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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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385
颗粒名称: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分类号: F124.1
页数: 3
页码: 44-46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10年,株洲市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紧紧围绕“目标提高、标准提升、发展提速”的目标,紧扣年度工作要点和“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主题,结合“营造与治理、查处与建制”的工作思路,纵深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关键词: 株洲市 环境工作 经济发展

内容

2010年,株洲市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紧紧围绕“目标提高、标准提升、发展提速”的目标,紧扣年度工作要点和“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主题,结合“营造与治理、查处与建制”的工作思路,纵深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全年优化、效能投诉共受理电话、网络、信件、当事人上访及上级和相关部门交办、转办等各类案件1536件,办结率为94.6%。督办案件约300起,交办案件约450起。查处影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34起,处理55人,群众满意率仍保持很高,收到感谢锦旗14面,近百人当面和200多个电话致谢。
  营造工作氛围,创优工作条件。一是依据株洲市“三大战役”及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年”总体要求,先后出台《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株洲市鼓励休闲农业发展八项优惠政策》等系列文件作为优化株洲市经济环境先导。二是领导要求明确,态度坚定,充分体现优化环境对全市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市委书记陈君文在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用“三铁”(以铁的手腕、铁石心肠、铁面无私)手段整治,要用“三子”(该换位子的换位子,该摘帽子的摘帽子,该戴铐子的戴铐子)措施严肃查处“四乱”、“四难”、“吃拿卡要报”、“不作为”、“乱作为”、“恶意阻工”等侵占群众利益、加重企业负担、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不良行为。三是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种保障措施。调整成立由市长王群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就是联动责任人,全市上下一盘棋、全力以赴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格局。四是努力夯实基础,加强优化工作的条件保障。市政府在对优化环境工作经费和硬件设施上给予大力支持,使工作从经费和条件上得到了可靠保障。
  畅通投诉渠道,加强源头治理。2010年,全市优化、效能投诉受理中心立足现有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并有机整合经济“89110”台、行政效能投诉中心“12342”接线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特邀监督员等社会监督网络体系,受理投诉、接受举报信息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完善网上投诉、受理平台,拓宽投诉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地接受企业、个体经营户及市民等有关经济发展环境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各地各单位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办理各类投诉工作中有新的突破,在优化全市经济环境的同时,也为社会的发展构建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起到“降压阀”和“稳压器”的作用。
  查办典型案件,狠刹不正之风。各地各单位把查处损害经济环境的大案要案,作为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大要案件上求突破,在办理结果上严要求,在以案示警上求规范,形成协调有力、快速有效的办理工作机制。重点查处攸县鸾山镇林管站擅自设立“鸾山镇竹木验票站”违规收取林业“三防费”案;市公安局田心分局警察朱传中持枪威胁群众并违规扣其驾驶证和行驶证案;市优化办、天元区纪委监察局联合办理天元区法院某法官执法过程中违法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案;茶陵县下东乡工会主席陈政良伙同齐心村支书肖苟生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案;攸县能源办主任陈建彬伙同他人利用虚报冒领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案;天元区区重点办工会主席段丽萍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案。
  协调矛盾纠纷,维护企业权益。全年全市各级优化办及联动部门从优化环境、服务企业入手,积极主动地协调“政——企”、“企——企”及“企业与民众”之间的各类矛盾达1300余起,重点协调中意房产开发企业股权纠纷案,“水岸花城”房地产开发项目防洪排渍工程之间的矛盾问题,市检测中心土方施工纠纷案,湘运集团武广汽车综合枢纽站项目与湘银园林公司项目用地红线交叉纠纷案等。通过对各类投诉矛盾纠纷案件的查处和协调,全年为企业或经营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1.5亿元。
  高标准严要求,完成重点工作。一是保驾护航“三大战役”,创优经济发展环境。全市各级优化办及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全市优化环境联动工作机制的优势和相关职能,加强对园区项目运行相关环节的督查,全年协调和查处影响园区建设环境案件23起,为园区企业搭桥牵线解决问题65起。二是以“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市委、市政府通过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重点对“三大战役”、“十大基础工程”、“十大产业项目”、“十大民生实事”实施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在84家市直机关单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2135件,平均办结时间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超过省规定“审批时间比法定期限缩短1/3”的要求。三是跟踪服务“政企结亲”,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全市优化环境工作依照“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的思路,于8~12月底在全市开展“跟踪服务企业活动”,各级各部门有针对性联系不少于2家对口企业解决1~3个实际问题。据统计,“跟踪服务企业活动”首批交办的87件问题解决了78件,办结率达90%,重点项目问题交办对接会议上交办的涉及15个项目的45多个问题100%解决到位。四是强化工作措施,减轻企业负担落到实处。各级优化办及优化工作联动部门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物价、财政、民政等部门提出“一停二减三清四规定”工作方案,陆续出台有关文件和规定,对160家外资企业226个收费项目,304家内资企业1984个收费项目,全部进行清理整顿,共撤销、调整139个收费项目,为企业减轻负担2.7亿多元。行业管理部门对全市72家行业性协会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4家未正常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完成59家行业性协会与行政职能部门政会分开,落实78名公务人员辞去行业协会的职务,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37人,初步实现民间组织民间化管理,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检查组对株洲市减免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健全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试行并逐步推广“企业宁静日”制度。2010年,在开展的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中,试行并推出“企业宁静日”制度,规定每月1~20日为“企业宁静日”,在此期间,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的执法检查以外,执法部门不得随意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为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提供了坚实保障。据统计,全年全市减少涉企检查达33%,从而切实减轻了企业的应酬负担,为企业自主发展营造了更为宽松的环境。二是开辟招商引资“绿色通道”。2010年,进一步完善和畅通招商引资“绿色通道”,全市、市县区两级优化办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优化招商引资、口岸通关环境,落实“绿色通道”等措施,对进入株洲创业的企业和投资者推行“一站式”服务,积极主动为入株洲投资商排忧解难。从而使株洲市获“全国最佳投资环境的十大城市”之一的殊荣,扩大和提升了株洲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影响力。为确保到株洲市投资的外商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市经济“89110”投诉台和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12342”接线台对100余起招商引资项目相关投诉、求助的受理、办理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跟踪督办等手段,及时为投资商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为投资项目入株洲保驾护航。三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2010年,《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于2010年4月17日正式颁布实施,市政府对全市各相关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定作统一安排。市国土局、公路局、农业局、规划局、交警支队、公安局、卫生局等50家执罚执收单位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了操作程序和规则,使执法不公、以权谋私而导致“人情案”、“关系案”、“油水案”、“糊涂案”等困惑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多年的难题和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抑制。四是四级联动机制得到完善。2010年,市、县、乡、村四级普遍建立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和工作机构,聘请优化环境监督员,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扩大招商引资、发展壮大地方经济的重要抓手,初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优化办组织协调、部门联动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联动格局。四级联动为企业维权、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为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群体事件作出应有的贡献,有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真正做到“小事不出乡(村)、大事不出县、重大问题不出市”的工作局面。五是考核测评更趋科学化、常规化。将行政权置于阳光之下,将评议权交予公众之手,营造公正、公开、公平的发展环境,首先建立考核优化环境联动机制为主的日常工作考核,即组织考核测评;其次完善测评点为主的社会测评;最后形成各界参与的现场测评。将三项测评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加权统计,作为某一地区、某单位优化环境工作全年的最终评价结果。
  强化工作措施,打造更优环境。一是开展走访调研。全年市优化办及相关联动部门开展10余次有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专题调研,为2011年确定为“招商引资年”提供了有价值的决策依据。市人大组织调研课题组对株洲市“5115”工程的多家企业进行收费调研,掌握线索,分别检查有关部门,查处违法金额435万元,切实规范了全市各部门的收费和价格秩序,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权益。市纪委、市优化办、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商务局、市物价局等单位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有关企业,围绕如何推进企业改制、优化经济环境、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这一主题,展开深入细致调查研究并召开调研专题座谈会,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办落实,为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把脉,为企业解决一大批实际问题。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和市优化办牵头各新闻单位做好各类优化环境专题栏目和系列采访报道,通过在主流媒体上开办“优化环境公开承诺”、“行风热线”、“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等一系列专题专栏,对全市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工作的进展情况搞好动态宣传。全年市优化办、效能办编印《优化环境工作简报》10期,通报处理影响优化环境的典型案件,即时表扬在优化环境工作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人和事。三是落实公开承诺。2010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交通局、市统计局等155家单位在2008年作出优化环境公开承诺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其中部分单位通过网站、窗口、大厅、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开。此举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各联动部门优化环境意识,提升了服务水平。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市机关工委、市作风办、市优化办充分抓住2010年“机关效能建设年”的机遇,大力推进全市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纳入优化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考核之中。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四治”作风整顿活动。全市先后组织5次大的明察和暗访,深入10个县市区、90余家市直机关、重点项目指挥部、企业(市场)、医院和20余个乡镇、社区以及其他涉及“三大战役”等中心工作的市直有关单位进行督查,对5个单位和14名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有效减少全市干部作风中存在的工作漂浮、办事拖拉、效能不高、要求不严、执行不力等“软、懒、散”问题,在机关干部中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1

《株洲年鉴 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2010年度株洲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设有特载、重大事件纪要、大事记、综述、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委员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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