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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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0》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712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6.11
页数: 16
页码: 115-130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9年株洲市政法工作的概况;包括有公安、交通管理、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等工作开展的情况。
关键词: 株洲市 政法 2010年

内容

【概况】2009年,全市政法综治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工作大局,认真履职,攻坚克难,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担负起第一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维稳措施,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加强重点时段、政治敏感期的维稳工作,强化“大巡逻、大排查、大搜捕、大检查、大演练”等五大措施,基本实现国庆60周年特护期“两个确保”和“七个坚决防止”的目标。认真落实重点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责任交办制度,积极稳妥处置群体性事件,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严重信访突出问题。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切实加强隐蔽战线斗争,有效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各类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无邪教活动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实现“三个零指标”管理目标。
  二、治安形势平稳可控。不断健全经常性严打机制,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命案侦破、“打盗抢、除黑恶”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保持了对犯罪分子的主动进攻和高压打击态势。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602起,摧毁犯罪集团89个,抓获刑事作案成员5382人。继续深化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全市没有形成续发性、危害大、造成群众恐慌的犯罪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09年全省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株洲市位列全省第二,其中“公众对社会治安状况和几类犯罪现象的评价”排名全省第一。
  三、平安建设不断深化。进一步健全基层网络,加强指导培训,完善工作制度,综治基层基础不断夯实,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健全县、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快速流动调解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三调联动”工作进一步深化,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城区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全市科技防范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出资购买10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排城区专业治安巡防工作,城市专业巡防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市基本形成治安电子监控系统与专业巡防、居民群防、单位自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防控效能初步显现,全年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57%。深入持久地开展“平安株洲”创建活动,“法治株洲”建设不断深化,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平安小区等基层平安创建卓有成效。广泛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全民参与平安创建的氛围更加浓厚。
  四、执法监督扎实推进。坚持以公正司法为主线,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改活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领导干部包案、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制度,切实解决了一批涉法涉诉上访老户的问题。组织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化解、执结一大批信访积案。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注重个案的协调、指导,加强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确保了社会稳定。
  五、服务发展成效明显。全市政法机关围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等经济工作的重点,出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安机关在突出打击各类严重经济犯罪的同时,按照“一个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个民警落实”的工作要求,实行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建设。检察机关将影响经济发展的6类犯罪活动列为打击重点,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5件113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41件64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法院系统加大对涉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涉及金融、涉及“三农”等案件的审理力度,共执结各类案件2944件,兑现执行标的5.67亿元。司法行政部门大力开展应对金融风险的专项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活动,强化法律援助帮扶困难群体,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六、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全市政法系统坚持以“创五好,争一流”竞赛活动为总揽,扎实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新的提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教育培训活动,广大政法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以“公正、廉洁”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政法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治理活动和“四治”作风大整顿活动,切实增强队伍监管合力,全市政法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各级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广泛开展为民服务实践活动,进一步融洽警民关系,展示了政法队伍爱民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2月26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在天台山庄召开。市委书记陈君文代表市委、市政府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定平作政法工作报告。会上,市政法委对株洲县政法委等42个单位和颜建斌等80人分别授予“创五好,争一流”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石峰区等54个单位和龙常青等120人分别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授予白跃进等10人“株洲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各县市区向市委书记、市长递交综治维稳责任状。
  【株洲市综治工作获中央检查组好评】11月19日,株洲市代表湖南接受中央综治工作检查督导组督导检查,检查组评价株洲综治工作代表了湖南的最高水平,是全国的一面旗帜。5月,株洲市被中央综治委再次确认“长安杯”,成为全国19个连续两届荣获“长安杯”的地市、集体之一。
  【举办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值守员培训班】9月7日,株洲市第二批由政府出资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培训班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班,150名通过严格选聘的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值守员接受为期一周的强化培训。此次被聘用的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值守员均属“四种对象”: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20人、城镇退役军人12人、未就业困难大学生92人、“4050”人员26人。培训班以集中培训为主,以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基本原理、基本构成、监控系统基础知识、基本操作、管理制度、公安基本业务知识为重点,由劳动部门、系统城建商及市公安局委派专业人员和民警授课,学院培训考试合格后,全部进入全市城区各级监控中心(室),与电子监控值班民警一道进行24小时不间断轮流值守,充分发挥电子防控的作用。
  【评选“十佳职业道德标兵”】2009年,全市政法机关坚持政治建警、以德育警、依法治警和从优待警,全面加强政法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解决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和治安秩序平稳,涌现一批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公正廉明的先进典型。市委政法委授予黄建湘、黄朝晖、郭庆林、赵聚忠、凌小江、贺武夷、刘占良、余汉平、刘金男、左钟敏10人为2009年度“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称号。
  2009年度株洲市政法系统“十佳职业道德标兵”名录
  黄建湘 男,37岁,中共党员,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三科科长。黄建湘从检14年一直奋斗在反贪工作第一线,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3次荣获全省优秀侦查员称号,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08年被评为全省百优检察官和市劳动模范。黄建湘在办案中不仅能吃苦耐劳,而且勤于动脑,善于运用侦查谋略,与犯罪分子进行面对面的斗智斗勇,审讯突破。许多重大嫌疑案件中拒不供诉的犯罪嫌疑人,经黄建湘审讯,都化难为易,迎刃而解。黄建湘非常注重学习,认真掌握各种行业、部门的政策及相关专业知识,调查研究各部门、各行业的潜规则,认真总结办案的成功得失,使他在面对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时都能看清要害、一击中的,面对每一次审讯的时候都能胸有成竹、收发自如。黄建湘爱岗敬业,为了办案,经常几个月驻在办案点不能回家,由于长年超负荷工作,身体严重透支,2006年患上肾炎,但为了不影响办案进程,他把药罐子带到办案点上。作为一名反贪骨干,案件的主要承办人,他被很多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关系人视为“关键人物”,对他进行各种各样的诱惑和拉拢。但黄建湘总是自觉抵制诱惑,拒绝腐蚀,不为所动。
  黄朝晖 女,41岁,中共党员,株洲市国家安全局督查室主任。多次获得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2006年被评为全省国家安全系统普法先进个人、全省国家安全机关优秀政治工作者光荣称号,连续3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她组织起草国安文化建设3年规划并实现活跃干警文化生活、精神生活与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打造出一支充满和谐与激情的团队,株洲局的国安文化建设工作在全省系统评比中名列第一。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她积极推动政治工作上一线,主动贴近业务一线协助办案。注重利用板报、局域网等载体及时向干警宣传、向上级部门反映局里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她积极开展情报信息收集,她报送的情报信息,超过一般业务干警的水平,被同事喻为“多产情报员”。主动为业务部门分忧,在业务部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积极参与一些专项行动和专案的办理。
  郭庆林 男,41岁,中共党员,天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先后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06年度、2007年度“优秀法官”,2008年度“五型法院建设先进个人”,2006年度、2008年度天元区“优秀共产党员”。郭庆林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在庭审前他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近年来他主动承办彭泽军等27人涉黑案等一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在他办结的判决案件289件中,当庭结案率96.2%。在工作中,郭庆林被誉为“冷面判官”,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赵聚忠 男,37岁,中共党员,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副局长。在他的带领下,荷塘区在2009年全市社会治安整治行动中排名第一,荷塘刑侦大队荣记集体三等功。赵聚忠心系职责,注重研判高发案件,及时组织专项斗争。近年来,他先后组织刑侦口开展反扒、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两抢一盗”等多项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他注重研判系列性犯罪,及时组织专案侦查,并使发案研判工作形成一日一通报、一周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和固定区域多发性犯罪特别分析的固定模式,使得全区对系列性案件发案信息的捕捉更加及时和专业。在他的带领下,先后破获2009年株洲打黑第一案“黎云华”涉黑团伙、“2009·4·9”故意杀人案、“2009·10·30”抢劫杀人等一系列影响大的恶性案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凌小江 女,34岁,中共党员,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建设派出所民警。多次被评为市、区“优秀社区民警”、“社区与农村警务战略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全省十佳社区民警”。她积极探讨社区治安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思路。在她的协调督促下,辖区娱乐场所、大型商场、重要单位等处的电子监控探头的安装率达98%,可防性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她自主创新门栋工作法,发动组建“三队”,即:专业巡防队、义务巡防队、有偿巡防队,实行“三定”(定时、定人、定栋)巡防原则,不断提高群众自防自治意识。为及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办证工作和房屋租赁治安管理工作,她总结推出分层次管理的方法。2007年以来,她管辖的社区暂口、工作对象和出租房信息录入达到率100%,辖区内重新犯罪率实现零增长。为做好社区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她定期走访单位困难户,与上访人员积极沟通,及时化解并遏制一批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贺武夷 男,42岁,中共党员,先后被省政府记二等功,被市中级法院记三等功,并被评为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他紧紧抓住审判这一人民法院的核心要务,以案件质量为突破口全方位推进法院工作。积极探索立案调解新机制,民商案件逐步形成“调解多、判决少,服判多、上诉少,自动履行多,强制执行少”的良好局面。严把刑事案件审判关,积极组织参与严打斗争;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大力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专业、高效、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注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大力提高司法管理水平,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他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他的模范带头作用下,石峰区法院干警队伍的工作作风、审判作风和廉政建设水平有显著提高。2009年,石峰区法院在全市法院司法绩效考评中名列第一,并荣获“五型法院”称号。
  刘占良 男,38岁,中共党员,株洲县公安局渌口派出所所长。他带领全所干警,进一步推进侦破打击工作。2009年渌口派出所共破获刑事案件281起、查处治安案件169起、抓获嫌疑人237人。为加强治安防范,他每天安排1名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在城区开展24小时巡逻,确保遇警时能快速反应出成效。组织印制1000份警民联系卡、2000份便民服务卡和4000余份治安防范提示卡发放到辖区群众手中。年内辖区可防性案件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刘占良十分注重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所内民警已能熟练运用警务信息化执法平台进行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他组织制定派出所各项管理制度,并提出“向我看齐”的口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不以领导者自居。在场所管理和案件侦破时,无论面对“人情”和金钱,他都是铁面无私,一律依法依章办理。
  余汉平 男,37岁,中共党员,醴陵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2007年3月,余汉平调任交警大队大队长。两年来,他带领全队民警狠抓交通设施建设,高标准建成醴陵市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新建交通信号灯11座,设置交通标牌1360块,施划交通标线45000平方米,安装交通护栏4300米。先后通过采取路口前移、调整信号灯相位设置、部分路段实施机动车单向行驶、复杂路口交通渠化等措施,有效地缓解了交通拥堵,增强了道路通行效率,城区道路通行效率提高30%,醴陵市连续3年实现交通事故发案数、死人数、万车事故率、万车死亡率“四下降”目标。2009年8月,醴陵市荣获“全国优秀平安畅通县市区”称号。他获评2009年株洲市“十大杰出青年”、“全省优秀政法干警”。余汉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制定出台《执法状况考评》、《执法过错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与民警签订“无执法过错、无执法投诉、无执法违纪”责任状,每月随机对执法当事人进行回访,开展服务、执法满意度调查。在他的带领下,醴陵交警形象大为改观,2009年醴陵市政行风公众测评中,醴陵交警在全市名列前茅,并实现交警执法服务“零投诉”目标。
  刘金男 男,42岁,中共党员,攸县司法局黄丰桥司法所所长。多次被评为政法综治工作、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和优秀人民调解员。担任黄丰桥司法所长以来,黄丰桥司法所连续5年被评为全县司法行政先进单位,2009年被评为省模范司法所,并被推荐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刘金男组织创建“四个一”的服务经,即“进门一张笑脸相迎,坐下一杯热茶相待,调解一片耐心疏导,出门一个满意答复或解释”,用一颗真诚、热情、无私奉献的心,化百家怨、解千家愁、调万家事,被当地群众形象地喻为“活包公”。他刻苦钻研,勤奋学习,成为基层法律事务的“百事通”。每个季度,他都要到全镇中小学校和村法制夜校开展法律授课,5年来他所办的案件没有一件瑕疵案。黄丰桥司法所每年处理矛盾纠纷400多起,作为所长的刘金男,每年主持调解的纠纷超过100起。在调处涉矿矛盾纠纷中,他严格依法办事,从未接受过当事人一分钱礼金,吃过当事人一餐饭。
  左钟敏 女,31岁,中共党员,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获全市优秀内勤、优秀办案能手、全省优秀检察官、全省侦查监督系统“十佳办案能手”、“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被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09年被评为炎陵县“巾帼十杰”,株洲市检察系统“十大职业道德标兵”。2002年,左钟敏调任侦查监督部门时,正值侦查监督部门办案方式改革,她率先启动新的办案模式,掌握新的工作方式,并将案件实行电脑操作,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8年来她共办理各类批捕、延期、立案监督、追捕案件共216件345人。每年的办案数她都是全科最多,所办案件无一错捕、错不捕情况的发生。提前介入侦查30余次,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0余次,防止错捕20余人。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左钟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所办案件均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公安工作
  【概况】2009年,全市公安机关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以强能提质为目标,以解难治热为突破,以强基创优为重点,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着力激活队伍,干实工作,履行公安职责,有力维护了全市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平稳。2009年,全市公安机关紧盯“少出事,低成本,小危害,大稳定”的总体目标,积极落实各项维稳工作措施,确保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谐。完善预警机制,及时搜集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加强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前做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全年共搜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2290条,发现、处置网上有害信息8000余条,及时妥善处置网上本地负面涉警重大舆情36起。完善处置机制,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原则,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155起,没有一起事件因处置不当而导致事态扩大。尤其是快速高效处置“5·17”红旗高架桥垮塌事件,确保高架桥于5月27日安全成功爆破拆除。完善专案侦察机制,加大专案侦察力度,全年共侦破各类专案13起。完善信访机制,出台初信初访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确保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25件次,与2008年相比下降11%,尤其是2009年来发生的初信初访案件全部及时办结,且停访息诉率达92%以上。与此同时,夯实警卫基础,严密勤务方案,全力以赴完成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到株洲视察警保卫任务10批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任务16次,确保了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二、严密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平安株洲”这个中心,组织开展“打盗抢、除黑恶”、“社会治安整治”、“打击假币犯罪”、“打击电游赌博”、“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等专项行动。全年破获刑事案件16602起、“两抢一盗”案件10594起,摧毁犯罪集团89个,打击处理12090人,共查处行政案件399622起,共抓获网上逃犯1726名,抓获部级督捕逃犯2人。人均破案、打击处理等主要业务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前。不断深化打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组织42个,抓获团伙成员221人。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370起,依法打击处理各类经济违法犯罪嫌疑人423人,为国家、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全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459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员526名。
  三、不断优化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年着力开展户口整顿,共清理一人多户人员492人,清理登记应落未落常住户口22492人,注销应销未销常住户口13699人,清理、纠正户口登记项目10608项。加强出入境管理,共受理出国境业务29534人次,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手续4935人次,外国人各类签证225人次;办理各类涉外案(事)件16起,查处涉外“三非”案(事)件12起,遣送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入境外国人4名。开展开锁、典当、寄卖等行业的清理整顿,加快枪支民爆物品、旅馆业、印章业、保安业、特种行业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建设。消防部门大力开展火灾隐患安全大排查,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整治,全年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91起,直接财产损失214.613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56.04%、66.31%。
  四、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2009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围绕“机制活、风气正、效能佳”的目标,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据省民调中心调查显示,株洲市全年公众评价全省排名第一,9个县市区的公众测评名次全部进入全省前60名。全年全局共有38个单位、89人次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有56个次集体、356人获得市级荣誉。2009年全市执法状况考评继续名列全省第一,株洲市公安局被评为“2009~2010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秉承真抓、真考、真用的“三真”原则,打破优劣同酬、先进轮当的“共享制”和领导的“终身制”,狠抓单位综合考评、干部政绩考核和民警绩效考评,坚持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利益分配的重要标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年内,省厅领导和厅属各单位先后3次莅临株洲考察、推介株洲精细化管理经验,市州兄弟单位以及新疆、山东等省市公安机关也到株洲市公安局参观学习。严格落实从优待警。年内,对城区公安分局13名表现优秀、政绩突出的派出所所长、教导员高配为主任科员,对2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民警解决了副处级待遇。自主筹措设立民警疗休学习专用基金,先后组织6批180余名立功受奖民警到外地疗休,保障了民警的休息权。
  【推进“社区创安”工程】拆除防盗窗、实施“社区创安”工程是市委2009年三件大事之一,株洲市公安局抓抢市委、市政府开展“四化”工程建设的有利契机,聘请公安大学治安管理系教授王太元、安防系教授陈志华等10余名专家组成技术攻关小组,在走访600多户群众征求意见、深入来园等40余个社区进行为期1个多月考察的基础上,制定以人防、物防为基础,以技防为制高点的“社区创安”工程实施方案,并成功组织“社区创安”建设听证会,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社区创安”工程自7月20日开工以来,共计完成1.6万多户、21万多平米(窗网)的安装任务,美化效果有目共睹,技防效果初显成效,截至2009年底,成功阻止18起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技防巡逻队现场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没有一户被盗。公安部调研组对“社区创安”工程给予高度评价,并在苏州研讨会上重点推介。
  【开展“大走访”爱民活动】2009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把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作为“大走访”的主要内容,努力解决一大批“老、难”的信访案件,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并身体力行深入一线参加“大走访”活动。通过进农村、入社区、访企业,听民声、排民忧、解民难,共排查矛盾纠纷30个,解决信访问题75个,走访孤寡老人、返乡农民工、信访当事人、案件当事人和社区群众近6万人次,慰问信访特困人员16人,送去1万多元的慰问金和慰问品。
  【扫黄禁赌工作】2009年,市公安局对“市长信箱”和湖南红网上群众反映的涉黄涉赌问题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举报不实的及时在网上予以澄清。通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加强对全市扫黄禁赌工作的监督指导。市公安局出台禁赌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强力整治电游赌博,大力营造扫黄禁赌高压氛围。全市共破获组织、强迫、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犯罪案件72起,逮捕23人,直诉12人,收容教育16人,治安拘留178人,打掉组织妇女卖淫团伙4个,解救妇女18人。破获涉赌案件335起,其中电游赌博案件127起,地下“六合彩”赌博案件46起,网络赌博案件2起,端掉聚众赌博窝点108个,劳教以上打击处理29人,行政拘留272人,销毁电游赌博机1140台。【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确保国庆60周年社会治安稳定为首要目标,强化责任机制,全力打击整治,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全年共破获涉爆案件40起,涉枪案件5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6名,尤其是成功侦破朱小波特大买卖爆炸物案、胡正武系列网上贩卖高性能气枪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核实群众举报线索50条,落实举报奖励经费4.6万元。查没收缴炸药2252.95公斤、雷管4114枚、索类20313米,并集中组织销毁废旧雷管86339枚、炸药2383公斤、索类6250米、剧毒物品氰化物703790克。检查发现涉爆涉枪单位的安全隐患103起,联合查处非法矿点47家,督促有关单位投入整改资金164.54万元。
  【株洲160名巡特警增援“创模”】为改善交通环境,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作出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的号召,株洲160名巡特警于2009年4月1日起在各巡逻点协助交警上街交通执法,市公安局授权巡特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见警率和管控率,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自4月1日开展创模以来,巡逻民警规范行人横过马路行为8975次,规范机动车占道停放及临时停放6825辆,规范非机动车的交通行为5324次,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依法查纠违章车辆7536次,真正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用。
  【落实局长接待日制度】2009年,各级公安机关共安排局长接待日623天,接待来访的群众679人。接访中当面答复解决信访问题667人,先期办结回告1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起,治安案件75起,接待解决求助17起,受理解决其他问题312起。
  【破获京珠高速公路湖南段“12·17”系列“碰瓷”案】2008年6~12月,京珠高速公路湖南段频繁发生犯罪嫌疑人故意制造碰撞刮擦事故,向受害人实施抢劫、敲诈勒索财物的多起“碰瓷”案件,给高速公路的行车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给株洲市对外形象造成极坏的影响。在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具体协调下,指定该案由株洲县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从省高支队、株洲市刑侦支队、株洲县公安局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不惜一切代价务必侦破此案。在各方的通力合作下,12月17日,专案组在长沙市雨花收费站和郴州段先后各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暂扣涉案车辆2台。2008年12月26日晚,专案组在广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惠州市博罗县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熊运文、李百鹏、侯碧辉、黄伟星、黄光纬5人,查扣1台涉案广本汽车。2009年1月12日,在长沙抓获犯罪嫌疑人陈嘉东;1月19日,在茶陵抓获在逃的李冬志和随车“马仔”李德。至此,这个危害公共安全、抢劫、故意杀人(未遂)、冲击高速交警卡点和高速收费站、撞坏执勤警车的特大犯罪团伙的9名主要成员全部落网,破获京珠高速公路湖南、广州、深圳等地100余起“碰瓷”案件。
  【破获湘粤2省“2·5”系列驾车掳人抢劫案】2月5日,针对近段发生的“1·7”、“1·10”、“2·4”等多起行人被掳上汽车抢劫的案件,株洲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经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分析案犯极可能是从外地驾车流窜株洲作案,在市内应有临时落脚点,随即对各大小宾馆、旅社开展布控。2月19日上午11时,民警在株洲市合泰路“华湘”宾馆前发现一辆悬挂湘FA1833车牌的墨绿色东南越野车牌证不符,立即安排民警以宾馆和越野车停放点为重点进行全面布控。下午16时许,民警在宾馆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陈鹏、张美冬、黄战兵。2月20日凌晨在邵阳县城一间租房内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蒋正杰。2月26日上午,在广东抓获犯罪嫌疑人夏晚清。经侦查,该团伙均系邵阳老乡,自2008年10月纠合在一起,租车流窜湖南、广东2省15个地市多次作案,至此,市公安局破获系列抢劫案共36起。
  【成功侦破天元区“4·21”高校女生被杀案】4月21日,株洲市公安局接到报案,湖南工业大学高校18岁女生丁唯自4月19日晚离开寝室后失踪,极有可能已经被害。市局以学校为中心,围绕丁唯的社会关系,失踪前最后所接触的人员等方面全面展开调查,逐一走访学校9000多名学生和1000余名教职员;对重点区域内的出租屋、旅馆、旅店、餐馆等重点场所开展清查摸底和走访工作;调集警犬对学校及学校周边2公里范围进行搜索;通过情报信息系统收集全市及周边类似条件的失踪人员情况和案件。经大量工作,发现在湖南工业大学做桶水生意的高翔有反常。5月8日,专案组正式传唤高翔,经过一天一晚的审讯,其供认了杀人犯罪事实。5月10日,民警在犯罪嫌疑人高翔的指认下在湘江河堤下草丛中找到丁唯高度腐烂的尸体,以及手机、雨伞、金属项链等物品。
  【成功侦破“12·17”绑架案】12月17日早上7时许,株洲景弘中学初一女生刘天骄上学途中被人绑架失踪,17日下午17时许,其家人接到绑匪电话勒索30万元。株洲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400余名警力全力开展侦破。专案组授意受害人家属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与绑匪讨价还价,用筹钱等借口与之周旋,为警方部署警力争取宝贵的时间。12月19日下午,在专案组的严密监控下,民警扮作司机,带着受害人的父亲与绑匪交易。与此同时,专案组派出多个追捕小组向广东、衡阳、郴州、娄底等方向进发,还积极争取省公安厅和广东警方的支持调动沿途警力进行拦截。12月19日晚上,株洲专案组民警在湘潭境内潭市镇和棋梓镇交界处的312国道上,发现一辆桑塔纳轿车行驶缓慢、未悬挂车牌,车内有2名男子,高度可疑,民警立即将该车截获,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黄祥雄、黄树良。此后迅速赶往娄底的藏匿地点,抓获犯罪嫌疑人李立平,成功解救被绑人质。
  交通管理
  【概况】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辖9个县(市)、区大队、1个直属大队、1个快速环道管理大队和320高等级公路管理大队。担负着全市42.3万辆机动车,46.7万名驾驶员,10600多公里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
  2009年,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以提升畅通工程水平,服务“两型社会”建设为目标,大力开展平安县区创建,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和配套建设,打造城市交通语言工程风景,提升了城市品位,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2008年11月至2009年10月,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752起,死亡111人,受伤1235人,直接经济损失1178227元。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37人,同比下降25%。株洲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做法,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市民的肯定。
  一、以畅通工程为主导,谋划城市交通发展。一是做实管理基础。以解决城市中心区域2个广场交通节点为突破口,大规模、高强度地发展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有效地打通“断头路”、“瓶颈路”,优化了城市路网结构。同时,按照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的要求,大力推行交通语言工程。全年全市共施划交通标线171663平米、设立交通标志5181块、新建信号灯控路口17个。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在天台路等55条主次支路上施划占道停车泊位7080个,进一步缓解城市道路停车难。通过推行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严格停车场(库)规划、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建设项目停车难。二是做硬科技强警。牵头组织,按照“数字、高清、智能、实战”的标准,建设集电视监控、电子警察(卡口)、信息采集、信号控制、交通诱导、接处警、指挥调度、移动警务、勤务管理等于一体的智能监控系统,启用111个电视监控点、5个制高监控点、104处交通信息采集点、4处视频采集系统、80个信号控制点、66个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5处固定式超速监测系统、9处公路车辆监测记录系统、15处全屏LED诱导显示屏,使交通技术监控覆盖城区,让民警依靠科技装备管控路段,提高执勤执法的科技水平。三是做严交通管控。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跟着群众走、跟着隐患走”的原则,大力推行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交通巡逻管控制度,采取全线巡查、分段巡查和辅助巡查相结合,平峰巡视、高峰巡视和夜间巡视相交错的方式,实现了道路交通“无缝隙控制”。通过对部分城区实行“限摩”、“禁货”,城区“禁鸣”、限制摩托车上户、增设公交车道、公交专用信号灯和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等交通管理措施,加大对主要交通流的诱导,提升了道路通行能力。1~10月,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8253起、暂扣驾驶证335本、吊销驾驶证23本、行政拘留72人,扣留驾驶证534本、扣留违法机动车26937辆,有效地打击了危及行车安全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了路面交通秩序,提高了守法率。
  二、深化平安创建活动,落实安全责任。一是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通过加强市道路交通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市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促成规划、交警部门共同开展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县区人民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全市有8个县市区达到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标准。株洲县、醴陵市达到一等水平,天元区、炎陵县、攸县、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达到二等水平。二是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积极协调交通规划,加强道路通行条件管理,通过实施路口渠化、优化灯控方式、合理信号配时、设立出租车临时侯客区等措施,使城市道路畅通水平得到极大地提升。加强与城市规划、建设部门的配合,促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专项规划、《株洲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株洲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实施,完善田心高科园、红旗路等城市道路的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确保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三是改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过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乡镇领导和村委会干部、农村交通安全专(兼)职协管人员、义务和志愿人员的交通管理队伍,积极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湖南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指导意见》,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推出了5条交通安全设施达标示范道路,引导县区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三、开展“三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行动。2009年,支队陆续开展“三无摩托车”专项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等各类集中整治行动20余次,有效地清除了道路交通乱源,遏制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二是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行动。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交通安全无人管、公路隐患无人治、宣传工作无人抓的问题。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摩托车开展清理排查,积极整治农村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年初排查出的29处公路危险路段,逐一登记建档,提出治理建议,并确定危险路段的治理督办等级,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写出专题报告。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先后开展以“安全乘坐车辆”、“拒绝酒后驾驶”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共同参与”为主题的宣传日活动。会同宣传、教育、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交安宣传专栏、专题、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民警利用节日、集日、农闲日,以国省道沿线乡、镇、村驾驶人、村民及学生为重点,采取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版面、播放宣传录像、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在7月31日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现场推进会上,醴陵市交警大队交通安宣传工作的“四化”模式(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被确定为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的典型推介项目。
  四、狠抓规范执法,争创人民满意。一是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在全市交警部门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无违纪、零投诉”、“优质文明服务、争创人民满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开展分级分层执法教育培训、专业技能培训、骨干培训、随岗培训、轮值轮训。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6个,城区建立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在城市4区设立4个交通管理服务站,把18项交通管理服务措施延伸至社区、单位。市车管所和5个县级车管所全面推行“一窗式”办公,实施资料手续内部传递,手续齐全的一次办结的工作流程。7月,株洲县交警大队车管所、醴陵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先后开始受理驾驶证申请、行驶证换证、补证和国产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业务。截至2009年底,全市有9个乡镇交警中队可以办理申请摩托车行驶证、驾驶证业务,有效地增强了基层交警部门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大力改进执法方式。以一所一队一岗为重点,按照《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的要求,把执勤执法标准规范细化为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运用程序化、标准化、数据化和信息化手段,科学量化考核指标,合理设置考核模块,进行多样考核计分,形成一套规范执法的精细化管理方法,让民警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才算规范。三是积极和谐警民关系。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将事故和交通违法多发类型纳入驾校培训教学,增加相应驾考题目,减少新增驾驶人交通违法发生机率。印发针对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和禁令标志交通违法的宣传单12万余份。组织开展客运出租车驾驶员交通违法“一升二降”体验活动,让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出租车驾驶人现场介绍经验,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出租车驾驶人给予集中教育学习,观摩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然后相应降低罚款幅度,实现了更好的教育效果。
  【2009“1·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月4日,茶陵县Y126线洣江乡五星村路段发生一起中巴车与摩托车相撞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月4日中午,茶陵县城关镇解放街刘光辉(男,30岁)驾驶湘B82167中巴车由县城出发,经Y126线由西往东行驶,12时50分许,途经洣江乡五星村一组一直形缓坡路段时,车头左侧与陈秋明(男,46岁,洣江乡湖塘村二组)驾驶的无牌二轮普通摩托车(载妻子陈秋蛾,44岁;孙子陈子涵,5个月婴儿)相撞,造成陈秋明、陈子涵当场死亡,陈秋蛾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株洲考场正式启用】4月9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株洲考场举行隆重的授牌仪式。4月1日,株洲市驾驶员考试中心株洲考场顺利通过省交警总队的复核验收,4月7日起正式启用,这标志着C1、B2驾驶证的本地考试正式着陆株洲。
  【省首批交通管理服务站在株洲市正式启用】6月17日,全省首批交通管理服务站在石峰区田心社区和荷塘区株洲汽车城正式启用。作为“社区里的交警队、家门口的车管所”,交管服务站启用后,将提供办理提交身体检测证明手续、办理国产免检小型、微型载客或载货汽车注册登记核发号牌业务、受理交通违法查询、非现场执法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违法处理等服务,把与市民直接接触的交通管理业务延伸到社区办理,大大缩短了群众的办事距离。
  检察工作
  【概况】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服务大局的实效,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案件1852件3357人,起诉2534件4453人,维护了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一方面,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两级院认真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对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从快从重予以打击。办理的典型案件有:涉案金额近亿元的田国来等4人骗取贷款案,宋明辉、马腾辉为首的重大系列团伙犯罪案和以李进贞为首的摩托车偷盗团伙犯罪案等。另一方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慎重逮捕和起诉,做到当宽则宽。全年共不批准逮捕683人,不起诉399人。
  积极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把服务株洲经济社会发展贯穿于办案始终,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95件113人,其中大案69件,要案11人,大要案比例为84%;侦查终结88件109人,起诉87件106人,判决71件89人。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39件64人,侦查终结36件56人,判决26件42人。其中市院本级办理贪污贿赂类案件9件9人,其中大案9件,要案5人,大要案比例为100%;办理渎职侵权类案件10件14人。典型案件有攸县原县委副书记刘龙仔、人大副主任丁义平、副县长王日桂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湖南省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梁宋模涉嫌受贿1800余万元案;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原政工室主任曾志雄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吴贝、刘斌、丁建平等7人涉嫌帮助伪造证据案等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多元,有力地促进了反腐斗争的深入开展。
  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突显工作效果。全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的方针,继续狠抓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采取以案释法、送法进社区、进村镇、举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展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全年共组织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102次,其中上法制课63场,开展大型预防宣传教育活动24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7次,涉及被查询单位649家,个人1298人次。在醴陵市院建立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中心,有1800余人到中心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进一步拓展监督思路,完善监督机制,成效明显。全年通过侦查监督,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19件,依法追捕170人,追诉120人。刑事审判监督把监督重点放在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等方面,共提起抗诉32件,改判13件。如谭爱国抢劫一案,经抗诉,谭爱国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改判为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民行检察部门共立案122件,提请抗诉案件11件,改判4件;向两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法院采纳7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1件。监所检察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检查,共发出检察建议书96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5份。积极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纠正。控申检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8件,移送立案34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91件,立案复查19件。继续保持集体访、越级访和进京访为零的记录。林业检察部门加大打击涉林犯罪工作力度,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检察技术部门围绕信息化办案这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科技优势,为办案提供便利。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素质。全市检察机关把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战略举措,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全年共24个集体56次获市级以上表彰,63名干警67次获市级以上奖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获得“全省先进市州检察院”荣誉称号。醴陵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并被评为全省先进政法单位。在2009年全省125个基层检察院分类考核中,醴陵市院、攸县院、炎陵县院等8个基层院的考核成绩进入全省前列。炎陵县院保持32年干警及干警家属违法违纪为零的纪录,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典型向高检院推介。
  【全市检察机关十大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7月1日~9月20日,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十大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通过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新闻媒体刊发播报候选人先进事迹、公开投票等方式评选出10名职业道德标兵,5名职业道德标兵提名奖。活动通过开通短信投票、网络投票以及报纸刊登选票投票等途径,吸纳基层检察干警和普通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社会反响强烈。据统计,网络、短信、报纸等总投票数达287万人次。9月15日,举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株洲市检察机关十大职业道德标兵颁奖晚会。马励、龙文、陈平等10名检察干部获得“株洲市检察机关十大职业道德标兵”荣誉称号。颁奖仪式上,获奖者们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感染并激励了每一个人。
  【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2009年,株洲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围绕增强检察机关外部监督力度,强化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结合株洲检察工作实际,确定“创新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机制、优化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方式、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的工作思路,将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与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相结合,采取统一选任、异地监督和属地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刚性。2009年,全市82名人民监督员通过听取案情介绍、查阅案卷、独立评议等方式,开展监督活动共计25次。
  【积极推行量刑建议制度】2009年,株洲检察机关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推行量刑建议制度的试点单位,通过明确量刑建议的适用范围、规范量刑建议的操作途径、严格量刑建议的审批程序等措施,不断强化审判监督职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全年共对1139件案件提出量刑建议,其中1017件被法院采纳,采纳率达89%。鉴于工作的显著成效,10月份株洲市院承办湖南省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试点工作会议,市检察院作题为《牢牢把握“四性”,量刑建议试点工作初显成效》的经验发言,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肯定。
  【探索刑事和解新模式】2009年,为增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的公开性、透明性,从而提高刑事和解制度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株洲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模式,在刑事和解机制中引进人民调解程序,将刑事和解案件中的调解工作交由人民调解员进行,把调解结果作为办理刑事和解的依据,这样有效地解决检察人员在刑事和解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矛盾,使刑事和解制度更加彰显生机和活力。2009年两级院都与司法局联合制订《关于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实施办法》,在检察院设立调解室,聘请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年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53件212人。上述做法得到省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介。
  【组织开展排查化解“民生信访”专项活动】2009年,株洲市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围绕维护稳定、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职责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以“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为主题,在全面排查化解各类涉检信访问题的基础上,对虽不属检察机关受理范围,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多次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排查化解。通过到责任单位走访座谈,提出书面建议,督促责任单位依法落实整改等措施,帮助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70件(次),其中处理集体上访14件,涉检信访37件;受理举报控告线索286件,刑事申诉案件26件,排查化解“民生信访”案件23件。【王日桂受贿、巨额财产不明案】1996~2009年,王日桂在担任攸县酒埠江镇党委书记、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5.1万元。另有共计202.04万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经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日桂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受贿所得款96000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款1879400元,共计19754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陈世湘贪污、受贿、巨额财产不明案】2004年1月~2008年5月,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陈世湘采取截留检测费不入账、将公款直接转入个人银行卡和到单位财务报销个人开支发票等手段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941676.9元,美元17000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同时,陈世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49730元。另有共计5314756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经法院审理,陈世湘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审判工作
  【概况】2009年,全市两级法院围绕创建“创新型、规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和廉洁型”法院的工作目标,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审判管理,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368件,审(执)结20061件,结案率为98.49%,其中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011件,审结3900件。全市法院司法绩效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刑事审判】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稳、准、狠地打击暴力、涉黑恶势力和多发性侵财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与和谐构建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审理谢小平、潘江抢劫等一批影响极为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93案4875人,审结二审刑事案件288案,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案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87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落实周永康书记“两减少、两扩大”(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的指示,对进城、返乡农民工等因生活困难、一时糊涂实施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酌情从轻处刑,在生效刑事案件中,有1930人被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减少了社会对抗,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审理判决未成年犯罪案件148人。
  【民商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关注、审慎审理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引发的商事合同、企业改革、资产打包等商事案件,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和知识产权等民事案件。中院依法快捷审结九建公司诉建行城南支行人身损害赔偿等重大案件。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案件11965件,审结11747件。
  【行政审判】充分发挥监督与维权两大功能,把妥善审理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生产安全、企业经营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案件作为重点。2009年,依法审结醴陵黄泥坳新塘冲19户村民诉醴陵市政府征地纠纷等重大行政案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43件,审结243件。
  【执行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行率。认真落实全国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两级法院院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协调,取得好效果。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489件,兑现执行标的4.62亿元,其中,执结积案764件,兑现执行标的1.55亿元。黄友元诉天津塘沽公安分局赔偿纠纷执行案,市中院判决塘沽公安分局赔偿黄友元经济损失515.4万元,但历经多年,塘沽分局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市中院多次派人到天津高院、天津市公安局协调,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汇报,最终促成双方执行和解并全部兑现完毕。
  【服务发展专项审判】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广泛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和社会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2009年,中院出台《关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若干意见》,被市委全文转发。以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服务改保制稳定,服务经济促增长”专项审判活动,依托审判执行手段,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目标,在全市法院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民事审判服务活动,通过认真组织专项审判、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案件回访、救助特困当事人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司法维权社会效果。积极策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决定,部署在全市法院开展“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抽调精干力量,设立环保案件专业合议庭,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关涉环保的相关行政案件,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协调处理重大问题。设立专门负责审理涉及环境污染的民事案件和办理环保类非诉执行案件的民事审判第四庭。依法、及时、稳妥做好保利、福泰等系列重大案件的处理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各基层法院按照中院的要求,迅速出台工作方案,积极助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茶陵县、醴陵市、芦淞区等法院先后开展服务“项目服务年”等专项活动;炎陵县法院延伸服务职能,落实“主动走访调研、主动送法上门、主动服务发展”的应对措施,积极帮助辖区企业消除因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石峰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对接重点项目,全年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参与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园、云龙新区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建设服务工作。
  【涉诉信访工作】2009年,中院实行院长接访周负责制,强化院领导的接访责任,进一步畅通了信访申诉渠道;建立业务庭参与接访制度,院长接待日,院领导和分管的业务庭室负责人一起参与接访,为当事人释疑解惑、协调解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出台实施领导接访告知制度,便于当事人根据案件性质和自身需要选择接访领导、接访部门接访;完善落实院长接访交督办制度,努力满足群众诉求。坚持狠抓信访的源头治理,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对重大案件实行信访风险管理与控制,建立诉访分离机制,尽可能防止和减少涉诉信访。实行中院领导联系县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部署开展化解涉诉进京访专项活动,对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加强对基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全年中院院领导接访26次,接待当事人385人次,认真组织办理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高院交办的信访案件42件,息访率达95.8%。
  【司法为民】夯实便民诉讼基础。积极指导、支持基层法院争取将需要改扩建的人民法庭和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国家投资计划,炎陵县法院审判大楼主体工程完工,株洲县法院审判大楼建设启动,2个基层人民法庭改扩建工程完成并乔迁新址办公。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完成,完成12个数字法庭的规划、设计,逐步建立健全数字监控、视频审判系统。加强对法院新闻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开通民意沟通信箱,高度关注网络舆情,正确引导疏导舆论;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为人民群众和当事人提供诉讼须知和法律法规查阅、公告排期开庭、网上立案及在线交流、互动答疑等服务,获得社会的好评。株洲法院网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十佳网站”。健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巡回审判工作经费、人员等问题,组织法官下村组、入农户、进社区,采取就地立案、就地开庭等便民措施,努力解决群众诉讼难、诉讼累的问题。攸县法院为群众开辟诉讼“绿色通道”,组织巡回办案8次,审结案件98件,极大地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了便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争取支持,扩充司法救助基金,出台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司法救助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及发放程序。荷塘区法院努力争取财政支持,专门设立20万元的司法救助基金。全年全市法院共向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5.64万余元。同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经济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共为233案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65.77万元,确保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努力维护当事人权益。依法及时审理制售假劣农资、非法传销、地下“六合彩”、非法集资等影响民生的犯罪案件,努力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善后工作。建立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快立、快执、快结人身损害赔偿金、民工工资、赡养等民生案件,全年全市法院共审执结此类案件4100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方式审理案件,注重抓好案件速裁工作,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周期。芦淞区法院对争议不大、标的额小、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3类案件进行速裁,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快推进“三调联动”对接工作,形成调解工作合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市法院共调解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121件。
  【司法绩效】改进监督管理方式。制定实施《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审判委员会的职责和研究事项的提交、讨论、记录、执行等进行详尽规定,保证了审判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制定《关于对妨害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的单位罚款适用幅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细化妨害民事执行罚款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制定《破产管理人工作操作规程》,规范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有效地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和效果。狠抓案件质量,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强化审判各流程、各节点的监控,实行主要业务指标的动态分析和排名通报制度,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月一分析,一季一预警。落实审判管理机构权责,强化承办人、合议庭的办案责任、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把关责任、主管院领导的督查分管责任和审判管理部门的跟踪监督责任,对工作懈怠、违法办案的,严格追究责任。出台加强业务指导的规定,明确业务指导的机构及责任,并强化对业务指导工作的考核。
  强化绩效监控措施。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案件内定审限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硬化“内定审限”制度。根据案件性质和类型,对各类不同案件规定较法定审限更短的“内定审限”,对未经批准超“内定审限”的案件,进行通报和督办,对在内定审限内办结的案件,年终绩效考核时给予奖励,有力防止办案拖拉,提高了办案效率,2009年,中院案件审理周期仅为36.76天,同比缩短9.13天。强化审判效果。推行重大疑难案件报告制和通报制,加强审前调研和判前协调,将工作重心前移,确保案件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制定《指导案例发布办法》,严格指导案例发布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典型案例真正具有指导性,为同类案件裁判提供了参照和借鉴,促进了裁量的均衡,全年中院共编辑《株洲审判》3期。强化争先创优,引导广大法官由被动参与型向积极追求型转变,促进了绩效指标的全面提升,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为52.11%,同比提高11.8个百分点;执结率98.46%,同比提高0.94个百分点;基层法院一审裁判被改发率12.35%,同比降低0.55个百分点。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在实行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民事、行政、刑事和执行案件裁判文书上网,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判,强化广大法官办案责任,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诉讼。全年中院在株洲法院网发布各类裁判文书1085份。出台《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的若干规定》,强化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民商类案件活动,共有450名人大代表旁听了50件民商案件,并对庭审进行评议,各法院虚心接受评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注重跟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委会议事机制,出台《设立审判委员会专业咨询小组的实施意见》,设立审委会民事行政、刑事2个专业咨询小组,对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合议庭意见分歧较大难以形成多数意见的、法律适用方面在本地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新类型案件和当事人申请再审和申诉等涉诉信访复查案件,一律先交由专业咨询小组进行研究,然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进一步提高了审委会的工作效率。积极推行立案调解。制定《关于立案调解工作规定》,健全立案调解机构,规范立案调解程序和期限,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立案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年内指导承担司法改革试点项目的荷塘区法院圆满完成刑事量刑规范化试点任务。
  司法行政
  【概况】2009年,株洲市司法系统有公务员161人(含市劳教所干警),司法助理员165人,注册律师303名,注册公证员3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62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应对金融风险,推进科学跨越”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统揽,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五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全面深化;专项活动扎实有效,服务大局有为有位;法律服务成效显著,法律援助深入人心;“三调联动”格局基本形成,基层基础更加夯实;安置帮教规范有序,社区矫正试点顺利;劳教场所持续稳定,劳教经济平稳发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政风行风明显改善。同时,执法质量、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双建帮扶、基层党建、信息工作、后期保障以及工青妇等各项工作得到协调发展。市局先后荣获全国保护妇女童权益先进单位、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工作一等奖、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年初,株洲市司法局针对金融危机冲击下较为严峻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维稳态势,紧扣“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迅速在全市部署开展“应对金融风险,推进科学跨越”专项法律服务活动。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动员司法行政干警、法制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3万多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1000多人参与活动,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05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10起,制止群体性械斗109起,防止纠纷引起的自杀55起;正式介八重点企业1000多家、重点项目105个,成功化解涉企、涉重点工程矛盾纠纷610余起,减免法律顾问费等服务费用400余万元,为服务对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2亿多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重点企业的平稳发展;服务基层群众达20多万人次,其中服务下岗或困难职工30000多人、农民工13000多人、低保户等困难群众8000多人,在“牵手万户”集中活动中,帮助“六类居民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法律等方面问题6000多个。专项活动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收到了彰显职能、树立形象、提升地位、促进事业的良好效果。
  【普法依法治理】2009年,市司法系统重点部署开展法制宣传“百千万”工程(即百名律师进社区、千名法制宣传志愿者进楼栋、普法送法进万家)。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分覆盖式“送法”、课堂式集中“讲法”和滚动式传媒“普法”3个阶段进行。活动中,全市向社会免费发放《“百千万”工程法制宣传教育“新三篇”》宣传手册10多万册,市、县(市区)两级法制宣讲团深入基层各单位开展宣讲活动共200多场次,受众达30多万人。组织开展“五下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和“创模”、“创卫”等专项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株洲”创建工作,开展“法治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等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着力营造“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着重推行领导班子年度“述法”制度,将“述法”与其他“三述”的民主测评结果一起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进和规范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人民调解】2009年,全市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581个,人民调解员14695人,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各行业、企事业调委会发展良好,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不断创新,“三调联动”工作深入推进。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庭(室)按照“七有四统一”的标准,全面启动基层司法所和驻派出所、法院(庭)人民调解室等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夯实了“三调联动”工作基础。在加快推进诉调对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加速在法院(庭)、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的基础上,3月,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启动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对接工作,标志着株洲市“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同时,市县两级加快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调委会,力促“三调联动”工作纵深发展。全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3102起,防止纠纷激化184起,防止民转刑案件99起,调处群体性纠纷115起,有力地维护了株洲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服务】全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刑事诉讼辩护代理1300余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999件,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共担任企业法律顾问580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30000多人次,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510起,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800余万元。着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全市共办理国内公证文书7500余件,制止不法经济活动涉及金额4000多万元。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司法鉴定所的规范化管理,共受理司法鉴定案件5000余件,平均采信率达98%,仅收到司法鉴定投诉案件1件,司法鉴定数量和质量均稳步上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进一步拓宽受援对象范围,降低法援门槛,加快办案进度,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79件,同比增长26.4%,为服务对象挽回经济损失或获得各类补偿赔偿款达4000多万元。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省率先设立企业法律援助站,突破性地将法援工作向企业法人领域延伸。
  【基层基础】司法所建设坚持高标准。2009年,株洲市认真落实基层司法所建设计划,大力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建设“平安株洲”、“和谐株洲”中的重要作用,筑牢株洲市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市有司法所132个,利用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办公用房117个,有25个司法所已达省级规范所水平,其中攸县黄丰桥司法所被评为省级模范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坚持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培训工作,坚持“凡进必考”的同时,加强岗位培训和执业道德建设,全面推行注重诚信和依法执业。全年全市3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6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550件,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处1682件,免费开展法律咨询30000多人次,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102件,无一起投诉案。联调机制坚持常态化。在健全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加强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合调解工作,全市建成驻法院调解室20个,驻检察院调解室9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86个,全市10个消费者委员会全部建有调解室,基本形成纵向到村、栋(院、落),横向到各行业、行政部门的调解网络。
  【安置帮教】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活动和“创无重新违法犯罪乡镇(街道)”活动。全年全市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共摸排刑释解教人员6574人,其中,刑释(5年内)人员5841名,解教(3年内)人员733名,落实低保待遇137人,安置率90%,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着力强化安帮基地建设,对安帮基地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全市10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年内过渡性安置239人,常年安置284人。2009年,株洲市在芦淞区4个街道、35社区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市共建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72个,专、兼工作人员285人。芦淞区共接管矫正对象57名,其中缓刑52人、管制1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监管率100%,重新犯罪率为零。对老、弱、病、残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矫正对象进行救济保障,落实低保待遇4人。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了社会乱源。
  【劳教工作】2009年,市劳教所坚守“六无”底线,强化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健全场所安全长效机制,特别是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措施得当、防控有力,全所无一人感染,实现场所改造秩序的持续稳定;认真贯彻“首要标准”,教育挽救质量不断提升,所内改好率达98%、难改造人员转化率达99%。突出矫治习艺主线,兼顾经济效益提升,劳教经济平稳发展。以美观适用为原则,全面开展所政建设,完善会见室、门卫值班室、机要档案室等基础设施,基本形成科学的防控体系。全年全所共收容劳教人员234人,在册214人,解教277人,所外执行0人,所外就医7人。劳教人员因违纪受到延期处罚11人次,受到禁闭处置8人次,严管7人次;因表现良好获得减期奖励6人次;完成劳教生产产值130.9万元。
  劳教工作
  株洲市劳教所
  【概况】2009年,株洲市劳教所贯彻“坚持首要标准、强化场所稳定”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稳中求进。2009年度被评为司法部先进集体、省劳教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执法执纪先进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创五好,争一流”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全年市劳教所场所秩序持续稳定,教育矫治质量平稳提高,劳教经济平稳运行,民警职工队伍素质平稳提升,实现“零违纪、零处分”。所政建设平稳推进。
  一、突出人本理念,强化作风纪律,队伍素质平稳提升。年内,市劳教所补充修订《双百分考核办法》,制定《考勤管理办法》,安装指纹考勤机,严肃考勤工作规定,将以“公正、廉洁”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和警示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全年开展警示教育7次,对不良作风进行及时整改,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市行风政风评议中得到好评。大力开展民警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民警职工队伍活力,深入开展“首要标准”转向学习讨论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比武、教研活动、强制隔离戒毒理论调研、实弹射击训练、管教业务培训(受训38人次)等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外出培训15人,参加市委大课学习8人次、参加研究生学习3人。
  二、突出“首要标准”,强化场所秩序,管教工作平稳有序。2009年,市劳教所狠抓场所安全排毒、安全防控、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四项机制的落实。严格执行所情动态分析制度。开展严密防范劳教人员所内死亡专项活动。构建由所领导驻所督导、总值班巡查、机关民警住所备勤协助警戒、警戒护卫队巡逻监控、大队民警双岗坐班的“五级联动值班”制度。坚持由值班所领导和总值班对场所安全工作进行巡查、所领导每周3次以上到联点科队督察、指导安全工作、分管所领导和职能科室对安全工作进行日常分块检查、督查小组对场所安全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科队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的五级督察制度。建立优化确立场所安全稳定为首要任务、研究工作时优先考虑将场所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首要议事日程、优势警力向管教一线倾斜、优先保障涉及场所安全稳定所需经费、优先解决场所安全稳定事项的5个优先解决机制。在开展“百日安全稳定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中成立“管教安全排毒、生产安全、后勤保障、场所设施排查、队伍安全排查、群团组织排查、综合信息排查”5个工作小组,制定5个子活动方案,进行分组排查,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所、科、队、民警、劳教学员民管会五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大安全工作格局。坚持集体审批制度,全年召开审批小组会19次,审批事项32件42人次,无一例因审批不准而引起的劳教人员申诉复议情况。全年劳教人员违纪率下降7.3%,仅为4.2%,顺利实现8年“四无”。
  三、贯彻“首要标准”,社会帮教效果突出,教育基础工作得到强化。2009年,市劳教所扎实开展日常教育工作,落实教学时间,丰富教学内容,确保教学效果,重点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背诵一篇《弟子规》;寄一封家书;唱一首红歌;举行一次“感恩之心”征文比赛;举办一次全员亲情帮教活动;召开一次“为了父母矫正恶习”主题班会,在劳教人员中相继开展《弟子规》、《增广贤文》等传统文化课程经典启蒙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主题教育,洗礼学员的思想根源,端正其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从根本上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主观因素和思想动机,奠定了贯彻“首要标准”的思想认识基础。心理矫治工作发展较快,健全心理咨询工作机构,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个案心理咨询活动,心理健康问卷调查率达100%,有6人获得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社会帮教工作发展迅速,初步建立一支稳定的社会帮教队伍,先后建立市关工委、株洲晚报义工联合会、律师事务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市慈善总会5支帮教队伍,50多名律师为劳教人员提供法律服务300多人次。通过点评《心灵之窗半月记》和加强个别谈话进行思想疏导,较好地转化了一批重点难改人员,实现转化率100%。
  【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教育宣传工作】12月1日,株洲市劳教所为做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召开全所学院大会,发放防治手册300余份,张贴标语60余张,并邀请疾控中心教授专题授课。为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成立由生卫科具体负责,其它部门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对全所民警、劳教人员进行宣传、讲解、教育。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抓好管教民警的艾滋病防控和自我防护培训。在全所民警中全面开展艾滋病防治法规、专业知识的普及教育,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将劳教人员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出所教育等常规教育,并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电视、广播、黑板报、浪花报、晚讲评和个别教育等多种形式,大造艾滋病防治声势,通过图片展览、发放宣传品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劳教人员对艾滋病预防知识和知晓率达100%。同时组织开展艾滋病检测和性病监测、查治工作,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每年1、4、7、10月,每季度1次),对新入所的劳教人员一个不漏地抽血检测,2009年共检测212人,检测率达100%。全年全所未发生艾滋病感染事件。
  湖南省白马垅劳教(强戒)所
  【概况】2009年,湖南省白马垅劳教(强戒)所围绕“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以安全稳定为前提,以“首要标准”为中心,在稳定中求发展,以发展保障稳定,实现各项工作的稳步发展:民警职工队伍和场所秩序持续稳定,连续13年实现“四无”安全指标(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所内吸毒);劳教工作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向纵深推进,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民警职工队伍建设向专业化提升;场所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在省劳教局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被评为公正文明执法先进单位。
  一、主业突破有新成绩。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努力构建和谐场所,场所秩序持续稳定。遵循“首要标准”开展教育矫治工作,矫治对象教育挽救质量不断提高。“法轮功”类人员教转率持续巩固,劳教戒毒向强制隔离戒毒顺利过渡,分区分队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四心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特色凸显,劳教场所抗病毒治疗模式初步形成。
  二、经济复苏有新进展。强化精细化管理,加强成本核算,鼓励全员销售,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厉行节约和节支提效并举,全民动员、全力以赴抗击金融风险,实现“职工岗位不减少,基本收入不降低”的预期目标。劳务加工走专业化路线,习艺矫治性和经济效益双赢效果初现。
  三、队伍建设有新局面。顺利完成所领导班子平稳交接,着力建设团结和谐领导班子。二级机设置更科学,机构中枢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立女子特警队,安全警戒护卫凸显女所特色,执法工作向专业化稳步推进。
  四、场所文化有新气象。民警职工队伍、教育矫治对象思想活跃,各类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所报、局域网、专栏、板报各具特色,传统文化教育深入开展,民警在工作中注重人格感召、以德服人,健康向上的矫治氛围日渐浓厚,友爱和谐的同事关系和新型警教关系逐步建立,符合女所特征的“孝悌仁爱、明礼诚信”的场所文化价值观逐渐形成。
  五、场所建设有新面貌。所部新办公大楼和抗病毒治疗隔离区主体和附属工程如期完成;对劳教人员生活区和民警办公区进行内部装修和改造;对厂区老车间、改造线习艺楼进行维修、改造和美化亮化。场所整体布局更加协调,民警职工工作条件和矫治对象生活学习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
  湖南省网岭监狱
  【概况】2009年,湖南省网岭监狱坚持以落实安全稳定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强化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中心工作,始终贯彻落实“首要标准”(降低犯罪新犯罪率),增强监狱保障能力,千方百计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实现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监狱被省监狱局评为2009年度政治工作优胜单位和经济效益优胜单位,管教工作获得6项奖励。
  一是贯彻首要标准,规范执法管理,管教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面落实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责任,切实抓好监管安全等级评定和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深入开展“规范管理行为、确保监管安全”专项活动及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竞赛活动,强化制度落实、强化教育改造,加强生活卫生保障,严格公正执法,全年顺利实现了监管安全“四无”和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优化结构调整,监狱经济获得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调整优化项目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罪犯劳动保护,为罪犯劳动改造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岗位,增强了企业生产发展后劲,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岗位练兵,严格执法规范,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稳步推进“坚持首要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公正文明执法教育,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全年有43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单位获得25项集体荣誉,其中三监区被省人事厅、省委政法委联合授予“全省先进政法单位”称号,一监区被省人事厅评为“第五届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五监区团支部和三监区团支部分别被团省委和团市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湖南省茶陵监狱
  【概况】湖南省茶陵监狱坚持监管安全首位意识,坚持改造质量首要标准,狠抓基础基层业务建设,一手抓监管改造安全秩序稳定,一手抓监狱经济发展,一手抓从严治警和公正文明执法,有效预防和控制甲型流感的传播和感染,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各项考核指标首次进入全省“三甲”,被省监狱管理局评为“红旗单位”。
  监管改造连续第五年实现“四无”。2009年,监狱坚持监管安全首位意识,齐心协力把维护监管安全当做监狱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狠抓制度落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安全防范,稳定监内监管秩序;夯实教育工作基础,开展社会和亲情帮教,启动心理咨询程序,全面提高改造质量;确保“五个”到位,提高罪犯生活标准,美化绿化净化亮化监内卫生,改善监内改造环境;提高物防能力,切实使罪犯外劳转为内劳,生活区转为生产区,规范劳动制度,加强劳动现场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呈报减刑619份,假释28份,裁定减刑576人,假释27人。各项考核指标圆满完成,监管安全实现“四无”。
  【全面完成“两个转移”最后阶段任务】为提高防逃保安能力,监狱从2005年开始提出并启动“两个转移”战略,将罪犯从监外劳作转移到监内劳作,将罪犯在监内生活区劳作转移到监内生产区劳作,以逐步提高安全稳定的硬件设施水平。2009年最后一个单位五监区的监管改造设施全面完工。5年时间,先后新建5栋建筑面积达6000多平方米的生产厂房,改扩建围墙1000米、监区大门5个、值班室5间,新建改建监区办公楼3栋,整体搬迁改造了监狱医院等配套建设等,共撤销红砖、针织等大型外劳点5个,转移外劳罪犯1100多人。到2009年底全狱实现“两个转移”预期目标,提升安全稳定和关押能力,使监管改造、生产发展、办公环境等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
  【大型调遣押解上海调犯】6月,按照司法部将部分沿海地区服刑的罪犯调回内地和原籍服刑改造的统一部署,在省监狱局统一指挥下,茶陵监狱出动大量警察,在当地公安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在驻狱武警指战员和检察官的积极支持协助下,制定预定方案,严格纪律制度,高度重视,严防死守,周密部署,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从株洲火车站接收150名上海调犯的调遣押解任务,并迅速做好后续安置教育稳定工作。
  【甲型H1N1流感防控】2009年,为积极有效开展预防甲流工作,确保监管安全、警察职工及罪犯的身体健康,茶陵监狱成立由狱领导组成的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宣传栏、电视、广播等宣传形式重点宣传甲流防治的有关知识,监管区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并对每一名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在监内由2名专职医务犯24小时巡诊,发现高烧者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同时在茶陵县疾病防控部门的统一安排和大力支持下,11月对全狱民警职工进行首批甲型H1Nl疫苗接种工作。接种人数共计348人,接种疫苗数量共计348支,未发现有不良反应的接种者。
  仲裁工作
  【概况】2009年,株洲仲裁委员会立案172件,标的额达2.16亿元。年内,株洲仲裁委员会报经市政府、法制办批复(株政法函〔2009]1号文件)进行换届,健全充实领导班子,调整专家组,成员共15人,全部具有高级职称。对聘用的188名仲裁员进行登报公示,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维护仲裁机关的形象,确保了仲裁法的全面正确实施。秘书处工作人员有12人,推行全员聘用制。
  2009年,株洲仲裁委积极梳理渠道、拓展案源。一是建立联系制度,密切与各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的关系,召开城区17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座谈会,建立每个所1名秘书处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案源管理制度,发动社会各界提供案件线索;三是突出重点行业,开辟“串案”、“群体(集团)”案,在易发案、多发案的单位建立基层仲裁庭、仲裁联络处,全年共受理“串案”和“群体”仲裁案5宗71件,占受案总数的41%。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0

《株洲年鉴 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2009年度株洲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设有特载、重大事件纪要、大事记、综述、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委员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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