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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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0》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718
颗粒名称: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2
页码: 126-127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应对金融风险,推进科学跨越”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统揽,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情况。
关键词: 株洲市 政法 司法

内容

【概况】2009年,株洲市司法系统有公务员161人(含市劳教所干警),司法助理员165人,注册律师303名,注册公证员3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62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应对金融风险,推进科学跨越”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统揽,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五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全面深化;专项活动扎实有效,服务大局有为有位;法律服务成效显著,法律援助深入人心;“三调联动”格局基本形成,基层基础更加夯实;安置帮教规范有序,社区矫正试点顺利;劳教场所持续稳定,劳教经济平稳发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政风行风明显改善。同时,执法质量、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双建帮扶、基层党建、信息工作、后期保障以及工青妇等各项工作得到协调发展。市局先后荣获全国保护妇女童权益先进单位、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工作一等奖、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年初,株洲市司法局针对金融危机冲击下较为严峻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维稳态势,紧扣“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迅速在全市部署开展“应对金融风险,推进科学跨越”专项法律服务活动。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动员司法行政干警、法制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3万多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1000多人参与活动,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05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10起,制止群体性械斗109起,防止纠纷引起的自杀55起;正式介八重点企业1000多家、重点项目105个,成功化解涉企、涉重点工程矛盾纠纷610余起,减免法律顾问费等服务费用400余万元,为服务对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2亿多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重点企业的平稳发展;服务基层群众达20多万人次,其中服务下岗或困难职工30000多人、农民工13000多人、低保户等困难群众8000多人,在“牵手万户”集中活动中,帮助“六类居民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法律等方面问题6000多个。专项活动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收到了彰显职能、树立形象、提升地位、促进事业的良好效果。
  【普法依法治理】2009年,市司法系统重点部署开展法制宣传“百千万”工程(即百名律师进社区、千名法制宣传志愿者进楼栋、普法送法进万家)。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分覆盖式“送法”、课堂式集中“讲法”和滚动式传媒“普法”3个阶段进行。活动中,全市向社会免费发放《“百千万”工程法制宣传教育“新三篇”》宣传手册10多万册,市、县(市区)两级法制宣讲团深入基层各单位开展宣讲活动共200多场次,受众达30多万人。组织开展“五下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和“创模”、“创卫”等专项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株洲”创建工作,开展“法治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等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着力营造“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着重推行领导班子年度“述法”制度,将“述法”与其他“三述”的民主测评结果一起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进和规范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人民调解】2009年,全市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581个,人民调解员14695人,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各行业、企事业调委会发展良好,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不断创新,“三调联动”工作深入推进。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庭(室)按照“七有四统一”的标准,全面启动基层司法所和驻派出所、法院(庭)人民调解室等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夯实了“三调联动”工作基础。在加快推进诉调对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加速在法院(庭)、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的基础上,3月,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启动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对接工作,标志着株洲市“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同时,市县两级加快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调委会,力促“三调联动”工作纵深发展。全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3102起,防止纠纷激化184起,防止民转刑案件99起,调处群体性纠纷115起,有力地维护了株洲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服务】全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刑事诉讼辩护代理1300余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999件,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共担任企业法律顾问580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30000多人次,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510起,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800余万元。着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全市共办理国内公证文书7500余件,制止不法经济活动涉及金额4000多万元。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司法鉴定所的规范化管理,共受理司法鉴定案件5000余件,平均采信率达98%,仅收到司法鉴定投诉案件1件,司法鉴定数量和质量均稳步上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进一步拓宽受援对象范围,降低法援门槛,加快办案进度,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79件,同比增长26.4%,为服务对象挽回经济损失或获得各类补偿赔偿款达4000多万元。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省率先设立企业法律援助站,突破性地将法援工作向企业法人领域延伸。
  【基层基础】司法所建设坚持高标准。2009年,株洲市认真落实基层司法所建设计划,大力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建设“平安株洲”、“和谐株洲”中的重要作用,筑牢株洲市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市有司法所132个,利用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办公用房117个,有25个司法所已达省级规范所水平,其中攸县黄丰桥司法所被评为省级模范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坚持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培训工作,坚持“凡进必考”的同时,加强岗位培训和执业道德建设,全面推行注重诚信和依法执业。全年全市3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6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550件,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处1682件,免费开展法律咨询30000多人次,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102件,无一起投诉案。联调机制坚持常态化。在健全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加强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合调解工作,全市建成驻法院调解室20个,驻检察院调解室9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86个,全市10个消费者委员会全部建有调解室,基本形成纵向到村、栋(院、落),横向到各行业、行政部门的调解网络。
  【安置帮教】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活动和“创无重新违法犯罪乡镇(街道)”活动。全年全市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共摸排刑释解教人员6574人,其中,刑释(5年内)人员5841名,解教(3年内)人员733名,落实低保待遇137人,安置率90%,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着力强化安帮基地建设,对安帮基地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全市10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年内过渡性安置239人,常年安置284人。2009年,株洲市在芦淞区4个街道、35社区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市共建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72个,专、兼工作人员285人。芦淞区共接管矫正对象57名,其中缓刑52人、管制1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监管率100%,重新犯罪率为零。对老、弱、病、残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矫正对象进行救济保障,落实低保待遇4人。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了社会乱源。
  【劳教工作】2009年,市劳教所坚守“六无”底线,强化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健全场所安全长效机制,特别是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措施得当、防控有力,全所无一人感染,实现场所改造秩序的持续稳定;认真贯彻“首要标准”,教育挽救质量不断提升,所内改好率达98%、难改造人员转化率达99%。突出矫治习艺主线,兼顾经济效益提升,劳教经济平稳发展。以美观适用为原则,全面开展所政建设,完善会见室、门卫值班室、机要档案室等基础设施,基本形成科学的防控体系。全年全所共收容劳教人员234人,在册214人,解教277人,所外执行0人,所外就医7人。劳教人员因违纪受到延期处罚11人次,受到禁闭处置8人次,严管7人次;因表现良好获得减期奖励6人次;完成劳教生产产值130.9万元。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0

《株洲年鉴 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2009年度株洲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设有特载、重大事件纪要、大事记、综述、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委员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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