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劳动和社会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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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833
颗粒名称: 株洲劳动和社会保障
分类号: D632.1
页数: 3
页码: 111-113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5年株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人员编制,全年工作概况,分述了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实行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双并轨”、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等。
关键词: 株洲市 社会保障 经济管理

内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党组书记、局长 周汉林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光耀
   副局长 李国华 刘泽贵 段晓茅 贺湘原 张蔚
   总会计师 于志美
   纪检组长 戴乐元
   工会主席 刘军和
   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处长 厉鸣
   市社会劳动保险处
   处长 封向东
   市医疗保险处
   处长 蔡平
   市机关社会保险处
   处长 徐铮雄
  【概况】株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位于天元区长江北路16号,下辖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劳动就业管理处、医疗保险处、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5个副县级单位,下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与监察科、劳动工资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劳动争议仲裁科、就业与培训科、老干办、监察室、行政办等科室,主要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大保险)、劳动就业、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职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一、多渠道促进就业再就业。坚持把就业再就业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采取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规范平台等多种措施,全力促进就业再就业。一是落实政策促就业。全力协调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等再就业优惠政策,2005年,累计减免各项税费7089万元,发放小额贷款1680万元。二是规范平台促就业。加强培训,理顺关系,完善政策制度,着力推进和规范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使平台建设在“六到位”的基础上实现了新的突破。6月,全省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规范运作现场会在株洲市召开,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经验被誉为“株洲模式”,在全省、全国推广。三是优化服务促就业。建立健全就业预备制度,采取整体联动的方式开展职业介绍工作,全市举办劳务集市88次,提供空岗1.59万个,介绍成功6400余人。劳务派遣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新增派遣单位4家,派遣外出务工人员500余人。四是统筹城乡促就业。高度重视农村就业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就业服务工作,全市113个乡镇全部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建站率达100%。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6万人,年创劳务收入57亿元。五是开展培训促就业。积极开展劳动预备制、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再就业免费培训和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培训,初步形成了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良性机制。全市培训各类人员11.36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07%。
  二、多举措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确保企业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为重点,狠抓各项社会保险征缴、扩面、清欠,新成立了工伤保险处(副县级单位),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大保险为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至2005年底,全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2143家,参保人员26.87万人。全年征缴基金5.21亿元;参加失业保险单位1786家,参保人员26.16万人;参加医疗保险单位2600家,参保人员39.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单位670家,参保人员20.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单位1120家,参保人员25.5万人;参加机关养老保险单位1805家,参保人员8.2万人。一是抓征缴。为了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比2004年增收2000万元、力争3000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征缴率均达到96%以上的工作目标,一方面,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出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力配合。另一方面,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各责任单位,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年终评先评奖挂钩,极大促进了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005年,市本级月平均征缴基金达2800万元,比2004年增长近20%。二是抓扩面。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重点突破与分片包干相结合,宣传发动与强制扩面相结合,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5项社会保险新增扩面人数共计12万余人。三是抓续保。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续保、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工作,努力防止参保人员流失,全年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达1.25万人。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均按时足额支付,仅2005年就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8亿多元、发放失业保险金7500多万元。
  三、多途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建立健全维权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全面协调规范劳动关系,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开展专题宣传。采取办培训班、开设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劳动者自觉维权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劳动执法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力量,先后开展以查处非法用工、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春雷行动”、“夏季行动”和“春风行动”。受理群众举报投诉238起,立案查处51起;查处非法职介16家,吊销许可证1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9起,依法为5900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押金743万元。三是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全年签证劳动合同40753份,解除劳动合同14235份,企业用工行为逐步规范。四是稳步推进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召开了全市推进和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选取试点企业10家。扩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覆盖面,在全市发布186个工种的劳动力市场价位,同时重新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四、多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履行劳动保障职能,妥善处理各类涉稳问题,为维护全市改革稳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全市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得到全面落实,“三拖欠”(工资、养老金和医药费)全部补发到位,共计补发1205万元,没有发生新的拖欠,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军转干部待遇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群访事件。二是积极参与支持国企改革。全力参与、支持国企改革改制,切实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实施国企改革两年多来,全市210多家单位完成了职工身份置换工作,没有发生因劳动保障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同时,认真做好稳定、综治、计生等工作。全局没有发生一起综治案件,全市劳动力流动中没有发生违反计生政策的事件。 【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2005年,省八件、市十件实事项目中,劳动保障部门涉及的指标共有9项。局党组高度重视,继续将其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或超额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0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4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0.49万人,分别完成年任务的111%、120%、123%。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16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0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37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07%;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5.01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1.69万人,医疗保险新增参保1.78万人,分别完成年任务的104%、103%和127%。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
  【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2005年,狠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株洲市的劳动社会保障平台建设被誉为“株洲模式”在全国、全省推广。一是制定《关于印发<株洲市街道社区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对全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规范管理考核评估的通知》,加强了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了街道社区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机制,推进了街道社区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二是采用《湖南省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信息平台管理系统》,整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力市场、街道、社区的信息资源,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统一的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三是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建立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的要求,举办协理员培训班,对培训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证,全年培训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200余人。四是成功举办了全省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规范运作暨最充分就业社区表彰会。新创办了22个最充分就业社区,得到劳动保障部和省厅的高度评价。
  【实行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双并轨”】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理顺劳动关系,从2005年3月份开始,全市实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并轨。涉及的企业39家,下岗职工约1.5万人。一是加强宣传发动。配合市政府召开全市国有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保、低保并轨工作会议。二是集中人员力量。抽调近30名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深入企业现场指导并轨工作。三是落实失业保险。对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凡是符合失业保险有关规定的,及时为他们办理享受失业保险有关待遇的手续,确保他们顺利进入第二条保障线,享受失业保险。四是搞好交接。全力配合民政部门的工作,把掌握的企业和下岗职工基本情况及时、完整地提供给民政部门。通过努力,实现了“双并轨”的顺利完成。
   【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005年,全市征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5.21亿元,同比增收1.05亿元,超收7176万元,创历史新高。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工作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基金征缴工作。二是找准重点,明确责任。对全市欠费企业的缴费能力进行详细调查,找准重点清欠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继续实行分片包干制度,把清欠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将完成情况与奖金挂钩。三是全面启动滞纳金制度。规定凡2005年参保的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均依法下达加收滞纳金,全年下达加收滞纳金通知书20余份。四是对欠费企业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80多家欠费企业在《株洲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
   【养老保险扩面工作】2005年,把企业养老保险扩面作为全局工作重点之一。全年新增参保50110人,同比增长14307人。一是明确重点。针对市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100%的实际情况,把扩面重点放在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上面,组织专人宣传、督促参保。二是改革扩面体制。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将部分外资、私营企业的扩面工作任务由市政府下达到地税部门,将地税部门纳入扩面工作中,改变以往单一的扩面体制,协同扩面机制初步建立。三是继续实行续保优惠政策。继续对国有企业续缴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实行10%的财政补贴,减轻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缴费负担,有效的防止了参保人员流失。四是推行方便的缴费方式。广开缴费渠道,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和我局服务大厅均可办理续保工作。
   【医疗保险】2005年,一是逐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制定了《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按照“社区参保、银行缴费、集中管理”的原则,明确参保对象、缴费办法、办事程序。在全市20家办事处138个社区全面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全年共有4400余名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社区办理了参保手续。二是调整单位缴费比例。为减轻参保职工负担,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局请示上级调整了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05年6月1日起,将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6%调整为7%,个人缴费比例仍按2%不变,单建住院统筹缴费比例由原来的4%调整为5%。三是实行单病种费用招标结算办法。为了抑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切实维护参保职工权益,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对23个单病种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进行了公开招标。对于招标的单病种,参保人住院不再支付起付线,在职职工只需自付包干费用的15%,退休职工只需自付10%。该结算办法自2005年3月启动以来,已结算3000余例。四是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管理。会同卫生、药监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两定”机构进退机制,提高准入门槛,明确了退出条件,打破了过去定点机构“只进不出”的“终生制”,全年取消了24家检查未达标定点机构的定点资格。同时,更新医疗审核模式,将现场监管、联络员监管、网络监管及月度审核相结合,形成立体的医疗监管模式,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监管。切实加大对冒名顶替、分解住院、病历造假、挂床住院的查处力度。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一是狠抓基金征缴。全年全市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512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3.6%,支付养老金27844万元,完成了100%足额发放。二是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2005〕23号文件精神,对全市27家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三是联合财政、统计、人事等部门,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测算,按时完成了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并高质量的完成了第一、第二期测算工作。四是采取收取滞纳金、进行缴费退休审核、签订清欠协议等措施,对历年欠缴大户实行协议还欠,狠抓“一把手”承诺兑现,取得明显效果,全年清欠190万元。同时,对68家单位进行重点稽核,通过稽核提高参保基数94万元,补交养老保险金2.3万元。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6

《株洲年鉴 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6.8

本书注意工业城市特点、时代特点、年度特点,突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株洲的新情况。全书共设30个部类,依次是:特载、大事记、综述、政治、法制、国防、经济管理、工业、交通、邮电、农村经济、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旅游业、民营经济、财税审计、金融、保险、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宅与房地产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社会生活、区·县(市)、荣誉谱、理事会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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