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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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2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R197.6
页数: 5
页码: 551-55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株洲市的卫生行政的机构的市卫生行政机构、县(市)卫生行政机构、农村卫生保健网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卫生行政 机构

内容

一 市卫生行政机构
  1952年8月,市人民政府设卫生科,编制5人。1956年4月,政府撤销卫生科成立市卫生局,下设人事科、医疗预防科、卫生防疫科、秘书室,编制17人;1962年8月增设药政科;1966年5月撤销人事科、药政科,设立政治处。1967年7月卫生局更名为株洲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卫生组。1969年,撤销局机关各科室,改设业务、政工、办事3个组。1970年1月,恢复市卫生局;1975年10月撤销各组,设立办公室、政工科、医疗预防科、卫生防疫科;1979年6月复设药政管理科,11月增设工业卫生科、计划财务科;1981年6月增设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科,11月增设科教科;1982年设政工科、医疗预防科、药政管理科、科教科、计划财务科、计划生育科、卫生防疫科、工业卫生科和办公室;1983年机构改革后,设办公室、政工科、卫生防疫科、医政科、药政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和爱卫办;1986年增设公费医疗办,次年设置中医科;1989年10月成立市药政管理处,对内仍为药政科;1990年设政工科、计财科、科教科、防疫科、医政科、中医科、药政科、办公室、公费医疗办、爱卫办,行政编制33人。
  二 县(市)卫生行政机构
  民国23年10月,省卫生处设置醴陵县卫生院。民国28年7月,设置攸县卫生院、酃县卫生事务所。29年元月,设置茶陵县卫生院,酃县卫生事务所改称卫生院。卫生院的设置,系按各县人口、经济、政治、交通、疾病流行情况,分实验、中心、甲、乙、丙、丁6个等级。据民国34年省卫生处纪载;醴陵县、攸县为甲等卫生院,编制各为30人;茶陵县为乙等卫生院,编制20人;酃县为丙等卫生院,编制15人。各县卫生院均为公立卫生机构,系行政、事业合一的实体。行政事务隶属各县政府,技术事项受省卫生处指挥监督,医务人员由省卫生处委派和审批。民国33年,日军犯湘,各县卫生院被迫疏散,几经折腾,元气大伤。据民国36年省卫生处统计;醴陵县、攸县、茶陵县、酃县4所卫生院共有工作人员53人,醴陵县、攸县卫生院各设病床30张。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后各县人民政府相继接管县卫生院。1950~1952年7月,醴陵县、攸县、茶陵县、酃县成立卫生科,管理全县卫生行政工作。1956年,各县卫生院改称人民委员会卫生科。1959年元月,酃县与茶陵县合并,茶陵县人民委员会设卫生科。1961年5月,茶陵县与酃县分立,茶陵县卫生机构不变,酃县人民委员会重建卫生科。1965年,株洲县人民委员会设卫生科。1968年,各县卫生科撤销,在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卫生防疫办公室。1970年后,卫生防疫办公室改为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1980年后,各级革委会撤销,恢复县人民政府,改称县卫生局。1985年,醴陵县改市后,改称醴陵市卫生局。
  三 农村卫生保健网
  50年代,市郊东五里墩、郊北白石港设立卫生所,各有医务人员6人,既开放门诊又兼管卫生行政。农业合作化后,大多数个体从业中医药人员组成联合诊所。1956年底,市郊共有联合诊所14个,区卫生协会2个,卫协小组13个,药剂人员22人,接生员196人,为解决农村缺少医药、防疫保健、协助中心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联合诊所进一步发展到大联合,实行人员统一调配,经费统一管理,药材统一供应的管理办法。1957年,农村联合医疗机构发展到26个,采取以乡为单位,将所属范围内的联合诊所实行人事、药物、财经三统一的管理体制。1960年,卫生所和联合诊所合并成立人民公社卫生院,成为公社医疗机构。市郊有10个人民公社和一个园艺场建立卫生院;有119个大队建立了卫生所,配置简易病床360张,卫生技术人员增加到6920人,有70个产院和接生站,培训不脱产的保健员、保育员、接生员3703人。公社卫生院和大队卫生所实行自负盈亏的管理方法。1969~1970年,各大队均建立合作医疗站,医务人员称“赤脚医生”,贯彻“三土”(土方、土法、土药)、“四自”(自采、自制、自种、自养)方针,推动了合作医疗的发展。1972年,全市农村共有合作医疗站465个(县413、郊52)。1975年,株洲县属8个区建立9个区医院,县、郊41个公社场镇建立41个卫生院(所);470个生产大队有464个建立合作医疗站,配备赤脚医生874名(其中30%达到中专以上水平);4615个生产队有卫生员4249人。1970~1975年,赤脚医生利用一根针,一把草药,治疗病人达55万多人次。80年代初,株洲县调整区医院布局,撤销黄龙桥、先锋桥、白关、黄塘、群丰5所区医院,分片保留和加强了4所区医院。各区分别设四干一长(防疫、妇幼、合作医疗、财会专干及所长)的卫生机构(区卫生所),负责区内卫生行政管理;县、郊根据《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卫生院暂行条例(草案)》精神,对公社卫生院进行调整和整顿,使438个合作医疗站得到巩固,多数大队改变了缺医少药的局面,并涌现出黄龙、龙潭、云田、长岭等合作医疗好的公社,以及建设、湘天桥、石板桥等40个合作医疗好的大队。但自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和赤脚医生报酬受到影响,大部分合作医疗站停办,“赤脚医生”锐减。80年代中期,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解体,至1990年农村医疗卫生向地区中心卫生院、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转变。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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