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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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601
颗粒名称: 民政·计划生育
分类号: D632;C924.21
页数: 3
页码: 325-327
摘要: 本章记述了2010年株洲市民政局系统的各项工作和计划生育政策工作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株洲市 计划生育 民政局

内容

民政
  【概况】株洲市民政局系统在职人员421人,其中局机关在职人员57人。设科室10个。直属事业单位21个,分别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处、老龄办、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管理处、民间组织管理处、老区办、地名区划办、募捐办、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军供站、救助管理站、新华村军干所、石塘冲军干所、徐家冲军干所、儿童社会福利院、按摩医院、殡葬管理办公室、民政实业服务中心、军人接待站、慈善办、社会福利工厂。
  2010年,全市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发奋图强,切实履行民政工作职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出色地完成全市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年内,株洲市民政局获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军交运输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湖南省双拥模范市县、全省民政系统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先进单位、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救灾减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老区业务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等20余项荣誉。
  【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有新提升】一、规范社会救助管理。2010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帮扶体系的意见》,牵头拟定成员单位职责,梳理了配套政策,组织起草、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帮扶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机关单位“一帮一”帮扶活动方案》,在全市初步形成统一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市本级和县市区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并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全市共取消城镇低保对象4250人,新增875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890人,新增1197人;取消五保对象796人,新增125人,做到了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加大社会救助力度。2010年,全市共有城镇低保对象4.77万户,8.53万人,人均补差为165元/月,累计发放资金1.67亿元,其中市区城镇低保保障线标准从2010年元月起由270元提高到300元,人均补差为190元/月。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9万户,10.5万人,月人均补差64.8元,比上年提高19.8元,累计发放资金13966万元。对暂不符合低保标准,因刚性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共发放救助资金230余万元。在保证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基础上,建立“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全市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3583万元,累计救助20.8万人次。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救助水平均走在全省前列。
  三、营造社会互助氛围。通过加大慈善、福彩宣传力度,开展大型慈善捐赠活动,全市社会互助氛围不断增强。2010年,全市共计发行彩票1.526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33.3%,超额完成1.43亿元的目标任务。“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困难群众200人,发放慰问金40万元;“金秋助学活动”市本级筹集资金190万元;“金叶慈善卡”筹集资金75万元;为青海玉树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募集了善款1500万元。
  【救灾应急管理工作有新进展】一、救灾应急工作科学高效。2010年,市民政局组织修订完善《株洲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28个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形成调度科学、反应快速、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的救灾应急机制。2010年,株洲市遭受4次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全市共有57个乡镇、8个街道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受灾,倒塌房屋4538间,损坏房屋7659间,受灾人口达187.5万人,经济损失达11.82亿元。株洲市及时启动救灾预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了灾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主任秦大河率国家减灾委专家组到株洲调研后,对株洲市救灾减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推进。为了保障全市受灾困难群体的住房,省市两级政府先后下拨救灾资金185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也作相应配套,专项用于灾区的民房恢复重建。根据省民政厅下达任务要求,2010年,全市民房恢复重建数量1854栋,超额完成324栋;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000户,完成年任务的100%。根据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年内,建设农村安居房1115栋,超额完成115栋。
  三、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加强。5月12日,在全市启动减灾防灾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强化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株洲县借助开展千名干部下乡驻村活动,向广大基层群众广泛宣讲防灾减灾应急知识;茶陵县组织万人防灾减灾签名活动;天元区组织泰山学校3000多名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近20个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进行面对面的防灾减灾宣传,泰山路街道泰西社区和嵩山街道湘银社区被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有新举措】一、双拥创建成效明显。2010年,会同军分区政治部完成《株洲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实施方案》及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申报工作。坚持把双拥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开展领导干部军事日、双拥国防月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双拥氛围;“三送”(送蛋奶、送技术、送服务)活动受到部队官兵和省双拥办的充分肯定。年底,株洲市顺利通过省考核,被评为“省双拥模范城”。
  二、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按程序、政策和标准及时协调财政下拨城市5区老党员生活补助、抚恤补助资金、“两万三千”关爱优抚对象活动补助资金1890.27万元;妥善处理79参战烈士亲属要求赴广西、云南扫墓上访事件及部分二炮退役人员、伤残军人、转业士官上访问题。对重点优抚对象,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支持他们参加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并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和住房救助。
  三、安置改革稳步实施。退役士兵的安置继续实行指令性安置与一次性经济补偿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并加大退役士兵培训力度。2010年度株洲市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663人,需安置623人,已安置511人,安置率达82%,其中,自谋职业374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686.38万元,自谋职业率为60%。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有新突破】一、社区建设以创新求突破。株洲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社区自治机制、共建机制、组织机制和保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明确市财政拨付城市4区和云龙示范区社区的工作经费,由每年每个社区4万余元增加到7万元,市、区两级财政拨付社区工作经费的比例由1:1调整为1:1.5。积极探索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在天元区和芦淞区试点推行“政居分设+选聘结合+公共服务”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居委会的自治作用和政务中心的服务作用。
  二、城乡统筹以试点求突破。根据《株洲市城区城乡统筹实施方案》,市民政局组织制定《株洲市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工作社会管理社区化、城中村整治撤村建居实施方案》,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村社会管理社区化进程。组织起草《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试点先行、探索推进、由点到面、全面深化”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创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构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云田、松西子、仙庾和星光等4个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片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并要求各县市区选择3~5个村开展试点。
  三、村务公开以难点求突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村务公开内容、方法步骤、主要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积极指导各县市区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的治理工作,每个季度向省民政厅报送整治情况。
  【社会公共服务有新拓展】一、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千亿产业园区的要求,争取省厅支持,指导云龙示范区、石峰区、芦淞区、天元区、株洲县调整了相关乡镇及村级区划。大力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成85%的乡镇地名设标任务;积极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完成省界湘赣线的联检工作。深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全市80%的婚姻登记机关被认定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28531对,全部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成立殡葬管理办公室和执法大队,实现执法管理与经营分离,殡葬秩序、殡仪服务及殡葬收费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作为市委、市政府2010年十件民生实事的市儿童社会福利院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新建项目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10年共投入建设资金394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6所。截至2010年,全市农村敬老院达113所,基本实现乡乡拥有一所敬老院的目标。全市五保供养对象达2.1万人,其中集中供养5980人,分散供养14939人,集中供养率达28%,集中供养水平3600元/年/人,分散供养水平1500元/年/人。扶持老区项目28个,下拨老区扶持资金68万元。
  三、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以规范管理为主线,以培育发展为重点,优化社会组织布局,有效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2010年,新登记成立社会团体1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个、社会团体分支机构2个,办理社会组织变更登记52件,办理注销登记1件。目前,市本级共有社会团体7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57个,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
  计划生育
  【概况】2010年,全市总人口404.8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89‰,符合政策生育率87.02%,出生性别比111.12,保持了连续20年无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的纪录,全面完成年度人口计划。株洲在连续19年获省先进城市后,首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模范市。9个县市区全部被评为省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芦淞区、天元区继续保持“国优”单位称号,荷塘区成功晋升“国优”单位,株洲市被评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全省整治“两非”工作先进市。株洲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被评为全国科技大练兵先进单位称号,继续保持全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地位。
  【开展计生服务】全年免费为育龄群众施行计划生育手术5余万例,免费发送价值145万余元的避孕药具,为32万余名育龄妇女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为群众减免诊治费近400万元。大力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免费检测夫妇474对。推广新型节育措施,为不适宜结扎的育龄妇女免费安放吉妮环。大力开展“四优一满意”服务站所创建活动,全市有28个单位成功晋升省“四优一满意”计划生育服务站所,2个乡所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所。
  【规范计生执法】加强计生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计生执法程序,坚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炎陵县、攸县、株洲县、醴陵市和荷塘区均成立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天元区、芦淞区将法院、城管纳入综治单位,增强计生执法能力,促进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各级普遍建立优化人口计生执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为计生执法保驾护航。市中级法院要求各级法院按照立案审查快、合法审查快、案件执行快的“三快”原则,强化计生执法。
  【强化计生利益导向】2010年,市人口计生委增设利益导向科,专门负责政策兼容与利益导向政策协调。市政府办公会议追加资金近1000万元,用于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按财政体制分担比例配套城市4区奖励资金。全年全市确定农村奖励扶助对象9162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救助对象1259人,发放奖扶款800.54万元。开展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试点工作,在试点单位石峰区确定2010年奖励对象5581人。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财政买单,为计生家庭购买家庭平安险。
  【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2010年,全市各级共投入700多万元用于人口信息化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入库405.24万人,比评估数多1.31%;采集流入人口16.27万人,占报表数的140.65%;流出人口50.09万人,占报表数的136.68%,第一次较全面地掌握全市人口基本情况,为政府决策及开展计生服务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健全流入人口服务管理体系】2010年,全市聘请社区流管员1326人、市场信息员509人,设立市场计生办12个。城市4区全部建立流入人口技术服务中心,各专业市场、社区均设立流入人口服务咨询点、孕检室、宣传栏。各县市区计生、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联合采集机制,对新增且匹配到位的流入人口信息,市级给予奖励。全年全市录入更新流入人口信息11.16万条,提交流入孕检信息3.03万条,网上办理《婚育证明》2.86万个。
  【推进协会工作】扎实开展基层协会组织评估认定工作,2010年,全市重新登记村以上协会组织2598个,会员29.19万人,清退会员4.15万人,新增会员5.30万人。积极开展协会活动,编印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画册《足迹》,开展“生育关怀”活动951场次,参与人数达11.55万人次;向社会募集资金144.46万元,走访慰问计生贫困户13440户;救助计生贫困家庭5007户;走访基层计生干部3881人次,是近年来筹集资金最多、群众受益最多的一年。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示范行动”,全市村(居)民自治合格率同比大幅提高,达75.58%。
  【实施“阳光计生”工程】开展“四级联创,打造千村阳光计生”活动,全年全市投入创建经费1520万元,新建1043个阳光计生村级单位,所有建成村均实现“四化”:阵地标准化,办公设施标准化,服务设施标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市人口计生委各支部以争创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模范市、“服务中心,建强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为主题,委机关党员和党组织全部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在全省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30周年开展的表彰活动中,株洲市人口计生系统获省第五届人口奖1人,获省一等功1人,二等功2人,三等功7人,被授予全省计生模范共产党员称号3人。在市人大对市人口计生委的专项工作评议中,满意率、基本满意率2项合计达96.3%,名列第3,在全市政风行风千人测评中,名列小组第5名。委党组书记、主任汤少云被评为“全市学习型领导干部”。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株洲年鉴 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2010年度株洲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设有特载、重大事件纪要、大事记、综述、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委员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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