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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戏剧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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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19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戏剧
分类号:
J8
页数:
16
页码:
367-382
摘要:
本章记述了株洲市境内戏剧的剧种,主要是湘剧、花鼓戏和歌剧。湘剧是境内流传较早的地方大戏,花鼓戏在株洲一带原是民间小剧种、歌剧于30年代始传入湖南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戏剧
戏剧艺术
内容
株洲境内戏剧剧种,主要是湘剧、花鼓戏和歌剧。
湘剧是境内流传较早的地方大戏。它是一种由外地传入的高腔、昆腔、弹腔、低牌子与乡土语言、民间音乐相结合的多声腔剧种。清末民初,湘剧视为正戏,可以在城镇庙台、戏院演出,盛行一时。
花鼓戏在株洲一带原是民间小剧种。清代中期,为小丑、小旦演唱的“二小戏”,俗称地花鼓。花鼓戏经长时间演变,同时受湘剧等地方大戏影响,逐渐形成为多角色的大本戏。湖南花鼓戏原有6个流派。流行于株洲市、醴陵县的属长沙花鼓.流行于茶陵、攸县、酃县的属衡州花鼓。60年代后,各流派相互交流演出,逐渐形成共同风格。花鼓戏以其语言生动,通俗易懂,乡土气息浓,为群众喜闻乐见。
歌剧于30年代始传入湖南。1930~1934年,酃县、茶陵县等革命老区曾有歌舞队演出小型歌剧。50年代初曾一度兴起,60年代株洲始有歌剧专业剧团。
第一节 演出剧团
一 市演出团体
(一)株洲市歌舞剧团 1959年4月,市歌舞剧团的前身株洲市文艺工作团成立。该团以建筑部歌舞团来株洲市劳动锻炼的21名演员、乐手为骨干,吸收本市基层文艺积极分子等45人组成。剧团刚成立即组织排练节目,首场演出音乐、舞蹈、曲艺、小歌剧等就获得成功,继而又上演大型歌剧《苦菜花》。1960年底,全团职工达70人。1961年11月,更名为株洲市歌舞剧团。1959~1964年,市歌舞剧团上演过《洪湖赤卫队》、《红珊瑚》、《刘三姐》、《三月三》、《年轻的一代》等大小型歌剧31个。1964年底,上演大型现代歌剧《江姐》达257场,除在本省演出外,还赴武汉、九江、安庆、广州等地演出,受到观众热烈欢迎。
“文革”开始,剧团停演。1970年后,市歌舞剧团与市湘剧团、市花鼓戏剧团合并成立市文艺工作团,设歌舞剧队,创作了一批反映工农业生产和各行业先进人物的文艺节目下乡下厂演出。1972年,歌舞剧队上演本团创作的小型歌剧《送货路上》受到好评,后该剧改为花鼓戏参加全省会演,在戏剧界引起强烈反响。省花鼓戏剧团排演该剧晋京演出,并拍成舞台戏剧片搬上银幕,全国不少剧种也移植上演。
1979年7月,市文艺工作团撤销,恢复市歌舞剧团建制。1980年后,“戏剧热”降温,剧团转向以音乐会为主,并实行分队承包。1983年,调整领导班子,精减演员,引进新生力量,剧团出现新的转机。1985年,与主管部门市文化局签订《经营管理承包合同书》,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把目标管理和经费补贴分解挂钩,以调动演员积极性。当年演出134场,收入1.9万元,观众达12万人次,超额完成合同指标。轻歌剧《小巷歌声》上演,受到年轻观众青睐。该剧先后参加《株洲金秋》、全省歌剧调演及中国歌剧研究会举办的歌剧交流演出并获奖。1987年,又获省文化厅颁发的“百场万元奖”,剧团被评为“全省文化工作先进集体”。1988年9月,应文化部艺术局和中国歌剧研究会邀请,《小巷歌声》晋京演出,荣获文化部颁发的奖状和奖金,文化部代部长贺敬之赞誉该剧是“与青年观众直接对话的好歌剧”。
80年代末,全国戏剧处于低谷,市歌舞剧团仍坚守歌剧阵地。1989年,排演的歌剧《从前有座山》,参加湖南省庆祝建国暨湖南和平解放40周年新剧目调演,获11项奖励,引起文艺界及文化部领导的重视。1990年11月,《从前有座山》参加文化部在株洲市举办的全国歌剧观摩演出,获5项奖励。同年,剧团被评为湖南省“好剧团”,团长周养德获“好团长”称号。
至1990年,市歌舞剧团有演职员78人,其中副高职称6人,中级职称40人;建团32年来,共演出大小剧目200余个,其中80%为该团创作。歌剧《江姐》先后3次上演,共演634场,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方面产生了良好影响。
(二)株洲市花鼓戏剧团 1956年6月,由湘潭迁来的湖南新民花鼓戏剧团在株洲定点登记,更名株洲市新民花鼓戏剧团。50年代,除演出《扯笋》、《刘海砍樵》、《扯萝卜菜》等传统剧目外,还创作演出《同心同德》、《神水曲》、《革命家庭》、《为钢而战》等现代剧目。1958年,市新民花鼓戏剧团定名株洲市花鼓戏剧团,并移植上演花鼓戏《三女抢板》,连场满座,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彭德怀、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等领导看后,倍加赞赏。同年底,应中共中央邀请晋京演出,1959年元旦在北京怀仁堂演出时,周恩来、贺龙等中央领导上台接见演员并合影留念。
60年代初,剧团坚持上山下乡巡回演出。1962年,到南县、澧县等湖区一带巡回演出595场,收入9.9万余元。1964年9月后.停止古装戏演出,上演现代戏《三里湾》、《杜鹃山》、《李双双》、《箭杆河边》等。“文革”初期,剧团被迫停演。1968年.演职人员下乡搞“斗、批、改”。1970年,与市湘剧团、市歌舞剧团合并成立市文艺工作团,设花鼓队,上演京剧《红灯记》、《智取威虎山》,花鼓戏《沙家浜》等剧目。
1979年,市花鼓戏剧团恢复建制,改变经营管理方法.实行分队承包,调动了演职员的积极性。在浏阳、醴陵一带山区演出时,演员跋山涉水,不畏艰苦,有时1天演出3~4场,3个月时间演出300余场,收入6万余元,相当平时1年演出的任务。同年,市政府拨款42.8万元,单位自筹10万元,在红旗路新建“花鼓戏大院”,辟有办公楼、排练厅、演员宿舍,总面积达5473.9平方米。1983年,实行团长负责制,调整演职人员。1985年,与市文化局签订《经营管理承包合同》改革经营管理体制,促进了艺术生产的发展,相继上演本团整理改编的古装戏《放风筝》和创作的现代戏《拦车》、《竹叶和她的雇工》、《为了您的幸福》,参加省、市调演获奖。演员李远、陈正武和彭丽娟、邓小玲,分获省优秀中、青年演员称号。1988年,以宣传道路交通法为内容的大型现代花鼓喜剧《为了您的幸福》演出超百场,市文化局颁奖,省文化厅致电祝贺,省公安厅推荐该剧到全省各地州市演出。至1990年6月,累计演出568场,观众达70多万人次.收入40余万元,创剧团历年最好成绩。
1989年,剧团获全省“经营管理先进剧团”称号。1990年,省文化厅授予该团“湖南省好剧团”称号,授予团长李陆明“好团长”称号。
(三)株洲市湘剧团 1956年6月,长沙艺文湘剧团在株洲市定点登记,改称株洲市艺文湘剧团。1959年,定名株洲市湘剧团,有演员68人。除上演《牛头山》、《李三娘》、《琵琶记》、《天门阵》、《连环计》等传统剧目外,还移植新编剧目《祝融峰上红旗飘》、《辛弃疾》、《牛头寨》、《琼花》、《张思德》等,用老调唱新戏。
1960年后,根据剧团女演员多且年龄偏大的状况,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法培养演员,更新队伍。1963年,青少年演员占全团77人的57%。1965年4月,精简老弱病残演员23人。
“文革”初期,剧团部分演员学演样板戏《红灯记》、《智取威虎山》。1970年,市属三剧团合并成立市文工团,湘剧团与花鼓戏剧团人员组成花鼓戏队,以后湘剧演员逐渐改演花鼓戏。1979年7月.市文工团撤销,市湘剧团未恢复。
二 县(市)区演出团体
清同治至民国时期,境内各县建有戏曲班。有的由班头老板组织,有的由艺人自愿组合。演出往往伴随着民间祭祀和喜庆活动进行,内容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大部分自行解散,一部分组成剧团。1950年,醴陵县清庆班改为文艺湘剧团,茶陵县仁和班改为仁和湘剧团,随后各县相继建立专业剧团。
1961年5月,攸县花鼓戏剧团成立。该团坚持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努力提高演出质量。1965年6月,毛泽东主席重上井岗山时,该团应邀为中央首长演出《八一风暴》,受到好评。1978年后,坚持每年有1/3的时间上山下乡,送戏上门。1981年.被评为全省专业剧团上山下乡先进单位。剧团创作演出的《并蒂花开》《奇怪的帐本》、《牟县长戴孝》、《千古一丐》等,先后参加省、市会演获奖。1990年,剧团有演职员48人,其中青年演员占90%以上。
醴陵县花鼓戏剧团,注重剧本创作。该团创作的《樟仙怒火》、《三换轿》、《勾心斗“鸽”》、《血染金环》等,参加地、市会演均获奖,其中根据醴陵民间故事创作的新编古装戏《三换轿》,被搬上湖南电视屏幕。80年代中期,剧团为走出演出上座率下降的困境,坚持一面演出,一面开展多种经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1989年被评为全省经营管理先进剧团和全省以文补文先进单位,受到省文化厅和财政厅的表彰奖励。
茶陵县湘剧团及酃县花鼓戏剧团,进入80年代末期,均因观众上座率下降,戏剧演出较少,部分演员改演现代歌舞节目。
第二节 演出场所
一 庙台
明清两代,境内旧戏班主要利用寺庙作为演出场所,其次有的祠堂、会馆也筑戏台。民国时期,株洲镇尚有鲁班殿、城隍庙、李氏宗祠3处庙台。城隍庙戏台,建于清代,民国7年大火烧毁,10年重建;戏台系木质结构,面向神座而筑;台板离地面约2米,三面台口,后台有化妆室,前台左右有供演员上下台的马门,马门之间有屏风,划分为前后台;台顶盖瓦,装饰陶质龙凤,飞檐翘角,气势雄浑;台前一坪,麻石铺地,可容800人看戏;1950年因修建房屋被拆除。庙台建筑,大多属此类型,只是规模大小不一,有的台前两侧盖有走楼,供官绅等头面人物看戏。醴陵市城乡原有庙台49座,攸县城内有名的庙台17座,茶陵县庙台最多,至1950年尚存200座。
共和国成立后,境内300余座庙台,历经破除迷信,兴修水利,红卫兵破“四旧”等运动,被毁殆尽。至1990年,仅存醴陵市冷水庙、攸县阳升观2座庙台,已成为历史文物。
二 旧戏院
民国时期,境内出现有观众座席的戏院。醴陵县有渌江戏院、湘江戏院、民乐戏院、群众戏院,茶陵县有民乐大戏院、湘剧戏院、民众戏院,攸县有群乐戏院、湘东戏院。这些戏院多为民营,设备比较简陋。
攸县湘东戏院系民国21年,以龙锡瑞、夏荫棠为首集资50股(每股金额25元),将原武宫衙门改建而成。抗日战争时期,该院为抗日救亡文艺宣传的主要场所,省湘剧团宣传队、省学生抗战工作团曾来此演出,攸县籍香港歌星徐柳仙曾来此募捐义演。以后时盛时衰,40年代末停演。
醴陵县湘江戏院于民国25年,由易绍宗等12人集资在王家巷易家祠堂开办。该院房屋陈旧,舞台窄小,设备简陋,仅400余个座位,接待京剧、湘剧戏班演出,间或放映无声电影。因市场萧条,演映时断时续。1933年,日军侵占醴陵,戏院倒闭。
抗日战争胜利后,株洲镇泥木公会将鲁班殿的旧戏台拆除,建成简易戏院,定名民众俱乐部,在原戏台的对面建一小舞台,观众厅设有木质长条靠椅,可容纳观众500余人,经常接待湘剧戏班演出。民国37年,曾放映无声电影,后因设备简陋,观众上座率下降。1950年末,停止演出活动。
三 剧院、影剧院
城区于1951年,由市政府拨款修建人民剧院,联湘进出口公司投资修建和平剧院。1952年私人集资修建解放剧院。至1959年又相继建成红星剧院、清水塘剧院及工人文化宫剧场。
醴陵戏院于1955年由县城关322家工商业集资4.3万元兴建,占地1400余平方米,有观众座席817个,曾接待过中央、各省市剧团演出。1956年转为地方国营,1959年被评为省红旗剧院,1964年出席中南5省剧院工作经验交流会,受到表彰。1977年后,古装戏开放,营业额逐年上升,1979年演出729场,观众达73万人次,收入4.35万元,创历史纪录。1983年后,演出收入下降,1984年增办电视录像、百货商店,收入增加,1985年省文化厅授予“文明剧院”称号。1985年后,因管理不善出现亏损,1986年只演出101场,收入0.93万元。1987年,推行承包责任制,情况有所好转,但由于房屋结构老化,设备陈旧,剧团不愿来院演出,收入主要依靠副业。
株洲市红星剧院于1957年落成。该院属砖木结构的简易剧院,建筑面积928平方米,观众座席900个。1958年元月起正式对外开放,接待过省内外及中央艺术表演团演出,每年平均演出400余场。1971年,市革委会拨款48万元就地翻修,更名为株洲影剧院。1979年7月后,开展多种经营,除接待演出外,还放映电影、录像、开办电子游戏室、商店等,扭转了经济收入徘徊不前的局面。1988年,对观众厅进行装修改造,总面积达5433.3平方米,有座席1258个,具有现代化的舞台灯光、布景设施和良好的音响效果,是株洲市设备较先进的甲级影剧院。同年,与市文化局、市电影公司签订3年承包合同,3年内总收入达255万余元,获纯利58万余元,超额完成承包任务,成为全市文化系统年收入“过百万”的大户之一。1990年11月,由文化部举办的全国歌剧观摩演出开幕式在此举行。同年底,被省文化厅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茶陵影剧院于1975年由湖南省、湘潭地区、茶陵县共投资22万元兴建。该院位于交通路,建筑面积4568平方米,座席1275个。竣工开业后,设备逐年完善,经营项目增多,设有招待所和电视投影录像室等。1984~1988年,连续评为市、县文化先进单位。1990年戏剧演出下降,全年只演出13场,观众4000人次,改经营录像和招待所为主。
1978年后,农村文化市场日趋繁荣,特别是传统戏恢复演出后,一些乡镇将原来的礼堂稍加改造,辟为剧院。在经济活跃的乡镇,新建了一批比较正规的剧院,除演出戏剧和歌舞节目外,还增设电影、录像及其他文化娱乐设施,活跃了农村文化生活。1986年6月1日,由酃县文化局拨款1.8万元,十都乡政府投资16.7万元兴建的酃县十都乡影剧院竣工开业。该院面积1288平方米,有固定翻板靠椅619座,舞台设有幕布,观众厅装有电扇,平时可放映电影,也可接待外来文艺团体演出,是酃县较好的乡镇影剧院。
1990年,全市较正规的农村乡镇影剧院共有64家,其中醴陵市26家,攸县5家,茶陵县22家,酃县3家,株洲县7家,郊区1家,共可容纳观众5.6万余人。
四 厂矿企业俱乐部剧场
50年代中期,一批新建的大中型厂矿企业为满足职工文化生活需要,先后建起规模较大的俱乐部剧场,其中331厂俱乐部剧场座席达2100个,设有宽阔的舞台和较好的声光设备。80年代,这些企业规模逐渐扩大,人员增多,原有剧场已不能满足职工文化生活需要,株洲电力机车厂、株洲车辆厂、株洲硬质合金厂、株洲苎麻纺织印染厂、株洲铁路地区、株洲汽车齿轮厂等企业,先后改建俱乐部,扩大剧场规模,增加座席数量,安装现代化声光、通风设备,剧场条件大为改善,一般能接待大型演出团体,并陆续对社会开放。株洲汽车齿轮厂剧场座席由600个增至1745个,株洲硬质合金厂剧场座席由1004个增至1945个,株洲电力机车厂剧场座席达2450个,为全市之最。株洲铁路文化宫剧场舞台安有电动吊杆、电动大幕、自动调试控音设备,颇受观众和演出团体的青睐。
1990年,全市设备比较完善的厂矿企业俱乐部剧场有30家,可同时接待观众35644人。
第三节 演出活动
一 营业性演出
(一)驻院演出 30年代始,城市兴办戏院,戏班开始有固定演出场所。50年代,各地剧团陆续定点落户,新剧院也日益增多,驻院演出成为各剧团的主要演出方式。市花鼓戏剧团演出驻点为人民剧院,市湘剧团为解放剧院,市歌舞剧团为红星剧院和工人文化宫剧场。
剧团驻院演出,一般以晚场为主,遇到剧目卖座率高时,增开日场。票房收入,剧院与剧团四六、三七或二五对七五分帐。
(二)巡回演出 1957年,省内剧团相互巡回演出,分别纳入全省或全国巡回演出规划。省文化局设有演出公司,专管此项工作。1984年前,市、县未设专门演出管理机构,由其文化局(科)直接管理。1984年6月,市演出公司成立,巡回演出始有专门管理机构。
(三)下乡下厂演出 在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指引下,市、县剧团每年都把下乡下厂演出列入全年规划。1958年前,下乡下厂演出多为在政府倡导下剧团的自觉行动。1958年后,省人民委员会、省文化局对专业剧团下乡下厂演出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地(州)市剧团每年3个月、县级剧团每年5个月。1958年,市花鼓戏剧团下乡下厂演出达191场。剧团下乡演出比较艰苦,特别是到群众居住分散的酃县、茶陵县山区演出,演员要爬山越岭自带道具行李,还要边演出边劳动,边慰问烈军属、五保户,演出场所也多在露天,条件就更艰苦些。1971年7月,市文工团《红灯记》演出小分队,曾爬上海拔920米的株洲县长冲公社高坑生产队,专为8户农民演出。1973年,酃县文工队在该县策源公社荣塘大队演出时,得知一位因患脚疾不能行走的老年妇女非常想看戏,演员们便将老人背到演出点看戏,散戏后又将老人送回家中,新华社曾为此作专题报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戏曲剧团在城市演出逐渐减少,农村文艺舞台成为地方戏的主要演出阵地。
二 非营业性演出
(一)慰问演出 50~70年代,市、县专业剧团每年都有慰问演出活动。慰问对象包括工人、农民、部队官兵。每逢党代会、人代会、先代会以及元旦、春节,剧团都要作慰问演出。1959年12月,市歌舞剧团刚成立即到郊区三门公社杨柳水库慰问修建水库的农民。1965年,该团参加广东省“八一”慰问团,演出大型歌舞《江姐》,慰问驻广州海军、空军部队。
1972年和1973年春节,市文工团赴怀化一带为修建枝柳铁路的民工,慰问演出小歌剧《红松店》、花鼓戏《沙家浜》等节目。
80年代,剧团实行经济承包,市、县专业剧团义务性慰问演出大为减少。
(二)会演 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为繁荣文艺创作,交流舞台艺术经验,经常组织各种会演、调演、观摩演出等活动。
第四节 剧目管理
民国时期,国民党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曾提出“改革戏剧,使戏剧党化”,规定无论新旧剧目,“凡违反本党主义政纲政策”均不准演出。民国23~24年,湘潭县公布禁演或“改良”湘剧剧目48个,其中包括《新花狐》、《顺治门》、《女过关》、《酒色财气》等。花鼓戏剧目,则一概视为“淫戏”,予以禁止,甚至抓捕艺人,关闭戏院,使花鼓戏备受摧残。
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戏曲改革。1951年,市、县文教科根据国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精神,委托文化馆及戏剧改革小组,负责剧本的改编、移植和创作,规定凡专业剧团演出的剧目都应慎重选择,对过去的古装戏须经改编方能上演,对于宣扬封建迷信、色情、凶杀、恐怖等不健康剧目,如《正德游龙》、《十月怀胎》、《池塘洗澡》等一律禁止演出。
1961年10月,市戏剧工作室成立,负责组织和辅导全市剧目的整理、改编和创作。1964年,中央号召大演革命现代戏,停止演出古装戏。当年9月,市属剧团全部停止古装戏的演出,文化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各专业剧团学习演新戏,一时《打铜锣》、《补锅》、《李双双》等现代戏剧目流行全市城乡。“文革”期间,市戏剧工作室撤销,人员参加“五七”干校学习,剧团学演“样板戏”,戏剧舞台一度冷落。
1976年后,迅速恢复传统戏的演出,城乡文艺舞台十分活跃。但在部分农村,一些早被禁演的剧目又悄悄搬上舞台,造成不良影响,文化行政部门及时纠正了这一偏向。1978年,市戏剧工作室恢复后,立即着手抓剧目的辅导工作。通过举办学习班、出版刊物、召开戏剧年会、座谈会等,使剧目生产出现了好势头。1981年,出版《株洲新剧作》期刊,共出4期,发表本市作者创作的剧本31个。
1984~1990年,各专业剧团把上演本团创作的剧目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先后创作上演的优秀剧目,有花鼓戏《拦车》、《竹叶和她的雇工》、《勾心斗“鸽”》、《千古一丐》,湘剧《兰钏记》、《玉姑》,歌剧《小巷歌声》、《从前有座山》等。市戏剧工作室除每个新剧目上演后召开评议会之外,还组织稿件在报刊上评论。1980~1990年,在中央、省、市报刊上发表株洲创作剧本的评论达45篇。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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