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法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795
颗粒名称: 株洲法制
分类号: D902
页数: 16
页码: 86-101
摘要: 本节包含了政法工作、公安、交通管理、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劳教工作、仲裁等内容。
关键词: 株洲市 法制

内容

政法工作
  市委政法委员会(综治办)
  书记 姜玉泉
  副书记 李智 陈招生
  宁建业(兼)
  曹跃良
  综治办主任 陈招生
  综治办副主任 漆本蛟 刘国瑞 罗伟
  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蔡怡
  纪检组长 罗伯平
  委员 陈国连 刘鹏飞
  【概况】2005年,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株洲,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充分履行职能,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喜获“长安杯”之后,又在全省综治考核评估中名列第二,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州”称号。市直政法各部门在各系统的综合考核中都跻身全省先进行列。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领导重视,强化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分别签订维护稳定责任状。将维护稳定工作任务、目标纳入到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其党政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之中。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都明确1名党政副职分管稳定工作,直接抓落实。各级维护稳定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管职能,及时排查化解本系统的矛盾问题。(二)狠抓重点问题的调处和整治。一是认真化解国企改革中不稳定因素。全市各级各部门狠抓了国企改革的维稳工作,落实中央、省、市改制政策不打折扣,认真做好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的工作,做好困难职工的帮困解困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二是把少数军队退役人员稳定工作做为重点抓,针对落实政策的动态性、连续性、复杂性,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按政策逐入落实到位,并经常实行回头看,进行核实、督查。各级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军群体的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形势教育。2005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有影响的群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三是多方协调解决重点工程矛盾纠纷。全市成立了由市县两级重点工程纠纷协调处理机构,将调处化解重点工程矛盾纠纷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四是全力化解“901”专案等涉法涉诉问题。全市成功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159件,其中省级挂牌督办案件10件,已息访8件,对摸排出来的58件重点案件,针对不同个案的特点,因案施策,多管齐下,制定息访息诉措施,全力化解。(三)群体性事件得到了有效处置。一是加强群体性事件预警。为了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全市进一步健全了信息渠道和网络。全市在重点企业、单位、基层社区、村组共组织联络员、信息员3000余人,形成了覆盖全面,嗅觉灵敏,反应快速的情报信息网络,特别是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及时、准确地获取了一大批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同时,加强分析研判。对掌握的情报信息,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分析预测、判断,做到有效预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做好工作掌握了主动权。二是及时督办苗头性问题。市县两级稳定办对360多起矛盾纠纷实行台账管理,并定期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判,并督促有关县(市)区和单位,及时消除、化解矛盾。2005年,市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对可能引发集访、堵门堵路等群体性事件苗头和问题,向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下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责任交办通知书》,对200起重点矛盾纠纷实行责任交办,并进行跟踪督办。2005年,全市化解矛盾纠纷2900多起,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率达到98.7%。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党政重视,平安创建稳步推进。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创建“平安株洲”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和保障平台,对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视、支持和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部署、抓督查、抓落实。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再动员大会上,市委书记肖雅瑜、市长颜石生亲自作动员,为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再鼓劲、再升温。各地大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街道”、“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村庄”等形式多样的平安创建活动且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明显提高。(二)夯实基础,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各级各部门下大力气,出硬措施,创新方法,着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调整充实综治机构人员,乡镇街道普遍配备了1∼3名综治专干。切实加强社区警务和群防群治机制建设。全市所有街道和部分乡镇建立了专业治安巡防队。各地通过认真贯彻《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逐步法制化、规范化。守楼护栋、邻里守望等义务巡防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芦淞区发展了800多名党员志愿者队伍进行义务巡防,石峰区井墈社区、茶陵县平水、潞水等地成立了治安协会,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流动人口、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服务与帮教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三)重点整治,治安乱源有效消除。各地采取党政牵头、部门联动、深入摸排、集中整治的方法,对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逐一摸排,专项整治,株洲火车站及周边地区、芦淞市场群、合泰地区、株洲北站等重点地区,通过集中整治,治安状况进一步改观,违规网吧、电游赌博、地下“六合彩”、吸贩“摇头丸”、色情演出等突出治安问题也得到了较好解决。大力开展出租房屋清理整顿工作,对全市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进行全面深入摸排,全市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四)严格考评,综治责任得到强化。年初,市委书记、市长与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签订了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市、县两级还将综治工作纳入了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健全完善了综治考核考评制度,年内对县(市)区、乡镇街道及市综治成员单位进行了考核考评,并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全市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责任体系。
  三、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履行政法机关的工作职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各类治安乱源。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将打击的锋芒对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先后组织开展“命案侦破”、“夏季攻势”、“基础强侦大会战”、“查赌、禁毒、扫黄”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2005年,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4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00多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700多件3300多人,起诉2100多件3700多人;两级法院一审判决刑事案件2300多件,判处4200多人。坚持重典治乱,切实加强突出治安问题,治安重点地区的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一批治安乱点得到了有效整治,禁赌专项行动、禁毒人民战争、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重点工程施工环境治理、铁路沿线专项整治、出租房屋清理等专项整治行动都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条例》,集中精力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国家《信访条例》出台后,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培训,努力提高信访接待水平,同时,集中精力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5月中旬,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大接访”专项行动。7∼9月,市政法系统各单位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大接访”活动,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860余人次,已经解决830多起,取得较好效果。2005年,全市共排查各类涉法涉诉重点案件580件,绝大多部分案件已办结息访,全市无滞京上访人员。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政法机关以问题排查为突破口,以执法质量考评为督导手段,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进一步健全规范各项执法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扎实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干警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执法不作为的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全市政法机关执法质量明显提高。从全省执法质量考评结果看,全市公、检、法、司各家的执法均名列全省前三名,其中法院系统居全省第一名,公安系统居全省第二名,检察和司法行政系统均列全省第三名。各项执法制度日趋完善。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共建立、完善制定各项执法制度366个,全市政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
  四、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元月下旬至6月中旬,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建立科学的领导机制,作出科学的时段安排,确定科学的方法步骤,不断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层层召开了动员会,在春节期间开展了“三个一”即读好一本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开展一次社情民意调查。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征求对政法系统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了整改活动。组织了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市直及5个县(市)开展巡回演讲活动。二是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按照中央、省里部署,市委政法委决定用半年时间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重点整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四个岗位和环节。市委政法委对市直和县(市)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全市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举办了全市政法系统执法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执法岗位中层干部55人。三是深入开展“两争一创”竞赛活动。继续抓好《中共株洲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争当优秀政法领导干部、优秀政法干警,争创政法工作先进单位”竞赛活动的意见》的督促贯彻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玉泉等领导颁奖,对2004年度“两争一创”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作了表彰,对2005年度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该项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6月份,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典型宣传与推介工作的意见》,把树立与推荐政法典型工作当作深化“两争一创”竞赛活动的重要举措来抓。“两争一创”竞赛活动、树立与推荐政法典型工作逐渐成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市级新推出政法典型7人,其中肖玲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记一等功。四是进一步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采取经常下基层指导或争取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重视等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协管处级政法领导干部、监督科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抓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政法领导班子政治立场进一步坚定。五是进一步加强了政法干部队伍革命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对政法干警的培训与管理,努力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素质。政法干警录用工作全面推行了公开选拔制度,较好地把住了入口关。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得到了依法及时查处。六是继续办好《株洲政法报道》栏目,全面加强思想宣传工作。突出“平安株洲、和谐社会”主题,积极策划组织,协调左右关系,带领记者深入采访,确保了每星期一、四该栏目的正常播出,全年共播办110余期,时长近400分钟。6月16日,《湖南日报》头版头条对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了近3000字的报道。1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治频道黄金时段30分钟的《平安株洲》、《平安行动》以及市委副书记、市长颜石生《话说平安》集中报道了株洲,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全市政法工作暨维护稳定总结表彰会议】1月11日,全市政法工作暨维护稳定总结表彰会议在株洲宾馆召开。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颜石生主持,市委书记肖雅瑜代表市委、市政府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玉泉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的政法工作报告。会议确定2005年全市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强化执法为民思想,服从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提高“五种能力”(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努力创建“平安株洲”,推进构建和谐社会,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会上,市委、市政府对石峰区等4个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县(市)区、株洲市公安局等11个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和郭生平等146名维护稳定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市政法委对株洲县等36个先进单位、宁建业等20名优秀政法领导干部和何冬祥等58名优秀政法干警进行表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炎陵县等33个单位和谢高进等50人分别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沈铁良等13人“株洲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各县(市)区向市委书记递交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打造平安株洲责任书。
  【喜获“长安杯”】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于2005年5月2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株洲市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称号,并因连续三届十二年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喜获“长安杯”(全省仅此一个),肖雅瑜、颜石生、刘岁文、姜玉泉、刘力量、陈招生等领导受到了中央组织部、中央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嘉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动员大会】6月17日,市隆重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深入建设平安和谐株洲,再动员、再鼓劲、再升温。会议由市委书记肖雅瑜主持,市委副书记、市综治委主任刘岁文介绍和传达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表彰大会盛况和精神,市委副书记、市长颜石生作再动员报告。市领导邓德芳、赵占一、姜玉泉、李选德、郭青等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等单位负责人500多人参加了会议。
  【李江考察指导政法公安工作】6月9日,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到株洲考察指导政法、公安工作。李江考察了天元、芦淞公安分局,听取了株洲政法、公安工作汇报。李江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公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二要做好维稳、综治工作;三要创造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公安
  市公安局
   党委(党组)书记、局长 邹安宝
   党委(党组) 副书记、副局长 罗高其
   党委(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纪委书记 方华堂
   副局长 靳立华 黄进革
   李鸣放 周祥会
   彭冬明
   政治部主任 高军
   正处级侦察员 罗高其 方华堂
   靳立华
   副处级侦察员 王民权 曹铁钢
   廖永升 胡建
   程志刚 段秋影
   谌宪成 陈建国
   田见辉 彭青掌
   孟祥生 刘育才
   汤克勤 李鹏魁
   李洪柏 左然升
   尹自力 肖国斌
   颜文明 凌娅
   邱玉祥 贺建初
   米昭贵 张海桂
   姜湘南 姜放军
   黄 钢 汤耀岛
   谭晓星 龙松金
   陈飞 阴福安
   刘海华 王铁飞
   李超 杨承锋
   钱平 肖冬生
   余树辉
   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
   主任 陈建国
   政委 彭青云
  
  【概况】2005年,全市公安机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力打造“平安株洲”,实现了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新的发展与进步,为株洲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市公安机关不断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拓展并延伸了特情专干、治安耳目、治保干部、信息员的工作触角,整合各警种职能优势,分级别、分渠道实行了每日一报、公安要情、治安动态等情报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机制,编织了全警采集、覆盖面广、集约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有效地提高了预警能力,及时排查消除了一批不稳定因素。全年共搜集各类情报信息1187条,妥善处置了五三机械厂职工堵路堵桥、为民担保公司储户集体上访等一批群体性事件,有力地开展了打邪专项斗争,重创了“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在全市的组织体系。圆满完成了各项保卫任务,确保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一行到株洲视察的绝对安全;确保了“2005年湖南旅游节暨中国株洲炎帝节开幕式”等重大活动的绝对安全;确保了人大、政协会议和中央、省市在株洲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的绝对安全。
  二是精心组织“严打”整治斗争。全市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命案侦破、禁毒人民战争、打击“两抢一盗”、“网上追逃”和“冬季侦破战役”、“金盾之光”百日竞赛、“基础强侦大会战”、“查赌禁毒除恶”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力攻坚大要恶性案件,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警务信息化以及刑事犯罪信息库、指纹比对、DNA技术等现代侦破技术手段,综合运用领导挂牌督办、串并案攻坚、异地用警、合成作战等工作方法,推行百万元专项基金奖励和命案侦破率分档排名、末位责任领导调岗等奖惩激励机制,先后侦破了一批有影响的杀人命案等大要案件,成功摧毁了一批恶势力犯罪团伙。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401起,查处治安案件21288起,依法劳教、直诉、逮捕违法犯罪嫌疑人3661人。还深入持续地开展了治乱清源专项行动,加大了黄赌毒问题和治安复杂地区专项治理的力度。开展了集中打击地下六合彩、禁赌“飓风”等专项行动,共查破赌博案件3265起,抓获各类赌博违法犯罪人员7734人,捣毁地下私彩窝点17个,收缴赌博机具544台。全面铺开禁毒人民战争,组织了遏制毒源、“秋风”等扫毒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毒品犯罪的蔓延之势。
  三是重视加强治安管理防控。全市公安机关以加强城区巡防为重点,在充分发挥专职巡防队伍作用的基础上,专门抽调市局、分局机关警力和武警投入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巡逻值勤,构建起全警参与、全天候、高密度型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有效地遏制了刑事发案。强化社会治安管理,通过成立旅馆行业协会,架设金融网点、旅馆业监控系统等有效措施,加大了管控力度,废旧业、危爆业等特种行业的整治经验得到了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并推介。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了交通安全管理,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均比上年同期下降,连续7年实现了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零指标。消防部门加大消防监督力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了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火灾事故损失数同比下降了14%。
  四是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出了绩效考核、公务接待改革等一系列举措,先进性教育活动测评满意率达到99.8%。坚持改革创新,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将市区41个派出所撤并为25个派出所,一类派出所设一室四队,二类派出所设一室三队,市区乡镇农村派出所按一室二队设置。城市公安分局内设机构按三室五队设置,新设了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撤销巡警大队,后勤室与办公室合并。对新成立、撤并后的所领导班子实行竞聘上岗,增强了公安队伍活力。坚持素质强警,深入开展了“大练兵”活动。分别举办了刑事技术侦察培训班、社区民警培训班、行政内勤培训班、宣传专干和警衔专干培训班,在公安部“大练兵”考核中,株洲公安机关作为代表湖南省的参检单位,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文化、体能、技能、查缉等四大类的考核,得到公安部考核组的好评。2005年,市公安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市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被推荐为全国110接处警工作先进集体,刘普云、刘京萍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言志红被评为“湖南省先进工作者”。天元分局嵩山路派出所等3个基层所队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芦淞分局刑侦大队被授予“全省十佳政法单位”称号,全局有15个基层单位分别荣立集体三等功和受到嘉奖,261人(次)受到部、省级公安机关和市一级的表彰奖励,107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公安“大接访”】5月9日,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大接访”工作后,全市公安机关围绕“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工作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根本,实行局长接访和全局联动相结合,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相结合,清理旧账与不欠新帐相结合,从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稳固三个环节入手,初步建立完善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了规范的信访接待、查办、督办、回复工作机制。从5月18日至9月6日,全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11案1571人;共办结各类信访案件1458案1496人,办结率为96%;停访息诉1416案1476人,停访息诉率为93%。通过大接访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21起,查处治安案件311起,追捕逃犯76人,调处纠纷281起,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发现和查处执法办案、依法行政中的各类问题69个,预防和查办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问题41个,退赔现金36.3万元,落实责任机制处理违法违纪民警21人。“公安大接访”使公安工作更贴近人民群众,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提升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刑事侦察】2005年,全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坚持“严打”方针,以侦破命案为龙头,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加强基础工作和刑事技术建设,增强刑侦工作后劲,推动刑侦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全年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401起,其中八类恶性案件破案率44.56%;共抓获刑事作案成员5380名,其中刑拘3343名、逮捕3202名、劳教459名、收教38名、移诉3985名;共查获犯罪集团127个572人,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的稳定。一是狠抓命案侦破工作。全年共破获现行命案48起,破案率为87.27%,破获积案3起,抓获外省命案逃犯6人。2月1日,刑警支队、天元刑警大队专案组侦破了“2005.1.18”罗维卫、陈娟被杀案,带破“2004.11.17”湖北宜都信访办主任刘家成、交警大队长梁德华被杀案;6月6日,刑警支队、醴陵市刑警大队、攸县刑警大队专案组侦破了“2005.3.29”李永绪驾“沃尔沃”高级轿车被劫持杀害案;二是针对突出刑事犯罪,组织开展了针对性强、时间短、见效快的专项斗争和侦破战役。坚持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的原则,打掉了称霸一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3个,抓获成员278人,破获案件351起。1月31日,芦淞刑警大队快速出警,捣毁了以陈柏如为首的“出警帮”恶势力团伙。6月5日,经两个月缜密侦查,捣毁了以万伟松为首的称霸市中心广场二手机市场的“涟源帮”恶势力团伙。针对盗抢、涉电涉车犯罪多发的情况,相继开展了打击涉电犯罪专项行动、打击“两抢一盗”和盗抢汽车犯罪专项斗争、“金盾之光”百日竞赛、基础强侦大会战等专项斗争和侦破战役。全年破获“两抢一盗”案件6096起,破获盗抢汽车案件49起,打掉团伙5个,追缴赃车50台,破获破坏电力设备案件71起。三是注重加强和进一步完善刑侦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破案增长点。全年利用情报信息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135人,破获抢劫、强奸等暴力案件28起,各类入室盗窃案209起,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深化社区警务战略】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按照“一区一分局,一街道办事处(乡、镇)一派出所”的原则,市局对城区派出所进行调整撤并,由41个派出所撤并为25个派出所。全市基层派出所的警力比过去增加了12个百分点。全面推进基层派出所警务工作信息化,初步建成了以人口管理、旅馆业管理为重点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公安三、四级网的开通率达到95%以上。突出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开发运用“警务通”和“警务助理”管理系统,搭建起对社区民警动态管理监督的平台。组建城市专业治安巡防队,在社区民警带领下,担负社区、街面和重要路段的巡逻守护工作,形成了专职巡防队控制街面,社区民警组织群防群治队伍控制社区,单位保卫组织控制单位内部,保安等辅警力量控制重点场所,派出所、刑警队联合控制出城哨卡五个层次的治安防控网络。并将全市“110”一级接处警任务全部交由派出所承担,极大地提高了全市的处警速度,有效地控制了发案。
  【构筑科技强警防控平台】2005年,市公安局以“金盾工程”建设为契机,协调组织各部门力量,合理规划,整合资源,将科技资源逐步转化为实战应用的重要手段。全局“金盾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已进入扫尾阶段,三级网络全面开通并运行,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实现了网上录入、传递、查询比对,初步建成信息共享平台,32个单位接入公安专网,县(市)区公安机关视频会议系统投入应用。网络安全监察处实施了网吧安全管理软件IC卡实名登记系统升级工作,对市区412家网吧实行IC卡管理系统,坚持网警日巡查制度,严密网情监控,查处违规网吧46家。开展网上专项打击行动,运用网络技术定位、网上账号跟踪等手段协办命案6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治安部门对全市的108家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录入旅客信息254218条,实施网上布控193次。刑事技术部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全市刑事科学技术室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建立了市局指纹数据中心和12个县(市)公安分局工作站,实现了指纹勘查全省微机联网,为侦察破案,打击犯罪提供了科学、快捷的手段。
  【执法质量考评】2005年,全市公安机关以执法质量考评为主线,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执法质量迈上新台阶,全市执法质量考评取得历史最好成绩,纳入省公安厅考评范围的单位中,7个单位获得优秀,平均成绩85.7分,在全省名列前茅,天元、荷塘、石峰分局考评成绩,超过90分,炎陵县、攸县公安局首次获得考评优秀。
  【禁毒工作】2005年,株洲市各级禁毒部门始终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全面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711起,治安案件700起,打击处理涉毒人员1278人,收缴毒品海洛因344.5克、K粉1641.8余克、摇头丸6546.5粒,摧毁毒品犯罪团伙11个。以“阳光工程”为载体,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全年共完成创建无毒社区299个,其中城市社区183个、乡镇社区116个,创建无毒县(炎陵县)1个、禁毒教育基地29个、示范学校20个。部署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制定了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及“阳光工程”、“满员收戒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了专题文艺汇演;开展了“放映一部禁毒电影、排演一部禁毒戏剧、制作一台禁毒晚会、开展一次禁毒主题演讲比赛、举办一次禁毒专题板报”评比的“五个一”活动。实施了以澄清毒情底数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以打击毒品犯罪为主要内容的“秋风行动”;启动了以开展帮教为主要内容的“黄丝带工程”、以加大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力度的“满员收戒工程”和组织开展歌舞娱乐场所防范新型毒品集中整治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组织精兵强将攻坚克难、重拳出击,破获“3·26”杨芳贩毒案,收缴摇头丸3000粒;破获“8·27”简照强贩毒案,收缴海洛因104.8克。极大地打击了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有效地遏制了毒品犯罪的上升势头。 【“110”报警服务台建台10周年】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成立于1996年,全体民警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服务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兑现承诺,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化解纠纷、救助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1996年以来,接处警逐年递增,至2005年接警数已达450413起,处警数达83032起,分别为成立之初的5倍和8倍。建台以来,无群众合理投诉,无违法违纪行为。人民群众对“110”的信赖感和亲切感与日俱增。2001年以来,“110”报警服务台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110”报警服务台”、“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株洲市为民服务、保民平安示范窗口单位”、“全省公安情报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110”接处警运行机制工作经验受到省公安厅的肯定和推介。
  株洲市公安局始终以提高新形势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对“110”接处警勤务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完善。目前,全市实行“一级接处警”工作模式。“110”报警服务台在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或警务投诉后,直接向先期处置的派出所民警发出处警指令,并向相邻派出所民警发出补充出警的指令,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处警时效。还在城区配备专职巡逻处警车,实行“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动态就近处警模式。保证了城区范围内处警到达现场时间基本控制在5分钟以内。2005年,“110”接处警通过快速反应,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786名,调处纠纷30187起,处置急难险情18779起,分别较成立之初增加了5倍、7倍、8倍,真正做到了以动制动,快速反应。 【“2005·1·14”彭斌文团伙系列杀人案】2月1日,株洲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行技支队、天元分局组成的联合专案组成功破获“2005·1·14”双尸案,犯罪嫌疑人彭斌文(男,平江县人)、李增明(男,株洲县人)、杨术(男,凤凰县人)全部落网。1月18日上午,一名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市天元区邮政小区发现一辆黑色无牌丰田佳美轿车,一名男子全身是血被杀死在车后座上,车尾厢里还有一具女尸。接警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技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查,男死者罗维卫,株洲工学院体育文化交流处处长,女死者陈娟,在西苑宾馆营销处工作。经罗妻证实,罗于1月14日驾车离家后失踪。案情重大,该案被列为株洲市头号督办案件。市公安局迅速成立“2005·1·14”专案组,全力组织案件侦破。短短14天时间里,专案组民警超常规作战,调查走访5000余人次,摸排线索47条、重点对象76名,先后派出12个小组,分赴贵州、重庆、湖北、江西、浙江等地开展调查,行程近万里。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2月1日晚,专案组在渌口镇抓获犯罪嫌疑人李增明,2月2日早上,在岳阳市平江县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斌文,同时,犯罪嫌疑人杨术也在吉首落网。经查,3名犯罪嫌疑人均有前科,分别被判过死缓、无期等重刑,在岐山的湖南省第一监狱服刑时结为朋友。2004年出狱后,3人纠合在一起,购买了手枪,自制了炸弹,准备再次作案。1月14日晚10时许,彭斌文、李增明来到株洲,在天元区“枫林晚”茶馆门口盯上了罗维卫和陈娟乘坐的黑色丰田佳美轿车,二人持枪劫持了该车,抢走现金1000余元、手机两台和银行卡,并逼取了银行密码,然后将罗、陈两人残忍杀害,并将车丢弃在天元区邮政小区。作案后,彭、李2人潜逃吉首、重庆、贵州等地,并从银行分数次取走现金共2.1万余元。
  【“2005·3·29”吴小明团伙抢劫杀人案】6月6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行技支队、天元分局、醴陵市公安局、攸县公安局联手破获“2005·3·29”抢劫杀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吴小明(男,醴陵市人)、易丹(女,醴陵市人)、丁勇华(男,醴陵市人)、丁小昭(男,醴陵市人)。3月29日,李永绪(男,家住市天元区湘银小区)携带数10万元现金从攸县驾驶湘AB3388沃尔沃轿车返株,途中失踪。接警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围绕失踪人及失踪车辆、物品全力展开侦破。5月下旬,专案组获取重要线索,失踪的沃尔沃轿车在江西被发现,侦破工作由此取得重大突破。6月5日,专案组分别在醴陵市交警大队和市芦淞区高家坳醴陵饭店设伏,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吴小明、丁勇华、易丹、丁小昭。6月6日,专案组在醴陵市沈潭镇新田村凤形坡的山坡上找到李永绪的尸体,并从吴小明家中收缴黑色仿六四式手枪1支、子弹6发和手铐2副。经审讯,4人对持枪抢劫李永绪并杀人埋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5年1月,吴小明纠集丁勇华、丁小昭、易丹预谋仿照广州“撞车党”的作案手法抢劫高档轿车。4人准备了1辆黄色本田轿车、1支黑色仿六四式手枪、10余发子弹、2副手铐、黄色胶带纸和锄头,并在醴陵市沈潭镇新田村凤形坡一山坡上挖了一个土坑,用于埋尸。3月29日下午,4人驾驶本田轿车在攸县皇图岭镇收费站处伺机作案,李永绪驾车经过时被其尾随。2台车沿106国道行至醴陵市船湾镇一偏僻路段时,吴小明驾车故意撞击李永绪沃尔沃轿车的左后门,然后趁李永绪下车查看和协商损失赔偿之机将其骗上本田车,在车上持枪将其劫持并抢走现金20余万元及7、8张银行卡,同时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当晚10时许,吴小明等将李永绪带至醴陵市沈潭镇新田村凤形坡的山坡上,用事先准备好的锄头猛击李永绪头部,不等其断气便将其推至预先挖好的坑中进行掩埋。作案后,4人叫来1辆农用车将沃尔沃车拖到江西省萍乡市下埠镇丢弃。4月7∼9日,吴小明等用银行卡在深圳、广州等地取走现金2.4万元,并将所抢到的现金进行瓜分,还用赃款购买了一台凌帅牌银灰色小轿车。
  【保安服务】2005年,株洲市保安服务公司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保安人员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4名,扑灭初起火灾51起,消除事故隐患752起,劝阻上访闹事人员3800余人次,纠正违章5281人次,为客户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0余万元,为人民群众做好人好事1317人次,无偿献血6160毫升,拾物、拾金不昧76次,折款8万余元,共收到表扬、感谢信68余封,52人受到客户单位的通报表扬和奖励;10人和7个中(分)队被公司评为2005年度最佳文明执勤先进个人、优胜单位,190人、27个部门和中(分)队被公司评为2005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全年实现总收入24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实现税利300万元。公司被市公安局授予三等功,被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评为全省先进保安服务公司,被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文明卫生单位”,被市人民政府授予“无偿献血先进单位”。12月7日,付运喜被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保安员”。
  交通管理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党委书记、支队长 李鸣放
   政委 段秋影
   副处级侦察员 李建国 黄岳峰 汤达仁 邹星海 朱安琪
  【概况】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位于市荷塘区华南路5号,下辖9个县(市)、区大队、1个直属大队和320高等级公路管理大队。担负着全市27.22万辆机动车,28.2万名驾驶员,4000多公里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
  2005年,全市公安交警围绕交安宣传、交通秩序整治、事故预防等工作重点,取得一定的成绩,确保了全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全市共发生上报道路交通事故775起,死亡202人,伤841人,直接经济损失175万元。交通事故4项指数与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下降6.17%、18.88%、4.65%、18.82%,连续7年实现了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零指标。
  多方施策,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交警队伍建设。通过将近5个月时间的学习教育活动,支队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市委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支队得到了93.35%的较高群众满意率。二是扎实开展大练兵活动,提高民警综合素质。支队按照省总队、市公安局的统一安排,坚持全警练兵,组织民警认真开展政治、技能和体能练兵,全面提升民警的综合素质。与两年前相比,民警体能达标率由原来的71.3%上升到95.7%,手枪实弹射击平均成绩由原来的55.7分上升到71.5分,在全市大型活动中,市公安局党组多次指定由交警组队参加或参赛并都取得了好的成绩。三是以开展行风自评工作为重点,抓交警行风建设。支队组织开展“优环境、保畅安、树形象”百日竞赛活动,进行了行风评议“三项检查”,开展了创建文明窗口示范活动。通过整顿警容风纪,规范服务和执法,提高了全体民警的服务意识和执法水平。
  以“五进”活动为载体,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一是抓住中小学生教育关键,强化安全教育工作。各大队、中队都与所辖地中小学校建立健全了交通安全联系网络,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交通安全在我心中”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了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目前,全市有38个乡镇参与了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初建成效。三是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在全市掀起了新一轮《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高潮。据统计,在交安宣传中共出动警力近2千人次,设立宣传咨询点50余处,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彩球1000多条(个)、印发宣传资料50多万份,播放宣传光碟4000多场次,上交通法规课2000多课时,组织文艺演出等交安宣传活动70场次,近60万群众、学生、驾驶员、安全员参加了活动。天元大队刘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先进个人。
  以交通秩序整治为重点,优化交通环境。一是充分挖掘现有道路潜力。通过采取单向大循环的交通分流组织方案,较好地解决了中心广场交通拥堵问题;通过对炎帝广场、向阳广场占道停放的客货运车辆的搬迁,以及对清石广场、清水塘商业街等处的违法摆摊设点占道行为的整治,保证了城区道路畅通;精心组织交通分流和交通维护,确保了市人民路、纺织路等20余条道路改造施工的顺利进行;对中心广场、建设路、新华路等主要道路上原设置不科学,影响交通的25条公交线路、42处公交站点进行调整,取缔火车站前坪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5处客运始发站,合理布局了城区公共交通站场。二是积极实施“道路交通语言”工程。对全市主要道路已不清晰的交通标线进行重新施划,增设、完善一批交通标志,全年共增设交通信号灯路口17个,渠化路口29处,设置交通标牌1000余块,施划交通标线1.3万余平方米。三是组织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双超”治理、无牌无证摩托车治理、反盗抢机动车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出租车遵纪守法安全行车竞赛活动等一系列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为株洲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城市,赢得“长安杯”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是进一步深化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延伸和拓展客运户籍化管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5523台客运车辆纳入了户籍化管理,其中9座以下营运车辆2645台,危险物品运输车辆144台,学校、幼儿园接送车87台;有6361名驾驶员纳入户籍化管理,管理民警达351人。同时,支队还继续加大对危险路段、事故黑点的排查治理力度。目前,市“三临”公路危险点段排查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炎陵县59处需要治理的点段均已完工,有效地起到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中心广场车辆分流】为解决中心广场交通拥挤问题,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支队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05年1月1日起,对中心广场车辆实行分流,实行特定时段机动车辆单向大循环,此举解决了市中心城区交通最大的瓶颈问题。据统计,分流前中心广场每天平均要发生7∼8起交通事故,分流后,交通事故数已下降至1∼2起,下降幅度达75%。【湘鄂交警联手破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2月5日凌晨5时半,孝感市107国道上,徐三安和妻子拖着一板车莲藕赶路。突然,由南往北的一台小货车冲过来撞上板车,一车莲藕全部翻落。小货车没有丝毫的犹豫,快速朝北驶去。徐三安气坏了,见一台出租车路过,跳上出租车,往北紧追。那台肇事小货车刚好在不远处的收费站交完费开始启动。徐三安冲下出租车,边喊边用手吊着那台小货车。小货车不但没有停车,反倒一路狂奔。徐三安很快受不了,高呼“救命”。不到一公里,终于挺不住,摔下车来,当场死亡。
  附近群众当即报案,孝感市交警立即立案追查,通过收费站的录像,查知肇事小货车的牌照号为湘B16293。
  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孝感交警赶到株洲。将“2·05”案件通报荷塘交警大队。两地交警成立“2·05”案件联合侦破组,并迅速展开侦查工作。根据电脑记录,湘B16293小货车的车主名叫苏永福,河南新郑人。10年前来株洲做生意,住处不明。荷塘交警组织大量警力在辖区摸排,终于找到苏在中南蔬菜大市场的一个门面。然而,店面已暂停经营。
  3月2日,荷塘大队的民警们发现苏永福的店面重新营业,当即传唤苏永福。苏供认,当时驾驶该车的是其姨夫屈长勇,并提供屈长勇在河南新郑的住址。当天,在河南警方的配合下,孝感大队的民警抓获了屈长勇,并查获了那台肇事的小货车。【网上逃犯落网】6月20日,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从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将交通肇事的网上逃犯罗炯押回株洲。
  2001年1月20日,湘潭市岳塘区驾驶员罗炯驾驶湘C-51822号夏利小车载同区居民龙星沿320国道从湘潭市驶往江西省萍乡市。17时40分许,途经320国道1176KM+100M弯道路段时,罗炯超越同方向一辆大货车时,与相对行驶的株洲市荷塘区陈某驾驶的湘B-00229号小车相撞,造成龙星当场死亡,罗炯、陈某受伤,两车严重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案发后,罗炯在医院治疗期间外逃。同年2月,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罗炯驾驶机动车违章超车,是造成该事故的根本原因,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罗炯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交通肇事罪,经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曾多次组织民警前往湘潭市抓捕未果。2005年,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过刑侦部门将犯罪嫌疑人罗炯的基本情况输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
  2005年6月10日,罗炯在广州因吸食摇头丸被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抓获。该局通过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网上查询,得知罗炯系网上批捕在逃犯,及时将这一信息告知株洲县警方,并与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取得了联系。
  检察
  检察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立新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魏启敏 张鼎立
   副检察长 成隆华 湛晓丹 罗树中
   纪检组长 窦建平
   工会主席 彭建军
   党组成员 陈忠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丁子明
   副处级检察员 袁满玖 宋国元 唐合法 袁自安 周光荣 唐秉成 周平凡 胡光清 周皑 陈利英 戴国荣 曾令穆 【概况】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和发展。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开展综合治理,巩固“严打”成果。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930件3818人,已审结1909件3777人,批捕1711件3314人,批捕率为89%;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27件4543人,已审结2172件3867人,起诉2116件3775人,起诉率为98%。坚持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涉毒”、“涉暴”等专项斗争。共批捕“两抢一盗”罪案897件1821人;涉毒罪案89件160人,分别占批捕罪案的52%和5%。在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前提下,注重加快办案节奏,强化打击效果。全市平均办案时间批捕为2.8天,公诉为17.6天,分别比法定的办案时间减少了60%和42%。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诉前协商沟通等方法,加强与公安、法院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在坚持一手抓打击犯罪的同时,一手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株洲”、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整治企业、学校周边环境,参与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深入企业、学校、社区、街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调查研究,较好地发挥了“严打”与预防的双重功效。
  认真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分析犯罪特点和规律指导办案,加强办案协调指挥,依法严厉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经济建设。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73件120人,其中大案34件,要案7人,大要案比例为56%,已侦查终结68件116人,起诉55件100人,判决54件101人(含积案数)。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29件46人,已侦结25件38人,起诉17件30人,判决13件25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类职务犯罪案件102件166人,同比上升2%;立案查办要案9人,同比上升80%。案件质量大幅提高,共移送起诉130人,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126人,同比上升35%。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继续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大市院统一指挥协调力度,整合办案资源,形成以市院牵头组织,各县(区)院为办案基地的上下联动格局。预防重点进一步突显,突出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三项重点工作。全年开展个案预防项目60件,指导茶陵县院在该县林业系统及时开展预防立项,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检察建议,把市体育中心等影响大、投资额上亿元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重点专项预防的范围,有效保证了重点建设工程质量。
  切实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5件,发出《通知立案书》4件,公安机关立案3件,追捕98人,抗诉5件,共立案侦查监管人员犯罪案件2件2人,审查起诉被监管人员又犯罪案件35件65人,纠正暂予监外执行或保外就医不当15件;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42件,经审查,立案48件,息诉91件,办理提请抗诉17件,决定抗诉12件,经抗诉再审案件15件(含积案),改判11件(含调解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9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和完善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和减少涉诉涉法上访,积极推行控申案件首办责任制,共受理举报控告线索431件,初查51件,成案31件,受理各类刑事申诉78件,复查19件,纠正或部分纠正错误决定5件,受理刑事赔偿请求3件,化解矛盾纠纷80余起(次)。全市全年涉检上访和进京上访两项指标均为零,有效减少和避免了集体访、越级访。
  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以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规范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了为期3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紧紧抓住细节、程序、制度三个关键,强化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制作了办案流程图,并通过使用已严格设定程序的办案软件推行业务流程化管理,加强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管理,强化办案程序。围绕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编辑印发《执法质量参考手册》,建立健全了检委会议事规则、案件请示制度、岗位练兵长效机制等几项制度。二是以规范案件质量检查为手段,提高执法质量。始终坚持以规范案件质量检查为突破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执法质量。通过每案必检、一案多检等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变案后监督为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监督,确保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更加细致、全面。同时规范和完善考评机制,制定下发了《执法质量考评方案》、《关于规范案件送检,确保办案质量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并组织开展了两次全面的执法质量检查,严格执行考评细则,落实奖惩措施,追究执法责任,加强督促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年底省院的检查中,两级院执法质量均为优秀,得分都在96分以上,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三是以深化检察改革为目标,推进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外部监督作用,对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启动监督程序,主动接受监督。组织召开了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研讨会,对全市聘请的76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认真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创新民行监督方式,拓宽民行监督渠道。市院与法院共同制订下发了《关于株洲市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石峰区人大率先通过了《关于加强检法两家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赋予检察机关对民行审判的知情权,强化了再审检察建议的作用,拓展了申诉救济的内容。完善检警分离协作机制和警务安全保障机制,参与协助自侦部门查办大要案件,积极履行送达、提押、看守等职责,确保程序公正,办案安全,全年未发生任何办案安全事故。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二级专线网全面开通投入运行的基础上,全年9个基层院中已有6家视频会议系统与省、市院网络实现成功对接,4个基层院已建成局域网,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加快了科技强检的步伐。
  努力提高队伍执法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的执法观。认真组织参加了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了3个阶段的工作,落实了13个环节的具体内容。通过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服务经济建设为本的执法观。涌现了全国“模范检察官”肖玲、“全市劳动模范”谭建晖、全市“十佳青年卫士”崔军等先进个人。二是认真组织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着重在学历教育、续职教育、任职资格培训和岗位练兵上下功夫。全市共选送86人参加高检院、省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10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563名干警全部通过了全员素质考核,在全省岗位练兵竞赛活动中,市院获得3个团体奖,2名干警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1名干警获全省“十优公诉人”称号,1名干警获“十佳办案能手”称号。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塑造良好的检察形象。健全和规范执法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履行“两个告知”义务,及时纠正和查处干警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追授肖玲为“全国模范检察官”】肖玲原任醴陵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三级)主诉检察官。她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良好的理论、文化、业务基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因身患癌症医治无效于2005年4月7日逝世,年仅37岁,肖玲逝世后,先后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追记一等功,被湖南省委追授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以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醴陵市委、株洲市院、株洲市委也先后决定开展“向肖玲同志学习”的活动。 【检察长“大接访”活动】8月,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了检察长“大接访”活动,处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市院5位正副检察长根据活动安排,在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配合下,共接待处理属于本级管辖的信访事项22件37人,及时处理了有关信件材料,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不息诉不放过的原则,力争使到检察机关反映信访问题的信访人都能得到一个基本满意的“说法”。
  【开通三级专线网】10月18日,市院与9个基层院之间的电视电话、专线电话通讯成功接通,标志着株洲市检察机关的三级专线网的建设顺利竣工。该专线网自2005年9月27日开始安装,到10月18日完工,除去节假日,实际花费只有10多天时间,创下了全省检察机关建设速度最快的记录。专线网的开通,为干警网上的办公办案打造了一个新的平台。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培训考核工作】10月23日,根据省委政法委、省院的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培训考核工作的考试拉开帷幕。全市检察机关共设10个考点14个考场,由市县两级院的检察长分别担任全市10个考点的主考官,共有563名检察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考核,参考率高达99.5%,是全市检察机关历次组织的业务考试中参考率最高的一次。 【“9·01”专案】原株洲市商业银行副行长黄石山等被告人从1999年10月份开始,通过骗取多家会计事务所获取验资证明,并假借他人的名义,虚报注册资本,先后注册成立了“湖南省为民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企业。并以投资担保公司、投资顾问公司为幌子,通过设立“顾问组”的形式,控制公司集团成员吸收公众存款,以采取发行股权证、委托理财等方式,用高额“贴水”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至2004年8月案发止,受害群众多达2000余户,集资诈骗总额高达7.7亿元。由于该案涉及犯罪嫌疑人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很大,市院成立了专案组,提前介入侦查阶段,做了大量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从而保证该案能在法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成功提起公诉,黄石山等被告人也分别被法院判处12年至1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赵金榜等人贪污案】原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赵金榜等5人在2000∼2005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在公司内部私设小金库,以支付劳务费等名义进行私分等手段,共计贪污公款共计710余万元。经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起诉,赵金榜、余启明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周志雄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其余两名被告人暂未获判。此案为株洲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反贪污贿赂案件中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审判
  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谈敬纯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谭建新 吴秋林
   副院长 刘君瑜 赵京生 罗佳良
   纪检组长 黄文
   工会主席 阳国庆
   政治部主任 贺观连
   副处级审判员 叶典凤 戴晓辉 唐德如 李自强 杨新华 谭秋良 赵庆华 柳立雄 邓国球 王剑波 汪萍 李松柏
  刘绍界 赵永明 肖安
  【概况】200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287件,结案15928件,审执结标的13.34亿元,其中中院受理3971件,审执结3850件。在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检查中,中院和石峰区法院分获全省中院、基层法院第一名,醴陵市、天元区、炎陵县、攸县、荷塘区、芦淞区、株洲县人民法院均进入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前30名。全市法院在全省法院司法绩效50个指标中获第一名,其中36个指标进入前三名,25个指标位居第一。中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文明建设工作、全市政法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支持国企改革先进单位;石峰区法院、天元区法院、攸县法院、炎陵县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石峰区法院、天元区法院、炎陵县法院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茶陵县法院腰陂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刑事审判】2005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399件4263人,同比上升11.27%,审结2389件4247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364件4106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77人。周雄持枪入户抢劫案,李增明、彭斌文、杨术结伙流窜持枪抢劫杀人案等一批大要案得到及时审理,一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共依法对818名被告人判处缓刑,对5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分,对1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监区公示、听证办法,依法减刑假释2190人,裁定不予减刑假释349人。 【民商事审判】2005年,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7602件,一审结案标的10.05亿元。组织开展“为百户企业大改制服务”和“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等专项活动,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35件,审结21件,破产企业债务总额6.79亿元;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857件,标的5.82亿元。 【行政审判】进一步拓宽审判领域,对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各类案件,提出明确的立案建议,统一了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件的司法审查原则和标准。注重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共审结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97件;积极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和“为蓝天行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实行重点工程项目服务责任制,加强建设征地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指导,狠抓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先后审结了市五金机电市场开发商要求排除障碍案、粟雨工业园、体育中心、庐山路储备地征地拆迁纠纷案等案件;集中力量对影响城市快环线、湖南工业大学、湘江四桥、湘江景观防洪带等重点工程周边的违法建设实施了司法强制拆除,对田心高科园、建宁大桥、长株高速等重点工程建设实施了强制征地拆迁,对不按要求采取环保措施排污严重的企业和餐饮单位进行了强制执行,共执结非诉执行案件731件,拆迁拆违、强制腾房面积4.1万平方米。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决定赔偿金额0.72万元。
  【执行工作】实行预立案登记制、债务人名录登记制、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悬赏执行等新的执行方法和举措,建立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加大对消极履行执行义务、执行不力行为的责任追究,开展“构建和谐社会、打造诚信株洲”集中执行活动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促进了执行效率的提高。共执结民商执行案件3040件,执结标的2.87亿元,执结率和净执结率分别为96.66%和72.95%,同比上升5.33个和18.45个百分点。 【立案工作】坚持规范立案,2005年,共审查立案15428件(不含旧存),立案准确率达99.8%;进一步加强案件流程的跟踪监督,实行审判管理动态通报;注重再审立案把关,强化了申诉复查工作。
  【信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切实开展大接访活动。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1036人次,经复查、再审,依法纠正和调处原判确有错误或处理不当案件48件,息诉息访了一批上访老户,涉诉信访率同比下降5.58个百分点,市法院信访工作在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审判监督】全年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161件(不含旧存),再审立案73件,再审结案68件,改判或发回重审48件。 【大要案件审理】根据大要案件涉众、涉稳、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提前介入掌控情况,精心配置审判力量,切实做好维稳预案,依法独立公开公正审理的原则,依法、及时、公正、妥善地审理了中国城158名拆迁户与芦淞区政府、市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拆迁纠纷案,受害群众达151人的“梅花鹿”合同诈骗案,全市首例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制性规定的株洲市中圣出租车有限公司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其中黄石山、文绍斌等54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黄石山等7名被告人虚报注册资本及被告人黄连山窝藏一案,被告人达55人,出庭辩护的律师52人,涉及受害群众达2600余人,诉讼卷宗及账本达5350余本,是株洲市历史上被告人最多、受害人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刑事案件,中院抽调法官提前介入3个多月,调集武警、民警、法警150名担任押解、值庭、保卫工作,连续开庭12天。被告人黄石山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70万,其余54名被告人也被判处刑期不等的刑罚。
  【多元调处机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积极探索多元调处机制,率先在全省法院建立起协助调解人、独立调解人、和解协调人制度(ADR制度)。独立调解、和解所达成的协议经法院依法审查和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在行政审判中,参照民事调解机制,鼓励行政机关在不违法和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和自愿的前提下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协议,解决行政纷争,促进和谐共处。2005年,全市法院共调解、撤诉民商、行政案件4270件,调解撤诉率达54.74%,居全省第一,执行和解603件,执行和解率达27.53%。其中通过ADR制度调解、和解、撤诉结案411件,占调解和解结案总数的8.43%。在“1·22”白关爆炸案民事赔偿处理中,中院和株洲县法院法官共同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仅用5天时间即将101.23万元赔偿款及时兑现到了20余名受害者手中。
  【绩效管理】编制出104个定性定量指标,相应建立干警政绩档案、执法档案、廉政档案、学习档案,全面细化和加强了对基层法院、中院部门和干警个人绩效目标考核。切实加强案件流程时限管理,实行主要指标动态分析和季度排名通报,中院全年编发审判管理动态和审判委员会通报41期,通报公告、鉴定、临界、中止等案件347件次。全面落实司法质量考核评查,共评查案件13050件,查处瑕疵案件41件,处罚责任人员63人次。全市法院在继续保持“两无”(无违法超审限案件、无超期羁押案件)的基础上,实现了提质提速,案件的结案率、当庭宣判率、净执结率分别达到97.8%、75.78%和72.4%,同比分别上升2.75、19.79和17.9个百分点;各类诉讼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仅为29.11天,同比缩短13.39天;改判发回率为19.63%,同比下降5.66个百分点;其中炎陵县法院当庭宣判率100%,诉讼案件结案周期全市最短为16.99天。 【规范司法行为】在全市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认真进行问题排查。针对排查出的不规范问题,制定出台《规范法官认证操作规则》、《执行裁判监督听证规则》等5个规范性文件,组织对2003年以来87个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修订、完善,整理印制成《规范司法行为管理制度汇编》。参照外地法院做法,印发《法官行为提示》,对司法办案和业外活动中的150种具体行为均作出明确的规范提示。各基层法院也认真部署,积极开展问题排查和边整边改工作。同时在全市法院开展审判员庭审竞赛、书记员记录竞赛等一系列岗位练兵活动,促进了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干警行为的规范。中院先后受邀参加全国“规范执法行为制度建设研讨会”和全省“规范执法行为经验交流会”并介绍经验;《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株洲日报》也均以较大篇幅对市法院狠抓专项整改、规范司法行为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
  【队伍建设】一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主线,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二是高度重视司法能力培养。坚持凡进必考,组织进行了全市法院新增补员的统一招考录用工作,统一招录专业人员2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6人;强化队伍职业素养,举办各类业务培训、学术讲座、法官论坛、质量讲评50场次,进行法警技能集训,组织参加执行干警全国统考、民商和立案审判员全省统考、中院干警《公务员法》培训考试等业务活动;推行院长承办大要案件,中院正副院长共主办案件19件。三是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组织开展了“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专题讲座、“参观监狱,听犯人悔罪说法”等廉政教育活动。严格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六条高压线”,并在全市法院试行了《廉洁公正司法基金奖惩办法》,对廉洁自律和违法违纪行为予以重奖重罚。两级法院诫勉谈话21人次,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各法院、法庭以及56个宾馆、饭店、茶座等公共场所进行了14次明查暗访,积极开展听审听议和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切实加强了对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有效促进了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2005年,全市法院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同比下降3.6%,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四是认真接受外部监督。全市法院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从接受监督的形式、内容及程序的完善上保障制度化、规范化。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法院情况通报》,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法院工作,全市法院共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座谈会27场次,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1500余份;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大要案件的庭审;对于党委、人大交办、督办的案件,均邀请相关的监督部门派员旁听案件的复查听证或开庭审理,中院受理的人大交办案件4件,已办结4件;受理督办案件27件,已办结22件,其余均进入调卷复查程序;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在期限内办结。
  【基层基础建设】一是业务指导不断加强。制定《加强基层人民法院业务指导工作的决定》,建立案件质量评查、讲评、通报以及改判发回案件交换意见制度,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工作指导的针对性。积极组织开展学术讲座、法官论坛、质量讲评以及法警技能集训、执行干警全国统考等业务活动,成立专门课题小组广泛开展课题调研。全市法院共开展质量讲评31场次,讲评案件2200余件,邀请省院领导和资深法官17人授课9场次,指定中院领导和资深法官授课11场次,培训基层法官570多人次,中院各部门开展对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讲评14场次。
  二是“两庭”建设稳步发展。全市10个法院中有7个法院已完成审判大楼新建或改扩建,1个正在建设中,共有大中小审判庭104个,总占地面积6.28公顷,总建筑面积24779平方米。实施新一轮人民法庭建设,制定法庭建设工作规划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方案》,在原有人民法庭建制31个的基础上,撤并调整后拟保留19个并全部新建,其中已纳入申报国家中西部人民法庭建设投资计划13个,并已全部落实了建设所需土地。
  三是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2005年8月中院计算机网络工程基本完成。加大对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督查和协调力度。一方面把办公条件智能化作为对基层法院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项目,将其纳入《对基层法院的“七化”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另一方面由中院司法技术中心负责对全市法院计算机网络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建设指导。在下辖的9个基层法院中,有7个法院已建成局域网,1个法院在建设中。
  司法行政
  市司法局
   党组书记、局长 夏云华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肖渊泉
   副局长 黄成林 夏剑
   纪检组长 舒新民
   政治部主任 冯春岗
   党组成员 李国明
   工会主席 刘明福
   副处级检查员 程建梓
  【概况】 株洲市司法局地处天元区鼎诚大厦,设9个职能科室(部),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仲裁工作指导管理科、基层工作指导管理科、后勤装备科、劳动教养工作管理科、政治部和监察室。此外,市法学会秘书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考试中心、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市公证员协会秘书处、市法律援助中心也设在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共有公务员137名(含市劳教所干警),全系统共有司法助理员138名,注册律师298名,注册公证人员2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27名。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及公证业务活动,受理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主管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劳教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监督法学会秘书处、律师协会和公证员协会的工作;主管全市统一司法考试,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物资;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等。
  200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株洲新跨越”的工作主题,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履行工作职能,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构建和谐株洲作出了积极贡献。以争创“全国先进”为目标,普治工作获得全面丰收;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基层工作实现重大突破;以实现健康发展为出发点,法律服务取得重大成效,以促进公正执法为核心,法规工作更加规范;以深化劳教改革为主线,劳教工作继续创新和发展;以提高工作效能为中心,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同时,圆满完成了第四次全市国家司法考试,信息工作、后勤保障、机关党建、法学会、工青妇等各项工作也实现了协调发展。攸县司法局、天元区司法局泰山路司法所和荷塘区司法局茨菇塘司法所所长戴兰英被司法部分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司法所和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普治工作】2005年,以争创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城市为目标,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普治工作获得全面丰收。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在总结荷塘区、炎陵县党委、政府任命的干部实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基础上,“两办”转发了《关于株洲市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凡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任命的干部,任职前必须进行法律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暂缓任命,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干部学法工作。二是在全省创造性地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全市投入200多万元,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创建了30个“法律进社区(村)”样板社区(村),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三是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市、县(市)区两级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述职评议制度,9个县(市)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行了书面述职,市5个专项治理组进行了会议述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述职情况逐一进行了讲评。同时,开展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创建活动,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启动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四五”普法验收】8∼10月,市领导刘岁文、姜玉泉、郭青、罗家博、历铁夫率5个组对9个县市区、44个依法治市成员的“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验收,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对其它市直机关的“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验收。11月7∼9日,省依法治省督查团副团长、原省人大副主任朱东阳带队对市“四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称赞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一流的思想认识,一流的组织领导,一流的真抓实干,一流的普治业绩,在全省处于先进行列”。省依法治省办已将株洲市推荐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城市。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0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基层基础工作实现重大突破:一是全面完成全市司法所的“四权”上收工作,实现了司法所管理体制上的重大突破。全市乡镇司法所的人、财、物、事“四权”已全部上收到县(市)区司法局,建立起了乡镇司法所以县(市)区司法局为主、乡镇为辅的管理体制,确保了政令畅通和责权利的统一。二是加强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建设,实现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大突破。全市第一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除批准共建的单位以外),已于11月底全部完工。
  【人民调解】2005年,全市初步建立了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所一会”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的制度,推广了攸县构建“大调解”格局的作法,有力地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全年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10262起,调处成功10078起,调处成功率为98.2%,防止矛盾激化553起,其中防止群体性械斗135起,群体性上访213起,民转刑案132起,避免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株洲电力机车厂调委会、株洲县朱亭镇调委会副主任赵霞被司法部分别授予“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安置帮教】2005年,在巩固株化、南方公司等原有国企安帮基地的同时,依托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以及社区,创办了一批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使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80%以上,帮教率达到97%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为创建“平安株洲”作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服务】2005年,在律师行业,全面开展了创建“诚信律师事务所活动”;在公证行业,深入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在法律援助系统,认真开展了为特困群体献爱心活动,有力地规范了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推动了行业风气的好转。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092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9506件,为企业和个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10658件,制止不法经济活动80件,涉及金额724万元。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9件,接待来电来访2438人次,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司法鉴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后,3月份成立了株洲市司法鉴定管理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了司法鉴定工作“四项”制度。同时,加强了对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全年新呈报审批司法鉴定机构11家。
  【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3月3日,市政府在天台山庄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前段工作,表彰了2004年度司法行政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了下段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工作任务。市长颜石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刘力量作工作报告,市委政法委姜玉泉书记宣读表彰决定,市委副书记刘岁文作了专题讲话。市领导罗家博、历铁夫、谈敬纯等出席了会议。
  【“诚信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启动】 6月6日,召开全市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表彰暨创建动员大会。市司法局局长夏云华作动员报告,市委副书记刘岁文、省厅律管处处长彭焱生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姜玉泉,市政协副主席历铁夫出席会议。8个县市区司法局主管副局长参加了会议。200余名律师在会上作了诚信宣誓。
  劳教工作
  湖南省白马垅劳教所
   省白马垅劳教所
   党委书记、政委 黄用良
   党委副书记、所长 李晓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健
   副所长 李辉杰 赵桂保 周小舒
   政治处主任 欧阳小艾
   副所长 丁彩兰 欧勇
  【概况】湖南省白马垅劳教所是全省惟一的女子劳教所,直属于湖南省劳教局,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北郊,占地面积14.28万平方米,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有科室28个,大队6个。
  2005年,全所民警职工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工作考核居全省劳教系统第一名,被评为全省劳教系统先进单位,全所场所秩序持续稳定,已顺利实现9年“四无”。
  在管理教育工作方面,开拓创新,积极稳妥推行三种管理模式改革,白马垅劳教所作为省局第一批推行三种管理模式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将劳教人员分为开放式、半开放式、封闭式管理三种区域,对不同的劳教对象采取不同管理、教育手段,享受不同的处遇。通过推行三种管理模式改革,劳教所的走读制、外定点试工、周末放假等改革,收到了实效,《中国劳动教养》、《中国普法网》、《三湘都市报》等媒体都予以宣传、报道。“三区四期”戒毒模式一直是所戒毒工作的主要方法,不断健全、完善戒毒模式,提高吸毒劳教人员的戒断率,一直是劳教所戒毒工作的重点和难点。2005年所开展“八个一”的戒毒宣传教育活动,重点通过《政法频道》、《今日女报》等媒体,公开面向社会招募禁毒帮教志愿者,使更多的吸毒人员能尽快重回主流社会,实现劳教戒毒工作向社会延伸。开展了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通过“洁灵杯”广播体操比赛、“我的未来不是梦”征文、“戒除毒瘾、拥抱青春”演讲赛、书画艺术展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劳教人员的文娱生活,提高劳教人员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使劳教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在政治工作方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是2005年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专项办公室,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发出了“向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张治安同志学习”的号召,制定《党委中心小组学习制度》、《党员发展条例》等10余个制度。6月28日,组织民警参加省局“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和“我心中的劳教事业”演讲赛,所分获个人第二名和集体第二名。其次,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各党委成员都确定了执法联系点,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查摆问题。规范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程序。落实专门人员,针对司法部提出的“四个重点内容”和“六个重点”,全面清理规章制度。所共计新建20项制度,废除11项制度,修改25项制度。特别是针对实行“三种管理模式”,制定了16项开放区管理制度,并已经开始实施,对规范民警执法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举办相关执法培训班3次,聘任13名民警作为兼职教师,科室、大队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认真组织了全所民警参加了省劳教局和司法部劳教局的两次统考,考试平均成绩分别为92.6和99.31分。年底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对部分中层领导岗位进行公开竞聘,公开选拔中层领导干部。
  【推行三种管理模式改革】按照省劳教局的统一部署,白马垅劳教所成为省局第一批推行三种管理模式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5月,所全面推广三种管理模式,即根据劳教人员的户籍、年龄、婚姻状况、职业、文化程度、改造表现、罪错性质、恶习程度、入所时间、矫正程度、帮教条件、心理素质等综合条件将之分为封闭式、半开放式和开放式等三种管理区,并分别实行三区管理。三种管理模式突破了过去劳教所高度封闭、单边教育、强制劳动的管理方式,突出劳教管理工作执行制度的程序化,形成以功能性管理为基础的劳教人员阶段性激励机制,体现劳教人员在服教期间的不同处遇和自由程度,凸显人性化管理,激励劳教人员改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挽救的质量。
  【龚超莲获殊荣】所教育科科长龚超莲勇于教育创新,创建了心理咨询与矫治工作“三、三、三”模式,将心理咨询与矫治深入服务于管教工作,成功改革个别谈话教育,推行劳教人员《心灵之窗半月记》,2005年被省局在湖南省部分劳教所推广运用,针对“法轮功”劳教人员的新动向,努力创新教转新模式,采用集中攻坚和重点帮教相结合的方法,使新入所“法轮功”劳教人员保持98%以上的转化率,整体转化率保持92%以上,由于成绩突出,于2005年7月25日被司法部劳教局评为全国劳教系统劳教人员警察教育转化能手,获此殊荣在全国有29人,在全省仅2人。
   株洲市劳教所市劳教所
  党委书记、所长 李国明
  政委 袁实 【概况】2005年,株洲市劳教所以确保场所稳定为前提,以提高教育挽救质量为中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劳教管理改革为重点,深化创办劳教特色,大力发展劳教经济,各项工作成效明显,被评为全省劳教系统先进单位。
  打牢管教基础。2005年,市劳教所以规范化管理为主线,不断夯实管教基础,加大特色教育力度,营造了宽松、和谐、稳定的改造氛围。年内,市劳教所劳教收容保持平稳,日常管理得到加强,执法行为日趋规范,“451”认知求进特色教育彰显成效,劳教人员处遇明显提升,场所改造秩序持续稳定,全年实现“四无”。
  稳步实施改革。2005年4月,该所被省劳教局确定为劳教管理模式改革首批试行单位以来,认真贯彻上级精神,紧扣本所实际,通过统一民警思想,积极争取市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改革营造了良好氛围。通过精心部署,规范运作,推动了改革稳步实施。通过紧扣目标,强化保障,确保了改革取得实效。9月26日,全省劳教场所管理工作会议在该所召开,会议推介了该所在管理改革中的成功经验。
  加强队伍建设。以贯彻落实司法部《队伍建设三年纲要》为主线,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紧密围绕劳教管理改革大局,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先进性教育取得实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扎实开展,队伍活力明显增强,岗位练兵有声有色,民警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根本好转。
  加快发展劳教经济。2005年,市劳教所以习艺性劳动为重点,创新生产管理机制,注重生产安全和劳动保护,不断激发民警参与生产管理和劳教人员参与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了矫治与效益的双赢。
  完善设施建设。2005年,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对必要的场所设施进行完善,共筹资金116万余元,使场所面貌进一步改观。 【积极推行管理模式改革】4月,市劳教所被省劳教局确定为劳教管理模式改革首批试行单位。该所认真贯彻上级精神,紧扣本所实际,通过统一民警思想,积极争取市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改革营造了良好氛围。通过精心部署,规范运作,推动了改革稳步实施。通过紧扣目标,强化保障,确保了改革取得实效。9月26日,全省劳教场所管理工作会议在该所召开,会议推介了该所在管理改革中的成功经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市劳教所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作为2005年度执法工作的重点,扎实开展查执法意识、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看民警执法环节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五查一看”查摆活动。针对个别执法不规范行为,在严肃查处的同时,还从思想上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从工作中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从问题隐患中查找场所安全稳定的危害,从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中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通过对存在问题的认真整改,民警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能力和素质明显提升,打骂体罚、超时劳动等执法不规范行为得到遏止。
  【开展全员性岗位练兵】为提高民警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市劳教所围绕管理模式改革的需要,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6月开始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全员性岗位练兵。一方面,先后组织各类专业培训12期,培训人员652人次,各项专业培训的考核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另一方面,为让民警接受新思想、新知识,先后邀请省劳教局管理处处长夏飞、湖南工业大学教授荣光宗、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劳教系主任高莹等专家学者到所讲座。
  【深入推行“451”模式】2005年,株洲市劳教所以全面落实“451”认知求进教育模式为核心,结合管理模式改革,创新教育方法和手段,通过突出课堂化教学、完善社会关爱体系、加大心灵转化力度、丰富文化娱乐生活、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等,营造了具有市劳教所特色的全新教育格局。作为所创办劳教特色的主要载体,“451”模式得到省劳教局的高度评价并将在全省进行推广。 【安装启用监控设施】9月,株洲市劳教所投资30万元,建成并启用电视监控系统,对劳教人员生活、学习和劳动三大现场实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改变了过去那种大队民警夜间坐班,警戒护卫民警24小时巡逻的传统模式,初步形成了以“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内松外紧的科学防范体系,有效确保了场所的安全稳定。
  仲裁
  【概况】 株洲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6年3月29日成立的。是株洲地区公平、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经济、财产权益、合同等纠纷的公益性机构。2005年株洲仲裁委拓案源、保质量、创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积极推行仲裁体制,规范合同文本。积极宣传仲裁法律,提升公民、业主仲裁理念。200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十周年,市仲裁委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大胆实践。在《株洲日报》刊登了法制专版,“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十周年”;宣传了“仲裁立法宗旨、仲裁受案范围、仲裁特点、申请仲裁的条件、示范仲裁条款及本委简介”,并全文刊登了“《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使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仲裁,正确的运用仲裁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积极抓队伍建设。对全委在册的每位仲裁员发出了目标责任书,选送仲裁员上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湖南大学法学院进行仲裁专业培训。建立了仲裁员“披露”、“回避”、“见面”、“声明”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从立案到审核的各种文书式样及具体做法。进一步落实了用制度管人员、管案件、管经费的具体措施。全年受案122件,受案标的额7805万元。在仲裁发展工作中,醴陵仲裁分会、房地产直属仲裁庭、董家塅仲裁庭、南天法律服务所仲裁工作联络处荣获了仲裁发展先进单位,汪涌波等13人荣获仲裁工作先进个人。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6

《株洲年鉴 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6.8

本书注意工业城市特点、时代特点、年度特点,突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株洲的新情况。全书共设30个部类,依次是:特载、大事记、综述、政治、法制、国防、经济管理、工业、交通、邮电、农村经济、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旅游业、民营经济、财税审计、金融、保险、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宅与房地产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社会生活、区·县(市)、荣誉谱、理事会专栏。

阅读

相关地名

株洲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