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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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954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8
页码: 120-1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株洲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二争一,科学跨越”的战略目标,充分履行职能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政法 治安部门

内容

【概况】2008年,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二争一,科学跨越”的战略目标,充分履行职能,勤奋扎实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形势平稳可控,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中,株洲市连续4年蝉联“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州”,并被省委、省政府推荐为“2005~2008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在获得“长安杯”的基础上,实现了全国综治工作优秀地市四连冠。市直政法各部门,在全省综合考核评估中,全部跻身全省先进行列。
  一、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把维稳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市委书记陈君文、市长王群高度重视,定期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多次批示、亲自过问维稳工作。年初,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逐一签定维稳综治责任状。实行领导包案机制,切实解决突出信访问题。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维稳办对全市44个重点涉稳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个案包案化解机制。二是注重信息搜集,准确掌握社会动态。进一步畅通市县两级维稳办、公安、国安、信访以及其他成员单位信息渠道,加强与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维稳办的沟通。坚持日常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采取公秘结合、专群结合各种手段方法,及时掌握社会稳定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市维稳办及时对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准确掌握稳定动态,对重要涉稳信息及时向省维稳办和市主要领导报告。三是以大接访为契机,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其中重点矛盾纠纷80余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要求限期化解,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跟踪督办,全市矛盾纠纷问题化解率达95%以上。全面开展大接访活动。为迎奥运保稳定,全市以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为抓手,集中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市级领导接访9批、57人次(上访户代表),解决重点信访事项7个;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接访433批,涉及人数6385人,现场解决问题346个。切实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解决民生问题。市政府追拨130万经费,用于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中“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民生困难。四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格稳控重点群体和人员。全市维稳部门加大对突出信访问题及闹事群体等涉稳重点群体和骨干人员的稳控工作,切实防止发生越级上访滋事。明确重点和稳控措施。共摸排民运分子、“法轮功”人员、“213”群体、老上访户等各类重点人员410余名,对确定的重点人员全部落实“五包一”、“人盯人”“三班倒”等稳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越级上访重点人员的法纪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全市由县处级领导牵头化解包案的重信重访案件229起。对因工作不到位致使重点人员非正常上访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五是强化指挥调度,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加强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没有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做好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提前作好处置预案,从组织领导、处置原则、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各方面进行规范,确保问题稳妥处置。在市维稳办统一调度指挥下,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严格掌握尺度,既依法办事,又不脱离实际。强化群体性事件的善后处理,有效避免同一问题反复出现。
  二、平安创建扎实推进。一是全面落实综治制度。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升、目标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综治工作领导机制、责任机制、保障机制、奖惩机制,促进综治工作运转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全面推行“三调联动”。市、县均成立“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县、乡两级按要求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社区(村)和有关单位均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开展“千名干部进基层,三调联动化纠纷”专项维稳活动,全市“三调联动”对接并轨工作全面推进,一大批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调处化解,全市法院系统一二审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70%以上,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率达到99%,涉法涉诉上访总量及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下降38%。据统计,全市共有各级调处组织2400多个,专(兼)职调解员、矛盾纠纷信息员45000多人。三是持续开展严打整治。以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为重点,加大严打整治力度,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先后组织部署命案侦破、打黑除恶、反恐、禁赌、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查整治、大巡防保平安和迎奥运保平安严打整治百日会战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行刑事发案同比下降9.4%,现行命案同比下降4.26%。从2007年11月~2008年10月,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528起,同比上升28.44%,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0306人次,其中逮捕3522名,判刑3491名,劳教475名。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工作均在全省名列前茅。四是积极完善防控体系。以“打得准、防得牢、管得严、控得住”为目标,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以专业力量为核心的“警防网”、筑牢以突出自防为中心的“心防网”、完善以电子监控为亮点的“技防网”、编织以群防队伍为重点的“民防网”、强化内部单位自防建设,全社会防控能力大幅提升,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五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全市各级各部门继续坚持把平安创建作为基层综治工作的龙头来抓,深入开展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村庄、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校园、和谐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狠抓基层综治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市综治队伍素质有明显提高,基层基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把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这五项专门工作作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取得了明显实效。表彰“十佳平安和谐社区”、“十佳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开展“十佳平安小区”评选活动,平安创建活动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三、执法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强化监督措施,促进严格执法。采取专项行动与个案督办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和督促全市政法机关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严格执法。根据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摧毁和瓦解一大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王虎芝涉黑案”等重点个案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市政法机关进一步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动专项整改活动。组织全市政法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项活动,切实转变和端正执法思想。市委政法委不断完善《公正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党内联合办公会议制度》、《重点案件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在执法质量考核考评工作上,采取将日常全面质量考评、定期专项执法检查和不定期重点个案督办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政法机关的执法质量进行全面评查,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的、当事人投诉的重点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取得了明显成效,执法质量不断提高。三是解决信访问题,增强执法效果。2008年,按照中央、省里部署要求,把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活动继续引向深入。一方面,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信访问题的解决处理。针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案件,认真分析研究,明确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属地管辖的原则,以“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落实“五定一包”的工作措施,切实化解了一大批涉法涉诉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健全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狠抓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建立联合接访制度,对涉及几个部门的信访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同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预防工作机制,强化政法部门内部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实行执法流程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法问题的出现。建立信访工作的转办交办和督办制度、联系制度、通报制度、责任查究制度,使信访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确保各类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对省委政法委交办的案件,办结率达100%,对中央政法委交办的31件案件,息访率达100%。
  四、政法队伍得到加强。全市政法机关以“创五好,争一流”竞赛活动为总揽,切实强化政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政法干部队伍形象进一步好转。一是抓教育,全面提升干警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政法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广大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学习研讨等活动,不断推进政法队伍专业化和业务建设。二是抓竞赛,形成了争先创优的热潮。从2008年起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为期3年的“创五好,争一流”(班子团结好、队伍素质好、执法效果好、工作环境好、群众评价好、业绩一流)为主题的竞赛活动。年内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年底对株洲县等42个先进集体和颜建斌等82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三是抓“创模”,努力塑造队伍形象。4月以来,市委政法委积极参与、配合全市“创模”工作,开展全市政法系统“文明行车,从我做起”警用车辆专项整治活动,把其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个切入点,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较大的警用车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共进行5次督查、3次讲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1起,处罚教育122人次。全市政法机关的警用车辆遵章守法率大幅提高,政法干警的形象明显提升。四是抓典型,激发扎实干事的积极性。把培养、树立、推介和宣传政法工作先进典型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组织召开“全市政法系统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选取7名优秀政法干警作典型经验报告,分别在市直政法单位和5县市举行9场次,近2000名政法干警聆听报告团成员的先进事迹报告。年底组织开展“平安卫士”评选活动,授予杜军等10人为2008年度株洲市“平安卫士”荣誉称号。五是抓宣传,扩大政法机关的影响力。5~9月份,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知晓率,大力提高群众对全市政法工作的满意度。市委政法委筹集经费10余万元,在电视、报纸上开辟专栏、专题,对政法综治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六是抓查处,强化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违纪防范,召开警示教育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委从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发生的反面典型案件中选取5个案件,认真分析,吸取反面典型中存在的教训。
  【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2月20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在天台山庄召开。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肖雅瑜代表市委、市政府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定平作政法工作报告。会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醴陵市等45个单位和陈远瑞等121人分别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授予刘少兵等10人“株洲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各县市区向市委书记、市长递交综治和维稳责任状。
  【株洲市通过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检查验收】11月7、8日,中央综治委检查组对株洲市2005~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给予高度评价,由此,株洲市继荣获1993~1996、1997~2000、2001~2004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称号,并荣获中央综治委授予的“长安杯”之后,第4次蝉联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中央综治检查验收组还对株洲县进行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检查验收。
  【评选“平安卫士”】2008年,全市政法机关及广大政法干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二争一,科学跨越”的战略目标,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严格公正执法,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和治安秩序平稳,涌现出一批开拓进取、无私奉献、顽强拼搏的先进典型。经基层推荐,层层审查,市委政法委员会决定,授予杜军、姜益民、刘力、丁新辉、李忠东、马励、黄玉丰、黄胜文、颜智春、肖建新10人为2008年度株洲市“平安卫士”荣誉称号。
  2008年度株洲市“平安卫士”名录
  杜军男,30岁,中共党员,株洲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民警。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杜军直接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0多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名,曾数次赤手空拳与持枪、持刀的犯罪分子搏斗。近年来,他和队友们先后成功侦破周雄系列入室抢劫、强奸妇女案、“7·10”绑架杀人案、2008年“1·8”系列劫持人质、抢劫团伙案等多起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案件。直接参与侦办“2005.12.23”易进良涉黑团伙案、“2006.2.26”吴喜培涉黑团伙案、“2006.2.25”彭泽军、“2007.5.16”王芝虎等4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黑犯罪案件。在每起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杜军不仅承担着梳理线索、综合分析、上传下达的责任,而且还是专案的突击员、审讯员、看守员、后勤保障员。2008年,杜军在担任“6·19”专案组主办侦查员期间,主审陈光运为案件的成功突破攻下了第一个堡垒。
  姜益民男,38岁,中共党员,株洲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副所长。姜益民始终坚持对犯人实行“面对面”的管理机制,每天都对重点犯人的铺位、岗位、伙食以及工具发放、保管等具体工作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并重新建立了严管监室,对有违反规定人员进行严管,有效杜绝了牢头狱霸的产生和犯人“管理”犯人的现象。同时,他充分发挥监所“犯罪信息库”的职能作用,带领民警查破各类刑事案件470余起,打击处理各类刑事犯罪分子60余人,在全省监管系统深挖犯罪工作中名列前茅。
  刘力男,39岁,中共党员,炎陵县公安局局长。2007年底,刘力交流到炎陵县公安局任局长,带领全局民警团结一致,顽强拼搏,在艰苦的条件下,创造了一流的业绩。在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考评中,炎陵县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优胜单位,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炎陵公安形象全市排名第一。在“两抢一盗”巡逻堵卡专项行动中,他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与执勤民警一起坚守在第一线,创造了炎陵全县17天、城区20天未发刑事案件的记录。为进一步强化治安防控工作,他首创警情手机短信群发调度机制,建立全县公安机关专业协调、全警协同的打击各类犯罪的巡逻设卡、查缉堵截工作新机制,提高了快速反应打现行的能力,2008年该县现行破案率上升13%。
  丁新辉男,37岁,中共党员,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2008年,市委市政府对全市154条道路进行全面改造。丁新辉作为秩序科副科长,始终坚持奋战在“五改”交通维护工作的第一线。在各个路段封闭施工前,他都要认真制定科学详细的交通组织方案,对交通维护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在每次临时交通组织方案改变前,他都及时赶到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进行逐点逐线实地勘察,先后组织制定了芦凇路封闭施工期间天元大桥和王塔冲路口的最优通行方案、建设南路半封闭期间循环交通组织方案、株洲大桥全封闭交通组织方案等,利用有限的路网尽可能地提高通行能力,没有因为道路改造而发生一起长时间的堵车事件。
  李忠东男,41岁,中共党员,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自参加工作以来,李忠东一直奋战在审查起诉工作第一线,经他审查并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案件已达730余件3100余人,没有出现一起冤、假、错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尤其是在2007年承办王芝虎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中,李忠东与其他承办人一道加班加点,仅用20天就将该案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通过4天的开庭审理,王芝虎一审被判处死刑,有2人被判死缓、4人被判无期徒刑,全案最低刑期为有期徒刑4年。
  马励女,34岁,中共党员,现任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自2004年担任公诉科科长以来,个人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16件,均获法院有罪判决,无一瑕疵案件,她带领的公诉科连续3年在市检察系统评比中名列第一。在办案中,她带头办理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参与办理的黄石山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彭泽军等涉黑案、吴金华等率众冲击国家机关案等,出庭公诉效果较好。她积极开展诉讼监督工作,个人办理的抗诉案件4件,均获法院改判,追诉的漏犯、漏罪5条,均获法院判决。她牵头制定未成年人“家访档案制度”,为在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和被法院判处缓刑的16名未成年人建立家访档案,实行回访帮教,使7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较好地预防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黄玉丰男,40岁,中共党员,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信访办主任。在涉诉信访岗位上,黄玉丰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延伸服务、定期回访”的接访原则,忠于职守,热情服务,妥善处理每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两年来,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2500多人(件)次,落实信访申诉案件183件次,化解、平息各类矛盾纠纷154件次,消除涉众涉稳隐患23件次。经过摸索、分析和实践,黄玉丰总结出“信访工作六法”,对全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在认真落实和完善人民法院大信访格局的同时,率先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参与申诉复查案件联合听证制度,多方化解纠纷和矛盾,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
  黄胜文男,39岁,中共党员,茶陵县人民法院枣市法庭庭长。在法院工作18年来,黄胜文一直坚持勤奋学习,公正执法,廉洁办案。尤其是在担任枣市法庭庭长以来,注重从细微处入手,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较好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3年,黄胜文共审结民商案件265件,其中上诉11件,无一起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案件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没有引起涉法涉诉信访事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加大调解力度,辨法析理,定纷止争,成功调解了茶陵县粮食局诉汤军等12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近年来,黄胜文在办案中拒贿拒礼30余次,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
  颜智春男,43岁,中共党员,攸县司法局黄丰桥司法所所长。自担任黄丰桥司法所所长以来,颜智春带领司法所一班人,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主动上门开展普法宣传,与31家煤矿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大量涉煤纠纷通过法律渠道得到妥善解决。在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面前,颜智春总是挺身而出,采取恰当合理的手段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妥善化解了华龙砖厂与上新屋组土地补偿纠纷等多起突发事件。而面对弱势群体,颜智春又事事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热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肖建新男,34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防火处指导科副科长。肖建新入伍15年来,绝大多数时间战斗在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一线岗位上。在2008年奥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中,作为醴陵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他一方面加强部队管理及执勤备战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组织开展公众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古文物建筑等4个专项治理行动,发现火灾隐患233处,责令当场改正火灾隐患135处,责令限期改正火灾隐患118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4处。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肖建新多方协调,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参与筹办了株洲市首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知识讲座,并成功完成了合唱节、炎帝服饰节及多次中央领导到株洲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全年所管理的单位未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公安工作
  【概况】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以奥运安保为重点,紧紧围绕“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株洲”的总体目标和建设“两型”社会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严格维稳工作机制,全力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稳定高于一切”的思想,着力构建主动超前有效的维稳工作机制,努力在情报预警、重点稳控、信访化解、事件处置上下功夫。全市共收集各类情报信息2692条;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25起,办结798起,停访息诉790起;完成警保卫任务81批次,特别是圆满完成了温家宝总理两次到株洲视察及奥运圣火在岳阳、长沙、湘潭传递的安全保卫工作。
  突出打防控主业,竭力维护社会治安平稳。全市公安机关按照“打防并举、打防并重”的工作思路,不断健全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竭力降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一是严打违法犯罪不动摇。深入开展侦破命案、打黑除恶、治理“两抢一盗”、“保奥运铸平安大会战”、奥运安保百日会战、打盗抢追逃犯等专项行动,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20528起,破获“两抢一盗”案件14261起,抓获各类逃犯1093名,市局还被省厅评为“奥运安保百日会战先进单位”。二是严密治安管控不松懈。全市共建成电子监控点931个、监控中心(室)20个,全市市级内保重点单位电视监控系统安装率达98%、县区级达65.2%,继续坚持最大限度屯警街面,每天保持140余台警车、900余名民警在48个复杂巡点、55条主干巡线、25个重点巡区进行昼夜巡守,全市通过巡逻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116名。三是整治重点问题不松劲。重点打击地下“六合彩”、网络赌博、“搬砣子”等聚众赌博行为,全市共查处赌博案件721起,查处地下六合彩赌博团伙40余个,打击处理各类参赌人员3012人。四是深入开展缉毒破案行动,全市共破获涉毒案件1183起,摧毁涉毒犯罪团伙66个,打击处理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556名。
  完善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打牢跨越发展根基。全市公安机关抢抓三基建设“国检之年”机遇,全面冲刺“三基一化”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市委书记陈君文、代市长王群等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公安工作汇报,现场办公解决包括市局办公大楼、监控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问题;基层所队硬件全面加强,新建无房派出所5个、无房交警中队2个,彻底消除无房所队;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全市9个县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进入到同级政府党组班子。全市共增加公安编制120名,下沉警力226名,社区(驻村)民警配备达到102%,全市农村和社区警务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深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可靠公安队伍。全面推进队伍精细化管理,完善以单位综合考评、民警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为主体框架的精细化管理考核体系,严格队伍内部问责追究,加大队伍违法违纪查处力度,队伍违法违纪立案数和查处人数同比下降9%和20%。大力加强公安宣传,重点推介“全国青年文明号”巡特警支队二大队、全省优秀社区民警凌小江、全省“五四青年奖章”候选人石峰分局龙头铺派出所民警曾湘等一批先进典型。积极开展爱民助民活动,全力以赴开展抗冰救灾,救助冰冻受困群众16000余人,疏导救助车辆9700余台,全市公安民警为冰灾群众捐款53万元;全力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先后派出28名消防武警、4名刑事技术人员和17名公安民警参与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为地震灾区捐款35万元。进一步完善优警保障措施,加大从优待警落实力度,筹措资金设立了公安民警疗休学习专用基金,建立先进民警定期疗休制度,全年共组织5批100余名优秀民警外出疗休考察。从严落实民警身体检查、年度休假、慰问安抚等优抚举措。全年共优抚36人,发放慰问金21.3万元,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13人21余万元,其他优抚41人共40万元。
  【城市治安电子防控体系建设】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抢抓市委、市政府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列入市“10件惠民实事”和实施平安城市工程建设“数字株洲”的机遇,按照“确保重点、控面最大、效能最佳”的选点要求,确立全市共833个公共部位监控探头的建设任务。综合地理环境、治安环境等因素,落实四类方式布建:在党政首脑机关实行“一点多配、路口控制”,共安装12个探头;在重点单位、大型娱乐场所、小区门口实行“一点一配,视角对接”的方式与超市、市场、小区、重点单位自装的视频监控前段设备有机衔接,共确立265个点;在城市主干道、城区出入口落实“路头必配、交叉口必配”,并与交通管理监控点视角衔接,共确立242个点;在重点发案部位、治安复杂地段“分段布点,全面覆盖”,共确立294个点。同时根据实战需要,对试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增补探头,扩大监控范围,荷塘区合泰地区,在文化路上原有10个监控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文化桥头、工业大学前后门、东环新城前门4个监控探头,初步实现了“2高1低”(覆盖率高、使用率高、成本低)的实战要求。全市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居民小区等共建立视频监控系统1677套共7千余个电子监控探头。自电子治安系统推广以来,全市刑事案件发案下降了15.7%,“两抢一盗”发案率下降了23.1%。
  【命案侦破成绩显著】2008年,全市刑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侦破命案工作机制》和《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实现侦破命案“两降一升”目标的工作意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投入精兵强将,全力推进故意杀人、伤害致死、爆炸、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等八类命案的侦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发现行命案59起,破57起,破案率96.61%,全市刑侦部门成功侦破了“2008.1.19”、“2.11”故意杀人案、“2008.4.22”、“2008.11.13”抢劫杀人案等57起命案,其中石峰区、天元区、田心、醴陵市、株洲县、茶陵县、攸县均实现现行命案发一破一的目标,现行命案侦破工作排名居全省第1。同时,抓获外省命案逃犯28人、外地市逃犯14人,利用“两个系统”破命案18起,综合排名全省第4,侦破命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查赌禁毒】2008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地下“六合彩”、网络赌博、“搬砣子”、“斗牛”、电游赌博等聚众赌博行为。全年共查处赌博案件721起,查处地下六合彩赌博团伙40余个,打击处理各类参赌人员3012人,集中查处了全市迄今最大地下“六合彩”非法经营案——芦淞地下“六合彩”非法经营案及九方宾馆聚众赌博、张志坚团伙赌球等一批重大赌博案件。坚持“破大案、打团伙、抓毒枭、摧网络、缴毒资”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缉毒破案。全市共破获涉毒案件1183起,摧毁涉毒犯罪团伙66个,打击处理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556名,收缴毒品海洛因102克、冰毒1082克、麻古13841粒、摇头丸1626粒、K粉21371克、大麻473克。
  【单警装备配备】7月,市公安局按照基层实战单位一线民警、基层实战单位非一线民警、机关综合部门民警等不同的比例将省厅统一采购的单警配备(强光手电、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用装备包、伸缩警棍、金属手铐、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各2115件,防刺服759件,警用匕首400把)和市局出资购置500个急救包等装备按号码段配发到5县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巡特警支队等部门,并完成装备信息的电脑录入工作;为确保配备工作的规范化,组织举办单警装备管理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及局属各部门70名民警参加了培训;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7月30日,在株洲炎帝广场成功举行单警装备配发仪式暨阅警式,向广大市民展现了公安单警装备建设,震慑犯罪,树立警威,为打造“平安株洲”,确保奥运安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启动犬类管理工作】2008年,全市共有各类犬只1.5万,110接处犬类伤人警每月平均30余次,上年城市4区有3.29%城市居民被犬类咬伤,群众反映强烈。对此,城市管理支队主动向主管副市长汇报,争取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组织到长沙、湘潭两地学习考察,吸取兄弟城市养犬管理经验,制作了犬类管理的各种台帐10余种,并制定行政许可的有关法律文书、全套牌证和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12月1日,天元公安分局正式启动城市养犬管理工作。
  【侦破王益友系列短信诈骗案】2008年9月,株洲市公安局针对日益猖獗的短信诈骗犯罪展开侦破。在串并、研判过程中,接到河南省焦作市邱国庆的报案。10月1日,邱因误信短信,将100万元汇进了短信诈骗者提供的一个株洲账户,到10月6日才发现被人骗走巨款。专案组当即前往开户银行调查,调阅银行的监控录像,获得取款者的体貌特征,并将侦查范围扩展到省内各市州。经过严密的布控和大量调查工作,11月21日,专案组远赴娄底市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王益友、朱玉棋、朱平洋,现场收缴电脑、群发软件光盘、数据线、解码器“加密狗”和大量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等作案工具。
  经侦查,3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老乡,他们分别用从广州买来的或他人丢失的真实身份证在不同省市的银行办理银行卡,再将1张手机卡克隆成30至40张,利用短信群发系统所提供的手机号码,以声称代理汽车购置税退税业务、提供高息贷款、谎称市民的银行卡在某超市被刷卡消费等方式,群发短信给成千上万的市民要求汇款至指定账户。自2007年8月以来,先后流窜到江苏省南京市、湖南省郴州市、怀化市、株洲醴陵市等地利用短信进行诈骗,累计作案100余次,涉案价值达110余万元。3人对诈骗邱国庆10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摧毁以晏宪田为首的恶势力团伙】2008年9月30日凌晨1时许,数名男子冲进天元区炎帝广场“人人家口味蛇店”,持管杀、砍刀、铁棍等凶器将正在吃宵夜的易清松砍伤,致其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案发后,市局刑侦支队、网技支队、天元分局迅速赶到现场开展侦破。经过数天的摸排走访,确定以晏宪田为首的“出警帮”团伙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3日,专案组在天元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文武、李卫,随后又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政军、龙晒虎;10月4日,犯罪嫌疑人陈凯、赵伟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0月6日,在芦淞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晏宏,在韶关桢江区抓获窝藏犯罪嫌疑人晏丹。
  经侦查,2008年4月以来,在犯罪嫌疑人晏宪田、马政军的召集和安排下,文武、李卫、龙晒虎、晏宏、晏仁、陈凯、赵伟、龙晒虎等人多次持管杀、砍刀、铁棍等凶器,在株洲城区从事地下出警活动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涉嫌多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2008年9月29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晏宏、晏仁、陈凯、刘志刚在天元区耀华菜市场路口,因占道一事与易清松发生争吵,晏宏等人见到易清松有刀,只得离开。此后由马政军开车搭载陈凯、文武、李卫、龙晒虎寻找易清松,由晏宪田准备管杀、砍刀、铁棍等工具,并纠集马麒一同“出警”。9月30日凌晨,该团伙将易清松砍伤致死。
  交通管理
  【概况】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位于株洲市荷塘区华南路5号,下辖9个县(市)、区大队、1个直属大队、1个快速环道管理大队和320高等级公路管理大队。担负着全市37.9万辆机动车,37.4万名驾驶员,4000多公里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
  2008年,株洲市交警支队以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为目标,优化城市交通组织、完善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全面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研判,增进交流,把握交通管理主动。
  全市各级交警部门本着“警力配置最优、资源消耗最低、管理效益最大”的原则,注重抓好日常信息工作,竭力提高各类数据和信息常量为决策服务的能力,逐步建立专人收集、研判、分析的网络情报信息制度。
  强化日常信息报送。充分注重情报信息的预警、服务效能,不断增强各类基层工作数据和信息常量为交通管理服务的能力。紧紧围绕抗冰救灾、“两节两会”、“创模”、“创满”、奥运攻坚战、百日会战、百日行动等主题开展工作,注重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交通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1~10月份市政府下发《关于创建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有关问题》等会议纪要4个,支队写出专题请示、报告34个。截至10月20日,省总队网站采用信息531篇、调研文章80篇,市委《工作动态调查与研究》栏目采用1篇,市局主网页采用9篇,省厅主网页采用7篇,通过上情下达,及时反映出交警的实际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切实抓实信访工作。支队从减少信访投诉率、提高市民满意度、促进交通管理工作、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交通环境角度出发,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严格信访化解处理制度、信访事前预防和事后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信访处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访办理质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5件,处理信访案件8起,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累计办理事故复核案件35起,撤销7起,维持28起,无行政复议案件。
  改版调整支队网页。为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对情报信息工作的具体要求,提高网站对工作信息的交流与传递作用,支队对网站网页栏目进行调整,网页设置重要发文、工作简报、机关动态、基层动态、平安创建与正规化建设等5个栏目,并规范电子文稿报送。1~10月,网站累计更新重要发文706篇,工作简报65篇,机关动态110条,基层动态546条,平安与正规化创建信息4条,较全面地反映了支队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全力“创模”,科学管理,提高道路交通组织水平。
  全市各级交警以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为契机,进一步争取政府支持,推动部门联动,不断优化、完善道路交通组织,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管理品位。
  积极谋划创建工作。3月11日,全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动员会议后,支队将创建工作中交警负责落实的42项考核指标细化成148条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规定时限予以落实,并以周通报形式,实时跟踪各单位创建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城市交通发展需要,邀请原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段里仁等7名国内知名专家先后3次实地考察现场指导,“把脉”城市交通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并以此为依据,及时编制交通规划、整合和管理城市交通信息资源,采取优化交通组织、缓解停车矛盾、实施交通影响评价、整治城市交通秩序、提高智能交通水平、中心广场实行大循环等措施,确保了城市的畅通。
  全力缓解交管难点。一是应用路口渠化功能。城区道路原有长江广场、中心广场、响石广场、红旗广场,其车流量已经大幅度超过设计能力;破解4个广场“行车难”问题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论证后,合理组织,分三个步骤解决城区广场交通拥挤问题。对长江广场、中心广场进行改造,拆除环岛,新建4座渠化导流岛,采用渠化岛加信号灯控制进行交通组织,进、出车道总数达7个,通行能力提高到7000PCU/h。对响石广场、红旗广场采用“环岛加灯控”交通组织方式,变人工交通控制为智能化控制。二是实行交通管制措施。从3月10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区域、部分路段,实行“禁止摩托车”、“禁止货车”通行,依托分流控制交通流量,减轻中心城区交通流的压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从5月20日起,对市区范围内部分区域实施机动车禁鸣,确保禁鸣区域内道路交通噪声值下降,禁鸣区内实现基本无鸣笛现象。三是宏观控制车辆总数。从10月1日起,限制城区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按照“控制总量、逐步减少”的原则,城市4区每月限制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各25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实行,逐步达到城市交通结构改善、城区交通秩序良好,城市环境净化的目标。
  稳步实施公交专用道。以城市小街小巷和主干道改造为切入点,推进公交专用车道建设。在建设北路、天台路、泰山西路建设公交专用车道3处近11公里,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98个,在中心广场开通出租车专用通道3个,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速度提供了良好的硬件平台。
  加大语言工程建设。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计、建设、改造工作始终,全力建设集信号灯控制、标志、标线引导三位一体的交通设施疏导体系,不断深化提升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在全市10处路口新设置交通信号灯,在主干道路设置突起振荡式隔离标线,在中小学校门前、部分道路设置减速带,改造立柱式信号灯杆为横跨式灯杆,提高交通信号灯的可视性。全市共设置临时停车泊位5021个,制作、安装标志牌586处,施划各类交通标线7万多平方米。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提高了城市交通安全设施安全系数和美誉度,均衡了交通流量,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
  提高科技应用水平。一是加快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建设,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分步投入资金5000万元,建设城区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实现城区200多个主要路口灯控和电子监控管理;通过多次优化,7月份公安部无锡科研所设计的技术方案已经通过专家评审,9月底通过公开招标,第一期工程年底交付使用;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建成,将集接警、出警、通讯、交通广播诱导、信息查询及车辆、驾驶员事故、违章和交通管理基础数据为一体。二是在320国道和株洲大道上建成可测速治安卡口设备5套,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大大提高。
  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办法》,从6月份起,与市规划局联合对所有大型建设项目设计进行交通影响评价。9月份市政府下发《交通管理示范社区、单位、学校考评办法》,纳入各职能单位考评项目。由长沙理工大学牵头,编制《株洲市交通管理规划》和《株洲市交通安全规划》,并提交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三、突出整治,狠抓源头,确保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
  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强交通事故源头治理,借助各方力量构筑社会防范机制,确保了道路交通事故持4项指数全面下降。2007年10月21日~2008年10月20日,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425起、死亡150人、伤552人、直接财产损失137349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2.45%、19.35%、12.66%和6.11%。
  确保抗冰救灾、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支队严格落实路段承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科学部署警力,合理安排勤务。面对百年不遇的冰灾,支队提出“一切为了让车辆走起来”的应急管理思路,科学应对冰雪恶劣天气,采取巡逻、喊话、警车带道、压速行驶等措施,为车辆通行创造道路条件。组织民警奔赴京珠高速伞铺、朱亭、王十万、大石桥和醴潭高速,24小时进行交通维护和分流,最大限度解救京珠高速上被困车辆和群众,有力确保了特殊时期道路交通的安全。春运,全市没有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天元、芦淞、荷塘、石峰、株洲县和高管大队等辖区实现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零死亡”,累计共出动警力13050人次,出动警车4360台次,牵引抗灾救灾车辆187批次,救助群众42130人次,疏导车辆14600台次,得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高频率、不间断地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支队以“创模范,迎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为突破口,以百日会战、百日行动为契机,通过全市性统一行动和区域性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组织开展机动车不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涉牌涉证、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或安全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交通违法等专项整治行动149次,有针对性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交警共出动警力52147人次,警车14558台次,纠正违法行为439097起,暂扣机动车19831辆,行政拘留54人,刑事拘留22人,侦破重大逃逸案件7起。
  持续开展危险路段治理工作。建立政府牵头,职能部门联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签订工作责任状,将危险路段治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4月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对全市危险路段进行新一轮的排查工作,共排查危险路段23处。交警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出整改意见,交通、公路部门迅速行动,开展治理工作。共治理完成16处,其余没有完成的路段正在加紧治理当中。进一步加快平安畅通县市区的创建活动工作步伐,继上年城市4区和攸县通过省级创建验收达标后,株洲县、醴陵、茶陵、炎陵4个县(市)也在市级创建验收达标的良好基础上,加快创建步伐,力争2009年全部通过创建验收。
  强化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加强对公交、出租车等重点单位的管理、服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学习活动。加大对专业运输单位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严格机动车注册登记和驾驶人考试关,对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候考区安装监控录像设备,整合升级机动车登记系统和驾驶人考试系统,全面落实公安部第102号令。1~10月,共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32615台、变更登记2885台、转移登记6954台、注销登记2446台、抵押登记724台,补(换)牌补证1524辆,补换登记证书1764本,申请检验合格标志41654台;核发汽车类驾驶证23965本,摩托车驾驶证11354本,检测机动车33091台。
  营造“创模范、迎奥运”宣传氛围。支队开展中小学生教育日、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警营开放日和警示教育基地启动式活动等大型宣传活动。举办“迎奥运、文明出行”人保财险杯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电视抢答赛株洲选拔赛。同时,加强新闻媒体主流作用,与新闻媒体建立新闻通气制度,推出如“芦淞区离创模有多远”等一系列有影响的文章,形成强有力的整体宣传舆论攻势。开辟宣传专栏(刊)5个,发表市级以上新闻稿件597篇,印发交通安全宣传画册10万份、各类主题宣传资料12万份,张贴创模宣传车贴10000份。利用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张贴宣传标语、挂图3000余张(幅)、展出版报300余块、播放光碟695场次。
  强化道路施工监督和维护。5~9月期间,株洲城区154条小街小巷改造、38条主干道路提质改造,湘江五大桥、石宋大道、东环北路、田心立交等重点工程建设,大规模密集施工,给全市道路交通流带来压力。支队围绕“预警在先、控制在前;发现及时、指挥有序;警力到位、处置有力;确保路口、堵而不乱”的目标,因情施策,调整现有勤务布局和警力资源配置,最大限度确保重点施工区域周边路段排堵疏导的需要,全市各施工区域高峰时段拥堵率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未发生大面积、长时间拥堵情况。
  四、规范执法,夯实基础,扎实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目标。
  支队按照“示范引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执法为抓手,切实推进“三基”工程建设。
  强化基层基础。按照总队部署,支队认真进行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制定《2008年“三基一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确立5项重点工作和24个重点项目,规定完成时限,明确牵头部门和支队的责任领导。各级党政将“三基一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为基层交警部门解决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经费1000多万元。在提高干警福利、规范公务员津贴的同时,以“一队一所一岗位”为重点,加大投入,解决基层交警队营房、装备、基础设施和科技设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年支队累计投入460余万元用于基层中队的装备配备,为基层中队添置巡逻汽车21辆,摩托车10辆,计算机121台,事故现场电脑绘图系统5套、测速仪8台,录音笔45支,为基层执勤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狠抓队伍规范化建设。2008年是全国示范公安局正规化建设水平评估验收年。支队根据市局责任分解的要求,先后召开6次科所队负责人会议,组织专项督导2次,对与交警有关的11个交叉评估项目和2个省厅审核项目进行查漏补缺。4月23~25日,公安部交叉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株洲交警的正规化建设水平。
  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支队办公室、法制科、科技所、后勤科、安宣科、车管所、驾管所、检测站等业务科室相继开展了办公文秘、规范执勤执法、禁货禁摩、假牌假证查缉识别、车驾检业、计算机操作技能以及系统软件使用等业务培训。各大队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全市共组织各类业务培训25期,培训597人次。从7月份开始,支队结合迎奥运交通秩序百日攻坚战、三基一化、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专项工作分6个培训基地开展35期每期5人的随岗培训,受训率达到40%,45岁以下的民警受训率达到85%以上。
  加强规范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值日警官室的作用,实行法制审核制度,出台《关于对非机动车、专项作业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流动摄像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支队组织专门力量重新修订和完善支队执法状况考核评议办法,每个季度开展执法状况考评工作,组织县(市)、城区大队法宣事故人员对所抽案卷进行交叉考评。全年共开展3次检查,对12个大队50多个执法问题下发执法监督整改意见书。
  圆满完成各项警卫。支队严密组织、精心部署,先后完成温家宝总理到湘视察、回良玉副总理、胡彪主席等领导到株洲视察、株冶大型设备运输、8004罪犯换押、奥运火炬传递运行团队公路转场工作、2008年度高考、第三届“两岸青年联欢节-湘粤之旅”、2008年中国·株洲(芦淞)炎帝服饰商务节、株洲非公有制经济“三最”颁奖晚会、株洲市戊子年公祭炎帝陵典礼等警卫、牵引、维护任务132批次,确保了万无一失。
  【2008年特大交通事故】1月8日,湘运攸县分公司大客驾驶员谭正明驾驶湘B75915号中型普通客车(核载乘客20人,实载16人),从攸县峦山镇往城关镇方向行驶,11时55分,至106国道1836km+750m路段,遇攸县皇图岭镇驾驶员侯球雄驾驶湖南BGC814农用六轮运输车从茶陵县往攸县皇图岭镇方向行驶,两车会车时,侯球雄驾车驶向相对方中型普通客车行车道,谭正明驾驶中型普通客车往左避让途中,农用车头面与中型普通客车右侧车身相撞,造成4名乘客当场死亡、1名乘客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9人受伤、两车严重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2月4日,驾驶人李洪文驾驶湘BY1678号轿车载乘客4人,从株洲市驶往茶陵县,7时50分许,行至106国道醴陵市境内1777KM+800M地段时,车辆驶出右侧路面,翻入右侧路基外的水塘中,造成驾驶员李洪文与乘客2人死亡,车辆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9月26日上午,驾驶人刘爱平驾驶粤B69E75轿车搭乘5人从株洲驶往炎陵,10时50分许行至106国道1813km+350m处因以92~95km/h的速度疲劳驾驶,导致粤B69E75轿车驶出路外,撞在路右道旁树上,造成粤B69E75轿车内4名乘人当场死亡,1名乘人受伤,粤B69E75轿车严重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
  【假军牌引出案中案】8月7日10时许,茶陵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106国道1903km路段进行路检时,发现一辆黑色吉普车自北往南行驶而来,号牌为广K22185,车内驾驶人着便服。执勤民警打手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驾驶人郭某出示一张过期的警官证和一张着警服照片的A2型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和交强险证件都没有。民警仔细查看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和条码,发现条码器、车架号被破坏,发动机号有些磨损迹象。民警将郭某带回大队询问,同时将嫌疑车辆送到汽修厂进行更为细致的检查,最终在车架上找到打印清晰的号码“LL62540072A000194”字样,并从车内搜出3副号牌,其中有2副号码为湘AL8728(真假各一副),另一副号码为湘F61919。种种疑点说明,该车集使用假军牌、套牌、伪造号牌、拼装、盗抢嫌疑于一身。民警立即将人车移交给当地公安刑侦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子夜疑案】12月8日凌晨零时许,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杉木塘立交涵洞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接警后,石峰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当事人已经死亡,现场遗留下一地散落物。民警立即展开查勘取证工作。初步查明,死者张光华,男,44岁,田心电力机车厂职工,死亡原因初步诊断为颅脑损伤致死。现场遗留物分析应是大货车中网撞碎后散落的。大队连夜组织民警走访辖区各大货运公司,通报肇事货车的颜色等相关信息,并在驾驶员和车主中查访出车情况。12月8日凌晨4时,嫌疑人谢利兵投案自首。经勘察,谢利兵所驾驶的湘B13280号大货车正是肇事货车。谢利兵供述:当晚他驾驶大货车经过建设北路杉木塘立交桥时因避让一台小车将正在涵洞内行走的张光华撞倒。为逃避责任,他驾车逃离现场,并将车藏在一菜市场内。现场肇事的出租车未留下任何痕迹,唯一的线索是车身为绿色。经过连续3天艰难的走访,民警们对所有绿色车身的出租车逐台检验排查,结果却是一无所获。办案民警调整侦破思路,以GPS定位为突破口重新进行部署。从全市3家GPS定位系统公司调来12月8日凌晨通过建设北路杉木塘立交桥所有车辆的数据进行排查,车身绿色的出租车更是逐台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几天的排查核对,民警逐步锁定一台牌号为湘BY1456的出租车有重大嫌疑。通过对湘BY1456出租车的初步检查,没有发现任何碰撞痕迹,车身为紫蓝色,与目击证人提供的绿色也不相符。在询问过程中,当班司机张路泰然自若,对答如流,但办案民警的心头却留下了一丝疑虑,再次仔细核对湘BY1456当晚的详细行车数据:12:06,自北往南经过,停车一分钟;12:15,自南往北经过,停车30秒;12:25分,自北往南经过。短短半个小时,为什么他会反复经过该路段呢?为什么他在出事地点反复停车,与他在陈述时的话自相矛盾呢?民警认定这个张路有重大肇事嫌疑。经专案组研究,决定传唤张路,同时,对湘BY1456出租车再次进行详细勘察,在出租车底盘内侧发现粘附在底盘上的血迹、毛发和人体组织,办案民警们立即带着张路赶到停车场,所有谎言不攻自破,张路一下子瘫倒在地。
  检察工作
  【概况】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扣市委“保二争一,科学跨越”的战略目标,全面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强化执法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执法质量、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考核评比中位居第一,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侦查监督、公诉等13项业务工作和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7项单项工作进入全省检察机关先进行列。
  【坚持服务大局】2008年,株洲市检察院出台《株洲市检察机关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创建“两型”机关工作方案》、《株洲市检察机关开展“保二争一、科学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等方案和具体措施,努力服务株洲市“两型”社会建设和“环境建设年”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加抗冰、抗震救灾工作以及“创卫”、“创模”等专项活动,共出动警力400余人次、车辆230台次,累计捐款50余万元。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打击的重点放在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上,做到优先办理,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快审快结。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907件3464人,起诉2598件4600人。办理的典型案件有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生李国胜等3人绑架杀人案、以王芝虎为首的2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郑际军等8人26次入室盗窃案等等。对轻微、轻刑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从宽处理,共不捕342件737人,不诉162件310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66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新方法,通过“暂缓起诉、社区矫正、先期诊疗”以及开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等办案方式,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市院侦查监督处、芦淞区院被省检察院、团省委等14家单位联合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做好检察环节的矛盾调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继续坚持检察长接待、首办责任制等工作制度,按照包案领导、责任部门、承办干警、处理措施、办理期限“五确定”的原则,逐案登记,将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案件的各个环节,妥善做好矛盾化解和息诉息访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122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8件,有效化解重信重访34件。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128件148人,其中5万元以上的大案85件,涉案人员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要案12人,大要案比例为66%;侦结113件133人,起诉77件97人,判决73件95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40件57人,起诉26件38人,判决22件38人。市院本级办理贪污贿赂类案件9件9人,其中大案9件,要案5人,大要案比例为100%;办理渎职侵权类案件6件6人。典型案例有:湖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宋晋湘涉嫌受贿案,株洲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黄松林、原副县长肖劲根、原调研员贺树根涉嫌受贿案,攸县原副县长刘小龙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市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陈世湘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攸县消防大队原教导员李正礼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干警刘志、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建钢涉嫌徇私枉法案等等。继续突出抓好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在预防联络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警示教育7次,到有关单位上预防教育课57场,开展大型预防宣传教育活动42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会同市纪委在醴陵市院建立首个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中心,市院预防处在全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的考核中名列第一。
  【狠抓诉讼监督】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侦查监督部门共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3份,建议提请逮捕91人,直接决定逮捕2人。进一步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立案案件15件。公诉部门将追诉漏犯、漏罪作为工作重点,对案卷材料和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发现侦查机关遗漏犯罪嫌疑人或遗漏罪名,果断追加起诉,共追诉55人。切实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既要坚决,又要慎重,务必抗准”的工作思路,不断改变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效果,共支持抗诉16件,改判9件,抗诉数和改判数同比分别增长88%、133%。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受案138件,对正确裁判作息诉处理49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件。切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监所检察部门继续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向监管场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4份,检察建议书1009份,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严厉打击监管改造场所的职务犯罪,成功查办一起案件,促进了监管场所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队伍建设】重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十七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保二争一,科学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办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大学习、大讨论”专题学习研讨班,开展“正理念、强素质、促发展”读书活动以及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重监督制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不断加强内外部监督,确保执法规范,树立良好的检察官形象;重纪律整顿,开展检务督查和基层院巡视工作,着重加强办案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教育,干警的精神面貌和风纪状态有明显改观。全年,全市共有181名干警、95个单位和部门获市级以上表彰。市院反贪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反贪局”,攸县院反渎局长朱四平被评为“全国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全市两级院共有8名青年干警入选株洲市百名“80后”后备干部。醴陵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推荐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的参评单位。
  【“规范执法年”活动】为创新队伍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全市检察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市检察院把2008年确定为“规范执法年”,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细化工作流程、细化操作规程、细化办案质量标准,对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作详细规定,使每一个执法细节有章可循。组织对近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扣押、冻结、处理赃款财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摆存在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执法活动的内外监督力度,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改革措施,增强执法透明度。通过该活动,干警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在全省执法状况考评中,株洲市检察机关名列第一。
  【积极探索“暂缓起诉”新模式】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对轻微刑事犯罪既重视贯彻宽缓刑事政策,又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感化、教育和挽救,大胆试行“暂缓起诉”制度。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较小,可能被判处缓刑、免刑、管制、拘役或罚金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及未成年人犯罪,在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前,将犯罪嫌疑人放入社区进行矫正,即要求暂缓起诉对象在矫正期(原则上为3个月)参加社区义务巡防、居民院落守护、社区卫生清扫、老年公寓劳动等社会公益活动。公益活动每周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7小时,然后根据其认罪悔罪表现、改造自新表现以及参加社区劳动表现情况,视情况决定起诉或不起诉。2008年,已对4名犯罪嫌疑人试行暂缓起诉并交社区先期矫正,对其中的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另一人提起公诉。
  【查办万善志受贿、巨额财产不明案】2002~2007年,万善志利用担任常德市财政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财、物共计110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另有380万余元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经法院审查,万善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犯罪所得赃款及所产生的孳息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查办刘锦坤滥用职权、受贿案】2001~2003年,刘锦坤利用担任永州市粮食局局长兼湖南南华大酒店董事长以及永州市人民政府改变南华大酒店经营性质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之便,在南华大酒店的中方资产转让过程中,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滥用职权,使得香港惠联投资公司法人代表兼湖南南华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何谋云(另案处理)以协议方式低价取得南华大酒店的国有股份,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400余万元。同时,刘锦坤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4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经法院审查,刘锦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40万元,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审判工作
  【概况】2008年,全市两级法院围绕“好中求进、好中求实、好中求新”的工作要求和创建“创新型、规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和廉洁型”法院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完善司法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株洲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8160件,审(执)结17835件,同比分别上升24%和25%,审执结标的23.19亿元。其中,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78件,审(执)结1556件。中院在全省法院司法状况考评中名列第二,并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网络宣传工作先后在全国法院网络宣传现场会和全省法院网络宣传交流会上介绍经验,中院民一庭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刑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天元区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刑事审判】两级法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严惩暴力犯罪、涉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16案4640人,审结二审刑事案件228案。认真组织打黑除恶专项审判活动,审理了王芝虎等24名被告人涉黑案等大要案件。进一步强化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依法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严把案件定性关、量刑关和程序关,刑事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了4个百分点。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两级法院共判处缓刑1246人,依法对104人免予刑事处罚。按照教育和挽救的方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突出发挥庭审功能,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33人,其中167人被判处缓刑。
  【涉诉信访工作】2008年,健全落实领导接访、即时接访、带案下访、合力处访“四位一体”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积极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妥处矛盾纠纷。具体工作中,两级法院突出了三个“强化”。即强化领导接访。两级法院均建立了院长接待日制度,中院确定每周四为院长接待日,正副院长轮流接待来访当事人,全年院长接待日进行37次,接待当事人425批次,进一步畅通了申诉信访渠道。强化重点案件处理。把重信重访和赴省进京非正常访案件的处理摆在突出位置,对重点案件均按照“四定一包”的要求落实包案领导与责任人,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在中政委交办的两批19件案件中有17件得到了妥善解决,极大地缓解了涉诉信访压力。强化合力处访。建立上下级法院和法院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形成了大接访工作格局。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配合,因案制宜,因人施策,采取联合下访、联合听证等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政策的手段,促使当事人息诉息访。对当事人“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救济,消除了信访户的对立情绪,缓解了社会矛盾。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信访工作会议上得到推介;中院被评为全省排查化解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先进集体,是全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涉稳案件分析排查,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建立涉稳预警机制,研究下发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安全隐患。规范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防止犯罪分子逃避打击,危害社会;认真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对减刑假释对象继续实行公示制度,进一步强化减刑假释的公开听证,共依法减刑1690人,假释116人,促进了罪犯认罪服法、安心改造。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创建,加大法律咨询、法制教育、少年犯帮教和防毒、禁毒宣传工作力度。全年共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40余场次,在新闻媒体刊发法制宣传稿件1400余篇。
  【民商事审判】立足于平等保护,积极调处各类纠纷,稳妥审理涉及国企改革、职工安置、城镇拆迁、征地补偿和“三农”纠纷等案件,审慎处理企业改制、破产、重组的案件。同时注重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使天元区法院成为全省第二个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组织开展“依法护权、激励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活动,全年共审结民商案件12191件,其中破产案件8件,知识产权纠纷55件,有力维护了公平诚信,推动了改革发展,促进了自主创新。
  【行政审判】充分发挥监督与支持两大功能,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审理土地管理、房屋登记、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相关的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慎重地办理行政拆迁案件;并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多元调处机制,努力寻求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的最佳方案,促进了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与信任。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94件,审结190件。
  【审判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民诉法,对当事人申诉的案件,坚持“依法纠错”的原则,及时调卷,严格依法审查,全年共受理审查各类申诉案件138件,35件进入再审程序。加大与人大、检察机关的协调力度,积极稳妥地办理再审案件。全年审结再审案件67件,其中改判和发回28件,调解结案8件。
  【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跟进新修改民诉法的实施,用活用足用够执行手段,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悬赏执行、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有效执结了大批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520件,执结2477件,执结标的4.06亿元;进一步重视执行环境建设,通过主动汇报和沟通协调,争取把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纳入了对地方的综治考核,并加强与执行协助义务机关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系。进一步理顺运行管理,中院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独立设置执行裁判庭,加强对执行行为的法律监督,实现了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的彻底分离,全年共审查执行裁判案件46件。
  【服务发展专项审判】2008年,组织在全市法院开展“调查研究月”活动,由院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和重点工程现场进行调查研究,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在此基础上出台《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指导意见》,被市委全文转发。同时紧扣全市中心工作,跟进市委、市政府“5115工程”,在全市法院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建设年”服务活动,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维护公平、有序的经济社会环境。以节能减排、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积极开展为“‘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服务活动,依法惩治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以确保全市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为目标,针对全市60个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将其确定为全市法院服务的重点项目,实行定点、定人负责制,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大力开展“维权益、护诚信,服务‘两型’社会建设专项执行行动”,努力提高案件执行率,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以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活动顺利进行为目标,认真开展“保稳定、促和谐,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活动”,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各基层法院均按照中院的要求部署,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同时,围绕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等中心工作,在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和长效机制建设上紧紧跟进。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出台专门的工作方案,并部署在全市法院开展了“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活动,确保了活动的实际效果。
  【司法为民】在坚持巡回审判、诉讼指导、风险提示等为民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立案信访窗口服务,大力推行便民、利民的审判和管理方式。坚持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方式审理案件,注重抓好案件速裁工作,减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地满足案件当事人快立快审的要求,有效缓解了有限司法资源与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推行和谐审判。建立调解激励机制,拓宽调解适用范围,延伸调解工作手段,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全市两级法院已结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的4736件,调解结案率为39%,另当事人达成谅解后撤诉2328件,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8%。积极推进“三调联动”。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攸县和芦淞区进行试点,充分发挥乡、村、城镇居委会等基层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消灭于萌芽,化解在基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建立司法救助体系,设立司法救助基金,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车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其他援助金,全年两级法院共向困难执行申请人和信访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7.4万元,其中中院发放29.6万元;批准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60余万元。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完成全市法院新闻网站的建设,建成了湖南省第一个、全国第三个中院级站点群,11月中院又联合湖南法院网和红网对一起知识产权案件的庭审进行同步网上图文直播,为宣传法治和法院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诉讼提供了重要的渠道和平台。
  【审判管理与改革创新】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研究出台一些操作性强、容易检查落实的规章制度,坚持依制度管人管事,建立起了审判质量绩效管理、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按照最高法院出台的指导意见和省高院的评查规则,结合实际重新修改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和实施细则。中院制定实施《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确保了对外委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全年通过自主协商、随机选定和指定选择的方式委托对外鉴定、评估和拍卖62件次,无违纪违规行为,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同时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强化审判各流程、各节点的监控,实行主要业务指标的动态分析和排名通报制度,做到一案一评查,一月一分析,一季一预警。
  整合内设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全市法院以独立机构或合署办公的形式全面设立审判管理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承办人、合议庭的办案责任、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把关责任、主管院领导的督查分管责任和审判管理部门的跟踪监督责任。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将研究室的部分职能调整至办公室,使审管办(原与研究室两块牌子)成为专门负责审判质效管理的内设机构,促进了审判管理职能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
  创新管理措施,提高审判效率。创新办案效率管理方法,积极推行“自定审限”制度。根据案件性质和类型,对各类不同案件规定较法定审限更短的“自定审限”,对未经批准超“自定审限”的案件,进行通报和督办,对在内定审限内办结的案件,年终绩效考核时给予奖励。有效防止了人为拖拉和低效办案,大大缩短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强化审判效果保障措施,推行重大疑难案件报告制和通报制,加强审前调研和判前协调,将工作重心前移,确保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开辟《株洲审判》这一载体,及时发布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为审判提供指导与参考,促进了裁量的均衡。转变司法绩效管理方式,紧紧抓住结案率、发改率、调撤率、上访率、当庭裁判率、实际执结率六个主要指标做文章,通过关键指标带动其他关联指标,改善一些不良指标。同时,强化争先创优,通过对优质案件和优秀法官的表彰奖励,引导广大法官由被动参与型向积极追求型转变。促进了绩效指标的全面提升。全市法院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为24.44天,同比缩短6.68天;改判发回率为12.6%,同比下降7.7个百分点;净执结率为81%,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民行案件当庭宣判率为94%,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
  司法行政
  【概况】2008年,株洲市司法局共有公务员161人(含市劳教所干警),全系统共有司法助理员165人,注册律师277名,注册公证员3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10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中共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省专项维稳活动为龙头,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主题,严格按照局党组提出的“观念创新、工作务实、管理精细、考核规范”的工作要求,确保全年主要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五五普法”工作稳步推进,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逐步形成;专项维稳活动深入开展,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优质高效,服务中心工作职能更加显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严格推行文明执法,执法质量更加规范;特色劳教工作模式全面推行,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市局先后获得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专项维稳活动先进单位、全省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芦淞区建宁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全省“十佳调委会”,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黄清平获全省“十佳调解员”,并荣立“一等功”,攸县黄丰桥司法所被评为“全省模范司法所”,株洲县南阳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先进调委会”。
  【普法依法治理】一是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有声有色。突出抓好各类群体性事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民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5月13日,株洲市“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在石峰区云田乡隆重启动。5月30日,市局组织市法援中心和市直17家律师事务所的近百名律师,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一次声势浩大的新《律师法》集中宣传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定平率政法各部门负责人亲临现场进行指导,活动气氛热烈,反响良好。自5月底开始,为了配合新“禁毒法”实施,在省建五公司学校和市五中,举办了戒毒人员和管教干警现场说法教育班,有近2000多中小学生现场接受教育。二是“法治株洲”创建活动全面启动。10月10日上午,株洲市隆重召开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株洲”创建动员大会,正式启动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群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余定平作主题工作报告,市委书记陈君文作重要讲话,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夏国佳等省厅领导应邀出席会议。三是“创模”专项法制宣传声势浩大。全年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创模办”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市“依法治市办”领导、协调、组织全市普法工作的职能作用,大胆整合依法治市各成员单位的普法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交通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的工作合力。共组织专题宣传活动5次,印制和散发《株洲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交通安全宣传画册》10万份、“禁摩、禁货、禁鸣”宣传单5万份,给全市出租车张贴创模宣传车贴1000份,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创模”宣传氛围。四是普治保障机制得到强化。市级年度普治经费达到全省要求的0.2元/人标准,各县市区的普治经费也都按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并能够足额拨付到位。
  【专项维稳活动】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充分运用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和安置帮教、劳教管理等手段,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949起,调处成功率在98%以上,为国家、集体和个人预防和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其中,重点调处和有效化解了对当前发展环境和社会稳定影响突出的群体性闹事130多起、非正常上访100余起、民转刑案件特别是重大恶性事件近200起、“三跨”矛盾纠纷近60多起,并确保系统内部特别是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同时,切实抓好奥运会、“两会”以及各种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和重点建设项目、矛盾纠纷频发的“重点地区(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了对上访缠诉的“重点对象”的教育转化。从7月上旬~9月下旬,开展为期近3个月的“千名干部进基层,三调联动化纠纷”——百日会战专项维稳活动。通过全市1000多名领导干部100多天的共同努力,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47起,其中由市里交办的105起重大纠纷成功化解75起,基本化解18起,有效稳控12起,较好地实现市委确立的“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目标。
  【基层基础建设】一是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全市基本实现司法所四权上收。攸县、芦淞、天元等地已明确或解决了司法所长的副科级待遇。二是办公用房建设有序进行。下达第四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全市拟建98个所,建成75个,待建4个,新启动19个。各级财政大力支持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市级财政共配套建设资金170多万元。市、县、乡三级共完成配套资金485万元。三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新建的司法所都达到5室1庭的标准,并实现“六统一”(标牌、标识、制度、和谐、印章、文书统一)和“六有”(有办公用房、办公桌椅、档案资料柜、程控电话、交通工具、电脑)标准。四是基层调解网络更加健全。株洲市已建立乡级调解组织132个,村级调解组织2126个,企业及其他调解组织702个,各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41个,共有调解员和信息员3万余人,调解网络遍及城乡。
  【法律服务】一是法律援助深入人心。着眼政府10件实事之一一—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1000件法律援助任务的完成,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管理体制,健全法援经费保障体系,规范程序,健全网络,扩大覆盖面。全年完成法援案件1229件,同比增长20%以上,并实现了法律援助案零投诉,胜诉率和当事人满意率均超过96%,达到历史新高,真正把法援工作做成政府的“民心工程”、司法行政的“窗口工程”。二是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大力开展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和促进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者深入到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线,参与到打击和预防经济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主战场。积极为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逐步建立县级政府法律顾问团,推广了醴陵市律师参与“市长接待日”的做法;继续深化“非公经济法律顾问团”工作,加强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加快推进保驾护航。全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860家,刑事诉讼辩护代理1002件,民事诉讼代理2600件,行政诉讼代理142件,非诉讼律师事务2980件。三是司法鉴定更加规范。以开展“司法鉴定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司法鉴定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人员数据库,编制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联络信息表”,建立司法鉴定复核台帐,做到了信息详细、台账规范。全市有18家司法鉴定机构和273名司法鉴定人顺利通过省厅的审核。切实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全市司法鉴定人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司法鉴定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公证工作】2008年,市公证工作按照“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加大宣传、拓展业务、发挥职能、服务经济”的整体思路,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进一步推进全市公证事业的发展。全市共有公证处6家,公证员32人,其中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12人,涉台公证员资格2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4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0人。全年,共办理国内公证9556件,办理涉外公证2687件,办理涉台、港、澳公证616件,制止不法经济活动涉及金额808万元,为全市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同时,公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公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株洲市国信公证处、醴陵市公证处被评为全省“公证质量先进单位”。
  【律师工作】2008年,株洲市有律师事务所28家,执业律师277人。全市律师工作紧紧围绕“环境建设年”这一主题,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为建设“两型社会”和服务株洲环境建设年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应聘担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961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案件4868件,为多家企业的改制和32个市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开展专项法律咨询2572场。同时,加强自我管理,净化律师内部执业环境。2008年立案查处律师违法违纪案件10起,报送省厅处理1起、移送省律协1起、交由市律协处理3起、市局直接处理6起。
  【人民调解】全市现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581个,人民调解员14695人,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各行业、企事业调委会发展良好,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不断创新,“三调联动”工作深入推进。一是着眼“联得起”,积极推动有机对接。着重抓了与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在各级法院的支持下,成立驻法院调解室20个。全年,20个调解室为全市涉诉群众节约诉讼成本30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市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在制度层面将诉调对接规范起来、稳固下来。同时,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对接,设立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80个,并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的通知》,积极落实公安派出所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二是着眼“调得动”,不断健全运作机制。各级“三调联动”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信息专报制度、情况互通制度和移送、交办、督办制度,较好地履行分流、指派、协调和调度的职责。进一步巩固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的“三所一会”矛盾调处新机制,实行“一个窗口接待、一道程序办结、一套方案考评”,做到办公同时、纠纷同受、矛盾同调、问题同解,并坚持“一月一考评、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真正建立起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的工作机制。三是着眼“调得好”,大力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巩固“诉前调解”、“乡村夜调”等矛盾纠纷调解方式方法,大力推广矛盾纠纷评议、律师参与人民调解等好的做法,并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新方式、新方法。市“三调联动”办在全省率先成立由市综治办主任任首席调解员的市级流动调解庭,组织、协调全市性大型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安置帮教】2008年,市司法部门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定期登记工作台账,规范接茬工作,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年,全市安帮机构共摸排刑释解教人员1171人。为加强工作指导,编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手册》;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帮教责任和过渡性安置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安置帮教志愿者协会,安帮工作社会化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将进一步扩展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职能。
  【执法状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状况考核评议。制定《2008年度株洲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评办法》和《株洲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内部评议评分细则》,在系统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状况考证。二是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年初,市局与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劳教所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明确一把手为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使得行政执法权责统一。三是加强了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做好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核、审批和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6件,法律服务投诉案件2件,审查各类制度文书5个。四是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2001年后确定为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11个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废止、失效、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意见。五是严把公民代理诉讼审查关。全年共受理出具《公民诉讼代理出庭专用函》14人/次,为符合公民代理条件的13人出具《公民代理诉讼出庭专用函》,拒绝出具《公民代理诉讼出庭专用函》1人次,有效维护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劳教工作
  株洲市劳教所
  【概况】2008年,株洲市劳教所努力贯彻“强基础、稳场所、顺民心、求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取得抗击冰冻灾害和确保“两会”、国庆、奥运等特防期场所安全稳定的良好成效。
  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队伍建设常抓常新。全所队伍执行力持续提高,整体作风有较好转变。在中层干部中选举产生2名所领导,与市局交流1名班子成员,所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整体素质得到改善。3月份进行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调整交流,16名群众公认、年富力强、能力突出的干部走上中层岗位。7月份改选所工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调整支部,将支部设在大队,并在每个支部设立纪检监察员。全所将“爱我司法讲作为,兴我司法谋发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岗位练兵”、“立功创模,争先创优”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进一步落实人文关怀,组织全所民警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实弹射击训练,使民警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得到进一步加强。
  坚持首位意识与强化措施相结合,场所秩序持续稳定。全所围绕实现“四无”的目标,在强化管理基础、提升矫治质量、落实生卫保障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2008年株洲市劳教所树立安全稳定工作首位意识并强化管理措施,狠抓场所安全排查、安全防控、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4项机制的落实;突出社会帮教效果,提升矫治质量;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医疗防疫工作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十条措施》,有效防范劳教人员疾病高发和流行,打造科学的生卫管理模式,确保场所公共卫生安全,实现全年“四无”。
  坚持安全生产与习艺劳动相结合,劳教经济稳健运行。在组织劳教生产中,坚持严格管理,狠抓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成立“大安全生产格局”领导小组,制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专题教育制。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无大小事故。
  坚持持续发展与急用先为相结合,所政建设逐步完善。积极争取各级支持,完善所区基本建设,初步完成所内戒毒收容场所的改造。调整管教区域,划分“医疗戒护区、康复教育区、常规矫治区”三区,建成戒毒人员单独用餐场地;所部大门竣工并交付使用,基本完成全所绿化施工,接通了自来水。全所管教、生产、行政三区规划合理,场所整体面貌美观、洁净。
  2008年,株洲市劳教所整体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场所秩序持续稳定,教育矫治质量稳步提高,劳教经济稳健运行,民警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所政设施逐步完善,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5年一度的先进集体、专项维稳活动先进集体、省劳教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执法执纪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创五好,争一流”竞赛活动先进单位。
  【突出社会帮教效果,提高矫治转化质量】2008年,通过邀请市艺术剧团来所演出,邀请市关工委、民盟株洲市委率赴川心理咨询团、市义工社到所开展大型社会帮教活动20余次,丰富了劳教人员的改造生活,稳定其思想情绪,促其反省。
  【强制隔离戒毒所顺利挂牌】为适应《禁毒法》实施的需要,株洲市劳教所认真组织全所民警职工学习《禁毒法》,掌握戒毒知识,并完善硬件建设,为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做好了前期准备,并于2008年10月顺利通过省劳教局的考核验收,同意设立“株洲市明照强制隔离戒毒所”。
  湖南省白马垅劳教所
  【概况】2008年,白马垅劳教所紧紧围绕“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深化改革,强化管理,通过不懈努力实现了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场所顺利实现12年“四无”(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所内吸毒),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获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评优秀单位,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抗冰救灾先进集体。
  围绕中心,强化职能,劳教工作纵深推进。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大力开展“安全稳定年”活动,严格落实安全排查、安全防控、应急预案和责任追究“四项制度”,健全场所安全防范制度体系,确保了场所的绝对安全稳定。以教育矫治为中心,大力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深化课堂教育、个别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在劳教人员中开展“构建和谐场所、争做文明学员”活动,形成知荣辱、讲礼貌、友爱互助的改造氛围,教育矫治质量不断提高,劳教人员违纪率明显下降。不断发展完善,形成场所再社会化工作“四张名片”:社会矫治基地、戒毒康复中心、“千人戒断工程”和社会帮教工程,实现劳教工作从强制惩罚向教育挽救的本质回归。
  发挥优势,应对危机,场所经济平稳发展。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开展2008质量年活动,加强技术升级和质检力度,严把产品质量关,以优质的产品取信客户;增强销售力量,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销售责任,打造一支精锐的销售队伍,以强有力的销售策略抢占市场;加强成本核算,优化资源配置,在满足安全和技术指标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各项成本开支,以低成本运行赢得效益。进一步发挥电炉主业的传统项目优势,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入,积极探索产品升级与产业转型,将电炉产业做大、做精、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及时调整市场策略,向管理要效率,向市场要效益,成功实现年初既定目标。
  加强教育,严格考评,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加强队伍建设,先后开展“爱我司法讲作为,兴我司法谋发展”和立功创模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四个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和“一迎三以”的作为理念。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弘扬“孝”、“信”、“仁”、“爱”等中华传统美德,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和谐的警营文化氛围。组织民警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警体训练,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队伍执法水平大大提升。大力开展公务车辆整顿,出台《省白马垅劳教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场所。为改善民警职工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投入资金进行改扩建,完成全所“穿衣戴帽”和亮化工程,添置了先进的教育、医疗、生活设施设备,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为帮扶困难职工,建立“两金两制”援助体系,使全体民警职工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湖南省网岭监狱
  【概况】湖南省网岭监狱地处攸县网岭镇,是适应1983年“严打”斗争需要,在原湖南省干部学校和攸县茶场等单位的基础上于1984年3月建立起来的一所省属监狱。2006年按照司法部和省监狱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监狱实行体制改革,成立湖南省万安达集团铭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新体制的要求,监狱主要担负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维护安全稳定的职能,公司主要任务是为监狱改造罪犯提供劳动岗位、为改造罪犯服务、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狱、公司有在职警察职工800多人、退休警察职工360多人,监狱常年关押罪犯数千人。
  2008年,监狱党委带领干警职工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全面实现监管安全“四无”和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未发生重特大案件和罪犯流行性疾病及中暑、中毒事故,监管改造秩序持续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质量显著提高;开展作风建设和岗位练兵,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各级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民警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队伍建设出现新面貌;全面推行6S管理,积极开展抗冰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狠抓企业内部管理,监狱企业各生产项目保持了同步发展的势头,为监狱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加大投入加强监狱基本建设,配套完善各项生产生活设施,不断改善警察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着手实施监狱布局调整,加速推进监狱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进程以及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步伐,监狱发展能力不断加强。
  茶陵监狱
  【概况】2008年,茶陵监狱在编警察434人,工人317人,离退休人员199人。监狱押犯主要是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押犯,其构成呈现年轻化和涉黑、涉毒犯罪增多的新特点。监狱体制改革后,成立监狱企业湖南省万安达集团米江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监狱、公司机关共设21个科(部)室及工会、共再团等群众组织,下设11个基层单位,其中6个押犯监区,2个非押犯分公司(茶业分公司、畜牧分公司)以及职工医院、水电管理站、教导大队等3个事业单位。监狱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监狱长负责制,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对基层单位实行改造、生产、政工等方面的目标责任管理,监狱有驻狱武警中队1个。
  监管改造秩序持续稳定。监狱积极适应国家法制进程的大环境,强化监管安全首位意识,齐心协力把维护监管安全当做监狱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以开展“迎奥运、保安全”、“十个一”竞赛,打击反改造、脱逃行为、严重违禁物品等规范罪犯行为达标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狱政管理;以改造质量评估为主题,对上海调犯、5·12地震后四川籍的罪犯开展心理疏导,切实加强教育管理;以罪犯卫生达标活动为重点,高分通过省局监管区规范化达标和创建达标监区医务室验收,切实加强生卫管理;以加快“两个转移”战略为目标,投入大量资金,添置设备,改造设施,大大提高物防能力,切实使罪犯外劳转为内劳,生活区转为生产区;以严格程序为手段,推动执法工作阳光运作,全年共呈报减刑678人,假释32人,裁定减刑613人,假释27人。各项考核指标圆满完成,监管安全实现“四无”。
  经济平衡健康发展。面对年初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监狱及时开展生产自救,挤出资金购买机械设备,针对2008年的世界性金融危机,淘汰环境污染大、能耗高、经济效益低的项目,引进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形成以针织加工为龙头,以足球、牛仔服、水晶杯、鞋编等为补充的适合监狱生产的劳务加工体系。同时,继续巩固发展传统农业产业,增强监狱自主发展的能力。深化改革,积极开拓销售渠道,扩大茶叶销售市场,产品获得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生猪、红砖生产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为手段,以提升经济效益为目标,充分发挥其对监狱的辅助补充作用。由于各产业的齐头并进,共完成劳务加工收2000多万元,出栏生猪8400多头,茶业收入560多万元,销售红砖980多万块,保持了监企双方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
  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政治工作抓住时代主题,充分发挥大政工平台的作用,突出以人为本,着眼教育,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警察队伍。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主题职员教育活动,进行各类教育培训;公开选拔中层领导干部,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积极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合理配置基层警力;着力深化廉政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及图片展;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力为职工排忧解难;狠抓警察行为规范考核,促进队伍作风的大转变,树立了良好的警务形象,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规范。
  【开展“天网”行动】3月,在省局召开追捕历年脱逃罪犯即“天网”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后,监狱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克服追逃地域广、警力紧张,资金开支大等困难,迅速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抽调精明警察,下拨专项经费,安排追捕专车,保障追捕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追捕警察的周密部署,缜密侦查,果断出击,成功抓获1名脱逃26年8个月零24天的罪犯,“天网”行动首战告捷。
  【开展专项教育整改活动】2008年,监狱召开全体警察大会,部署开展“增强警察身份意识规范监狱执法行为”专项教育整改活动,针对许多模糊警囚关系,淡化身份意识的人民警察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是保护监狱警察,维护政府形象,利于监狱发展的一项预防机制。省局政治部领导出席大会并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全狱上下做到三落实三确保:一是抓监管制度落实,确保监管安全;二是抓2008年目标任务落实,确保有新的发展;三是抓政治工作落实,确保队伍素质提高和队伍稳定。
  【全面推行6S管理工作】2008年,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监狱全面推行6S管理工作,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所入的状态不断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分期、分批、分层次、分人员进行动员和培训,以“建立样板,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为推选方针,量力而行,适度投入,真正达到提高全员行为素养,培养全员良好工作习惯,提升综合管理水平,营造正规有序,科学管理的环境氛围的目的。并成功通过省局的综合评议验收。
  仲裁工作
  【概况】2008年,株洲仲裁委员会将仲裁融入经济的大潮中,服从于、服务于党的中心,发挥株洲仲裁在区域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继续推行仲裁制度,不断宣传仲裁法律,在仲裁二次创业规划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推行仲裁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基本方针,不断探索总结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仲裁工作体制社会化,仲裁机构建设规范化的工作目标。巩固仲裁基础优势,与经济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有形市场合作,坚持合作互利、双赢方针,充分调动各界的力量,合力推进共谋发展。精心办案、力创品牌,确保仲裁公正,从4个方面把关,即:认真把好立案关,把好仲裁员的指定关,严格把好秘书的职责关,把好文书的会审关。狠抓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落实好仲裁员“披露”、“回避”、“见面”等制度,杜绝暗箱操作,抓好仲裁员“四个认真”即认真阅卷、庭审、合议和制作文书。抓好案件质量检查考评工作,抓好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学习和管理,明确工作方向,端正服务态度,抓学习制度的落实,适时掌握法律的更新和新的司法应用。组织“回头看”活动,对已结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及时遏制各类问题发生,总结经验,提高办案水平。认真落实2007年全国仲裁年会精神,规范各项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加强仲裁操守,严格仲裁纪律。全委2008年受案302件,受案标的额1.5亿元,已结案中调解率占78.5%,裁决率占21.5%。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株洲年鉴 2009》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记载株洲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件,突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情况。共设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政法、工业等30多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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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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