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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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年鉴 2013》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410
颗粒名称: 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
分类号: C913.3
页数: 1
页码: 116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12年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以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能,取得较好的成绩。
关键词: 株洲市 消费者委员会 社会问题

内容

【概况】2012年,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以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能,取得较好的成绩。全年市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28件。其中为消费者解决1812件,解决率99.1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4900元,接待来访来电咨询7257人次。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1件次,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开展丰富多彩的“3·15”纪念活动】一是组织“3·15消费与安全”电视访谈。为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于3月9日组织株洲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市消委会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和部分消费者代表参与电视访谈。主要宣传201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与安全”有关内容;通报全市2011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和十大申(投)诉热点。二是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显示打假维权决心。3月13日,株洲市消委会配合株洲市工商局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并进行报道。此次行动销毁假冒伪劣乳制品、肉制品、粮油制品、酒类、饮料、方便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12吨,假冒电器、棉被等3730件,假冒商标标识10多万张,总计价值108万元。集中销毁行动为全市广大消费者营造了安全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现场接受咨询投诉,拉近消费维权距离。3月15日,市消委会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部分企事业共50多家单位,组织400余人在中心广场、长江广场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给消费者提供有针对性地帮助和指导。共受理投诉200余起,接受消费者咨询2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同时,联合株洲市广播电视台把“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的现场设在中心广场,便于群众投诉、咨询,提高维权服务效能。四是开展株洲市2010~2011年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为了树立诚信经营、规范服务、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3月14日,市消委会评选并表彰40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
  【积极参与长株潭通信行业消费评议活动】2012年,省工商局在全省开展行业消费评议工作,长株潭负责通信行业的消费评议,由市工商局牵头,市消委会积极配合。一是聘请6名社会监督评议员,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在各个营业点和消费群中进行摸排和调查;二是在中心广场开展消费问卷调查;三是通过媒体公开投诉电话,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13

《株洲年鉴 2013》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13.10

本年鉴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了湖南省株洲市2012年度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基本情况,反映了株洲市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成就,具有一定的年度特色、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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