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株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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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747
颗粒名称: 创建平安株洲
分类号: X505
页数: 3
页码: 26-28
摘要: 本节介绍了2005年株洲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多年来,在省综治委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有关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综治工作保障有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打击整治环环相扣,治安秩序平稳可控等工作得到了中央综治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关键词: 株洲市 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内容

株洲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多年来,在省综治委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有关工作得到了中央综治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5月23日,株洲市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桂冠,这是第三届获此殊荣,并因此获得“长安杯”。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综治工作保障有力。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切实强化保障,实现“三个到位”,确保了综治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责任保障到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动担责,将自己作为全市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委常委会每季度都要听取两次以上综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本部门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将综治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内容,纳入政绩档案,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每年初,市委、市政府都要与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签订责任状,各级各部门也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明确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年底考核考评,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组织督查组,对全市综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予以通报。在明确责任的同时,加大了责任查究的力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地区和单位,严格责任追究。4年来,全市共对17个综治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或发生严重治安问题的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通过签订责任状、黄牌警告、挂牌整改、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部门保平安、促发展的政治责任,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格局。
  二是组织保障到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注重加强综治委(办)建设,健全机构,配好人员。市县两级综治办主任全部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全部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各乡镇、街道均配备了2∼3名综治专干,并全面组建了“一中心六网络”,基层创安、人口管理、治安联防、普法宣传、安置帮教、法律维权六个基层综治网络不断完善,保证了各级各部门综治工作有机构理事,有领导管事,有人员办事。4年来,全市有13个县以上综治委正副主任、综治办主任,217个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得到提拔重用,587名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得到表彰奖励。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全市各级政府每年都将综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年增加。市县两级近4年来共为政法综治部门解决综治办、警务室、巡防队办公用房4.7万余平方米,购置电话、电脑、办公桌等办公用设备1056台(套),帮助解决政法综治部门警(公)务用车110余台,其他设备240余台次,解决综治专项经费600余万元,其中市综治专项经费200余万元,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每年增拨10万元。市县两级将专业治安巡防队工作列入财政预算,仅此一项每年财政拨付800余万元。
  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维护稳定的突出环节来抓。注重科学决策,努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积极落实政策,讲究方式方法,依法调处化解矛盾。株洲市关于正确认识和积极调处城市矛盾纠纷的作法得到了中央综治委的肯定。
  1.全面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一是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至少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研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研究部署稳定工作。二是实行了党政分线责任制。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工交、农村、城建、商贸、外经和文教卫等6个稳定工作组,分别由6位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负责抓各自战线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三是实行了分级责任制。全市维稳工作责任分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四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建立了法人单位责任制。各机关、学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独立的法人单位均是维护稳定的主体,负责解决好本单位存在的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五是建立了责任查究制,制定下发了《株洲市关于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查究暂行办法》。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是建立了分析排查机制。通过基层排查、主管部门排查、专门机关排查等途径,采取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与对热点、难点问题的重点排查和基层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建立了情报信息“4A”级信息反馈处理制度。二是建立了调处化解机制。在分析排查的基础上,明确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责任,对重大矛盾纠纷严格按照“五个一”的要求落实调处化解措施。三是建立了督查督办机制。对分析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重点单位、重点地区,及时督办,限期解决。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制度,每年组织几次由市级领导牵头带队的全市性督查活动。
  3.健全规范群体性事件处置规程。全市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主管部门和单位为主体,政法机关密切配合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株洲市处置群体性事件操作规程》,市委政法委制定了《株洲市关于处置群体性围堵厂门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工作预案》。通过建立规范化的处置程序,全市所有群体性事件都得到了依法稳妥处置,没有因处置不当激化矛盾,没有酿成大的事端。
  三、打击整治环环相扣,治安秩序平稳可控。近年来,株洲市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建立健全了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机制,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治爆缉枪”、“命案侦破”、“夏季攻势”、“基础强侦大会战”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始终保持了严打整治的凌厉攻势和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刑事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5年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823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4277名,逮捕12719名,劳教2789名,破获刑事案件数、打击处理数一直居全省前列。
  一是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对黑恶势力犯罪,始终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严格落实了摸排和打击责任制。对呈现出来的黑恶犯罪线索,公安机关采取封闭办公、集中住宿、单线汇报、异地关押等方式开展侦察、缉捕和审讯工作,先后摧毁了罗建军、黄中伟、朱国利、袁敢等涉黑涉恶团伙,黑恶势力受到毁灭性打击,始终没有形成气候。
  二是全力攻克大要恶性案件。始终将打击的锋芒对准社会危害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大要刑事案件,通过落实破案责任制、各警种协同配合、专案专办、挂牌督办等措施,恶性刑事案件的侦破率达到60%以上,命案侦破率达到90%以上。特别是“2003.1.12”爆炸案、“2004.2.17”系列抢劫、强奸、杀人案,伍毅特大盗车集团案等一批大要恶性案件的侦破,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是严厉打压多发性侵财犯罪。根据多发性侵财犯罪呈现出的发案频率高、逃遁速度快等特点,采取组织便衣小分队反扒、交警巡警联勤巡逻堵卡等方式,持续不断地开展对飞车抢夺、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进行重点打击。4年来,全市共破获各类侵财性案件21561起。
  四是持续开展重点整治。近年来,采取党政牵头、条块结合、部门联动、深入摸排、集中整治的方法,对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逐一摸排,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效果”的办法,坚决予以整治,基本改变了重点地区的落后面貌,电游赌博、违规网吧、色情演出等治安重点问题也得到了较好解决。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防控体系初步形成。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突出基层基础这个重点,巩固基层,夯实基础,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全面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坚持把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龙头来抓,积极开展了“安全社区”、“安全文明校园”、“安全文明铁道线”等基层创安活动。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审时度势,于2004年初作出了创建“平安株洲”的决策,作为全市的十件实事之一来抓,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综治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中办信息、法制日报、《长安》杂志等向全国作了推介。在“平安株洲”创建活动中,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分别提出了创建工作目标,“平安县区”、“平安乡镇”、“平安街道”、“平安企业”、“平安社区”、“平安村庄”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在全市普遍开展。
  2.努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已初步建立健全了“打防结合、动静结合、专群结合、上下结合”的防控体系。一是建立了社区警务室、专业治安巡防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力量、义务护楼守栋人员、综治维稳信息员五支治安防控队伍。特别是自2002年元月起,按社区总人口的1.5‰的比例,组建了1000人的城市社区专业治安巡防队,走出了一条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专业治安巡防队成立至今,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37名,协助公安机关破案1876起,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75万余元,为群众办好事1000余件。二是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治安防控的物质基础和科技含量。在城市主干道路和主要路口等重点路段设立了电子监视器,在出城路口建立了出城检查站,在全市推广使用了电子警务助理和电子巡逻管理系统。投资1000余万元动工兴建了消防特勤站,提高了应对重大火灾等抢险救灾的处置能力。各金融网点、部分商场、酒店、宾馆安装了内部治安电子监控系统,并与110联网。各住宅小区开发商按规定要求安装了住户防盗门、单元电子防盗门、小区电子监视器等安防设备,增强了治安防范的效能。
  3.切实加强综治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基础性工作。对流动人口实行了证件化管理、落脚点管理和科技化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基本情况必知,特殊困难必帮,重点对象必控,各县市区均建有过渡性安帮基地。对株洲火车站、株洲北站及铁路沿线治安重点地区进行了专项整治,加强了路地联防联控网络建设,石峰区与株洲北站共同组建专业治安巡防队的作法,得到了铁道部的肯定并予以推介。对学校及周边“三室两厅一吧”持续不断地进行了专项整治,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聘请了200名督查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赞扬。
  五、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运行机制逐步规范。近年来,株洲市不断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使综治工作更加规范、科学运行,努力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一是健全完善了单位责任制度。制定了《株洲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平安创建工作职责任务及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责,并在年底进行考核考评。制定了《株洲市实行法人单位治安防范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的办法》,把“谁主管、谁负责”与“谁经营、谁负责”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各法人单位的治安责任意识,增强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市综治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重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有关部门工作进行讲评。出台了《株洲市综治委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程》,对五部委工作进行规范,并在每年底召开联席会议,审议综治先进表彰奖励名单,研究重大问题责任查究的意见。
  三是健全完善了考核奖惩制度。2002年以来,市综治委开始实施对全市乡镇、办事处年度综治工作考核评估排名,并以两办名义予以通报,共对15个乡镇、办事处及有关责任人实施了“一票否决”,对先进乡镇、街道拨专款予以表彰奖励。2003年以来开始对各县(市)区社会治安主要指标进行季度考评,分项计分排名,通报至市、县两级党政领导。2002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株洲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者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见义勇为保护奖励机制。2004年,市综治办与株洲市平安保险公司合作,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见义勇为平安保险金制度,因见义勇为受伤致残或牺牲对象可获得1∼5万元见义勇为平安保险金。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6

《株洲年鉴 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6.8

本书注意工业城市特点、时代特点、年度特点,突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株洲的新情况。全书共设30个部类,依次是:特载、大事记、综述、政治、法制、国防、经济管理、工业、交通、邮电、农村经济、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旅游业、民营经济、财税审计、金融、保险、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宅与房地产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社会生活、区·县(市)、荣誉谱、理事会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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