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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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3》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411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0.4
页数: 12
页码: 117-128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12年,株洲市政法综治部门紧扣发展大局,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治安总体平稳可控,取得4个“明显提升”的显著成绩。2012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和工作考评,株洲市两项总分均排名全省第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州。
关键词: 株洲市 政法部门 行政程序

内容

【概况】2012年,全市政法综治部门紧扣发展大局,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治安总体平稳可控,取得4个“明显提升”的显著成绩。2012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和工作考评,株洲市两项总分均排名全省第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州。
  一、强化矛盾化解,社会稳控能力明显提升。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做好中共十八大召开之年的维稳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信访维稳百日竞赛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出抓好重点信访问题包案化解,突出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两级维稳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进京上访和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有力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人民防线“实体化”建设取得突破。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信访突出问题,没有发生在全国、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两节两会”、“中博会”、省党代会、中共十八大期间等重点时段均平稳度过。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交办的146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或终结。全市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56人次,同比下降76%,全国“两会”和中共十八大期间均实现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
  二、强化综合治理,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理念,切实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力度。健全社会管理领导机制,将社会管理创新纳入市级领导“五个一”活动,建立市级领导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包县市区、办乡镇(街道)村(社区)联系点制度,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坚持将刑事发案作为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以“治安形势评估系统”数据为依据,整合各类防控资源,有效扭转了部分地区治安落后面貌。着力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开展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清查整顿工作,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积极探索市场群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创新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切实理顺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和运作机制,全市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有效做好“三无”人员的安置工作。8月,省综治委在株洲市召开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市长王群作典型经验介绍。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湖南日报》等先后推介了株洲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和做法。
  三、强化法治保障,服务发展成效明显提升。全市政法机关紧扣稳中求进的工作主题,积极主动服务“三个加快”,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落实服务发展举措,积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公安机关竭力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以经侦“破案会战”、治爆缉枪、打击“三电”(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打四黑除四害”(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收销赃的“黑市场”、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百姓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等专项行动为载体,共破获各类经济案件707起、抓获涉案人员575人,挽回经济损失6170.71万元;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致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98件160人、提起公诉148件243人;认真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16件23人,提起公诉9件19人。市中级法院研究出台《关于为“三个加快”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工作意见》,组织开展服务“项目建设年”等专项活动,建立涉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企业案件的“绿色通道”,实行对口联系、上门服务。市司法局组建法律顾问团,为政府依法行政、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台《全市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对接办法(试行)》,组织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主动地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土地流转等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市国安局侦破一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积极履行了地方维稳工作职责。
  四、强化教育实践,公正执法形象明显提升。全市政法系统紧密结合株洲政法工作实际,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重点部署“大学习”、“大讨论”、“大下访”、“大服务”等活动,扎实推进队伍建设,提升公正执法水平。狠抓问题查摆,通过执法抽查、案件评查、个案督查、干警自查等形式,深化案件评查工作,全年市委政法委组织评查案件693件,对发现问题瑕疵案件13件全部进行纠正和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一包双联”活动,以联点联户为载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狠抓督促落实,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提高活动效果。市委政法委采取明察暗访、对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专项巡察等方式,督促活动进展,查摆苗头问题,坚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组织建设年”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企业服务年”活动结合起来抓,增强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效。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分别推介了株洲市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一包双联”活动等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株洲市召开】8月27日,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株洲市召开,会议推介了株洲市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主任梅克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常务副主任孙建国,副省长、省综治委副主任盛茂林,省军分区副政委、省综治委副主任万建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综治委副主任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综治委副主任龚佳禾出席会议。市委书记陈君文到会致辞,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群作株洲市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经验介绍。会后,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湖南日报》等推介了株洲市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和做法。会议还表彰了醴陵市黄泥塘街道办事处朱剑等22名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评选2012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12年,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创建平安株洲,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全市涌现了很多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作出了积极贡献。市政府决定授予彭曙等6人“株洲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公安工作
  【概况】2012年,株洲市公安局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加大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社会管理和队伍建设力度。一是采取适度靠前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控源治本,高效稳妥解决信访问题;主动出击,不断深化反恐和对敌斗争。全方位排查化解确保社会政治持续稳定,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可控。二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严打;不断完善防控体系,全面落实严防;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有效开展严治。超常规打防管控,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三是打击经济犯罪,优化投资环境;强化安全监管,维护公共安全;延伸警务触角,创新服务管理;多角度优化服务,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四是推行扁平指挥,竭力顺应民意;推广“阳光警务”,充分保障民权。大手笔创新管理,不断提升警务效能。五是坚持从严治警,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坚持政治建警,队伍政治素质更加过硬;落实从优待警,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高标准建设队伍,素质强警成效初显。全年株洲公众安全感及队伍形象评价、警务调查综合评价均排名全省第一,综合考评排名全省第二。
  【社会政治持续稳定】按照“六个严防发生”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维稳信息预警研判、稳控责任倒查追究等工作机制,共搜集预警情报信息1915条,消除各类隐患苗头1601起,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247起,保证了中共十八大、省市党代会等特别防护期的全市政治大局稳定,以及神农城、职教城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建设。特别是在处置涉日集会游行等重大节点及敏感时段,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坐镇公安指挥中心对全市维稳保安情况视频调度机制,确保了全市治安大局稳定。控源治本,高效稳妥解决信访问题。应用“信访110”系统处理初信初访案件1464起,严格落实领导定期接访、包案化解机制,成功化解公安部、省委政法委交办的221起信访积案,全市没有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极端案事件。
  【严打严治成效显著】2012年,株洲市公安局先后组织开展“百日侦破大会战”、打击“两抢一盗”比武竞赛等专项行动,全年共逮捕3179人,劳教214人,行政拘留7322人。坚持命案必破、黑恶必除、要案力破,全市共发命案44起,破44起,现行命案侦破率100%;成功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3个,抓获团伙成员126人;成功侦破“3·9”系列电信诈骗案、“6·1”永州13人飞车抢夺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始终保持了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完善防控体系,全面落实严防。依托“治安形势评估系统”,提请市委政法委将26个高发案乡镇街道列为重点地区进行专项整治,明确3个一票否决、1个诫勉谈话的问责条款,推动实现了公安巡逻向社会巡逻的转变。全年完善建成电子监控点8043个、城区监控中心21个,全面完成临街门店、学校、居民小区等重点部位的6860个监控探头联网整合任务,成功利用技防系统阻止入室盗窃案124起。特别是将原隶属于巡特警支队的城区4个巡逻大队102名民警,全部成建制、按区域移交给城区分局,组建城区巡逻警察大队,明确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武警、巡警、巡防队员联合上街开展巡逻防控,巡线“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27.53%。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有效开展严治。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重拳整治,深入开展“铲赌患·正风气”、打击卖淫嫖娼、打击零包贩毒等专项行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的统一。全年共破获“黄赌毒”案件762起,打击处理涉案人员534人,群众举报黄赌毒线索的查处率达100%。成功侦破建市以来最大跨国跨省“刘霞贩毒案”,收缴毒品33公斤、毒资58万元,公安部专发贺电予以表彰。
  【打击经济犯罪】2012年,株洲市公安局建立完善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联席会议、协作配合、信息互通“三大机制”,扎实推进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全年破获各类经济案件707起、抓获涉案人员575人,分别同比增长300%和66.18%,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170.71万元。成功破获何志刚等人特大POS机套现非法经营案,一举缴获涉案银行卡100余张,得到了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
  【强化安全监管】2012年,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收缴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飓风”行动等专项行动,破获涉爆案件19起、涉枪案件13起,收缴爆炸物品257公斤、民用枪支14支、仿真枪支37支、管制刀具961把。积极巩固交通创模成果,查处道路交通违法890093起,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2.78%,成功通过“畅通工程”国家一等管理水平复评验收。扎实推进中共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全年共整改火灾隐患20315处,责令“三停”单位126家,抢救人员139人,挽回财产损失2.5亿元,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创新服务管理】2012年,市公安局在过去2年的基础上,成功创建示范户籍室10个,达标户籍室15个。全面完成电子护照的启用和网上预约、省内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试点工作。全年共清理删除“一人多户”重复信息2254条,发现和查处骗取因私出入境证件4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61人。对旅馆业、娱乐服务场所开展经常性安全大检查,建设、推广应用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社会信息采集平台,旅业系统信息在公安内网实现实时三级查询,行业场所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治安案件。
  【推行扁平指挥】针对“110”出警较慢、报警警车占线等问题,年初,市公安局建成集县市区接处警调度、GPS车辆定位、350兆对讲、视频监控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扁平化指挥调度平台,及时调度指挥离报警群众最近的巡逻警车和民警出警,确保精确指挥到岗、到车、到人。进一步升级扁平化指挥调度系统,在市局或分县局指挥中心接警繁忙时,系统自动对报警电话进行调剂转接,变接警忙闲不均为资源共享,使出警时间大大缩短。根据调查样本数据对比分析得知,出警时间从改革前平均10分47秒缩短至6分50秒,平均节省3分57秒,出警速度提高36.63%;全市处警抓获现行作案对象257人,较改革前同期的176人提高46.1%。
  【推广“阳光警务”】为有效破解立案不实、执法不作为、群众不满意等问题,1月,市公安局研发并启用“阳光警务”监督系统,除涉密涉黑和涉及个人隐私等案件外,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立案及工作进展情况录入系统,实现短信、网络、语音3种方式查询,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有效监督案件办理,真正做到了让最关心案件的人监督案件办理情况。系统启用以来,共受理群众短信查询10237人次、网络查询7412人次,语音查询3810人次,系统主动发送短信21.3万条,核查群众投诉12件。
  【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针对矛盾纠纷调处牵扯基层派出所大量警力、且群众满意度不高这一现状,按照“入口通、流转畅、责任明、效果好”的要求,2012年,市公安局成立全市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在局机关专门设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协调综治成员单位承担相应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责任。将城区派出所矛盾纠纷调处职能整合到分局,在各巡警、交警大队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对纠纷类报警实行当场调解,20分钟内调解不成的交由专职调解民警,对非公安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则移交相关部门,确保了矛调工作更加专业、规范、高效。调处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纠纷接警11372起,其中移送其他政府部门178起,成功化解11269起,化解成功率99.1%。
  交通管理
  【概况】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设24个正科级二级机构,其中:2个党群机构,即纪委、工会;9个内设科室,即警务督察科、办公室、政工科(含团总支)、后勤保障科、安全宣传科、法制科、交通秩序管理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管理科、交通事故业务指导科;5个直属机构,即车辆管理所、驾驶员管理所、出租车交通安全管理所、交通管理科技所、直属大队;6个下属机构,即荷塘大队、芦淞大队、天元大队、石峰大队、莲易高等级公路大队、快速环道管理大队;3个事业单位,即后勤服务中心、道路交通安全事务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中心(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管理科一套人马两块牌子)。5个直属机构和6个下属机构中又下设59个内设单位,均为副科级机构,其中24个中队、35个室。担负着全市60.3万辆机动车,63.6万名驾驶员,11000多公里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
  2012年,株洲市的交通管理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负责的警务调查项目综合评价全省排名第一,在市局、总队的综合考评中双双获优秀单位称号。2011年11月1日~2012年10月31日,全市共累计上报道路交通事故807起,死亡88人,受伤1220人,财产损失214.4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5.7%、下降6.38%、上升31.61%、上升92.18%。圆满完成警(保)卫及交通维护任务295次,做到万无一失。违法行为日常严管机制不断健全。201 1年10月21日~2012年10月20日,全市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960030起,暂扣驾驶证650本,罚款3427.59万元,城区行政拘留117人。共获4项省级、7项市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醴陵大队警营文化建设享誉全省、“家政”车管服务理念全省推广,天元大队事故室主任易世玉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芦淞交警大队袁宣日荣立一等功,15名民警荣立三等功。
  【2012年全市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召开】2月27日,2012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天台山庄召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副市长李异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市公安局党委(组)书记、局长唐向阳,市政协副主席贺夏盛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政委晏猛条主持。支队长黄耀斌作主题报告,全面回顾2011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及2012年春运工作,分析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对2012年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要着重抓好“三业”,即突出主业保畅安,保持一等管理水平,夯实基业求稳固,建设一流交警队伍,强化本业创满意,力争一类民意评价。
  【环保节能型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发展战略研讨会在株洲市召开】7月9~10日,环保节能型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发展战略研讨会暨中国工程院交通研究项目第二次工作会议在株洲市召开。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教授共70余人参加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异建、市公安局局长唐向阳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黄耀斌作题为《打造环保节能交通构建绿色幸福株洲》的经验发言,向与会学者和专家介绍了株洲市环保节能交通系统建设情况。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孙建国到支队视察】8月28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孙建国莅临支队考察调研。市委书记陈君文,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群等领导陪同视察。孙建国检阅了列队民警代表,并到指挥中心观看卡口数据归集应用和交巡警职能整合演示,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后,高度肯定了株洲智能交通指挥系统的硬件设施建设和实战应用能力。
  检察工作
  【概况】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四化两型”(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战略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宗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打造新亮点,创造新成绩,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市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市州检察院”、“全市文明建设红旗单位”、“全市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红旗单位”。
  更加注重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全市“四化两型”建设的实施,出台《株洲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四化两型”建设的意见》,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致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98件160人、提起公诉148件243人。认真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16件23人,提起公诉9件19人。深入开展查办破坏林业资源、矿产资源、环境资源和土地管理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3件7人。
  更加注重维护稳定,着力推进平安创建。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246人,提起公诉4185人;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化解执法办案各环节中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涉检上访等问题。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符合法定从宽条件的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努力把办案的过程变成昭示法理、阐明事理、沟通情理、化解矛盾的过程。全年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38件174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05人、不起诉462人。
  更加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56件70人,其中大案51件,要案5人,起诉40件50人、有罪判决33件42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32人,起诉15件25人,判决11件16人,其中特大案件10人,重大案件15人,副处级以上要案2人。认真贯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组织专项预防调查41次,完成分析报告43份,先后在华融湘江银行等单位开展警示宣传教育、专题讲座104次。
  更加注重强化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全年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1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1件;追捕123人(含积案);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判决提起抗诉14件。对确认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依法进行监督,共向法院提出抗诉及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采纳12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32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45份。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新办法。在全市部署开展被监管人员政治权利行使情况专项检察活动,避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成为选民,确保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获得选举资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社会调查、专人办理、分案处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档案封存、亲情会见、回访帮教等办案机制,形成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格局。
  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出为民、亲民、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使检察工作更好地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创新接访化访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诉求。通过领导包案、预约接访、巡回走访等措施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03次、举报线索200条。开展“检察干警下基层大宣讲”活动,组织200多名检察官走进社区、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大宣讲,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在民意调查中,株洲市检察官整体形象位居全省第一,炎陵县、天元区、攸县、石峰区4个基层院进入全省前20名。
  更加注重规范执法,着力改进队伍形象。大力推行案件集中管理,紧紧围绕案管中心“管理、监督、评查、服务”等四大职能,对执法案件进行实时监控、层层把关、全面督查,全面推进了案件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和完善自查、复查、评查和综合评析、个案评析、优案评析的“三查三评”制度,对执法办案活动逐步从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事中监督,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全年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检查案件376件,在全省执法状况考评排名中继续保持先进行列,检务督察工作位居全省第一。
  更加注重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主题教育活动,推出忠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代表——炎陵县检察院检察官麦瑞明,被评为“湖南省十大检察职业道德标兵”。
  【开展检察干警下基层大宣讲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株洲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察干警下基层大宣讲”活动,组织200多名检察官走进社区、深入农村、融入群众、扎根基层,开展法制大宣讲,重点宣讲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检察工作职能、法律维权知识和举报申诉途径,面对面地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申诉。市院干警还与151名困难职工建立“一帮一心连心”的帮扶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
  【新刑事诉讼法学习活动】新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更好地应对刑诉法的修改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安排新刑事诉讼法学习活动。制定学习方案,编印新刑事诉讼法业务考试题库,于12月7日举行株洲市检察机关新刑事诉讼法业务考试。此次考试在市院及9个基层检察院同时进行,全市600余名检察干警参考,考试共设20个考场,分为闭卷考场和开卷考场,50周岁以上干警开卷考试,50周岁以下干警闭卷考试,有效检验了学习成果,提升了干警执法能力。
  【市检察院在中国首届检察官文化论坛上作经验发言】5月24~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延安举行“首届中国检察官文化论坛”,主要就检察文化和法治文化基本理论问题进行研讨。株洲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湛晓丹,政治部副主任、宣传综合处处长瞿知泉参加论坛。副检察长湛晓丹在大会上作《遵从文化的原创性交融性互动性特点推动检察文化创新发展》的经验发言,得到与会人员的肯定。
  【醴浏铁路管理处原处长侯礼成贪污、受贿案】1997~2011年期间,侯礼成利用担任醴浏铁路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湖南省醴陵志远交通工程设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钢管、中板等原材料采购业务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32.6万元;伙同他人骗取醴浏铁路管理处下属醴浏公路养护工程公司财物共计24万元予以私分,侯礼成个人分得6万元。经法院审理,侯礼成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审判工作
  【概况】2012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386件,审执结20868件,结案率93.22%;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136件,审执结3901件,结案率94.32%。中院司法状况考评名列全省法院第一;全省社会公众测评中,株洲法院得分名列全市政法系统第一、全省法院第二;中院被评为全省先进中级法院、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石峰区法院、茶陵县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中院行政装备管理处被评为“全国法院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天元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全国法院法警执法规范建设先进单位”;中院柳战文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天元区法院陈小兵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审判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3010件,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07人,维护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审理罗道存抢劫致人死亡案、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原副总经理郭汉华、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符咏梅受贿案;对王芝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熊学杰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执行死刑。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1399人,免予刑事处罚115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对15类属于量刑规范化范围的罪名全部适用量刑规范化操作,优化量刑程序、公开量刑过程。创新少年犯罪的审理工作,指导天元区法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综合审判庭,推行“圆桌审判”模式,审理判决未成年犯罪116人。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制度,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442件。
  【民商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2283件,促进了社会和谐,保障了经济发展。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案件大调解”活动,强化调解理念,拓宽调解案件的适用范围,不断完善立案调解和“三调联动”及其他非诉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联动对接,提高调解效率。全市法院共调解民事案件5529件,当事人自动撤诉3423件,调撤率72.88%。切实加大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和监督力度,加快涉太子奶诉讼案件的审理进度,督促管理人、投资人确保偿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积极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在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加大对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助推企业创新和发展。
  【行政审判】加大诉权保障力度,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496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786件。率先在全省规范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的受理程序,确保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公正审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维持决定2件,协调撤诉1件。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推进征地拆迁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建立健全非诉行政执行工作机构,城市4区法院均成立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局;组织开展为全市“征地拆迁攻坚行动”提供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依法协调或执结征地拆迁非诉行政案件13件,为推进神农城二期、华强二期、长株潭城际铁路等重点工程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
  【执行工作】强化统一调度和指挥,加大执行力度,大胆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和方式,着力提高执行效率。全年全市法院执结执行案件2533件,兑现标的款4.46亿元。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率先在中南地区建立司法查控信息系统,实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查控的信息化,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与惩戒,为解决“执行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切实完善执行威慑和联动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专项活动,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11件,有力地威慑了其他被执行人,促进了执行工作整体发展。【涉诉信访工作】以开展“信访维稳百日竞赛”专项活动为契机,不断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维稳保证金制度,两级法院筹资设立信访维稳保证金,对涉诉信访工作成绩突出的法院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排名落后的予以扣罚;选派干警驻最高法院劝访接访,做好进京访人员的息诉和稳控工作;全面推行判后公开接访答疑,明确原审法院、承办法官判后答疑责任,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上访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全年全市法院共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3500余人次,化解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院交办的信访案件166件,化解率98.2%,信访工作排名全省法院第一。
  【司法为民】一是依法审理关涉民生案件。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对住房、就业等问题的关切,依法妥善审理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妥善调节婚姻家庭、人身财产关系,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土地承包流转、非法占用耕地等案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继续推行司法惠民举措。深入开展“法官大走访”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继续实行劳动争议案件和追索“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的案件免收诉讼费,全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63万元,减缓免诉讼费106万元。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实行全市乡镇、街道和矛盾多发地区工作联系点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三是夯实打牢基层基础建设。建立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制度,针对审判实务、涉诉信访、“两庭”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积极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茶陵县法院审判楼动工建设,攸县法院审判楼完成立项、规划等程序,株洲县法院审判楼在抓紧立项申报和规划调整审批。加大科技强院力度,完成株洲法院系统专网拓宽工作,建成4个科技法庭,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司法效率。
  【司法公开】积极推进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群众以及媒体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情况通报、发送短信,通报法院重点工作;配合开展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活动,全年共有人大代表450人次听审评议案件52件;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新闻媒体、社区居民、高校师生、网民等社会各界群众到法院参观、座谈、旁听案件,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推行“庭审网络直播”,通过图文形式将案件开庭情况进行网络直播,并与网友现场互动,认真解答网友疑问;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推进法院与媒体的良性互动。继续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中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85%以上,始终位居全省法院第一;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增选人民陪审员2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面100%,参审率95%。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0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绩效】紧紧围绕绩效工作目标,不断健全审判管理机制。推出法官个人绩效通报制度,将法官分为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序列,全方位、多角度考核和通报法官个人绩效;建立网评办案法官机制,引导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网上评价,拓宽了审判监督的渠道;完善超审限案件催、督办制度,推出“院长督办令”督办、交办重大、热点案件。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狠抓案件质量,组织开展裁判文书、庭审“两评查”和改发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出台《瑕疵案件的认定和追究办法》,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全年中院共评查改发案件130件,对9件瑕疵案件进行通报,促进了全市法院司法绩效的整体提升,中院司法状况考评名列全省法院第一。
  【规范化建设】修改完善《五型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队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法律文书管理、审务信息查询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制定《司法拍卖改革工作方案》,实现司法委托与审判执行部门、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的分离,案件的评估、拍卖信息全部纳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拍卖案件一律交“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
  司法行政
  【概况】株洲市司法局有直属副处级二级机构2个,即: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市国信公证处。机关内设科级机构11个,即:办公室;政治部(加挂警务部牌子,下设人事警务科、教育培训科2个正科级机构);计划财务装备科;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法制宣传科(加挂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劳动教养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科。领导和管理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岗人员73人,其中行政公务员编5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11人,自收自支编4人。全市县市区司法局9个,干警职工104人;基层司法所134个,司法助理员165人;律师事务所31个,执业律师388人;司法鉴定所19个,司法鉴定人277人;基层法律服务所37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29人;人民调解组织2572个,在册人民调解员14297人。
  2012年,株洲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出“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两型建设”工作主题,深入实施“五大为民行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公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文明机关、市“双联”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市法援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示范窗口,湘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新根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在政法队伍公众满意度测评中,株洲市位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炎陵县、攸县、天元区3个县区进入前十名,其中炎陵县排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县市区第一。
  一、法律服务开创新局面。一是主动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协助组建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株洲市重大项目法律服务试行办法》,在湖南省率先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政府依法行政、全市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热心服务基层群众。法律援助工作连续5年列入株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1739件,完成任务的115.9%,案件胜诉率和受援人满意率均达95%以上。炎陵县成功办理黄金强等53名农民工追讨欠薪案,避免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石峰区建立残疾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作出有益探索。三是不断规范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行业“两结合”管理力度,着力推进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业务总量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2012年,全市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874家,代理各类诉讼3540件;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12736件,房产代办业务延伸服务试点工作平稳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6205件,鉴定结果采信率99%;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案件1276件、非诉讼案件1756件。茶陵县公证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为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等重大活动进行现场公证,扩大了公证工作的影响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2年株洲地区国家司法考试组考工作。
  二、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一方面,“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年内,组织召开株洲市基层依法治理暨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会议,以“法制宣传利民”行动为抓手,各种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扎实开展。积极探索法制宣传工作新模式,启动“普法主题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新阵地建设筹备工作;改革干部学法普法方式,首次实行无纸化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攸县启用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天元区在中小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模拟小交警”等青少年普法主题活动,荷塘区着力打造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和农村“法制宣传一条街”,切实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法治株洲建设深入推进。组织召开株洲市委法治株洲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以市委名义下发并开始全面实施《法治株洲建设纲要》。全力推进法治株洲建设“三级联创”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先进城市”、“法治先进县市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推动基层管理民主化、法治化。法治株洲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在《湖南日报》整版刊登,并被中央政法委长安网刊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人民调解取得新成效。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为民”行动和“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主题活动,共排查化解重大历史疑难纠纷34起,防止群体性上访568起,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交通事故纠纷和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成功运作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成立商会和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大调解”格局日趋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4568起,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民调解工作全省考评和“三调联动”工作绩效评估均排名全省第一。醴陵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63户村民的群体性纠纷。芦淞区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亮点,成立“温州商会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拓展了调解工作领域。
  四、特殊人群管理实现新突破。一是劳教工作加快转型。株洲市劳教所扎实开展“平安监所专项警务督察活动”,连续11年实现“六无”(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所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所内吸毒)安全目标。大力推行“教育性管理”,所内改好率达98%,难改造人员转化率达99%。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功能区改造工程基本完工。二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社会调查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建立GPS监控系统,管控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信息化,株洲市社区矫正的做法和经验被《法制日报》刊发推介。截至2012年底,全市累计接管社区服刑人员2817人,解除矫正1134人,重新犯罪率为零。三是安置帮教成效明显。切实做好衔接管控工作,对重点对象做到必送必接、无缝衔接。突出抓好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有效做好“三无”人员的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截至2012年底,全市登记在册刑释解教人员6626人,安置率90%以上,帮教率10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五、保障建设提升新水平。一是基础建设加快推进。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完成扫尾;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市法援中心和7个县市区顺利完成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市劳教所场所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和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两项工作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二是后勤保障力度加大。提请市政府提高普法经费标准和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株洲县普治经费由人均0.39元提高到0.6元,有力确保了全县普治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工作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年未发生局班子成员和干警违纪违规案件。
  【株洲市基层依法治理暨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会议】2月24日,株洲市基层依法治理暨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会议在市委礼堂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表彰先进,部署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会议由市长王群主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阳卫国宣读表彰决定,市委书记陈君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陈君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力,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推进;要进一步加强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设,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
  【株洲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2月24日,株洲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天台山庄召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出席会议。市局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市劳教所、公证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谢清纯对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3点意见:一是必须立足本职,创新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作为、贡献力量。三是要管好干部队伍,严抓班子建设、长抓素质建设、大抓基础建设。会上,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开展株洲司法行政工作专项评议】6月18日,株洲市司法行政工作专项评议活动正式启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立彬出席动员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此次评议从6月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通过到部分单位调研、召开座谈会、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株洲市司法局近5年来贯彻执行司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情况,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以及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以及株洲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全面评议。
  【法治株洲建设工作推进会议】11月21日,法治株洲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学习了中共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和省委法治湖南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深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异建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谢清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和联系法治建设工作的秘书长,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或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及有关单位负责人60余人出席会议。谢清纯强调,要突出依法执政,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要突出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突出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突出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权利规范运行。要突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夯实基层法治基础;要突出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要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株洲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100%,社区服刑人员大幅增长。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接管社区服刑人员1670名,在册服刑人员1173名,解除矫正497名,脱管漏管人数为零,重新犯罪率为零。
  【株洲市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成立】12月20日,市司法局召开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成立会议,市法援中心44名志愿者到会参加。省法援中心主任蒋春林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新华分别对法律援助志愿者进行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培训。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是构建和谐株洲、疏导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有效措施。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责任感,促进法援工作更好地发展。
  劳教工作
  株洲市劳教所
  【概况】2012年,株洲市劳教所认真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百日排查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12年度执法状况考评获优秀等次、被省司法厅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获“市委政法委先进集体”称号,场所连续11年实现“四无”(无矫治对象脱逃、无所内死亡、无所内犯案、无重大疫情)。
  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坚持攻防结合、动态防控的安防理念,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夯实基础,场所保持持续安全稳定。强化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四级安全形势研判制度,实施场所安全三级动态管理,提高安全管控水平。构建立体化的内部管控体系。严肃场所安全排查、安全防控、应急处置、责任追究4项机制的落实。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有机联动管控体系,提高安全管控能力。
  二、教育矫治质量大幅提升。全面落实分类教育、个别教育、教育矫治质量评估制度,确保日常教育矫治工作有效落实。严格开办入、出所教育,重点开展政治教育,大力开展传统文化教育,较好地增强了矫治对象的遵纪守法观念,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增强矫治对象的民族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推行“教育性管理”创新,完善“十个一心”(一次调查知人心、一次谈话稳人心、一个电话安人心、一封家书心连心、一份关爱暖人心、一份测试解人心、一篇心得诉真心、一次评比鼓人心、一次考核显公心、一次讲评树信心)教育体系,打造民主互助管理模式,倡导“21个互相”(起床之时互相叫一叫;内务卫生互相赛一赛;出工之前互相催一催;收工之前互相查一查;收工之后互相问一问;睡觉之前互相看一看;公共秩序互相管一管;歪风邪气互相纠一纠;发现问题互相提一提;面对困难互相帮一帮;身体不适互相想一想;报刊杂志互相传一传;心烦意乱互相聊一聊;受到批评互相促一促;发生矛盾互相忍一忍;生活小节互相让一让;遵纪守法互相学一学;行为规范互相比一比;生产技能互相教一教;三课教育互相考一考;改造进步互相贺一贺),在矫治对象中营造“互相监督、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良好改造氛围。坚持个别谈话教育和心理矫治介入工作。全年开展个体咨询21人次,团体咨询129人次,较好地解决了矫治对象的心理问题,有效地转化了一些重点、难改人员。加强辅助教育和社会帮教活动。全年举行征文比赛3次,出刊浪花报6期。开展大型主题活动5次,文体活动9次。积极延伸矫治手臂,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六队七组”(市关工委、市民盟、市晚报义工联、市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组成的6支专业帮教队伍;道德宣教组、心理矫治组、法律援助组、文体指导组、医疗扶助组、就业安置组、困难帮扶组)社会帮教长效机制,开展大型社会帮教活动4次,“一对一”帮教谈话64人次,开展专题讲座6场次,提供现身说法8场次,有效地促进场所矫治氛围健康发展。三、生活卫生安全有效保障。落实《药品管理制度》和《医疗巡诊制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日巡诊、周会诊、首诊负责制和疑难危重病号定期排查会诊制、医生24小时值班制,与市三医院建立快速救治“绿色通道”,确保矫治对象能得到及时医治,转院转诊48人次,处置突发情况31人次,依法依规办理所外就医13人次,杜绝医疗事故和所内死亡的发生。加大禁毒防艾工作力度。全年开展“6·26”、“12·1”等禁毒防艾活动8次,开展HIV检测107人次,尿检106人次,确保所内无艾滋病疫情,无所内吸毒。四、习艺劳动“零事故”。贯彻落实《安全习艺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全年举办安全生产专项教育培训6场次,张贴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挂图60余张。加强生产工具管理,坚持常规工具固定管理、重要设备专人管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32次,整改隐患42项,杜绝了各类隐患事故的发生。
  五、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创新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队伍素质明显提升。举行各类培训班20余场次。心理咨询师、法律、教育学、医疗卫生、心理学等核心专业民警达60%,其中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12人。完成新招录民警所内实践跟班培训3人次160余课时。严格落实从严治警各项制度,专题组织学习《处分规定》6场次,开展警务督查24次,警示教育4场次,组织精细化考核18次,列出扣分点102个,通过严格教育和公正考核,全所民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显著提高。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业务建设】2012年,市劳教所扎实开展规范化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对讲机35台,大队车间新安装电话3台,保障所内警令畅通。不断升级改造大队二级监控系统,新增探头25个,场所18类重点部位逐步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修改、废止制度12项,新建39项,制定并实施管理流程26项。规范执法流程和集体审批制度,确保执法工作规范运行,杜绝涉诉涉访情况发生,提高安全保障基础。
  【“强戒”收治准备工作】2012年,市劳教所“强戒”收治筹备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场所改造基本完成、业务建设逐步完善、“强戒”大队组建完成。完成警戒护卫楼功能用房改造、喻新楼强戒收治区功能用房改造、喻新楼墙体及管教围墙和水塔整体美化3项工程建设。新建成的警戒护卫功能用房和矫治对象接见室投入使用。改建成的医疗戒护区、康复教育区和多功能区的各项功能用房配备齐全,医疗设备和其他设施在逐步安装调试。强化“强戒”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分3批派出46名业务科室和大队一线民警到省直兄弟所进行跟班学习。邀请专家开展“强戒”业务专题授课32课时。完成“强戒”业务工作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戒毒教育训练教程计划、基础资料表、簿、册的建立。组织“强戒”大队全体民警开展有关“强戒”收治工作的安全检查、体内查毒、初步诊断评估、个别谈话、上岗教育、突发事件处理等日常工作的模拟训练,增强了民警对“强戒”人员日常管理和教育矫治的实际工作能力。
  湖南省白马垅劳教(强戒)所
  【概况】2012年,湖南省白马垅劳教(强戒)所以安全稳定为前提,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围绕深化“三项创新工作”(服务性执法、教育性管理、综合性矫治),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获司法部首批“规范化管理示范所”、省局“三项创新示范所”称号、省厅“执法状况考评优秀单位”、省局精细化管理年终综合考核第一名。
  一、大力实施安全提质,建设平安白马垅。坚持人本管控,“稳心”为主,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打造全新矫治四区,配齐相应设施设备,升级“二级监控”,优化安防信息系统,强化安全管理物质保障;强化警力配备,根据职能需求,配齐一线警力,实现标准配置和专业化分工,保证应急力量,提升分区分类管控;深化所情动态研判,细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危重人员教转机制,健全舆情监控机制,突出防控重点;优化管控措施,提高生活标准,改善伙食结构,多方争取政策,畅通全员医保,开通“服务直通车”,实施经济、法律援助,进一步丰富生活保障,增强服务性。场所实现连续16年“六无”(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所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所内吸毒)。
  二、深入推进管教创新,建设品牌白马垅。以综合性矫治为重点,着力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探索。按照“三期四区、五级管理、六项机制”的戒毒工作要求,结合戒毒工作规律和场所实际,进行一系列有益尝试:一是以“色彩蝶变”为主线,按区级营造“破茧——化蝶——振翼”文化氛围,彰显女所戒毒文化特色;二是以重塑正常社会人为终极目标,科学设定四区矫治标准,实现医疗戒护区的专业化脱毒,康复教育区的规范性康复,常规矫治区的综合性矫治,回归适应区的社会性回归;三是探索形成医疗的7类急性脱毒法和9类常见病治疗对策,心理矫治的重点人员分类心理调适法等系统综合的矫治方法;四是编印工作手册,规范基础业务,统一操作规程,实现“三四五六”强制隔离戒毒综合性矫治模式的常态运行;五是面向社会提升矫治效果,全年吸纳社会优质资源入所帮教,免费职业培训700余人次,联合社会力量帮扶就业,与株洲市7家单位建立长期用人合作关系,定期举办招聘会,18人正式就业。劳教所“色彩蝶变”、社会帮教等工作被《法制日报》、《湖南日报》等媒体报道,树立了场所良好的形象。
  三、积极实施改革转型,建设希望白马垅。坚持走“稳电炉生产,强园区经济、促产业转型”路子,经济工作平稳运行。一是商品混凝土厂克难突进,转型实质跨越。11个月内完成立项、选址、设计、土建、设备安装调试等各项工作,12月26日顺利试投产。二是三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突破体制瓶颈。按照“可回尽回”原则,积极推进“还民警为执法主体”、“还职工为企业主体”,培养选拔优秀职工担任企业管理人员,切实为企业公司化改造创造条件。三是电炉主业内控管理和产品升级齐抓,实现补损增益。对外积极寻求合作,对内加强园区管理,力推工业电炉优势产品升级,切实保证了企业平稳运行。
  四、全面加强队伍管理,建设幸福白马垅。一是加强班子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警职工队伍违法违纪率实现连续15年零指标,所党委被评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集体”。二是完善“四库一队”(执法矫治人才库、民警管教业务指导老师库、专业技术人才库、循环矫治专家库、女子特警队)建设和管理,细化岗位分类,优化专业资源配置,按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需求,配齐各区队专业人才,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竞赛比武、重点项目攻关、重点课题研究等,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创新能力和安全防控、教育矫治、技术攻关等执行能力。四是通过青年论坛、人才库、信息员队伍建设、考核竞聘、轮岗交流等,拓宽人才成长平台,树立人才引领导向作用,为场所全面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保障女性矫治对象合法权益】一是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衔接,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2012年,市劳教所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积极寻求政策支持,畅通参保渠道,扩大参保人受益金额,切实减轻矫治对象医疗负担。为让矫治对象充分享受国家社会保障政策,定期与矫治对象家庭、地方职能部门衔接,及时帮助完成社保、医保、低保、廉租房等办理的相关手续。二是与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联手,切实维护妇女权益。开设普法讲堂,定期邀请法律工作者讲课,开通“服务直通车”,为有需求的矫治对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援助,充分维护女性在婚姻家庭、经济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中的合法民事权益。三是大力实施爱心援助。通过专项拨款和捐赠成立“爱心援助基金”,每年拨付10万余元,用于帮助家庭困难的矫治对象及其家庭应急救助、子女就学、春节慰问,为每名新入所人员发放“入所爱心包”(包括校服、床上用品、餐具、女性生活用品、洗漱用具、学习用品、防暑降温用品和一份家信),帮助她们稳定改造情绪,解决实际生活所需。四是积极吸纳社会资源,为再就业搭桥铺路。开展免费职业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要求每名矫治对象至少掌握一门就业技能,全年有700多人次受惠。积极与劳动用工部门联合,和株洲市7家单位建立长期用人合作关系,定期在所内举办招聘会。年内,有18人通过所内就业推介和招聘正式就业。
  湖南省网岭监狱
  【概况】2012年,湖南省网岭监狱以开展“监管安全年”、“教育培训年”、“基层基础建设年”为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顺利实现“四无”和“七个不发生”(不发生罪犯脱逃;不发生狱内重特大案件;不发生罪犯自杀死亡;不发生流行性疾病蔓延和10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不发生违规违法办理减假保案件;不发生因执法过错和管理责任造成罪犯伤亡)工作目标,连续10年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创造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改造质量持续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的良好局面,监狱被省监狱管理局授予“红旗单位”、“狱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教育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突出发挥人防心防作用,完善制度措施,监管秩序持续稳定。推行安全责任“四包”机制和全员安全风险责任金制度,投入250多万元改善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设施条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保持了监管秩序的持续稳定。开展“关注诉求、疏导心理”个别谈话教育活动,推行择优减刑办法,拓宽老病残犯“回归通道”,严格落实“八项经费”和食物量标准,加强对罪犯的劳动保护,罪犯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教育培训卓有成效】2012年,监狱选送53名正科以上实职领导到清华大学社会创新管理研修班学习,开展其他业务培训80余次,全年培训人员达650多人,开支费用近200万元,创造了建狱以来层次高、内容广、规模大、费用高的培训纪录,有力地提升了警察队伍整体素质。
  【核心价值观教育入脑入心】2012年,监狱结合三监区整体搬迁和监狱布局调整工作进入冲刺阶段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回眸三监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挖掘网岭监狱精神内涵,教育、引导广大青年警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同时深入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实践活动,增强了广大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监狱上下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氛围浓厚。年内,监狱顺利通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复查验收,并树立二监区为“全省青年文明号”,颜忠毅为“全国监狱劳教戒毒系统规范化管理年活动表现突出个人”,杨志中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一等功获得者,段华云为三等功获得者,周玺、许志伟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
  湖南省茶陵监狱
  【概况】2012年,湖南省茶陵监狱按照“强基础保安全、谋发展办实事”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三问于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积极争取高度戒备监狱的报批,在安全、执法、经济、民生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监管改造工作全年实现安全稳定,实现“三不”(不发生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违规违纪或发生执法过错责任、不发生警察职工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监管事故)、“四无”、“七个不发生”监管改造工作强化抓监管安全的长效机制,先后组织开展罪犯行为规范集中整训和监狱百日安全竞赛、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等活动,扎实开展“双基”建设活动,加大基层各项基础设施、监管监控设施投入,年内建成视频中心监控室,加装钢网警戒围墙,安装周界红外栅栏报警系统等,大力提升了物防技防能力;教育改造工作加强罪犯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个别谈话教育和包教攻坚转化顽固犯活动,成功转化顽危犯14人,转化率87.5%,积极开展罪犯心理咨询和矫治,投入20万元建立爱心帮扶基金,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亲情帮教。
  二、监狱执法更趋公正、廉洁,公信力更为提升。坚持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制定完善《刑罚执行全程监察办法》等各类制度;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执法质量,全年呈报办理减刑869人,减刑率30.96%,假释58人,假释率2.07%,保外就医16人,占押犯0.57%;坚持以公开促公平,发放《狱务公开手册》,公开罪犯计分考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执法管理过程,增强执法透明度,确保执法公信力;坚持以监督促公正,开通狱务公开电话,设立狱务公开专栏以及申诉、控告、检举信箱和“监狱长信箱”,建立监狱长接待日制度;开展监内内务卫生达标活动,加大卫生防疫工作力度,抓好春季爱卫和夏季三防活动,发放防疫药品10余种,接种疫苗3000人次,监狱没有发生传染性疾病;严格执行“8511”,加强罪犯劳动保护,全年发放罪犯劳动保护用品98400元,投入60多万元为生产车间安装水冷空调;推行罪犯劳动低报酬制度,全年共发放劳动报酬40367元。
  仲裁工作
  【概况】2012年,株洲仲裁委员会共立案187件,涉案标的额2.95亿元,共结案157件,其中调解结案125件,调解结案率80%,仍居全国前列。仲裁委秘书处在岗人员10人。株洲仲裁委员会攸县分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年受案27件,涉案标的额9000万元。
  2012年,株洲仲裁委员会集中力量办好大案难案,为维护社会稳定争贡献。一是对标的额大的案件,对涉及到人多的案件,对背景复杂的案件,对社会稳定影响广的案件,倾注全力办好、办扎实。二是对大案线索采取专人跟踪的办法,严防案源流失。三是为及时发现和掌握案源,将全市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划分成片,由秘书处工作人员包片定期进行走访。发现大案线索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纠纷产生的时间和原因,把符合受案条件的案件引导到仲裁委立案,进入仲裁诉讼程序。四是对受理的大案则精心挑选“三好”人员进行包干负责,即“挑选最好的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挑选最好的秘书担任书记员,挑选最好的电脑操作人担任记录员”,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全年立案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6起,其中标的额在5000万元上的2起。仲裁委连续3年调解结案率保持在80%以上。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受案数下降幅度较大,基层组织建设停泄不前,办公办案条件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3

《株洲年鉴 2013》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13.10

本年鉴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了湖南省株洲市2012年度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基本情况,反映了株洲市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成就,具有一定的年度特色、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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