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编制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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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757
颗粒名称: 株洲市编制工作
分类号: D035.1
页数: 2
页码: 42-43
摘要: 本节讲述了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内容
关键词: 株洲市 编制 工作

内容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党组副书记 刘周
  党组书记 贺夏盛
  副主任 罗继前 龙承坤
  纪检组长谢宜初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局长 钟良生 【概况】2005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新路子,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大力开展机构编制调查研究,扎实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一步强化了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被评为株洲市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株洲市党建基层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市县机构改革】2005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调整和规范各部门的职能,完善市行政管理体制,积极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全面完成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部门的“三定”规定,加大督促检查,“三定”规定执行到位。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机构,定编定岗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全部在元月底完成,机构改革中撤销机构的人员安置工作全部到位。全面完成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草拟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批复。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分别设置20个政府机构,天元区设置21个政府机构,醴陵市、株洲县、攸县分别设置26个政府机构,茶陵县设置25个政府机构,炎陵县设置24个政府机构。至4月底,县市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4月底至5月上旬,市编办对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地检查验收。
  通过机构改革,全市初步建立了符合株洲实际、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理顺了各部门的职能。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加强和完善区域经济调节体系,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经济调节职能。综合经济部门改为宏观调控部门,加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强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将内外贸易管理职能统一,完善了内外贸易管理体制。落实城市发展带动战略,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进入“深水区”。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政府法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机构得到进一步充实。
  市编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着力深化改革,不断调整和理顺行政管理体制。一是调整和理顺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能。先后规范了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对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管理职能的分工,理顺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对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职能。二是完善机构管理层级。将21个事业机构升格为副县级或正县级机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事业单位的管理层级。三是强化政法系统队伍建设。为适应城市4区乡镇、街道区划调整变化,对市公安机关部分机构进行调整,实现了“一区一分局,一街道(乡镇)一派出所”的目标;规范县市区中心派出所、基层法庭和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部分内设机构的设置。四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近年来,合并、撤销、改制事业单位83个,分流、合并、撤销人员编制共1401名。其次,将具有中介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推向社会,凡是能参加社会公平竞争的具有中介服务职能的事业机构,严格人员、财务、名称、业务、办公场地“五脱钩”的要求,进行清理规范,逐步推向社会。五是配合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积极参与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工作,重点参与了铁路系统如铁路医院、铁路技校等单位接收工作。
  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醴陵市被明确为全市农村税费改革综合试点市,先后3次深入醴陵市,检查指导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并加大全市乡镇机构编制调研力度,完成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及人员编制调查摸底工作,初步完成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清理与核定工作,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全面铺开准备好了第一手材料。
   【机构编制管理】 截至12月31日,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政法系统共配备编制16301名,其中行政编制13255名,离退休服务人员编制55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767名,其它事业编制2224名;实有15379人,其中:使用行政编制12742人,使用离退休服务人员编制49人,使用机关后勤服务编制644人,使用其它事业编制1944人。总共余编922名。市直机关(含政法系统)共配备编制4861名,实有人员4717人,余编144名。
  全市事业单位共配备编制68963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2613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5331名),实有63311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8248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5707人),全市共余编5652名。市直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共配备事业编制20186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684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5429名),实有15588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010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5387人),市直事业单位共余编4598名。
  草拟《株洲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市机构编制管理的第一个规范性的文件。暂行办法从机构编制管理的原则、审批权限、机构管理、编制管理、机构编制纪律和督促检查都作了明确规定。已印发执行。逐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拟定了对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改革办法,下达了《关于在株洲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新的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在机关、事业单位停止办理新进后勤服务人员的编制审批、人事调动和工资统发等手续,凡需新进的后勤服务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对需由财政拨款的机构编制事项,原则上停止审批,实行冻结式管理;个别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严格按照机构“撤一建一”和编制“只减不增”的原则;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也从严进行控制。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注重强化机构编制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的职能,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增减,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会研究,按程序提交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及市委、市政府审批,并做到由编制部门一家呈办、一家行文。
  坚持“三家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增补人员,凡机关事业单位进人,以组织、编办、人事3家联席会议制度集体把关,协同把关。2005年共召集3次联席会议,先后研究和讨论了106个单位共计609人异动的编制申请,审批同意561人。
  坚持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制度。凡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数发生异动,必须及时登记台账,实行机构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动态管理。加快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建立了株洲市机构编制管理局域网,在机关内部达到了资源共享。
  加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的督查检查,重点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增加领导职数、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混编混岗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自查和督查,促使全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基本落实到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05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从规范管理入手,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管理。一是严格离任审计制度。要求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要提交离任审计报告。二是严格年检环节的检查。严格把好资格关、资料关、资金关。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程序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了事业单位登记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程序、相关制度,多次完善登记管理流程图、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守则、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使用查阅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公示制度,公示登记管理机关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注重抓好观念转变,摆脱只管登记、不管协调,年检抓得紧、服务做得少的现象。截至5月11日,全市应参加年检的2326家事业单位,已年检2272家,年检率达98%。在年检中,共有262个事业单位办理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193家。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6

《株洲年鉴 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6.8

本书注意工业城市特点、时代特点、年度特点,突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株洲的新情况。全书共设30个部类,依次是:特载、大事记、综述、政治、法制、国防、经济管理、工业、交通、邮电、农村经济、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旅游业、民营经济、财税审计、金融、保险、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宅与房地产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社会生活、区·县(市)、荣誉谱、理事会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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