2008年,市环保局组织完成全市190家排污单位(其中企业111家、施工单位79家)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全年审核并下达市局直管企业《排污核定通知书》255份。
  【排污费征收】2008年全市共征收排污费6234万元,其中市区征费4919万元,各县(市)征费1315万元;通过稽查共追缴排污费303.2万元,其中攸县291.2万元,市区12万元。
  【煤质监管】2008年,对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燃煤煤质情况进行95次采样监测,含硫合格率为98.9%;对含硫率超过1%的燃煤坚决予以查封,禁止企业燃用高硫煤。通过煤质监管,株洲市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全年良好天数为340天,比上年316天增加了24天。
  【环境监管】全年共对30家直管企业140台(套)污染处理设施进行现场检查900余次(其中夜间检查30次),对21家单位的34个新、改、扩项目每月进行现场检查,出动各类现场环境监察2700余人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0余起,结案33家,处罚金额54万元。
  【环保热线】连续6年坚持“12369”热线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且制定“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工作要求,将每月将投诉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了完整的档案。全年共接到各类环境污染投诉1126件(次),比上年下降11.2%,接警率100%、反馈率100%、回复率100%。
  【污染纠纷调处】全年共调解环境污染纠纷14件(其中包括跨区域面上农赔1件),涉及农赔总面积2466.67余公顷,补偿金额90余万元。同时在第十个“一定三年”的调查工作中,兼顾企业和村民双方利益,确定了涉及30家企业的农赔金额补偿比例,确保调解工作的公平、公正。
  环境宣传
  【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对工业企业环境行为继续实行信息公开化管理,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考核范围由市区100家工业企业扩大到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尤其对减排单位进行重点公开、考核,督促企业加大减排力度。
  环境法制
  【督查督办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督办的各类信访、督办件54件。对事关全局、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督办件,主要领导亲自主持查处,积极与上访者沟通,做好稳定工作,及时反馈相关查处意见。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90%得到了较好解决,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建议提案办理】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好建议提案工作当作推动和改进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2008年共收到建议、提案20件,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了见面率100%,办理率100%,满意率达100%。
  环境科研
  【第一次污染源普查】2008年,根据国务院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要求,株洲市制定《株洲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此次,共普查污染源19406家,其中重点工业源1749家,一般工业源2011家,生活源3402家,农业源12235家,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9个。2007年(普查基准年),全市年排放废气1611.26亿立方米,二氧化硫7.82万吨,烟尘3.68万吨,粉尘1.19万吨,废水17789.95万吨,化学需氧量6.16万吨,氨氮0.87万吨,镉0.24吨,铅2.69吨,砷0.82吨。固体废物产生量488.11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7.60万吨(100%处理),医疗废物产生量668.77吨(全部由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100%集中处置)。通过普查,编写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建立全市污染源普查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发各类应用平台,为环境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
  【新马村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市环境保护研究院、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研究所、湖南农业大学苎麻研究所、市农业局等多单位配合,对城郊土壤改性问题作前期研究,并通过国家相关部委审批,正等待国务院批准。全年投入269万元,在新马村进行蔬菜、水稻等农作物试验,共种植蔬菜0.67公顷、红薯0.80公顷、苧蔴0.80公顷、水稻2公顷。市环科院、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月对新马村区域空气中飘尘进行定点监测,共采集384件土壤、296件农产品、80件灌溉水源、12件大气沉降和48件农业投入品等样品,完成土壤16个指标、灌溉水6个指标以及大气沉降、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6个指标的化验分析任务,完成项目区重金属污染详查任务,探明了新马村土壤和农产品等的污染特点。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2008年,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局有关文件要求,市固废站承担全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工作,建立调查档案,编写《株洲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工作报告》、《株洲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技术报告》,并于3月26日首家通过省局固废站审核验收。同时,向市建设局申报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的研究,为株洲市防治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逐步实现持久性有机物减排和最终处置的目标,建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研究课题通过市建设局组织的验收。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株洲年鉴 2009》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记载株洲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件,突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情况。共设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政法、工业等30多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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