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新华书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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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19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市新华书店
分类号: G239.23
页数: 5
页码: 359-36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株洲市的文化的图书发行的市新华书店的管理体制、业务经营、发行方式、职能机构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图书发行 新华书店

内容

1950年5月,湘潭县新华书店迁株洲镇,租赁建宁街余太华金号作店址,于8月19日营业。1951年,该店划归株洲市。1964~1982年,市新华书店先后在董家塅、清水塘、田心、宋家桥、贺家土、响石岭、铜塘湾、火车站开设8个门市部。1978年,在市中心广场东侧新华西路新建发行大楼、库房和职工宿舍。1989年,发行大楼建筑面积达1万余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4400平方米、仓库面积3286平方米、职工宿舍2227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72.6万元。1990年,干部职工数由建店初期6人增加到138人,图书发行量由14.6万册、金额2.2万元增加到398万册、金额716.5万元,平均年递增15.7%。
  一 管理体制
  建店初期,属地方国营。1951年4月,改属省新华书店,人事、业务、财务由省统一领导,统一核算。
  1956年,省人民委员会将全省新华书店的人事、业务、财务,移交地方文化行政部门管理,从1957年起纳入地方计划和预算。1958年7月1日,新华书店株洲支店改名为株洲市新华书店,原来分支店体制结束。
  1962年9月,文化部鉴于全国新华书店管理权下放地方后出现的企业管理混乱和困难,发出《关于调整新华书店省以下各级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从1963年1月1日起,新华书店业务上以省店为主,干部管理教育上以地方文化行政部门为主,财务由省店统一管理的双层管理体制。
  “文革”初期,地(市)县新华书店财权移交地方行政部门管理,市店的领导班子、发行队伍、业务秩序和规章制度都被打乱,经营性亏损严重。1974年起,全省新华书店的财务、业务恢复由省店统一管理,而人事管理权仍归地方党政部门。80年代始,全省新华书店实现人事、业务、财务三统一,大大增强了企业活力。
  二 业务经营
  1950~1952年,配合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抗美援朝运动,组织供应各类图书达55.5万册,受到上级领导机关表扬,荣获省店颁发的“联系读者,完成任务”的奖旗。1952年,发行图书20万册,金额4.2万元,与1950年相比,分别增长50%和95%。但在经营上,利用行政手段强迫摊派,烂账5000余元。
  1953年,市店检查和纠正强迫摊派的作法,开始执行计划发行。
  1954年,根据面向生产加强科技图书发行的要求,市店在湘江机器厂、田心机车厂、株洲车辆厂、株洲冶炼厂等处建立售书点,受到工厂的欢迎与支持。同时,为弥补发行网点的不足和提高服务质量,组成流动服务队为工厂企业、机关、学校的图书馆(室)和科技人员送书上门,并在职工中开展“为读者找书,为书找读者”的竞赛活动,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接待读者,增加邮购代办、电话购书、新书预约、缺书登记、图书配套等服务项目。1957年,发行图书86.4万册,金额22.3万元,较1953年分别增长282.8%和267.6%,平均年递增38.4%。
  1958~1960年上半年,受浮夸风影响,片面追求发行数量,调进大批64开小册子和单张歌片,造成严重积压烂帐,直接经济损失3万多元。
  1960~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1959年以后陆续建立的发行网点进行调整撤并。7处公社书店除2处保留外,其余与当地供销社合并,由供销社兼营;城区7处厂办书店全部撤销,同时开展收售旧书业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图书发行量不足而引起的供需矛盾。
  1963~1966年,吸取“大跃进”期间的教训,端正经营方向,重视发行质量,成立农村服务组,在郊区建立10个售书点,加强农村发行工作以及城市科技书籍的发行。1966年,农村销售图书83.7万册,较1964年的13.8万册增长5倍;城市图书销售额走出低谷,较1962年增长1.25倍。
  “文革”初期,门市陈列的大部分图书被查禁封存,300多平方米的营业间有2/3的书架无书陈列,多年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说成是“管、卡、压”,业务秩序全被打乱。1968~1969年,发生经营性亏损1万余元。1970年,封存处理图书17.85万余册,损失1.18万余元,但配合政治运动发行的图书却大量增加。1966~1970年,发行毛泽东著作329万册,城区人平4.5册,毛泽东单张《语录》197万张,有关“文革”的《社论》、《文选》1300多万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新华书店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进销业务为中心的轨道上来。1978~1990年,平均每年售书453.9万余册,销售金额年均348.5万元,年均递增17%,为建店40年来经济效益最好的时期。
  三 发行方式
  (一)门市供应 市新华书店有门市部9处,其中综合性门市1处,专业(科技、少儿)门市2处,地区门市6处。为充分发挥门市主渠道作用,采取不断扩大图书品种,延长营业时间,实行开架售书(达80%以上),开设新书预订、缺书登记、图书配套、代办邮购、租阅图书、代包代运、流动供应、信息咨询等办法,发行效益明显上升,1989年门市销售额占全店销售总额的49.81%。
  (二)计划发行 计划发行的主要服务项目是,对重点图书采取系统征订.到书后按订数送书上门或通知单位购取;开展对图书馆(室)的供应工作,签订供需合同,按合同规定的各门类图书留书基数,设留书箱留书,保证及时供应;做好科技专业图书的征订供应和专业学术著作的征订发行,协助邮局收订好《科技新书目》、《社科新书目》报;对控制发行或主动分配的图书,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严格按规定发行范围和对象供应内部发行的图书,通知有关读者预订和购买。
  (三)流动供应 流动供应的工作方法是,对城区工矿企业、机关、学校、部队等单位,分片包干,送书上门;在农村设专职流动供应人员,走乡串村,赶会摆摊,每月保证外勤20天以上。1958年.流动供应销售占年销售总额的18%。
  (四)书市展销 50年代始,市新华书店就举办各种综合性或专业性图书展销活动,集中较多的品种,利用有利时机,通过广泛的宣传,大造声势,招来更多的读者。每年元旦、春节期间,举办年画、挂历展销,颇受市民欢迎。80年代,展销发展为大型书市。1980年元月,举办了建店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书市,历时4天,展销图书8000余种,销售10.4万余册。1990年,“全国歌剧观摩调演”在株洲举办期间,组织“湘版书展”活动,开创了地市店举办“湘版书展”先例。
  (五)批发 1953年前,书店进货为七五折,批发为八折。1953年后,进货改为七八折,批发为八五折。80年代,经销不退货的批发改为八二折,还要承担批发运费和报废损失(指明文通知停售、报废图书),实际是亏本经营。为广开图书批发渠道,市新华书店设批发部,派专人向农村供销社、城市国营商店售书点和集体书店、个体书店、书摊,开展批发业务。
  1950~1990年,市新华书店共发行各类图书1.2亿余册,销售金额达5.7亿余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 职能机构
  50年代初,市新华书店有职工6人,除经理、会计、业务员基本分工外,都参加门市部营业和流动供应。1954年始,财会、业务、门市、流动供应明确分工。1956年,升为科级单位,经理室下设业务股、财会股、发行股(门市部)。1958年,增设计划发行股。1984年,升为副县级单位,设人秘科、业务科、计财科、销售一、二科,储运科、行政科,辖株洲县、醴陵县、攸县、茶陵县、酃县等县新华书店。1990年,人员增至134人,其中具有大中专文化的16人,高中文化的52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的66人。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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