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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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21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机构
分类号: G123
页数: 2
页码: 425-4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株洲市的文化管理机构的行政机构的市文化行政机构、县(市)区文化行政机构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文化管理 行政机构

内容

一 市文化行政机构
  1949年,株洲区设文教助理专干,分管文化等工作。1950年7月,株洲镇设文教股,兼管文化工作。1951年7月,市人民政府设文教科。1956年,市人民委员会设文化科,定编5人,株洲始有专门管理文化工作机构。1959年5月,成立市文化局,定编5人。
  1966年5月“文革”开始,文化局机构瘫痪。1968年10月30日,市革命委员会撤销文化局,文化工作由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管理。1969年4月,成立市毛泽东思想宣传站,代行文化管理工作。1970年3月,市革委会政治部设立文化组。1973年6月,市委决定撤销文化组,恢复市文化局,定编10人。1976年,局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科。1978年,增设业务科。1979年,设局工会。
  1983年机构改革后,局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科、艺术科、群众文化科。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人。1990年,设新闻出版科、文化市场管理科、计财科、监察室、纪检组、局工会、团总支,有干部职工20人。市直属文化机构16个,其中文化事业单位14个,文化企业2个。
  二 县(市)区文化行政机构
  民国15年后,境内各县成立教育局,文化事业作为社会教育,由教育局兼管。1936年后,各县相继成立民众教育馆,成为县城管理文化工作的机构。
  共和国初期,各县设立教育科,兼管文化工作。1950年后,相继改为文教科、文教局。60年代初,又改为文教科。1968年后,各县文教科被撤销,文化工作分别由县革委会政工组、文教卫生组管理。1972年后,株洲县、攸县、茶陵县、酃县恢复文教局.醴陵县单设文化局。1980年,茶陵县、攸县、株洲县、酃县分设文教两局,各县文化局正式成立。
  1984年,市东区、南区、北区成立文体科,郊区成立文化局与区文化馆合署办公。这些机构除管理文化工作外,还兼管群众体育工作。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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