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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篇 人民物质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114
颗粒名称:
第一篇 人民物质生活
分类号:
C913.3
页数:
12
页码:
1-12
摘要:
本篇下限止于1990年,包含株洲市城区居民和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情况。
关键词:
居民生活
物质
人民
内容
第一章 城区居民生活水平
民国25年株洲镇居民人平实际年收入143.63元,其中能直接用于居民消费的生活费支出121.62元。民国37年下降到89.89元,肉类年消费人均由5.7公斤降至4.5公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市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1957年,城市人民的实际人平年收入150.39元。1964年上升到237.93元,能直接用于居民消费的生活费收入216.79元,比1952年分别增长119.30%和116.79%。特别是1978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后城市,人民生活发生巨大变化。
城市居民生活费收入逐年增加 “六五”计划期间,市委和政府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先后几次调整工资,部分行业实行了计件工资,并恢复了奖励制度,使职工收入增长较快。1984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比1980年增长了35.40%。居民家庭收入人均生活费收入由1980年的35.44元增加到54.34元,增加18.90元,增长53.50%。1980年1~8月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收入67.88元,全年人均每月生活费收入在65元以上,比1980年增长91.96%,5年间平均每年递增13.88%,扣除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影响约递增10.3%。
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消费构成有新的变化 随着居民家庭收入增加,消费水平随之提高,消费构成发生质的变化。1984年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支出比1980年增长37.38%,4年间平均每年递增8.3%,1985年,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支出65.28元,全年平均每人每月的生活费支出均在60元以上,若按60元计算比1980年增长84.17%,5年间平均每年递增12.99%。扣除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增长9.49%。
在生活费支出中,买吃的支出逐年增加,但在全部商品列支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买穿的、用的支出增长幅度较大,所占比重逐年上升。1984年平均每人每月用于购买吃的、穿的、日用及文娱用品的支出分别比1981年增长18.40%、43.40%、7.40%。吃的占购买商品支出的比重由1981年的60%下降到59%;穿的由1981年的12%上升到14%;日用及文娱用品支出所占的比重也有所上升。
1984年平均每人每月用于买吃的26.38元,穿的6.41元,日用及文娱用品支出8.67元,分别占购买商品支出的59%、14%、9%。随着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全年平均每人每月吃的支出逐渐下降,穿的用的支出随着收入增加继续上升。
1984年以来,尽管肉类、鲜蛋、家禽、水产品、瓜果等主要副食品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但居民的消费量仍有不同程度增加。
1984年,肉禽蛋平均价格比上年上升26.70%,居民猪肉消费量由1983年人均每月3.5公斤增加到3.8公斤,禽蛋、鱼虾、瓜果的消费量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与1980年比较,除粮食消费量有所减少外,肉、禽、蛋、水产品和瓜果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尤以瓜果增长最多。
穿着方面逐渐由低档转向高档 1984年居民家庭平均每百人购买化纤布380米,比1980年增长2.3倍;购买化纤布服装73件,比1980年增长52%;购买呢绒服装12件,比1980年增长1倍,但价格极低的棉布平均每百人购买量却下降50%。
居民消费支出增加,消费量提高,“六五”期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较快的一个时期,1984年,又是最高的一年。
居民家庭贵重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显著增加 随着居民物质生活的改善,居民们对生活的追求,也随之提高。方便、省时、省力、阔气的家用电器等高档贵重商品陆续进入居民家庭,“老四件”(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电风扇)基本普及,“新四件”(电视机、洗衣机、摩托车、电冰箱)发展甚快,1984年底,百户居民家庭拥有自行车113辆,缝纫机78架,电风扇147台,手表304只,洗衣机52台,电冰箱4台,摩托车2辆,电视机94台(其中彩电5台,录音机28台,电唱机7架,照相机8架,与1980年相比,自行车增加95%,电风扇增加1.37倍,电视机增加4.1倍,录音机由平均每百户2台,增加到28台。手表、电唱机、照相机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尤其是价格较高的电冰箱、摩托车、彩色电视机、洗衣机从无到有,相继进入居民家庭,并将成为居民家庭购买的主要对象。
居民居住条件有所改善 各部门、各单位新建、更新和改造不少住宅楼,大部分住房、厨房、厕所、自来水等设施齐全,方便居民生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不少居民喜迁新居。1984年株洲市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居住面积8.3平方米,比1980年增加2.5平方米,由于居住面积增加,居民家庭无房户、拥挤户、不方便户大为减少,平均每百户有不方便户6.7户,而平均每人居住面积在8平方米以上的52%。
1986~1990年城市人民生活又有新的变化。
城市居民生活费收支继续增长 “七五”计划期间株洲市城市居民生活条件逐年改善,消费质量明显提高。1990年人均月生活费收入为147.86元,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分别比上年的140.48元和1985年的67.88元增长4.45%和104.96%;人均月生活费支出135.05元,比上年132.19元和1985年65.28元分别增长2.16%和106.2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仅增长1.36%和93.35%。
食品消费日趋丰盛 城市居民对食品消费逐步由温饱型向高质、多品种、讲究营养丰富方面发展。主要反映在:副食品消费增长高于主食,粮食消费水平逐年下降。1985年购买粮食的开支占食品支出的比重为13.84%,1990年降为9.85%;而副食比重则由1985年的60%上升到1990年的65.62%。
主要食品消费增加营养状况改善 1990年人均消费食用植物油7.32公斤,猪肉26.97公斤,家禽3.62公斤,分别比1985年增长55.70%、24.40%和29.30%;鲜果、糕点、饮料等其他食品支出比1985年增长1倍以上。
方便食品比重增大 居民家庭为省时省事,尤其是早餐,在集市购买食品增加。1990年平均每人在集市、食堂和饮食店购买食品支出为72.39元,比1985年增长1.6倍。
衣着消费质优多样 居民对穿着,不仅讲究面料质地优良,而且更注重款式新颖多样,穿着消费水平明显提高。衣着面料趋向中高档。1985年全市居民人均购买棉布2.52米,1990年下降到0.92米。1990年人均购买绸缎063米,比1985年增长5%。
成衣购买增加 1990年人均购买服装2.93件,比1985年增长8.5%,株洲百货大楼服装自选商场从1990年12月16日开业起到月底止,半个月销售夹克衣1500多件,各式呢大衣3500件,西服套装600余套,销售额78万元。
鞋类等消费日趋配套 1990年每百人购买皮鞋92双,比1985年增长58.60%;布鞋27双,减少46%。金银珠宝首饰,1990年人均14.31元,比1985年增长4.2倍。各种高级化妆品也进入市民家中,1990年人均消费7.86元,为1985年的3.8倍。
家用电器拥有量骤增 1990年城市居民人均购买各种用品支出335.57元,比1985年增长62.58%。文娱用品支出比1985年增长49.46%,高于日用品支出的增长速度。高档消费品普及快、换代快。至1990年末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73台,比1985年增长3.9倍;冰箱69台,增长7.6倍;电扇283台,洗衣机86台,分别增长45%和45.70%。黑白电视机由1985年85台减少到50台,减少41.20%。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人们消费观念转变,每百户已拥有空调1台,家用冷风机2台,电炊具16台,录相机3台。家用电器中热水器、抽油烟机、电子保暖器等新家电正逐步走入居民家庭,成为消费水平提高的重要特征。
燃料结构明显变化 1985年平均每百户居民中烧煤的有78户。1990年底烧煤的只有50户,烧液化石油气的增至27户,烧管道煤气的增至23户。
居住追求高雅舒适 “七五”计划期间,居民住房面积不断增加,1990年百户居民居住面积人均10.1平方米,比1985年的8.5平方米增加1.5平方米,增长17.40%。独用自来水、卫生设备和厨房的,1990年比1985年增长6.50%,12.80%和4.30%。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居室的装饰,追求格调高雅舒适。1990年百户购买室内地板砖、地毯、内墙涂料等建筑材料达5287.72元,比1985年增长8.3倍。
文化消费支出增加 城市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求新、求实、求美。1990年非产品支出的房租水电费户均510.27元,比1985年207.45元增长近1.5倍。其中电费、交通费和学杂费增长更快。主要体现是:①重视智力投资。1990年居民户均书报、杂志费支出33.47元,比1985年增长1.1倍;户均学杂费125.15元,比1985年增长4.39倍,人们不惜高价把子女送进各类大中专学校求学。②注重业余文化生活。1990年户均文娱费支出19.05元,比1985年增长57.80%。观看电影、电视录像和文娱表演等活动的居民增多。“晨光舞会”兴起以来,深受居民欢迎,人们为锻炼身体和陶冶情操,每日跳晨舞者成百上千。中老年人健美学校、老年人大学接连兴办,日趋丰富多彩。
居民储蓄不断增加 1990年株洲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9.03亿元,比上年增长40.89%。每百户居民手存现金5.06万元,比1985年的1.55万元增长2.2倍,比1989年增长61.30%。居民潜在的购买力大幅度上升。据1990年12月百户居民问卷调查,其存款主要用途为购买住房,居民大部分将这些钱用于交纳住房抵押金,而用于购买高档消费品则大大减少。
第二章 农村农民生活水平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五月十二日湖南巡抚布政使万贡珍上奏朝廷,要求平粜粮食济民奏摺中说:“……现值青黄不接之时,各属粮价增昂……赤贫户饿死者众多。” 民国时期,战争频繁,灾荒不断,农村萧条景象日盛。《中华民国经济史》记载:“……田野荒芜,人畜流离,器具谷种之类,存者盖鲜。”农民大多住的是茅草棚,吃的是杂粮和糠菜,盖的是破棉絮,穿的是补丁衣,经常“禾镰上壁,就没饭吃”。民国10年,“茶陵大饥,山民掘观音土充饥,多致死。”民国32年,攸县“各乡水稻遭受螟灾甚烈,经考查早稻受害程度达30%。晚稻受害程度达60%。损失奇重死人无数”。湘灾救济会民国29年的《灾情报告》记载:“醴陵、攸县、茶陵等十余县洪水为灾,悉沦泽国,禾苗尽淹,秋收岌岌可虞,情势已濒绝望,灾黎载道数达百万以上。……”在正常年景的民国37年,攸县沙陵陂农民中的108户贫农,常年吃上3餐干饭的只有8户,占总户数的7.40%,90%以上的农户大部分日子是一粥一饭,半干半稀。尽管民不聊生,封建地主、军阀、官僚对农民搜刮丝毫不放松,贫雇农秋收后,缴了租,还了债就所剩无几,遇上灾荒年借“高利贷”,许多农户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50年代初期,农村土地改革,占农村人口一半左右的贫农和雇农分得土地、耕牛和农具,农业生产积极性高涨,但由于他们基础薄弱,农民生活仍较贫困。1950年春荒时,茶陵县缺粮人口达3.6万人,占全县人口的14.90%,后来通过政府发放贷款和救济粮,并组织农民生产自救,才战胜春荒。1953年,全市农业人口平均产粮539.50公斤,除上交公粮72.90公斤外,人均占有粮食287.50公斤,较1949年增加77公斤。
1954年,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农民吃、穿、住、用主要靠集体分配口粮及现金,据1956年对株洲市古大桥乡龙营蔬菜社407户调查,每户社员从集体分配口粮980公斤,人均245公斤;分配收入244元,人均47.53元;占人均纯收入的65.40%(其余主要为社员副业收入),各农业社对烈军属予以优惠,对鳏、寡、孤、独实行“五保”,对困难户平时照顾出工、帮助搞好家庭副业,对不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由公益金给予照顾,吃不到一般口粮标准的在分配口粮时给予照顾。到1957年,农民生活有较大改善。全市农业人口人均产粮345.70公斤,农业社分配社员人均口粮277.60公斤,现金28.70元,家庭副业收入增多。
1958~1965年,各县(区)提出“扩大公共积累的速度应该大于社员增加收入和改善生活的速度,”公共积累提留比例提高,再加上生产费用开支过大,分配给社员的下降。株洲市古大桥乡龙营蔬菜社1956年集体提留7.58%,1958年、1959年比例增加到15.01%和17.93%,1959年社员人均分配收入只有25.40元,加上实现人民公社化后,社员家庭副业被全部取消,更使社员收入减少。口粮方面,由于粮食征购任务增加,1957年全境完成征购任务12089.50万公斤,1960年粮食减产,征购任务却增至12379万公斤,减产增购,分配给社员的口粮减少。这一时期,公社大办公共食堂,男女老幼到公共食堂吃饭,起初吃敞甑饭,几个月后发现收获的粮食比预计的少,改为按人口分等定量。1960年9月21日,中共株洲市委《关于压低农村口粮标准的紧急指示》指出,丰产地区月人平稻谷不应超过16.80公斤口粮,歉收地区月人平稻谷应控制在14公斤以内。1960年,全市农业人口人均产粮269.70公斤,人均口粮仅144.80公斤,生活难以为继,水肿病流行,有的因饥饿或营养不良致死,人口下降。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区)相继成立渡荒委员会,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1961年,解散公共食堂,重新给社员分配自留地,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农民很快度过了困难。1962年农民从集体分配人均口粮207公斤,收入48元,到1965年,农业人口人均生产粮食341.30公斤,人均口粮达259.50公斤,分别较1960年增加71.6公斤,104.70公斤。
1966~1978年,农业生产获得较大的发展,农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但在1966~1975年期间,因农业生产费用过大,积累超过生产发展速度,人口增长过快和限制家庭副业,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没有实现与生产同步增长。1975年较1966年集体总收入增长98%,粮食总产增长74%。可是在此期间生产费用开支增长134%,集体提留增长143%。此外,全市每年还有上千万个公共积累提留以外的劳动积累。1975年,全市农业人口人均收入75元,较1966年57.40元,仅增长30.70%,剔除同期物价上涨因素(同期物价指数上升28.30)农民人均实际收入10年只增长2.40%,基本上是原地踏步,社员口粮,1975年为270.70公斤,较1965年230公斤增长17.70%。地区之间,由于自然条件和经营水平差异,分配给社员的收入和口粮不平衡,1975年,攸县社员农民人均分配83元,口粮286公斤,而同年醴陵只有66元,257.50公斤。在其它生活消费方面,70年代中期开始,猪肉供应紧张状况得到缓和,随着油菜种植面积和猪油的增加,食油消费量增加,衣着有了改善。攸县统计,1977年人均消费棉布6.46米,比60年代平均消费3.5米增长83%。1975~1978年,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使农民人均纯收入有了较大幅度增加,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11.90元,口粮355公斤,年消耗肉食多数县达到10.25公斤,农村部分地区出现建房热,农村居住拥挤、房屋破旧的现象加快改变,单车、手表、缝纫机成为当时农民追求的三大件。
1979~1982年,农业生产保持较高速度发展。1981年下半年起,各县(区)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家庭副业的限制,后又允许农民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生产发展,收入提高。1982年,集体分配给社员的收入人均307.50元,口粮357.50公斤,基本解决温饱。1990年,全市农民人均产粮609.50公斤,完成定购任务160.10公斤后,人均占有粮食449.40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656元。部分农户,通过经商办企业带头致富,出现一批万元户甚至十万元户。但在同时,由于自然条件、交通、文化的影响,极少数乡村仍较落后。
食物消费:全市农民的主要食物消费量逐步增加,1990年与1982年比较,农民人均年消费动植物油6.8公斤上升到7.5公斤,猪牛羊肉由14.4公斤上升到14.8公斤,家禽由1.11公斤上升到2.1公斤,蛋类由1.4公斤上升到2.6公斤,鱼虾类由2.3公斤上升到2.5公斤,糖果糕点由0.3公斤上升到2.3公斤。
居住条件:农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据株洲县东塘村的调查,1978年有住房91栋,户平0.61栋;1984年138栋,户平0.95栋;1990年有住户185栋,户平1.03栋,人均建筑面积23.30平方米。从房屋造价原值看:每平方米造价在100元以上的有17栋。占总数的9%;80~100元的1栋,占0.50%;60~80元的有4栋,占2.20%;40~60元的有3栋,占1.70%;40元以下的有160栋,占86.60%。从材料构成看,混凝土结构的2899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6.30%;砖木结构的124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土木结构的13605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6.60%。
衣着:农民衣着较以前大为改观,许多农民衣着不仅要求质量高,而且讲究色调雅、花型美、式样新。1990年与1982年比较,全市农民人均年购买棉布由2.06米降到0.4米,中高标化纤布由零上升到1.6米,呢料由0.02米增加到0.1米,毛线及毛线织物由0.06公斤增加到0.1公斤,皮鞋由0.06双增到0.10双。
日用品:1990年,农村经济情况较好的农民,开始追求新的三大件:彩电、冰箱、洗衣机。据统计,全市农户每百户拥有自行车133.40辆,缝纫机37.40架,钟48.50只,手表209.80只,电风扇76.60台,洗衣机5.10台,电冰箱0.40台,摩托车0.40辆,大型家具636.80件,收音机20台,电视机47.90台,收录机20台,这12种耐用品达1258台(件),较1982年增加820台(件)。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包含婚姻家庭、株洲精神、歌谣、谚语、志书介绍、回忆录、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株洲记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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