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演出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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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19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演出团体
分类号: J819.1
页数: 5
页码: 367-371
摘要: 本节记述了株洲市的戏剧的演出剧团的市演出团体、县(市)区演出团体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戏剧 演出剧团

内容

一 市演出团体
  (一)株洲市歌舞剧团 1959年4月,市歌舞剧团的前身株洲市文艺工作团成立。该团以建筑部歌舞团来株洲市劳动锻炼的21名演员、乐手为骨干,吸收本市基层文艺积极分子等45人组成。剧团刚成立即组织排练节目,首场演出音乐、舞蹈、曲艺、小歌剧等就获得成功,继而又上演大型歌剧《苦菜花》。1960年底,全团职工达70人。1961年11月,更名为株洲市歌舞剧团。1959~1964年,市歌舞剧团上演过《洪湖赤卫队》、《红珊瑚》、《刘三姐》、《三月三》、《年轻的一代》等大小型歌剧31个。1964年底,上演大型现代歌剧《江姐》达257场,除在本省演出外,还赴武汉、九江、安庆、广州等地演出,受到观众热烈欢迎。
  “文革”开始,剧团停演。1970年后,市歌舞剧团与市湘剧团、市花鼓戏剧团合并成立市文艺工作团,设歌舞剧队,创作了一批反映工农业生产和各行业先进人物的文艺节目下乡下厂演出。1972年,歌舞剧队上演本团创作的小型歌剧《送货路上》受到好评,后该剧改为花鼓戏参加全省会演,在戏剧界引起强烈反响。省花鼓戏剧团排演该剧晋京演出,并拍成舞台戏剧片搬上银幕,全国不少剧种也移植上演。
  1979年7月,市文艺工作团撤销,恢复市歌舞剧团建制。1980年后,“戏剧热”降温,剧团转向以音乐会为主,并实行分队承包。1983年,调整领导班子,精减演员,引进新生力量,剧团出现新的转机。1985年,与主管部门市文化局签订《经营管理承包合同书》,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把目标管理和经费补贴分解挂钩,以调动演员积极性。当年演出134场,收入1.9万元,观众达12万人次,超额完成合同指标。轻歌剧《小巷歌声》上演,受到年轻观众青睐。该剧先后参加《株洲金秋》、全省歌剧调演及中国歌剧研究会举办的歌剧交流演出并获奖。1987年,又获省文化厅颁发的“百场万元奖”,剧团被评为“全省文化工作先进集体”。1988年9月,应文化部艺术局和中国歌剧研究会邀请,《小巷歌声》晋京演出,荣获文化部颁发的奖状和奖金,文化部代部长贺敬之赞誉该剧是“与青年观众直接对话的好歌剧”。
  80年代末,全国戏剧处于低谷,市歌舞剧团仍坚守歌剧阵地。1989年,排演的歌剧《从前有座山》,参加湖南省庆祝建国暨湖南和平解放40周年新剧目调演,获11项奖励,引起文艺界及文化部领导的重视。1990年11月,《从前有座山》参加文化部在株洲市举办的全国歌剧观摩演出,获5项奖励。同年,剧团被评为湖南省“好剧团”,团长周养德获“好团长”称号。
  至1990年,市歌舞剧团有演职员78人,其中副高职称6人,中级职称40人;建团32年来,共演出大小剧目200余个,其中80%为该团创作。歌剧《江姐》先后3次上演,共演634场,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方面产生了良好影响。
  (二)株洲市花鼓戏剧团 1956年6月,由湘潭迁来的湖南新民花鼓戏剧团在株洲定点登记,更名株洲市新民花鼓戏剧团。50年代,除演出《扯笋》、《刘海砍樵》、《扯萝卜菜》等传统剧目外,还创作演出《同心同德》、《神水曲》、《革命家庭》、《为钢而战》等现代剧目。1958年,市新民花鼓戏剧团定名株洲市花鼓戏剧团,并移植上演花鼓戏《三女抢板》,连场满座,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彭德怀、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等领导看后,倍加赞赏。同年底,应中共中央邀请晋京演出,1959年元旦在北京怀仁堂演出时,周恩来、贺龙等中央领导上台接见演员并合影留念。
  60年代初,剧团坚持上山下乡巡回演出。1962年,到南县、澧县等湖区一带巡回演出595场,收入9.9万余元。1964年9月后.停止古装戏演出,上演现代戏《三里湾》、《杜鹃山》、《李双双》、《箭杆河边》等。“文革”初期,剧团被迫停演。1968年.演职人员下乡搞“斗、批、改”。1970年,与市湘剧团、市歌舞剧团合并成立市文艺工作团,设花鼓队,上演京剧《红灯记》、《智取威虎山》,花鼓戏《沙家浜》等剧目。
  1979年,市花鼓戏剧团恢复建制,改变经营管理方法.实行分队承包,调动了演职员的积极性。在浏阳、醴陵一带山区演出时,演员跋山涉水,不畏艰苦,有时1天演出3~4场,3个月时间演出300余场,收入6万余元,相当平时1年演出的任务。同年,市政府拨款42.8万元,单位自筹10万元,在红旗路新建“花鼓戏大院”,辟有办公楼、排练厅、演员宿舍,总面积达5473.9平方米。1983年,实行团长负责制,调整演职人员。1985年,与市文化局签订《经营管理承包合同》改革经营管理体制,促进了艺术生产的发展,相继上演本团整理改编的古装戏《放风筝》和创作的现代戏《拦车》、《竹叶和她的雇工》、《为了您的幸福》,参加省、市调演获奖。演员李远、陈正武和彭丽娟、邓小玲,分获省优秀中、青年演员称号。1988年,以宣传道路交通法为内容的大型现代花鼓喜剧《为了您的幸福》演出超百场,市文化局颁奖,省文化厅致电祝贺,省公安厅推荐该剧到全省各地州市演出。至1990年6月,累计演出568场,观众达70多万人次.收入40余万元,创剧团历年最好成绩。
  1989年,剧团获全省“经营管理先进剧团”称号。1990年,省文化厅授予该团“湖南省好剧团”称号,授予团长李陆明“好团长”称号。
  (三)株洲市湘剧团 1956年6月,长沙艺文湘剧团在株洲市定点登记,改称株洲市艺文湘剧团。1959年,定名株洲市湘剧团,有演员68人。除上演《牛头山》、《李三娘》、《琵琶记》、《天门阵》、《连环计》等传统剧目外,还移植新编剧目《祝融峰上红旗飘》、《辛弃疾》、《牛头寨》、《琼花》、《张思德》等,用老调唱新戏。
  1960年后,根据剧团女演员多且年龄偏大的状况,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法培养演员,更新队伍。1963年,青少年演员占全团77人的57%。1965年4月,精简老弱病残演员23人。
  “文革”初期,剧团部分演员学演样板戏《红灯记》、《智取威虎山》。1970年,市属三剧团合并成立市文工团,湘剧团与花鼓戏剧团人员组成花鼓戏队,以后湘剧演员逐渐改演花鼓戏。1979年7月.市文工团撤销,市湘剧团未恢复。
  二 县(市)区演出团体
  清同治至民国时期,境内各县建有戏曲班。有的由班头老板组织,有的由艺人自愿组合。演出往往伴随着民间祭祀和喜庆活动进行,内容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大部分自行解散,一部分组成剧团。1950年,醴陵县清庆班改为文艺湘剧团,茶陵县仁和班改为仁和湘剧团,随后各县相继建立专业剧团。
  1961年5月,攸县花鼓戏剧团成立。该团坚持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努力提高演出质量。1965年6月,毛泽东主席重上井岗山时,该团应邀为中央首长演出《八一风暴》,受到好评。1978年后,坚持每年有1/3的时间上山下乡,送戏上门。1981年.被评为全省专业剧团上山下乡先进单位。剧团创作演出的《并蒂花开》《奇怪的帐本》、《牟县长戴孝》、《千古一丐》等,先后参加省、市会演获奖。1990年,剧团有演职员48人,其中青年演员占90%以上。
  醴陵县花鼓戏剧团,注重剧本创作。该团创作的《樟仙怒火》、《三换轿》、《勾心斗“鸽”》、《血染金环》等,参加地、市会演均获奖,其中根据醴陵民间故事创作的新编古装戏《三换轿》,被搬上湖南电视屏幕。80年代中期,剧团为走出演出上座率下降的困境,坚持一面演出,一面开展多种经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1989年被评为全省经营管理先进剧团和全省以文补文先进单位,受到省文化厅和财政厅的表彰奖励。
  茶陵县湘剧团及酃县花鼓戏剧团,进入80年代末期,均因观众上座率下降,戏剧演出较少,部分演员改演现代歌舞节目。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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