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大常委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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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930
颗粒名称: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4
页码: 74-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2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人大常委会 工作会议

内容

【概况】2008年,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2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决定重大事项更加科学民主。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谋划发展、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服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审议和决定事关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适时做出决议决定。在反复调研、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审查和批准了2007年度市级财政决算;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批准了关于湘江株洲段生态治理及防洪工程项目贷款事项;为推动株洲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城市效能的决议》;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原则,任命了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了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等重大人事事项,为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面实施《监督法》,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效。把监督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方面,围绕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突出“环境建设年”主题,采取市县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综合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湘江水系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行政许可主体资格认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执法经费体制改革等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检查,促进了株洲市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重点听取和审议了2007年度市级财政决算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律师法》、《森林法》、《湖南省爱卫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城市自来水供水情况、清水塘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情况等21项专项工作汇报,下达审议意见书4份,提出严格预算执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抓好灾后森林恢复重建、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切实抓好全国卫生城市创建等建议和意见70余条,得到“一府两院”的认真落实。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就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快航空城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等进行集中视察,为督促和改进政府有关重点工作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开展省人大部署的“三行”活动,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法律监督方面,出台《株洲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明确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启动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一府两院”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和及时备案,有效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到位。健全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制订出台新一届人大代表活动方案、学习、培训计划等。认真做好代表闭会期间参加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及其他活动的组织与服务工作,指导、组织代表活动90余次;积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关心代表工作生活,走访慰问代表80余人次。不断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加强议案建议办理督办,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300余件,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进一步提高。开展对新任市人大代表的集中培训,组织在株洲的省人大、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和全国人大举办的培训班,代表素质和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健全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完善机关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实现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政治、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集中学习21次,有效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人大制度与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和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以理论研究与创新的成果,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上半年接待群众来访680余批2300余人次,收到来信530余件,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月2~8日,株洲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株洲市会议中心举行。会议听取并审查通过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株洲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株洲市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选举姜玉泉为株洲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君文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市长,何剑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魏启敏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乐永明、盛佑生、王丽沙、鲁立彬、龙国华、杨宋虎、王建敏为株洲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王群、黄曙光、翟笃培、刘力量、张国浩、李异建、蔡典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举宾兴林为株洲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选举马民杰等23人为株洲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47名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株洲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2月27日,株洲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举行。会议审议通过《株洲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至二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株洲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张汉华、季恩远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的汇报;听取株常审〔2007〕1号审议意见书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城市自来水供水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蔡溪等31人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接受陈君文辞去株洲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株洲市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7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株洲市贯彻实施《律师法》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及对《株洲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作修改的说明,审议通过《株洲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修订稿;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决定王群副市长为株洲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举行。会议听取了株洲市2008年上半年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综合检查《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株洲市贯彻实施《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环大道沿线规划用地控制的决定》的情况汇报;听取了株常审〔2007〕2号审议意见书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工作评议的暂行办法》;审议通过《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0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召开。会议听取了200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株洲市2008年1~9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和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追加2008年市级财政支出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株洲市贯彻实施《湖南省爱卫条例》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株常审〔2008〕1号审议意见书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的决议》;审议通过《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情况的报告》。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1月1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召开。会议听取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决定接受龙国华辞去株洲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召开。会议听取株洲市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株洲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株洲市有关融资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洮水水库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粮食生产的决议》、《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株洲建设的决议》;听取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审议决定了有关名单及事项;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城环委、农业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办理和督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代表的决定;听取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肖文伟、蔡溪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刘力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职务。
  【开展《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综合执法检查】6~8月,常委会围绕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紧扣市委“环境建设年”决策部署,采取市、县市区两级人大上下联动的形式,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综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分6个检查组,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围绕“三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6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先后对9个县市区和22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深入全面的检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围绕该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加强“三法”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污染等审议意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湘江株洲段非法淘金、无序采砂,汽车城脏乱差等9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下发株常审〔2008〕3号审议意见书,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整改落实,促进了全市生态环境、政务环境、发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株洲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明确规定市政府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议、决定,必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对报送机关、报送内容、时间、要求等作了具体要求。4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进行学习宣讲和动员部署。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及具体承办人员共160余人参加会议。全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40余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株洲全面启动,并逐步走向规范。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10月,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在株洲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围绕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参加5项社会保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等9项调研内容,深入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先后听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寿保险株洲公司、株洲硬质合金集团公司、惟楚大酒店、株洲百货大楼等单位和部门的情况汇报,并查阅相关原始资料。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听取《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指出了落实《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提出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劳动合同法》,健全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等建议,促进了《劳动合同法》在株洲更好地贯彻实施。
  【开展“农民健康行”活动】根据省“三湘农民健康行”组委会统一部署,市人大结合株洲实际情况,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新闻单位围绕“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这一主题,开展“农民健康行”活动。通过听取汇报、走访群众、召开座谈等方式,对株洲市实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情况进行检查。组织电视、电台、报刊等大众传媒进行专题采访报道,组织编印《株洲“三湘农民健康行”妇幼保健知识手册》、妇幼保健知识竞赛试题,送到全市各地农村妇女手中。通过深入检查和多方位宣传,推动了各县市区婚前免费健康检查、妇女病免费检查等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了农村妇女儿童保健网络,有效改善了农村妇女儿童的保健条件。
  【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2008年,株洲市环保世纪行活动,紧紧围绕保护蓝天碧水净土、促进节能减排、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主题,以污染防治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扎实为民办实事,为建设生态株洲作出了一定贡献。宣传活动有创新。一是开展在全市大中型企业推行节能减排、保护蓝天碧水净土等宣传活动;二是组织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沿湘江流域株洲段徒步行走活动;三是通过市企业家协会、环保志愿者协会向全市企业家、环保志愿者发起“保护蓝天碧水净土、为‘两型社会’建设作贡献”的倡议;四是在炎帝广场举办株洲“环保世纪行”专场文艺晚会。督促整改有实效。督促醴陵市、攸县、茶陵县关停小造纸企业近百家,推进市区餐饮业煤改气、醴陵城区瓷业煤改气、响石岭地区恶臭主体污染企业搬迁等项目顺利实施,成效显著。
  【关注粮食安全】为加强株洲市粮食生产,制止耕地抛荒现象,5~6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全市耕地抛荒情况的调查。通过采取实地察看、个别访谈、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等形式,认真深入开展调查,全面了解了市耕地抛荒的基本情况,分析了造成耕地抛荒的主要原因,提出了解决耕地抛荒问题、发展粮食生产的对策建议,形成调查报告并提交主任会议进行讨论。12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粮食生产的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明确目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大投入,大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机制,积极引导规范土地流转经营;依靠科技,努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粮食生产服务保障体系;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为株洲市制止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6月16~18日,常委会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市区街道代表联络室、人大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培训班。培训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乐永明主持,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联工委工作的副主任,联工委的负责人,市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人大工作室的负责人,以及市人大机关的部分干部共140人参加培训。培训班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玉泉作动员讲话,并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题进行辅导讲座。培训班就中共十七大报告、乡镇人大的地位、职责及工作创新、株洲市情等进行了培训和辅导,收到良好的效果。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株洲年鉴 2009》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记载株洲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件,突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情况。共设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政法、工业等30多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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