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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卫生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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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252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卫生行政
分类号:
R197.6
页数:
16
页码:
551-566
摘要:
本章记述了株洲市的卫生行政的机构、医政管理、医疗制度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卫生行政
机构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 市卫生行政机构
1952年8月,市人民政府设卫生科,编制5人。1956年4月,政府撤销卫生科成立市卫生局,下设人事科、医疗预防科、卫生防疫科、秘书室,编制17人;1962年8月增设药政科;1966年5月撤销人事科、药政科,设立政治处。1967年7月卫生局更名为株洲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卫生组。1969年,撤销局机关各科室,改设业务、政工、办事3个组。1970年1月,恢复市卫生局;1975年10月撤销各组,设立办公室、政工科、医疗预防科、卫生防疫科;1979年6月复设药政管理科,11月增设工业卫生科、计划财务科;1981年6月增设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科,11月增设科教科;1982年设政工科、医疗预防科、药政管理科、科教科、计划财务科、计划生育科、卫生防疫科、工业卫生科和办公室;1983年机构改革后,设办公室、政工科、卫生防疫科、医政科、药政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和爱卫办;1986年增设公费医疗办,次年设置中医科;1989年10月成立市药政管理处,对内仍为药政科;1990年设政工科、计财科、科教科、防疫科、医政科、中医科、药政科、办公室、公费医疗办、爱卫办,行政编制33人。
二 县(市)卫生行政机构
民国23年10月,省卫生处设置醴陵县卫生院。民国28年7月,设置攸县卫生院、酃县卫生事务所。29年元月,设置茶陵县卫生院,酃县卫生事务所改称卫生院。卫生院的设置,系按各县人口、经济、政治、交通、疾病流行情况,分实验、中心、甲、乙、丙、丁6个等级。据民国34年省卫生处纪载;醴陵县、攸县为甲等卫生院,编制各为30人;茶陵县为乙等卫生院,编制20人;酃县为丙等卫生院,编制15人。各县卫生院均为公立卫生机构,系行政、事业合一的实体。行政事务隶属各县政府,技术事项受省卫生处指挥监督,医务人员由省卫生处委派和审批。民国33年,日军犯湘,各县卫生院被迫疏散,几经折腾,元气大伤。据民国36年省卫生处统计;醴陵县、攸县、茶陵县、酃县4所卫生院共有工作人员53人,醴陵县、攸县卫生院各设病床30张。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后各县人民政府相继接管县卫生院。1950~1952年7月,醴陵县、攸县、茶陵县、酃县成立卫生科,管理全县卫生行政工作。1956年,各县卫生院改称人民委员会卫生科。1959年元月,酃县与茶陵县合并,茶陵县人民委员会设卫生科。1961年5月,茶陵县与酃县分立,茶陵县卫生机构不变,酃县人民委员会重建卫生科。1965年,株洲县人民委员会设卫生科。1968年,各县卫生科撤销,在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卫生防疫办公室。1970年后,卫生防疫办公室改为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1980年后,各级革委会撤销,恢复县人民政府,改称县卫生局。1985年,醴陵县改市后,改称醴陵市卫生局。
三 农村卫生保健网
50年代,市郊东五里墩、郊北白石港设立卫生所,各有医务人员6人,既开放门诊又兼管卫生行政。农业合作化后,大多数个体从业中医药人员组成联合诊所。1956年底,市郊共有联合诊所14个,区卫生协会2个,卫协小组13个,药剂人员22人,接生员196人,为解决农村缺少医药、防疫保健、协助中心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联合诊所进一步发展到大联合,实行人员统一调配,经费统一管理,药材统一供应的管理办法。1957年,农村联合医疗机构发展到26个,采取以乡为单位,将所属范围内的联合诊所实行人事、药物、财经三统一的管理体制。1960年,卫生所和联合诊所合并成立人民公社卫生院,成为公社医疗机构。市郊有10个人民公社和一个园艺场建立卫生院;有119个大队建立了卫生所,配置简易病床360张,卫生技术人员增加到6920人,有70个产院和接生站,培训不脱产的保健员、保育员、接生员3703人。公社卫生院和大队卫生所实行自负盈亏的管理方法。1969~1970年,各大队均建立合作医疗站,医务人员称“赤脚医生”,贯彻“三土”(土方、土法、土药)、“四自”(自采、自制、自种、自养)方针,推动了合作医疗的发展。1972年,全市农村共有合作医疗站465个(县413、郊52)。1975年,株洲县属8个区建立9个区医院,县、郊41个公社场镇建立41个卫生院(所);470个生产大队有464个建立合作医疗站,配备赤脚医生874名(其中30%达到中专以上水平);4615个生产队有卫生员4249人。1970~1975年,赤脚医生利用一根针,一把草药,治疗病人达55万多人次。80年代初,株洲县调整区医院布局,撤销黄龙桥、先锋桥、白关、黄塘、群丰5所区医院,分片保留和加强了4所区医院。各区分别设四干一长(防疫、妇幼、合作医疗、财会专干及所长)的卫生机构(区卫生所),负责区内卫生行政管理;县、郊根据《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卫生院暂行条例(草案)》精神,对公社卫生院进行调整和整顿,使438个合作医疗站得到巩固,多数大队改变了缺医少药的局面,并涌现出黄龙、龙潭、云田、长岭等合作医疗好的公社,以及建设、湘天桥、石板桥等40个合作医疗好的大队。但自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和赤脚医生报酬受到影响,大部分合作医疗站停办,“赤脚医生”锐减。80年代中期,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解体,至1990年农村医疗卫生向地区中心卫生院、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转变。
第二节 医政管理
一 厂矿医院管理 1986年,全市厂矿企事业医疗机构的病床和卫技人员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51%和58.7%,是工业新城一支强大的卫生力量。但由于部门所有,条块分割,大多数厂矿企事业医院处于封闭状态,其业务发展、医院建设及社会作用的发挥都受到很大限制。1987年8月,针对城市卫生工作现状,成立株洲市厂矿医院管理委员会,以加强对厂矿医院(含卫生所)的宏观指导和行业管理。厂矿医院管委会共有成员单位33家,病床2087张,卫技人员2894人,管委会针对医院中医德医风滑坡现象,开展学习白求恩,重建医务人员形象,评选“四佳”(最佳行管、医务、护理、后勤人员)活动,促进了各医院、卫生所医疗作风的好转,改变了厂矿医院由单纯医疗型,扩大到预防保健型。各成员单位也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了高血压病普查、妇科病普查普治和40岁以上职工健康检查、血吸虫病普查普治以及各种职业病普查普治,仅1990年各类疾病普查普治就达79164人次。株洲轮胎厂的健康监护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化工部“七五”期间工业卫生先进单位,获化工部健康监护合格证书。管委会组织厂矿医院扩大对外开放,这样既缓解了全市人民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也改变了厂矿医院负荷不饱满,医疗设备闲置的状况。据1990年统计,全年厂矿医院对外服务达20余万人次,收益400多万元。管委会还征集各成员单位论文和资料,每年汇编出版《株洲工矿医刊》一期,每月出版《株洲工矿医讯》一次,增进相互间信息交流和医疗技术的进步。
二 个体行医及诊所管理
1950年,为加强个体行医管理,成立湘潭县株洲区中医师公会。1952年,全市有个体开业医生195人,其中西医药人员9人。1953年,大多数个体开业医生响应政府号召,自愿联合成立联合诊所。同年4月,成立市卫生工作者协会(下称卫协会)。该会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制定卫协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统一全市联合诊所和个体行医处方笺,禁止白纸处方和神签检药,取缔无照行医,个体行医者逐渐减少。“文革”中,卫协组织解体,个体开业行医停止。1980年9月,卫生部批准允许个体开业行医之后,个体行医人数日渐增多。1983年,成立市个体医协会。1988~1989年,在工商、物价、税务、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下,全市进行了医药市场的清理整顿。茶陵县对从事个体行医售药的689家进行清理,有合法手续证件的仅196家,只占28.5%。随即采取劝告、没收伪劣药品、罚款、勒令停业等措施,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行医、售药的混乱状况。1989年10月,市卫生局与个体医协会举办个体行医人员医学理论基础短期学习班,提高个体医生专业技术水平。1989~1990年,各县相继成立卫生工作者协会,农村乡镇卫生医疗单位相继成立卫协分会,吸收乡村医生、接生员、个体医生入会,接受卫协组织领导和管理。乡村个体医生开业条件、执业管理及按规定交纳卫生事业发展金均由卫协会监督执行。经过几年整顿,农村个体医生队伍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学习,进行业务考试,并按省卫生厅提出的乡村医生5年内达到中专水平的要求,着手建立技术档案。至1990年,全市有个体开业医生523名,其中县乡300人,市区223人。
三 医疗事故鉴定与处理
清光绪三十二年,醴陵县遵道医院对收治病人实行“住院保证书”和“手术自愿书”制度,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与医院无干、病人无法申诉,还须交付全部费用。1952年,各医院相继建立入院、出院检查、二级护理和医疗保护等各项新制度。医疗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年高资深专科技术骨干参予调查、鉴定与处理。1958年“大跃进”中,正常医疗制度被打破,实行“六合一”、“十合一”、“护理一班到底制”等。1962年,通过调整,恢复原来制度。“文革”中,医疗制度再次受毁,造成管理混乱,医疗质量下降,医疗事故时有发生。据1966~1986年不完全统计,县以上医院发生医疗事故48起(其中死亡17人、致残5人、组织损伤26人),属一级事故18例,二级7例,三级23例。发生事故的原因有麻醉药品管理不严、技术不熟练、护理制度执行不力、不尊重科学技术、不按常规操作,造成6例患者术后组织坏死,4例形成直肠或肛门狭窄、失禁,2例大出血休克;还有结扎时操作粗糙,误伤血管,忽视术后观察,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事故。1986年8月,市一医院门诊诊断患儿本雅君时,不认真询问病史、仔细检查及病情观察,将“暴发性流脑”误诊为“上感”,因诊断失误,延误抢救时间,使患儿死亡。事故发生后,卫生主管部门责成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与发生医疗事故单位,进行认真调查,开展病例分析,实事求是地作出事故性质结论。
第三节 医疗制度
一 公费医疗
1953年元月,由市卫生、人事、财政等部门,组成市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卫生科负责日常事务及承担医疗预防任务,制订《株洲市公费医疗统收统支试行办法》,审查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机关与人员数额、经费的预算和门诊、住院病床、设备的设计等。“文革”期间,公费医疗组织瘫痪,公费医疗失控。1985年元月,恢复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计财科代管。同年,设立市公费医疗办公室。1990年,全市有公费医疗专干15人。
公费医疗医药经费,按享受人数和标准,拨给医疗单位包干使用。1953年,按年人平标准36元采取实报实销的办法,并规定在指定区域之医疗单位就诊。1966年,改为凡享受单位,职工在50人以上者医药费自行掌握;不满50人者,由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1972年,全部下放到各单位自行管理。1979年,按年人均36元标准由卫生局代管,所有开支均在公费医疗办凭发票和处方实报实销。之后,公费医疗经费支出逐年递增,每人年平均支出1964年为35.52元、1974年为45.60元、1984年为97.19元。其部分原因是管理不严,用药浪费,报销偏松等造成的。1985年,采取分级管理办法,把医药费指标分为2个档次,规定行政编制人员每年每人60元,事业编制人员45元(代管单位部属为55元,省属为30元)。是年享受公费医疗13514人,其中市直机关年人平开支达109.69元,超过年平均标准一倍。1988年10月,株洲市被列为全国公费医疗制度改革试点,逐年逐步在享受单位,推行国家、单位、个人三家分担的管理办法。具体办法是,开支在核定标准内全部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负担一部分;凡门诊每次药费超过15元、外购药费超过5元、作单价50元以上治疗、CT检查、震波碎石、转院诊疗、家庭病床和请有专长的个体医生治疗等情况,都要用专用病历本,凭处方和当地医院证明及个人报告,并经单位签署意见,再到公费医疗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1990年,全市公费医疗享受单位为722个,享受公费医疗人数63915人,全年公费医疗开支1292.4万元,人平205.18元。
二 劳保医疗
1951年,株洲市陆续实行劳动保险医疗制度,由市总工会、劳动局负责管理,基层单位由工会负责,享受对象为工交、厂矿、国营建筑、财贸等全民所有制及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1979年后,相继成立劳动保险公司、职工退休管理委员会,以保证职工老有所养和病、死、伤、残后得到妥善处理。劳保医疗经费,一般由各部门、各单位的劳保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是,指标到人,单位调剂,年终结算;由所在单位与附近医院签订医疗合同,职工到指定合同医院就诊,凭单据报销;住院经费全部报销;门诊医药费超过定额,视工龄长短,自负10~30%不等;亏损单位,实行包干到人,每月每人3元医药费随工资发放,自行调剂。1982年,贯彻全国总工会、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制止把医药费全部发给职工个人包干使用通知》精神,但仍有少数单位末予执行。1990年,由市劳动局保险福利科主管,实行行业大病医治统筹,全市享受劳保医疗人数有26.18万人。
三 合作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是大队集体、社员个人各出一部分资金,社员看病实行免费医疗或按比例报销的一种社会主义集体性质的医疗制度和福利事业。它对改变农村缺医少药状况,方便群众就医,保护人民健康.曾起过积极作用。1970年,全市各公社(镇、场)大队普遍建立合作医疗站,随后几年因管理不善,筹集资金困难,出现资金少、药品少、报销少、房屋少、赤脚医生少、制度不健全现象。1978年后,部分社队合作医疗陆续停办,“赤脚医生”队伍锐减,群众看病又实行收费。到1983年末,随着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合作医疗彻底解体,逐步为集体、个体、联办等多种办医形式所取代。
专记
一 爱国卫生运动
1952年4月,成立市防疫委员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953年,市防疫委员会改称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市人民委员会发布《株洲市街道清洁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开展以清除垃圾、填平污水塘、疏浚沟渠、消灭蚊蝇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随后建立周末人民卫生日制度,设居民饮水消毒卫生站。1956年,灭蚊蝇(含孑孓、蛹、蛆)3.3万公斤。1958年1月,市人委号召全市人民开展除“四害”(老鼠、苍蝇、蚊虫、麻雀)运动,并成立以市长为指挥长的“除四害”指挥部,要求年内城区达到基本无蝇,创建一批“四无单位”。全市人民立即响应大搞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共填平洼地287处,约18.8万平方米,疏通渠道4349条,新修沟渠4000米,拆除露天厕所、粪坑5537个,卫生积肥上亿担。4月12日,经上级检查验收,达到“四无城”标准。1959年,采用断鼠粮、挖鼠洞,断鼠道的办法灭鼠20.3万只。到50年代末期,全市各种传染病发病率普遍下降,疟疾、痢疾、乙型脑炎,比1957年分别下降69%、50%、80%。
1962年,市人民委员会颁布《株洲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全年清理垃圾1.1万吨,清理污水塘、垃圾堆、下水道5000多处。1963年,各企事业单位成立爱卫会组织,贯彻省爱卫会“加强饮食、饮水、环境卫生管理”的指示精神,坚持爱国卫生经常化。1965年,农村开展管水、管饮食、管粪便,灭蚊蝇、老鼠、臭虫的“三管一灭”工作。1967年春,“红卫兵”大串联,流动人口骤增,市内环境卫生差,流脑、痢疾、肝炎等病例增多。1970年,重新组建市爱卫会,负责全市环境卫生、卫生宣教、卫生检查监督等工作。70年代初,农村普遍开展“两管五改”(管水、粪,改水井、粪池、厕所、猪栏、炉灶),美化环境的爱国卫生运动,推广压把井(手动泵井),逐步实现饮水水井化。株洲县洲坪公社大观大队,实现队队有水井、家家有密封粪池,并办沼气,使该大队钩虫感染率由1970年的20.5%降至1972年的1.6%,而社员劳动出勤率则提高29%。至1976年,全市共新建、改建水井1.13万口,有22个大队1359个生产队实现饮水水井化。1979年11月,全市各县(区)郊都建立了爱卫会组织。市爱国卫生运动贯彻中央“加强领导,动员群众,措施得力,持之以恒”的方针,开展以整顿市容、厂容和治理蚊蝇孳生场所为重点的群众性运动,将卫生建设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全年共开展6次大突击,出动93.8万人次,车辆840台次,清运垃圾、余土38.3万立方米,清除蚊蝇孳生地万余处。北区根治长达1100米的曹塘坝污水沟。1981年,株洲市参加联合国发起的“国际饮水供应和环境十年”活动.推广压把井,至1986年全市农村共建压把井1.49万个。株洲市、攸县被评为改水先进市县。同年,全国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开始,各单位坚持周末劳动和月末卫生日制度,街道实行七户一岗、门前三包(包卫生、护树、秩序),治理“脏、乱、差”。1984年,开展以治脏为突破口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5县4区开展爱国卫生竞赛活动。1985年,在省爱卫会组织年度评比中,全市24个单位获省文明卫生单位称号。1986年,市及各县(市)区和大厂矿企业,均成立灭鼠指挥部,实施“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范围”的春季灭鼠活动,仅南区董家塅,投毒饵5500公斤,鼠密度由11.43%降为2.93%。1988年,组织灭鼠专业队,配制毒饵180吨,春、秋季灭鼠率分别达到93.53%和95.71%,年终实现省“一役达标”要求。1989年4月,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全市出动25万人综合治理市容市貌,出动宣传车46台次,印发特刊5000份,清运垃圾6500吨,疏通下水道1.76万米,消灭卫生死角1428处,创文明卫生单位24个(含省级卫生文明单位8个)。是年.全市农村65.36%的人口饮用清洁卫生水。1990年3月,省爱卫会授予株洲市“1989年度城市爱国卫生竞赛卫生达标市”称号。同年8月.市政府决定开展“爱我株洲,清洁株洲”活动,力争5年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年底,经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团检查和省灭鼠考核验收组考核验收,株洲获1990年度“卫生达标市”和“灭鼠先进市”称号;株洲硬质合金厂、株洲电力机车厂获全国“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市爱卫会办公室主任李仕奇获全国爱卫先进工作者称号,从事爱国卫生工作30年的12名工作者受到国家爱卫会表彰。
二 医疗援助
(一)援藏医疗队 从共和国成立到1990年,株洲市为支援西藏自治区医药卫生事业建设,共分3批计21人参加省统一组建的赴藏医疗队,支援西藏拉萨市等10个县(区)。医疗队员赴藏期间,战胜高原缺氧、骑马登山、语言不通等各种困难,努力完成援藏任务。1977年,株洲市分队在队长罗天立带领下,全体队员重点协助建好区医院,发展三级医疗网,积极开展防治疾病工作,先后办了5期赤脚医生和基层卫生人员培训班。协助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办事处开办的防治点,设置了病床并能开展阑尾、疝气、白内障、甲状腺、剖腹产等10多种手术。该防治点在条件差、无血源、自身技术力量薄弱的情况下,为一个陈旧性关节脱位,肱骨骨折病人做手术,历时3个半小时顺利完成。1978年元月,拉萨市城关区委、区革委召开双学先代会,授予株洲分队以“全心全意为西藏人民服务”先进集体光荣称号,之后又被评为“先进分队”。同年5月,队长罗天立代表湖南省医疗队出席了西藏自治区科学大会。
(二)援外医疗队 1969—1971年4月,331医院张春参加国家援助越南医疗队。1972—1987年,株洲市先后4次抽调医务人员19人,参加湖南省组织的援外医疗队,分赴坦桑尼亚、塞拉利昂、津巴布韦3个非洲国家。医疗队员在出国期间,救死扶伤,弘扬人道,热心为病人服务,得到了受援国的赞扬和好评,为祖国赢得了荣誉。
(三)血防医疗队 1957年9月,株洲市派出两个医疗组共6人,支援常德专区血防工作。至1975年,又先后组织9批血防医疗队,奔赴湖区各县普查普治血吸虫病。医疗队在艰苦条件下,努力工作,创造出直肠拖网诊断血吸虫病新方法,提高了查病率,并为近6万人查病,治疗患者2600多人,做各种手述150余例,为当地培训赤脚医生56名。至1990年,株洲市共派出14批528人的医疗队,支援血吸虫病疫区的血防工作。
(四)支农医疗队 1953年始,每逢春耕、双抢、秋收时节,市各医疗单位派出医疗队支援农业生产。1961年,农村水肿病、小儿营养不良、妇女子宫脱垂、闭经等疾病陡增,全市先后组织21批医疗队计1635名医务人员,配合当地医疗卫生部门进行普查普治。1975年1月,抽调86名医务人员组成巡回医疗队,分赴株洲县云田、龙凤、平山等公社,围绕巩固发展合作医疗开展防病治病工作。1980年后,为计划生育和紧急抗灾先后派出86批医疗队(手术队)计11260人,为灾区人民服务和农村落实计划生育绝育措施作出了贡献。
三 苏区医药卫生
1931年,苏区中央政府设立卫生管理局。次年,湘鄂赣苏维埃政府设卫生科。1933年,各级苏维埃政权均设置卫生运动委员会,以推动卫生运动的开展。各级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群众打扫厅堂、除粪灰、洗沟渠、去污泥、打扫坪场、街道、整理室内及个人卫生;禁吃生冷或死腐食物;发动赤卫队、儿童团捕鼠灭蝇,开展检查竞赛,对优胜单位,予以表扬奖励。通过卫生运动,有效地改善了苏区卫生面貌,保障了苏区军民健康。
1928年7月,酃县工农兵政府组织中草药郎中,在酃县大院的大坝里成立红军休养所,有医务人员5名,主要采用中草药治疗伤病员,并负责宣传卫生防疫知识。井岗山根据地失守后,红军休养所停办。次年7月,在大院西坑成立酃县红军医院,工作人员仅2人,廖德佑任院长,李坤光为医师,中共酃县县委从各乡苏妇委会组织5名青年妇女到医院一边护理伤员,一边学习医护基本知识,如打针、敷药、包扎伤口等。至1931年8月,有医护人员7人,病床20多张。红军医院在遭严密封锁,药品奇缺时,医护人员和轻伤员上山采草药,救治了许多伤病员,手术时用野生魔芋、七叶一枝花等草药水剂作麻醉剂,减少了伤病员痛楚。1933年冬,第五次反围剿时,江西遂川红军医院迁来酃县,与酃县红军医院合并为酃遂红军医院。该院设在策源老厂里,下设两个分院。一分院设石板头收重伤员,二分院设田心收轻伤员,共有200多名伤病员。次年冬,国民党军队数千人,分兵4路,围剿酃县石禾坪老厂里。县级机关人员分散打游击,留下10多个医护人员看护伤员。由于国民党军队四面包围,医护人员与轻伤员乘夜分3路强行突围,13名医护人员中仅存8人,100多名没有武装无力抵抗的重伤员来不及转移惨遭敌人杀害。
四 株洲市红十字会
1956年9月26日,中国红十字会株洲分会成立,随后建立区红十字会2个,基层组织11个,发展会员2532名。1965年,红会重新选举委员会,整顿恢复区一级红会,充实基层红会组织,继续发展新会员。“文革”期间,红会工作停顿,义务献血中止。1988年7月2日,市红十字会恢复。1988—1989年,市辖东南北郊4区及醴陵市、株洲县、攸县、茶陵县、酃县相继成立红十字会,建立基层组织23个,发展会员3000余名。1990年,建立基层红十字会220个,有会员2.74万人,并积极开展敬老助残、募捐救灾和“5·8”世界红十字日宣传等活动。同年7月,市教委与市红会在酃县联合举办株洲市首届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活动。在这一年里,中色三建二公司子弟学校、栗树山小学会员办起了红十字卫生小报。南区红十字会组织青少年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办的“我与红十字”征文竞赛活动,全市有17篇优秀作文参加市会举办的征文比赛,4篇优秀作文获奖,南区红十字会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颁发的“组织奖”。南区红十字会率先倡导组织会员为烈属、残废、孤老、五保户,实行“三定一包”(定时、定点、定对象、包服务项目)服务,全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积极响应,至1990年底“三定一包”服务对象达300余人。市红十字会还配合市“三康办”,开展小儿麻痹后遗症、白内障等3项康复手术。酃县由红十字会牵头,民政搭台,卫生“唱戏”,为残疾人做康复手术100余例,使50多名双目失明者重见光明,40多名双下肢运动严重障碍者行走自如。
1988年,市红十字会创办株洲市红十字皮肤专科医院。1989年,创办株洲市口腔专科专家门诊部和市创伤药物研究所,并研制出“伤痛一搽灵”(后改为伤痛外搽灵)。该药获准外销批文,并获国际传统医学康复医疗用品展览金奖,1990年还被选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带入亚运会的专用药品之一。酃县红十字会门诊盲姑娘张爱武医生,一年按摩治疗病人2400多人,中共酃县县委将她树为“青春楷模”。
市红十字会,在对台服务及国际交流方面,作过一些有益工作。1989年,接到台湾查人转信表格和红十字通讯110份,为株洲市居民发出去台湾查人表格20份,已找到17人。1989年7月,接受西德盲人基金会的赖赫曼先生,捐给市二医院14000马克的眼科治疗器械。10月,与酃县红会联合接待瑞典皮肤专家斯坦·斯特罗姆及夫人,接受他们为酃县龙景山医疗站的麻疯病人治病12天和捐赠价值2000多元的50双防足蹠溃疡的硬板鞋。1990年,接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转来查人表格2宗;办理大陆台属寻找在台亲人表格15宗,找到1宗;协助本市台属办理赴台探亲和接受遗产事宜2件。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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