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444
颗粒名称: 审判工作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3
页码: 124-126
摘要: 本文记录了2010年株洲市两级法院围绕创建“创新型、规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和廉洁型”法院的工作目标,服务发展大局,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审执工作,完善司法管理,加快推进“五型”法院创建,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关键词: 2010年 审判工作 株洲市

内容

【概况】 2010年,全市两级法院围绕创建“创新型、规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和廉洁型”法院的工作目标,服务发展大局,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审执工作,完善司法管理,加快推进“五型”法院创建,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345件,审执结20062件,结案率为98.61%;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670件,审结3571件;结案率为97.30%。中院商事审判工作做法及经验在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得到推介。司法绩效、案件质量分别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一和第二,被评为全省先进法院。(罗成效)
  【发挥审判职能】 刑事审判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积极参与平安株洲建设,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43件,二审刑事案件234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028案3841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494人。依法公正审理了原湖南省信用联社主任宋晋湘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和湘西非法集资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全年两级法院共判处缓刑916人,免予刑事处罚88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继续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共审结判决未成年人罪犯109人,其中判处缓刑33人。根据犯罪分子的改造情况,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共依法减刑1965人,假释132人。
  民商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发挥“三调联动”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及时、公正地审理与市场经济发展、企业生产经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坚持能动司法,兼顾利益平衡,高度关注、审慎处理因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形势变化引发的合同、信贷纠纷案件,维护社会诚信与金融安全,促进生产发展、市场繁荣。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1090件,二审民商事案件600件,其中调解结案6371件。
  行政审判充分发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建立和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经常性协调机制,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199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103件。
  执行工作继续以破解“执行难”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对工作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大胆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和方式,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融资、经营、置业等活动依法进行禁止或限制,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共执结执行案件3444件,兑现标的款4.43亿余元;另审结执行异议、复议案件40件。(罗成效)
  【服务发展大局】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城市提质、园区攻坚、旅游升温”三大战役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在全市法院开展“服务大局月”活动,两级法院院领导带队深入神农城、湘江风光带、云龙示范区、职教园、北汽控股、华强文化产业园、洮水水库等重点工程和南车集团、硬质合金、千金药业等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中院出台《关于为“三大战役”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工作意见》,落实责任措施,保障了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积极组织专项审判。围绕“三大战役”等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等难题;并通过靠前服务和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着眼计划生育国策实施,开展“为全市计生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专项服务活动,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支持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共办结该类非诉执行案件829件,标的2116.29万元。跟进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全市企业改制的战略决策,在全市法院开展“服务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专项审判活动,共审理涉企案件1980件,涉及资产总额30余亿元。
  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全局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为依法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编印派送《征地拆迁法律服务手册》500份,明示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加强了对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的指导。同时,集中力量执结了涉及神农城、湘江风光带、云龙示范区和洮水水库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的非诉行政拆迁案件63件,其中先予执行案件3件,促进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天元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司法服务工作组,进驻神农城和湘江风光带建设指挥部现场办公,为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茶陵县、炎陵县法院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洮水水库、衡茶吉铁路征地拆迁村组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实现了和谐拆迁。(罗成效)
  【涉诉信访工作】 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日、院领导接访周负责制和中院领导联系县区信访维稳等工作制度,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清理出来的信访积案明确“四定四包”的工作要求,通过带案下访、依法纠错和司法救助,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全市法院化解信访积案196案,化解率达79.3%,中政委交办的6件案件全部息访;出台《涉诉信访听证操作规程(试行)》,推进了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听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继续狠抓案件质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对重大案件实行信访风险评估,运用诉访分离机制,防止和减少涉诉信访,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形势得到好转。
  (罗成效)
  【司法绩效】 加强司法公开促进公正。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群众以及媒体的监督。继续开展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活动,将听审案件拓展至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并强化听审评议活动的保障措施,努力增强听审评议实效。全年共有485名人大代表听审评议了全市法院80件案件。继续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法院情况通报,让代表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继续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网上庭审直播和案件审理信息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积极推动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全年中院共网上发布各类裁判文书1234份,上网率达83.72%。
  强化绩效监控保障公正。紧紧围绕“五提两降”绩效工作目标,修改完善全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细则》,突出目标引导,不断加大了司法管理和督查工作力度。强化审判监管,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审判监督力度,改进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促进了全市法院司法能力的整体提高。全年共组织召开战线业务培训和质量讲评会议8场次,编辑《株洲审判》2期;强化质量评查,对改判、发回重审、申诉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1887件;强化审限跟踪,继续实行内定审限制度,中院审结的1474件案件中,在内定审限内结案1399件,内定审限结案率达94.91%;认真执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各项工作措施的强化,促进了全市法院司法绩效的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为55.22%,同比提高3.11个百分点;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息诉率为94.22%,同比提高0.14个百分点;执结率为98.97%,同比提高0.50个百分点;一审裁判案件被改发率为2.05%,同比下降0.61个百分点。
  强化权力制约维护公正。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工作的规定》,进一步细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职权分解,明确各环节的办理要求和期限,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出台《量刑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将试点案件的量刑情节纳入法庭审理,并进行量刑事实的调查和辩论,增强了量刑的公正和均衡,更好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全年全市法院共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刑事案件777案1612人。出台《关于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的若干规定》,建立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将执行过程分为财产调查、控制和处分等环节,明确各个环节工作时限,打破一个人负责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防止了过度集权。加强统一对外委托管理,确保了对外委托工作的阳光操作。7月中旬,中院首次在全国法院入册中介机构中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选定了湖南太子奶三公司合并重整案的管理人。(罗成效)
  【司法为民】 认真落实便民措施。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创建活动,加大资金投入,添置完善立案信访窗口硬件设施,完善窗口服务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等功能;建立健全窗口工作制度,规范立案和信访各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热情、优质、高效、方便、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将法庭开进乡镇街道,方便群众诉讼。攸县网岭法庭方便群众诉讼的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推介,并被确定为全市政法干部培训班3个现场教学点之一。石峰区法院开通立案在线QQ和网上电子邮箱,让当事人网上零距离咨询有关立案问题,解决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立案难”状况。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稳妥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涉农等案件,进一步完善立案调解、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机制,推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对接,形成调解合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醴陵市法院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进驻交警大队办公,全年共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35件,其中有112件系与交警大队共同做工作调解结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芦淞区法院在一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服饰城发管委等建立了6个巡回办案点,定期巡回办案,第一时间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诉讼,促进了社会和谐。天元区法院率先推行“圆桌审判”模式审理民事案件,邀请心理辅导员和调解专家参与案件庭审,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自2010年5月份“圆桌审判”模式运行以来,共审结民事案件121件,其中调解102件、撤诉16件,调撤率达97.53%。攸县法院依托巡回审判联系点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缩小诉调对接缝隙,全面整合资源,效果明显。全年该院共指导、协助调解纠纷120余起,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或执行150次。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劳动争议案件免收诉讼费,全年全市法院585件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用全部实行免收,部分基层法院对追索“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的案件免收诉讼费,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困难执行申请人和信访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39.3万元,为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众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共计157.24万元,使党的惠民政策在司法领域得到了充分体现。
  稳步推进基层基础。积极指导和支持基层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和审判大楼建设,炎陵县法院审判大楼正式投入使用,株洲县、芦淞区和茶陵县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已启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中院、石峰区法院和醴陵市法院先后建成5个集庭审过程全程记录、证据展示电子显示、庭审网络同步直播和远程视频提审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法庭,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时记录和真实再现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实现网上办公和审判过程的电子化、网络化,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公正、高效司法。全年共有26件案件使用了数字法庭进行审理。
  (罗成效)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株洲年鉴 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2010年度株洲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设有特载、重大事件纪要、大事记、综述、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委员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等栏目。

阅读

相关人物

罗成效
责任者

相关地名

株洲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