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剧目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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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20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剧目管理
分类号: J819.1
页数: 2
页码: 381-38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株洲市的戏剧的剧目管理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戏剧 剧目管理

内容

民国时期,国民党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曾提出“改革戏剧,使戏剧党化”,规定无论新旧剧目,“凡违反本党主义政纲政策”均不准演出。民国23~24年,湘潭县公布禁演或“改良”湘剧剧目48个,其中包括《新花狐》、《顺治门》、《女过关》、《酒色财气》等。花鼓戏剧目,则一概视为“淫戏”,予以禁止,甚至抓捕艺人,关闭戏院,使花鼓戏备受摧残。
  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戏曲改革。1951年,市、县文教科根据国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精神,委托文化馆及戏剧改革小组,负责剧本的改编、移植和创作,规定凡专业剧团演出的剧目都应慎重选择,对过去的古装戏须经改编方能上演,对于宣扬封建迷信、色情、凶杀、恐怖等不健康剧目,如《正德游龙》、《十月怀胎》、《池塘洗澡》等一律禁止演出。
  1961年10月,市戏剧工作室成立,负责组织和辅导全市剧目的整理、改编和创作。1964年,中央号召大演革命现代戏,停止演出古装戏。当年9月,市属剧团全部停止古装戏的演出,文化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各专业剧团学习演新戏,一时《打铜锣》、《补锅》、《李双双》等现代戏剧目流行全市城乡。“文革”期间,市戏剧工作室撤销,人员参加“五七”干校学习,剧团学演“样板戏”,戏剧舞台一度冷落。
  1976年后,迅速恢复传统戏的演出,城乡文艺舞台十分活跃。但在部分农村,一些早被禁演的剧目又悄悄搬上舞台,造成不良影响,文化行政部门及时纠正了这一偏向。1978年,市戏剧工作室恢复后,立即着手抓剧目的辅导工作。通过举办学习班、出版刊物、召开戏剧年会、座谈会等,使剧目生产出现了好势头。1981年,出版《株洲新剧作》期刊,共出4期,发表本市作者创作的剧本31个。
  1984~1990年,各专业剧团把上演本团创作的剧目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先后创作上演的优秀剧目,有花鼓戏《拦车》、《竹叶和她的雇工》、《勾心斗“鸽”》、《千古一丐》,湘剧《兰钏记》、《玉姑》,歌剧《小巷歌声》、《从前有座山》等。市戏剧工作室除每个新剧目上演后召开评议会之外,还组织稿件在报刊上评论。1980~1990年,在中央、省、市报刊上发表株洲创作剧本的评论达45篇。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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