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6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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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179
颗粒名称: 卷36 文化
分类号: G12
页数: 142
页码: 331-4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株洲市的文化的群众文化、图书馆、图书发行、戏剧、电影等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文化 教育

内容

第一章 群众文化
  第一节 机构 场所
  一 民众教育馆
  民国26~28年,酃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县民众教育馆,湘潭县民众教育馆株洲镇分馆相继建立。民众教育馆是政府管理文化事业的机构,负责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每馆配5~9名馆员,设馆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主持馆务。33年,因日寇入侵,民众教育馆活动停止,抗日战争胜利后方恢复活动。1949年,又因战事、经济诸多原因,活动逐渐衰落。
  二 市群众艺术馆
  1949年10月,湘潭县人民政府接管株洲镇民众教育分馆,建立湘潭县株洲人民教育馆,为株洲城区第一家文化事业单位。馆舍设建宁街老万年金号。1951年7月,人民教育馆改名株洲市人民文化馆。1953~1957年,由省、市投资在建宁街、学堂冲两处建馆舍2800平方米,设立第一、第二文化馆,配合中心工作,开展群众歌曲教唱活动。馆内常有近百人挤在阅览室看书读报。收音员每晚收听记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连夜刻印《收音快报》,翌日上午发出。在无市报和当日看不到省报的情况下,这种油印刊物起到及时传递中央信息的作用。
  1959年,第一、二文化馆合并为株洲市文化馆。1960年,原第一文化馆馆舍交市塑料厂,第二文化馆交市广播电台,市文化馆迁展览馆办公。“文革”期间,文化馆撤销,部分工作人员下放劳动,财产流失。
  1978年,市文化馆恢复,相继调入一批骨干力量,大力整顿和发展群众文化活动,特别是歌词创作活跃。1981年,全国歌词创作座谈会在株洲市召开,文化部、中国文联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号召全国学习株洲经验。1984年,市文化馆改名为市群众艺术馆,为群众文化辅导、活动、研究中心。1986年,由市政府拨专款在中基洲建新馆.面积2750平方米,设计、建筑风格独特,为艺术馆更好地发挥“三个中心”作用,创造了良好环境。
  80年代后期,市群众艺术馆举办县(市)区文化馆、站干部培训班,努力提高业务骨干素质,不断开展好农村文化年活动,以加强农村文化工作这个重点;同时更加密切了与县(市)区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企业俱乐部、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之间,横向业务协作关系和纵向业务指导关系,形成较为完整的群众文化网络。
  1990年,市群众艺术馆有职工32人,其中副研究员2人,中级职称18人。
  三 县(市)区文化馆
  共和国成立后,醴陵县、攸县、茶陵县、酃县人民政府先后接管民众教育馆,改为人民教育馆或人民文化馆,配合当地中心工作,开展识字教育、政治宣传、文化娱乐、科普活动、有线广播、借阅图书、文物管理等工作。1953年,湖南省对县文化馆的性质、工作任务作出明确规定:充实干部队伍,增添文化设施,面向工矿,面向农村开展群众文化工作。1955年,各县文化馆将工作重点转向农村,一半或1/3以上人力深入农村开展和辅导业余文化活动。酃县文化馆,在沔渡乡晓阳农业社办点,发动群众运用18种文艺形式开展宣传,《人民日报》曾专文介绍推广。醴陵县文化馆干部,组织民间艺人改编的《思情鬼歌》参加全国民间艺术调演获一等奖,并拍成电影,灌成唱片,发行海内外。
  1957~1966年,文化馆受到一些挫折,但群众性的文艺创作活动仍较活跃,曾搜集整理出一批民间艺术作品,选编成故事集、歌谣集。茶陵县文化馆编辑的6集《茶陵歌谣》,收集有革命历史歌曲、山歌、小调、民歌等,省群众艺术馆将其中大部分编入省民歌专集,中国音协《歌曲》月刊曾专栏介绍茶陵民歌《瓜子红》。
  “文革”中,文化馆被当作“封、资、修”黑窝砸烂,群众文化活动为“忠字舞”(忠字舞于“文革”初兴起。每当集会,每人手捧《毛主席语录》,胸佩毛泽东主席像章,边跳边唱当时流行的歌颂毛的歌曲,以表达对毛的忠心,人们称之为忠字舞。)、“语录歌”(语录歌于“文革”初兴起,把毛泽东的一段语录谱曲而成的歌曲。)、“样板戏”(样板戏是指现代京剧《智取威虎山》、《红灯记》,舞剧《红色娘子军》、《白毛女》等8个戏。这些戏在1965年前后到“文革”初,在戏剧、音乐、舞蹈各个方面做了一些改进,形成一种模式,要求文艺作品以此为榜样进行创作。)、所取代。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文化馆也获得全面恢复和发展。市东区、南区、北区、郊区文化馆相继建立,为市区群众文化工作增添了活动场地。1980年,县区馆按文化部“文化馆工作条例”精神,抓紧“硬件”和“软件”建设,活动场地扩大,队伍加强,设施增多,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关心群众生活”的指示,把文化馆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轨道,着手抓文明村、镇、单位建设,充实馆办活动,既抓丰富多采的群众文化活动,又组织各种文化、艺术、科学、技术学习班或讲座,使文化馆成为综合性、多功能的事业机构。东区文化馆的手风琴培训班、南区文化馆的庆云山文学社、北区文化馆的文学讲习会、茶陵县文化馆的农村业余剧团表演导演班,均办出了特色。
  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馆挖掘潜力,开展“以文补文”活动,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全市经营项目多达30余个。醴陵市文化馆开办的音像发行站、现代装饰材料门市部等项目,从业人员113人,仅1988年就创利润38万元,被评为全国文化系统“以文补文”先进单位,受到文化部、财政部奖励。在这十年改革开放中,文化馆建设整体水平跃上新台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攸县文化馆长刘芳九撰写的群众文化工作论文在全国获奖,并多次应邀参加全国群文理论研讨会。醴陵市文化馆长李良昌被文化部授予“1990年度全国先进文化馆长”称号,成为株洲市第一位获此殊荣的文化馆干部。
  四 乡镇(公社)街道文化站
  1930年,酃、茶、攸3县苏维埃政府,兴办乡村俱乐部(又称列宁室),开展文化娱乐、政治学习活动,对提高大革命时期井岗山根据地群众思想政治觉悟,发挥过重要作用。
  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继承和发扬老解放区群众文化的光荣传统,重视建立基层群众文化组织。1953年,醴陵县浦口区何泉乡建立株洲境内第一个农村俱乐部,接着各地以何泉乡为榜样,纷纷建立和发展以俱乐部为中心的农村文化网。在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和60年代中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农村城镇群众文化组织建设出现过发展高潮,办得比较出色的茶陵县东方红公社中瑶大队俱乐部、攸县高枧公社芳春大队俱乐部,受到过省文化局表彰,被评为全省农村优秀俱乐部标兵,但大多数站、馆,因无固定设施及人员,活动时兴时歇,难以正常坚持。
  1965年,公社街道文化站建设开始步入正轨。醴陵县板杉区首先试点,建设民办公助文化站,到1966年4月全市有70%的公社基层单位建站。“文革”初期,文化站被全部“革”掉,1974年始陆续恢复,到1978年全市87%的公社恢复文化站建制,但因人员、经费未完全解决好,仍不十分稳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镇(公社)街道文化站,作为乡镇一级文化机构,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工作职责。1980年,因醴陵县黄达嘴文化站办得出色,有领导机构,有工作人员,有任务要求,有场地设施,有活动内容,被省文化局选定醴陵县作现场召开全省文化站工作座谈会,向全省推广黄达嘴经验,《湖南日报》、《光明日报》亦刊文介绍。同年,攸县鸾山乡文化站兴建文化宫、灯光球场、电视差转台、广播站、书店、图书室、电视室、游艺室,成立电影队、花鼓戏剧团、管弦乐队、武术队、球队、工艺美术组、技术夜校,开始向大文化迈进。1982年,鸾山乡文化站被评为全国群众文化先进单位。1985年,全市85名文化辅导员有79名录用为国家干部,其余几名以合同制形式聘用。这是株洲基层文化站第一次较大规模的队伍建设。1986~1987年,全市总结推广酃县“乡乡创办文化站”的经验,基本实现国家要求“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普及后接着又抓提高,通过制定分类指导,分期达标,定期检查,树立榜样,奖励先进等措施,推动了文化站建设上等级。其中,酃县沔渡乡、茶陵县严塘镇、攸县坪阳庙乡文化站,形成教、科、文、卫、体五位一体,初步实现由“小文化”向“大文化”转变。1990年,全市16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文化站163个,配有专职辅导员163人,其中助理馆员12人,管理员23人。同年,株洲县黄龙乡文化站长肖松岳,被评为全国先进文化站长。
  五 市工人文化宫
  1954年,市总工会在建设中路建立市工人俱乐部,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配备工作人员3名。1958年,在株洲公园(后改神农公园)内建成市工人文化宫,建筑面积4450平方米,有影剧院、舞厅、活动室,是市区工人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文革”期间被迫关闭。1978年恢复活动,向社会开放,开展群众文化娱乐活动,进行业余文艺、科技培训。1990年,为适应形势发展,进行了全面改造扩建。
  六 市青少年宫
  1987年,市青少年宫在红旗路落成,建筑面积4540平方米,有教学楼、活动室、联欢厅,辟有“市聂耳钢琴培训中心”,常年开办美术、书法、舞稻、武术、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英语入门等培训班,每年来宫参加活动人数达5.28万人次,为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群众文化活动场所。1990年,选派6个节目参加全省6市青少年宫金秋大奖赛,有5个获1、2、3等奖,并获团体总分第2名。
  七 厂矿企业工人俱乐部
  1927年7月,株萍路矿工人俱乐部株洲分部在沙石码头成立。该部办有工人夜校,组织工人学习文化知识和政治时事,提高他们的无产阶级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培养主人翁意识,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奋斗。大革命失败后,被国民党政府取缔。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工人俱乐部建设。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铁道部株洲机车车辆修理厂、株洲铁路地区、331厂相继建立工人俱乐部。其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央、省(部)、市属大中型厂矿企业,利用内部场地兴建俱乐部。至1959年,厂矿企业工人俱乐部发展到44个,为职工群众看电影、文艺演出、图书阅览、体育比赛、游艺活动等提供了场所,也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工人身心健康。
  60年代初期,工人俱乐部经过整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株洲机车车辆修理厂俱乐部被树为标兵,出席过全国文化战线群英会。“文革”中,工人俱乐部被当做修正主义批判,正常的群众文化活动被迫停止。
  1979年后,工人俱乐部活动开始全面恢复,由于各企业领导重视俱乐部建设,一个多体制、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企业文化阵地初步形成,使工人俱乐部以新面貌活跃在群众文化舞台上。1983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厂矿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精神,工人俱乐部被列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厂矿企业从人员、设施、经费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活力进一步增强。株洲车辆厂俱乐部拥有各种文化设施的总值达57万元,成为全市设施较齐全的俱乐部之一。
  80年代中期,工人俱乐部面向社会开放,覆盖面更宽,活动内容更新,档次更高,逐步成为职工读书自学辅导中心、兴趣爱好活动中心、科学技术服务中心、文化艺术培训中心。1990年,全市工人俱乐部发展到69家,集人才、经费、设施、场地优势,成为全市群众文化活动主力军。当年10月,在株洲市举行的全国歌剧观摩调演,除中心剧场设在市影剧院外,分剧场分别设在株洲苎麻纺织印染厂俱乐部、株洲铁路工人俱乐部和株洲硬质合金厂俱乐部。这些俱乐部的现代化先进设施,优质服务,给来自文化部的领导和全国各地艺术家们留下深刻印象。
  第二节 业余文艺团体
  一 业余剧团
  1930年,酃县、茶陵县、攸县苏维埃政府组建话剧团,歌咏队,上演反帝、反封建、歌颂工农当家作主人等剧目。抗日战争时期,株洲镇一批知识分子、青年学生组建“抗建剧团”等业余剧社,演出宣传抗日救国的话剧、活报剧,受到群众欢迎。
  共和国初期,建国初期,配合土地改革、民主建政、抗美援朝等中心工作,城乡兴办过一批业余剧团、队。郊区白马垅乡工农联合剧团,被评为全省先进。1956年,市业余剧团成立,分设红领巾合唱团、成人合唱团、舞蹈队、花鼓剧队,共100多人。1958年,县、区、公社都成立了文工团,实行生产、居住、生活、排演4集中。茶陵县,当时仅有人口40多万,而剧团多达594个,1959年还举行了历时4天有1560多人参加的农村业余剧团调演。株洲机车车辆厂业余文工团有演职员120多人,全厂28个车间均有分团。
  60年代初,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全市业余剧团减少到48个,到1964年方逐渐恢复。
  70年代,又出现大发展势头,尤以工厂最甚,队伍庞大,行当齐全,能演出歌舞剧、花鼓戏及《江姐》、《红灯记》、《沙家浜》等现代京剧剧目,影响较大。
  80年代,业余剧团已缺乏生命力,农村多为一些半职业性剧团取代,剧目拓展至轻音乐、现代歌舞、交谊舞、时装表演等现代内容;城市群众文化生活领域不断拓宽,各项文化活动蓬勃兴起,业余剧团多自行解散。1990年,全市只剩下业余剧团135个,且多在农村,平均每个乡镇还不到1个。
  二 业余乐队
  民间业余乐队,历来以锣鼓班子为主。远在唐代,醴陵县一带就有锣鼓伴奏的土地灯。至宋代又增加燕乐打击器“方响”。元代,茶陵县风行堂鼓班,使用的器乐分为“大乐”和“小乐”。大乐有锣鼓、铙、钹、唢呐。小乐包括大筒、二胡、京胡、月胡、月琴、箫、笛、板、小锣、云锣。每逢婚丧祭祀等活动,奉主家之请,堂鼓班前往奏贺。
  共和国成立后,喜庆活动增多,民间乐队勃然兴起,除用于婚丧祭祀活动外,还用于送新兵入伍、报喜、节日集合游行、文艺演出等。
  50年代,业余乐队增添新伙伴。株洲机车车辆修理厂、331厂等企业,率先成立管弦乐队,并不断发展壮大。60年代,株洲市举行国庆庆典及其它重大集会,都有大型铜管乐队参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一些青年农民自筹资金购置“洋”乐器,组成农民铜管乐队。1979年,醴陵县驷桥村和枧上村青年农民率先建立铜管乐队,农村婚丧喜庆活动出现集古今中外乐器轮番合奏的壮观场面,让人耳目一新。
  1984年,在株洲陆军预备役师军乐团成立的影响下,各界也纷纷建立管乐队。市文化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和指导,以提高他们的演奏质量。1986年,举行市首届铜管乐大赛,城乡12支代表队360名乐手参赛,并由大赛的优胜者组成株洲市铜管乐队。1987年,市铜管乐队参加省“洞庭之秋”艺术节演出,获多项奖励,名列全省前茅。1990年,全市农村铜管乐队已发展到296支,城区47家歌舞厅和中央、省(部)、市属大中型企业,均组建了管弦乐队。株洲冶炼厂花15万元购置乐器,成立职工管乐队协会,不断培养新手,提高演奏水平。
  第三节 活动
  一 民间传统文化活动
  境内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形式多种多样。有民歌、民间故事、寓言、笑话、谚语、戏曲、弹词、报春、渔鼓、莲花落、绘画、雕塑、雕刻、纸扎、编织、印染、刺绣、剪贴,还有民间小调、灯舞、祭祀舞、劳动舞等。但长期的封建统治,人民群众生活贫困,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处于封闭型的自发状态,发展缓慢。
  共和国成立后,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得到发展,甚至还登上了大雅之堂,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成分。醴陵县闺女出嫁用的篾织麻篮送北京展出。酃县瑶族的挑花头巾、兰印花被套、金银线绣背心,作为民间工艺美术品送省展出。
  80年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民间传统文化活动更加活跃。每年正月初一,贴春联、挂财神、福字倒贴;正月十五元宵节,玩龙灯、舞狮子、打地花鼓;五月五日端午节,挂菖蒲、插艾叶、赛龙舟;八月十五中秋节,饮酒赏月,吟诗作对;九月九日重阳节,登高远望;大年三十,燃放烟花鞭炮,围炉守岁等,显示太平盛世,国泰民安、祥和欢乐的景象。
  1986年后,由市群众艺术馆牵头,组织县(市)区文化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用3年时间对民间舞蹈、民族音乐、民间曲艺进行大规模的普查、挖掘、搜集、整理,完成了《中国民间舞蹈集成株洲分册》、《民间音乐集成株洲分册》和《曲艺音乐集成株洲分册》,把株洲民间传统的群众文化载入了史册。
  二 业余文艺演出
  50年代,全市举行过4次规模较大的农村、工厂业余文艺调演,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培养了一大批文艺骨干。1960年,全市举行万人比武文艺大会,331厂的《英雄大闹开门红》,田心机厂的《一三八电气机车出厂了》等歌舞被评为优秀节目,并赴长沙、北京参加全省和全国职工文艺会演。70年代,普及“样板戏”,一批业余文艺宣传队,常演其折子戏或清唱、联唱;一些大型厂矿企业的业余文艺宣传队,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排演大型“样板戏”剧目。株洲硬质合金厂长江业余文工团演出的歌剧《白毛女》,株洲麻纺厂业余文艺宣传队演出的《沙家浜》,灯光、乐队、服装齐备,在群众中留下深刻印象。80年代,业余文艺演出活动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开展,县(市)区文化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组织“双文明”建设文艺调演以及计划生育和爱国卫生等方面的专场演出。1984年始,一年一度的《株洲金秋》艺术节和每年国庆节期间组织的优秀节目演出,使群众文艺演出质量不断提高,并从中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全省或全国演出。
  三 群众歌咏活动
  土地革命时期,酃县、茶陵县、攸县等革命根据地,教唱革命歌曲,启发人民打土豪,分田地,建设和巩固人民政权的觉悟。抗日战争时期,为增强民族自信心,唤起民众抗日救国,大批进步人士和爱国学生,在城乡组织群众学唱《大刀进行曲》等抗日救亡歌曲,影响深远。
  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文化部门的干部,认真组织教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等老解放区歌曲,几十年长唱不衰。60年代,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支《洪湖水浪打浪》,一曲《红梅赞》,更是城乡老少皆知。
  70年代,一批产业工人、音乐爱好者,成为歌咏活动骨干,在创作、演唱方面形成优势。1972~1973年,全市两次举办业余创作音乐会,有152个单位8000多人参加,演出节目400多个。《光明日报》发表“工业新城遍地歌”的文章,赞扬株洲群众歌咏活动。1975年5月23日,省文化局在株洲召开全省群众歌咏活动经验交流会,株洲市100多个单位5000多名业余歌手,登台进行汇报大演唱。会后省革命委员会号召全省学株洲经验,开展群众歌咏活动。1977年7月,省文化局再次选株洲为现场,召开“工业学大庆”歌咏现场会。1978年,《人民音乐》歌曲编辑部派员来株洲实地考察,撰文作专题介绍。1979年,市文化馆阎唱民出席全国第四次文代会,并以《工业新城遍地歌》为题在会上发言,介绍株洲开展群众性歌咏活动经验。
  80年代,株洲群众性歌咏活动进一步发展。1982年2月下旬至5月底,开展“五讲四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群众歌咏活动,共有15万人次参加。其中,5月23日在奔龙公园举行的游园歌咏联欢会,省委和省文化厅的领导到现场观看演出盛况。1987~1988年,举办历时一年多的市首届厂歌、校歌、行业歌曲大赛,有近60万人次参赛,演唱歌曲1100多首。1989年,举行市首届农民歌手大赛,醴陵市农民业余歌手王娟、陈扬国获一等奖,并入选湖南3人代表团参加全国农民歌手大赛,分获一、二等奖,王娟当即被济南军区文工团录用入伍。1990年,在株洲举行的全国歌剧观摩演出闭幕式上,株洲组织45个单位4000多人参加演出的群众歌咏大会受到欢迎,中央歌剧院院长、著名作词家乔羽观后,挥笔赞誉株洲是“歌剧之乡,音乐之城”。
  四 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
  50年代,市、县文化馆配合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农业合作化、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等运动,举办过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
  60年代,展览逐步形成规模,一些精品送省或北京展出,或被收藏。1965年,株洲首届美术作品展览展出国画、年画、连环画、油画、水彩画等120多件,其中有10件被选送参加全省职工美展、9件参加全国职工美展。业余作者孙承浩、罗德安、陈返生的精品,被中国美术馆、天津博物馆收藏。
  70年代,市美术、摄影、书法创作队伍发展很快,国画《考察归来》、油画《红线连北京》被选送参加全国画展。
  80年代,以画为媒,横向联系,展览走向全国。1980年,株洲13位画家的100多幅作品,在安徽省芜湖市展出,观众达10万余人次,受到日本、美国等外宾的称赞。1986年,“新城之光”摄影展览在北京展出,受到首都人民欢迎。市群众艺术馆李晓英的摄影作品《嬉戏》选送出国展出。此外,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60周年(1987)、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10周年(1988)、庆祝共和国成立40周年(1989),庆祝中共建党70周年(1991)、庆祝株洲建市40周年(1991),都举行了大型美术、摄影、书法展览,专业作者、业余作者、离退休老干部、青年学生和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有作品参展。
  第四节 文化馆(站)辅导工作
  一 举办培训班与讲座
  办培训班、举行讲座,是群众文化辅导工作的重要形式。
  50年代,主要利用职工业余时间,以夜校方式办培训班。醴陵县文化馆办的瓷业工人夜校和美术培训班,学员达1300多人,其中部分学员后来还参加过省陶瓷研究所出国援外工程建设。
  60年代,市、县文化馆深入基层办班,传授声乐、器乐、乐理、舞蹈、漫画、速写、文学、戏剧、曲艺基本知识,颇受欢迎,群众文化活动骨干和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
  70年代到80年代前期,主要开办知识讲座,聘请专家、学者讲课,来提高业余作者和演员队伍素质。全国文联副主席贺绿汀、全国音协主席吕骥、中央乐团合唱指挥家秋里、北京湖北河南的著名画家、中央美术学院和浙江美术学院教师,都曾应邀来株洲讲课。1973年,湖南师院音乐系师生30多人,在株洲桥梁厂、田心机车车辆厂、市二中等6个单位,举办歌词、作曲、器乐、声乐讲座13场,有80多个单位1630人参加听课。1982年,中央美术学院和浙江美术学院教师联合在株洲举行作品观摩会,用幻灯介绍西洋绘画、俄罗斯绘画,除株洲市许多美术工作者外,长沙、益阳、常德、衡阳等毗邻地区的专业和业余画家也赶来听课。
  80年代后期,培训、辅导走向正规化科学化。市群众艺术馆成立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株洲辅导站,组织全市文化馆、文化站、工会俱乐部的90多名干部参加学习,理论水平和艺术素质都有提高,为开创群众文化工作新局面创造了条件。
  二 创办刊物
  50年代初,市文化馆每周编印1期《宣传资料》发往基层,指导各单位宣传栏、黑板报的编写。1950~1990年,市文化馆以《燎原》、《株洲文艺》、《农村俱乐部》、《群众演唱》、《新城文艺》、《新城歌声》、《花篮》、《潇湘词报》、《群众文艺报》等刊名,定期或不定期地出版本地作者作品,介绍外地经验,指导群众创作。《株洲文艺》于1959年出版,中间间断几年,1972年重新编辑,至1980年共印发36期,每期4000份。《潇湘词报》以歌词为主,独具风格,向全国发行,产生较大影响。
  除市文化馆办有刊物外,各县区也都办有自己的刊物,指导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这些刊物大多以当地名胜命名,充满乡土气息。酃县的《映山红》和《湘山》、茶陵县的《铁牛潭》和《茶陵歌声》、攸县的《攸河》、醴陵市的《状元洲》、株洲县的《花蕾》、南区的《庆云山》、北区的《北苑》、东区的《作家摇篮》等,都办得较好。
  第五节 文化市场
  80年代初,株洲商品经济日益繁荣,一个以商品形式向人们提供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的社会文化市场应运而生。1980年,最先出现一批出租连环画并兼售书刊的书摊。1984年4月,南区出现第一个对外录像放映点。1983年,城区有几个单位举办营业性舞会,社会上褒贬不一,欲禁又不止。1987年5月,市政府颁发《关于加强营业性舞厅管理有关规定》,营业性舞厅合法化。1986年,兴起桌球、游戏机热,一时风靡全市。1988年底,城区共有书刊经营摊点116个,录像放映点70个,电子游戏机86台,桌球700余台,营业性舞厅31家。这些文化活动的开展,有益于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但因发展太快,管理工作没跟上,致使某些非法出版物和淫秽书刊制品流入市场;个别舞厅风气不正,秩序较乱;部分桌球、电子游戏机成为赌博工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群众反映较强烈。
  1988年,以市文化局为主成立市文化市场整顿小组。1989年,成立“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制订了《株洲市书刊市场管理办法》、《株洲市舞场管理办法》、《株洲市文化系统音像发行暂行规定》,发出《关于加强舞会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一切社会文化活动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年,全市出动2486人次,对241个书刊摊点、208家印刷厂、60家报纸期刊、246个放像点、248个音带销售点进行检查,共收缴淫秽书刊16.8万册、像带1873盒、音带2186盒,同时,对制“黄”贩“黄”的重大案件进行侦查和处理;对舞厅开展评选“文明舞厅”,“优秀管理员”,“最佳歌手、乐手、经理”的活动,使舞厅面貌一新。
  1990年,按照省文化市场管委会统一部署,加强对社会文化市场的进一步整顿和日常管理,文化市场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至年底全市共有营业性舞厅47个,卡拉OK厅3个,歌手、乐手208人,电子游戏机806台,音像发行站12个,放像点201个,书报刊销售、出租点241个,印刷企业226家,一个多层次多功能的社会文化市场基本形成。
  第二章 图书馆
  第一节 市图书馆
  1960年7月,市图书馆成立,设市新华书店4楼。1962年,市政府调拨七号路(今体育路)原市第二文化馆320平方米房屋作馆舍,经过一年多时间维修,添置设备,整理书刊,于1964年元旦正式对外开放,配有工作人员4人,藏书2.5万余册。
  “文革”初期,市图书馆被迫停止开放,工作人员为防止书刊遭洗劫,日夜守卫,并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图书文物的通告张贴封门,挂上毛泽东主席肖像,使“红卫兵”未敢冲击,图书资料得以完好保存。1969年,市图书馆并入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1年5月,馆址迁株洲公园(今神农公园)内,经短时间清理整顿,于7月1日恢复对外开放。1975年,市图书馆将全市基层图书室按地区按系统组成19个协作片,通过互教互学,馆际互借,资源共享活动,促进了图书室的巩固和发展。这一作法,受到中央、省、市文化部门的重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作了专题报道,全国20多个省市的图书馆派人前来参观学习指导。1977年10月,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化局局长帅伯髦,应邀出席全国文物、图书馆工作学大庆会议,并介绍经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图书馆新增科技服务组,通过调整藏书结构,编制联合目录,开展课题调研和跟踪服务,举办信息发布会,开办科技图书资料展览,编印《信息报》、《实用技术快报》、《星火信息》等活动,为工农业生产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并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质量。1979年,市图书馆通过馆际互借的手段,为608所提供国外科技资料,使该所研制成功中国第一条面包生产自动线。1985年6月,市图书馆倡议,由市科技情报所牵头,串连全市18家厂矿企业和科研单位的图书馆、情报室,成立“株洲市科技文献信息咨询服务联合体”,实行全市文献资源共享,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受到文化部和国家科委的赞扬。
  1986年6月,市图书馆新馆在北区中基洲落成,9月26日对外开放。新馆为江南民间庭院式建筑风格,布局错落有致,科学合理,建筑面积达5126平方米,可藏书100多万册,辟有阅览室6间,教室2间,能同时容纳读者800余名的报告厅1间,新置书架、阅览桌椅、复印机、电视机、录像机、摄像机以及中英文打字机等设备。
  1987年,市图书馆在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这次教育以“读者第一、服务至上”为指导思想,制订出《株洲市图书馆职业道德规范》和《株洲市图书馆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推出送书上门、预约借书、闭馆还书、开架借阅、增加借书册次、延长开放时间(每周57小时)、设立致富问事处等30项方便读者措施,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为读者服务实现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由单一型向多功能多形式多渠道型转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当年借阅图书者达16.5万人次,书刊流通达33.19万册次。
  1988年,市图书馆举办“读者利用图书馆成果征集活动”的资料表明,前10年中读者利用该图书馆提供的信息资料撰写专著45册,论文、译文1100余篇(其中获中央、省、市奖励的科研成果110项),为国家创造财富2亿多元。同年底,市图书馆被评为省“文明图书馆”,1989年5月获全国“文明图书馆”称号。
  1990年,市图书馆设采编部、辅导部、外借部、阅览部、信息部、办公室.有工作人员42人,藏书36.5万册,藏书量为建馆初期的14.6倍。其中,普通中文图书29.87万册,古籍1.52万册,外文期刊9745册,报纸合订本1.38万册,期刊合订本1.88万册,中外文期刊549种,报纸105种。
  第二节 县(市)图书馆
  民国15年,攸县建立中山图书馆,为境内创办最早的公共图书馆。该馆设县城中山堂内,曾藏有大量进步书刊,许多革命先辈、进步人士曾在这里寻求革命真理。19年,醴陵县在青云山梯云阁建图书室,次年改称醴陵县立图书馆。23年,茶陵县建恢公图书馆,25年更名为茶陵县立图书馆。
  民国18年,攸县、酃县、醴陵县先后建立民众图书馆。藏书以省政府颁发的《万有文库》为主。25年后,各县民众图书馆相继并入民众教育馆。38年,各县民众教育馆相继停止活动,湘潭县株洲镇民众教育馆图书室藏书,则因管理不善,所存无几。
  共和国成立后,各县文化馆设立图书阅览室,负责馆内图书、报刊的收藏和借阅工作。1956年3月,醴陵县率先建立图书馆。1976年,攸县图书馆、酃县图书馆、株洲县图书馆建立。1978年,茶陵县图书馆建立。至1978年底,5座县图书馆总面积1980平方米,共有工作人员23人,藏书14.5万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县图书馆事业发展较快。1980年,醴陵县拆除旧馆.在原地建成1200平方米的新馆舍。此后各县相继新建馆舍。1990年,各县(市)图书馆总面积达9308平方米,相当于1978年的4.7倍,工作人员增至35人,藏书39.7万册。
  醴陵市图书馆,在抓好正常流通的同时,努力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积极辅导农村图书室。1973年8月,《红旗》杂志第7期发表中共醴陵县委《我们是怎样办好农村图书室》的文章,9月全省图书馆工作现场会在醴陵县召开。1974年,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来醴陵县拍摄了题为《一个活跃的农村图书室》的新闻简报。1985年,该馆牵头组成醴陵市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站,开展“振兴醴陵乡镇企业经济读书活动”,举办“科技致富”图片巡回展览,与农村专业户建立咨询联系。1990年,与农村专业户联合进行“丰产室”晚稻试验,每亩增产10%,获纯利84元。1984~1988年期间,醴陵市图书馆3次荣获省文化厅授予的“文明图书馆”称号。
  酃县图书馆,根据该县是老革命根据地和贫困县的特点,通过图书活动加强革命传统教育,注意文化、科技扶贫。1987年,配合井岗山革命根据地创建60周年庆典举办书展,开展“革命故事征文”活动。同年,开发“稻草栽培食用菌”技术,举办“食用菌生产技术”培训班,促进了全县城乡食用菌生产,使当年全县栽培香菇25.3万袋,木耳1.02万瓶。该馆每年还编印《农科文献》、《信息摘报》,以及有关文献资料、书目、索引,免费发放,并利用集镇圩日举办“巡回科技书展”,答疑咨询。1986~1988年,酃县图书馆两度荣获省文化厅授予的“文明图书馆”称号,1989年馆长胡昭仁被评为全国先进图书馆工作者,受到文化部表彰。
  茶陵县图书馆,联系本县有志自学成才的青年成立“茶陵县青年自学会”,定期开展活动,交流学习经验,讨论疑难专题,深受青年欢迎。该馆还根据各单位科研、生产需要,主动提供书目和文献资料。
  各县图书馆都较重视少儿图书阅览活动,设立少儿阅览室,配备少儿图书专干,组织城乡少儿参加各种读书活动。醴陵县图书馆,1982年荣获文化部授予的“少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第三节 其他图书馆(室)
  一 私人藏书室
  明清以来,朝野文人学士,私人收藏典籍世代相传。明代,茶陵人陈宗说所建汲古楼藏书过万卷。清代,酃县人罗元贯家藏典籍过千册。清末,醴陵渌江书院末任院长吴德襄和举人文浚私人藏书较丰。吴德襄好研究学问,长于考证,常以俸银的一半购买图书,前后30年藏书5万余卷,多金石、文学书刊。吴晚年居王仙镇,藏书阁取名“太山石室”,并编有书目,1950年土改时,其藏书由醴陵县人民政府送省文史馆收藏。文浚的藏书量超过吴德襄,并多为国内孤本,后因开矿破产偿债,名贵书籍大半被长沙藏书家叶德辉购去,最后落入日本人山本之手。
  民国时期,马家河一带文人藏书之风颇盛,其中罗达存、黎桐生等藏书较多(1960年市文化馆曾在马家河乡政府运回私人赠书《万有文库》等图书千余册,现藏市图书馆)。但过去私人藏书,大都只供本人及其子孙阅读,不公开对外借阅。民国31年,酃县民主同盟会成员戴德嵩.一改过去私人藏书家的旧观,在家乡和合乡(沔渡)创办云锋图书馆,藏书2万余册,对外开放。35年,老革命家张经武从延安寄回《新观察》、《西北文艺》等进步书刊,充实云锋图书馆,供民众阅读,对启迪民众觉悟,传播进步思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37年,该馆停办。
  二 学校图书馆(室)
  境内学校图书馆,发端于古代书院的藏书室和县学宫的尊经阁。南宋嘉定年间(1208~1224),酃县台山书院设置藏书室。明清两代,攸县、茶陵县、醴陵县学宫相继设置尊经阁,各书院设藏书室。其图书或由上级颁发,或由地方捐赠,多为儒家经典、历史著作、名人文集,供教谕、生员借阅,不对民众开放。清末民初,书院先后改为学堂,原有藏书,屡经战乱,损失殆尽。民国时期,设在茶陵县的湖南省路南师范学堂、省立二中、酃县县立初级中学等部分条件较好的中学均设有图书室。
  共和国成立后,各级各类学校不断发展,图书室也相应增加,至1974年城区中等学校图书室增至51所。80年代,一些中专和普通中学相继改图书室为图书馆。株洲市二中、省化学工业学校、株洲冶金工业学校、株洲铁路电机学校、株洲铁路机械学校等,都新建了馆舍,增添了设备。株洲铁路电机学校已开始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检索、著录、统计。1990年,全市共有中等学校图书馆(室)122所,藏书155.6万册。
  境内高等院校图书馆的出现,因高校的建立较晚而较晚。随着1978年株洲基础大学创建,1981年中南林学院迁入株洲,连同株洲教师进修学院、省广播电视大学株洲分校和株洲职工大学的图书馆,方形成高校图书馆体系。
  三 科技图书馆(室)
  50年代后期,株洲科技图书馆(室)兴起,“文革”初期受到冲击,至70年代中期,城区各独立科研单位、厂办科研机构,共建成科技图书馆(室)71个。这些馆(室),按机械、冶金、化工、五金、电器等行业分成6个协作片,实行馆际互借、资料交换、技术支援、技术攻关、联合举办科技书刊展览、共同编制《株洲市外文期刊联合目录》和《株洲市工具书联合目录》以及其他专题目录,促进了科技交流。
  80年代,科学技术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各科技图书馆(室)不断充实图书资料,添置微机、音响设备,积极为科研、生产提供信息,但原有的协作网片已不能满足信息时代的要求,1985年6月由市图书馆和市科技情报所倡导和组织,株洲电力机车厂、南方动力机械公司、株洲硬质合金厂、株洲车辆厂以及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航空航天部608所、株洲化工研究所、中南林学院等18家图书馆和情报所,联合组成株洲市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联合体,共拥有图书100多万册,期刊3800余种及一批内部情报资料,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95人,翻译人员33人。联合体实行文献资源共享,文献信息和实用技术相互传递,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1990年,全市科技图书馆(室)达212个,藏书387.8万册。
  四 工会图书馆(室)
  1963年,全市有基层工会图书室12个,1966年增加到35个,“文革”初期,图书室遭到破坏,图书资料损失不少。1971年,文化部门推广株洲冶炼厂、市灰渣砖厂等单位因陋就简建立图书室的经验,实施“发动群众办、依靠群众管、组织群众看”的办法,图书室发展较快。1973年,城区278家大小工厂办起了图书室。1975年,市图书馆将工会图书室按地区先后组成10个协作片,成立协作领导小组,通过以大带小,以老带新,开展评比检查,组织参观学习,提高了管理人员的素质。
  80年代,工会图书室受工厂经济条件制约,发展不平衡。1990年,全市有工会图书室310个,藏书94.1万册。
  五 农村图书馆(室)
  50年代初,农村掀起学文化热潮,相继建立读报组和图书室。1958年,人民公社纷纷建立图书室。60年代初,农村经济遇到困难,公社图书室大都停办。1965年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1974年“学小靳庄”时,农村图书室再度兴起,但因受经济条件制约,未能长期坚持开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农村经济的繁荣,各乡镇农村图书室增多,藏书增加,管理日趋完善。1984年5月,醴陵县浦口镇建立全市第一个乡镇级万册图书馆。其后,1988年茶陵县舲舫乡、1989年酃县策源乡、1990年攸县桃水镇和酃县水口镇,相继建起万册图书馆。
  1980年,农村开始出现个体图书户和图书联合体。酃县沔渡乡回乡知识青年吴石牛创办的利民图书室和尹东明的东明书屋、茶陵县洣江乡大洲村彭雅笙的家庭图书室,醴陵市东富乡文发族等3名青年联合开办的芷江学社,都办得比较好。个体图书户藏书,多系连环画册、期刊、通俗小说,借阅方便,图书更新快,收费低廉,颇受农民欢迎。芷江学社藏书4000余册,除开展借阅活动外,还举办学习班,相互交流学习心得,办得比较有特色,1985年光荣出席过全省图书户工作经验交流会,受到省文化厅奖励。
  1990年,全市农村共有图书馆(室)467个,藏书124.3万册。
  附录 刻书家陈仁子
  茶陵县腰陂乡陈仁子,是南宋景炎二年(1277)进士。宋亡后,隐居故里从事讲学、著述、刻书事业,其刻书享誉海内,世称东山陈氏。
  陈仁子精于刻书,常年雇用刻工数十人,所刻的书传世和存目的有13种600余卷。计自辑的《增补六臣注文选》60卷,《文选补遗》40卷、《续文选补遗》12卷,宋沈括撰《梦溪笔谈》26卷,汉刘向撰《说苑》20卷,宋吕大临撰《考古图》10卷,宋叶梦得撰《叶石林诗话》3卷,周尹文撰《尹文子》2卷,自撰《迂褚燕说》30卷,《韵史》300卷,《唐史卮言》30卷,《牧莱脞语》28卷。刻印时间大都是元大德年间(1297~1307年)。书面、扉页、目次后均标有“茶陵东山书院刊行”或“茶陵陈仁子古迂书院刊行”,或“东山陈氏刊”等字样,有的刻本还附有陈仁子的刻书序。其刻书之多,印刷之精,规模之大,为湖南第一家。
  陈的原刻本大部分早亡佚,有的书还能见到明、清两代的仿刻本。仅存的原刻本有:《文选补遗》40卷、《续文选补遗》12卷,现藏台湾“国立中央图书馆”。《梦溪笔谈》26卷,原名《古迂陈氏家藏梦溪笔谈》,元大德九年(1305)刻。原为清代藏书家汪士钟“艺芸精舍”珍藏秘本,后流失到香港为香港一收藏家所得,1965年该收藏家拟将此书拍卖,是年11月由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批准收买回国,藏于北京图书馆。该书印刷精良,堪称上品,世称茶陵本,其印纸很有特色,近年在北京经造纸专家鉴定分析,认定为特制皮纸,纸面有一层石灰质白膜,可能具有防潮、防虫、防霉等作用。此书传世已近700年,犹宛如新印,这对研究中国古代造纸术、印刷术和书籍收藏术等提供了实物材料,成为海内孤本,国家瑰宝。
  第三章 图书发行
  第一节 市新华书店
  1950年5月,湘潭县新华书店迁株洲镇,租赁建宁街余太华金号作店址,于8月19日营业。1951年,该店划归株洲市。1964~1982年,市新华书店先后在董家塅、清水塘、田心、宋家桥、贺家土、响石岭、铜塘湾、火车站开设8个门市部。1978年,在市中心广场东侧新华西路新建发行大楼、库房和职工宿舍。1989年,发行大楼建筑面积达1万余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4400平方米、仓库面积3286平方米、职工宿舍2227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72.6万元。1990年,干部职工数由建店初期6人增加到138人,图书发行量由14.6万册、金额2.2万元增加到398万册、金额716.5万元,平均年递增15.7%。
  一 管理体制
  建店初期,属地方国营。1951年4月,改属省新华书店,人事、业务、财务由省统一领导,统一核算。
  1956年,省人民委员会将全省新华书店的人事、业务、财务,移交地方文化行政部门管理,从1957年起纳入地方计划和预算。1958年7月1日,新华书店株洲支店改名为株洲市新华书店,原来分支店体制结束。
  1962年9月,文化部鉴于全国新华书店管理权下放地方后出现的企业管理混乱和困难,发出《关于调整新华书店省以下各级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从1963年1月1日起,新华书店业务上以省店为主,干部管理教育上以地方文化行政部门为主,财务由省店统一管理的双层管理体制。
  “文革”初期,地(市)县新华书店财权移交地方行政部门管理,市店的领导班子、发行队伍、业务秩序和规章制度都被打乱,经营性亏损严重。1974年起,全省新华书店的财务、业务恢复由省店统一管理,而人事管理权仍归地方党政部门。80年代始,全省新华书店实现人事、业务、财务三统一,大大增强了企业活力。
  二 业务经营
  1950~1952年,配合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抗美援朝运动,组织供应各类图书达55.5万册,受到上级领导机关表扬,荣获省店颁发的“联系读者,完成任务”的奖旗。1952年,发行图书20万册,金额4.2万元,与1950年相比,分别增长50%和95%。但在经营上,利用行政手段强迫摊派,烂账5000余元。
  1953年,市店检查和纠正强迫摊派的作法,开始执行计划发行。
  1954年,根据面向生产加强科技图书发行的要求,市店在湘江机器厂、田心机车厂、株洲车辆厂、株洲冶炼厂等处建立售书点,受到工厂的欢迎与支持。同时,为弥补发行网点的不足和提高服务质量,组成流动服务队为工厂企业、机关、学校的图书馆(室)和科技人员送书上门,并在职工中开展“为读者找书,为书找读者”的竞赛活动,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接待读者,增加邮购代办、电话购书、新书预约、缺书登记、图书配套等服务项目。1957年,发行图书86.4万册,金额22.3万元,较1953年分别增长282.8%和267.6%,平均年递增38.4%。
  1958~1960年上半年,受浮夸风影响,片面追求发行数量,调进大批64开小册子和单张歌片,造成严重积压烂帐,直接经济损失3万多元。
  1960~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1959年以后陆续建立的发行网点进行调整撤并。7处公社书店除2处保留外,其余与当地供销社合并,由供销社兼营;城区7处厂办书店全部撤销,同时开展收售旧书业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图书发行量不足而引起的供需矛盾。
  1963~1966年,吸取“大跃进”期间的教训,端正经营方向,重视发行质量,成立农村服务组,在郊区建立10个售书点,加强农村发行工作以及城市科技书籍的发行。1966年,农村销售图书83.7万册,较1964年的13.8万册增长5倍;城市图书销售额走出低谷,较1962年增长1.25倍。
  “文革”初期,门市陈列的大部分图书被查禁封存,300多平方米的营业间有2/3的书架无书陈列,多年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说成是“管、卡、压”,业务秩序全被打乱。1968~1969年,发生经营性亏损1万余元。1970年,封存处理图书17.85万余册,损失1.18万余元,但配合政治运动发行的图书却大量增加。1966~1970年,发行毛泽东著作329万册,城区人平4.5册,毛泽东单张《语录》197万张,有关“文革”的《社论》、《文选》1300多万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新华书店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进销业务为中心的轨道上来。1978~1990年,平均每年售书453.9万余册,销售金额年均348.5万元,年均递增17%,为建店40年来经济效益最好的时期。
  三 发行方式
  (一)门市供应 市新华书店有门市部9处,其中综合性门市1处,专业(科技、少儿)门市2处,地区门市6处。为充分发挥门市主渠道作用,采取不断扩大图书品种,延长营业时间,实行开架售书(达80%以上),开设新书预订、缺书登记、图书配套、代办邮购、租阅图书、代包代运、流动供应、信息咨询等办法,发行效益明显上升,1989年门市销售额占全店销售总额的49.81%。
  (二)计划发行 计划发行的主要服务项目是,对重点图书采取系统征订.到书后按订数送书上门或通知单位购取;开展对图书馆(室)的供应工作,签订供需合同,按合同规定的各门类图书留书基数,设留书箱留书,保证及时供应;做好科技专业图书的征订供应和专业学术著作的征订发行,协助邮局收订好《科技新书目》、《社科新书目》报;对控制发行或主动分配的图书,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严格按规定发行范围和对象供应内部发行的图书,通知有关读者预订和购买。
  (三)流动供应 流动供应的工作方法是,对城区工矿企业、机关、学校、部队等单位,分片包干,送书上门;在农村设专职流动供应人员,走乡串村,赶会摆摊,每月保证外勤20天以上。1958年.流动供应销售占年销售总额的18%。
  (四)书市展销 50年代始,市新华书店就举办各种综合性或专业性图书展销活动,集中较多的品种,利用有利时机,通过广泛的宣传,大造声势,招来更多的读者。每年元旦、春节期间,举办年画、挂历展销,颇受市民欢迎。80年代,展销发展为大型书市。1980年元月,举办了建店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书市,历时4天,展销图书8000余种,销售10.4万余册。1990年,“全国歌剧观摩调演”在株洲举办期间,组织“湘版书展”活动,开创了地市店举办“湘版书展”先例。
  (五)批发 1953年前,书店进货为七五折,批发为八折。1953年后,进货改为七八折,批发为八五折。80年代,经销不退货的批发改为八二折,还要承担批发运费和报废损失(指明文通知停售、报废图书),实际是亏本经营。为广开图书批发渠道,市新华书店设批发部,派专人向农村供销社、城市国营商店售书点和集体书店、个体书店、书摊,开展批发业务。
  1950~1990年,市新华书店共发行各类图书1.2亿余册,销售金额达5.7亿余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 职能机构
  50年代初,市新华书店有职工6人,除经理、会计、业务员基本分工外,都参加门市部营业和流动供应。1954年始,财会、业务、门市、流动供应明确分工。1956年,升为科级单位,经理室下设业务股、财会股、发行股(门市部)。1958年,增设计划发行股。1984年,升为副县级单位,设人秘科、业务科、计财科、销售一、二科,储运科、行政科,辖株洲县、醴陵县、攸县、茶陵县、酃县等县新华书店。1990年,人员增至134人,其中具有大中专文化的16人,高中文化的52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的66人。
  第三节 其他发行网点
  一 私营书店、个体书店书摊
  共和国建立前,株洲镇的私营书店株洲书局、富文书局、吟章书店、美光华书店以经营文具纸张和印刷练习本为主,兼营一些图书和小唱本。
  1950年,专营文具纸张的美光华书店,归口商业部门。株洲书局、富文书局、吟章书店、红星书店停业,店主另谋职业。同年,株洲新华书店根据对私营工商业“团结、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组织红星、吟章两书店联合发行中小学课本。1954年,市新华书店遵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与红星书店建立经销关系,使其与私营出版和批发商割断联系,逐步纳入社会主义轨道,营业额逐月上升。
  1955年,新民纸张文具店与市新华书店建立经销关系,同年12月转为公私合营,在火车站增设1处门市部,为方便旅客买书,每天营业时间延长到晚上11点。
  1956年,公私合营书店过渡为国营新华书店门市部,从此城区无私营书店。
  1982年,全国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由新华书店独家经营变为多种经济成份、多条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的图书发行体制,私营书店、个体书店书摊消失20多年后又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1990年,城区有私营书店、个体书店书摊62户,其中经营图书零售和专营图书出租的各为31户。位于南区建设南路53号的教育书店,是规模较大的个体书店,有流动资金3万余元,雇工6人,每月营业额达2万余元。
  二 农村集体书店
  农村集体书店主要为农村供销社和公社书店。1956年1月,根据文化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联合指示》精神,市新华书店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建立发行网点,除课本外,农村图书发行工作全部由供销社负责,书店派1名人员进行业务指导。1959年,市新华书店在从长沙、湘潭、醴陵等县新划入株洲的28个公社中,建立公社书店13处、代销点2处,后因有关人员素质、资金、设施等问题无法解决,于1962年全部撤消,业务统归供销社负责。据市郊供销社统计,1962年后农村图书发行点由2处增加到13处,1980年后保留9处,1990年销售图书金额62579元。
  第四章 戏剧
  株洲境内戏剧剧种,主要是湘剧、花鼓戏和歌剧。
  湘剧是境内流传较早的地方大戏。它是一种由外地传入的高腔、昆腔、弹腔、低牌子与乡土语言、民间音乐相结合的多声腔剧种。清末民初,湘剧视为正戏,可以在城镇庙台、戏院演出,盛行一时。
  花鼓戏在株洲一带原是民间小剧种。清代中期,为小丑、小旦演唱的“二小戏”,俗称地花鼓。花鼓戏经长时间演变,同时受湘剧等地方大戏影响,逐渐形成为多角色的大本戏。湖南花鼓戏原有6个流派。流行于株洲市、醴陵县的属长沙花鼓.流行于茶陵、攸县、酃县的属衡州花鼓。60年代后,各流派相互交流演出,逐渐形成共同风格。花鼓戏以其语言生动,通俗易懂,乡土气息浓,为群众喜闻乐见。
  歌剧于30年代始传入湖南。1930~1934年,酃县、茶陵县等革命老区曾有歌舞队演出小型歌剧。50年代初曾一度兴起,60年代株洲始有歌剧专业剧团。
  第一节 演出剧团
  一 市演出团体
  (一)株洲市歌舞剧团 1959年4月,市歌舞剧团的前身株洲市文艺工作团成立。该团以建筑部歌舞团来株洲市劳动锻炼的21名演员、乐手为骨干,吸收本市基层文艺积极分子等45人组成。剧团刚成立即组织排练节目,首场演出音乐、舞蹈、曲艺、小歌剧等就获得成功,继而又上演大型歌剧《苦菜花》。1960年底,全团职工达70人。1961年11月,更名为株洲市歌舞剧团。1959~1964年,市歌舞剧团上演过《洪湖赤卫队》、《红珊瑚》、《刘三姐》、《三月三》、《年轻的一代》等大小型歌剧31个。1964年底,上演大型现代歌剧《江姐》达257场,除在本省演出外,还赴武汉、九江、安庆、广州等地演出,受到观众热烈欢迎。
  “文革”开始,剧团停演。1970年后,市歌舞剧团与市湘剧团、市花鼓戏剧团合并成立市文艺工作团,设歌舞剧队,创作了一批反映工农业生产和各行业先进人物的文艺节目下乡下厂演出。1972年,歌舞剧队上演本团创作的小型歌剧《送货路上》受到好评,后该剧改为花鼓戏参加全省会演,在戏剧界引起强烈反响。省花鼓戏剧团排演该剧晋京演出,并拍成舞台戏剧片搬上银幕,全国不少剧种也移植上演。
  1979年7月,市文艺工作团撤销,恢复市歌舞剧团建制。1980年后,“戏剧热”降温,剧团转向以音乐会为主,并实行分队承包。1983年,调整领导班子,精减演员,引进新生力量,剧团出现新的转机。1985年,与主管部门市文化局签订《经营管理承包合同书》,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把目标管理和经费补贴分解挂钩,以调动演员积极性。当年演出134场,收入1.9万元,观众达12万人次,超额完成合同指标。轻歌剧《小巷歌声》上演,受到年轻观众青睐。该剧先后参加《株洲金秋》、全省歌剧调演及中国歌剧研究会举办的歌剧交流演出并获奖。1987年,又获省文化厅颁发的“百场万元奖”,剧团被评为“全省文化工作先进集体”。1988年9月,应文化部艺术局和中国歌剧研究会邀请,《小巷歌声》晋京演出,荣获文化部颁发的奖状和奖金,文化部代部长贺敬之赞誉该剧是“与青年观众直接对话的好歌剧”。
  80年代末,全国戏剧处于低谷,市歌舞剧团仍坚守歌剧阵地。1989年,排演的歌剧《从前有座山》,参加湖南省庆祝建国暨湖南和平解放40周年新剧目调演,获11项奖励,引起文艺界及文化部领导的重视。1990年11月,《从前有座山》参加文化部在株洲市举办的全国歌剧观摩演出,获5项奖励。同年,剧团被评为湖南省“好剧团”,团长周养德获“好团长”称号。
  至1990年,市歌舞剧团有演职员78人,其中副高职称6人,中级职称40人;建团32年来,共演出大小剧目200余个,其中80%为该团创作。歌剧《江姐》先后3次上演,共演634场,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方面产生了良好影响。
  (二)株洲市花鼓戏剧团 1956年6月,由湘潭迁来的湖南新民花鼓戏剧团在株洲定点登记,更名株洲市新民花鼓戏剧团。50年代,除演出《扯笋》、《刘海砍樵》、《扯萝卜菜》等传统剧目外,还创作演出《同心同德》、《神水曲》、《革命家庭》、《为钢而战》等现代剧目。1958年,市新民花鼓戏剧团定名株洲市花鼓戏剧团,并移植上演花鼓戏《三女抢板》,连场满座,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彭德怀、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等领导看后,倍加赞赏。同年底,应中共中央邀请晋京演出,1959年元旦在北京怀仁堂演出时,周恩来、贺龙等中央领导上台接见演员并合影留念。
  60年代初,剧团坚持上山下乡巡回演出。1962年,到南县、澧县等湖区一带巡回演出595场,收入9.9万余元。1964年9月后.停止古装戏演出,上演现代戏《三里湾》、《杜鹃山》、《李双双》、《箭杆河边》等。“文革”初期,剧团被迫停演。1968年.演职人员下乡搞“斗、批、改”。1970年,与市湘剧团、市歌舞剧团合并成立市文艺工作团,设花鼓队,上演京剧《红灯记》、《智取威虎山》,花鼓戏《沙家浜》等剧目。
  1979年,市花鼓戏剧团恢复建制,改变经营管理方法.实行分队承包,调动了演职员的积极性。在浏阳、醴陵一带山区演出时,演员跋山涉水,不畏艰苦,有时1天演出3~4场,3个月时间演出300余场,收入6万余元,相当平时1年演出的任务。同年,市政府拨款42.8万元,单位自筹10万元,在红旗路新建“花鼓戏大院”,辟有办公楼、排练厅、演员宿舍,总面积达5473.9平方米。1983年,实行团长负责制,调整演职人员。1985年,与市文化局签订《经营管理承包合同》改革经营管理体制,促进了艺术生产的发展,相继上演本团整理改编的古装戏《放风筝》和创作的现代戏《拦车》、《竹叶和她的雇工》、《为了您的幸福》,参加省、市调演获奖。演员李远、陈正武和彭丽娟、邓小玲,分获省优秀中、青年演员称号。1988年,以宣传道路交通法为内容的大型现代花鼓喜剧《为了您的幸福》演出超百场,市文化局颁奖,省文化厅致电祝贺,省公安厅推荐该剧到全省各地州市演出。至1990年6月,累计演出568场,观众达70多万人次.收入40余万元,创剧团历年最好成绩。
  1989年,剧团获全省“经营管理先进剧团”称号。1990年,省文化厅授予该团“湖南省好剧团”称号,授予团长李陆明“好团长”称号。
  (三)株洲市湘剧团 1956年6月,长沙艺文湘剧团在株洲市定点登记,改称株洲市艺文湘剧团。1959年,定名株洲市湘剧团,有演员68人。除上演《牛头山》、《李三娘》、《琵琶记》、《天门阵》、《连环计》等传统剧目外,还移植新编剧目《祝融峰上红旗飘》、《辛弃疾》、《牛头寨》、《琼花》、《张思德》等,用老调唱新戏。
  1960年后,根据剧团女演员多且年龄偏大的状况,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法培养演员,更新队伍。1963年,青少年演员占全团77人的57%。1965年4月,精简老弱病残演员23人。
  “文革”初期,剧团部分演员学演样板戏《红灯记》、《智取威虎山》。1970年,市属三剧团合并成立市文工团,湘剧团与花鼓戏剧团人员组成花鼓戏队,以后湘剧演员逐渐改演花鼓戏。1979年7月.市文工团撤销,市湘剧团未恢复。
  二 县(市)区演出团体
  清同治至民国时期,境内各县建有戏曲班。有的由班头老板组织,有的由艺人自愿组合。演出往往伴随着民间祭祀和喜庆活动进行,内容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大部分自行解散,一部分组成剧团。1950年,醴陵县清庆班改为文艺湘剧团,茶陵县仁和班改为仁和湘剧团,随后各县相继建立专业剧团。
  1961年5月,攸县花鼓戏剧团成立。该团坚持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努力提高演出质量。1965年6月,毛泽东主席重上井岗山时,该团应邀为中央首长演出《八一风暴》,受到好评。1978年后,坚持每年有1/3的时间上山下乡,送戏上门。1981年.被评为全省专业剧团上山下乡先进单位。剧团创作演出的《并蒂花开》《奇怪的帐本》、《牟县长戴孝》、《千古一丐》等,先后参加省、市会演获奖。1990年,剧团有演职员48人,其中青年演员占90%以上。
  醴陵县花鼓戏剧团,注重剧本创作。该团创作的《樟仙怒火》、《三换轿》、《勾心斗“鸽”》、《血染金环》等,参加地、市会演均获奖,其中根据醴陵民间故事创作的新编古装戏《三换轿》,被搬上湖南电视屏幕。80年代中期,剧团为走出演出上座率下降的困境,坚持一面演出,一面开展多种经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1989年被评为全省经营管理先进剧团和全省以文补文先进单位,受到省文化厅和财政厅的表彰奖励。
  茶陵县湘剧团及酃县花鼓戏剧团,进入80年代末期,均因观众上座率下降,戏剧演出较少,部分演员改演现代歌舞节目。
  第二节 演出场所
  一 庙台
  明清两代,境内旧戏班主要利用寺庙作为演出场所,其次有的祠堂、会馆也筑戏台。民国时期,株洲镇尚有鲁班殿、城隍庙、李氏宗祠3处庙台。城隍庙戏台,建于清代,民国7年大火烧毁,10年重建;戏台系木质结构,面向神座而筑;台板离地面约2米,三面台口,后台有化妆室,前台左右有供演员上下台的马门,马门之间有屏风,划分为前后台;台顶盖瓦,装饰陶质龙凤,飞檐翘角,气势雄浑;台前一坪,麻石铺地,可容800人看戏;1950年因修建房屋被拆除。庙台建筑,大多属此类型,只是规模大小不一,有的台前两侧盖有走楼,供官绅等头面人物看戏。醴陵市城乡原有庙台49座,攸县城内有名的庙台17座,茶陵县庙台最多,至1950年尚存200座。
  共和国成立后,境内300余座庙台,历经破除迷信,兴修水利,红卫兵破“四旧”等运动,被毁殆尽。至1990年,仅存醴陵市冷水庙、攸县阳升观2座庙台,已成为历史文物。
  二 旧戏院
  民国时期,境内出现有观众座席的戏院。醴陵县有渌江戏院、湘江戏院、民乐戏院、群众戏院,茶陵县有民乐大戏院、湘剧戏院、民众戏院,攸县有群乐戏院、湘东戏院。这些戏院多为民营,设备比较简陋。
  攸县湘东戏院系民国21年,以龙锡瑞、夏荫棠为首集资50股(每股金额25元),将原武宫衙门改建而成。抗日战争时期,该院为抗日救亡文艺宣传的主要场所,省湘剧团宣传队、省学生抗战工作团曾来此演出,攸县籍香港歌星徐柳仙曾来此募捐义演。以后时盛时衰,40年代末停演。
  醴陵县湘江戏院于民国25年,由易绍宗等12人集资在王家巷易家祠堂开办。该院房屋陈旧,舞台窄小,设备简陋,仅400余个座位,接待京剧、湘剧戏班演出,间或放映无声电影。因市场萧条,演映时断时续。1933年,日军侵占醴陵,戏院倒闭。
  抗日战争胜利后,株洲镇泥木公会将鲁班殿的旧戏台拆除,建成简易戏院,定名民众俱乐部,在原戏台的对面建一小舞台,观众厅设有木质长条靠椅,可容纳观众500余人,经常接待湘剧戏班演出。民国37年,曾放映无声电影,后因设备简陋,观众上座率下降。1950年末,停止演出活动。
  三 剧院、影剧院
  城区于1951年,由市政府拨款修建人民剧院,联湘进出口公司投资修建和平剧院。1952年私人集资修建解放剧院。至1959年又相继建成红星剧院、清水塘剧院及工人文化宫剧场。
  醴陵戏院于1955年由县城关322家工商业集资4.3万元兴建,占地1400余平方米,有观众座席817个,曾接待过中央、各省市剧团演出。1956年转为地方国营,1959年被评为省红旗剧院,1964年出席中南5省剧院工作经验交流会,受到表彰。1977年后,古装戏开放,营业额逐年上升,1979年演出729场,观众达73万人次,收入4.35万元,创历史纪录。1983年后,演出收入下降,1984年增办电视录像、百货商店,收入增加,1985年省文化厅授予“文明剧院”称号。1985年后,因管理不善出现亏损,1986年只演出101场,收入0.93万元。1987年,推行承包责任制,情况有所好转,但由于房屋结构老化,设备陈旧,剧团不愿来院演出,收入主要依靠副业。
  株洲市红星剧院于1957年落成。该院属砖木结构的简易剧院,建筑面积928平方米,观众座席900个。1958年元月起正式对外开放,接待过省内外及中央艺术表演团演出,每年平均演出400余场。1971年,市革委会拨款48万元就地翻修,更名为株洲影剧院。1979年7月后,开展多种经营,除接待演出外,还放映电影、录像、开办电子游戏室、商店等,扭转了经济收入徘徊不前的局面。1988年,对观众厅进行装修改造,总面积达5433.3平方米,有座席1258个,具有现代化的舞台灯光、布景设施和良好的音响效果,是株洲市设备较先进的甲级影剧院。同年,与市文化局、市电影公司签订3年承包合同,3年内总收入达255万余元,获纯利58万余元,超额完成承包任务,成为全市文化系统年收入“过百万”的大户之一。1990年11月,由文化部举办的全国歌剧观摩演出开幕式在此举行。同年底,被省文化厅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茶陵影剧院于1975年由湖南省、湘潭地区、茶陵县共投资22万元兴建。该院位于交通路,建筑面积4568平方米,座席1275个。竣工开业后,设备逐年完善,经营项目增多,设有招待所和电视投影录像室等。1984~1988年,连续评为市、县文化先进单位。1990年戏剧演出下降,全年只演出13场,观众4000人次,改经营录像和招待所为主。
  1978年后,农村文化市场日趋繁荣,特别是传统戏恢复演出后,一些乡镇将原来的礼堂稍加改造,辟为剧院。在经济活跃的乡镇,新建了一批比较正规的剧院,除演出戏剧和歌舞节目外,还增设电影、录像及其他文化娱乐设施,活跃了农村文化生活。1986年6月1日,由酃县文化局拨款1.8万元,十都乡政府投资16.7万元兴建的酃县十都乡影剧院竣工开业。该院面积1288平方米,有固定翻板靠椅619座,舞台设有幕布,观众厅装有电扇,平时可放映电影,也可接待外来文艺团体演出,是酃县较好的乡镇影剧院。
  1990年,全市较正规的农村乡镇影剧院共有64家,其中醴陵市26家,攸县5家,茶陵县22家,酃县3家,株洲县7家,郊区1家,共可容纳观众5.6万余人。
  四 厂矿企业俱乐部剧场
  50年代中期,一批新建的大中型厂矿企业为满足职工文化生活需要,先后建起规模较大的俱乐部剧场,其中331厂俱乐部剧场座席达2100个,设有宽阔的舞台和较好的声光设备。80年代,这些企业规模逐渐扩大,人员增多,原有剧场已不能满足职工文化生活需要,株洲电力机车厂、株洲车辆厂、株洲硬质合金厂、株洲苎麻纺织印染厂、株洲铁路地区、株洲汽车齿轮厂等企业,先后改建俱乐部,扩大剧场规模,增加座席数量,安装现代化声光、通风设备,剧场条件大为改善,一般能接待大型演出团体,并陆续对社会开放。株洲汽车齿轮厂剧场座席由600个增至1745个,株洲硬质合金厂剧场座席由1004个增至1945个,株洲电力机车厂剧场座席达2450个,为全市之最。株洲铁路文化宫剧场舞台安有电动吊杆、电动大幕、自动调试控音设备,颇受观众和演出团体的青睐。
  1990年,全市设备比较完善的厂矿企业俱乐部剧场有30家,可同时接待观众35644人。
  第三节 演出活动
  一 营业性演出
  (一)驻院演出 30年代始,城市兴办戏院,戏班开始有固定演出场所。50年代,各地剧团陆续定点落户,新剧院也日益增多,驻院演出成为各剧团的主要演出方式。市花鼓戏剧团演出驻点为人民剧院,市湘剧团为解放剧院,市歌舞剧团为红星剧院和工人文化宫剧场。
  剧团驻院演出,一般以晚场为主,遇到剧目卖座率高时,增开日场。票房收入,剧院与剧团四六、三七或二五对七五分帐。
  (二)巡回演出 1957年,省内剧团相互巡回演出,分别纳入全省或全国巡回演出规划。省文化局设有演出公司,专管此项工作。1984年前,市、县未设专门演出管理机构,由其文化局(科)直接管理。1984年6月,市演出公司成立,巡回演出始有专门管理机构。
  (三)下乡下厂演出 在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指引下,市、县剧团每年都把下乡下厂演出列入全年规划。1958年前,下乡下厂演出多为在政府倡导下剧团的自觉行动。1958年后,省人民委员会、省文化局对专业剧团下乡下厂演出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地(州)市剧团每年3个月、县级剧团每年5个月。1958年,市花鼓戏剧团下乡下厂演出达191场。剧团下乡演出比较艰苦,特别是到群众居住分散的酃县、茶陵县山区演出,演员要爬山越岭自带道具行李,还要边演出边劳动,边慰问烈军属、五保户,演出场所也多在露天,条件就更艰苦些。1971年7月,市文工团《红灯记》演出小分队,曾爬上海拔920米的株洲县长冲公社高坑生产队,专为8户农民演出。1973年,酃县文工队在该县策源公社荣塘大队演出时,得知一位因患脚疾不能行走的老年妇女非常想看戏,演员们便将老人背到演出点看戏,散戏后又将老人送回家中,新华社曾为此作专题报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戏曲剧团在城市演出逐渐减少,农村文艺舞台成为地方戏的主要演出阵地。
  二 非营业性演出
  (一)慰问演出 50~70年代,市、县专业剧团每年都有慰问演出活动。慰问对象包括工人、农民、部队官兵。每逢党代会、人代会、先代会以及元旦、春节,剧团都要作慰问演出。1959年12月,市歌舞剧团刚成立即到郊区三门公社杨柳水库慰问修建水库的农民。1965年,该团参加广东省“八一”慰问团,演出大型歌舞《江姐》,慰问驻广州海军、空军部队。
  1972年和1973年春节,市文工团赴怀化一带为修建枝柳铁路的民工,慰问演出小歌剧《红松店》、花鼓戏《沙家浜》等节目。
  80年代,剧团实行经济承包,市、县专业剧团义务性慰问演出大为减少。
  (二)会演 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为繁荣文艺创作,交流舞台艺术经验,经常组织各种会演、调演、观摩演出等活动。
  第四节 剧目管理
  民国时期,国民党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曾提出“改革戏剧,使戏剧党化”,规定无论新旧剧目,“凡违反本党主义政纲政策”均不准演出。民国23~24年,湘潭县公布禁演或“改良”湘剧剧目48个,其中包括《新花狐》、《顺治门》、《女过关》、《酒色财气》等。花鼓戏剧目,则一概视为“淫戏”,予以禁止,甚至抓捕艺人,关闭戏院,使花鼓戏备受摧残。
  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戏曲改革。1951年,市、县文教科根据国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精神,委托文化馆及戏剧改革小组,负责剧本的改编、移植和创作,规定凡专业剧团演出的剧目都应慎重选择,对过去的古装戏须经改编方能上演,对于宣扬封建迷信、色情、凶杀、恐怖等不健康剧目,如《正德游龙》、《十月怀胎》、《池塘洗澡》等一律禁止演出。
  1961年10月,市戏剧工作室成立,负责组织和辅导全市剧目的整理、改编和创作。1964年,中央号召大演革命现代戏,停止演出古装戏。当年9月,市属剧团全部停止古装戏的演出,文化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各专业剧团学习演新戏,一时《打铜锣》、《补锅》、《李双双》等现代戏剧目流行全市城乡。“文革”期间,市戏剧工作室撤销,人员参加“五七”干校学习,剧团学演“样板戏”,戏剧舞台一度冷落。
  1976年后,迅速恢复传统戏的演出,城乡文艺舞台十分活跃。但在部分农村,一些早被禁演的剧目又悄悄搬上舞台,造成不良影响,文化行政部门及时纠正了这一偏向。1978年,市戏剧工作室恢复后,立即着手抓剧目的辅导工作。通过举办学习班、出版刊物、召开戏剧年会、座谈会等,使剧目生产出现了好势头。1981年,出版《株洲新剧作》期刊,共出4期,发表本市作者创作的剧本31个。
  1984~1990年,各专业剧团把上演本团创作的剧目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先后创作上演的优秀剧目,有花鼓戏《拦车》、《竹叶和她的雇工》、《勾心斗“鸽”》、《千古一丐》,湘剧《兰钏记》、《玉姑》,歌剧《小巷歌声》、《从前有座山》等。市戏剧工作室除每个新剧目上演后召开评议会之外,还组织稿件在报刊上评论。1980~1990年,在中央、省、市报刊上发表株洲创作剧本的评论达45篇。
  第五章 电影
  民国15年,攸县福音堂的外籍牧师用无声电影传授圣经,为境内电影放映之始。23~37年,长沙大华影业公司、中国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委会电影教育宣传队、省教育厅巡回电影教育队、省农民教育馆电影教育队、省会电影队,偶尔在醴陵县、酃县、茶陵县等地放映无声和有声电影。
  共和国成立后,电影事业由国家经营,电影在境内城乡迅速普及。1950年下半年,株洲铁路工厂首置35m/m罗拉座机在厂内放映。1951年,331厂购置35m/m提包机,在工厂俱乐部活动中增加电影项目。
  第一节 放映
  一 放映网点
  (一)城镇电影院 1951年,市政府投资兴建城区第一家电影院株洲人民剧院,有座位947个,其中楼座245个。这栋市内少有的“洋楼”落成后,对没有一根柱子支撑的楼座,能否载得起几百人的重压,心存疑惑,于是请来几百名小学生在楼上反复弹跳作“强压试验”,认为质量确无问题后,市政府才正式验收,同意放映电影。1952年春节前一天,人民剧院举行首映式,放映苏联故事片《沙漠苦战记》,全城轰动争看“洋戏”。电影开映不久,观众看到汽车从头前开来,子弹对准自己射击,于是一片惊慌,有的躲在座位下面,有的往外奔逃。退场时,有的观众到台上抚摸银幕,好奇地问剧院工作人员,这么多军队到哪里去了?觉得稀奇不可思议。人民剧院建院初期,因城区人口少,市民对电影兴趣还不大,加上群众生活尚处在困难之中,上座率低,剧院入不敷出,有时竟因无力按时付电费,而遭电业部门拉闸停电。剧院只好在机关、厂矿、居民中组织基本观众,填表同意的,每人每月交人民币2角,发电影票4张,不管看不看,票款均由单位财会部门和居委会按数代收。这种办法组织的基本观众,最多时达2000余人,月固定收入400多元,加上零售票款,月收入仍不足1000元,除去片租,所剩无几,工资还难按时发出。
  1953年9月,人民剧院由市政府收回作礼堂,市财政拨款3万元修建全市第一家专业电影院——株洲人民电影院。影院投入使用后,把原来的提包放映机改为上海产黎尔雅座机,光线比提包机亮得多,但电压不十分稳定,放映员把通电的电线浸泡在两口大盐水缸内,使其稳压,提高了放映质量。影院除分组分片组织观众,送票上门外,还在火车站、株洲饭店设电影流动售票窗和宣传栏,院内设托儿间、小件寄存处方便观众,上座率遂逐渐上升。1954年,放映国产片《智取华山》,4天放映15场,场场暴满,观众超万人次,收入超3000元。
  1954年3月,市政府根据城区工农业迅速发展的需要,争得省文化厅投资在何家坳新建株洲电影院,组织市总工会在奔龙山下新建工人文化宫放映场。至1965年,城区放映单位增至27个,为1952年的9倍,当年放映电影7465场,观众590万人次,发行收入27.5万元。
  1951~1965年,醴陵县、攸县、茶陵县、酃县4家县城电影院相继成立。
  “文革”期间.大批影片禁映,电影院只能放映一些应时的新闻纪录片和《红灯记》、《沙家浜》等8个“样板戏”及《地雷战》、《地道战》、《南征北战》3部军事教育故事片,尽管为着政治宣传需要,放映网点不断增加,但放映的影片基本上就是这11部,影院放腻了,观众看腻了,出现境内电影放映史上空前的单调和萧条。
  1972年,株洲县第一家影剧院渌口镇渌江影剧院建成。
  70年代末,株洲城区因厂矿企业放映单位成倍增长,使放映网点增加到101个,形成以专业电影院和影剧院为骨干、厂矿企业俱乐部为主体的电影放映网络;株洲全境内,由醴陵县、攸县、茶陵县、酃县、株洲县等6家县城电影(剧)院,与株洲城区放映单位共同构成了城镇电影放映网络。这一时期,由于《燎原》、《怒潮》、《雷锋之歌》、《吉鸿昌》、《陈毅市长》、《高山下的花环》等50多部影片“解放”上映,加之引进100多部欧美影片,观众耳目一新,上座率激增。1979年,城区放电影40756场,放映场次比1965年净增33291场,为1965年的5.5倍;观众上座率为82%,由1965年的590万人次增至3371万人次,净增4.7倍;全年人均看电影60.9场,发行收入达152万元,各项指标创历史最高纪录。
  80年代,电视机进入普通百姓家,多数居民可以坐在家里观看各种文艺节目,电影上座率逐渐下降。1985年,城区放映场次比1984年减少2319场,观众减少262万余人次。1984~1985年,人民电影院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株洲县渌口镇及朱亭镇、三门镇影院由盈变亏,攸县有的集镇电影院观众锐减,全市电影放映进入低谷。面对电影上座率不断滑坡的严峻形势,各家影(剧)院进行内部管理改革,全面改善和更新基础设施,努力开发新项目,为全市电影事业走出低谷注入了活力。
  1983~1984年,株洲电影院投资40万元,改造门厅门楼和通风设备。1984年,天桥影剧院(原名清水塘影剧院)筹集资金翻新改造设备和开展多功能文化服务,新增录像、镭射、电子游戏、舞厅等经营项目,使一个设备严重陈旧老化、濒临倒闭而准备变卖房产另谋出路的影剧院绝处逢生。80年代中期,株洲影剧院投入大量资金,增添双电源,改造放映厅,更新通风和放映设备,使之成为多功能甲级影剧院。
  1988年,市文化局与所属各国营影(剧)院签订为期3年的经济承包合同,按影院和座位等级,拉开票价档次,把放映场次、观众、收入、利润等列为主要目标,奖优罚劣,经济效益普遍好转。当年,城区放映单位共完成发行收入134.5万元,比1979年增加29.2%,其中天桥影剧院收入38万元,利润13万元,被市政府授予“三优一学”先进单位称号,发给奖金1万元。同年,株洲电影院又投资35万元改造观众厅,更新放映设备,成为全市第一家立体声甲级电影院;人民电影院改进经营作风,上座率明显提高,中国电影公司在《电影普及》专刊上专文介绍该院把电影院建成观众之家的经验。1989年,天桥影剧院被省文化厅和省财政厅授予“以文养文发展事业”先进称号,被广播电影电视部授予“全国电影发行放映先进集体”称号;酃县湘山电影院被省文化厅授予“全省电影发行放映先进集体”称号。
  1990年,全市有城镇电影院18家,年观众人数达1185.2万人次,人均看电影17.3场次,各影院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好转。其中,株洲电影院放映2415场,观众172万人次,放映收入116万元,成为全市第一家、全省第二家电影收入超100万元的大户,连续2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人民电影院放映2165场,观众77.9万人次,放映收入34.54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株洲影剧院电影放映收入66.9万元,发行收入33.9万元,观众107.8万人次。
  (二)厂矿企业俱乐部 株洲厂矿企业俱乐部设施条件相对较好,在城区放映活动中占有较大比例。1982年,厂矿企业俱乐部放映单位数占城区放映单位总数的92.4%,电影发行收入占50.19%;1990年,分别占总数的89.1%和38.7%。
  1950年,株洲铁路工厂购置电影放映机在厂内放映,属全市首家放映电影的单位。1951年,331厂购置35m/m放映机2部、16m/m放映机1部,逢重大节日和假日露天放映,16m/m机在小文娱室为苏联专家放映。同年,株洲铁路文化宫建成,有座席800个,以放映电影为主。1954年,株洲硬质合金厂俱乐部建成。1959年,株洲电力机车厂添置“解放103”提包机,到工地和家属区流动放映,电影组被誉为文化“轻骑兵”。1965年,331厂购进宽银幕镜头,成为全市最早能放映宽银幕电影的单位。1976年,株洲车辆厂俱乐部扩建,座席增至1701个,是城区东部边沿唯一的文化活动中心。1979年,株洲硬质合金厂投资兴建一座有1945个座席的新俱乐部。70年代末,331厂购置立体镜头和金属银幕,为株洲市最早放映立体电影的俱乐部。
  80年代,厂矿俱乐部普遍进行改造扩建或新建,更新设备,加强管理,追求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1980年,株洲电力机车厂投资60万元,建成一座现代化工人影剧院,建筑面积达1566平方米,有2471个座席和冷气输送系统;株洲铁路地区再投资建成一座拥有1534个座席和供冷气设备的新的铁路文化宫。1983年,株洲电力机车厂影剧院经铁道部批准更名为“工人文化宫”,8月份又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的学校和乐园”称号。同年,株洲硬质合金厂俱乐部与市电影公司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后,电影业务指标完成越来越好。1985年,株洲硬质合金厂俱乐部更新全套放映设备,并配合子弟学校和共青团组织青少年儿童电影专场,加强对青少年的德育教育。该俱乐部利用电影对青少年儿童进行德育教育的经验,曾在省电影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省广播电台予以专题报道。1986年,株洲电力机车厂工人文化宫被铁道部评为“六好文化事业单位”。80年代末,株洲电力机车厂工人文化宫被广播电影电视部授予“全国电影发行放映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南方动力机械公司俱乐部使用最新型的5505型放映机,并将战备防空洞冷空气引入观众厅,进一步改善观赏条件。
  1990年,城区有放映电影的厂矿企业俱乐部73个,其中对社会开放的8个。
  (三)农村集镇电影院和电影队
  1.农村集镇电影院 1979年元月,酃县水口镇建成35m/m放映机电影院,成为境内第一家集镇电影院。同年8月后,响应省文化局发展农村集镇电影院的号召,全市农村集镇兴起办电影院热。1990年,全市已有醴陵泗汾电影院、攸县皇图岭电影院、酃县十都影剧院、株洲县朱亭电影院、三门电影院等16家农村集镇电影院,观众达83.37万人次。
  2.农村流动电影放映队 1955年,醴陵县成立境内第一个县办农村电影队。同年,攸县建立县办电影一队。1956年,省常驻茶陵县38电影放映队与驻酃县77放映队移交县接管;茶陵县组建县第一、第二电影队,在全县巡回放映。上述电影队均使用16m/m电影放映机。“文革”初期,16m/m电影队仍继续发展,至1973年攸县有电影队7个,醴陵县有电影队16个。
  1971年,农村8.75m/m放映队开始建立。这种放映机轻便易携带,配上小型发电机,一人即可转点放映,适合农村流动放映,故发展迅速。当年,酃县率先行动,成立10个社办电影队。1972年,酃县已社社有电影放映队,村村有放映点,全县放映点577个,平均每3.4平方公里有1放映点。1973年10月,茶陵县秩堂、火田、八团、浣溪、湖口、桃坑、江口等公社,购置8.75m/m放映机建立县内首批社办电影队,1975年又发展16m/m电影队7个。
  农村电影队工作条件十分艰苦,放映员要自挑设备,跋山涉水送电影上门。1971年,省电影工作标兵酃县策源乡电影放映队长邱征平,一年巡回放映行程1500公里,当他爬上海拔1470米的梨树洲,把电影送到高山上的农民家门口时,农民们感激涕零,亲昵地称电影队是毛主席派来的亲人。
  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变革,乡村电影放映队有的实行个体承包,有的将放映设备折价卖给私人,有的自筹资金购置放映设备,电影放映成为农户个体经营项目,农村个体电影队迅速发展。1983年,茶陵县诞生境内第一家农村个体电影院。1984年,全市已有个体电影队146个,农村电影队总数达712个,平均3.14个大队3421人就有1个放映队;电影队平均密度为全省之首,每个放映点年均放映79.1场,为全省之最。1989年,茶陵县个体电影队发展到237个,占全县249个放影单位的95.6%,平均1.4个村有1个放映点,共放映电影38260场,年人均看电影27.1场;攸县有电影放映单位214个,其中个体204个,放映电影2.5万场,平均2.5个村有1个放映单位,每3000人有一个放映点。同年始,全市对农村电影队进行结构调整,8.75m/m电影放映机逐渐被淘汰。
  1990年,全市农村共有个体放映单位356个,平均3.3个自然村有1个电影放映队,已形成以城市电影院、影剧院、厂矿企业俱乐部为主体,以农村集镇电影院为骨干、流动电影队为主力军的城乡电影放映网络。
  二 队伍培训
  50年代初,城区放电影放映员始从上海请来,后采取师傅带徒及从外地聘请等办法以满足需要。60年代初,醴陵县、茶陵县、攸县3县协商,联合培训放映员50名,经学习考评合格,发给放映执照。70年代,放映队伍发展较快。攸县、茶陵县专为电影队办班培训16m/m放映员,既学放映知识,也学护片修理及电工知识。1971年底~1972年初,市电影公司为满足城区放映单位急需,开办第一期放映员培训班,主要培训专业影院及厂矿俱乐部放映员。1975年,市电影公司根据省委要求普及人民公社电影队精神,在株洲县办农村电影放映员培训班,主要培训16m/m机放映员。1975~1979年.醴陵县、茶陵县、攸县电影公司不间断地办班,培训农村电影队放映员,放映质量普遍得到提高。茶陵县98%的放映员都经过培训。
  1979年后,市电影公司按照国家制订的4等8级技术标准,组织技术等级考试,调动了放映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1990年,全市1536名放映员中,有主任技师3人,技师29人,技术员189人,一等放映员72人,二等放映员137人,三等放映员760人,合格放映员346人。同年,电影系统评定技术职称,获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86人,初级职称137人。
  第二节 发行
  1951年2月,株洲市首次放映电影,影片由中国影片经理公司中南区公司长沙办事处供应。此后城区电影院和厂矿俱乐部相继成立,影片由省电影公司长沙市公司发行。1962年1月,市电影公司成立,担负市区27个放映单位的影片发行和放映管理。
  1963年3月,市电影公司改为电影管理站,影片由长沙市电影公司代理发行。1969年5月,市电影管理站并入毛泽东思想宣传站,设电影发行组。同年6月1日,恢复影片发行,供应37个放映单位的影片。1971年8月,电影组改为市电影发行站。1973年5月10日,市电影发行站改为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74年,公司下设发行、放管技术、宣传、财务、片库5个组。1977年,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接受省电影公司拨款加自筹资金共23万元,修建办公楼、试映厅等设施。1980年,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改名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株洲分公司,为省公司派出机构。1988年6月,株洲分公司再改为株洲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经济单独核算。1990年,公司有工作人员38人,固定资产110万元,库存35m/m影片680多部,16m/m影片4870多部(含县)。
  市电影公司下属发行网络,由5县(市)电影公司、郊区电影管理站和19个区乡管理站组成,有发行放映管理工作人员230多人。
  电影发行,原则上按全省统一计划进行。市公司对放映单位首轮新片按计划排映,复映片自由选排。发行任务,以计划管理为主。市文化局根据省公司下达的工作日、场次、观众人次、放映收入、发行收入5大指标,按城市专业影(剧)院、厂矿企业俱乐部、各县市公司三个层次,并参照经济条件、人口数量、放映单位多少等因素下达业务计划指标。
  发行收入,主要是两种。一是分成制。专业电影院、影剧院、对外开放俱乐部,按放映收入与发行部门分成。二是片租制。1983年,市电影公司在全省率先对厂矿放映单位的片租制改为分成制和试行承包责任制。1984年,对全市36个放映单位实行承包责任制,经济效益立竿见影,当年全市发行收入达205万元,比1982年增长49%。这项改革措施,使株洲市电影发行经济效益出现转机,发行收入连年稳步增长,改变了自1980年以后业务指标连续下降的局面。1985年后,推行发行收入目标管理,超收实行达标奖励,进一步调动了放映单位的积极性。1990年,全市执行等级电影(剧)院、俱乐部的等级票价制,按等级确定分成比例,基本理顺发行收入经济关系。
  电影票价,由省物价局、省文化厅具体制定。50~80年代初,基本上是30年“一贯制”。城区各电影院、影剧院,执行统一票价,不分等级。县电影院票价略低。厂矿企业俱乐部执行片租制.票价自行确定。首轮片票价,普通银幕城区0.20元,县院0.15元,厂矿俱乐部0.10元;宽银幕0.25元。复映片,比首轮影片低0.05元。电影院与发行部门分成比例,普通银幕为5:5,宽银幕为4:6。80年代初,电影票价相继作了一些调整和改革。首先是执行优质优价,即对部分影片实行浮动票价,在原基本票价的基础上,向上浮动0.1~0.3元,后最高浮动0.5元。1986年后,调整基本票价,并执行等级票价。基本票价,甲级电影院0.5元,乙级电影院0.4元;优座优价,甲乙座票价相差0.05元。1990年下半年起,城区厂矿企业放映单位也开始执行等级票价和等级分成。对内俱乐部,甲级35:65,乙级32.5:67.5,丙级30:70;对内俱乐部,基本票价比专业电影院低0.05元。
  第六章 文物 名胜
  第一节 名胜
  一 炎帝陵
  炎帝神农氏,与黄帝轩辕氏被并尊为中华民族始祖。史传炎帝南巡途中,误食断肠草而崩,葬“长沙茶乡之尾”,即今酃县城西南17公里的塘田乡鹿原陂。陵座北朝南,依山傍水。西汉末,战争连绵,世人担心掘陵,曾一度将其填平。晋代,陵恢复,医家皇甫谧并将其葬地载入所著《帝王世纪》中。五代,天下分裂,陵迹近于淹没。宋太祖登极,遣使遍访古陵,遂于乾德五年(967)在鹿原陂觅得,并立陵庙,置户守灵。自宋代始,除元代无记载外,历届王朝均设户守灵,修葺陵庙。明洪武三年(1370)、嘉靖三年(1524)、万历四十八年(1620)三次较大规模修葺陵庙,其中嘉靖三年撤除原庙,建“圣容殿”等,使庙宇始具规模。清雍正十一年(1733),按帝王陵庙格式重建,形成前三门、行礼亭、正殿、陵墓四进格局。清道光十七年(1837),按雍正十一年格局扩大重建,所有建筑覆盖琉璃瓦,祀像改帝王衣冠为普通衣裳,衣领及腰缀树叶数片,手持谷穗一束。民国12年,省政府拨款500元修葺陵庙。27年,酃县政府委派守陵者2名,月拨稻谷1石。29年,省主席薛岳主持再修,并接通公路。
  1955年除夕之夜,香客祭祀不慎失火,主殿、行礼亭焚毁。1956年7月,省人民委员会颁文列炎帝陵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文革”期间破“四旧”,幸存建筑悉数被夷平,陵墓落荒。1986年6月始,省、市相继拨款140多万元,交由酃县人民政府按清代风格修复陵墓、重建陵庙,至1988年10月竣工,11月正式对外开放。重建的陵庙,共分四进,沿南北轴线布列。第一进为午门,左右分列戟门和掖门。第二进为行礼亭,两厢为碑房,置历代告祭文碑。横匾“民族始祖光照人间”,系全国政协副主席周培源书。第三进为正殿,重檐歇山顶。横匾“炎黄子孙不忘始祖”,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陈云书。炎帝塑金雕像垂堂高坐,宝龛上书“齐天鼻祖”。殿内30根花岗岩柱,直径分别为0.64米和0.58米,其中4根高达12.8米。所有木制构件遍绘金龙,更添磅礴飞动气势。第四进为墓碑亭,四角攒尖顶,内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题写的汉白玉墓碑。墓碑亭后为修复后的炎帝陵墓,封土高4.75米,围长87米。
  二 空灵岸
  空灵岸,又名观音岩,位于株洲县城渌口南5公里的湘江西岸霞石埠,是湘江著名风景地之一。
  空灵岸最早见之于史籍,是郦道元的《水经注》,称空冷峡;而后有《梁书》称空灵滩,《一统志》称空灵岸,《十道四番志》称空灵滩。
  唐大历四年(769),诗人杜甫以“老病孤舟”,溯湘江而南,途经空灵岸,写下《次空灵岸》诗,赞叹“空灵霞石峻,枫栝隐奔峭,青春犹无私,白日亦偏照”,“可使营吾居,终焉托长啸”,空灵岸因此名声大起。清嘉庆九年(1804)修杜公亭于岩左,道光十五年(1835)修建楼阁扩大规制,光绪五年(1879)乡人募捐修葺。当时,除观音寺外,还有杜甫草堂、长啸楼等建筑,后彭玉麟赠梅花书画一幅,人们将其镌刻于石,谓之“梅花石”,并建梅花阁。
  1911年、1935年、1958年又三次对空灵岸进行修葺。1968~1970年间,空灵岸被毁,连雄伟的石狮头也被炸。1987~1990年间,株洲县政府接受湘籍台胞唐应涛先生组织的海外个人捐款,先后修复了空灵岸山门、石壁栈道、三圣殿、大雄宝殿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方毅题写“空灵岸”匾额,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题写了“三圣殿”匾额。
  三 西山
  西山为醴陵市城郊渌水西岸一座秀丽的山峰。唐以来,西山人文景观荟萃,名播遐迩。
  西山建有红拂墓、宁太一墓和左权将军纪念碑。红拂墓位于西山北头。红拂,相传原为隋相杨素侍姬,后嫁李靖,姓张名出尘。唐初,随靖南平桂岭,驻军醴陵,染疾而亡,因葬西山。现墓为民国13年重修,墓碑正面刻“红拂之墓”,左右有对联曰:“红拂有知应识我,青山何幸此埋香”。墓旁原建有四角亭一座,名曰:“惜红亭”(现亭已倒塌)。山腰有靖兴寺、渌江书院、宋名臣祠等古建筑。渌江书院大门前有一株大樟树,亭亭如盖,相传系唐代所植。
  四 司空山
  司空山位于攸县城东北25公里的凉江乡阳升观村,原名麒麟山。传说南朝齐明帝年间(494~498),司空张岊举家隐居于此,筑坛朝斗、结庐修道,后功就道成,白天升举,羽化成仙,自此人们便改麒麟山为司空山。唐天宝七年(748),玄宗敕令建观,赐名朱阳观。宋政和三年(1113),徽宗派员复修观宇,赐名阳升观。全观由西川门、戏台、内院、铺屋、山门、宗师房、前殿、司空殿、三清殿、夫人庙、玉书宫组成,占地3000多平方米。
  司空山层峦叠嶂,醴泉清冽,周围有36峰,18溪、11洞、13涧,奇峰异景聚驻。矗立在司空山右口的朝斗石,相传是司空当年朝斗、弈棋处。它厄立在危崖峭壁边缘,看似摇摇欲坠,然而却稳如磐石。山下有司空炼药池(又名浴丹池),是一块红石凿成,方广丈余。
  历代在司空山建造了许多道教建筑,有15观,16庵,12亭馆、2寺、2书院。现存只有阳升观。
  1984年10月23日,市人民政府公布阳升观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五 云阳山
  云阳山位于茶陵县城西5公里的洣水河畔。它峰连七十一,方圆35公里。《史略循蜚记》说云阳山乃少昊氏的墓葬处。宋著名诗人黄庭坚曾到云阳山探幽揽胜。明著名旅行家、地理学家徐宏祖(号霞客)亦慕名来云阳山考察。徐的名著《楚游日记》,对云阳之胜记述详尽。
  云阳山主峰紫微峰海拔963米,其东麓,有张良试剑石、五雷池、观音崖等自然景观。云阳山幽洞纷呈,秦人洞中钟乳石、石笋构成千姿百态、扑朔迷离的景观。相传罗浮真人曾在洞中修道,麻叶洞因水自洞中溢流出来,难以入内,徐霞客曾泅水入其中,大为赞赏,发出“余所见诸洞俱莫及”的慨叹。
  六 云岩寺
  云岩寺位于醴陵市南45公里的贺家桥乡寺冲村。相传古时有一块大岩石耸立于此,常有彩云环绕,高僧昙晟云游到此,视其祥瑞,就窟坐禅,后劈石建寺,故名“云岩寺”。寺约建于唐元和十五年(820)至长庆年间(821~824),初为茅庵,历经宋、元、明初修缮,规模渐大,后毁于明末,清顺治七年(1650)重修,雍正年间(1723~1735)又作过维修。原寺座北朝南,入山门,左右有钟鼓楼,第一进为“曹洞祖庭”,第二进为观音堂,寺内有“千人锅”、“万人床”、“飞来钟”等古迹。
  昙晟死后谥“无住祖师”。他是中国佛教禅宗两大宗派之一“曹洞宗”的奠基人。宋宣和五年(1123)日僧永平道元来中国师事曹洞,学成而归,开立日本曹洞宗,绵延至今,成为日本佛教的主要流派,故云岩寺有佛教禅宗曹洞宗发源地之说,尊为“曹洞祖庭”。1983年,日本佛教界派人至云岩寺寻根拜祖。
  七 灵龟寺
  灵龟寺位于攸县城东郊灵龟峰顶,始建于明末,占地面积563平方米,座东南朝西北,前为山门,中为观音阁,阁右侧为大殿。寺内置炎帝、如来、观音、韦驮诸神像20余尊及镇武大帝铜像。
  灵龟峰孤峰耸峙,洣水自东南来,汇攸水于峰麓,西有石牛头,东有白茅洲,峰顶平坦,灵龟寺巍然屹立。当地流传着描述灵龟峰山水之美的一副对联曰:“灵龟峰峰上生枫风吹枫动峰不动,白茅洲洲畔停舟水推舟摇洲不摇”。
  共和国建立后,人民政府两次拨款修缮灵龟寺,殿阁一新。1984年,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八 湘山塔
  湘山塔位于酃县城西0.5公里的湘山顶,又名“永怀塔”,始建于北宋。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雍正四年(1726)、道光二十八年(1848)和咸丰元年(1851)数次重修。咸丰元年重修之砖塔系楼阁式空心砖塔,六角,七级,铸铁葫芦于顶,连基座及宝顶为9层,高15米。1950年,酃县人民政府曾予以重修。1984年10月,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九 仙庾塔
  仙庾塔位于市郊蝶屏乡仙庾岭,清代建造,又名文昌阁。塔原为七层,民国15年倒塌,后重修为三级,八角,楼阁式花岗岩石塔。
  塔底边长1.75米,塔身高约12米。第一层四面辟有高1.7米、宽1.02米的拱形门。第二、三层仅南向辟一拱门。塔身层间有飞檐翘角,翘角为石雕吉祥兽;塔内中空,有阶梯盘旋直上三层。1987年,塔顶部遭雷击被毁。1991年,市人民政府和郊区人民政府拨款10万元,修复了塔顶,维修了塔身和旋梯,修筑了登山游路。
  十 茶陵铁
  犀茶陵铁犀俗称茶陵铁牛,位于县城南洣水河畔,故又名“南浦铁犀”。民间传说,古时洣水河妖作怪,河水常常泛滥成灾。南宋绍定年间(1228~1233),知县刘子迈梦见一头神犀冲入洣水之中,将河妖打得大败,顷刻,洪水便退了下去。县令梦醒,即令“括铁数千斤,铸为犀,置江岸,以杀水势”。铁犀体长2.2米,宽0.8米,卧高1.1米。铁层厚0.09米,重约7000公斤。它造型生动,滚瓜圆壮,头顶生锋锐独角,昂首向南,怒目圆睁,嘴张似吼,牙舌可见,尾巴收卷,仿佛随时准备跃起去进行一场搏斗。1978年,经中南矿冶学院钢铁系化验,铁犀系用亚共晶白口生铁分3次铸成,铁质坚而脆,含碳4.1~4.25%,无明显杂物。
  1953年,茶陵县人民政府拨款加砌铁犀卧座,1982年又拨款万余元,重建犀亭。1983年,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十一 光泉石刻
  光泉石刻位于茶陵县高陇镇光泉村,距县城东40公里处。相传南宋年间,岳飞督师讨曹成,途经茶陵高陇时,疲渴不堪,遂拔剑插地,剑插处顿时泉涌,兵马畅饮,疲渴全消。恰适天亮,岳飞乘兴从稻田中取来稻草把为笔,于石壁上写下“光泉”二字,正楷,每字高2.66米,宽1.66米,后人即仿迹镌刻于石上,并在上方冠以“宋岳忠武王题”6个小字。今石刻仍保存完好,字迹清晰,石壁下仍有汩汩清泉,不盈不竭。
  1984年,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十二 龙渣瑶族大屋石刻
  石刻嵌于酃县城南55公里处的龙渣乡龙渣村瑶族大屋后花园和天井四壁,系瑶官盘成彩发迹后于清乾隆年间(1735~1796)为装饰大屋而刻制,共有大、中、小三种规格47方。大号碑长1.46米、高0.53米;小号碑长0.82米、宽0.43米,装饰在天井四周及底部,计35方,全为青石质,浅浮雕出龙、牛头、铜钱等花纹;中号碑为汉白玉,长0.82米、高0.43米,共12方,分别浮雕出“鲤鱼跳龙门”、“大战火焰山”、“天马行空”、“喜鹊登梅”、“莲开并蒂”、“马上封侯”、“双蟠献宝”、“金银花开”、“福(蟠)禄(鹿)双全”、“万象更新”、“麒麟降瑞”、“围山狩猎”等人物故事吉祥图案。整个石刻刻艺精湛,造型生动,栩栩如生,是瑶族风俗民情的实物资料。
  十三 大京风景区
  大京风景区地处株洲市郊东南,面积约30平方公里,区内分布着数处景点。
  婆仙岭耸立在景区北部,群峦叠翠,万木葱茏,历史上有“四邑名山”之称,誉为浏(阳)、醴(陵)、湘(潭)、善(现长沙县)四县名山之首。
  金轮古寺位于婆仙岭之巅,相传为五代后唐时(923~936)所建。民间传说,昔有姑妇7人在这里一同白日升天,即所谓“婆仙”。婆仙岭因此而得名。清乾隆年间香火盛极一时,民国以来寺宇日渐萧条。1958~1968年,庙宇渐次被毁,最后夷为平地。80年代末,当地农民集资,草修了部分房舍。
  1958年,在婆仙岭东南修建了大京水库。水库汇水面积19.42平方公里,有大小9条溪流流入库内,形成两个大水面和九曲十八弯的港叉,于丛山峻岭之间托出一个人工湖泊,波光淼淼,蓝天白云,碧树青山,尽映其中,近可观百鸟天堂——湖中月形山鸟趣,遥可望林海苍茫,塔影雄姿。
  第二节 革命史迹
  一 毛泽东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旧址先农坛、东富寺
  先农坛,又名神农殿,位于醴陵市东正街,建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醴陵地方委员会及醴陵县农民协会均设于此。1927年元月,毛泽东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时,曾在这里居住和召开农运调查会。前厅左侧临近东门大街一室为毛泽东住室,主殿中厅二楼为毛泽东召开调查会的地方。1976年,在旧址旁新建陈列馆,1977年竣工,占地面积920平方米,1983年改名为毛泽东同志考察湖南农民运动醴陵纪念馆。先农坛内的复原陈列与纪念馆内的辅助陈列,展出了毛泽东考察湖南农民运动的有关文物、图片、史料。1983年,省人民政府公布先农坛(包括东富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东富寺位于醴陵市城南13公里的东富乡东富村,始建于明代,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重修。硬山顶,封火山墙,砖木结构,5进,有房屋15间,占地面积约3300平方米。1927年2月1日(农历除夕),毛泽东考察湖南醴陵农民运动时,曾住在这里召开3次农运调查会,在大院内召开农民群众大会,高度赞扬农民打击地主豪绅,破除封建迷信的革命行动,并号召农民加强团结,坚持斗争。
  二 毛泽东主持连队建党旧址叶家祠
  叶家祠位于酃县城南28.5公里的水口镇。座东南朝西北,砖木结构,两层楼瓦屋,占地面积196.25平方米。
  1927年10月13日,毛泽东率工农革命军来到酃县水口,次日晚即在叶家祠主持了连队新党员宣誓仪式,发展赖毅、鄢辉等6名工农出身的士兵骨干加入中国共产党。宣誓仪式在叶家祠的小阁楼上举行,阁楼靠北墙放着一张四方桌,桌上有一盏油灯,桌面上压着两张长方形红纸,一张上面写着英文字母“CCP”,即中国共产党的英文缩写,另一张上面写着入党誓词:“牺牲个人,努力革命,阶级斗争,服从组织,严守秘密,永不叛党”。
  1969年,叶家祠修复一新,并复原陈列了当年新党员宣誓仪式现场情景。1983年,省人民政府公布叶家祠(含毛泽东在水口住址桥头江家)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 毛泽东朱德第一次会见遗址万寿宫
  万寿宫位于酃县十都乡晓东村十都圩东。
  1928年1月,朱德、陈毅和湘南特委一道,发动了震惊全国的湘南暴动。4月,他们率领南昌起义部分部队和湘南农军到达酃县沔渡。应湘南特委要求,毛泽东于3月上旬率领工农革命军接应和支援湘南暴动部队。4月19日,工农革命军占领酃县县城,第二天在城西接龙桥打退尾追朱德部队的湘敌张敬兮团,胜利完成了掩护任务,经瓦铺、坂溪、石洲进到十都。朱德听说毛泽东已到十都,便从沔渡出发,专程到相距5公里的十都与毛泽东会见,会见地点万寿宫。在延安,朱德写的《自传》中明确地提到“这时是我们两人第一次的会面”。
  万寿宫系晚清祠堂式建筑,占地约1900平方米,砖木结构,1978年冬因乡办木工厂不慎失火被焚,现仅存残垣断壁。
  四 毛泽东主持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株洲会议旧址
  株洲会议旧址位于株洲市南区解放东街原协丰长绸布店,原址尚存。
  1930年9月12日,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撤长沙之围后,13日进驻株洲,毛泽东住港口街一家竹器店,红一方面军总前委驻协丰长绸布店。当日下午,总前委在协丰长绸布店楼上召开了总前委扩大会议,会议由红一方面军总政委兼总前委书记毛泽东主持,参加会议的红一方面军司令部、总前委和军级领导干部有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兼三军团军团长彭德怀、三军团副军团长红三军军长黄公略、副总政委滕代远、总政治部主任杨岳彬、总前委秘书长古柏、总参谋长朱云、参谋处长郭化若、红三军政委蔡会文、红四军军长林彪、红四军政委罗荣桓、十二军军长罗炳辉、十二军政委谭震林等人。会议初步总结了围攻长沙的经验教训,作出了回师江西,攻取吉安的决策,为统一红一方面军指战员的思想认识,排除李立三“左”倾错误对红军的干扰,为粉碎国民党军队第一次“围剿”创造了有利条件。美国作家史沫特莱在《伟大的道路》一书中说:“9月13日下午8点钟,朱德和毛泽东采取了一生中最重大的步骤之一,这一步骤扭转了中国革命运动中的一次严重危机。”
  五 李立三故居
  李立三故居,座落在醴陵市东南2公里的渌江乡福建围村。故居座东朝西,“八”字形槽门,门额上题“芋园”二字。四周是黄色围墙,占地面积2350平方米,槽门与正屋之间是一个长15米,宽30米的院子,芳草如茵,绿荫为盖。正屋前排5间,中为前厅,两旁各有2间厢房,左第一间为李立三住房。左右两端,各有5间向后延伸,格局也是中为横堂屋,两旁各2间厢房。后排也是5间,布局与前排相仿。前后左右20间房子构成一个十分规整的长方形院落,前后两排房屋之间,中为花圃,左右为天井,花圃与天井之间,各有一间过道屋相接,加上左侧杂屋,共计房屋32间,建筑面积922平方米。
  芋园始建于19世纪80年代,原系他人产业。1891年,为李立三祖父所购置,后因年久失修,又屡遭火灾,不少房屋倒塌,所存者也多系危房。1983年,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省文化局拨款维修,1984年11月18日李立三诞生85周年时修复对外开放。
  六 罗学瓒墓
  罗学瓒墓位于株洲县马家河乡栗雨村简家冲,系与夫人杨全贞合葬墓。1926年杨全贞病故葬于此,罗学瓒烈士1930年牺牲后,与同时遇难烈士们的遗骸一起被掩埋在杭州清泰门外,共和国成立后,已无法寻找。1986年12月,其子罗立洲将烈士遗像一帧,葬于其夫人墓侧,修了这座合葬墓。
  墓座西南朝东北,占地约40平方米。墓围以红砖砌筑,后部正中嵌汉白玉石碑3块。中间主碑,阴刻楷书“先父罗学瓒烈士、先母杨全贞之墓”。左右附碑,左刻罗学瓒生平简介,右刻中共中央委员谢觉哉1961年写的一首诗:“浑身是劲陈佑魁,鞭辟入里罗学瓒。远瞩高瞻天下小,出生入死一边站。忠义之血不白流,阶级之仇彻底算。三十年前恶战场,巍然两个英雄汉”。
  七 汪先宗、汪起凤墓
  汪先宗、汪起凤烈士墓均在株洲市郊区曲尺乡燎原村,相距约400米。汪先宗烈士墓在一个山坡上,水泥构筑,呈半球形,底径2.4米,高0.5米,墓围前低后高,墓口两边各有一个瓜形柱头,中间嵌一块水泥板横栏,阴刻楷书“永垂不朽”4个大字,后部正中立了块墓碑,阴刻楷书“汪先宗烈士之墓”。汪起凤烈士墓座落在山坡下不远处的田垄之中,形制大小与汪先宗墓完全一样。1986年2月,中共株洲市郊区区委、区政府修汪先宗墓时一并重修。
  八 罗哲墓
  罗哲墓位于株洲县马家河乡高塘村打板塘。墓土堆为三合土筑成,底径2.3米,高0.5米。墓后树汉白玉石墓碑三块。正中墓碑上阴刻毛泽东手书“罗哲烈士之墓”,两边墓碑记载了罗哲生平事迹及生卒年月。
  第三节 古文化遗址
  一 六斗坡旧石器点
  六斗坡旧石器点位于株洲县城西南16公里处的三门镇燕子村六斗坡,系湘江中游左岸三级台地,东距湘江5公里。周围均是一座座小山丘,三门河从北面300米处流过。1988年6月,文物复查时在网纹红土层断面发现有断痕的石料,经市博物馆考古人员现场勘查,从网纹红土层内采集到石刮削器1件。刮削器是采用石英砂岩进行单面锤击而成,上面有明显的人工打击点。后经省考古研究所专家到石器出土点考察,确认刮削器出土于距地表2米以下的第四纪网纹红土层。根据此地层堆积年代推断,六斗坡旧石器点遗存距今约20万年。
  六斗坡旧石器点是湘江流域至今发现的唯一的一处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说明湘江流域旧石器时代文化的存在,为湖南旧石器时代人类分布与活动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实物资料。
  二 磨山遗址
  磨山遗址是株洲市目前发现的年代最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也是湘江中下游地区文化内涵最丰富、保存最好的遗址。
  磨山位于株洲县城东方向7公里处的漂沙井乡黄霞垅村。它象一块叠压在田垄上的巨大的磨盘,南面3.5公里处是湘江支流渌江,一条名为高泉港的小溪从磨山西南头缓缓流过,北面2公里处是高耸的群山。当年的磨山人,南可渔猎渌江,北可狩猎群山。磨山四周平坦,是农耕的沃土。
  1986年6月,文物普查时磨山遗址被发现。1987年8月11~23日,由省考古研究所主持,对遗址进行试掘。
  遗址文化堆积厚1~2米,一般为大溪、龙山两种文化堆积,商周时期遗存主要散见于地表。遗址的东、南、北区为生活居住区,西南为龙山时期墓葬区。试掘出土的遗物:大溪文化遗存主要有鼎足、双耳罐、红衣陶罐、筒形釜、双腹豆、白陶盘等,陶器的制作方法全部为手制;龙山文化遗存有磨制的石锛、石镞,陶器仍主要为手制,但出现了慢轮修整的痕迹,遗物有鼎、足、釜、罐、碗和少量的印纹硬陶等。
  磨山遗址的发现,表明大溪文化越过洞庭湖区到达湘江中游地带,大大拓宽了大溪文化的分布范围。磨山遗址出土少量的印纹硬陶,说明这种由古越人创造的文化,开始出现于新石器时代的末期。参照同类型遗存碳14年代测定的数据,磨山遗址的大溪文化遗存距今在5300~7000年间,龙山文化遗存距今在4000~5000年间。
  三 烟墩冲遗址
  烟墩冲遗址位于株洲市区正北方向15公里的龙头铺镇烟墩冲。遗址包括烟墩冲及附近的朴塘、蝶屏里、岱峰山等4处遗址点,但由于长年自然雨水冲刷、文化堆积被严重破坏。1955年,由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派员对遗址进行发掘,共清理9个灰坑。灰坑多呈圆形,直径在2米左右,深0.2~0.6米,出土石器和陶片。
  出土的石器,大多是用细砂岩制成,通体磨光。器形有扁平宽刃斧,有段石锛、柳叶形镞刀、砺石等。陶片有夹砂灰陶、夹砂红陶、泥质灰陶和泥质红陶,其中又以夹砂红陶所占比例最大,少量陶片的表面涂黑衣。陶器主要装饰菱形纹、方格纹、弦纹、叶纹、曲折纹、十字纹等,器形有釜、罐等。
  烟墩冲遗址是湖南发掘最早的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其文化遗存距今约4500年。
  四 小塘古城址
  小塘古城址位于茶陵县城东北方向49公里处的秩堂乡小塘村,1988年10月文物普查时发现。
  秩堂乡东与江西省莲花县接壤,而小塘村与江西交界的这一段,自古被称为“吴楚雄关”。小塘古城修建在后背坳的山上,现保存有城墙、护城河等遗迹。城墙内有大量陶器残片堆积,现存的夯土城墙,长约400米,宽18米,最高处为6米。城墙勾勒出城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约200米。紧挨城墙外,现存一段长约100米、宽约20米的护城河。城内陶器残片堆积,有两种不同的文化类型。一种是泥质灰黄色软陶长柄浅盘豆、平折沿圆鼓腹平底钵、筒瓦等楚文化遗物。一种是印纹硬陶类的越文化遗物,其印纹饰主要有蕉叶状席纹、米字纹、小方格纹等。在调查中还发现,城址内曾出土青铜剑7把和一小捆铜箭镞,剑长0.635米,两面长刃,为典型的双格楚式剑。城址所保存的夯土城墙和出土的楚式兵器、陶器及越式陶器表明,小塘古城修筑于东周中晚期。
  小塘古城是株洲市目前发现年代最早的古城址,历史文献资料对此均未有任何记载。从城所处地理位置、修筑年代来看,小塘城是作为镇守边关的军事城堡而修筑的。
  五 建宁故城遗址
  建宁故城遗址有两处:今株洲城区和株洲县淦田镇。
  据《三国志》载,吴主孙权于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与刘备分荆州,以湘水为界,东属吴。孙权割湘南县以东和醴陵、攸县沿湘江东岸地带置建宁县,筑县城于今株洲市庆云山解放街、南湖街沿建宁港两岸。《湘潭县志》载:“清同治初,土人郭氏宅旁,山裂甚广,下有甓,方若城基,即其旧址”。今尚有城隍庙、建宁桥、建宁港,亦资佐证。
  淦田建宁故城,系吴帝孙亮所建。《湘潭县志》载:“昔孙氏与蜀分湘,始立建宁.及后取荆,复置湘西。”……吴孙亮于太平二年(257),“置湘西后移治”建宁城于淦田。遗址在今株洲县城南25公里处的淦田镇建宁村湘江东岸边,现存高出地面的南北城墙残迹各一道,相距2公里。南墙长70米,宽6米,高3米;北墙长150米,较南墙稍矮,两墙均为夯筑。民国38年出土古钱百两,1963年发现数处炮台,1986年在墙基内发现灰色陶质网坠和方格隆罐,1988年出土三足园腹鼎青铜炊具。
  第四节 古墓葬
  一 磨山新石器时代墓群
  1987年夏,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市文物工作队联合对磨山遗址进行试掘,在遗址西南部的公共墓地发掘了24座墓葬。
  这批墓葬均为长方形浅竖穴,坑很小,墓坑长0.8~0.9米,宽0.4~0.5米,深0.2~0.3米。墓坑均为东西向,因坑内不见人骨,葬向不明,从墓制和葬制推测,墓葬全部为二次葬。
  24座墓葬中有11座出土随葬品,约占总数的45.8%。1号墓10件,23号墓1件,大多数墓空无一物,说明贫富差别已露端倪。随葬品以陶器为主,石器次之。陶器有釜、鼎、豆、壶罐、鬶、杯、簋、碗。陶器有的是完整的实用器具,有的则是有意识打碎、穿底后葬入,有的纯属冥器。石器有石釜、石凿和一段石锛等生产工具,均为河砾石精磨制成。
  墓葬中出上陶器的陶系,依次为泥质黑皮橙黄陶、泥质黑陶、泥质砖红陶和夹砂灰陶、夹砂褐陶,纹饰以刻划人字纹和镂孔最为鲜明。器种以子母口穿足镂孔豆、长颈捏流冲天鬶以及壶和鼎最富时代特征,是长江中游龙山文化的典型器物。这批墓葬的文化内涵类似湘乡岱子坪遗址的墓葬,属长江中游龙山文化的岱子坪类型。磨山新石器时代墓群是市区已发掘的年代最早的墓葬,距今约5000年。
  二 老莱子墓
  老莱子,春秋末年楚国隐士。相传居于蒙山之南,自耕而食,有孝行,70岁时,还常穿五色彩衣,作小孩的游戏,使父母快乐。他著书15篇,有贤士名声,楚王召他作官,他不去,和妻子迁居江南。其事见《高士传》、《太平御览》引《孝子传》等。
  墓葬原位于株洲市余家塅余家祠,座南朝北,墓周砌石,作圆形,露出地面周长4.1米,围有石墙,中嵌祁阳石墓碑,中刻“古孝子老莱子墓”,侧刻“清乾隆壬子年(1792)三月”。墓前有华表一对,墓地面积190平方米。1958年株洲车辆厂建厂时该墓被毁。距墓1公里之杉坡里,有古孝子祠,土木结构,民居形式,面积300平方米,门额书“古莱子祠”,左右有一联:“灵钟楚国,迹寄蒙山”。祠左嵌清同治十三年(1874)所立石碑。碑文曰:“老莱子,楚人也,墓葬此地。乾隆间,向湘邨等捐石修墓,嘉庆初宾南生等重修,竖墓表,置田业,建墓庐,同治九年墓庐被火焚毁,宾牧村等再劝捐重修”。今墓祠全毁。
  三 洋屋岭战国墓
  1955年5月,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派人在今城区大米厂一带的洋屋岭基建工地发掘10座战国墓。
  这10座墓葬都是土坑竖穴墓,可分为长方形窄坑和宽坑两类。窄坑墓都带壁龛,出土器物有壶、豆、钵、罐、铁片等。宽坑墓不带壁龛,7号墓有伸入墓壁两侧的枕木4个,填土甚紧,有的夹有石子,但不见夯筑痕迹,方向185度至290度,随葬品或放于棺外两侧,或放于棺外一端。出土陶器30件,陶系属泥质灰陶,火候低,胎质软,大多破碎,大部分器物上涂有黑衣,仅一鼎盖涂白衣、施朱彩。器形有壶、豆、鼎、敦、罐、钵、勺、盘、匜。铜器有四山纹镜、璜形饰,还有铜铃6件,似钟,形体甚小;料壁1件,乳白色,半透明,一面有谷纹。此外还有铁片、漆器残片等。
  洋屋岭战国墓,墓葬形制,随葬品种类形式都与长沙的战国墓相同,属楚文化系统的墓葬。
  四杨家洲汉墓群杨家洲汉墓群分布在攸县城东北40公里的网岭镇杨家洲村地势平坦的小山坡上,1985年文物普查时发现。山呈环带状且围成一个椭圆形,周长约2500米,宽约200米,其上分布大小墓葬近100座,且大多墓呈东西向,其中有3座墓的封土堆较大。有一座墓的封土堆呈圆形,底径60米,高8.7米。该封土堆四周因取土做砖和种菜暴露的断面有四层夯土痕迹,最上层为红色夹沙土,第二层为黄色夹炭土,第三层为红色夹炭土,第四层为灰白色夹炭土。另两座墓封土堆分别为底径32米,高5米;底径24米,高4米。在西面山尖上暴露一座砖室墓,砖为青灰色,券顶,饰几何形纹。根据上述特征判断,此处为汉墓群。
  五 施粥坡东晋墓
  施粥坡东晋墓位于株洲市郊区龙头铺乡胜利村施粥坡,1983年元月中南林学院在该地建宿舍时发现。墓系券顶单室砖墓,有甬道,平面呈“凸”字形,方向78度,墓顶用斧形砖错缝起券,墓壁采用“三顺一丁”砌法,墙厚为一平砖宽,墓底平铺地砖一层,纵横相向,不甚规则,墓室后部是两平砖高的棺床,墓内葬具及人骨腐朽无存,葬式不明。
  墓内出土随葬品19件。青瓷器有虎子、鸡首壶、盏、钵、唾壶;陶器有唾壶、果盒;银器有手镯、饰件,此外有铜棺钉10个。
  该墓形制保存完整,墓壁采用了省内东晋墓流行的“三顺一丁”的砌法。出土器物除圆形青瓷虎子在我省少见外,其他器物均为省内东晋墓葬中常见的随葬品,覆斗形帽棺钉是长江下游东晋墓葬典型器物。
  六 赵玉蝶墓
  墓葬位于酃县城东22公里的沔渡镇仓背村,始筑于宋大中祥符三年(1010),清乾隆十一年(1746)重修并立碑。墓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座北朝南,原墓有麻石条构筑的墓围、封土堆、墓碑、石马、石人、牌坊等。墓围、石狮、石马、石人,牌坊均已毁,仅留黄泥土垒筑的封土堆,呈半圆形,底径约10米,高6.5米,墓前尚存三台九级拜堂遗址。清乾隆年间立的墓碑为青石质,高0.8米,宽0.4米,碑文阴刻楷书,碑中央刻“宋司马平阳侯尹鹏飞翁元配长沙郡主赵玉蝶之墓”,右刻“大清乾隆丙寅冬月穀旦”,左刻立碑人姓名,碑现藏于酃县纪念馆。
  第五节 馆藏文物
  一 商代象尊
  1975年2月出土于醴陵市仙霞乡狮形山。
  象尊通高0.228米、宽0.144米、长0.265米,重2.77公斤。呈碧绿色,形态生动逼真,花纹精致繁缛,从颈部至臀部到腿上,皆以云雷纹衬托,饰有饕餮虎、夔龙和凤鸟等图象。
  我国历代仅有3件象尊出土,醴陵出土的象尊是现存于国内唯一的一件。此尊多次到美国、日本、香港等地展出。现藏湖南省博物馆。
  二 商代铜爵
  1990年9月出土于株洲县南阳桥乡城塘村第四组,离湘江边50米的沙丘地。
  爵通高0.185米、腹深0.1米、双柱高0.035米、三锥足长0.055米、流长0.04米、尾长0.03米,重0.2公斤。器形为圜底圆体短杯式,双柱成菌形,鋬的上端有一牺首。腹的上部饰一圈云雷纹,靠近鋬的柱上阴刻有族徽“戈”的字样,鋬部的腹外壁铸金文“父乙”二字。现藏市博物馆。
  三 商代齿纹铜铙
  1988年2月出土于株洲县黄龙乡兴隆村。
  铙通高0.432米、栾长0.302米、铣间宽0.308米、于间宽0.19米,重11.1公斤。器身绿色,短甬,有旋。隧部与旋部饰变体云纹,鼓部两侧饰有足、翘首、垂头的虾状物各一。钲部主纹为一周断续不规则呈三角状的齿纹,钲中两侧各有一似猛兽张口吞食的“匚”形纹、齿纹和尖牙利齿,一龟形物衔于其中。“匚”形纹正面纵向排列扁形乳钉3枚,高0.005米,通体共12枚,以越文化纹饰、图案为主纹的铙。目前全国仅有株洲齿纹铙2枚,现藏湖南省博物馆。
  四 西周兽面纹铜簋
  1979年12月出土于株洲县南阳桥乡铁西村的渌江岸边。
  铜簋通高0.26米、口径0.22米、方座长0.2米、宽0.19米、高0.095米,器形为敞口平沿,鼓腹下垂,腹两侧置龙首形环耳,耳下有珥,矮圈足,方形器座。纹饰深峻精美。腹部正面以大型兽面为主纹,兽面两侧各饰短尾龙纹,主纹上方有一纹带,正面饰一浮雕兽首,两侧饰两条长尾龙纹,圈足上由4条长尾龙纹组成纹带;方座的四面和四角均饰有兽面纹,腹底内铸有“作宝尊彝”4个字。现藏市博物馆。
  五 西周铜鼎
  1988年4月15日出土于株洲县淦田乡上港新村建宁水闸。
  该鼎呈碧绿色,通高0.38米、口径0.29米,三柱足高0.105米,腹深0.2米,耳高0.06米、耳宽0.09米;器形为扁鼓腹、侈口、圆底,方耳直立于口沿,三柱足上粗下稍细,有扉棱,腹上部有一圈连勾雷纹。现藏市博物馆。
  六 战国透光镜
  1984年攸县湖南坳乡一村民挖土作红砖时发现。1985年文物普查时征集。
  该镜为圆形,直径0.218米。镜面微凸。缘高0.007米,镜背主题花纹凸起0.001米,云雷纹地上饰龙兽纹。内区主纹饰3只首尾相衔、互相追逐、足踏祥云的神兽。外区主纹为神兽斗龙图,4龙6兽,分为两组,举爪龇牙,挟风携云,各显神威。镜背花纹在镜面隐然有迹,镜面在承受日光时,镜背图案能清晰地反射到对面的物体上,表面呈古铜色,镜面锃光发亮,仍可照人。经专家鉴定:这面铜镜是古人的透光镜,日本人称之为“魔镜”。现藏于攸县文物管理所。
  七 西汉五铢钱范
  1986年出土于攸县网岭镇里旺村双江口河畔。
  通长0.205米、宽0.069米,浇口呈敞口三角形,沟槽两边各有“五铢”钱模6枚,“五铢”的“五”字作曲笔交叉“〓”,“铢”字的“朱”旁上下横划皆方折“〓”。背面有一小桥纽,通体呈碧绿色。现藏市博物馆。
  八 宋代铜钱窖藏
  1982年10月11日,攸县大同桥乡大板村村民易常林在观塘坳取土做砖时发现。窑内共出土铜钱1.55万余公斤,其大小不一、书法各异的古铜钱有30多个年号、150余个品种。其中以北宋钱居多,唐代、南宋次之,年代最早的是西汉“半两”、“五铢”,最晚的是南宋“建炎通宝”。这些铜钱的下窑时间,应在南宋建炎年间(1127~1130)或稍晚。湖南省博物馆、株洲市博物馆、湘潭市博物馆、攸县文物管理所均有收藏。
  九 光复纪念酒杯
  1986年醴陵市八步桥乡简家冲村大井头组征集。杯通高0.036米、口径0.044米、底径0.023米。侈口、圆腹、圈足,口沿饰弦纹两圈,腹部外壁正面饰五色彩旗1面,背面毛笔楷书:“光复纪念”4字,底部款识“湖南公司”方印。
  1911年武昌起义胜利,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结束了2000多年的中国封建帝制,此杯是醴陵群众为纪念孙中山领导人民光复中华而作。现藏醴陵市博物馆。
  第六节 文物事业
  一 文博管理机构
  1979年4月,市文化局业务科配置1名兼职文物干事。1983年10月,市文物工作队成立。1984年6月,市博物馆成立,与市文物队合署办公。醴陵市、茶陵县、酃县在划归株洲市管辖前已分别设立纪念馆。1988~1990年,攸县、茶陵县、株洲县先后成立文物管理所。至此,全市初步形成文物工作网络。
  1989年1月,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后,各县(市)及郊区亦成立文物管理委员会。文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文物工作进行领导、指导、管理、协调。
  二 文物工作
  (一)文物普查
  1958年4月,全市按照湖南省统一部署,开展第一次文物普查,由市文化科和市教育科抽调3人组成普查组。普查人员从城区深入郊区,历时1个半月,主要查实了车辆厂区内的老莱子墓、老莱子祠,婆仙岭的金轮寺,白关乡营盘村的杨家祠等名胜古迹和农民协会旧址;调查了建宁乡宰相坡和清水乡长石村的汉代墓葬,并收集了农民协会铜质证章等革命文物。
  1963年4月上旬,开展第二次文物普查,由市文化馆负责,历时1个月。这次主要查实了市内的资福寺、鲁班殿、城隍庙,渌口的伏波庙、空灵岸、杜甫草堂遗址、怀杜崖、建宁城址等名胜古迹,并详细调查了部分烈士的革命史迹和革命文物。
  1985年,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市文物工作队、市博物馆承担了这次文物普查工作任务。这次普查,自1985年11月试点县普查开始,至1988年元月结束,历时两年零七个月,有140人参加,取得重大收获。共发现古文化遗址151处、古墓葬357处、古城址6处、古窑址8处、古建筑46处、古碑石刻57处、革命旧址40处,收集各种流散文物1500多件。野外普查结束后,市文物工作队组织专门班子,将普查收获整理成6个文物普查资料汇编,并相继编写了《株洲市文物概况一览表》和《中国文物地图集·湖南卷》株洲市的条目。
  (二)农民运动历史调查
  1980年3~12月,株洲市根据省委宣传部文件精神,对全市范围内农民运动的产生背景、发展、组织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武装斗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系统的调查,并征集有关文物。工作人员深入到郊区曲尺、株洲县的鸿仙、渌口、漂沙井等地进行调查研究。年底写成《株洲农民运动大事记》和《株洲农民运动史略》,油印成册,较系统地反映了株洲地区农民运动的历史概况。同年,《罗学瓒烈士传》、《罗哲烈士传》、《易足三烈士传》、《汪先宗烈士传》和《汪启凤烈士传》分别脱稿,并被《湖南省志·人物志》、《湖南女英烈》采用。
  (三)考古发掘
  市考古发掘始于50年代。1955年,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派人在株洲城区洋屋岭发掘了10座战国墓,出土了一批楚文物,首次认识了株洲市楚文化的葬俗。同年12月,省文管会派人发掘了郊区蝶屏乡烟墩冲新石器时代遗址。它是全省最早发现并发掘的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1957年,省博物馆在市郊区三门镇发掘了8座楚墓,在株洲首次发现楚国衡器砝码。1973年,省博物馆在攸县新市发掘4座东汉墓,其中有1座纪年墓,为汉墓断代提供了依据。1985年,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茶陵县文化局在茶陵火田乡发掘6座东汉墓,出土文物120余件。1985年,省考古所和市文物工作队在攸县网岭发掘了51座东周墓和汉墓,其中春秋越人墓出土了一批越人遗物,是研究越文化的重要资料。1987年,省考古所和市文物工作队共同试掘了株洲磨山遗址,清理了24座龙山文化墓葬,出土40多件随葬品,在地层中发现大量文物和居住遗迹,展现了株洲境内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文化面貌。此外,配合基本建设,省考古所和市文物工作队对“三南”公路茶陵段、320国道郊区段进行了文物调查、发掘和清理,为研究株洲历史提供了具有价值的实物资料。
  第七章 文化管理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
  一 市文化行政机构
  1949年,株洲区设文教助理专干,分管文化等工作。1950年7月,株洲镇设文教股,兼管文化工作。1951年7月,市人民政府设文教科。1956年,市人民委员会设文化科,定编5人,株洲始有专门管理文化工作机构。1959年5月,成立市文化局,定编5人。
  1966年5月“文革”开始,文化局机构瘫痪。1968年10月30日,市革命委员会撤销文化局,文化工作由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管理。1969年4月,成立市毛泽东思想宣传站,代行文化管理工作。1970年3月,市革委会政治部设立文化组。1973年6月,市委决定撤销文化组,恢复市文化局,定编10人。1976年,局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科。1978年,增设业务科。1979年,设局工会。
  1983年机构改革后,局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科、艺术科、群众文化科。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人。1990年,设新闻出版科、文化市场管理科、计财科、监察室、纪检组、局工会、团总支,有干部职工20人。市直属文化机构16个,其中文化事业单位14个,文化企业2个。
  二 县(市)区文化行政机构
  民国15年后,境内各县成立教育局,文化事业作为社会教育,由教育局兼管。1936年后,各县相继成立民众教育馆,成为县城管理文化工作的机构。
  共和国初期,各县设立教育科,兼管文化工作。1950年后,相继改为文教科、文教局。60年代初,又改为文教科。1968年后,各县文教科被撤销,文化工作分别由县革委会政工组、文教卫生组管理。1972年后,株洲县、攸县、茶陵县、酃县恢复文教局.醴陵县单设文化局。1980年,茶陵县、攸县、株洲县、酃县分设文教两局,各县文化局正式成立。
  1984年,市东区、南区、北区成立文体科,郊区成立文化局与区文化馆合署办公。这些机构除管理文化工作外,还兼管群众体育工作。
  第二节 协调机构
  一 市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
  1984年4月,根据中宣部等4部门《关于加强城市、厂矿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协调各部门各系统对群众文化工作安排,以主管副市长牵头,宣传、文化、教育、工商、公安、工会、团委、广播电视等部门参加,成立株洲市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文化局群众文化科负责。
  二 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
  1989年,为加强对日益发展的文化市场的领导,成立株洲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副市长任主任,文化、公安、工商、广播、邮电、新华书店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定编3人,与市演出公司合署办公。市场管理委员会的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市场的方针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协调各方面关系,对书报刊摊点、音像放映、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室、印刷厂等文化市场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 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1989年1月,株洲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主任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政协文史委员会、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教组、计委、建委、教委、文化、财政、工商、公安、银行、国土、供销、司法、物价、文联、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负责人任委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博物馆馆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文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文物工作进行领导、管理、协调,重点抓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和全市文物安全保护。
  第八章 文学创作
  第一节 诗歌
  唐亨乾元年(758),著名诗人刘长卿贬谪岭南,途经湘江至花石,留有五言诗《花石潭》。大历四年(769),诗圣杜甫,携眷载舟出三峡入洞庭,溯湘江而上经株洲境内时,留有《宿凿石浦》、《过津口》、《次空灵岸》等9首名篇。南宋乾道二年(1166),朱熹在醴陵县留有《自题画像》诗。宋孝宗赵慎在茶陵县留有七律《皇云仙》;著名诗人黄庭坚在茶陵留有七律《云阳山》等诗作。
  境内诗歌创作,始于北宋时期。攸县著名诗人彭天益,有七律《司空山》等流传至今。茶陵县诗人刘三吾留有诗文集《学业启蒙》、《化鹤》、《斐然堂稿》、《坦坦斋集》等。茶陵县李东阳(1446~1516),是中国文学史上明代茶陵诗派首领,留有《茶陵竹枝词十首》,其撰写的《怀麓梦集》等被收入《四库全书》。清代,境内马家河诗人罗天阊(云皋)著有《西圹草》,现尚存《梅花百咏》等诗稿。《清史》曾为之立传,与罗典称二罗传。清末至民国年间,酃县朱梅芳著有《寒英诗稿》;茶陵县谭云山的《海畔诗集》,在南洋华人文学界很有影响。抗日战争前后,攸县蔡健(斐君)已开始创作新诗。
  共和国成立后,境内诗歌创作发展较快。1958~1966年为起步时期,一批以工农为主的诗歌作者崭露头角,他们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歌形式从事创作,作品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文革”初期,诗坛一片凋零。1972年,省革命委员会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讲话》发表30周年,举办征文活动,促使了诗歌创作复苏。1975年4月,举办市首届诗人赛诗会;12月又举行有全市各条战线78个代表队5000多人参加的赛诗大会,进一步推动了诗歌创作的发展。
  1978~1990年.诗坛活跃。1979年,市文化局和市文联联合编印《诗选》一本。聂鑫森的《写在土高炉废墟》在《诗刊》发表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湖南日报》等报刊都有专文评论,影响较大。1982年,田章夫的《在果园里》获《湖南日报》征文奖。1983年,刘波的组诗《年青的布尔什维克》在《诗刊》头条发表后,获广泛好评,并被选入全国《新时期十年诗选》等多种诗集,另有《城市的星期日》、《足球场上》等作品在《诗刊》发表。在市政协和市文联的积极支持下,一些爱好古典诗词的中老年人组成了南楚诗社。此后,每年出版《南楚新声》一集,每集发表近百名社员创作的诗、词、联语数百首,其中有些作品还被省以上的诗词刊物选载。
  第二节 小说
  民国22年,茶陵人彭柏山发表《崖边》、《皮背心》、《忤逆》、《夜渡》和《枪》等短篇小说,是境内第一个发表小说的作家。《崖边》是以他在湘西领导武装革命的经历为题材创作的,发表在上海左翼作家联盟主编的《作品》专刊上,受到鲁迅的赞扬,并被译成日文在日本《改造月刊》发表。29年,醴陵籍女作家袁昌英出版短篇小说集《牛》。
  1955年5月,331厂率先成立工人文学创作小组,在黑板报《芳声》上经常发表一些短小作品。株洲机车车辆修理厂的弘征、鼓风等开始在《湖南工人报》发表作品。其后,作家队伍向社会发展,一批好作品相继问世。1959年,吴荣福和刘勇作为湖南作家代表出席了中央文化工作会议,受到周扬等领导同志的接见。1964年,市文联组织创作的一组新故事在《人民文学》发表,其中有曹光辉的《老长工探亲记》、李良玉的《跟踪》和曹治理的《老兵的故事》,是株洲市的作品第一次在《人民文学》上发表。
  “文革”前期,小说创作被迫停顿。1972年,少数作者重新执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小说创作出现繁荣局面,并涌现出一批较有影响的新作者。1982年,王友生的《旋涡》入选《小说选刊》(后又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比翼齐飞》),晓宫的《瓦灰色的楼房》获《中国青年》五四文学奖。1983年,叶之蓁的《我们建国巷》在《人民文学》发表,《文艺报》为这篇作品发表了专文评介。1986年,崔德祥的遗作——长篇小说《齐鲁金戈》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小说写抗日战争时期,山东泰西地区一支抗日游击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坚持抗日斗争的史实,歌颂了党的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揭露了敌、伪、顽的丑恶嘴脸。当时主管文教工作的湖南省委副书记焦林义为这部小说写了序言,对小说和作者都给予好评。这部作品的问世,填补了株洲市长篇小说的空白。
  第三节 散文
  明崇祯十年(1637),杰出散文作家徐霞客在茶陵游览考察时,把所见所闻逐日记载在《徐霞客游记——楚游日记》中。民国26年,醴陵籍女作家袁昌英出版散文集《山居墨客》,38年又出版散文集《行年四十》。她是境内最早出版散文集的作家。
  共和国成立后,境内文学爱好者,创作了许多不同形式的散文佳作。“文革”期间,散文创作停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散文作品形式多样,内容更为广泛,不少作品在全省、全国获奖。1990年,刘维的《长命乐》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获湘赣边区创作笔会征文一等奖;郑玲的《关关咚》在花城出版社等单位举办的全国散文大赛中获唯一的金羊奖。
  第四节 纪实文学
  抗日战争时期,酃县刘鼎汉发表激励人民抗日的报告文学《血溅昆山》。共和国成立后至1961年,境内纪实文学创作一片空白。1962年,万新华的《老红军本色—钟炳勋将军参加农业生产的故事》,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文革”前期,无新的作品问世。1973年,新华社播发李永森、汤子文合写的《工业新城遍地歌》,《光明日报》、《湖南日报》等报刊亦同时刊载。
  80年代纪实文学创作显露生机。1984年,马坚的《夕阳下的骚动》被全国数家出版社选入专集,影响较广。1987~1990年,市委党史办研究员陈利明先后发表《毛泽东“伏兵”百万》、《刘先胜将军早年事略》、《刘培善将军传》、《刘昌炎传》、《一个抗命将军的归宿》、《陈明仁将军传》等10余部纪实文学作品,其中解放军出版社出版的《陈明仁将军传》,已发行到台湾和国外。
  第六节 民间文学搜集整理
  境内民间文学,主要源自以人物形式出现的炎帝的传说和井岗山老革命根据地留下的革命故事和革命歌谣。1983年,市民间文学工作者协会筹备委员会开始民间文学的挖掘整理工作。1987年,为编辑民间文学3个集成(故事、歌谣、谚语),全市组织400多名民间文学工作者,搜集整理了上千万字的民间文学作品。酃县沔渡乡老农严建中,辛劳之余潜心搜集整理的几十万字的民间故事、歌谣、谚语资料,有1000多条被选入《中国民间谚语集成·湖南卷·株洲市分卷》。1989年,市民间文学集成编委会成立后,将全市三年多来搜集的资料进行筛选分类,按照全国总编委提出的“全面性、代表性、科学性”的原则,编辑成50万字近500则故事的《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湖南卷·株洲市分卷》、30万字近500首民歌的《中国歌谣集成·湖南卷·株洲市分卷》和20万字近5000余条谚语的《中国民间谚语集成·湖南卷·株洲市分卷》,并于1990年9月出版。
  附录 文艺评论
  明弘治年间(1488~1505),茶陵李东阳是境内第一位阐述诗歌创作有影响的文学评论家。据《明史》本传载:“明兴以来,宰臣以文章领袖缙绅者,杨士琦后,东阳而已。”《明史·文苑传》概括李东阳的诗歌主张“出入宋元,溯源唐代”。他主张诗歌要有比兴,要表现真实情思,恢复“真诗”。这些主张,对于结束台阁体的统治,恢复真诗,起了积极作用,成为“明后七子”诗歌复古运动的先导。李东阳的文学著述,集中收编在《怀麓堂全集》一百卷中。
  民国期间,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下,茶陵人彭国栋著有《澹园文存》、《澹园随笔》等大量文艺专著。攸县人蔡仪在40年代发表《新艺术论》、《新美学》等著作,其主编的《文学概论》多年来一直为中国高等院校的文科教材。
  共和国成立后至80年代末,境内虽有一些零星文学评论发表,但尚未出现专业文艺理论家和具有权威的文艺评论专著。
  60年代,城区群众影评活动较为普及,在省内颇有影响。1962年,市工人文化宫成立了第一个影评组,首次座谈电影《风雪大别山》。随后株洲电影院、株洲影剧院、清水塘电影院、331厂俱乐部、田心机车车辆厂俱乐部等成立影评组,并主办影评墙报。1965年,331厂工人左景星在《人民日报》发表《一株反毛泽东思想的大毒草——评“抓壮丁”》的电影评论,指出影片《抓壮丁》抹煞阶级斗争,调和阶级矛盾,应当口诛笔伐。这篇文章后被江青反革命集团所利用,作为批判“文艺黑线”的一颗重型炮弹。
  1981年,市文艺评论组成立。1985年,市文艺评论组更名为市文艺评论工作者协会。同年7月,市评协和株洲轮胎厂“飞鸿”诗评社举办郑玲诗作《背影》专题评论晚会。1986年,市评协召开专题讨论会,从主题思想、艺术特色、人物塑造、细节描写等方面,对聂鑫森刚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太平洋乐队的最后一次演奏》进行了探讨。同时,市评协以“唱一支彩色的歌”为主题,评述了汤子文的通俗长篇新作《银河天使》。同年6月,市评协与市作协联合召开罗子英诗集《爱的日环蚀》专题讨论会。与会者回顾了罗子英几十年诗歌创作的艰苦经历,并就诗人创作上从现实意义——现代主义——回归现实主义的嬗变进行了积极的批评和探讨。
  1990年4月,市评协、市作协与株洲日报社联合召开座谈会,探讨工业题材小说创作的问题;6月李铎出版书法理论专著《李铎谈书法》;年末,市评协以《从大自然中汲取灵性》为题,评析李光迪的儿歌作品。
  第九章 艺术创作
  第一节 表演艺术
  一 音乐
  1958年,株洲钢厂青年工人邓贻照作曲的《机器隆隆开起来》被评为全国农村题材优秀歌曲,《中国青年报》予以刊载。邓成为境内最早在中央报刊发表作品的工人音乐作者。1959年,株洲电力机车厂职工刘洪志作曲的歌曲《一三八电气机车出厂了》、331厂职工叶修南作曲的歌舞《英雄大战开门红》,双双参加全国职工文艺会演,成为株洲市最早参加全国性文艺会演的音乐作品。
  1958~1960年,市花鼓戏剧团和市歌舞剧团努力开展戏剧音乐创作,共有16部大型歌剧、10部独幕剧、15部小型音乐作品等歌剧音乐作品问世。戏曲音乐由最初的工尺谱改进为简谱,从套曲牌发展到编曲,从小剧目、传统剧目到大剧目、新创剧目,成为湖南省一支有影响的戏曲创作演出队伍。
  1961年,市歌舞团演奏员徐风作曲并演奏的大提琴曲《怀念》、演奏员朱立明创作的双簧管独奏曲《洗菜心》,参加省文艺调演并被选拔参加中南5省文艺会演,成为株洲市最早参加省级公开会演的器乐作品。
  1971年,李永森改词、白诚仁编曲的合唱《浏阳河》由省歌舞团演唱、湖南电台录音,后被中央和省级电台、刊物多次播放和发表。1972年,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0周年,举行市业余音乐创作作品调演,从参演的1500余件作品中,选出《我是一个红锻工》、《岳麓山放歌》、《送饲料》等42件优秀作品,其中优中择优出8首经省革命歌曲征集小组选报中央并由省电台录音播放,有12首在省级报刊发表。1973年10月,株洲市出版《音乐作品选》,选编创作会演优秀作品30首,印刷1万册向全国发行。
  贺家土小学教师唐瑶辉作词、市二中教师罗如鼎作曲的少儿歌曲《送饲料》,表现“红小兵”们利用课余时间给公社养猪场送饲料的劳动情景和欢乐心情,曲调活泼,具有鲜明的儿童特点,深受少年儿童喜爱。这首歌曲1983年获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等7个单位颁发的少儿文艺创作3等奖,并由中国唱片社制成唱片发行,中国国际书店向国外发行。
  1973年,由刘国祥编剧,李正斌、杨泽强作曲的花鼓戏《送货路上》参加全国戏曲现代戏调演,后被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北京电影制片厂拍摄成彩色艺术片。该剧音乐在汲取长沙、益阳等地传统花鼓戏音乐的基础上,打破上下句的老框框,改进融汇民间小调音乐,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剧情。
  1977年,市歌舞团创作的交响组曲《骄杨曲》参加省专业文艺会演,后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专集,又被列入《中国音乐辞典》。
  1979年,在全国第四次文代会上,市音协主席闫唱民以《我们是怎样建立音乐骨干队伍的》为题作经验介绍,《光明日报》、《人民音乐》等全国10余家报刊杂志,均以显著地位报导株洲开展音乐创作活动的情况。
  1981年,市文化馆黄书田作词的一首反映农村儿童生活的歌曲《挖野菜》,在《上海歌声》发表后,获文化部少儿歌曲优秀奖。1983年2月,株洲电力机车厂工人李光迪作词的儿童歌曲《小竹桥》,获全国民族团结征歌评选一等奖。这首歌曲通过描写苗汉两个民族的少年朋友上学路上互相帮助过小竹桥时的欢乐情景,从侧面形象生动地表现了中华民族团结的主题。同年,夏劲风作词的《礼貌歌》、《你说我该感谢谁》在全国获奖,并被辑入《中国音乐年鉴》。
  1985年,李光迪作词的《迷人的小山村》获全国少儿“小百灵”赛歌一等奖。1986年,市歌舞团推出的轻歌剧《小巷歌声》获湖南省歌剧、话剧调演音乐创作一等奖,随后在全国歌剧交流演出中获音乐创作奖,剧中主要唱段被选入《中国歌剧选曲集》。
  1990年,株洲化工集团公司职工罗子英作词的《山雨》,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每周一歌》节目首次评奖的金奖。年末,市歌舞团创作的大型歌剧《从前有座山》在全国歌剧观摩演出中获音乐创作奖,《人民音乐》载文称赞该剧在“音乐戏剧化、音乐对戏曲语言提炼、新音响的开掘以及舞台的时空转换等方面,皆有新意”。
  1980~1990年,省文化厅两次在株洲市召开有数千人参加的群众歌咏现场会,文艺界和新闻界赞誉株洲是“音乐之城,歌剧之乡”。
  二 舞蹈 民国晚期,攸县欧阳雅从事舞蹈创作,作品有《炭夫曲》、《船夫曲》、《黎明之前》、《巡春》、《风暴》等,主要反映旧社会劳动人民艰苦劳动和寻求解放的心情。共和国成立后,她创作的《各族人民大团结》、《和平歌》、《耕作舞》、《阳光灿烂》、《共产党万岁》等舞蹈,表现了各族人民翻身得解放,热爱新中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和平的欢愉情绪。1960年,《共产党万岁》在北京舞蹈会演中被评为优秀节目。
  “文革”初期,舞蹈创作大都是“忠字舞”,“语录歌舞”之类的作品。
  1972年,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0周年,举办市群众业余音乐创作作品调演,推动了境内歌舞创作,特别是少儿歌舞创作。唐瑶辉作词,罗如鼎作曲,孙光树配器,吴抚、吴万华编导的《送饲料》和姚伟振作词,闫唱民作曲,唐丽辉、杨崇玉编导的《做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以及廖伶径、黄天香作词,龚明高、孙光树作曲,笪培培、王维、田文、沈爱君、杨汉华编导的《长大要把祖国保》等3个儿童歌舞节目,被选拔参加1973年长沙、衡阳、株洲三市儿童文艺调演,后被北京电视台拍成彩色电视录像片在全国播放,湖南人民出版社又结集出版,是境内出版的第一个歌舞专集。
  1981~1985年,市文化艺术部门组织27人的采风队伍深入郊县,经几年普查挖掘,共搜集整理出地花鼓、宗教祭祀舞、革命历史歌舞、少数民族舞蹈等10多个舞蹈品种。1986年,这些保留楚舞遗风的舞蹈,被收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湖南卷·株洲分册》出版,成为祖国文化艺术遗产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 曲艺
  明内阁太学士李东阳曾填《茶陵竹枝词》,记述当时说唱之盛。词曰:“绿鬓荆钗双鬓螺,青裙高系小红靴,阿婺旧是茶陵女,教得娃儿能楚歌”。明、清两代,境内民间曲艺活动尤盛,渔鼓弹词、丝弦、小调、地花鼓、快板、莲花闹、顺口溜以及赞春、赞土地、赞狮子、夜歌子(孝歌)、唱八字等民间曲艺形式普遍流传城乡。民国时期,围鼓已成为红白喜事常用的娱乐和闹丧形式,《天仙配》、《董永行孝》等几十种说唱本,经过多年的口头创作,日臻完善,广为流传。同时,萍乡春锣、宜春评话、衡阳渔鼓也传入境内。
  共和国成立后,曲艺得到新生和发展。1953年,广大农村普遍建立了农村俱乐部和业余剧团,配合宣传《婚姻法》、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中心工作,创作和表演了大量曲艺作品。1951~1965年,郭德生创作的《打破常规》、《引水记》、《开条道路上天堂》三个曲艺节目,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专辑。同期,郭创作的弹词《追牛寻车》、《雨过天晴》、《深夜求医》,渔鼓演唱《单株密植》、《猪场风波》等语言朴实,生活气息浓的作品,在《湖南文学》、《湖南群众艺术》上发表。
  1974~1976年,市总工会成立故事队、曲艺队编印《演唱资料》,市曲艺工作者协会编辑了3期《新城说唱》,市文化馆创办曲艺专刊《花篮》。株洲县的《革命文艺》、《新蕾》、《渌湘文苑》,醴陵县的《渌江文艺》,茶陵县的《铁牛潭》以及攸县、酃县、市郊区文化馆主办的文艺刊物均刊登了大量曲艺作品。
  第二节 艺术创作
  一 美术
  株洲境内历史上画家辈出。醴陵籍画家杨嵩,工花草昆虫,有“杨蝴蝶”之称。民国年间,有擅长花卉的吴雅之,长于山水的吴楚材著有《吴楚材画全集》。
  土地革命时期,茶陵县、酃县红色苏维埃的纸币、邮票等物的美术图案设计朴素美观。
  共和国成立后,一支由中小学教师、工农美术爱好者及少数专业人员组成的美术创作队伍,活跃在城乡各地,开创了境内美术创作的新纪元。
  1962年,周纪华等人创作的连环画《工人阶级的好战士——刘昆》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开株洲市美术作品正式出版之先河。
  1964年,搬运工人罗德安的年画《搬运图》和陈凤生、何以正、孙承浩、刘翠英等人的21件作品,入选《全国工农业余美术作品展览》,占湖南入选作品总数的60%。罗德安的《搬运图》,是以他自己的亲身经历为生活素材创作的,画面表现了搬运工人克服重重困难,千方百计给农民兄弟送变压器下乡的深厚情谊。中国美术家协会机关刊物《美术》杂志选刊了这幅画,并配发了中国美协副主席蔡若虹予以肯定的评论文章。该画展后被天津博物馆收藏。罗德安的成功,开创了株洲市工人美术作品冲击湖南,走向全国之先河。
  1979年,在株洲市庆祝建国30周年美展中,征集作品180余件,其中有50余件入选湖南省美展,10余幅作品入选全国第6~8届版画展览。1980年,张京德的版画《江南春晓》等,参加赴坦桑尼亚、加纳等非洲6国的中国版画展览;贺安成、刘人要等13人的77件作品在安徽芜湖市展出。1981年,年仅9岁的小学生贺羽创作的60幅连环画《银河激战》获省少年科普画展一等奖。1982年,贺羽的另一套30幅连环画《张衡工号》获全国儿童创作奖。
  1984年,为庆祝共和国成立35周年,共征集了100多位美术工作者的400余件作品,其中有43件入选省美展、11件入选全国美展。入选省美展的作品总数居全省各地市第2位。
  1987年,有42幅作品入选湖南省纪念建军60周年美展,为全省各地市之冠。1988年12月,《新城之光——株洲市美术作品展览》在北京中国美术馆展出,共展出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雕塑等作品90件。在为期12天的展出中,观众达5万人次,赢得首都各界的普遍赞誉,中央电视台、《文艺报》等作了专题报道,《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选刊了部分美展作品。湖南电视台还以《新城之光》为主题,拍摄一部专题片播放,把株洲市美术创作硕果展现在观众面前。
  1989年,新老美术工作者的作品有46件入选省美展、3件入选全国第七届美展、8件入选全国儿童美术作品展,其中郭玢的《动物组雕》获全国城市雕塑优秀奖。
  1990年,杨志坚的油画《冠军的见证》、周鹏生的雕塑《球》和李明玉的漫画《迷球阵》等3件作品,入选全国第一届体育美术作品展览,占湖南省入选作品总数的23%,其中《冠军的见证》被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收藏。
  二 书法 篆刻
  株洲境内书法篆刻艺术,历史久远。酃县炎帝陵保存宋至民国的10余方碑刻,其中不乏书法佳品。北宋书法家米芾曾于空灵岸留下“怀杜崖”三字。茶陵县灵岩古寺内有摩崖石刻80余方,今保存下来的有北宋至清代的摩崖石刻9方,其字体真、行、草俱备.风格迥异。其中,“月到岩石窟中”一方刻于宋宣和五年(1123),系当时茶陵造船监使倪巨济所书,内容为记述偕僚友于9月9日夜宴灵岩之事,全幅1.6×0.95米,115字,字迹秀丽挺拔,颇具晋唐风骨。
  今尚见于史志的书法篆刻名家,宋代攸县的冯子振,其书艺在当时有相当影响。元至明代,先后出现了易履、李淳、刘三吾、李东阳、张治、徐一鸣等一批杰出书法名家。据《茶陵州志》(明嘉靖版)载:李东阳“四岁能运笔作大字。景帝召见,亲抱至膝上,给楮、笔、果、钞归。”时人称为神童。其书法篆、隶、草俱佳,尤善小篆。今中国故宫博物馆珍藏了他的一些作品。他的家乡茶陵县高陇龙集李姓族人,珍藏着他于明成化八年(1472)回乡省亲祭祖时题写的“我家龙匣水,滚滚入南溪”的条幅。
  清代,醴陵曹枝欣工行楷,得字者视若珍宝;李隆宪行草得松雪之髓,作擘隶大字,尤见骨力。茶陵陈得襄(字敬之)“工草书,踵门求词翰旨无虚日”(清同治九年版《茶陵州志·儒林》)。
  民国时期,茶陵高陇人谭延闿以精擅颜书载誉海内外,时人称其书法“骨雄貌健”,今台湾书坛盛赞他为清至民国“仅次于何绍基的湘籍书法家。”他的《麻姑仙坛记》法帖,挺瘦瑰丽,多次再版。其弟谭泽闿亦工颜书,曾一度于京沪一带“书名大噪”。株洲县的马叔嘉,以篆刻著称于世。抗日时期他为抗日救国创作了大量篆刻作品义卖,捐献美金5.5万余元,受到时人称颂。其主要作品有《正气歌》、《木兰从军》等印谱。醴陵籍驰名上海的书画雕刻艺术家吴稚之,工汉魏书法,并形成独特风格;叱咤军政界的程潜,其书法名闻湖湘。
  共和国成立后,钢笔、铅笔作为实用书写工具逐步取代了毛笔,致使书法艺术一度冷落。1960年,小学恢复毛笔习字课。1962年9月,举办市首届书法展览会,展出刘通叔、刘昭怡、黎泽泰、余之楷、谢得彰、张仲年等知名书法家及一些青年书艺爱好者的作品。此后10余年间,境内几乎未开展书法展览活动。
  70年代后期,醴陵籍书法家李铎、株洲县籍金石家李立崭露头角。李铎的书法广集博采,独树一帜,作品气度不凡,多次在日本、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展出,法帖《孙子兵法新校字帖》在日本出版,黄河碑林、华山、泰山、三峡等几十个风景名胜地,均有其刻额、刊碑。李立,善书画,精篆刻,出版了《毛泽东诗词印谱》、《李立金石书画集》、《文天祥正气歌印谱》。他的作品还被选作国家礼品馈赠。
  80年代,全市各级各类书法篆刻协会、学会纷纷成立,书法篆刻培训、展览、竞赛活动频繁,书坛人才辈出。1985~1990年,市级举办书法篆刻展览、竞赛10余次,展品1500多件;县区级近100次,展品上万件,其中入选全省或全国展览获奖的330多件,出版专集3部,被省级以上博物馆收藏和创作于各地碑林刻石作品共50多件。1985年7月,组织582人参加“湖湘书法大赛”预赛,有459人取得初赛证,45人赴省参加决赛。1986年7~11月,举办株洲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书法大赛。全市以县区为单位分成9个赛区,参加初赛者1257人,筛选出作品260件,其中入选市书法展览131件,入选省第五届书画展览31件。参赛者中,年龄最大的84岁,最小的5岁,18岁以下的青少年作者达100余人,中青年作者占80%。同年,修复炎帝陵工程指挥部向海内外名人征集书画作品,共有410人赠送书画516件,其中有胡耀邦、陈云、周谷城、严济慈、周培源等人的题词,以及法籍华人陈邦仕、日本郡马县汉字书法家米仓大谦等人的作品。
  80年代,涌现出一批书法新秀。汤树林的作品入选《当代青年书法家100人作品集》和“中外草书展览”。张友福的硬笔书法作品入选《全国首届硬笔书法大展作品精选》和《中国百年硬笔书法大展精品选》。杨志达的篆刻作品入选全国首届和第二届篆刻艺术展,并应邀参加日本伊势市东丘社书道展览会。左重庆曾于1988年7月举办个人书法作品展,展出行、草、隶、篆、楷五体书法作品167件,全国政协副主席沈鹏为之题写展标。市书协年龄最小的会员陈晓彦(1985年10月出生),2岁半开始临帖,1989年参加全国“于右任杯”书法大赛获3等奖,并在全国少儿书画大赛和为第十一届亚运会集资书画扇面艺术大奖赛中获奖,被海外新闻界誉为“天才书法家”。
  三 摄影
  民国16年,浏阳人叶东山在株洲镇创办两谊阁照像馆以后,到1957年国家拨款建清水塘照像馆的30年间,照像馆主要是从事营业性摄影,仅有少数艺术人像作品。
  1961年,郭超北拍摄的《老参谋》入选全国人像艺术摄影展览,为城区摄影艺术创作之始。此后10余年无作品问世。1973年后,方有少数摄影爱好者从事艺术创作。1974年11月,举办市摄影艺术作品展览,展出作品120幅,其中工农兵的作品占80%以上。次年8月,举办市美术摄影展览,出现一些较好的作品。
  1982年5月,市摄影工作者协会成立。同年,《株洲日报》开辟“今日株洲”摄影专栏,培养了一批摄影爱好者,出现了一些摄影佳作。
  1983年6月,市摄影工作者协会组织部分会员去九华山、庐山、黄山、苏州等地进行摄影创作。1984年6月,市摄影协会举办创作班邀请省内著名摄影家讲课,提高了摄影爱好者的技巧和艺术素质。在庆祝建国35周年的摄影活动中,征集作品400余件,有12件入选省影展。1985年,《株洲日报》举办“奋蹄”摄影比赛,出现了一些新作者和新作品,有的作品在省以上报刊发表,有的入选全省及全国的摄影展览。
  1986年,株洲在北京举办《新城之光》摄影艺术作品展览,200多名作者创作的1900多幅摄影艺术作品,经中国摄影家协会评选,有99件思想性、艺术性较好的作品在北京王府井大街宣传橱窗展出15天,向首都人民展示了株洲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精神风貌和摄影创作成就。其后,有齐铁城的《时间·生命》、傅特恩的《笑展红颜迎春来》入选全国14届影展,易杰凡的《东方的龙》、彭湘生的《缕缕情丝》等入选“可爱的中华”大型影展,文新洲的《水乡黄昏》等入选上海第一届国际影展,王晚保的《母爱》、周立的《初吻》等8幅作品被选赴日本展出,《织女迪斯科》、《排工晚宴》和《大厦之基》3幅作品入选中南5省“大江南北”影展。
  1987年,有12位作者的14幅作品入选省第6届摄影艺术展览,其中2幅获奖。1988年,傅特恩的《甜密的伴侣》、《昔恋骏马今慕南方》入选全国广告摄影大赛并获优秀奖,《天上有个太阳地上有个南方》获全国广告设计大赛3等奖。
  1989年,为庆祝共和国建国40周年,市文联和市文化局联合举办大型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其中展出摄影作品65件,有9件入选省展览。
  第十章 文艺社团
  民国期间,醴陵县有以中小学文艺教师为主自动组织的漠林文艺社。50年代,城区331厂建立山鹰文艺创作组和山鹰美术创作组。1962年10月,株洲化工厂成立文学创作组。1963年2月,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所辖市文学工作者、戏剧工作者、音乐工作者、美术工作者协会同时宣告成立,境内始有群众性的专业文艺社团。“文革”期间,文艺界首遭劫难,多数文艺社团成员被打成“小邓拓”、“三家村”、“黑笔杆”、“黑线人物”,社团组织普遍被扼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文艺社团逐步恢复和发展。1983年,市辖各县(除株洲县外)成立文联,民间文艺社团数量剧增,仅城区就发展到100余个,成员达1000余人。1985年6月,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调查组,对株洲文学社团的兴起和作用进行调查后,给予较高评价。认为它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并写出调查报告在《湖南日报》发表,引起全国重视。《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文学报》、《文艺报》等报刊,多次刊发株洲文学社团开展活动的经验报道。
  第一节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963年2月,株洲市文学艺术界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宣布株洲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市文联)成立,选出委员19人及兼职的正、副主席和秘书长,接收市文学工作者协会、市戏剧工作者协会、市音乐工作者协会、市美术工作者协会为团体会员,日常工作由市文化馆代管。
  1964年4月,配备专干1名,与市文化局合署办公。市文联成立后,在团结全市文艺工作者,繁荣文艺创作,组织和指导群众文艺活动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在省市及全国性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数百件。1965年10月,《湖南文学》以《满腔热情育新苗》为题,介绍株洲市文联培养作者、繁荣创作的经验。同年,省文联发文号召全省地市文联认真学习株洲市文联的先进经验,并指定株洲市文联在省文联工作会议上作专题发言。
  “文革”开始,市文联陷于半瘫痪状态。1968年11月,被当作“裴多菲俱乐部”予以撤销,大批专业文艺工作者下放农村安家落户。
  1971年,市革命委员会组建群众文化工作室,担负起市文联与市文化馆的工作,创办《株洲文艺》、《花篮》、《歌台》、《活页歌选》等文艺刊物,重新组织发展业余文艺队伍,开展文艺创作和群众性演出活动。
  1978年7月25日,市文联及所辖各协会恢复工作,成为“文革”后湖南省第一个恢复活动的地市文联。
  1981年11月,市文联下设协会工作部、编辑部、办公室,配备干部10人。《株洲文艺》转为文联机关刊物,并创办了内刊文艺小报《文艺窗口》和新闻图片《株洲新貌》。
  1982年7月,市文学艺术界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新的文联委员会,接收新成立的市摄影工作者协会为团体会员,并将原市音协改名为市音乐舞蹈工作者协会,原市美协改名为市美术书法工作者协会,原剧协改名为戏剧曲艺工作者协会。
  1985年3月,创办株洲市文学艺术讲习所,经过几年努力,培养文艺骨干数千余人次。
  1989年6月,市文学艺术界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会员发展到1300余人。
  第二节 民间文艺社团
  一 漠林文艺社
  民国35年5月,醴陵县一些志趣相投的中小学文艺教师自发组织成立漠林文艺社,是境内第一个从事业余文艺活动的民间学术团体。“漠林”在《醴陵民报》上开辟文学副刊,刊载社友创作的文艺作品,每月1期,共约出过30期。“漠林”刊头由著名文艺家丰子恺题写。作品内容始受“为艺术而艺术”的影响,不问政治,后受进步思潮影响,开始发表针贬时弊的作品,并油印进步歌曲——《团结就是力量》、《金凤子》、《山那边好地方》等向群众散发。1948年寒假,为配合革命形势排演了根据高尔基《底层》改编的话剧《夜店》和曹禺的《原野》,向人民宣传翻身求解放的道理。1949年7月,醴陵解放,漠林文艺社随之终止。
  二 山鹰美术创作组
  1954年,331厂山鹰美术创作组成立,是境内最早的工人美术社团。至1990年的30余年中,以厂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汤树林、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彭博望为首,以《山鹰画刊》月刊为园地,团结培养了一大批工人、干部业余美术作者,围绕各个时期中心工作,出刊464期,刊登美术作品2000余幅,其中200余幅入选省市及全国美展或其报刊发表。1979年9月,《山鹰画刊》作品专集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1983年,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华君武到厂考察,对山鹰美术组和《山鹰画刊》给予很高评价。1984年,《山鹰画刊》部分作品晋京参加庆祝建国35周年全国美展。
  三 青年诗社
  1982年,共青团株洲市委青年干部刘波发起成立青年诗社,至1990年共有成员24人。近10年中,他们坚持每月开展活动,或讨论新作,或举办诗歌朗诵会,或编印《青年诗刊》,先后在《诗刊》、《星星》、《芙蓉》、《湖南文学》、《湖南日报》、《文艺生活》等全省和全国40多家报刊,发表诗歌、小说、散文400多篇(首)。年仅20出头的刘波多次在《诗刊》发表诗作,其诗《青年布尔什维克》在《诗刊》头条发表后,引起文学界广泛注意。人民文学出版的《诗选》、新疆的《文学大选》、上海的《新时期10年诗选》等刊物选登了他的诗作;文化艺术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他的《二十岁人》、《我们都有一个梦》两本诗集。1989年,他被中国作家协会吸收为会员,被湖南省作家协会推选代表省青年作家出席全国青年作家第三次代表大会,被株洲市评选为10大青年新闻人物。
  四 南楚诗社
  1985年8月,南楚诗社成立,到80年代末有社员102人,其中多数社员是在古典诗词创作与理论研究方面有较深造诣的离退休老干部。
  诗社自成立始,社员们坚持每年深入工厂、农村采风,运用古典诗词形式,咏物抒怀,歌颂株洲“四化”建设成就和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每年出版一期《南楚新声》专集。至1990年,诗社已出版《南楚新声》6期,共创作诗词、楹联近万首(幅),其中社员文有然、尤湘洪、罗志钧、罗立洲、罗传卫、丁亚辛、丁价勋、李迈群、万扬纬等共出专辑13个,李国清的篆书和行书作品入选《二十世纪国际现代书法篆刻名家作品荟萃》并获世界银奖艺术家称号,陈恒安的《玉楼春·党庆颂》获“庆祝中国共产党华诞向日杯全国征文”一等奖,罗立洲的《株洲大桥之歌》被有北京等8个省市诗人参加的首次中华现代工业诗词研究会评定为二等奖。
  除以上专题介绍的民间文艺社团外,办得较好的民间文艺社团还有株洲化工厂的文学创作组、株洲电力机车厂的“成才”、市东区的“作家摇篮”、南区的“庆云山”、北区的“北苑”、硬质合金厂的“七月”、株洲车辆厂的“百花”、醴陵市的“文笔峰”、茶陵县的“腰陂”、株洲县的“花蕾”等文学社,以及酃县的“朝天子”诗歌联谊会,市作协所属的报告文学学会、杂文学会、散文学会、通俗学会等。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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