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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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30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丧葬
分类号: K892.464
页数: 6
页码: 638-64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株洲市的习俗的礼仪习俗的丧葬的送终、殡殓、祭奠、安葬、守服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 风俗习惯 丧葬

内容

送终 民间习俗最讲究为父母送终。父母临终时,子女能守候在身旁是最大的孝道;死者临终时,子女均在身旁,是最有福气的。所以,当父母病危时,要尽量通知在外面的子女回来。本来,死是无法择日子的,但是,民间还是有禁忌。人们最禁忌死者在“重丧日”、“空亡时”断气,据说“重丧日”死人,还会有人死;“空亡时”死人则“空”六十年。为了避凶就吉,往往给病危者喂参汤,有的则在病危者脑后垫一本历书,频频呼唤将死者,记住好时日,千万别在“重丧日”、“空亡时”落气。万一死者在这日子或时辰断气,孝子就披麻衣,拄哭丧棍,对棺材呼唤一声:“爹(娘),儿讨米去了!”出门向四邻乞讨。据说这样做可以平安无事。
  死者去世后,亲属要“披麻带孝”。就是在胸前纽扣上扎一节麻,穿上白布做的衣,腰上系一根稻草绳。也有从简的,就是胸前吊一点麻,头上扎上白布。白布较长,可以从头部一直拖到地上,所以又叫“拖头”。平时有扎起的,有拖着的。但出葬时一定要拖着。
  殡殓 死者落气后,在其床前置一火盆,子孙环跪床前烧“倒头纸”。旧时的“倒头纸”都是剪成铜钱形、盖有铁戳记号的草纸,这是给死者去阴府的“路费”。烧完后,将纸灰装进小布袋,留作入殓时用。之后,将死者抬在门板上,同时将死者身上的衣物和床上的草垫、席子,搬到户外路旁焚烧,叫做烧“稿荐”。从死者卧室至大门的每道门坎上点上油灯,称为“打路灯”,为亡魂点灯照明。
  儿孙头缠青绸,请人鸣锣引路去河滨或井边“请水”。儿孙们长幼有序,跪伏河边,长子朝水中抛掷铜钱一枚,这是给河神的买水钱。抛掷铜钱后,反手舀水一壶带回,加皂角、冬青叶煮沸,兑水沐尸。沐尸时不能触及“五心”,即手心、脚板心和心窝。但各地风俗不一,有的并不讲究这点。
  沐尸后是殡殓。先给死者着寿衣。寿衣件数须逢单,五衣三裤、或七衣五裤,或九衣七裤。寿衣忌毛料,认为着毛料寿衣,死者下辈子或变畜、禽。寿衣先由孝子一一穿得温热后,再脱下给死者穿上。忌给死者穿深黑色衣裤,多用灰、兰、白色。裤子不用裤带用线,一般是七七四十九根,或按死者年岁计算,一岁一根线。着寿衣后将死者抬到厅堂,置棺盖上。移动时小心翼翼,唯恐触碰门框招来不祥。如果死者是女性,须经娘家人查视棺材、寿衣,认为满意后才能入棺。
  入棺后,僧或道士执幡前导,率孝眷绕棺数周,向遗体告别。再就是“炒粮”:将盐、茶、米、谷、豆置锅内,孝眷围火环跪,用哭丧棍翻炒。炒熟后倒入“粮米坛”,由和尚或道士封好置于棺材中,称为“带粮”。同时将“倒头纸灰”倒入棺材,此时,孝子呼唤死者,钱粮在此。炎陵县则有“放桃条、米果”之俗。死者入棺之后,要让他一手握三小枝桃条,最好是留有些桃叶,一手握一串用桃条串的小米果七个,意即让死者去黄泉路上防恶鬼,喂恶狗,以免受到伤害。桃条、米果在封棺时要丢掉,由封棺人取出丢出门外。丢时,门前忌站人,若丢在人身上就不吉利。之后,填充石灰、窑灰,盖棺封梓钉棺材的钉子要准备八只,但只钉七只,意即不要钉绝了。炎陵县一些地方在封棺时还要杀猪,叫杀“封棺猪”,猪头对着灵堂,血盆上架着屠刀,屠刀上放红包,屠夫口含红包再杀猪。杀猪时,舞龙舞狮,锣鼓、鞭炮齐鸣。钉钉封口后,将斧子搁置棺盖上“压煞”。殡殓事毕,僧或道诵经,俗称“开咽喉”。有些地方在盖棺前“开咽喉”。认为“开咽喉”,可以使死者转世投胎后不会成哑巴。
  祭奠 死者入棺后,即移至灵堂。灵堂,挽联用纸,规定死男用黄纸,死女用绿纸,死者超过了九十岁,可用红纸写对联。人们见到用纸颜色,便知死的是男是女了。在灵柩前设牌位,点油灯,日夜不能停火,一直到出殡。
  如在死者死后七天之内安葬,可诸事不忌。七天之外安葬,则须请风水先生择定时日。若近期不宜下葬,就要将灵柩移靠墙壁,男左女右,俗称“寄壁”。并在灵柩前立香案,设木主牌位。牌位刻上“××之灵王”字样,然后用长子的血在“王”字上加一点,变成“主”字。象征血脉绵延。立牌位要念诵词:“以子之血,点父(母)之灵,精神贯注,佑启后人。”安葬前数日,要发布葬期讣告。讣告一般沿袭成例:“不孝男××等,罪孽深重,弗自殒灭,祸延显考(或妣)××,不幸于×年×月×时寿终正寝(女称内寝),距生年×年×月×日×时,享寿××岁,不孝等亲视含殓,停柩中堂……卜于×年×月×日×时下葬。”最后,孝子按长幼依次署名。如长子已故,则以长孙署前,称“承重孙”。有的在讣告上叙死者生平事迹。
  下葬前数日,请僧道诵经超度,念经天数、僧或道人数,因贫富而异,但均须单数。富户有同时请僧、道、儒三教诵经超度的,念经天数最多的达49天。较讲究的人家一般做“招魂破狱”、“破血湖池”、“念血盆经”、“过奈何桥”、“转蓬还寿生”、“赈孤放焰”等法会。
  僧或道诵经超度的第一天,行祭奠礼,称“开堂”。首先由代告生(由亲戚中德高望重者充任)代死者家属祷告天地神灵。接着司仪唱礼,代告生三跪九叩首,诵告文,念完后焚化。
  安葬前一天设酒席招待亲戚朋友,乡间称为“吃烂肉”。就是在酒席上,一定有一大碗红烧肉,乡间谓之“烂肉砣子”,晚上举行“家祭”,将酒席置于灵柩前,在和尚或道士的主持下,亲属依亲疏尊长依次上祭文,宣读之后就焚化在灵前。
  家祭后“炒外粮”。炒外粮时,将炒好的“粮”的一部分,分别倒入孝子们的怀里,以荫福后代。认为谁怀里倒的“粮”多,谁家就会富裕。因此往往兄弟“争粮”。另一部分装入“粮米坛”,下葬时置坟中棺材外。茶陵马江、浣溪一带,米粮须由孝子向七个不同姓氏的人家跪求一撮米谷同炒;虎踞一带则不炒内粮,家奠时由孝子将盐茶米谷连同米饭放入两只罐中,分别写上“左仓”、“右库”,下葬时置棺外两侧。
  接着由法师或礼生前导,引孝眷、吊客绕棺,左三转、右三转。茶陵平水一带,此时要诵《诗经》中的《蓼莪》诗。
  家祭后,要唱孝歌,乡间俗称唱“夜歌子”,又称“闹丧”,每每通宵达旦。
  安葬 安葬前一天,墓穴就要挖好,叫做“开金井”,挖穴之前,要请风水先生看地,一是选择场地,二是选择朝向,认为风水好,朝向好,就可以发子孙。选择不好,就会使家道衰落。
  家祭次日,按照风水先生所择时辰出殡。出殡前,大门外贴“古煞”,提醒生辰与出殡时辰相克的吊客回避,以避凶就吉。出殡时,僧或道士将压棺顶的斧头扔出,称“出煞”,手捧水碗,随灵柩含水而喷,出大门十余步,覆碗踩碎,扬长而去不回头。灵柩一出门,即撤灵堂,不留痕迹。茶陵高陇、秩堂等地,当灵柩抬起时,孝子骑棺盖上,称为“骑丧”。传说谭延闿的生母因为是妾,所以出殡时不能从大门抬出。年幼的谭延闿愤愤不平。“骑丧”时,因要从侧门出,谭延闿不肯下来,说:“是我死了,谁敢不从大门出去!”最后只好从大门抬出其生母的灵柩。炎陵县则有“骑棺过江”的习俗,送葬时遇上溪坝,不论有没有桥,都得涉水过江,过江时孝子长男要骑在棺木上头,说是有人骑棺,还减少了重量。
  抬灵柩的用具称“龙杠”,抬灵柩的人,称“金刚”,一般8人,讲排场阔气的,也有16人,32人的。出殡时,灵柩两侧系长布条(称“拖丧布”),亲友排列其中,曰“执绋”,意思是帮助拉灵车,其实只是一种形式。孝子要拖“孝棍”,又称“哭丧棍”。一般是用一根木棍,上缠绕用白纸剪的牙花,走时要拖着走。孝棍是在死者去世后就做好,放在灵堂上,到出殡时才拖着走的。孝女和孝属不要拿孝棍。一路上,孝男孝女且行且拜,停柩息肩或“拦柩路祭”时则长跪不起。过祠庙、山川,甚至过沟、金刚换肩,亲友放鞭炮送葬,都要跪迎、跪谢。到达葬地,风水先生将罗盘置棺盖的米袋上定方位后,才能落葬。炎陵县有送“烟包”(又称送火把)、背“兆竹”的习俗。“送火把”是送葬时,走在最前边的是两个妇女,同抱一捆稻草把子。一般不少于六尺长,也用稻草扎成一节一节(一般是七节或九节、十二节),火把一端插上点燃的香或包些炭火,使稻草把子烧得有烟出为度,送火把是侄媳妇,始终走在送葬大队伍的前头,并保持一段距离,火把要先于棺木到坟地,放在墓地旁边,男放左,女放右,要形成青烟袅袅,意即为死者送来了火种。
  “背兆竹”。送葬时背兆竹的人走在火把后面。背兆竹的人是大侄儿,叫“杖基侄”。兆竹是用一根完整的楠竹杆,除掉竹尾,留几枝竹叶,有的用兆竹挂孝球,多数是挂“铭旌”。实际上,这竹杆有个大用处。到坟地后,剖成两半,放在墓穴底里,好让棺材放在竹片上,起滑溜作用,稍用力棺木便进了墓穴。省时省力,兆竹一直沿用未省。
  之后,长子擎灵牌回灵,回灵至家门口时,由长媳跪接灵牌。据说接灵有福,为免争执,所以规定长媳接灵。搁罗盘的米称“分针米”,做饭儿孙分食,认为吃了有福份。
  下午,烧灵屋。也要诵经“开光”。
  殡葬禁忌颇多,如抬柩出大门时,“金刚”忌碰门框;途中灵柩忌碰泥土;移棺落坑忌在午时等。
  女姓死者的殡葬中,对其娘家须毕恭毕敬。俗谚云“天上雷公,地上舅公。”娘家所送祭幛等祭品须悉数退还或折价偿还,乐队、鼓堂班的佣金也由丧主付给。入席则上座。稍有不周,娘家往往以“娘大舅大”为由,兴师问罪,甚至寻衅闹事,不欢而散。所以,很多姑表兄弟,待姑母去世后,则无来往。
  安葬后第三天,家属须再备香烛酒菜上坟,并修整修整坟墓,培上一点土,谓之“复土”。醴陵东乡一带,还有“检金”的习俗。就是在安葬后第三年,把坟墓挖开,如果尸体完好,即照原封闭掩埋,如尸体已腐烂,则将尸骨收入罈中,另行安埋。
  守服 孝子在父母死后,四十九天内不许理发剃头,称为“蓄服脑”,又称“禁孝发”。
  同时,孝子三年内不能离开家乡,名为“守服”。旧时即使是在朝廷做官的,也要请假回乡,为父母守服。有的甚至是在父母坟边结庐而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丧葬中的许多旧俗得到了革除。亲人去世后,亲属一般按“男左女右”的习惯在衣袖上套青布圈,即戴“黑纱”致孝。安葬前夕开追悼会。城市已普遍实行火葬,县城干部职工也倡导火葬。农村则沿袭旧俗,入棺土葬。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

《株洲市志》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包含婚姻家庭、株洲精神、歌谣、谚语、志书介绍、回忆录、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株洲记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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