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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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800
颗粒名称: 株洲审判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4
页码: 95-98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5年株洲市法院受理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等全年工作概况。
关键词: 株洲市 法制 审判

内容

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谈敬纯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谭建新 吴秋林
   副院长 刘君瑜 赵京生 罗佳良
   纪检组长 黄文
   工会主席 阳国庆
   政治部主任 贺观连
   副处级审判员 叶典凤 戴晓辉 唐德如 李自强 杨新华 谭秋良 赵庆华 柳立雄 邓国球 王剑波 汪萍 李松柏
  刘绍界 赵永明 肖安
  【概况】200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287件,结案15928件,审执结标的13.34亿元,其中中院受理3971件,审执结3850件。在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检查中,中院和石峰区法院分获全省中院、基层法院第一名,醴陵市、天元区、炎陵县、攸县、荷塘区、芦淞区、株洲县人民法院均进入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前30名。全市法院在全省法院司法绩效50个指标中获第一名,其中36个指标进入前三名,25个指标位居第一。中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文明建设工作、全市政法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支持国企改革先进单位;石峰区法院、天元区法院、攸县法院、炎陵县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石峰区法院、天元区法院、炎陵县法院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茶陵县法院腰陂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刑事审判】2005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399件4263人,同比上升11.27%,审结2389件4247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364件4106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77人。周雄持枪入户抢劫案,李增明、彭斌文、杨术结伙流窜持枪抢劫杀人案等一批大要案得到及时审理,一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共依法对818名被告人判处缓刑,对5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分,对1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监区公示、听证办法,依法减刑假释2190人,裁定不予减刑假释349人。 【民商事审判】2005年,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7602件,一审结案标的10.05亿元。组织开展“为百户企业大改制服务”和“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等专项活动,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35件,审结21件,破产企业债务总额6.79亿元;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857件,标的5.82亿元。 【行政审判】进一步拓宽审判领域,对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各类案件,提出明确的立案建议,统一了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件的司法审查原则和标准。注重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共审结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97件;积极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和“为蓝天行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实行重点工程项目服务责任制,加强建设征地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指导,狠抓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先后审结了市五金机电市场开发商要求排除障碍案、粟雨工业园、体育中心、庐山路储备地征地拆迁纠纷案等案件;集中力量对影响城市快环线、湖南工业大学、湘江四桥、湘江景观防洪带等重点工程周边的违法建设实施了司法强制拆除,对田心高科园、建宁大桥、长株高速等重点工程建设实施了强制征地拆迁,对不按要求采取环保措施排污严重的企业和餐饮单位进行了强制执行,共执结非诉执行案件731件,拆迁拆违、强制腾房面积4.1万平方米。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决定赔偿金额0.72万元。
  【执行工作】实行预立案登记制、债务人名录登记制、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悬赏执行等新的执行方法和举措,建立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加大对消极履行执行义务、执行不力行为的责任追究,开展“构建和谐社会、打造诚信株洲”集中执行活动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促进了执行效率的提高。共执结民商执行案件3040件,执结标的2.87亿元,执结率和净执结率分别为96.66%和72.95%,同比上升5.33个和18.45个百分点。 【立案工作】坚持规范立案,2005年,共审查立案15428件(不含旧存),立案准确率达99.8%;进一步加强案件流程的跟踪监督,实行审判管理动态通报;注重再审立案把关,强化了申诉复查工作。
  【信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切实开展大接访活动。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1036人次,经复查、再审,依法纠正和调处原判确有错误或处理不当案件48件,息诉息访了一批上访老户,涉诉信访率同比下降5.58个百分点,市法院信访工作在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审判监督】全年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161件(不含旧存),再审立案73件,再审结案68件,改判或发回重审48件。 【大要案件审理】根据大要案件涉众、涉稳、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提前介入掌控情况,精心配置审判力量,切实做好维稳预案,依法独立公开公正审理的原则,依法、及时、公正、妥善地审理了中国城158名拆迁户与芦淞区政府、市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拆迁纠纷案,受害群众达151人的“梅花鹿”合同诈骗案,全市首例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制性规定的株洲市中圣出租车有限公司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其中黄石山、文绍斌等54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黄石山等7名被告人虚报注册资本及被告人黄连山窝藏一案,被告人达55人,出庭辩护的律师52人,涉及受害群众达2600余人,诉讼卷宗及账本达5350余本,是株洲市历史上被告人最多、受害人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刑事案件,中院抽调法官提前介入3个多月,调集武警、民警、法警150名担任押解、值庭、保卫工作,连续开庭12天。被告人黄石山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70万,其余54名被告人也被判处刑期不等的刑罚。
  【多元调处机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积极探索多元调处机制,率先在全省法院建立起协助调解人、独立调解人、和解协调人制度(ADR制度)。独立调解、和解所达成的协议经法院依法审查和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在行政审判中,参照民事调解机制,鼓励行政机关在不违法和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和自愿的前提下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协议,解决行政纷争,促进和谐共处。2005年,全市法院共调解、撤诉民商、行政案件4270件,调解撤诉率达54.74%,居全省第一,执行和解603件,执行和解率达27.53%。其中通过ADR制度调解、和解、撤诉结案411件,占调解和解结案总数的8.43%。在“1·22”白关爆炸案民事赔偿处理中,中院和株洲县法院法官共同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仅用5天时间即将101.23万元赔偿款及时兑现到了20余名受害者手中。
  【绩效管理】编制出104个定性定量指标,相应建立干警政绩档案、执法档案、廉政档案、学习档案,全面细化和加强了对基层法院、中院部门和干警个人绩效目标考核。切实加强案件流程时限管理,实行主要指标动态分析和季度排名通报,中院全年编发审判管理动态和审判委员会通报41期,通报公告、鉴定、临界、中止等案件347件次。全面落实司法质量考核评查,共评查案件13050件,查处瑕疵案件41件,处罚责任人员63人次。全市法院在继续保持“两无”(无违法超审限案件、无超期羁押案件)的基础上,实现了提质提速,案件的结案率、当庭宣判率、净执结率分别达到97.8%、75.78%和72.4%,同比分别上升2.75、19.79和17.9个百分点;各类诉讼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仅为29.11天,同比缩短13.39天;改判发回率为19.63%,同比下降5.66个百分点;其中炎陵县法院当庭宣判率100%,诉讼案件结案周期全市最短为16.99天。 【规范司法行为】在全市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认真进行问题排查。针对排查出的不规范问题,制定出台《规范法官认证操作规则》、《执行裁判监督听证规则》等5个规范性文件,组织对2003年以来87个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修订、完善,整理印制成《规范司法行为管理制度汇编》。参照外地法院做法,印发《法官行为提示》,对司法办案和业外活动中的150种具体行为均作出明确的规范提示。各基层法院也认真部署,积极开展问题排查和边整边改工作。同时在全市法院开展审判员庭审竞赛、书记员记录竞赛等一系列岗位练兵活动,促进了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干警行为的规范。中院先后受邀参加全国“规范执法行为制度建设研讨会”和全省“规范执法行为经验交流会”并介绍经验;《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株洲日报》也均以较大篇幅对市法院狠抓专项整改、规范司法行为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
  【队伍建设】一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主线,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二是高度重视司法能力培养。坚持凡进必考,组织进行了全市法院新增补员的统一招考录用工作,统一招录专业人员2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6人;强化队伍职业素养,举办各类业务培训、学术讲座、法官论坛、质量讲评50场次,进行法警技能集训,组织参加执行干警全国统考、民商和立案审判员全省统考、中院干警《公务员法》培训考试等业务活动;推行院长承办大要案件,中院正副院长共主办案件19件。三是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组织开展了“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专题讲座、“参观监狱,听犯人悔罪说法”等廉政教育活动。严格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六条高压线”,并在全市法院试行了《廉洁公正司法基金奖惩办法》,对廉洁自律和违法违纪行为予以重奖重罚。两级法院诫勉谈话21人次,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各法院、法庭以及56个宾馆、饭店、茶座等公共场所进行了14次明查暗访,积极开展听审听议和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切实加强了对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有效促进了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2005年,全市法院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同比下降3.6%,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四是认真接受外部监督。全市法院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从接受监督的形式、内容及程序的完善上保障制度化、规范化。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法院情况通报》,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法院工作,全市法院共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座谈会27场次,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1500余份;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大要案件的庭审;对于党委、人大交办、督办的案件,均邀请相关的监督部门派员旁听案件的复查听证或开庭审理,中院受理的人大交办案件4件,已办结4件;受理督办案件27件,已办结22件,其余均进入调卷复查程序;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在期限内办结。
  【基层基础建设】一是业务指导不断加强。制定《加强基层人民法院业务指导工作的决定》,建立案件质量评查、讲评、通报以及改判发回案件交换意见制度,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工作指导的针对性。积极组织开展学术讲座、法官论坛、质量讲评以及法警技能集训、执行干警全国统考等业务活动,成立专门课题小组广泛开展课题调研。全市法院共开展质量讲评31场次,讲评案件2200余件,邀请省院领导和资深法官17人授课9场次,指定中院领导和资深法官授课11场次,培训基层法官570多人次,中院各部门开展对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讲评14场次。
  二是“两庭”建设稳步发展。全市10个法院中有7个法院已完成审判大楼新建或改扩建,1个正在建设中,共有大中小审判庭104个,总占地面积6.28公顷,总建筑面积24779平方米。实施新一轮人民法庭建设,制定法庭建设工作规划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方案》,在原有人民法庭建制31个的基础上,撤并调整后拟保留19个并全部新建,其中已纳入申报国家中西部人民法庭建设投资计划13个,并已全部落实了建设所需土地。
  三是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2005年8月中院计算机网络工程基本完成。加大对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督查和协调力度。一方面把办公条件智能化作为对基层法院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项目,将其纳入《对基层法院的“七化”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另一方面由中院司法技术中心负责对全市法院计算机网络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建设指导。在下辖的9个基层法院中,有7个法院已建成局域网,1个法院在建设中。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6

《株洲年鉴 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6.8

本书注意工业城市特点、时代特点、年度特点,突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株洲的新情况。全书共设30个部类,依次是:特载、大事记、综述、政治、法制、国防、经济管理、工业、交通、邮电、农村经济、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旅游业、民营经济、财税审计、金融、保险、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宅与房地产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社会生活、区·县(市)、荣誉谱、理事会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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