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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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442
颗粒名称: 交通管理
分类号: D631.5
页数: 4
页码: 120-123
摘要: 本文记录了2010年株洲市公安交警部门以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为主线紧扣“强素质、正风纪、树形象、创满意”主题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狠抓“3个专项治理”和创先争优工作,交警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社会形象不断提升。
关键词: 2010年 交通管理 株洲市

内容

【概况】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设24个正科级二级机构,其中:2个党群机构,即纪委、工会;9个内设科室,即警务督察科、办公室、政工科(含团总支)、后勤保障科、安全宣传科、法制科、交通秩序管理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管理科、交通事故业务指导科;5个直属机构,即车辆管理所、驾驶员管理所、出租车交通安全管理所、交通管理科技所、直属大队;6个下属机构,即荷塘大队、芦淞大队、天元大队、石峰大队、莲易高等级公路大队、快速环道管理大队;3个事业单位,即后勤服务中心、道路交通安全事务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中心(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管理科一套人马两块牌子)。5个直属机构和6个下属机构中又下设59个内设单位,均为副科级机构,其中24个中队、35个室。担负着全市近50万辆机动车,48.6万名驾驶员,11000多公里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
  2010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以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为主线紧扣“强素质、正风纪、树形象、创满意”主题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狠抓“3个专项治理”和创先争优工作,交警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社会形象不断提升,株洲市荣获“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称号。2010年1月1日~11月30日,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93起,死亡87人,伤1113人,直接财产损失96.61万元,事故四项指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9.65%、7.45%、14.45%、11.2%。全年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11月30日,全市机动车达492292台,驾驶员达481478人。
  一、以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为切入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硬件设施焕然一新。2010年,新增信号灯控路口6个、车行灯40组、行人灯38组,新设交通标志1117块,施划道路标线3.74万平方米。同时,配合各类专项行动,本着“向基层倾斜、为实战服务”的原则,新购2台拖吊一体的新型清障车、21台酒精检测仪、2台道路清障车、440台移动警务通、700套个人防洪装备,更新配备执勤车20台,不断加大警务保障投入力度。
  2.宣传方式推陈出新。借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紧扣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方向,打造“亮化工程”、“教育基地”、“媒体宣传”三大宣传阵地。建成宣传牌213块、大型公益广告403块、巨型户外公益广告4幅,电子宣传屏15块,融合成为城市的亮丽风景和人文景观。建立5个集电教室、宣传走廊、事故模拟展台一体的大型专业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组织重点驾驶员、中小学生进行参观。联合社会各界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等10大主题宣传活动,出版《文明出行》一书。在全市开展“志愿星期六”文明劝导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3.交通秩序耳目一新。一是力克“两难”。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重、中型货车限时通行,芦淞市场群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等交通组织措施。重新规划株洲火车站周边客运车辆停放,建议对长株潭汽车站实行整体搬迁。积极倡导“公交优先”,新增公交专用道1条、港湾式停靠站45个。参与部门联动打击摩托车、“叭叭车”非法营运活动,全力破解中心城区“行车难”、通行效率低下的问题,确保中心城区道路有序和畅通。在30多条主次支路上施划占道临时停车泊位572个,扩大停车供给,缓解“停车难”。二是力保道路安全。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超速、超载等各类交通顽症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控。行动期间,共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42127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000起、行政拘留28人,取得了涉牌涉证整治全省排名第一、酒驾整治和冬季大会战全省排名第二的好成绩。全年共累计完成警保卫157批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47333起,暂扣驾驶证522本,现场教育284772人次,行政拘留123人,有力地震慑了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了路面秩序状况良好。
  二、以树立交警队伍优良形象为着眼点,不断强化队伍管理。
  1.坚持素质强警,推行常态化教育。严格落实每周二政治学习制度,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分6批组织全体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触规的代价》和《苦果》,组织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108人到株洲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桥头堡”进行参观。开展“三个专项治理”以及“五个严禁”、“六个严禁”等多项教育活动,倡导和培养民警树立令行禁止、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三大作风”。强化“四种技能”。开发应用集《指南》学习、教育、练习、考试、竞赛于一体的网上考试考核系统,着力提高民警警务实战、计算机操作、交通秩序疏导、简易事故处理“四种技能“。7月,参加全省交警系统“大学习、大训练、大比武”竞赛取得射击单项第一、牌证识别单项第二、综合排名靠前的好成绩。
  2.坚持机制束警,推进规范化管理。一是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建立健全队伍建设月报、重大事项报告、支队领导接待民警日、队伍建设例会等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队伍形势和民警思想状况。全年累计召开队伍建设例会10次,队伍形势研判会议3次,谈心谈话508人次。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关口前移,在驾驶证考试、机动车登记、事故调处等关键环节安装77套高清监控设备,全方位跟踪监督。加大警务督察力度,全年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56次,督察单位68个,下发督察通报25期、公安督察通知书31份、督察要件6件。科目三考场成立至今,共有4万余人参加考试,没有发生一起考场违纪案件。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完善综合考评、精细化管理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等评价机制。建立支队、大队(科室)、中队三级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综合考评对各单位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精细化管理真抓实考,奖惩兑现,单位得分排名前30%的民警优先提拔任用,年度公务员优秀岗只能从前30%的民警中产生。7月,据考核结果提拔任用干部51名。
  3.坚持铁腕治警,保持高压态势。一是抓苗头。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有轻微违纪违规但尚不够纪律处分的民警,实行待岗。先后有9名民警受到待岗处理,通过打好教育、培训、劳动、考核的“组合拳”,待岗人员思想不端、工作不实、作风不硬等问题有了明显转变。二是抓整治。先后开展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警车和涉案车辆清理整治、集中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行动等活动。3名民警亲属在规定期限内主动退出休闲娱乐场所的经营,城区7个大队14间询问室、讯问室均按要求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对9名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的正、副科职干部进行戒勉谈话,对4名违规使用警车的副科职干部给予暂扣所用车辆、停止执行职务、待岗学习一个月的处理。三是抓查处。认真查纠执勤执法活动中出现的侵民、扰民、伤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赃枉法、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全年支队纪检督察部门共立案调查违纪案件8起,给予纪律处分11人,报请市公安局辞退2人。
  4.坚持形象塑警,引导社会化宣传。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时发现、培养典型。先后推荐醴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荷塘大队一中队教导员曾轶明参加全省“人民满意交警基层所队”、“人民满意交通民警”“双十”评选活动,评选8名示范标兵和8个示范岗,开展“十佳交通民警”评选活动,推出株洲市劳动模范袁宣日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了导向引领和辐射作用。在株洲日报、电视台开设“践诺爱民”、《我身边的交警》、《警风纪实》、《老樊策交通》等栏目,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公安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宣传。全年被市以上新闻媒体采稿924篇,其中中央级30篇、省级43篇、市级851篇。成立专门的网评员队伍,建立网络舆情专用工作QQ群,通过“四个一”(即一套领导班子、一个工作制度、一个处理流程、一个工作群)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妥善引导网络舆论,及时处置网络舆情1038条,回复市长热线896条、市长信箱来信145封,维护了交警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三、以提升民警自身法制素养为着力点,推进执法规范建设。
  1.在完善机制上求提升。从整章建制入手,制定支队《执法安全工作规定》,修改完善支队执法质量状况考评标准,出台《交通协管员管理办法》,征订、下发《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释义》,并组织培训讲座,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和自由裁量。实行交通事故复核会制度、执法工作月讲评制度,抓执法质量月检查、季考评工作,开展执法整治活动1次,示范案卷考评1次,季度检查3次,执法指导21次,纠正整改执法质量问题246个。
  2.在岗位练兵上下功夫。建立“支队统筹安排监督考核、业务科室指导培训、基层大队自行练兵”3个层次的练兵制度,形成分岗培训、情景训练、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针对交通指挥调度、交通事故处理、专职法制员等重点岗位及交通安保、警卫开道等重点技能知识,组织开展网络执法、非现场执法、科技应用、法律文书制作、事故处理等岗位练兵8批20余次,上级调训3批40人次,组织信息化培训14批1580人次,真正将练兵融入实战,做到了“苦练真考,以考促练”,并进一步提高了民警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素养。
  3.在科技手段上找突破。按正规化要求改造基层办案场所,强力推行交警队信息平台综合应用考核,信息化工作在全省交警系统排名第一。全面推进办公自动化,制定下发有关办法和方案3份,举办系统管理和公文处理培训2期,开展工作座谈交流1次,梳理上报并解决各类问题24个。10月20日开始,所有文件资料全部实现网上流转。全年所有刑事和行政拘留案件一律网上流转,限时录入、及时审批,全程监督管控。截至2010年5月支队一线民警和机关中层负责人共配备移动警务400台,移动警务执法占整个执法量的80%,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了规范执法水平。先后举行5次大规模的网络执法工作指导和培训,现场指导示范180人次。全年网上办理刑事案件43起,刑事拘留20人,提请逮捕19人,取保22人,移诉33人,网络执法运行平稳。
  四、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服务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1.延伸交管服务触角。实行交通事故处理快处快赔以来,全年15家保险公司在“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处置的赔付案达9517起。全市15块交通信息诱导屏实时发布道路路况信息和出行提示服务,实现可视化交通分流。相继在全市9家汽车4S专卖店开展车管业务代办。车管所“一窗式”服务模式和全省首家车、驾管业务代办服务所广受好评。醴陵车管所获评“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称号。5县市全部开通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和所有准驾车型的补换证、年审业务。株洲考场启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电子路考仪,攸县分考场正式投入使用,车驾管服务范围不断延伸。
  2.扩大交管服务内涵。业务大厅的触摸式查询机,方便群众自主查询。启用田心社区、汽车城、嵩山路、株百超市、南方公司社区等5家交管服务站,提供4大类20项交管服务。全年累计办理交管业务20424笔,代收金额达714万元。全市各级财政投入68.39万元,完成“村村通”安保工程344.9公里,醴陵大队交通安全宣传“萤火虫”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创建标准,其中攸县获评2009年度“部级平安畅通县区”,株洲县、茶陵县达到省级一等标准。完善市区155所大中小学校、204所幼儿园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在4所学校门前设置行人自助式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设立护学岗28个。排查并完成治理公路危险路段26处。
  3.提高交管服务质量。组织民警开展“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出台各类便民利民服务举措228条。实现省内异地罚款本地缴纳。积极开展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并充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通过特殊号牌有偿发放等手段筹措事故救助金140.08万元,对3起死人事故共计支付救助金11万元。排查清理、妥善处理信访积案,全年共办结信访案件23起,办结率达100%,办理建议提案46起,全年无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自主研发警务调查回访系统,对办理交通违法处理、机动车上户、车辆检测以及驾驶证业务的群众进行电话回访,了解队伍建设和交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拨打有效回访电话2400个,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警民关系和谐。
  (陈昱名)
  【获评“国家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城市”】 6月26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对2008~2009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在新增的4个一等管理水平城市的名单中,株洲市获评“国家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城市”。自2007年10月启动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以来,全市累计投入54.38亿元,用于城市道路提质和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通行能力明显增强;投入6000余万元,用于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交通标志规范设置率、标线施划率、路口渠化率、信号灯规范设置率、让行标志设置率、建成区道路管控率、机动车登记率、路口监控设备设置率等均达到100%;投入5000多万元,建成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交通管理实现了数字化、智能化、高清化;加强秩序整治与规范,城区30余条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非机动车守法率、行人守法率、违法停车率等指标全部以高分通过验收。
  (陈昱名)
  【湖南省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株洲市召开】 2010年12月20日,湖南省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株洲会议中心隆重召开,这是湖南省历史上第一次就城市交通管理召开的专门会议,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刘力伟,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钊,省文明办主任宋智富,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友方,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建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易继红,省交警总队总队长、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琪君,株洲市委书记陈君文、市长王群等领导出席会议,全省14个地州市的分管副市长等有关单位部门共15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谈敬纯主持。(陈昱名)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株洲年鉴 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2010年度株洲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设有特载、重大事件纪要、大事记、综述、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委员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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