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440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638
页数: 47
页码: 117-131
摘要: 本文记录了2010年株洲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认真履职,主动服务,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关键词: 2010年 政法 株洲市

内容

【概况】 2010年,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认真履职,主动服务,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中,株洲市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州”。
  一、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和谐稳定局面不断巩固。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础,积极探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市维稳工作力度空前、成效显著。市委、市政府坚持一季一调度,对37个重大信访维稳事项集中交办、限期办结,落实化解销号制度。各地各部门坚持开门接访、定期排查、领导包案、严格考评,着力化解了一大批重大矛盾纠纷,稳妥处置了一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和网络舆情的稳控,全年各地共建立2760名基层信访维稳信息员和395名网评员队伍。进一步深化“三调联动”工作,加强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在交通事故、医患关系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探索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成功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市进京非正常访和赴省上访总量大幅下降,其中进京非正常访同比下降73.8%、赴省上访同比下降87.5%,全国“两会”期间进京上访首次实现“零登记”,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十一届省运会期间实现“零拦截、零上访、零登记”。公安、国家安全、反邪防邪部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社会面防控,有力打击了境内外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捣乱、破坏活动。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平安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坚持社会化防范,强化行业自律、社区自治、单位自保,全面推进“科技创安”工程,全面整合防控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科技创安、社区创安水平进一步提升,株洲市开展社区创安工程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坚持人性化管理,认真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机制,探索建立专职协管员队伍,全面启动流动人口“居住证”发放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上访老户等社会重点管理人员的规范管理和教育转化工作,减少了社会乱源。进一步整合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攸县等地积极推进村级(社区)定期联合办公制度,基层综治维稳等社会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坚持常态化严打整治,深入开展命案侦破、打黑除恶、打击涉枪涉爆、秋季严打整治、冬季“两打三清”、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大“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治理。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474起,摧毁涉黑涉恶团伙22个,现行命案发57起破53起,破案率达92.98%。积极吸纳中央、省驻株洲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驻军单位参加综治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校园、平安乡镇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平安创建卓有成效。突出治理治安复杂的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边界交接地、“城中村”等重点,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23个市级重点整治地区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积极护航经济建设,服务发展成效显著增强。全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三大战役”、“四大百亿工程”等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发展举措,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公安机关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等文件,组织开展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传销等行动,共侦破重大经济案件399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82万元。检察机关出台服务“三大战役”10条意见,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6件115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41件52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效明显。法院系统积极开展服务“三大战役”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执结涉及湘江风光带、云龙示范区和洮水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大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保障了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推进。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1690件,执结各类案件3444件,兑现执行标的4.43亿元。司法行政部门深入推进“法治株洲”创建,大力开展服务“三大战役”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全市政法系统以“深化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为抓手,加大教育、管理、监督力度,改进执法作风,提高了执法水平,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加强干警培训长效机制建设,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员大培训、大练兵,切实提高了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领导干部巡视制度,对县市区政法委及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开展专项巡视,有力推进了政法领导班子建设。积极试行法院量刑规范化、检察院量刑建议制度,公安机关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办案,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了株洲市开展“深化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国、全省推介。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法院系统在全省率先对劳动争议案件免收诉讼费用,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共设立使用涉法涉诉救助金272万元,彻底解决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老户的问题。认真组织案件评查和积案清理,全年全市共评查案件1100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688起,涉法涉诉信访同比下降30%。(汤绯)
  【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 2月1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在天台山庄召开。市委书记陈君文代表市委、市政府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爱良作政法工作报告。会上,市政法委对攸县政法委等32个单位和黄铁勇等52人分别授予“创五好,争一流”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芦淞区等44个单位和童建芳等81人分别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炎陵县等4个县市区、市劳动局等9个单位、周祥会等30名个人分别授予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各县市区向市委书记、市长递交了综治维稳责任状。(汤绯)
  【全面推行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 8月1日,株洲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在城市4区同时启动,首批经过聘用、培训的专业调解员正式执证上岗。为有效化解因道路交通产生的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株洲市综治办组织法院、公安、司法、财政、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制定《株洲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成立株洲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制定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各县市区、高管交警大队至少建立1个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室,从政法系统退休或退居二线的老交警、老司法行政人员、老法官等群体和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中选聘2~5名调解员,统一标识、统一文本、统一流程。各县市于9月1日正式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
  (汤绯)
  【评选2010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010年,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为建设平安和谐株洲作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市人民政府对刘春香等9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了表彰奖励。(汤绯)
  株洲市2010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事迹名录
  刘春香 女,1983年出生,攸县菜花坪镇高塘村人。2010年5月31下午,小学生刘金花在放学途中不慎失足落入水库,同行其他3名同学大声呼救。正在地里干活的刘春香听到喊声,立即跑到事发地,不顾自己不识水性,毅然跳入水中,为救落水者结束了花样年华。刘春香生前经常帮助孤寡老人,是村民交口称赞的“活雷锋”。
  徐伟杰 男,1977年7月出生,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10年4月5日下午,徐伟杰带着女儿到神农公园游玩时,救上一位落水的小女孩。徐老师不但没有声张,而且当场谢绝热心市民索要名字和电话。徐老师的英雄事迹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中国化工报、三湘都市报、株洲日报、株洲晚报、湖南教育网、株洲网等媒体对此进行了相继报道。
  方英琴 女,1943年出生,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退休职工。2010年10月25日,6名年轻人对田心天兴电货市场管理员刘光辉进行殴打,方英琴挺身而出,上前制止。在与凶徒反复搏斗中,方英琴胸部、背部受伤,但她仍然以受伤的身躯护住刘光辉。凶徒们慑于方英琴的凛然正义,逃离了现场。方英琴20世纪60年代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退休后,她多次参加义务献血活动,是一位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人。
  易小利 女,1971年11月出生,醴陵市公交公司职工。2010年8月23日,当班售票员易小利及时提醒乘客注意保管好现金及贵重物品。致使扒手没有得逞。扒手恼羞成怒,用刀片将易小利手掌划伤,然后仓皇下车。在满车乘客的帮助下,一起将其中一名扒手制服,并交公安机关处理。易小利右手手掌被划开一条长5.6厘米的伤口,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余宏伟 男,1979年4月出生,华容县新河乡菱湖村村民。2010年5月26日,芦淞区南大门小商品市场门口发生飞车抢夺案件,2名犯罪嫌疑人抢走受害人万国权一根男式黄金项链(约60克,价值18000余元),骑摩托车沿建设路向北逃窜。骑摩托车途经此地的余宏伟连忙搭乘万国权随后紧追,将嫌疑人的车子撞倒,并不顾伤痛与赶来的市场保安员及群众一起将嫌疑人黄明行抓获。
  邹拥军 男,1968年出生,醴陵市信用联社渌江信用分社职工。李政伟,男,1971年出生,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北门社区居民。2010年4月12日,邹拥军和李政伟驾车从株洲返回醴陵,发现湘BA3010汽车掉入一路面养护工程产生的坑洞中,车内驾驶员昏迷,车头部分起火,随时有爆炸的可能,情况万分危急。邹拥军和李政伟一边拨打“120”求助,一边脱下衣服奋力扑灭车头明火,并将昏迷的驾驶员救出险境。
  王彦宇 男,1979年6月出生,荷塘区个体工商户。2010年4月7日,王彦宇乘坐16路公交车,因协助司机抓2名扒手,鼻子被嫌疑人打得鲜血直流。王彦宇事后表示:“当时第一反应就是要抓住扒手,如果下次再遇上这样的情况,我还是会出手的。”袁法良男,1952年8月出生,石峰区响石岭街道仁和小区11栋居民。2010年10月9日凌晨,袁法良因追赶小偷右脚髌骨粉碎性骨折,治疗费用上万元。(汤绯)
  公安工作
  【概况】 2010年,株洲市公安局坚持科学统筹抓治安,积极维护大稳定;着眼化解社会矛盾、破解治安难题、维护群众权益,统筹谋划全市政治环境和治安环境“大稳定”工作格局;坚持重点护航保建设,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三大战役”、“两型”、“四创”等总体部署,严格落实“重点建设”、“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保障、管理和服务,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一、从源头化解上入手,主动型维稳效力不断增强。
  坚持情报先行、机制运作、层级互动、突出重点、掌握主动、着力化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维稳工作的源头化解能力。在上海世博会、湖南省运会和广州亚运会安保的重点敏感时期,加强重点群体情报收集,超前化解1413条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健全党政联动、分级负责、包干落实的稳控机制,成功稳控“213”群体、涉法涉诉老上访户等一批重点对象,成功处置为民担保储户集访等各类群体性事件354起。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成功破获各类邪教案件26起。进一步完善安保工作机制,圆满完成全国体操锦标赛暨世锦赛、亚运会选拔赛、“世博会”焰火产品湖南境内运输、国庆焰火晚会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从提升实效上着力,精确型打击效能不断提升。
  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公安机关首要职责,全面提升打击刑事犯罪的工作力度,全年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8474起。深入开展命案侦破攻坚,全市共发生现行命案57起,破获53起,5个县市区实现命案全破,现行命案侦破率达92.98%;综合运用刑事技术、侦查网络、情报跟踪等多种手段,成功破获荷塘区“2009·10·30”入室抢劫杀人案、攸县“2010·1·25”入室抢劫杀人案、株洲县“6·27”雇凶杀人案、冒充的士司机抢劫强奸案等一批大要恶性案件,摧毁了以刘友文黑社会组织为代表的恶势力团伙22个,抓获团伙成员100余人。组织开展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大会战、“冬季行动”、“迎亚运、保稳定、促平安”严打整治、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共破获“两抢一盗”犯罪案件6126起,摧毁以陈灵纲为代表的盗抢团伙22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人。持续开展秋季治安大巡逻、治爆缉枪、查禁娱乐场所黄赌毒、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网安工程”、“扫黄打非”等治安整治行动,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三、从群众利益上考量,社会化防控模式不断完善。
  按照“党政主导、市场运作、公安牵头、部门齐抓”的思路,制定“科技创安”工程考核办法,将592户目标任务分到各区县政府(县市公安局),定期将工程进度情况报告党委政府,市委书记陈君文、市长王群先后多次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协调工作,确保了550个重点行业、单位技防设施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完成率达92.91%。全年所有联网用户同步签定保额为11.3万元的家庭财产盗抢损失险、30万元的人身盗抢意外伤害险和3万元的附加意外险。截至年底,未发生过一起技防用户被盗事件。不断推进“数字株洲”建设,出台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实施意见》,推进居民区智能防盗、城市视频监控、治安复杂场所监控点与监所电子巡更系统等联网合并,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推介了株洲市“科技创安”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实战指挥、情报信息、勤务运作、警务联动、监督考评等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防范措施,破获伤害学生刑事案件27起,查处行政案件23起,刑事拘留14人,确保了校园安全无重大案(事)件。
  (余令)
  【保障重点建设】 在内部运行机制上,严格局领导分管、责任警种主抓、各部门配合的运作机制,采取重点项目责任分解、重大建设专项调度、重要情况联合处置等措施,开展“环境建设年”、重点项目护航等专项行动,主动跟踪全市在建的省、市重点项目,落实责任领导21名,责任部门13个、责任民警476名,有效保证了武广高铁、长株高速、神农城、职教城、沿江风光带等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在外部环境整治上,开展重点项目护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等行动,先后为武广高铁、长株高速、神农城、职教城、沿江风光带等重点项目解决多个难题,破获危害环境建设的刑事案件196起、治安案件507起;积极配合全市“四创四化”、拆迁拆违等工作,依法拆除湘江风光带周边等各类违章建筑50余处;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共侦获省厅督办“9·3”特大虚开增值税费发票,市委、市政府交办福泰国际非法集资等重大经济案件399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20822802元。(余令)
  【推进管理创新】
  加快推进数字化株洲建设,开展“基础信息采集攻坚年”活动,严格实行“信息质量终身负责制”,全年创录入旅客信息100万余条,系统比对报警128次,抓获各类逃犯62人,初步实现行业、阵地网上实时管控。积极开展“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实行机关民警上路、分时划区控制、连续倒班机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097起,查扣违法车辆9831辆,确保了在公安部验收评估中一次过关,摘得“交模”奖牌,株洲市被评为“全国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城市”。大力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年度考核,保持了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持续开展治爆缉枪、网上贩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专项治理、缉捕涉爆涉枪在逃人员会战等行动,共排查整治爆炸物品从业单位337家、剧毒化学品单位32家、放射源单位42家、易致爆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30家,侦破涉爆案件25起、涉枪案件34起,收缴炸药1339.8公斤、雷管805发、各类枪支75支,销毁废置剧毒化学品900余公斤。(余令)
  【优化公共服务】 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开创车、驾“一窗式”综合服务模式,成立车、驾管业务代办服务中心,为驾驶员提供了便利。开通港澳旅游签注网上受理渠道,制定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制度,将居住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纳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制度。配套实施户籍制度改革,采取征求意见、试点实验、全面铺开“三步走”的方式,办理“三投靠”、购房等入户1.22万户3.12万人,采取“村组整体征收、整体拆迁,村民整体安置、整体转城,农村集体土地征转分离、先征后转”的模式,一次性将天元区高塘村等8个村民小组850名农民转为城镇户口,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养老、医疗、生活补助等社保政策。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逐步统一职责制度,配强基础设施,规范工作流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由天元区嵩山办事处和石峰区铜塘湾办事处2个试点单位发展到各个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居委会(村组)全面铺开。
  (余令)
  【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行“网上执法办案管理”、“网上执法办案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机制,先后开展业务讲座培训60余场次,参训人员达760余人,全面实现所有非涉密案件网上流转、执法网上审批、电子签章网上签署、笔录网上制作。出台《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强化执法动态监督。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为重点,建立完善对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办案进展情况回告、执法办案承诺等制度,先后组织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治理以及经济案件、吸毒案件和交警执法等专项检查20余次。2010年,市公安局网上执法案件录入绝对数排名保持了全省前3名,市局作为全省唯一的市州申报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余令)
  【和谐警民关系】
  部署“争先创优”活动,“文明窗口”创建、“问计于警”、“金点子”等活动,狠抓内务管理、态度冷硬横、作风软懒散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治理,全年受理群众举报投诉86件,办结率100%;深入开展“七必访”等走访活动,全年共走访群众5152户,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1894起,征求意见、建议892解决实际问题383件。以市人大专项评议公安工作为契机,从全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23位代表担任市局警风警纪监督员,开展警风警纪、窗口服务暗访。推行机关部门大竞赛,组织召开动员会和表彰会,对在争先创优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30名优秀党员进行表彰,促进了民警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不断改善,窗口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余令)
  交通管理
  【概况】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设24个正科级二级机构,其中:2个党群机构,即纪委、工会;9个内设科室,即警务督察科、办公室、政工科(含团总支)、后勤保障科、安全宣传科、法制科、交通秩序管理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管理科、交通事故业务指导科;5个直属机构,即车辆管理所、驾驶员管理所、出租车交通安全管理所、交通管理科技所、直属大队;6个下属机构,即荷塘大队、芦淞大队、天元大队、石峰大队、莲易高等级公路大队、快速环道管理大队;3个事业单位,即后勤服务中心、道路交通安全事务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中心(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管理科一套人马两块牌子)。5个直属机构和6个下属机构中又下设59个内设单位,均为副科级机构,其中24个中队、35个室。担负着全市近50万辆机动车,48.6万名驾驶员,11000多公里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
  2010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以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为主线紧扣“强素质、正风纪、树形象、创满意”主题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狠抓“3个专项治理”和创先争优工作,交警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社会形象不断提升,株洲市荣获“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称号。2010年1月1日~11月30日,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93起,死亡87人,伤1113人,直接财产损失96.61万元,事故四项指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9.65%、7.45%、14.45%、11.2%。全年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11月30日,全市机动车达492292台,驾驶员达481478人。
  一、以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为切入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硬件设施焕然一新。2010年,新增信号灯控路口6个、车行灯40组、行人灯38组,新设交通标志1117块,施划道路标线3.74万平方米。同时,配合各类专项行动,本着“向基层倾斜、为实战服务”的原则,新购2台拖吊一体的新型清障车、21台酒精检测仪、2台道路清障车、440台移动警务通、700套个人防洪装备,更新配备执勤车20台,不断加大警务保障投入力度。
  2.宣传方式推陈出新。借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紧扣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方向,打造“亮化工程”、“教育基地”、“媒体宣传”三大宣传阵地。建成宣传牌213块、大型公益广告403块、巨型户外公益广告4幅,电子宣传屏15块,融合成为城市的亮丽风景和人文景观。建立5个集电教室、宣传走廊、事故模拟展台一体的大型专业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组织重点驾驶员、中小学生进行参观。联合社会各界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等10大主题宣传活动,出版《文明出行》一书。在全市开展“志愿星期六”文明劝导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3.交通秩序耳目一新。一是力克“两难”。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重、中型货车限时通行,芦淞市场群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等交通组织措施。重新规划株洲火车站周边客运车辆停放,建议对长株潭汽车站实行整体搬迁。积极倡导“公交优先”,新增公交专用道1条、港湾式停靠站45个。参与部门联动打击摩托车、“叭叭车”非法营运活动,全力破解中心城区“行车难”、通行效率低下的问题,确保中心城区道路有序和畅通。在30多条主次支路上施划占道临时停车泊位572个,扩大停车供给,缓解“停车难”。二是力保道路安全。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超速、超载等各类交通顽症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控。行动期间,共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42127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000起、行政拘留28人,取得了涉牌涉证整治全省排名第一、酒驾整治和冬季大会战全省排名第二的好成绩。全年共累计完成警保卫157批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47333起,暂扣驾驶证522本,现场教育284772人次,行政拘留123人,有力地震慑了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了路面秩序状况良好。
  二、以树立交警队伍优良形象为着眼点,不断强化队伍管理。
  1.坚持素质强警,推行常态化教育。严格落实每周二政治学习制度,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分6批组织全体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触规的代价》和《苦果》,组织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108人到株洲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桥头堡”进行参观。开展“三个专项治理”以及“五个严禁”、“六个严禁”等多项教育活动,倡导和培养民警树立令行禁止、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三大作风”。强化“四种技能”。开发应用集《指南》学习、教育、练习、考试、竞赛于一体的网上考试考核系统,着力提高民警警务实战、计算机操作、交通秩序疏导、简易事故处理“四种技能“。7月,参加全省交警系统“大学习、大训练、大比武”竞赛取得射击单项第一、牌证识别单项第二、综合排名靠前的好成绩。
  2.坚持机制束警,推进规范化管理。一是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建立健全队伍建设月报、重大事项报告、支队领导接待民警日、队伍建设例会等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队伍形势和民警思想状况。全年累计召开队伍建设例会10次,队伍形势研判会议3次,谈心谈话508人次。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关口前移,在驾驶证考试、机动车登记、事故调处等关键环节安装77套高清监控设备,全方位跟踪监督。加大警务督察力度,全年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56次,督察单位68个,下发督察通报25期、公安督察通知书31份、督察要件6件。科目三考场成立至今,共有4万余人参加考试,没有发生一起考场违纪案件。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完善综合考评、精细化管理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等评价机制。建立支队、大队(科室)、中队三级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综合考评对各单位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精细化管理真抓实考,奖惩兑现,单位得分排名前30%的民警优先提拔任用,年度公务员优秀岗只能从前30%的民警中产生。7月,据考核结果提拔任用干部51名。
  3.坚持铁腕治警,保持高压态势。一是抓苗头。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有轻微违纪违规但尚不够纪律处分的民警,实行待岗。先后有9名民警受到待岗处理,通过打好教育、培训、劳动、考核的“组合拳”,待岗人员思想不端、工作不实、作风不硬等问题有了明显转变。二是抓整治。先后开展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警车和涉案车辆清理整治、集中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行动等活动。3名民警亲属在规定期限内主动退出休闲娱乐场所的经营,城区7个大队14间询问室、讯问室均按要求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对9名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的正、副科职干部进行戒勉谈话,对4名违规使用警车的副科职干部给予暂扣所用车辆、停止执行职务、待岗学习一个月的处理。三是抓查处。认真查纠执勤执法活动中出现的侵民、扰民、伤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赃枉法、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全年支队纪检督察部门共立案调查违纪案件8起,给予纪律处分11人,报请市公安局辞退2人。
  4.坚持形象塑警,引导社会化宣传。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时发现、培养典型。先后推荐醴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荷塘大队一中队教导员曾轶明参加全省“人民满意交警基层所队”、“人民满意交通民警”“双十”评选活动,评选8名示范标兵和8个示范岗,开展“十佳交通民警”评选活动,推出株洲市劳动模范袁宣日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了导向引领和辐射作用。在株洲日报、电视台开设“践诺爱民”、《我身边的交警》、《警风纪实》、《老樊策交通》等栏目,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公安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宣传。全年被市以上新闻媒体采稿924篇,其中中央级30篇、省级43篇、市级851篇。成立专门的网评员队伍,建立网络舆情专用工作QQ群,通过“四个一”(即一套领导班子、一个工作制度、一个处理流程、一个工作群)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妥善引导网络舆论,及时处置网络舆情1038条,回复市长热线896条、市长信箱来信145封,维护了交警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三、以提升民警自身法制素养为着力点,推进执法规范建设。
  1.在完善机制上求提升。从整章建制入手,制定支队《执法安全工作规定》,修改完善支队执法质量状况考评标准,出台《交通协管员管理办法》,征订、下发《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释义》,并组织培训讲座,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和自由裁量。实行交通事故复核会制度、执法工作月讲评制度,抓执法质量月检查、季考评工作,开展执法整治活动1次,示范案卷考评1次,季度检查3次,执法指导21次,纠正整改执法质量问题246个。
  2.在岗位练兵上下功夫。建立“支队统筹安排监督考核、业务科室指导培训、基层大队自行练兵”3个层次的练兵制度,形成分岗培训、情景训练、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针对交通指挥调度、交通事故处理、专职法制员等重点岗位及交通安保、警卫开道等重点技能知识,组织开展网络执法、非现场执法、科技应用、法律文书制作、事故处理等岗位练兵8批20余次,上级调训3批40人次,组织信息化培训14批1580人次,真正将练兵融入实战,做到了“苦练真考,以考促练”,并进一步提高了民警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素养。
  3.在科技手段上找突破。按正规化要求改造基层办案场所,强力推行交警队信息平台综合应用考核,信息化工作在全省交警系统排名第一。全面推进办公自动化,制定下发有关办法和方案3份,举办系统管理和公文处理培训2期,开展工作座谈交流1次,梳理上报并解决各类问题24个。10月20日开始,所有文件资料全部实现网上流转。全年所有刑事和行政拘留案件一律网上流转,限时录入、及时审批,全程监督管控。截至2010年5月支队一线民警和机关中层负责人共配备移动警务400台,移动警务执法占整个执法量的80%,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了规范执法水平。先后举行5次大规模的网络执法工作指导和培训,现场指导示范180人次。全年网上办理刑事案件43起,刑事拘留20人,提请逮捕19人,取保22人,移诉33人,网络执法运行平稳。
  四、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服务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1.延伸交管服务触角。实行交通事故处理快处快赔以来,全年15家保险公司在“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处置的赔付案达9517起。全市15块交通信息诱导屏实时发布道路路况信息和出行提示服务,实现可视化交通分流。相继在全市9家汽车4S专卖店开展车管业务代办。车管所“一窗式”服务模式和全省首家车、驾管业务代办服务所广受好评。醴陵车管所获评“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称号。5县市全部开通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和所有准驾车型的补换证、年审业务。株洲考场启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电子路考仪,攸县分考场正式投入使用,车驾管服务范围不断延伸。
  2.扩大交管服务内涵。业务大厅的触摸式查询机,方便群众自主查询。启用田心社区、汽车城、嵩山路、株百超市、南方公司社区等5家交管服务站,提供4大类20项交管服务。全年累计办理交管业务20424笔,代收金额达714万元。全市各级财政投入68.39万元,完成“村村通”安保工程344.9公里,醴陵大队交通安全宣传“萤火虫”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创建标准,其中攸县获评2009年度“部级平安畅通县区”,株洲县、茶陵县达到省级一等标准。完善市区155所大中小学校、204所幼儿园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在4所学校门前设置行人自助式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设立护学岗28个。排查并完成治理公路危险路段26处。
  3.提高交管服务质量。组织民警开展“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出台各类便民利民服务举措228条。实现省内异地罚款本地缴纳。积极开展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并充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通过特殊号牌有偿发放等手段筹措事故救助金140.08万元,对3起死人事故共计支付救助金11万元。排查清理、妥善处理信访积案,全年共办结信访案件23起,办结率达100%,办理建议提案46起,全年无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自主研发警务调查回访系统,对办理交通违法处理、机动车上户、车辆检测以及驾驶证业务的群众进行电话回访,了解队伍建设和交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拨打有效回访电话2400个,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警民关系和谐。
  (陈昱名)
  【获评“国家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城市”】 6月26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对2008~2009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在新增的4个一等管理水平城市的名单中,株洲市获评“国家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城市”。自2007年10月启动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以来,全市累计投入54.38亿元,用于城市道路提质和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通行能力明显增强;投入6000余万元,用于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交通标志规范设置率、标线施划率、路口渠化率、信号灯规范设置率、让行标志设置率、建成区道路管控率、机动车登记率、路口监控设备设置率等均达到100%;投入5000多万元,建成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交通管理实现了数字化、智能化、高清化;加强秩序整治与规范,城区30余条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非机动车守法率、行人守法率、违法停车率等指标全部以高分通过验收。
  (陈昱名)
  【湖南省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株洲市召开】 2010年12月20日,湖南省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株洲会议中心隆重召开,这是湖南省历史上第一次就城市交通管理召开的专门会议,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刘力伟,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钊,省文明办主任宋智富,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友方,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建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易继红,省交警总队总队长、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琪君,株洲市委书记陈君文、市长王群等领导出席会议,全省14个地州市的分管副市长等有关单位部门共15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谈敬纯主持。(陈昱名)
  检察工作
  【概况】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文明建设红旗单位”,攸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醴陵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
  注重打击犯罪与促进稳定相结合,全力推进平安创建。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930件3265人,批准逮捕1668件2779人,不捕267件49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48件4168人,起诉2142件3492人,不诉190件313人。典型案件有:丁鹏等20人持枪持械聚众斗殴案;刘友文等33人涉黑团伙犯罪案和以李文辉、陈奎文为首的网络赌博案等等。
  注重查处与预防相结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2010年,两级检察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96件115人,渎职侵权类案件41件52人,其中大案83件,要案7人。典型案件有: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金融证券办原主任尹群辉涉嫌受贿案;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文铁军涉嫌受贿案等等。深入开展发案单位个案预防、案件多发行业系统预防、重大工程专项预防、法制宣传警示预防等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全年共开展专项预防调查138次,完成分析报告135份,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65件,提供预防咨询275次、行贿档案查询1065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81次、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126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次。
  注重协调配合与强化诉讼监督相结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全年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09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03件;追捕148人;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164件。追诉漏犯76人,对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判决提起抗诉2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依法进行监督,共向法院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31件,采纳13件,再审改判或调解结案5件(含积案)。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85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99份。
  注重教育培训和文化育检相结合,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切实加强干警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理论研讨活动。先后邀请专家学者到检察院授课4场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1期,培训检察人员500余人(次)。组织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院检察长及部分中层干部,赴北京大学等高校培训学习。深入推进以“正理念、强素质、促发展”为主题的读书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风气。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十佳书香机关”,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陈璇)
  【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 2010年,市检察院坚持把文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开展“金剑论坛”、“金剑讲堂”、“金剑品读”等7个金剑系列活动和以“正理念、强素质、促发展”为主题的读书活动,编印《读行天下》读书心得精粹、优秀散文诗歌集《检察放歌》和检察理论研究《潇湘检察论坛》(株洲卷),制作检察文化建设电视专题片和《检魂》画册,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副检察长柯汉民,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云昭,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微微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等领导的充分肯定。2010年,株洲市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书香机关”、“全市模范学习型党组织”、“全市十佳书香机关”,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上海、四川、河南洛阳、江苏镇江、广东深圳、韶关等地检察机关先后到株洲市考察交流检察文化建设。
  (陈璇)
  【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注重从思想认识和实践形式入手,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打牢检察干警实践检察职业道德的思想基础,着力解决在检察工作中与检察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各种问题。通过“百万案件评查”、调研征文活动、诗歌朗诵会、金剑讲堂等形式,不断深化主题实践,取得明显成效。6月起开展“公正执法在检察”主题宣传活动。在《株洲日报》、株洲电视台、红网株洲站、株洲广播电台开辟“公正执法在检察”专题及专栏,集中宣传检察工作的创新亮点和检察队伍的先进典型,有效地提升了社会各界对全市检察机关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陈璇)
  【株洲市检察院6个派驻检察室揭牌】 11月、12月,株洲市检察院驻省白马垅劳教所检察室、驻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驻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驻市劳教所检察室、驻省网岭监狱检察室、驻省茶陵监狱检察室相继挂牌成立。这标志着6个市级以上监管场所的检察室全部收归市检察院派驻管理,改变了原来由监管场所所在县区基层检察院派员驻所的工作格局,是株洲市检察机关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所推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陈璇)
  【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素能提升高级研修班】 10月15~21日,株洲市检察院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为期1周的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素能提升高级研修班,邀请北京大学知名教授授课,学习内容涵盖领导艺术、法律、政治、经济、古典文学、社交礼仪等方面。这次研修班是株洲两级检察机关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市检察院开展主题读书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创新举措。参加此次研修班的有市院部分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基层院检察长及部分副职领导。《检察日报》“基层采风”栏目对此进行了专版报道。(陈璇)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到株洲调研】 1月28~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佳禾,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石民生的陪同下,深入到炎陵县检察院调研并慰问基层检察干警。张耕在听取了工作汇报后,对株洲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世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爱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启敏等领导陪同调研。(陈璇)
  【宋晋湘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00~2008年,宋晋湘在担任长沙市信用联社理事长和湖南省信用联社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咨询审查、审批贷款中提供方便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收受现金及物资折款476万余元。另有213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经法院审理,宋晋湘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陈璇)
  【文铁军受贿案】 2001~2010年期间,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文铁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环保行政许可、环保工程承包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9万元,美金2000元。经法院审理,文铁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陈璇)
  审判工作
  【概况】 2010年,全市两级法院围绕创建“创新型、规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和廉洁型”法院的工作目标,服务发展大局,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审执工作,完善司法管理,加快推进“五型”法院创建,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345件,审执结20062件,结案率为98.61%;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670件,审结3571件;结案率为97.30%。中院商事审判工作做法及经验在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得到推介。司法绩效、案件质量分别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一和第二,被评为全省先进法院。(罗成效)
  【发挥审判职能】 刑事审判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积极参与平安株洲建设,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43件,二审刑事案件234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028案3841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494人。依法公正审理了原湖南省信用联社主任宋晋湘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和湘西非法集资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全年两级法院共判处缓刑916人,免予刑事处罚88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继续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共审结判决未成年人罪犯109人,其中判处缓刑33人。根据犯罪分子的改造情况,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共依法减刑1965人,假释132人。
  民商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发挥“三调联动”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及时、公正地审理与市场经济发展、企业生产经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坚持能动司法,兼顾利益平衡,高度关注、审慎处理因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形势变化引发的合同、信贷纠纷案件,维护社会诚信与金融安全,促进生产发展、市场繁荣。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1090件,二审民商事案件600件,其中调解结案6371件。
  行政审判充分发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建立和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经常性协调机制,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199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103件。
  执行工作继续以破解“执行难”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对工作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大胆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和方式,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融资、经营、置业等活动依法进行禁止或限制,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共执结执行案件3444件,兑现标的款4.43亿余元;另审结执行异议、复议案件40件。(罗成效)
  【服务发展大局】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城市提质、园区攻坚、旅游升温”三大战役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在全市法院开展“服务大局月”活动,两级法院院领导带队深入神农城、湘江风光带、云龙示范区、职教园、北汽控股、华强文化产业园、洮水水库等重点工程和南车集团、硬质合金、千金药业等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中院出台《关于为“三大战役”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工作意见》,落实责任措施,保障了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积极组织专项审判。围绕“三大战役”等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等难题;并通过靠前服务和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着眼计划生育国策实施,开展“为全市计生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专项服务活动,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支持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共办结该类非诉执行案件829件,标的2116.29万元。跟进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全市企业改制的战略决策,在全市法院开展“服务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专项审判活动,共审理涉企案件1980件,涉及资产总额30余亿元。
  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全局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为依法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编印派送《征地拆迁法律服务手册》500份,明示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加强了对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的指导。同时,集中力量执结了涉及神农城、湘江风光带、云龙示范区和洮水水库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的非诉行政拆迁案件63件,其中先予执行案件3件,促进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天元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司法服务工作组,进驻神农城和湘江风光带建设指挥部现场办公,为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茶陵县、炎陵县法院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洮水水库、衡茶吉铁路征地拆迁村组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实现了和谐拆迁。(罗成效)
  【涉诉信访工作】 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日、院领导接访周负责制和中院领导联系县区信访维稳等工作制度,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清理出来的信访积案明确“四定四包”的工作要求,通过带案下访、依法纠错和司法救助,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全市法院化解信访积案196案,化解率达79.3%,中政委交办的6件案件全部息访;出台《涉诉信访听证操作规程(试行)》,推进了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听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继续狠抓案件质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对重大案件实行信访风险评估,运用诉访分离机制,防止和减少涉诉信访,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形势得到好转。
  (罗成效)
  【司法绩效】 加强司法公开促进公正。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群众以及媒体的监督。继续开展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活动,将听审案件拓展至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并强化听审评议活动的保障措施,努力增强听审评议实效。全年共有485名人大代表听审评议了全市法院80件案件。继续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法院情况通报,让代表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继续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网上庭审直播和案件审理信息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积极推动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全年中院共网上发布各类裁判文书1234份,上网率达83.72%。
  强化绩效监控保障公正。紧紧围绕“五提两降”绩效工作目标,修改完善全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细则》,突出目标引导,不断加大了司法管理和督查工作力度。强化审判监管,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审判监督力度,改进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促进了全市法院司法能力的整体提高。全年共组织召开战线业务培训和质量讲评会议8场次,编辑《株洲审判》2期;强化质量评查,对改判、发回重审、申诉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1887件;强化审限跟踪,继续实行内定审限制度,中院审结的1474件案件中,在内定审限内结案1399件,内定审限结案率达94.91%;认真执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各项工作措施的强化,促进了全市法院司法绩效的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为55.22%,同比提高3.11个百分点;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息诉率为94.22%,同比提高0.14个百分点;执结率为98.97%,同比提高0.50个百分点;一审裁判案件被改发率为2.05%,同比下降0.61个百分点。
  强化权力制约维护公正。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工作的规定》,进一步细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职权分解,明确各环节的办理要求和期限,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出台《量刑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将试点案件的量刑情节纳入法庭审理,并进行量刑事实的调查和辩论,增强了量刑的公正和均衡,更好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全年全市法院共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刑事案件777案1612人。出台《关于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的若干规定》,建立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将执行过程分为财产调查、控制和处分等环节,明确各个环节工作时限,打破一个人负责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防止了过度集权。加强统一对外委托管理,确保了对外委托工作的阳光操作。7月中旬,中院首次在全国法院入册中介机构中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选定了湖南太子奶三公司合并重整案的管理人。(罗成效)
  【司法为民】 认真落实便民措施。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创建活动,加大资金投入,添置完善立案信访窗口硬件设施,完善窗口服务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等功能;建立健全窗口工作制度,规范立案和信访各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热情、优质、高效、方便、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将法庭开进乡镇街道,方便群众诉讼。攸县网岭法庭方便群众诉讼的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推介,并被确定为全市政法干部培训班3个现场教学点之一。石峰区法院开通立案在线QQ和网上电子邮箱,让当事人网上零距离咨询有关立案问题,解决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立案难”状况。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稳妥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涉农等案件,进一步完善立案调解、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机制,推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对接,形成调解合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醴陵市法院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进驻交警大队办公,全年共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35件,其中有112件系与交警大队共同做工作调解结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芦淞区法院在一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服饰城发管委等建立了6个巡回办案点,定期巡回办案,第一时间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诉讼,促进了社会和谐。天元区法院率先推行“圆桌审判”模式审理民事案件,邀请心理辅导员和调解专家参与案件庭审,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自2010年5月份“圆桌审判”模式运行以来,共审结民事案件121件,其中调解102件、撤诉16件,调撤率达97.53%。攸县法院依托巡回审判联系点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缩小诉调对接缝隙,全面整合资源,效果明显。全年该院共指导、协助调解纠纷120余起,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或执行150次。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劳动争议案件免收诉讼费,全年全市法院585件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用全部实行免收,部分基层法院对追索“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的案件免收诉讼费,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困难执行申请人和信访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39.3万元,为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众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共计157.24万元,使党的惠民政策在司法领域得到了充分体现。
  稳步推进基层基础。积极指导和支持基层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和审判大楼建设,炎陵县法院审判大楼正式投入使用,株洲县、芦淞区和茶陵县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已启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中院、石峰区法院和醴陵市法院先后建成5个集庭审过程全程记录、证据展示电子显示、庭审网络同步直播和远程视频提审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法庭,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时记录和真实再现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实现网上办公和审判过程的电子化、网络化,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公正、高效司法。全年共有26件案件使用了数字法庭进行审理。
  (罗成效)
  司法行政
  【概况】 2010年,株洲市司法行政系统有公务员161人(含市劳教所干警),司法助理员165人,注册律师297人,注册公证员32人,司法鉴定工作人员286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44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职责,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圆满地完成年度确定的各项工作指标。株洲市司法局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五”普法法制宣传先进城市、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年度工作考核获全省第一。
  (陶文汇)
  【“三大战役”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开展服务城市提质、园区攻坚、旅游升温“三大战役”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活动中,共联系指导园区企业160多家、城市建设项目56个、旅游项目18个,化解矛盾纠纷2056起,减免法律服务费用300余万元,为服务对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有效促进了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别是市局专门成立“神农城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团”,派出骨干律师和公证员常驻项目指挥部现场服务,为项目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而独特的作用。市委书记陈君文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市委、市政府主要内刊《领导参阅》、《株洲工作》和《调查与研究》专门进行了推介。市公证处为云龙新区、沿江风光带建设等重点项目推进作出积极贡献,为唐人神公司申请上市事宜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有效化解了公司与股东间的矛盾,为园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的帮助。在服务“5115”工程中,市司法局联系智成化工集团,为企业的基础建设和扩大生产两大难题多方协调,为企业争取经费、节约费用200余万元,促成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企业实现扭亏为盈作出了积极贡献。(陶文汇)
  【普法依法治理】 2010年是全国“五五”普法的检查考核验收之年,也是株洲市“法治株洲”创建工作的全面检查提高年。为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实效,突出宣教工作重点,株洲市开展一系列形式创新、实效突出的普法活动。注重加强宣教创新。一是在抓普法队伍建设上出“硬招”。把会教、能讲、热情高作为优化普法队伍的重要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三支队伍”整体水平。全市通过选聘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充实到普法讲师团,使讲师团队伍扩大到210人,年度开展普法宣传讲座300余场次。全市1080所大、中学校共聘请1120名法制副校长,创新推行学校“每周一法”教育制度。全市132个机关事业单位、126个市属以上企业、2014个村(社区)聘任法制宣传员或法律顾问,每个村(社区)都有法制宣传志愿者,并建立一支由195名大学生村官组成的农村法制宣传队伍。二是在抓普法工作深化上出“实招”。在全省率先实行将“普法合格证”、“年度学法考试成绩登记卡”纳入干部个人档案管理的制度;率先在县处级以下干部中实行分系统命题制卷;率先在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中实行年度“述法”制度。县处级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考试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三是突出抓好青少年课堂受教育。全市各中、小学校均编印《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作为课堂法制教材,同时,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学生入学、毕业和假期,突出加强问题少年、留守儿童的帮扶教育工作。突出抓好农(居)民身边受教育。实施百名律师进社区、千名志愿者进楼栋、普法送法进万家等法制宣传工程,每年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和培训班160余场次,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通过网络、杂志、电台、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牌等进行法制宣传,《法制频道》、《法治视点》、《法律与服务》、《法治县市区》等一系列法制节目开播,普法宣传影响力不断扩大。创建湖南法治网站“法治株洲”网页,开通市政府门户网“法律服务在线”专栏,每天通过网络平台接受法律咨询达10余人次,深受群众喜爱。努力打造“百里法制宣传长廊”、“十里法制宣传街”、“一公里法制宣传队”、“‘一品楼’普法广场”等法制宣传品牌,大力举办“春联普法”、“扑克普法”、“雨伞普法”、“书信普法”等“零距离”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教育宣传氛围。
  始终把依法治理,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建设“法治株洲”,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来抓,整体推进,增强实效。以省行政程序建设和“依法、民主、科学规范行政决策”试点市为契机,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20余项制度,对市级1994年以来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将废止的7件、失效的524件、继续有效的160件规范性文件,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将行政许可项目由377项减为309项,着力提高办事效力。坚持把创建“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企业”等作为行业创建工作的重点,全年全市共有112个机关单位被授予省、市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20所中、小学校被授予省、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16家企业被授予市“诚信守法企业”,司法部门未出现重大错案、重大涉法上访事件,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在深化行业法治创建的同时,株洲市针对全市经济建设和民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始终将基层法治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以试点为先导,以示范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全市开展“十佳法治乡镇(街道)”、“平安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一系列基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全年全市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授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6个,授予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7个。基层法治创建基础得到夯实,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得到增强,依法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8月30日~9月1日,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在副省长刘力伟的带领下,到株洲市进行为期3天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对株洲市“五五”普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株洲市蝉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三连冠”。
  (陶文汇)
  【人民调解】 2010年,全市有260个社区调委会,1866个村调委会,村居调委会设置率100%,乡镇街道调委会133个,驻法院调解室23个,驻检察院调解室11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93个,专业调解委员会31个,有人民调解员14297人,基本做到持证上岗。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各行业、企事业调委会发展良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不断创新,矛盾纠纷社会大调解格局正逐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力量不断壮大,社会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控制和化解。全年全市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643起,调处成功率99.5%,排查重大疑难纠纷154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35起,制止群体性械斗64起,防止纠纷引起的自杀26起。9个专业调委会成功调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近400起,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调处纠纷13起,社会反响良好。一是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取得实效。2010年市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从9月开始,开展专项攻坚“百日会战”活动,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地毯式排查,化解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以及经济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型矛盾纠纷,将专项攻坚活动推向高潮。二是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格局呈多样化发展趋势,攸县成立县长亲自挂帅的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5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和1个急调中心,有专门工作经费,配备了流动调解车。株洲县率先在全市启动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机制。荷塘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网络,推行“中心户长信息员”预警机制,增强了矛盾纠纷信息反馈的时效性。三是创新举措规范发展。在加强传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上,积极鼓励企事业、行业调委会平稳发展,市消协及9个县市区消协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进一步完善,作用进一步发挥,市消费领域每年受理举报1.5万元起左右,除按消费调解程序解决纠纷外,人民调解成功调处纠纷860起。2010年,株洲市在株洲县和攸县进行劳动争议纠纷试点。两县都成立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领导机构、配备相关人员,设立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庭。攸县还成立矿山职业病专门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员,政府解决部分经费。株洲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受理纠纷17件,成功17件,成功率100%。2010年,株洲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全省年度考评中记满分,市局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基层科被评为全省基层工作先进单位,市局还被司法部基层司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陶文汇)
  【法律服务】 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发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的作用,引导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丰富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全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50家,刑事诉讼辩护代理908件,民事诉讼代理2658件,行政诉讼代理88件,非诉讼律师事务939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23000余次(件),提供法律援助511件,业务收费2100万元。办理各类公证15548件,公证收费358万元,办证数量和公证收费分别比上年增长22.6%、47.7%,增幅非常明显,制止不法经济活动涉及金额337万元。司法鉴定管理更加规范,鉴定质量不断提高,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661件,比上年上升14%,鉴定结论采信率达99.99%,实现零投诉。
  2010年,省政府将“法律援助20000件”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司法厅分解给株洲市的办案基数为1200件。市法援中心将1200件基本办案任务,按照各县市区的人口基数、弱势群体的分布状况、法律援助的工作基础等情况进行分解。6月底、10月中旬,开展2次专项工作督查。重点加强与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工作协调,开辟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36件,完成任务数的128%,切实维护好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超额、高质量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
  10月上旬,株洲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与市长热线并网调试成功,专门聘请23名律师、公证员担任法律服务专线咨询顾问,向公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联动服务,截至年底,接听和解答电话咨询400多个。(陶文汇)【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
  2010年,全面落实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重点高危人员信息库,落实一人一档,建立市、县、乡三级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接茬工作。全年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共摸排刑释解教人员4927人,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100%,落实低保22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建立健全过渡性安置基地10个,年内过渡性安置237人,常年安置238人,基本实现“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帮教措施有效、实际效果明显”的工作任务。在全市9个县市区全面铺开社区矫正试行工作。截至年底,全市共接管社区矫正对象188人,解除矫正30人,重新犯罪率为零。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年度考评中位列市州第一名。(陶文汇)
  劳教工作
  株洲市劳教所
  【概况】 2010年,株洲市劳教所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开拓进取,创先争优,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监狱劳教系统“四无”先进单位、省劳教系统精细化管理考核先进单位、执法执纪先进单位。
  一、强化“首位责任”,安全稳定长效机制逐步完善,高质量实现“六无”。2010年,全所转变安全防范理念,实现由被动保安全向主动抓安全的转变。一是建立安全稳定工作研判机制。所党委每月召开一次所情动态分析会议,研判安全稳定形势,对场所不安全因素做到预知、预判、预演、预防,牢牢掌握安全稳定的主动权。二是健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逐步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对矫治对象实行24小时全程监控,提高了监管效率。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工作“18查”、防止矫治对象非正常死亡和因病死亡“46查”、警戒护卫工作“24查”,全年50多项问题和隐患得到整改落实,在为期100天的“场所稳定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中,市劳教所成立5个工作指导小组进行分线排查、综合治理,这一工作机制得到省局的充分肯定。三是加强警戒护卫工作。专职警戒护卫力量得到较好配备,建立半小时巡逻打卡机制,场所全天候定时巡查得到较好落实。科学制定、修改、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高。强化外来人员、车辆、物品入出所管理制度,有效杜绝了违禁物品和社会乱源流入管教大院。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管理机制,制定《集中整治非正常死亡问题及严防因病所内死亡工作方案》,贯彻落实《规范管教基础工作的七项规定》。坚持五级值班、五级督查、五查五看、5个优先解决、5项生卫保障机制和执法集体审批制度。强化劳教人员高度集中下的民警直接管理、违禁危险物品清查管理以及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物品、重点环节管理。12月,针对学员中的不良现象及时开展“打歪风、树正气,净化改造环境”活动,有效地改造了矫治氛围。全年劳教人员违纪率4.2%,低于上级规定10%的标准,全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六无”。
  二、贯彻“首要标准”,树立矫治新理念,教育工作“三化”(规范化、科学化、社会化)进程日益加快。一是全面夯实教育基础,促进教育工作规范化。加强民警教育能力建设,全年组织教研活动5次,召开理论创新研讨会1次、入所教育创新专题研讨会3次。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体,实施“5+1+1”的教育管理模式,扎实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保障教学时间、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努力创新教育形式,将入所教育“十个一·心”模式定为教育矫治创新的重点内容,树立启发式矫治理念。全年开办入所教育11期,出所教育3期,入出所教育入学率、结业率均100%;政治统考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开设分类教育4期;举办9期职业技术培训班,培训298人次,获证率100%;岗位培训11期,培训199人次,培训率100%。二是深化个别谈话教育改革,促进教育矫治科学化。实行所领导、科队领导、大队民警三级个别谈话机制,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底对管教民警、所、科(队)领导的个别谈话记录进行逐篇检查和个别谈话现场抽查,建立个别谈话教育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端正民警的工作态度,增强了责任意识。全年开展个别谈话教育2632人次,落实率100%。加强危难、重点人员教育,较好转化了一些重点、难改人员,所内转化率达100%。三是加强辅助教育,促进教育工作社会化。全年开展各类文体活动13次,主题教育活动12次,大型社会帮教活动7次,个体心理咨询24人次,团体咨询11次共177人。出版《浪花报》6期,开展黑板报评比11次,组织观看专题纪录片2次,大型知识讲座2次。
  三、强化作风纪律,突出教育培训,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组织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所内办班9期,培训民警职工100人次,外出培训6期,20人次,组织外出考察学习5期59人次,组织2批为期15天的全员警体训练,90人参训。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全年开展学员解教谈话127人次,反馈整改意见17条,每季度组织开展所内执法状况检查并印发整改通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了公正文明执法,全年实现民警执法工作“零违纪、零处分”;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不定期对“六个严禁”、“六条禁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全年进行督查21次、开展警示教育5次、诫勉谈话4次。9月,开展行风评议和“个案回访”,向劳教人员家属、来所办事人员和周边群众发放问卷调查,满意率100%。(帅辉云)
  湖南省白马垅劳教(强戒)所
  【概况】 2010年,湖南省白马垅劳教(强戒)所坚持以场所安全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为底线,带领全所民警职工抓重点、攻难点、树亮点,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任务:场所实现连续14年“六无”目标,劳教工作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全面推进,亮点纷呈;经济工作稳健发展,产业转型初见成效,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586.65万元,利润76.22万元。违法违纪率持续实现零指标,民警职工队伍稳定,年内获“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轮功教转工作先进单位”、“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省局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第一名、“执法状况考评优秀单位”、全省“文明卫生单位”等10余项省厅级以上荣誉和奖励。
  一是坚持主业立所,执法工作开创新局面。完成红外监控、指纹系统、门卫一体化改造,提高了物防技术含量;对场所不安全因素全面预知、预判、预演、预防,风险动态评估体系更加完善;全面推行省局强戒工作两个办法,不断完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强戒人员管理工作流程初步建立;以推进心理咨询工作应用创新、探索重点人员管教新方法、拓展社会帮教渠道、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为抓手,教育矫治质量稳步提高;扎实推进习艺模式转变,习艺劳动示范性模式规模初成,矫治功能和经济效益双赢效果出现并持续扩大影响;生活卫生保障水平全面提高,以权益保障落实人文关怀,矫治对象学习、劳动和生活条件有了质的提高。
  二是坚持减负盘活,企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减负、挖潜、盘活”6字方针为指导,稳步探索“靠大联强”,盘活土地、资金、设施、政策资源,筑巢引凤,通过承包名达起重机厂,与恒泰公司、方华公司、德辰公司等开展租赁和股份合作,初步实现产业转型。厂内已形成电炉制造、起重机制造、电焊条生产、电子产品生产、铸件加工等9大项目集聚一堂的“工业园”格局,“工业园”模式产生的集聚效应、产业链效应和整合效应使企业发展走上了快车道。同时,通过逐步消化、妥善解决遗留人员问题,使企业发展轻装上阵。(向淑芳)
  【文明创建】 2010年,白马垅劳教(强戒)所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全局,努力建设现代化和谐文明法治女所”为工作思路,明确了实现“四个突破”(即思想观念突破、体制和机制改革突破、经济结构调整突破、分配方式改革突破)和“四项建设”(即加强学习型机关和文明单位建设、和谐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法治和谐场所建设)为基本框架,深入开展“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创建工作中,劳教所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3项重点工作和公正文明执法这一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一个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一支素质优良的文明之师,努力推进劳教工作改革创新,注重树立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通过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夯实了文明创建工作的人才基础。通过提升主业水平,推进文明执法,树立了劳教场所的良好形象。尤其是在“法轮功”邪教人员、涉法涉诉人员等突出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中,攻坚克难,不断探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与认可。11月23日,劳教所“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次性通过省直机关工委检查验收。(向淑芳)
  湖南省网岭监狱
  【概况】 2010年,湖南省网岭监狱不断强化自身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全力确保队伍稳定、监管安全、生产安全和经济增长,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突出增强首位意识,狠抓安防措施落实,监管安全工作创新局面。改善监管安全设施,并不断加强监管安全隐患整治,不断改进重要时段防范措施,不断完善、强化落实监管安全制度,不断加大罪犯权益保障力度,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全年监狱罪犯严重违规率、传染病发病率、病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监管安全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二是突出经济基础地位,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监狱经济发展上新台阶。本着为罪犯提供充分劳动技能岗位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不断加强资源整合、优化项目结构,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罪犯劳动保护,不断创新营销手段、挖掘生产潜力,罪犯劳动改造环境不断优化,罪犯学习谋生技能的积极性高涨,监狱经济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始终坚持政治建警,努力强化从严治警,监狱警察职工队伍建设上新水平。扎实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和一系列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高标准、高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着力加强警察职工队伍组织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斥资300多万元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了队伍的和谐稳定。
  四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增强后勤保障能力,行政后勤工作有新气象。监狱中心押犯区于12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监狱布局调整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投资2000余万元的饲料厂技改工程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邹建军)【监狱中心押犯区开工建设】12月1日,网岭监狱举行中心押犯区项目开工庆典仪式,省司法厅、监狱局及株洲市、攸县、武警株洲市支队的有关领导参加开工典礼。经过2年多时间的积极争取,网岭监狱布局调整建设终于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同意收缩押犯点,集中建设一个中心押犯区。网岭监狱中心押犯区的开工建设,标志着网岭监狱布局调整建设正式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邹建军)
  湖南省茶陵监狱
  【概况】 2010年,湖南省茶陵监狱一手抓监管改造安全秩序稳定,一手抓监狱经济发展,一手抓从严治警和公正文明执法,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
  一、监管改造实现安全稳定。监狱狠抓监管安全制度落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隐患排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预警系统;夯实教育工作基础,严格执行“5+1+1”制度,开展社会和亲情帮教,加强个别谈话教育和心理疏导,全面提高了改造质量;严格落实“八项经费”,确保了罪犯生活经费和实物量标准足额到位,严密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建立监内超市,杜绝了违禁物品流入监内的漏洞,提高了物资采购效益;规范罪犯劳作秩序,加强劳动现场管理,防止职业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狠抓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办理罪犯减刑案件690件,假释31件,办理8名保外就医和3名罪犯的续保,各项考核指标圆满完成。
  二、经济实现大幅增长。2010年,监狱引进电子项目,压缩针织生产,扩大服装规模,形成劳务加工基本项目格局。劳务经济连创新高,同比增加300多万元,创造历史最好成绩,排名稳居全省前5名。加大茶叶生产投入力度,分批分类改良茶园,启动百亩茶园改良改造项目建设,创新研制“野生、野趣、高品、高价”的高山野茶,“洣江春绿茶”获第二届湖南“茶博会”创新茶产品金奖,“炎陵牌”商标成为湖南省著名商标;采取调结构、压缩商品猪,挖潜降耗、节约成本和非生产开支、优化品种改良等措施,畜牧经济止跌企稳。全年共完成劳务加工收入2700多万元,出栏生猪6800多头,茶业收入300多万元,保持了监企双方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罗霓)
  【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5月,监狱全面拉开“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培训的序幕。培训以“全警参训、立足岗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基本要求,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监狱工作有关规定、舆论宣传、信息化实战应用训练、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训练、岗位技能训练、警容风纪和警体技能训练等8个方面。培训以全脱产方式进行,每期50人左右,每期学习共安排5天时间,全部培训分5期完成。(罗霓)
  【深化执法公开试点】 12月,监狱在二监区召开服刑人员大会,部署全狱深化执法公开试点工作,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率先在二监区开展工作,为2011年在全狱全面推行执法公开工作奠定基础。具体做法:一是多渠道全方位推进阳光执法,将该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二是接受监督促公开;三是将执法公开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罗霓)
  仲裁工作
  【概况】 2010年,株洲仲裁委员会及其秘书处发挥仲裁制度在纠纷解决方面的作用,为化解社会矛盾、调处民商纠纷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仲裁工作跃上了新台阶。全年受案331件,结案276件,调解结案248件,调解成功率89.9%,涉案标的额达2.3亿元,均创历史最好成绩。
  2010年,株洲仲裁委员会加大培训力度,队伍素质在政治、业务两个方面明显提高。对仲裁员队伍进行全员培训。通过以“坚持和谐仲裁,促进社会和谐”、“解读新规则”、“掌握基本要素,提高庭审驾驭能力”3个专题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增强了仲裁人员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坚持依法办案和和谐仲裁的意识,掌握了仲裁规则,熟悉了办案程序,提高了庭审驾驭能力,涌现出了一大批办案能手。对所办案件,不论涉案标的额大小,收费数额多少、案情复杂容易,都认真办理,依法公平合理进行处理,并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每起案件的仲裁员和书记员都将调解贯穿于仲裁办案的全过程,甚至于执行中的每个环节都提倡调解、着手调解。全年有47名新仲裁员获得参与办案的机会。有74起案件是在组庭前双方或一方不愿调解,坚持要通过仲裁分出胜负,后在其他环节中通过仲裁员或书记员的耐心劝导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友好息诉的。调解结案率高达89.9%,在全国名列前茅。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裁决有据,结论合法。裁决结案的案件合格率达100%。年内创办了《仲裁工作简报》,新建株洲仲裁委株洲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株洲仲裁委员会攸县分会、株洲仲裁委员会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行业与物流调解庭。(汪涌波)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株洲年鉴 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2010年度株洲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设有特载、重大事件纪要、大事记、综述、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委员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等栏目。

阅读

相关地名

株洲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