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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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558
颗粒名称: 招标投标管理
分类号: F284
页数: 2
页码: 252-253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10年,株洲市建筑市场繁荣,招投标市场情况复杂,社会对招投标的关注度和期望值提高,困难与压力并存。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克服重重困难,开拓进取,奋发图强,招投标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的情况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城乡建设 招标投标

内容

【概况】2010年,株洲市建筑市场繁荣,招投标市场情况复杂,社会对招投标的关注度和期望值提高,困难与压力并存。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克服重重困难,开拓进取,奋发图强,招投标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
  全年市区共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标段)764个,预算总投资73.7亿元,总中标价69.7亿元,通过招投标监管共为业主节约建设投资4亿余元。应公开招标的项目,100%进行公开招标。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共招投标监管项目320个,预算总价60.6亿元,总中标价57.1亿元;市政建设工程共招投标监管项目444个,预算总价13.1亿万元,总中标价12.5亿元。采购项目共完成52项,预算总金额2.4亿元,中标成交总金额2亿元,节约采购资金额4011.64万元。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及金额比上年增长40%。2010年,市招投标局荣获全市“模范学习型党组织”、“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推进“三大战役”项目建设】城市提质、园区攻坚建设项目时间要求紧,进度要求快,若按常规进行招投标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对此,市招标局首先是在确保招投标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凡属城市提质、园区攻坚战役的项目,一律打破常规,全力以赴帮助业主把招投标程序到位、简化手续、加快速度。其次,创新监管方式。全市“三大战役”会议之后,主动与建设局和城市4区联系,收集整理全市城市提质项目信息,提早做好计划安排和相关配套工作。为节省项目开评标时间,除了加班加点审查项目招标资料外,还指导业主分类“打捆”项目,集中招投标,为各类项目的早日开工,顺利实施赢得宝贵时间。其三,创新监管制度。出台《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由局相关人员和社会监督员组建招标监督委员会,监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抽取异地评委等关键环节。起草《简化政府投资市政重点工程中小项目招投标手续的办法》,科学、统一规范工作流程,为城市提质项目尽可能地开辟绿色通道。其四,改进服务方式。在项目招投标的前期,组织监管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掌握项目招投标的难点和疑点,为正式招投标做好相关操作准备。进入招投标程序后,密切保持与招标人的联系沟通,以最短的时间处理好招投标程序上的问题。招投标程序完成后,开展跟踪核查,要求中标单位严格履行合同,不违法转包、分包。针对城市提质战役项目多采用BT融资,业主缺乏操作经验,融资难度大等困难,市招标局认真研究BT理论与操作实务,积极指导帮助业主规范BT项目招标操作程序,使神农城等一大批BT融资建设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顺利实施。
  【全面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2010年,市招标局针对招投标市场日益严重的围串标、转分包等违法行为,着力创新招投标监管手段,严格依法依规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一是严把资料审查关。在投标报名时严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工程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等相关资信资料必须绝对真实有效,并在网站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同时,严格要求金额大的项目其法人代表必须亲自到场报名,有效防止了部分投标单位出卖资质、挂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对省外进入本地企业的备案管理,将过去仅对中标企业的备案改为投标报名前对所有省外企业备案。办理备案时,一方面将备案要求写进招标公告,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另一方面除了对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资格进行核验外,还对企业的公章进行备案,并要求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关键岗位人员到场签字。此举对防止资质挂靠的违法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收退制。所有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由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设立专用账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为了杜绝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环节泄漏投标单位信息,市招标局实行投标保证金按年度收取,有效防范了企业资质挂靠、租借,围标、串标、陪标等监管不到位现象。四是对所有投标入围单位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凡上了高检“黑名单”的投标人一律取消入围资格。五是对招投标市场所有主体实行廉政承诺制,要求招投标市场所有主体入市时,必须签订廉政承诺书,承诺相关责任,杜绝发生市场违法行为和腐败现象。六是细化监管过程。将整个招投标监管过程划分为3个阶段:即招标准备阶段、招标实施阶段、标后监管阶段;又特别将实施阶段划分为招标方案报批环节、招标公告发布环节、招标文件备案审查环节、资格预审环节、评标定标环节、合同备案审查等6个具体监管环节。同时明晰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风险点和责任点。通过对整个监管程序的合理细化,使对所有进场项目的监管做到重点突出,有条不紊,疏而不漏。
  【不断提升电子招投标的监管监察功能】2010年,市招标局不断加大招投标中心软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完善电子招投标的各项配套设施,提升招投标电子监督监察功能。省建设厅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下发后,结合实施细则编制电子评标所需Excel电子表格格式,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完善修订,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升级。经过对各计价软件升级后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数据进行反复测试,所有系统均符合电子评标工作要求。市招标局电子评标系统通过全面、准确分析投标文件,避免了投标人修改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逻辑计算错误等问题,从技术上保证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清单的一致性,使招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规范、统一的平台上完成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全过程。在评标环节上,对技术标部分评审,软件系统量化了评审打分项,并要求评审打分有据可依;对商务标评审,系统自动检查清单报价中的错误,自动计算汇总,并根据总价自动换算成该企业的投标得分,各项得分再由系统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投标人的最后总分,并自动排序产生中标候选人,评委随意打分的漏洞被完全堵死,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减小到了最低限度,杜绝了“人情标”,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操作”。
  【加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管理】贯彻落实株政办发〔2010〕64号《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比选暂行规定》,招标人可采取随机抽取或综合评分的分开竞争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切断以往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与代理服务单位的“感情纽带”,防止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为达到承揽项目的目的,而满足业主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2011年,将全面推行该制度,今后所有政府投资招标项目均按照招标代理比选暂行规定进行比选。在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方面,坚持推行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持证上岗制。招标代理机构的每一招标代理项目,不能少于3个专职人员全程承办。对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继续严格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实行“一标一考”;并贯彻湘建建〔2010〕217号文,将招标相关文件备案等内容纳入考核体系,每个标段招投标后,相关监管科室签署意见,招投标人做出评价,考核评价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同时实施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公示,在局招投标门户网站开设《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公示栏》,将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中。在评标专家的管理方面。着重加强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在原来已征集专家的基础上,先后在茶陵县、市委党校举办4期培训班,对600多名评标专家进行大规模的全面培训,并将电子评标纳入培训内容。同时对政府采购类专家进行培训,基本上解决政府采购类评标专家力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的问题。对评标专家继续坚持“一标一考”,定期通报专家的不良行为和优良行为。一年内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的专家清除出库,对背弃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要求的评委立即清除出库,并通报所有评标专家和专家单位。截至年底,有6名专家被除名。
  【积极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近年来围标、串标及资质挂靠、转借已成为招投标市场的顽症,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对此,招投标局对其治理对策进行了潜心研究,探索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园林绿化专业承包施工企业按不同级别、类别进行资格预审、经预审评选后将诚信优秀企业列入预选承包商名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在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通过选择确定承包人。同时对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诚信和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低下的企业限制进入政府投资工程领域,确保政府投资工程的质量和社会效益。招投标局先后多次考察学习外地的先进做法,广泛征求项目业主、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的意见,已制定推行政府投资预选承包商制度的一揽子规则办法上报政府,2011年将全面实行该制度。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株洲年鉴 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2010年度株洲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设有特载、重大事件纪要、大事记、综述、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委员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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