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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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410
颗粒名称: 法制工作
分类号: D625.64
页数: 3
页码: 84-86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10年株洲市政府法制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为抓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关键词: 株洲市 人民政府 法制工作

内容

【概况】2010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抓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召开行政决策听证会为重点,大力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年全市共召开行政决策听证会60多次。其中,株洲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指导召开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收费标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社区建设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听证会。通过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不仅促进了政府决策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理解、支持,增强了政府决策行为的合法性与公信力。市政府法制办还精选了7次听证会,编辑成《行政决策听证会案例选编》。
  二、以落实“三统一”为重点,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责,全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60余件。其中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市政府、政府办规范性文件105件。重点把握合法性、合理性这一核心内容,坚持“四个是否”(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是否与现行管理体制相脱节)的原则,着力审查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直接关联性,兼顾前瞻性、可行性、协调性。全年修改直接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内容200余处,提出其他书面修改意见700余条。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职责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大权利义务的,都按规定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力求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适当。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在审查过程中,着重对制定主体资格、制定权限进行审查,存在违法情形的,不予登记;内容不当或有违法情形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完善后再进行登记。做到有件必审,确保了主体资格、制定权限合法。全年市政府法制办收到部门报请登记的规范性文件80件,其中予以登记65件,不予登记5件,不予受理10件。
  三、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大力推行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截至2010年,公安局、国土局、农业局、卫生局、规划局、交警支队等近50家单位及各县市区大多数执法单位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全市逐步形成“阶次裁量、流程运作、制度控权”的工作机制。
  四、以考核评议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市政府法制办起草《株洲市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以株政办发〔2010〕14号文件下发。新的考核方案进一步优化了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实行日常考核、年终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建立日常考核档案。12月,与市人大、市纪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9个县市区政府、76个市直和垂直管理单位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从考核的情况看,领导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法制学习宣传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株洲市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的认可,广东省东莞市、惠州市法制局先后到株洲市考察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经验和做法。
  五、以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各级法制机构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0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7件,比上年增长26.7%,受理136件,比上年增长19.3%,不予受理11件,审结135件,结案率99.27%。其中维持60件,撤销20件,驳回申请7件,确认违法3件,终止42件,责令履行、调解、其他各1件。其中市政府法制办收到向市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79件,比上年增长43.6%,其中受理71件,不予受理7件,转送其他机关1件。其中维持33件,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23件,撤销8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申请5件,调解1件,纠错率达46.5%。对每一件行政复议申请,坚持重事实、重证据,力求撤销的有理有据,维持的合法合理。10月,国务院法制办对株洲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高度肯定了株洲市行政复议工作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复议监督效应方面的做法。
  六、以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发挥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2010年,市政府法制办对武术学校强制拆除、五景花苑项目后续建设、市商业银行重组、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闲置土地处理方案等进行法律审核把关。积极为福泰房产续建、保利房产重复抵押、神农城项目拆迁、天源纺织、拖配厂、创润公司内部退养职工、董家塅百货商场等矛盾纠纷的处理提供法律上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矛盾纠纷的依法处理。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协助市编办对35家单位的法定职能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职能交叉和重叠的问题依法进行厘清。
  【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3月30日,株洲市召开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市领导王群、杨宋虎、贺夏盛、陈立新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法制办主任,市政府各局委办、直属机构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法制科长参加会议。会上,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许显辉,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群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龙松林作工作报告。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海英评析了2009年度的全市行政复议案件。
  【国务院法制办到株洲市检查行政复议工作】10月11~12日,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全国人大法工委等部门对株洲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在省政府法制办、市政府领导的陪同下,国务院法制办的领导先后到醴陵市、市政府检查指导工作,并听取了攸县政府、醴陵市政府和株洲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汇报。国务院法制办对株洲市的行政复议工作,特别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复议监督效应等方面的经验与做法给予了高度赞扬与肯定;并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召开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收费标准听证会】9月20日,株洲市召开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收费标准听证会。共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业、居民、经营者代表等25位听证代表参加了会议。听证会上,市城管局介绍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基本情况、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以及调整征收方式和收费标准的理由、依据、建议,并对调整后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市物价局通报成本审核情况,对城管部门的申请方案作了初审意见发言。听证代表就调整征收方式和收费标准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基本赞同调整方案,认为此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调整,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有积极意义,与市民、企业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但应加强对收费的监管,既要防止重复收费,又要保证资金用在实处。市物价局表示将充分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调整方案。听证会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谭伟奇主持,省物价局、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的领导出席听证会。
  【行政复议听证】2010年,市政府法制办就山林权属纠纷、规划许可、征收土地闲置费等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先后举行5场听证会。其中对攸县渌田镇存阳村塘尾组不服山林权属纠纷决定一案,市法制办在进行现场踏勘后,当即就在附近的渌田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听证会,充分体现了便民原则,也极大地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通过举行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保障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公开、公正审理,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了行政争议,实现了案结事了。
  【规范性文件清理】2010年,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对2008年10月1日~2010年6月30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762件,其中,市本级1203件,宣布继续有效789件,废止70件,失效286件,重新公布50件,修改8件;县市区级1346件,宣布继续有效539件,废止31件,失效700件,重新公布56件,修改20件;乡镇级213件,宣布继续有效55件,废止31件,失效115件,重新公布11件,修改1件。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株洲年鉴 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2010年度株洲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设有特载、重大事件纪要、大事记、综述、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委员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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