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协调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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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21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协调机构
分类号: G123
页数: 2
页码: 426-42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株洲市的文化管理机构的协调机构的市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文化管理 协调机构

内容

一 市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
  1984年4月,根据中宣部等4部门《关于加强城市、厂矿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协调各部门各系统对群众文化工作安排,以主管副市长牵头,宣传、文化、教育、工商、公安、工会、团委、广播电视等部门参加,成立株洲市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文化局群众文化科负责。
  二 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
  1989年,为加强对日益发展的文化市场的领导,成立株洲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副市长任主任,文化、公安、工商、广播、邮电、新华书店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定编3人,与市演出公司合署办公。市场管理委员会的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市场的方针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协调各方面关系,对书报刊摊点、音像放映、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室、印刷厂等文化市场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 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1989年1月,株洲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主任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政协文史委员会、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教组、计委、建委、教委、文化、财政、工商、公安、银行、国土、供销、司法、物价、文联、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负责人任委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博物馆馆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文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文物工作进行领导、管理、协调,重点抓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和全市文物安全保护。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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