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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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0》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824
颗粒名称: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1
页数: 7
页码: 27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株洲市的环境保护的环境质量、环境管理、污染治理与环境建设、总量减排、环境监察、环境科研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环境 保护

内容

环境保护
  【概况】2009年,株洲市城区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338天,市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2.09%(单因子评价),水功能区达标率100%,湘江株洲段水质量基本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减排连续4年实现双下降,砷、镉、二氧化硫减排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6项指标,全年增加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和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等2项指标达标,未达标的7项较上年有较大提高。年内,株洲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环境监测技术比武,荣获全省团体第一名;新型工业化环保考核指标名列全省第二,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位列全省前茅,创卫6项环保指标满分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和考核鉴定。
  持续推进环保创模工作。2009年,市政府审定批准《株洲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印发《株洲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下文调整创模领导小组,全市建立7个专业组、9个县市区、8个重点企业的创模工作体系,并签订创模目标管理责任书,创模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将创模工作与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相挂钩。完成株化亚铁离子废水治理、河西城市污水处理厂、5县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霞湾港港水色相污染治理、老霞湾港重金属污染治理等一批环境治理工程,株冶重金属废水零排放和重金属烟气治理工程完成大部分子项目,建宁港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投资2000多万元。创模工作进入省级环保部门指导把关阶段。
  狠抓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净土静音行动。全年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5个,削减存量10922吨,新增7104吨,在2008年排放78815吨的基础上净削减3818吨,削减率4.84%,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31个,削减存量7573吨,新增4708吨,在2008年排放66245吨的基础上净削减2865吨,削减率4.32%;依法关停污染严重企业114家,其中关停小造纸企业69家,整合23家,关停小钢铁企业42家;新建河西及5县市6座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进水试运行,提高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30家单位锅炉完成煤改气工程,清洁能源推广成果进一步巩固;对株冶集团、时代电气股份公司、湖南智成化工等58家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并督促这些企业加快限期治理项目的实施进度;印发《株洲市工业企业未达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237家未达标工业企业逐一下达整治通知,限期整改到位,有125家工业企业通过规范化和环保型工业企业验收;株洲市环保局与市监察局联合对龙泉洗水工业园、株洲市金星水泥厂、茶陵县龙胜矿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责令在年底前完成污染治理,做到达标排放;组织天元区马家河镇新马村土壤重金属综合整治、株化废水零排放一期工程、株洲电厂3号炉电除尘器电袋改造等28个项目申报国家和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落实资金总额3242.5万元;根据市政府《关于对“十一五”重点工业污染防治项目支持奖励的通知》,督促排污企业投入污染治理资金4.6亿元,市政府给予奖励134万元;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2009年,全市征收排污费4893.12万元,其中市本级全年征收排污费3704.57万元,各县市区征费1188.55万元,确保了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完成。据统计,近5年来,株洲市共上解国家排污费5000余万元,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2.1亿元,为全市企业治理污染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供重要资金来源。
  开展重点行业规范整治。2009年,按省政府要求,开展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关停72家造纸企业,18家造纸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监察厅和环保厅验收;开展洗水行业规范整治,对市区洗水企业按照“并网、入园”的原则,实行全面规范管理,所有洗水企业迁入龙泉洗水工业园或者外排废水专管接入城市下水管网,经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开展钢铁企业规范整治。对全市49家钢铁企业进行整治,其中7家通过验收,42家进入依法取缔程序。
  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清水塘工业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霞湾港水变清一期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启动霞湾港水变清二期工程;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对全市216家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检查,下达整改通知80份,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26份,收贮废弃闲置放射源8枚;继续巩固城区和县市城关镇医疗废物全部实行无害化处理。此外,在企业中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兴隆化工等7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切实加大新污染控制力度。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五个一律不批”的要求,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坚决卡住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型的建设项目。全年全市共审批工业建设项目304个,均符合环保要求。否决9个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开展新建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全市“十一五”期间审批的新建、改扩和技改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业项目、环境敏感和社会关注的项目,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10件,建立环评审批和“三同时”跟踪管理台账,向省环保厅报送《2006年以来省环保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现状汇总表跟踪管理信息表》。2009年,全市竣工的63个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执行环评率100%。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听证程序,印发实施《株洲市建设项目“三同时”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新建项目管理开辟新的途径和方法。
  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建设。全面落实环境监管区域责任制,将市区分为18个责任片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守土有责。同时,对片区实行双月考评,奖二罚一(即第一名奖2万元,最后一名罚1万元);加密现场监察、监测频率。对21I家工业企业的230个重点排污口、112套环保设施、110台锅(窑)炉的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情况,进行定期采样监测和跟踪检查,41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单位每月、一般污染源单位每季度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三废”整治不到位的110家企业予以立案处罚,罚款到位150余万元;局机关、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城市四分局在现场监察、监测中实行联防联动,强化环境执法的力度;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为期3个月的大排查,出动人员700余人次,走访企业210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的217处。市政府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针对不同情况,确定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改、淘汰、关闭等强有力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36家企业按市政府要求整改到位,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组建兼职环保队伍,召开组建兼职环保员的动员大会,并制订《关于在市区组建兼职环保员队伍的实施方案》,健全环保组织网络;聘请200名社会环保监督员,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协助环保执法人员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拓展环境执法的范围;推动龙泉工业园等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开展环境污染事故责任保险。在全市重污染企业中推行环境污染事故责任保险,引入保险资金有效化解环境污染风险。全市确定投保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险的19家企业全部投保,缴纳保费达131.3余万元。
  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2009年,株洲市环保能力建设的最大项目环境监察、监测综合楼建设主体建筑工程封顶;新购置、配备环境监察、监测仪器设备23项248万元,新增74项水质监测项目监测能力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特定项目的分析能力;全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监测报告600余份,分析数据15万余个,在全省率先建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顺利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组织的实验室认可复查现场评审;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全年全市安装34台(套)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其中有32台(套)与省、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联网,实现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水、气全覆盖。株洲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建设在全省排名第二,联网排名全省第一;抓基础调研,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研成果荣获株洲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完成全市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新马村重金属污染土壤示范科研等8个课题的研究。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调查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共计13512家,调查成果编制成《株洲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株洲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专题报告》,荣获全国先进单位。环评业务有新开拓,签订环评业务合同金额达490万元,咨询合同90万元,环境工程合同200万元。
  加强环境应急处理能力建设。2009年,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应用实际,妥善处置“1·6”智成化工氨氮超标事件等8起环境突发事件,确保了环境安全。尤其是处置“10·27”白石港镉超标事件,由于市环保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未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未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在湘江枯水期间避免了一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投诉和建言平台不断完善。年内,市环保局下大力抓好“12345”市长热线、环境信访、投诉、建议提案、污染纠纷和“12369”接处警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全年“12369”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1290件(次),处警率、回复率100%,满意率98%;办理省环保厅、市长信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信访局批办件137件;办理市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8件,办结率、满意率100%;受理群众上访63批220余人次;处理农赔等环境污染纠纷14件,落实农赔资金226.82万元。
  强化环保宣教工作。2009年,开展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保护母亲河、节能减排周、创模宣传、环保知识有奖答题赛、中小学生环保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教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创模的浓厚氛围。全年共发放创模宣传资料3000余份,环保购物袋2万多个,专场演出3场,户外板报20余块、环保征文400余篇;全面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化管理。要求所有工业企业将企业的概况、联系方法、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主要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环保认证、污染治理计划等事项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企业治理污染。每周在株洲日报、株洲晚报、株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切实保障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实行重点项目环保审批公众参与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案件听证制度,维护公众的参与权;全年共培育、指导、接受申报创建国家、省、市级“绿色学校”17家、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家,省级生态村3家。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等级评定,评选出10家企业为绿色企业,5家企业为黑色企业,并予以通报;发展壮大环保志愿者组织。在全市9个系统成立50家环保分会,会员发展到2万余人。
  环境质量
  【湘江株洲段水环境质量】湘江株洲段水质年均值均未超过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但各断面月均值中氨氮时有超标现象。
  【饮用水源水质量状况】2009年,市区饮用水源地监测12次,达标11次,达标率为92.09%,超标项目为氨氮。市区取水总量为16507.39万立方米,达标水量为15201.34万立方米。饮用水源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能满足饮用水水质要求。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良好以上的天数为338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2.6%,较2008年(92.9%)基本持平,但总体仍属于三级,污染较重。主要污染物仍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次是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成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313天,占监测天数的85.7%;二氧化硫成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43天,占监测天数的11.8%。
  【酸雨状况】全年酸雨频率85.7%。降水pH范围在3.99~6.13之间,降水pH年均值为4.67。与2008年(pH均值为4.56,酸雨频率为87.8%)相比,酸雨酸度和酸雨频率都有所减缓,但全市酸雨状况依然较为严重。
  【声环境质量】全年市区交通干线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4.5dB(A),低于国家标准5.5dB(A),比上年同期上升0.7dB(A),平均车流量为1262辆/小时,超过70dB(A)路长5.94公里占道路总长7.52%。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6dB(A),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较上年相比下降1.0dB(A)。
  【环境监测】2009年,株洲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全市7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含5个自动监测点),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3个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4个降水监测点位,6个土壤植物监测点位,30条交通干线,96个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84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的常规监测任务;对全市211家企业的230余个排污口和112套环保设施按计划进行废水现场监控;对110多台锅(窑)炉进行烟尘、二氧化硫等废气监测;开展农村“以奖促治”村庄专项监测工作。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顺利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CNAS)组织的实验室认可复查现场评审;荣获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第三届技术比武现场监测一等奖;《株洲市土壤污染调查及防治对策研究》课题获株洲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荣获省环境保护厅一等奖。
  环境管理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1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株洲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并印发《株洲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同时报国家环保部备案。《株洲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分析创模存在的问题,提出创模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列出创模重点项目8类173项,总投资95.48亿元。2月16日,市政府办印发《株洲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方案》部署8项主要工作任务:(1)转变经发展方式;(2)落实污染减排措施;(3)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5)加快清水塘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6)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7)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8)创建环保型单位。3月17日,召开市创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创模领导小组副组长翟笃培,市人大副主任、创模领导小组副组长盛佑生出席会议,副市长、创模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异建主持会议。29个成员单位、5县市政府代表及8个重点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各单位向市政府递交目标责任书。7月7~14日,市政府组织对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在《株洲日报》等媒体通报66个需整改的问题。7月23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会议,下达整改意见:要求各专业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企业加强领导,狠下决心,精心组织,及时整改创模各个问题,落实重点工作及重点工程,全力以赴打好创模攻坚战。
  【市委、市政府印发《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环境保护的意见》】为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强化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12月28日,株洲市委、市政府印发《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环境保护的意见》,文件要求: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2.明确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3.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主要环境问题。4.严格环境准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5.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督察管理。6.健全投入机制,积极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7.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8.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领导。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1月25~26日,创卫环保验收组对株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验收,听取株洲市创卫工作汇报,查阅创卫环保工作的档案资料,并现场检查株洲市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水厂保护区及取水口,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抽查株洲市冶炼集团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环境管理、企业环境应急设施、应急预案,实地察看建成区烟控区及区域环境噪声管理等情况,环保组高度评价株洲市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全市环保6项指标满分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和考核鉴定,为株洲市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比全国普查先进单位,株洲市环保局荣获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全市污染源普查小组共普查污染源13387家,其中重点工业源1749家,一般工业源2011家,生活源3402家,农业源6216家,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9个。普查成果辑成《株洲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报告》、《株洲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清水塘工业区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其中,水泥行业粉尘排放系数研究、专题调查报告为全省普查工作的特色和典范,受到省污染源普查机构的表扬。
  【工业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认定】2009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目标和决策,根据《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株洲市创建环保型单位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环保局在全市组织工业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环保型工业企业创建工作。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5家企业通过考核检查认定,成为株洲市第一批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验收合格单位和环保型工业企业。
  【清洁能源推广】根据《关于市区继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通知》精神。在市区继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有30家单位锅炉完成煤改气工程,清洁能源推广成果进一步巩固。
  污染治理与环境建设
  【开展专项行动】2009年,市环保局对全市造纸企业的整治情况进行6次督查,发书面督查通报6期,列入整治名录的92家造纸企业中有69家关停到位、整合23家;开展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对发现的19起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落实整改;抓好钢铁企业核查工作,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1家、停产整治2家、联合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予以取缔2家;督促各县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确保各县市的生活污水能够早日进入污水处理厂,实现达标排放。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全年全市全面完成造纸行业整治。关停整合92家造纸企业,18家造纸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监察厅和环保厅验收;新建6座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进水试运行,其中炎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通过验收,提高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醴陵市建成县域第一个规范化生活垃圾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染防治工作从市区拓展到县域;完成株化亚铁离子废水治理、湖南智成氨氮废水治理、株洲海达化工总废水治理、霞湾港港水色相污染治理、老霞湾港重金属污染治理等一批环境治理工程,株冶重金属废水零排放和重金属烟气治理工程完成大部分子项目,建宁港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投资2000多万元。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广】2009年,根据国家环保部、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和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市环保局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广工作作为环保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制定政策措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重点选择环境危害大、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19家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开展投保工作,全年共完成投保额131.3万元,被评为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完成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规划】2009年,为妥善综合利用和处置全市工业危险废物,防止工业危险废物的污染,市固体废物管理站编制《株洲市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规划》,全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重点产生企业39家。株洲市共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4家,其中1家为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根据株洲市危险废物产生及生产规模,株洲市将规划办理38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处理含铅废物6家、含锌废物27家、含镍废物2家、废矿物油1家、含铜废物1家以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1家。
  【辐射管理】2009年,全市共有辐射工作单位216家,其中涉源单位39家,共有密封放射源120枚,I类涉源单位1家,IⅡ类涉源单位3家,II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4家,其余均为Ⅲ类射线装置或IV、V类放射源使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110家,核技术应用主要涉及医用放射诊疗、工业探伤,农业种子检测,水泥立窑料位计量等方面。全市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市环保局辐射站建立完善放射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依法督促涉源单位对放射源数量、种类、活度和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建立健全放射源使用、贮存等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实施放射源分类身份管理,建立管理动态档案,通过强化和细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株洲市辐射环境安全。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8月27日,为积极稳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确保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环境安全,市环保、安监、公安3个部门联手,将株洲奇迹中药饮片破产过程中遗留的三氧化二砷9.5公斤交株洲市安特锑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处置。9月17日,将株洲南方普惠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166瓶(500克/瓶)重重铬酸钠交中国南方航空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9月21日,将湖南省地矿局416队废弃氰化钠10瓶(500克/瓶)送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集中处置这些剧毒化学品的妥善处置,消除了一批重大的安全隐患,保障了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拓宽处理范围】2009年,株洲市产生的医疗废物均送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全年共完成全市约1200吨医疗废物处置,同时积极拓宽处理范围,经省环保局批准,获得处理农药废物、有机溶剂废物、废乳化液、精(挣)馏残渣、废染料涂料、有机树脂类废物、废有机溶剂等6类工业危险废物的经营资格,2009年共处置工业危险废物700余吨,成为省内唯一一家利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为符合处置条件的工业危险废物找到归宿,杜绝了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
  农村环保
  【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督查农村环保工作】4月27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一行在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力伟陪同下,对株洲市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李干杰副部长督查了天元区马家河镇、攸县酒埠江的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充分肯定2个示范项目取得的成绩,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采取以奖促治的措施,推广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项目,改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召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全面贯彻落实《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文件精神,12月16日,在攸县召开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副市长李异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参加会议。
  【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年内,市政府出台《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09年6~11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以奖促治”,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限期治理验收的,每头存栏生猪奖励50元。奖励资金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对未按期完成省人民政府考核要求的县市区政府,将实行考核评比“一票否决”制、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制和行政首长“问责制”;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农村环保工作更加重视,调动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户治污的积极性,全年完成7家2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通过采取制定文件、以奖促治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开展生态创建等措施,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在全省进入先进行列。
  【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活动】2009年,在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对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3个)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各奖励3万元、2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市区生态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全年,5县市共申报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4个、省级生态村21个,并通过验收,较2008年度2项合计至少要增加4倍以上。
  【推广养殖废弃物零污染处理技术】2009年,株洲市积极推广攸县志锟公司生猪养殖废弃物零污染处理技术,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为全市养猪废弃物的处置开辟一条资源化的道路。10月,省环保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技术进行科技成果鉴定,并利用现场会等形式进行推广,同时争取省环保专项资金30万元,对其进行扶持。长沙市作为全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领头羊,由局长组织10余家养殖大户学习取经,并促成长沙新五丰与公司签定意向合同;对解决全市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难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两型”社会的建设,具有示范意义。
  总量减排
  【减排任务】2009年,国家环保部认可全市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5个,削减存量10922吨,新增7104吨,在2008年排放78815吨的基础上净削减3818吨,削减率4.84%,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期间总量减排任务;认可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31个,削减存量7573吨,新增4708吨,在2008年排放66245吨的基础上净削减2865吨,削减率4.32%,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削减目标。砷和镉提前3年完成“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
  二氧化硫主要减排项目有: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3#、4#机组脱硫管理减排及1#、2#机组关闭共削减6939.9吨;湖南智成化工有限公司2#、3#机组关停削减2348吨。主要项目削减量占认可项目削减量的85.04%。
  化学需氧量主要减排项目有: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霞湾污水处理厂再提高、株洲市海达集团化工有限公司总废水治理及回用和中盐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电石泥上清液回收利用工程分别削减2436.4吨、2100吨、701吨、642.86吨。主要项目削减量占认可项目削减量的77.64%。
  环境监察
  【现场监察】2009年,市环保局严格执行区域环境监察责任制,对每项工作均提出定量化标准和规范化要求,把监察任务具体化和责任化,对城区4个大队的业务工作每双月进行考核评比,实行“奖三罚一”的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工作作风、执法水平和办事能力的提高,促进了现场环境监管能力的全面提升。
  【排污申报】全年共完成市级申报登记166家,其中企业110家,建筑施工单位56家,汇总上报全市(含5县4区)1123家企业的排污申报登记表,做好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的专项申报并建立数据库。
  【环境执法】2009年,市环保局对30家直管企业140余台(套)污染处理设施进行现场检查100余次,开展非常巡查120次,出动监察人员800余人次,确保各监管企业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7%以上,高硫煤封杀率达到90%以上;执法中坚持废水超标必罚、废气超标必罚、污染事故必罚、违反“三同时”必罚和拒报瞒报必罚的“五个必罚”原则,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4起,结案20起,处罚到位金额74.7万元。
  【环境安全隐患整治】2009年,株洲市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对于排查出的97家企业,逐家核实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并落实,同时积极推进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制度、环境监管责任人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和环保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等4项制度的落实,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在线监控】2009年,总投资283万元污染源监控中心通过省环保部门验收并运行良好,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现场端建设总任务35台套中完成34台,联网设备32台,建成率为97.14%,排名全省第二,同时在线监控设施的第三方运营工作基本完成。
  【环保热线】全年“12369”共接到各类环境污染投诉1290件(次),连续7年坚持环保热线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且制定“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工作要求,将每月将投诉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完整的档案,做到接警率100%、反馈率100%、回复率100%。
  【环境信访与污染纠纷调处】全年市本级共办理各类环境信访件38件,其中省环保局信访批办件29件、市信访局批办件7件、市人大批办件1件、市委办1件,接待群众来访63批220余人次;调解跨区域面上农赔等环境污染纠纷14件,涉及农赔总面积5051.67余公顷,补偿金额226.82万元。
  【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全年共成功处置株洲福尔程化工有限公司二氧化碳计量罐起火爆炸事件、白石港流域镉污染超标事件等8起环境突发事件,实现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宣传
  【宣传活动】全年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以宣传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掀起全民参与环保创模的热潮。一是举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编制并发放《环保与生活知识手册》宣传资料3000多份,发放环保购物袋4万多个,并通过组织中外环保志愿者代表宣誓、专题文艺演出、千人签名活动、环保板报展等形式,营造“人人关心环保,家家支持创模”的浓厚氛围。二是组织环保志愿者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三进”活动。宣讲环保节能知识,发放环保宣传资料,了解企业污染治理状况,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征集对企业污染治理的建议,督促企业做好污染减排工作。三是开展环保征文比赛。组织参加第二届湖南省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和全国“我们未来的能源”征文比赛,共选送400篇优秀征文参赛,30多篇获奖。
  【绿色行动】2009年,市环保局围绕“倡导绿色文明,建设绿色株洲”主题,持续开展“绿色行动”,将生态环保理念渗透到市民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创绿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创建省级绿色学校3所、市级绿色学校14所,绿色企业12家,绿色文化场所2家,绿色社区3家,绿色家庭4家。
  环境科研
  【成立株洲市环境保护专家库】2月,制订《株洲市环境保护专家管理办法》,吸收40名专家;在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随机抽选专家对12个建设项目进行评审或验收,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率先在全省市州开展此项工作。
  【新马村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工程】12月,由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牵头,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等单位参加的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新马村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及示范”工程(CJ2006-859-HNS-4-1)通过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的验收。项目通过近3年的实施,对项目实施区的土壤肥力特征与环境重金属污染情况、主要农产品重金属含量与污染情况,大气沉降对项目实施区环境重金属含量的影响等问题进行研究,初步建立以“农艺措施调控——化学钝化处理一切断食物链改制”为核心的重金属污染土壤综合治理技术体系,为“十二五”规划株洲市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和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0

《株洲年鉴 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2009年度株洲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设有特载、重大事件纪要、大事记、综述、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委员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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