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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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0》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735
颗粒名称: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3
页码: 146-148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价格形势,市物价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大力推进价格改革,强化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各项工作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物价 管理

内容

【概况】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价格形势,市物价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大力推进价格改革,强化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年内,市物价局荣获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先进集体、全国收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价格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第一批规范化价格监测中心、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全市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基层党建帮扶工作红旗单位、集中行政审批工作先进单位、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先进单位等荣誉。
  【领导高度重视物价工作】2009年,市委书记陈君文、市人大主任姜玉泉、市长王群、常务副市长翟笃培、人大副主任王丽沙、主管副市长蔡典维、政协副主席谢罗生等市领导,省物价局局长龚秀松等4位省局领导分别亲临市物价局指导工作。陈君文书记专程到市局看望干部职工,充分肯定物价部门所做的工作,认为物价工作非常重要,还到“12358”价格举报中心详细了解举报工作情况,并现场就3个教育收费举报问题作出指示,亲自督办。王群市长同意新修改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预计每年可增加价格调节基金700万元左右,同意物价局机关整体搬迁,并先期安排200万元用于前期工作。常务副市长翟笃培在听取市局关于人员、机构、编制等情况汇报后,对局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等予以支持,并解决近100万元用于局机关前坪后院路面沥青硬化和办公楼厕所改造。姜玉泉主任对市物价局阳光执法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人大愿做市物价局依法行政的坚强后盾”。蔡典维副市长经常深入到价格工作第一线督查指导,为物价部门排忧解难。龚秀松局长对株洲的物价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株洲在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价费公示等工作上创造了全省、全国经验。
  【狠抓CPI调控】全年全市价格部门把控制CPI涨幅作为2009年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努力,全年CPI总体下降1.2%,涨幅较上年缩小6.6个百分点。加大对价格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力度,对粮、油、肉、菜等主要食品价格实行日监测,全年完成360种商品价格监测。加强市场动态分析,设置预警值班电话,撰写调查报告,及时反馈市场动态和变动原因,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试点工作成效明显】2009年,市物价局被中央和省市作为规范政府部门党外正职与中共党组(党委)关系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无经验可借鉴,市局通过不断摸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党政行为。全年党政关系和谐,领导班子团结,干部职工队伍心齐气顺,工作富有成效。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统战部在湖南调研党外正职与中共党组(党委)关系试点时,对市物价局的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推进价格公共服务】2009年,株洲市将价格公共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价格公共服务领导小组,并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实施方案。8月,市政府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各县市区政府非常重视,全年全市共安排100多万元的经费用于这项工作。联合株洲电视台在《株洲新闻联播》中播出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进商店、进市场等“八进”工作的10场专题宣传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公共服务覆盖面达到80%以上,8月1日起开辟“株洲医药价格公示专栏”,全市有32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药品和医用材料在株洲价格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实施阳光执法】2009年,为规范价格执法行为,出台《株洲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实施阳光执法暂行规定》和《株洲市物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实施阳光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执法公示、查处分离、案件复审、案件主办人、事后廉政反馈、纪检监察回访等制度,最大限度地压减权力“弹性空间”,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得到被执法单位的广泛认可,增强价格自律意识。特别是对市二中违规收取空调电费和食堂IC卡工本费进行行政处罚听证,这是株洲市举行的首次行政处罚听证会,尚无经验可借鉴,全省物价系统也没有相应案例,而且此案典型示范性强,社会影响大。为此,市物价局认真研究案件,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法院庭审模式,设置听证会程序及相关要求。邀请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纪委、纠风办、减负办、优化办和行风评议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出席,并邀请株洲市6家媒体现场报道,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实行阳光执法以来,违价案件和举报都大幅减少。2009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1件(涉企收费检查除外),比上年减少34.5%,价格举报4009起,比上年减少22%,收缴金额为369万元,比上年增加13.8%。有效地惩处了一批侵害民生权益的违法行为,遏制了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着力改善了物价部门形象,提高了价格行政执法权威。
  【实行阳光批费】2009年,株洲市为进一步规范价费制定与调整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株洲市物价局价费制定与调整集体审议制度》和《株洲市物价局价格和收费审批程序规定》,明确规定所有价费审批实行集体审价,重要价费审批成本审核先行,并从价费审批的受理、承办、审议、发文公布、审批期限、责任追究等方面严格办理程序,提高价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减少价费审批过程中的随意性,杜绝违规审批和个人行为,全年全市未出现一件越权审价、乱批价的现象。
  【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一是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每年可为财政增加资金近5000万元。污水处理费在株洲市全面开征,确保了省委省政府实行污水处理费年行动计划在全市的全面落实。二是落实国家和省取消、调整的1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7亿元左右。三是为拉动旅游消费市场,调低全市旅游星级饭店、餐饮、住宿的水、电、气价格,为企业减少成本2000多万元。四是在媒体的全程监督下,成功举行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顺利地调整了水价。五是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投放力度。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株洲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全市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2488万元(不含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其中市本级1258万元。全市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一批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建设、市场建设等项目,丰富了市民的“菜篮子”。
  【加强民生价格管理】一是降低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价格,取消有线电视报停费、过户费、端口迁移费,每年为群众减负500万元左右。二是规范并降低出租车经营权费使用标准,统一为1210元/月,为出租车司机年减负3000多元,同时要求出租车协会以行业自律的方式下调旧车更新,有效地平息了罢运风波。三是为减轻自主创业人员负担,促进就业。对高校应届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自主创业人员,3年内减免近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四是贯彻落实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政策。取消节假日和春运上浮政策。在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后,相应取消向旅客代收的通行费,平均降低10%的票价。五是取消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对学生收取的住宿费,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向学生收取的“信息技术教育费”,进一步规范伙食费,全市每年为群众减负5600多万元。六是落实《湖南省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将现行房价以外收取的“两管三线”等公用事业建设费纳入住房销售价格,进一步规范购房合同价外收费行为,有力规范了株洲市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的明码标价不规范、代收费用混乱无章的局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七是落实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由原来每户2350元降为1800元,为群众减负825万元。八是落实弱势群体价费优惠政策。
  【加强物价检查力度】一是紧扣市场,开展检查。全年共纠正标价不规范、带欺诈性价格用语128起,提出口头告诫18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5月,迅速行动,规范整治城区交通事故、违章车辆指定停车场乱收费问题,并邀请新闻媒体全程介入,现场报道。二是紧扣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开展惠农价格、电力价格、中介组织及行业协会收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政策落实情况、涉企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三是紧扣民生,将“12358”价格举报热线打造为一项“民心”工程,市局建立网上受理系统,方便群众举报和查询,连续6年荣获省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称号。
  【完善价格服务】一是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扎实推进。围绕调定价,全年市本级完成23项成本监审工作,核减定价成本0.56亿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二是圆满完成“5·17”红旗路高架桥垮塌事故和“10·7”环球国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鉴证工作。三是市本级价格认证工作实现3个突破:价格鉴证总金额突破4个亿;价格鉴证费在取消业务成本过大的认证业务情况下,完成120万元,比年计划增收77万元;“价格评估双认定”实现零的突破。市价格认证中心荣获2个省级先进:“湖南省涉案物价格鉴证案卷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案卷一等奖”,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0

《株洲年鉴 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2009年度株洲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设有特载、重大事件纪要、大事记、综述、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委员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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