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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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3》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415
颗粒名称: 审判工作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3
页码: 121-1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12年株洲市法院以“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内容主要包括:刑事审判工作、民事审判工作、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信访工作、司法公开、司法绩效、规范化建设等。
关键词: 株洲市 审判工作 法院

内容

【概况】2012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386件,审执结20868件,结案率93.22%;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136件,审执结3901件,结案率94.32%。中院司法状况考评名列全省法院第一;全省社会公众测评中,株洲法院得分名列全市政法系统第一、全省法院第二;中院被评为全省先进中级法院、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石峰区法院、茶陵县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中院行政装备管理处被评为“全国法院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天元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全国法院法警执法规范建设先进单位”;中院柳战文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天元区法院陈小兵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审判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3010件,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07人,维护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审理罗道存抢劫致人死亡案、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原副总经理郭汉华、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符咏梅受贿案;对王芝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熊学杰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执行死刑。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1399人,免予刑事处罚115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对15类属于量刑规范化范围的罪名全部适用量刑规范化操作,优化量刑程序、公开量刑过程。创新少年犯罪的审理工作,指导天元区法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综合审判庭,推行“圆桌审判”模式,审理判决未成年犯罪116人。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制度,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442件。
  【民商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2283件,促进了社会和谐,保障了经济发展。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案件大调解”活动,强化调解理念,拓宽调解案件的适用范围,不断完善立案调解和“三调联动”及其他非诉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联动对接,提高调解效率。全市法院共调解民事案件5529件,当事人自动撤诉3423件,调撤率72.88%。切实加大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和监督力度,加快涉太子奶诉讼案件的审理进度,督促管理人、投资人确保偿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积极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在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加大对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助推企业创新和发展。
  【行政审判】加大诉权保障力度,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496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786件。率先在全省规范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的受理程序,确保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公正审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维持决定2件,协调撤诉1件。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推进征地拆迁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建立健全非诉行政执行工作机构,城市4区法院均成立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局;组织开展为全市“征地拆迁攻坚行动”提供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依法协调或执结征地拆迁非诉行政案件13件,为推进神农城二期、华强二期、长株潭城际铁路等重点工程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
  【执行工作】强化统一调度和指挥,加大执行力度,大胆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和方式,着力提高执行效率。全年全市法院执结执行案件2533件,兑现标的款4.46亿元。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率先在中南地区建立司法查控信息系统,实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查控的信息化,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与惩戒,为解决“执行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切实完善执行威慑和联动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专项活动,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11件,有力地威慑了其他被执行人,促进了执行工作整体发展。【涉诉信访工作】以开展“信访维稳百日竞赛”专项活动为契机,不断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维稳保证金制度,两级法院筹资设立信访维稳保证金,对涉诉信访工作成绩突出的法院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排名落后的予以扣罚;选派干警驻最高法院劝访接访,做好进京访人员的息诉和稳控工作;全面推行判后公开接访答疑,明确原审法院、承办法官判后答疑责任,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上访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全年全市法院共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3500余人次,化解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院交办的信访案件166件,化解率98.2%,信访工作排名全省法院第一。
  【司法为民】一是依法审理关涉民生案件。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对住房、就业等问题的关切,依法妥善审理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妥善调节婚姻家庭、人身财产关系,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土地承包流转、非法占用耕地等案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继续推行司法惠民举措。深入开展“法官大走访”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继续实行劳动争议案件和追索“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的案件免收诉讼费,全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63万元,减缓免诉讼费106万元。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实行全市乡镇、街道和矛盾多发地区工作联系点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三是夯实打牢基层基础建设。建立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制度,针对审判实务、涉诉信访、“两庭”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积极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茶陵县法院审判楼动工建设,攸县法院审判楼完成立项、规划等程序,株洲县法院审判楼在抓紧立项申报和规划调整审批。加大科技强院力度,完成株洲法院系统专网拓宽工作,建成4个科技法庭,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司法效率。
  【司法公开】积极推进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群众以及媒体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情况通报、发送短信,通报法院重点工作;配合开展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活动,全年共有人大代表450人次听审评议案件52件;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新闻媒体、社区居民、高校师生、网民等社会各界群众到法院参观、座谈、旁听案件,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推行“庭审网络直播”,通过图文形式将案件开庭情况进行网络直播,并与网友现场互动,认真解答网友疑问;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推进法院与媒体的良性互动。继续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中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85%以上,始终位居全省法院第一;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增选人民陪审员2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面100%,参审率95%。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0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绩效】紧紧围绕绩效工作目标,不断健全审判管理机制。推出法官个人绩效通报制度,将法官分为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序列,全方位、多角度考核和通报法官个人绩效;建立网评办案法官机制,引导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网上评价,拓宽了审判监督的渠道;完善超审限案件催、督办制度,推出“院长督办令”督办、交办重大、热点案件。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狠抓案件质量,组织开展裁判文书、庭审“两评查”和改发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出台《瑕疵案件的认定和追究办法》,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全年中院共评查改发案件130件,对9件瑕疵案件进行通报,促进了全市法院司法绩效的整体提升,中院司法状况考评名列全省法院第一。
  【规范化建设】修改完善《五型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队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法律文书管理、审务信息查询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制定《司法拍卖改革工作方案》,实现司法委托与审判执行部门、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的分离,案件的评估、拍卖信息全部纳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拍卖案件一律交“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3

《株洲年鉴 2013》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13.10

本年鉴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了湖南省株洲市2012年度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基本情况,反映了株洲市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成就,具有一定的年度特色、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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