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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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959
颗粒名称: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3
页码: 133-135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8年株洲市司法局人员统计概况和司法管理工作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株洲市 司法局 司法行政

内容

【概况】2008年,株洲市司法局共有公务员161人(含市劳教所干警),全系统共有司法助理员165人,注册律师277名,注册公证员3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10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中共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省专项维稳活动为龙头,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主题,严格按照局党组提出的“观念创新、工作务实、管理精细、考核规范”的工作要求,确保全年主要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五五普法”工作稳步推进,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逐步形成;专项维稳活动深入开展,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优质高效,服务中心工作职能更加显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严格推行文明执法,执法质量更加规范;特色劳教工作模式全面推行,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市局先后获得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专项维稳活动先进单位、全省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芦淞区建宁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全省“十佳调委会”,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黄清平获全省“十佳调解员”,并荣立“一等功”,攸县黄丰桥司法所被评为“全省模范司法所”,株洲县南阳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先进调委会”。
  【普法依法治理】一是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有声有色。突出抓好各类群体性事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民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5月13日,株洲市“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在石峰区云田乡隆重启动。5月30日,市局组织市法援中心和市直17家律师事务所的近百名律师,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一次声势浩大的新《律师法》集中宣传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定平率政法各部门负责人亲临现场进行指导,活动气氛热烈,反响良好。自5月底开始,为了配合新“禁毒法”实施,在省建五公司学校和市五中,举办了戒毒人员和管教干警现场说法教育班,有近2000多中小学生现场接受教育。二是“法治株洲”创建活动全面启动。10月10日上午,株洲市隆重召开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株洲”创建动员大会,正式启动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群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余定平作主题工作报告,市委书记陈君文作重要讲话,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夏国佳等省厅领导应邀出席会议。三是“创模”专项法制宣传声势浩大。全年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创模办”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市“依法治市办”领导、协调、组织全市普法工作的职能作用,大胆整合依法治市各成员单位的普法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交通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的工作合力。共组织专题宣传活动5次,印制和散发《株洲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交通安全宣传画册》10万份、“禁摩、禁货、禁鸣”宣传单5万份,给全市出租车张贴创模宣传车贴1000份,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创模”宣传氛围。四是普治保障机制得到强化。市级年度普治经费达到全省要求的0.2元/人标准,各县市区的普治经费也都按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并能够足额拨付到位。
  【专项维稳活动】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充分运用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和安置帮教、劳教管理等手段,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949起,调处成功率在98%以上,为国家、集体和个人预防和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其中,重点调处和有效化解了对当前发展环境和社会稳定影响突出的群体性闹事130多起、非正常上访100余起、民转刑案件特别是重大恶性事件近200起、“三跨”矛盾纠纷近60多起,并确保系统内部特别是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同时,切实抓好奥运会、“两会”以及各种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和重点建设项目、矛盾纠纷频发的“重点地区(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了对上访缠诉的“重点对象”的教育转化。从7月上旬~9月下旬,开展为期近3个月的“千名干部进基层,三调联动化纠纷”——百日会战专项维稳活动。通过全市1000多名领导干部100多天的共同努力,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47起,其中由市里交办的105起重大纠纷成功化解75起,基本化解18起,有效稳控12起,较好地实现市委确立的“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目标。
  【基层基础建设】一是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全市基本实现司法所四权上收。攸县、芦淞、天元等地已明确或解决了司法所长的副科级待遇。二是办公用房建设有序进行。下达第四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全市拟建98个所,建成75个,待建4个,新启动19个。各级财政大力支持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市级财政共配套建设资金170多万元。市、县、乡三级共完成配套资金485万元。三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新建的司法所都达到5室1庭的标准,并实现“六统一”(标牌、标识、制度、和谐、印章、文书统一)和“六有”(有办公用房、办公桌椅、档案资料柜、程控电话、交通工具、电脑)标准。四是基层调解网络更加健全。株洲市已建立乡级调解组织132个,村级调解组织2126个,企业及其他调解组织702个,各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41个,共有调解员和信息员3万余人,调解网络遍及城乡。
  【法律服务】一是法律援助深入人心。着眼政府10件实事之一一—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1000件法律援助任务的完成,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管理体制,健全法援经费保障体系,规范程序,健全网络,扩大覆盖面。全年完成法援案件1229件,同比增长20%以上,并实现了法律援助案零投诉,胜诉率和当事人满意率均超过96%,达到历史新高,真正把法援工作做成政府的“民心工程”、司法行政的“窗口工程”。二是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大力开展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和促进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者深入到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线,参与到打击和预防经济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主战场。积极为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逐步建立县级政府法律顾问团,推广了醴陵市律师参与“市长接待日”的做法;继续深化“非公经济法律顾问团”工作,加强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加快推进保驾护航。全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860家,刑事诉讼辩护代理1002件,民事诉讼代理2600件,行政诉讼代理142件,非诉讼律师事务2980件。三是司法鉴定更加规范。以开展“司法鉴定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司法鉴定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人员数据库,编制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联络信息表”,建立司法鉴定复核台帐,做到了信息详细、台账规范。全市有18家司法鉴定机构和273名司法鉴定人顺利通过省厅的审核。切实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全市司法鉴定人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司法鉴定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公证工作】2008年,市公证工作按照“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加大宣传、拓展业务、发挥职能、服务经济”的整体思路,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进一步推进全市公证事业的发展。全市共有公证处6家,公证员32人,其中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12人,涉台公证员资格2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4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0人。全年,共办理国内公证9556件,办理涉外公证2687件,办理涉台、港、澳公证616件,制止不法经济活动涉及金额808万元,为全市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同时,公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公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株洲市国信公证处、醴陵市公证处被评为全省“公证质量先进单位”。
  【律师工作】2008年,株洲市有律师事务所28家,执业律师277人。全市律师工作紧紧围绕“环境建设年”这一主题,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为建设“两型社会”和服务株洲环境建设年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应聘担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961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案件4868件,为多家企业的改制和32个市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开展专项法律咨询2572场。同时,加强自我管理,净化律师内部执业环境。2008年立案查处律师违法违纪案件10起,报送省厅处理1起、移送省律协1起、交由市律协处理3起、市局直接处理6起。
  【人民调解】全市现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581个,人民调解员14695人,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各行业、企事业调委会发展良好,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不断创新,“三调联动”工作深入推进。一是着眼“联得起”,积极推动有机对接。着重抓了与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在各级法院的支持下,成立驻法院调解室20个。全年,20个调解室为全市涉诉群众节约诉讼成本30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市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在制度层面将诉调对接规范起来、稳固下来。同时,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对接,设立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80个,并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的通知》,积极落实公安派出所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二是着眼“调得动”,不断健全运作机制。各级“三调联动”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信息专报制度、情况互通制度和移送、交办、督办制度,较好地履行分流、指派、协调和调度的职责。进一步巩固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的“三所一会”矛盾调处新机制,实行“一个窗口接待、一道程序办结、一套方案考评”,做到办公同时、纠纷同受、矛盾同调、问题同解,并坚持“一月一考评、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真正建立起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的工作机制。三是着眼“调得好”,大力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巩固“诉前调解”、“乡村夜调”等矛盾纠纷调解方式方法,大力推广矛盾纠纷评议、律师参与人民调解等好的做法,并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新方式、新方法。市“三调联动”办在全省率先成立由市综治办主任任首席调解员的市级流动调解庭,组织、协调全市性大型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安置帮教】2008年,市司法部门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定期登记工作台账,规范接茬工作,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年,全市安帮机构共摸排刑释解教人员1171人。为加强工作指导,编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手册》;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帮教责任和过渡性安置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安置帮教志愿者协会,安帮工作社会化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将进一步扩展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职能。
  【执法状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状况考核评议。制定《2008年度株洲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评办法》和《株洲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内部评议评分细则》,在系统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状况考证。二是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年初,市局与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劳教所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明确一把手为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使得行政执法权责统一。三是加强了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做好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核、审批和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6件,法律服务投诉案件2件,审查各类制度文书5个。四是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2001年后确定为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11个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废止、失效、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意见。五是严把公民代理诉讼审查关。全年共受理出具《公民诉讼代理出庭专用函》14人/次,为符合公民代理条件的13人出具《公民代理诉讼出庭专用函》,拒绝出具《公民代理诉讼出庭专用函》1人次,有效维护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株洲年鉴 2009》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记载株洲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件,突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情况。共设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政法、工业等30多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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