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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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933
颗粒名称: 法制工作
分类号: D927
页数: 3
页码: 84-86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8年,株洲市政府法制工作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以加强行政程序建设为重点,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制监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在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人民政府 法制工作

内容

【概况】2008年,株洲市政府法制工作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以加强行政程序建设为重点,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制监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在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强《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贯彻实施,着力推进全市依法行政。1.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大动员”。8月29日,市政府召开县市区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的贯彻实施《规定》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王群市长亲自出席会议并就《规定》的贯彻实施作了动员讲话,就如何贯彻《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还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许显辉作了专题讲座。县市区政府也都召开了贯彻实施《规定》的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作了动员讲话。2.精心抓好学习宣传。为营造良好的实施舆论氛围,9月28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大型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气球、市中心广场展览板报、设咨询台、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对市民就《规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10月,对株洲市贯彻《规定》的经验做法,湖南卫视作了专题采访报道。3.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依照《规定》,从10月1日起,规范性文件实行有效期制度。现行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满5年的,标注“暂行”、“试行”满2年的,一律失效。为了防止因规范性文件失效而造成行政管理工作无据可依,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开展规范性文件大清理。市政府法制办对1994年以来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7件)、失效(524件)、继续有效(160件)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株洲政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同时,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自10月1日起,市政府及部门凡发布规范性文件,均需由制定单位在市政府法制办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方能生效。县市区政府法制办也都做好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通过各种途径公布了清理结果。4.切实抓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对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株洲县、天元区、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和招投标局7家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到示范单位指导督查等形式,切实抓好示范创建。5.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按照《规定》的要求,对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以举行听证会、在网上公布草案等形式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如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建设在网上公布了方案。市政府法制办指导或组织召开了燃气事故保险规定、城市交通管理有关问题以及市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等听证会,均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关,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核职责。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中,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以合法性审查为主,同时兼顾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不利于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不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益的坚决不予通过,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确保了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全年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核规范性文件约300件。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规范性文件58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3件、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35件,还审核会议纪要和专题材料79件,审核修改直接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文稿50余起。
  三、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08年,市政府法制办修订了《株洲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细则》,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列入考核的内容,增强了评议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增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民主性和公开性,设立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唐人神集团等11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测评点,要求他们对每一个行政执法机关的每一次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登记并提出评议意见,评议意见作为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外部评分的重要依据。11月,走访了考核测评点。12月,根据新的考核办法采取分战线进行集中评议考核的方式,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评议考核。通过考核的情况来看,全市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着力促进合理合法行政。为改变自由裁量权过度自由发挥的尴尬现实,合法、合理地规范和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公平、公正执法,解决行政管理相对人最关心的同案不同罚的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下发《关于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制订工作的通知》,明确基准制度制订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基本原则、格次划分和适用程序。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人防办经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下发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文件并付诸实施。
  五、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作用。全市各级法制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以复议为民为宗旨、案结事了为目标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6件,其中受理102件,决定维持61件,撤销6件,驳回8件,终止19件,调解4件,确认违法1件,其他3件。市政府法制办收到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59件,其中受理57件,不予受理2件,决定维持39件,驳回5件,撤销2件,调解2件,终止9件。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审理方式结案,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还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印发了《株洲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为统一全市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省政府法制办的充分肯定,市政府法制办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08年全市各级法制机构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1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4件,占47.06%。
  六、积极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各级法制机构认真办理政府涉法事务,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的协调和处理,为领导当好法律顾问和参谋,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市政府法制办在湘江综合整治、污染企业的关闭、福泰国际非法吸纳公众存款、商业银行的改组、茶陵洮水水库移民安置、江南商城国有资产流失的处置、闲置土地的清理、南苑小区房屋办证、太子奶问题以及大量的征地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等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积极建言献策,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了法律意见,确保了矛盾纠纷的依法处理。
  【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推进政府依法行政。8月29日,株洲市召开了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蔡溪主持。县市区长、县市区政府办主任、法制办主任,市政府有关局委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法制(规)科科长参加会议。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有关领导出席会议。这是全市召开的一次全面部署法制工作最高规格的会议。
  王群市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市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做好六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二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源头上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三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四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合法、公开、高效;五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六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于4月17日公布,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系统性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开创了国内行政程序法典化先河,在中国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标志着湖南省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株洲年鉴 2009》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记载株洲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件,突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情况。共设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政法、工业等30多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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