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管理是建立规范有序招投标市场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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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1095
颗粒名称: 统一管理是建立规范有序招投标市场的必然选择
分类号: D912.297
页数: 2
页码: 358-359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3年8月,株洲市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局,授权其管理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的监督管理和各专业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同时,将原市有形建筑市场扩大为招投标交易市场。这种统一管理招投标市场的制度性改革与创新,在两年多来的探索中,已日益显示出其可行性和必要性。
关键词: 株洲市 招投标市场 高起林

内容

2003年8月,株洲市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局,授权其管理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的监督管理和各专业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同时,将原市有形建筑市场扩大为招投标交易市场。这种统一管理招投标市场的制度性改革与创新,在两年多来的探索中,已日益显示出其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统一管理招投标市场是被实践所证明的完全正确的改革与创新
  改革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招投标局成立后,我们充分履行职能,奋力创业,使招投标市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一)招投标制得到强力推进,招投标已成为株洲市经济生活的重要内容。至2006年3月,城区共完成招投标项目(标段)1127个,工程预算总价70.6亿元。招投标市场交易红火,各类项目的招投标交易额近72亿元。其中,2005年的招投标交易额达32亿元,而局成立前的2002年交易额仅为14亿元。通过招投标监管,共为业主节约投资4.65亿元。在房屋建筑招投标有新突破的基础上,局成立前尚未启动的市政、专业工程招投标全面铺开。水利、水电、园林绿化、大型土石方、桩基础工程、与工程相配套的大型设备、材料、公用事业服务和出租车经营权等招投标填补了我市招投标历史上的空白。实现了建设工程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监理、装饰装修一体化的招投标监管。
  (二)招投标监管要件完善,“公开、公平、公正”有了基础性保证。过去,株洲市招投标市场分散,各部门及城市各区在既无规范的开标场地,又无符合法规要求的评标专家库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无法阻止评委和投标单位的串通行为,难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此,我们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了总面积7000平米,各项功能齐全的新招投标交易市场。市场内设立配有巨型电子墙、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各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管科室能驻场办公的交易大厅。新市场有4个开标室;5个全封闭评标室,其中,设置有一个电子评标室,为下一步实行网络评标打下基础。同时,从评标关键环节入手,在评委和评标环节上建“关”设“卡”。建立装备图像监控、声音监听及屏蔽设施的封闭式评标区,对评委评标全过程实时录音录像并制碟保存;建立全市统一的评标专家大库,评标专家由原来的百余名增加到800余名,专家类别基本满足我市各类项目的招标评标的需要。研发电脑自动抽取和语音通知评标专家软件系统,所有项目的评标专家均通过电脑随机抽取和电子语音通知产生,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评委抽取及评标环节的人为因素。我们还在全省首创研发了集办公自动化和招投标监管业务于一体的招投标管理软件系统,使所有项目从入市登记到中标公示的10多个环节全部实行了电子流转,减少人为因素。建立了中国工程信息网株洲招投标信息网站。开发了网上投标报名系统。启动了互联网上投标报名,为外地企业降低了投标成本。
  (三)严守招投标程序,招投标活动日趋规范。这些程序主要包括: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预审)、标前会(答疑会)、评标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的签订等。严密的程序控制,严肃的监督制约,为规范市场,依法治腐建起了道道屏障。
  (四)招标代理制全面推行。全市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普遍实行了招标代理,传统的业主自行招标被专业化、社会化的招标代理所替代。招标代理制的推行,解决了业主不懂专业技术、缺少招标经验、投资流失浪费、滋生腐败等问题。
  (五)改革招标评标办法,建立科学的评标定标机制。我局会同市监察局制定实施了《株洲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办法》和《株洲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办法》取消了财政性投资的公开招标项目业主自选投标入围队伍、自派评委的“特权”。同时还明确规定达到一定投资额且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工程,必须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和符合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使“中标价”更加接近工程的实际造价,充分保障国有资金的合理使用,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市区“同城合一”的招投标交易大市场业已形成。目前,城市各区无论是高新技术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还是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都进入了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水利、交通、信息、消防、园林等部门的项目基本入场;社会福利彩票奖品采购、会议定点、定点供货、出租车经营权、垃圾运送、工程审计、政府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也陆续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统一管理招投标市场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投标管理的发展趋势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招投标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滞后,部门利益引起条块分割,形成封锁和垄断局面,各行业各部门各有招投标机构,招投标政出多门,管理混乱;招投标活动制约机制缺失,流于形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上种种弊端,已日益成为建立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的重大障碍,必须要从管理体制和制度上改革与创新。成立招投标局的直接意义就在于理顺条块关系,打破分割局面,实现招投标市场的统一管理;任何行业、部门和单位的建设项目,都无一例外地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实现对招投标活动的统一监管。
  (二)招投标市场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随着建筑市场的繁荣和招投标活动的普及,株洲市招投标市场已发育壮大且非常活跃,加强招投标监管机构建设已成为时不可待的客观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指出,“研究解决建筑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增加必要的经费,加大监管力度”。设立招投标管理局,就是建立与我市招投标市场相适应的管理机构,使之成为规范化、专业化、职能化的监管部门,促进监管队伍的法制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实现对招投标活动的有效监管。同时,城市各区和各部门无需重复建设招投标场地,重复增加管理人员,重复上评标监控系统,避免了浪费,整合了城市建设资源。
  (三)统一管理招投标市场,对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集中进场交易,实现了“阳光操作”。有效地堵住了业主私下交易、随意转包、部门自招自定的“暗道”。二是统一监管,发挥了职能监督作用。一方面,招投标专设管理机构能充分履行监管职能,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切入招投标监管;专业工程招标主管部门进场参与监督;国有投资的重点工程招标,监察、计划、财政、预防职务犯罪等机构参与监督。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得到发挥,整合了监督权力运行的有效资源,形成多角度、多层次、高密度的监督体系。三是规范程序,强化了程序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依法规范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投标监督部门权力运作程序;加强招标方式、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专家数量、评标过程、中标人确定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确保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四是“同城合一”,拓宽了监督范围。“同城合一”的实施,不仅对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实施监管,而且及时将政府采购、市政、专业工程及勘察、设计等项目依法纳入监管之中,拓宽了监管范围,扩大了反腐败领域。
  三、设立统一管理招投标的专门机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从我局两年多来的职能运转情况看,成立招投标局实行招投标的统一管理,既符合客观实际和发展趋势,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改委和财政部门是《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宏观协调、监督部门,并非招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监管部门。设立招投标局,对具体招投标过程和政府采购过程实施监管,其机构、职能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在职能上不仅不产生矛盾,而且明晰职责,化解矛盾。在实际工作中,市发改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整体上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在协调和指导层面上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招投标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而具体的招投标活动则由招投标局实施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对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各负其责,相互监督。同样,对招投标实行统一管理,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方面的执法主体地位也丝毫没有改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实施、计划的编制、立项和资金的管理与拨付、政府采购的统计等宏观指导监督职能仍然是财政局,招投标局只是对政府采购活动和程序中从发布信息到供应商的确定这一中间环节实施具体监管,使监督和监管分离,以保证其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正因为此,才彻底改变了财政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理顺了监管机制及招投标相关部门的职能关系,避免了多头监管;最终形成了我市招投标活动“依法监督、管理分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即: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活动;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供招投标活动场所,招投标管理局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管。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6

《株洲年鉴 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6.8

本书注意工业城市特点、时代特点、年度特点,突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株洲的新情况。全书共设30个部类,依次是:特载、大事记、综述、政治、法制、国防、经济管理、工业、交通、邮电、农村经济、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旅游业、民营经济、财税审计、金融、保险、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宅与房地产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社会生活、区·县(市)、荣誉谱、理事会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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