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科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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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17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科技管理
分类号: F204
页数: 27
页码: 293-31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株洲市的科学技术的科技支持体系的科技管理的管理机构、科技干部管理、计划管理等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市 科学技术 科技管理

内容

一 管理机构
  (一)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1959年2月,成立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设办公室、计划科、资料情报科、总结推广经验交流科,由中共株洲市委宣传部代管。1961年2月,设秘书科、科研科。1962年4月,秘书科、科研科改为办公室、计划情报科、并增设基层工作科。1964年,市科委从文教战线分设出来,作为市委的一个部门,改为中共株洲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市科委撤销,其科技工作先后并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科技组、市计委科技办公室管理。1975年11月,市革委会成立市科技局,局设办公室、科技科,配专职人员13人,分管全市科技工作。
  1978年6月,撤销市科技局并恢复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科技工作。设有办公室、计划科、群众工作科,地震办公室。归口管理市科学技术协会、市计量管理处、市科技情报研究所。1979年增设教育科。
  1983年机构调整后,配编制21人,实有23人;委设办公室、综合计划科、科技管理科。1985年,设立市专利办公室。1987年,增设成果管理科。归口管理市计量管理局、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市专利办公室、市微机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震办公室、市科技开发中心、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办公室、市科学器材公司。
  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是:贯彻党和政府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组织管理全市的科学技术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会同计划部门编制市科技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搞好综合平衡,论证审核全市科研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市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本市的协作、攻关,交流科技信息,做好协调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全市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以及科技物资、设备的申请、分配和供应工作,组织全市大型精密仪器协作网;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评选、上报和奖励及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交流和移植;组织管理好技术市场,促进技术商品化;做好科技统计,搞好科技情报与经济情报的收集、调查、研究和交流工作;负责专利的代理和管理工作;配合省科技外事部门搞好科技外事工作;负责地震的预测预报;负责县(市)区科委、市属科研机构和厂办、民办科研机构的业务指导,以及科研机构的新建、更名、撤销的审批工作;负责有关科技方面的管理办法、条例等行政法规的草拟、制(修)订工作。
  (二)县(市)、区科委
  各县(市)、区均已成立科委,最早的成立于1958年(醴陵县科委),最迟的成立于1989年(东区科委),行政上隶属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市科委指导。各县(市)、郊区的管理机构,一般设有办公室、计划成果室(组)、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科技开发中心等。城区科委因成立时间不长(最早成立于1986年),一般只有2~3人,未分设其它机构。县(市)、区科委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与市科委大致相同。至1990年,共有编制47人,实有58人。
  (三)乡、镇科委
  1989年,各县(市)、郊区根据1988年11月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先后进行乡(镇)科委试点,并成立乡(镇)科委7个,配备科技专干1~2名,科委主任由副乡长(镇)长担任。至1990年,全市150个乡镇均已配备科技专(兼)干,148个村配备科技员。
  (四)市直委、办、局科技管理机构
  市直委、办、局设有科技管理机构,名称为科技科、技术科、科教科或总工程师室,配有专职或兼职科技管理人员1~5人不等。最早建于50年代,多数建于70~80年代。
  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单位)的科技管理,并与市科委等上级科技管理部门保持业务联系;负责制定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工作,负责科技成果及新产品的评审、鉴定、申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发科技情报及科技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技术培训和学会工作。
  二 科技干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科技人员作为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部分,由各级组织、人事、科技等部门分别进行管理。1955年,成立市人委人事科,负责全市科技干部管理。1959年2月市科委成立后,配合人事、组织部门进行科技人员调查,制定选送培训计划等工作。1968年人事局撤销,其科技干部管理工作移交市革委会政治部组织组管理.1973年又移交给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管理。1979年4月恢复人事局,次年增设科技干部管理科,1988年成立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至1990年,市属各县(市)均已建立科技干部管理机构.两级共10个,定编127名,实有121人。主要负责科技干部的管理、调配、录用、考核晋升、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调整、福利及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研究生、留学生的分配安排,援外出国人员的选派,人才培训与开发、引进,人才整体规划与人才余缺调剂,组织智力支乡,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拟定改善科技人员待遇和放活科技人员的有关政策、条例等。科技干部的领导职务的任免归口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一)职称晋升与职称改革
  50~60年代,全市先后2次评定技术职称,亦有少量科技人员被晋升授予技术职称。1979~1983年,市人事局开展专业技术职称套改、复查、确定、晋升工作,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套改、晋升各类专业技术职称3853人,其中高级15人,中级1491人、初级2347人。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精神和省、市统一部署,市人事局统一开展技术职务评聘。全市职称改革工作遵照精心指导、审慎行事、坚持试点,逐步展开的方针,于1986年5月试点,1987年5月在事业单位铺开,1988年5月在企业单位铺开,至1989年10月全面结束。全市市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49972名专业技术人员中,获高级职务资格1806人,中级职务资格14878人,初级职务资格29128人,聘任和工资兑现同期完成。
  (二)人才开发与交流
  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市人才开发与交流日趋活跃。1988年2月,市政府制定《关于放活科技人员政策,鼓励科技人员支援乡镇(区街)企业和贫困地区的规定》,对科技人员在支乡中的粮食、户口、人事关系、子女就业、升学、住房、工资待遇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同年,成立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开放全市人才市场,逐步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保证县、区、乡(镇)新建、扩建单位的人才需要。全年交流调配干部1528人,其中科技人员1012名;组织420名科技人员辞职或停薪留职到县区乡镇承包、领办企业;1200名科技人员从事业余兼职活动,帮助开发新产品398项,解决技术难题,新增产值3450万元,新增利税785万元。同年6月,召开全市放活科技人员政策经验交流会,有16个单位和个人介绍经验。
  (三)科技人员培训
  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科技干部管理部门把科技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以分散为主,脱产学习和不脱产学习相结合、以不脱产为主,正规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以业余为主的办法,开展科技人员培训工作。1986年以来,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134期,参加学习的达26150人次。1988年,市电大、市人事局等单位联合举办3期现代工程师继续教育专修班,有1826名科技人员入学,设41个教学班,经过全省统一考试,有85%的应考人员合格。
  三 计划管理
  (一)长远规划
  1960年,市科委编制出全市第1个科技发展规划——《株洲市1960~196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并作为1960年中共株洲市第三次代表会会议文件。《纲要》要求,3年内将株洲市基本建成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综合性新型工业城市,重点发展有色冶金、机械、化工、建材4大工业系统,工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4亿公斤,完成各类科研项目600项。同时还要发展尖端科学技术,重点解决特种合金、半导体、高品位有色金属、高分子合成材料、电气化、自动控制等方面的科学技术问题,并新增同位素等科研所10所。该《纲要》经实施后,对株洲市建成冶金、机械、化工、建材四大支柱性产业起了重要促进作用。但由于所提指标脱离实际,工业总产值等主要指标未能实现。
  1963年6月,市科委组织编制《1963~1972年科学技术十年设想》。主要包括:科学研究项目计划(含普及推广和新产品试制),科研基地建设,科技人才培训,科学实验的仪器、设备和经费计划等4项内容。科研任务重点在:水利、肥料、土壤、种子、植保、蔬菜、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化肥、农药、农机、农业电气化、工业化(机械及半机械化、自动及半自动化)木材节约和代用、综合利用,医药卫生等15个方面。
  1966年4月,市科委编制出《1966~1970年株洲市科学技术工作设想》。主要内容是: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科技队伍,深入开展科学研究、试制新产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积极移植科研成果,推广先进技术,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同年5月,还编制出《1966~1970年株洲市地方工业科技工作规划》。规划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备战备荒,加速重点建设和工业生产建设;5年内,科技队伍由4560人发展到7000人,工业要求重点研究冶金、半导体、激光、塑料、真空技术、合成橡胶、玻璃纤维及玻璃钢仪器、仪表及为农业服务的化肥、农药等。
  1975年1月,市科技局组织编制出《1975~1985年科技十年长远规划(草案)》。《规划》提出10年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其指导思想是:优先抓好农业和支援农业;工业企业主要是革新、改造、挖潜,大稿科学技术群众运动。奋斗目标是:农业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进行高产示范,5年内达到亩产1250公斤,10年内达到亩产1500公斤;工业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等8大指标;造就一支宏大的又红又专的科技队伍。重点研究的项目有: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和杂交优势的利用,水稻栽培新技术,植物保护,速生丰产林和果木林,畜牧水产新品种,农业机械、工业生产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电子工业基础产品,集成电路及陶瓷、制革、造纸、农药、化肥等新产品。《规划》实施后,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
  1981年5月,市科委组织编制《1981~1985年重大科技项目计划的大体设想》(即“六五”科技发展规划)。其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应用研究为主,以工业为主,以产品更新换代和推广新技术为主,围绕轻纺、电子、建材、能源、农业等6个方面,重点研究和开发麻纺工艺及新产品、塑料包装、麻纤维印染、稀土、食品、电视机、石英制品、电涡流传感器、三废综合利用、中密度纤维板、热平衡测试、低熔点合金模具、新型电焊机,表面活性剂、有色金属回收、钨渣综合利用、热带鱼引进越冬、蔬菜、混交林等20个项目。实施后,取得一批重大成果。如研制成功全国第1条面包生产线,第1条苎麻脱胶连续化、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线,第1条弹条自动成型生产线。
  1984年,市科委组织专门班子,编制《株洲市“七五”科技发展规划(1986~1990年)》。《规划》要求:1990年全市重点行业的1/3达到经济发达国家70年代末或80年代初的先进技术水平,工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农业总产值达到13亿元,技术进步作用在总产值增长中的比重达到47%,每年完成科研项目50项,引进项目20项,成果推广项目30项,新产品开发80项;自然科学技术人员平均年递增11%。科技工作的重点是食品、电子、建材、塑料、陶瓷、农业等6个行业,微计算机技术、生物技术、节能和综合利用等3项技术。为促进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规划还提出建立人才开发中心、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科技信息中心等3个中心。该规划经组织实施,取得可喜的成绩;全市共实施科技发展计划项目357项,其中科研计划186项,星火计划84项.成果推广计划87项;共安排科技三项费用589.55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64.75万元,省科委“切块”下达200万元,省科委“戴帽”下达224.8万元。另外,国家计委安排250万元。这一期间,全市共取得科技成果739项,获奖成果374项,其中获国家级成果奖15项,获省级成果奖121项,市级成果奖238项1984年12月至1985年12月,中共株洲市委、市政府组织力量,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编制《株洲市1986~2000年经济、科技、社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战略是:到2000年,全市40~50%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技术装备水平上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科技进步因素占新增产值比重达到60%;全市独立科研机构增加到33个;自然科技人员达到每万名职工中含2000名;科技成果转化为社会商品率达到80%以上。战略重点是:优先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能源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等5项技术。重点开发农业、食品、塑料、陶瓷、烟花鞭炮、苎麻纺织、电子、化工、建材、有色金属、机械、交通运输等12个行业。解决1个社会问题,即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及环境保护问题。该《规划》1989年获省科技进步2等奖,并已组织实施。
  (二)年度计划
  从1959年开始,市科委根据上级安排和全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情况选择科研项目,下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1959~1960年,称科技发展规划。1961~1963年,改为重点项目计划、新产品计划。1966~1971年,又以科研重点计划与新产品试制计划合并下达,简称科研新产品计划。1972~1974年,称科学试验计划,由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科技组下达。1975~1978年,恢复科技发展计划名称,由市计委下达。1979年起,科技年度计划称三项(重大科研、中间试验和新产品试制)计划,由市科委编制,并会同市计委、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同时,市科委在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上开始进行改革;改单纯指令性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相结合,年度计划采用滚动性计划,项目管理采用目标责任制合同管理办法等等。1984年开始,国家设立电子振兴计划。同年,株洲市被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全国微计算机开发4个试点之一。市科委与市工商银行共同下达微机推广计划,后由微机推广办公室下达。1988年起,增设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据1990年统计,1978~1989年全市共安排各类科技计划项目71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5项,省级项目122项,市级项目580项,按计划进度要求完成的年平均为90%以上,见效率80%以上。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的项目共108项,其中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7项,省级32项,市级69项。
  (三)星火计划
  “星火计划”是1985年由国家科委提出,国务院批准的科技计划。该计划以“短、平、快”为特色,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振兴地方经济,特别是振兴农村经济。
  1986年,全市开始实施“星火计划”。与此同时,为配合“星火计划”的顺利实施,当年设立“星火人才培训计划”。主要培训内容是适合农村的实用技术,特别是种、养及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培训方式主要是举办中短期培训班,并辅以广播电视、函授等。
  1987年10月,市科委举办首次“星火计划”成果展览会和“星火计划”表彰奖励大会,展出“星火计划”项目35项,奖励优秀“星火计划”项目15项,先进个人37人。
  1988年,醴陵市被列为省“星火技术密集区”,重点开发和改造传统产业陶瓷和烟花鞭炮。“密集区”内共安排星火项目19项(其中陶瓷、烟花项目13项),年创产值4280万元、利税1100万元、创(节)外汇600万美元。同期,市科委在攸县建立“星火密集区”,重点开发席草草席、稻草制品、节能电机等10余项“星火计划”项目,取得显著的成绩。
  至1990年,全市共安排“星火计划”项目86项,内含国家级10项,省级33项,市级43项;总投资5056万元,其中落实贷款2950万元。1989年“星火计划”项目实现产值1.4亿元,利税4391万元,创(节)外汇1081万美元。76个项目中按计划进度要求完成的有73项,项目完成率为96%。并安排星火人才培训项目76项,安排培训经费14万元,举办各种培训4200余期,培训人数达6.38万多人次。
  (四)火炬计划
  1988年开始.省科委设立“火炬计划”,市科委受省科委委托,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下达的“火炬”计划,市级不编制“火炬计划”。
  (五)巨龙计划
  1990年5月开始,省科委设立并下达“企业科技进步巨龙计划”(简称“巨龙计划”),首批15个项目中,株洲占有7项。至当年年底,全市列入省“巨龙计划”项目共计2批12项,并启动企业科技开发基金9568万元。
  四 成果管理
  1959年,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开始有计划地对有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并根据国家、省科委有关新产品、新工艺技术鉴定书的格式和报送办法,对工业新产品、新工艺会同主管局组织评议、鉴定、颁发证书,批准投产。
  1978年,继全国科学大会后,召开全市科学大会,对188项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奖励,其中76项、183项分别获全国、全省科学大会奖。1980年后,市科委根据省政府、省科委有关成果管理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使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上报奖励、交流推广、建档、保密、统计等工作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至1990年,全市共获各类各级(国家、省、部、市)重大科技成果奖1442项,其中国家级奖121项、省级奖450项、部级奖321项、市级奖550项。
  (一)评议鉴定
  1980年,省科委颁发《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暂行办法》,市科委按其进行科技成果鉴定。1986年9月,市科委结合全市情况制定《株洲市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科技成果鉴定严格按鉴定程序进行。1988年8月.市科委制定《株洲市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市科委为成果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至1990年,市科委主持技术鉴定项目共158项,组织鉴定单位邀请同行专家对鉴定成果进行现场测试、资料审查,并对成果的先进性、新颖性、实用性、技术难度、推广应用范围及建议意见等作出书面结论,颁发证书。
  (二)登记上报
  1984年,市科委开始进行科技成果登记。1986年,制定《株洲市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88年8月,制定《株洲市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实施细则》。至1990年,全市共登记科技成果149项(农业10项,工业133项,其他6项),其中属国内先进94项、省内先进55项,上报省科委登记104项。
  (三)评审奖励
  1978年,在全市科学大会上,对188项重大科技成果颁发奖状。1980年8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对全市1979年度、1981年度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及推广成果进行奖励。1984年,市科委制定出《株洲市科技成果暨成果推广奖励办法》,1985年11月,制定《株洲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1987年7月,颁发《株洲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并设立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批准、授予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市科委。同年11月,增加对软科学成果的奖励,并在行业评审中首次采用综合评定记分办法,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凡申报请奖的项目,须填写申报书、提交全套技术鉴定(或验收)资料及证书、经济效益证明及主要完成单位和人员表,报市科委进行形式审查,经行业评审小组和市评审委员会评审,其结果在《株洲日报》上公布,半月后如无异议,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行文或召开授奖大会,颁发奖状、荣誉证书和奖金。至1990年,全市共召开授奖大会7次,奖励成果550项,其中农业115项、工业373项、医药卫生27项、软科学6项、环保2项,其他27项。
  (四)推广应用
  60年代,市科委、市科协、市总工会共同组织技术协作组,到工矿企业推广技术革新成果。1973年,成立市推广优选法领导小组,在城乡普及推广“优选法”、“统筹法”。次年,先后成立刀具、热处理、铸造、远红外线等新技术推广队,在厂矿推广不重磨机夹刀具、远红外线加热与干燥、硅酸铝纤维保温等新技术、新工艺。
  1982年3月,成立市科技成果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1983年10月,市科委设立科技管理科,主管成果管理工作。1984年,成立市微电脑应用推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7年,市科委成立成果科,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管理与推广,成果推广主要包括制定成果推广计划,组织实施及进行合同管理。推广计划项目以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项目下达。项目完成后,计划下达部门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验收,并按合同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和作好经费回收。1987年9月,省科委举办首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效益展览会,市科委组织参展成果27项,经投票评比,14项成果获省科委颁发的优秀推广项目奖,并被评为全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先进单位。1989年为全省科技成果推广年,市科委会同市经委,市农委起草《关于加强全市考技成果推广工作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转发全市有关单位执行。截止1990年底,列入省、市两级推广计划项目共140项(包括省计划30项),安排经费431.10万元(其中省经费271.20万元)。据抽样调查71项,共投资18338.35万元,新增产值22450.77万元,新增利税14708.66万元。
  五 专利
  (一)专利机构与队伍
  1985年3月16日,成立市专利办公室和市专利事务所(2块牌子、1套人员),为科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归口市科委管理。专利办行使执法和管理双重职能,专利事务所承担专利咨询、专利代理、专利许可证贸易和专利文献服务等项工作。同年12月,航空航天工业部南方动力机械公司设立南方专利事务所,配有专职人员4人。1988年,由市专利事务所牵头,组成由专职或兼职专利代理人参加的全市专利代理网。
  至1990年,全市已有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608研究所、株洲冶炼厂、株洲电力机车厂、株洲车辆厂、株洲硬质合金厂、湘东化工机械厂、湘华机械厂、株洲啤酒厂、株洲化工研究所、醴陵电焊条厂等单位的20人,经培训、考核、取得中国专利局颁发的代理人证书;另有17人经省专利局培训获得《企业专利工作者证》。此外,还有80多个企业配备专利工作人员近100余人,各县科委亦分别有专人分管专利工作。
  (二)专利法宣传与普及
  1985~1989年,全市共举办各种类型的专利知识讲座、专利法报告会和学习班25期次,培训基层专利骨干559人,接待全市各阶层人员专利咨询1500人次,散发各类专利知识资料8500册。1990年,根据省普法领导小组、省科委、省人事厅、省专利局联合下达的湘普法字(1989)2号文件《关于组织“专利法”、“技术合同法”学习和考试的通知》精神,市普法领导小组、市科委、市人事局联合下文,市专利办、市技术市场管理办组织5万人参加考试,涉及基层单位2020个。其中工矿企业469个,商业企业293个,科研院所20个,高等院校3个,中专10个,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小学437个,医药、卫生单位239个,党政机关433个,其他有关单位115个。有13个单位被评为全省“两法”考试先进单位,48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三)专利申请
  自198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实施起至1990年底止,全市共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各类专利申请592件,累计计申请量居全省第4位。其中属职务发明申请163件,占申请总量的27.50%;非职务发明申请429件,占申请总量的72.50%;15项专利申请项目在国内外举办的发明展览会上获奖,340项获专利权。
  (四)专利实施
  1985年以来,发明申请人积极组织项目的实施,已应用于生产的专利技术和专利申请项目217件,实施率达36.60%。1988年,有22个实施项目年创产值5220.15万元,实现利税735.45万元;另有9个项目转让给省内外其他企业,为国家创产值5839.9万元。1990年,36个项目实施,年创产值13933.48万元,实现利税1274.74万元。此外,还有一批专利项目实施创外汇达120万美元。
  边三轮摩托车 1988年11月、12月和1989年3月,南方动力机械公司摩托车厂(株洲摩托车厂)先后申请边三轮摩托车外观设计(杨禄山、赵国民设计)、一种适用于摩托车的弹性悬架(晏志强、易开举、罗惠丽等设计);辐板组合式车轮(王星、易开举、罗惠丽等设计)2项实用新型和1项外观设计专利,其研制工作始于1983年。1984年,改进后又研制5辆。1987年,参照国内外同类产品作进一步改进,并正式立项进入试制,于1988年2月6日通过省级鉴定后投入批量生产。该车经国家摩托车质量检测中心检测认为:“设计合理、结构新颖、乘骑舒适,造型及外观质量良好,整车主要性能优异.行驶可靠,质量符合MZ101—89《摩托车质量考核评定办法》优等品的规定,居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基本达到已知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同年11月获劳动部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12月获省优质产品证书。1989年,实现产值8000多万元,实现利税228万元,获纯利84万元。1990年,实现产值近亿元,获省专利技术实施“十佳项目”称号。
  药粒闪光炮 1986年8月22日,醴陵市出口花炮厂申请、魏启祥发明。从1985年开始,经2年时间研制成功的这种新型鞭炮,将传统鞭炮生产的72道工序减为5道。该鞭炮于1987年在国内市场试销,1988年打入国外市场,畅销于美国、日本及欧洲、东南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1987~1989年,共创产值564.52万元,实现利税241.21万元,创外汇22.89万美元。1988年,在北京国际发明展览会上获铜牌奖。1989年,获省专利技术实施“十佳项目”称号。
  六 技术市场管理
  70年代末,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科技成果以一种知识型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参与市场竞争,技术市场开始出现。
  1979年,株洲市电子研究所试行“对外实行有偿合同制、对内实行课题承包责任制”率先将技术成果以贸易的方式进行自发交换。1980年,市土建学会采用定向爆破技术将市玻璃纤维厂45米高的废烟囱定向安全放倒;1981年11月,市化工研究所将获奖成果—40%高效磷乳油,有偿转让郴州农药厂批量生产,同一时期,航空工业部608研究所转让的中国第1条面包生产自动线技术,成交金额194万元。1982年,全市第1家技术贸易机构——市科技咨询服务公司成立,1984年改名为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同年,一批技术贸易机构相继成立。与此同时,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608研究所等一批大中型厂矿企业、科研单位的技术开发部等技术贸易机构也应运而生。
  1985年1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拓宽技术贸易领域,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全市技术市场得以蓬勃发展。同年6月,市科委承办全市首届技术贸易会,成交金额达85.50万元,1986年9月,成立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至此,技术合同法的宣传、实施、技术市场管理政策制定,技贸机构的审批、整顿,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统计等得以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
  至1990年,全市技术贸易机构发展到187个,从业人员6080人,市辖5县(市)1郊均已成立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形成全市技术市场管理网络。5年中登记技术合同2074个,成交金额10549万元。其中,1989年和1990年,成交金额3325万元和3824万元,居全省14个地市之首。
  技术合同法宣传 1987年9月,省辖6市决定当年10月11~17日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宣传周活动。
  1990年5月,为广泛深入宣传、普及《技术合同法》和《专利法》,市技术市场管理办与市专利办组织5万人参加“两法”考试。
  管理法规制定 1988年7月,市科委、市工商局等共同制定《加强技术市场统一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规定: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参加技术市场管理,放宽技术贸易酬金提取比例;明确允许科技人员业余兼职的有关政策;指出引进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者,必须经市科委牵头论证等。该作法得到省科委肯定,并以湘科字(88)第195号文转发全省各地、市参照执行。
  技术贸易交易会 1985年6月,市科委承办市首届技术成果交易会,有86个单位参展,共展出科技成果266项,技术服务项目1887项,难题招标71项,情报信息2000多条。会议期间,签订意向合同39个,成交金额85.5万元,意向协议103项,产品扩散49种,产值达717万元。
  1988年11月,召开市第二届科技成果交易会,62个单位参展.共展出科技成果810项,成交65项,金额73.6万元。
  1989年9月,由市科技情报研究报、市专利事务所、市新技术推广站、市郊区工业品贸易市场和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共同组织召开南方13省(市、区)名优特新产品、专利技术、科技成果交流交易博览会,131个单位参展,展品共623项,成交50项,金额500多万元。
  至1990年,全市共承办、参加各种形式的大型技术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洽谈会5次,展出科技成果项目6003项,成交187项(份),金额659.10万元。
  七 科技情报
  50年代初期,市内工厂企业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分别开展科技情报工作。三三一厂运用科技情报研究、科技情报翻译为研制航空发动机服务。
  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设立情报资料室,铁道部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成立技术经济情报室。并相继创刊《株洲科技》、《科技交流》、《科学实验》、《机车电传动》、《电力牵引与快报》等刊物,开展科技情报信息交流。
  “文化大革命”期间,情报机构撤销。
  1978年2月,成立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随后,市内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境内5县1郊科学技术委员会,相继建立专业科技情报研究机构。并开始建立乡镇科技信息网络,设有信息员,壮大研究队伍,改善设施和手段,开展科技、经济、市场情报调研、信息交流。
  70年代末起,航空航天工业部第六〇八研究所情报室创办《航空发动机设计参考资料》、《航空发动机动态与简讯》、《航空发动机设计研究》,市科技情报所先后创办《科技情报参考》、《科技信息剪报》,株洲电力机车工厂创办《电力机车技术》,南方动力机械公司情报室创办《南方科技报》,市电子研究所情报室主编《微型电脑应用文摘》,均全国发行或交流。株洲苎麻纺织印染厂的《苎麻纺织科技》,被定为全国苎麻纺织工业科技情报站、纺织工业部科技情报研究所发行刊物。1979~1984年,为扩大全市科技信息,市科技情报所参加湖南省城市科技情报网、南方城市科技情报网和全国部分中小城市科技情报网。市冶金机械、化工、建筑、建材、轻工等行业亦成立科技情报站(室),并同全国同行业科研、情报单位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1985年,市科技情报所与市图书馆牵头创立包括南方动力机械公司、六〇八所、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株洲冶炼厂、株洲化工厂、湘江氮肥厂、株洲硬质合金厂、株洲苎麻纺织印染厂、中南林学院等18个单位情报所(室)参加的株洲市科技信息咨询联合体,为全市科研、生产服务。同年,在全市首届技术成果交易会上,市科技情报所获市政府授予的情报信息1等奖。
  《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后,市科技情报所同市内有关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情报科技人员深入到市辖5县(市)1郊,开展科技情报咨询、信息发布、科技培训、中介服务、可行性论证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一条龙”服务。1987年6月,中国科技情报研究所在株洲市召开全国日中录像重点播放点现场经验交流会。1987~1989年,市科技情报所连续3次被评为“日中科技电视录像网优秀播放点”,5次被特邀出席国家科委和中国科技情报局(司)召开的全国科技情报经验交流会,并在大会上发言。
  至1990年,全市专职科技情报人员发展到249人,兼职402人,其中高级技术职务36人,中级146人,初级77人;94个乡镇设有专(兼)职信息员94人;拥有科技图书35.79万册,中文期刊17.63万册,外文图书和期刊14.35万册;配有微电脑、录像机、复印机、缩微机、“四通”中外文电脑打字机以及胶印机等现代化设施手段;发表和获奖的论文144篇,获科技成果奖52项(其中市科技情报所论文71篇,科技成果奖14项)。
  (一)《电力机车技术》 铁道部株洲电力机车工厂于1978年创刊,由厂情报室主编。该刊坚持为新产品设计、制造服务的宗旨,在铁路电气化迅速发展时期,连载定型后的韶山型电力机车资料、电力机车发展大事记、世界各国电力机车型谱等,并开辟“机车运用维护”专栏,刊登国外电力机车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等,倍受用户欢迎。1987年获铁道部科技情报成果奖。
  (二)2000年中小型航空涡轮发动机的发展
  1983年,航空工业部科技局下达研究任务,1984年由六○八研究所陆连基、刘春珍完成。该调研报告在广泛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认真地分析、对比,找出国内中小型涡轮发动机与国外的差距,为制订国家航空事业“七五”发展规划和赶超飞机发动机世界水平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为科技人员设计、造型、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供了重要情报。该研究成果1984年5月获航空工业部重大科技情报成果1等奖,并被编入《航空科技发展参考资料》出版。该《参考资料》1986年获国家级科学进步(集体)3等奖。
  (三)从T700看中小型发动机水平与发展趋势
  系航空工业部科技局下达的课题,1983~1984年,由六〇八研究所情报室许进军、厉茂春、才学武完成。该成果在广泛搜集国外有关T700发动机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分析研究,提出T700发动机的现状与趋势,燃油系统发展趋势,国外航空发动机的主要用材、新工艺以及今后发展趋势,说明燃气涡轮发动机已取代活塞式发动机,为航空工业部决策和制订“七五”航空工业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1984年获部科技情报成果2等奖。
  八 科技经费管理
  科学事业费 1959~1979年,科学事业费由省财政厅和省科委统一下达,市科委和市财政局共同安排支出。
  1980年起,省、市财政对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节约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科学事业费由各级财政局直接安排到各级科委,由科委掌握使用。1987年底,根据国家科委、财政部及省科委、省财政厅关于地、市级科学事业费划归地、市科委拨款下达的精神,市科委于1988年开始,将市农科所、林科所、水产所、环保所等科研所的科学事业费统一归口管理。至1990年,市财政共拨给市科委科学事业费424.10万元。
  科技三项费用 从1979年开始,市科委改革科技三项费用使用方法,改科技三项费无偿使用为部分有偿使用,对经济效益好的工业性项目,采取高比例,甚至100%的回收办法,使有偿回收经费金额占年度科技三项费用总量的1/3左右。1979~1983年,有偿回收部分由市科委直接拨给项目承担单位,到期直接收回。1984年开始,市科委委托市工商银行或市农业银行代发、代收并付给银行手续费,从而保证经费的回收,积累一定数量的科技发展基金,促进了科技工作的发展。
  1978~1990年全市科技三项费用共1006.75万元,其中省科委安排“切块经费”384万元,“戴帽”下达经费348万元,市财政拨款274.75万元。此外,1983年,纺织工业部、省科委、省计委安排株洲苎麻纺织印染厂苎麻脱胶机械化、连续化、自动化项目经费101万元,其中有偿使用经费20万元;1985年,省科委安排株洲市科技基点市经费35万元;1986年国家计委、省科委、省计委安排株洲制药厂发酵氨基酸项目总经费650万元,其中无偿拨款250万元。
  科技贷款 1984年,省科委分别与省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分行联合行文,发出有关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发展及试办科技贷款的通知。同年,市科委与市工商银行共同选择、论证一批新产品试制项目,由市科委下达科技贷款计划,市工商银行从流动资金中拨出93万元作为贷款,支持8个项目的新产品开发。这是全市首次下达科技贷款。
  1984~1985年,株洲作为全国微电子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城市之一,国家电子振兴办公室下达科技贷款200万元,由中国工商银行发放贷款,国家经委贴息,市微电脑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工商银行市支行共同下达。该批贷款计划共安排微电脑应用项目26项。
  1986~1990年,为解决“星火计划”项目的匹配资金问题,市科委为76项“星火计划”项目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共争取科技贷款2950万元。
  九 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民国25~38年,国民政府规划建设株洲工业区期间,美国技术考察团和美援设计团来实地考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年代初期,国家将苏联、波兰等援建的重点项目中的4项,安排在株洲市建设,其间,苏、波专家同株洲科技战线有着密切的交往。50年代末、60年代初,此种交往因苏联撕毁合同、撤走专家而逐步中断。60~70年代,株洲市派遣科技人员赴越南、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巴基斯坦、蒙古、坦桑尼亚、赞比亚等国执行科技合作项目,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并援建一批工程项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家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全市国际科技交往日益活跃。
  1978年6月,美国民间组织——科学为人民代表团应中国科协的邀请来华访问时,专程参观访问株洲车辆厂、株洲玻璃厂、株洲苎麻纺织厂、株洲市皮革制品厂和钟鼓岭菜市场,对株洲市的科技发展水平、工厂的劳动制度、职工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职工的生活现状等作全面的考察。
  1979年4月3~6日,应国家冶金部的邀请,以霍斯普为首的奥地利普郎西粉末冶金公司代表团一行3人到株洲硬质合金厂参观和交流技术,代表团技术负责人阿兴勃来纳和希德来分别作题为《难熔金属的应用》和《硬质深层切削刀具的进展》的技术报告,并放映自带的两部科技影片。同年7月20~25日,孟加拉、缅甸、西班牙、裴济、印度、菲律宾、泰国11个国家组成的联合国粮农组织群众造林考察组一行22人,来株洲市考察群众造林和苗圃管理工作,就植树造林运动的组织及造林成功的标准等问题进行咨询和探讨,并交流了组织农民营造用材林、固沙林、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护堤林、饲料林及农村小片森林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同年11月20~22日,比利时老山公司里斯来株洲冶炼厂参观,并就铅烧结、锌高酸高温浸出和沸腾炉余热利用3个方面的问题,同厂方商谈改造方案。同时,还应邀为正在厂里召开的中国金属学会全国铅锌冶炼学术会议作题为《湿法炼锌》的学术报告,并赠送给工厂成套技术资料和湿法炼锌的幻灯片。
  1982年5月8日,联合国粮农组织派遣中密度纤维工艺专家和顾问、美国梅德福公司技术厂长波希格雷维来华提供技术服务,中国林学院安排在株洲市进行两周讲学。讲学期间,对市木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实验车间作为期3天的实地考察、技术咨询、现场指导。
  1984年10月7~10日,日本日立丸红访华团一行11人到株洲电力机车工厂参观考察,与厂方就合作生产电力机车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同期内,英国宇航公司总经理普兰纳和奥大利亚霍克飞机公司商务董事史密斯一行3人对南方动力机械公司进行为期2天的参观访问和技术交流,就航空技术等有关问题进行座谈和商讨。10月15日至11月5日,应省科委和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硬质合金分会邀请,日本科技界公认的硬质合金权威东京大学铃木寿教授一行2人,到株洲硬质合金厂进行为期3周的讲学和技术交流,就硬质合金工业的技术问题与厂方科技人员进行文化座谈和学术交流。
  1985年欧洲50赫兹集团(FCG)与株洲电力机车工厂签署技术转让和合作生产2台8K电力机车的协议。合作生产期间,FCG集团向该厂提供8K电力机车全套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工装模具图纸及检验文件,采购文件和机车维护保养文件,并派遣专家进行现场培训和技术指导。至1989年1月,株洲电力机车工厂与法国阿尔斯通——大西洋公司合作生产出149号和150号2台(4节)8K电力机车,并通过部级鉴定和验收。
  1987年7月,经市科委联系,应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邀请,日本花甲协会成员、石英玻璃专家佐伯宽对市327厂开展为期2个月的技术指导和咨询。通过对该厂的技术诊断,在改进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等方面提出了实质性建议,并参与设备制作和新产品的试制。其中所生产的二段式蒸发器、旋转式蒸发器填补国内空白,为该厂创经济效益30多万元,省政府为此发了快讯。
  1988年4月,应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的邀请,日本花甲协会成员、焊条专家田中创到市电焊条厂同该厂科技人员一道攻关,为期1个月。围绕改耐热钢焊条由直流施焊为交直流两用,为改善E5016焊条的操作性能和解决不锈钢焊条药皮在施焊过程中的发红、开裂等技术难点,进行讲课和技术指导。同年5月,日本花甲协会成员、电线电缆专家林正之来到株洲县县办企业——湖南特种电磁线厂,进行为期20天的技术指导。通过现场技术诊断,对该厂拳头产品HF聚酰亚胺复合薄膜双玻璃丝绕包电磁线的产量、质量、工艺、自动检测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工厂按其意见对有关工艺和技术予以改进,在把好产品质量关方面采纳他提出的5项改进措施,使产品废品率由7‰降到3‰。
  1987~1989年,应日本富山县日中农业技术者交流协会的邀请,经省、市2级科委推荐,先后派遣4批8人赴日本富山从事农业、畜牧业科技研修。1989~1990年,日本先后派遣3名青年协力队员来株洲职业学校(第七中学)等学校任教。
  1978~1990年,全市共有88家企业同日本、瑞典、意大利、奥地利、匈牙利、西德、丹麦、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英国、瑞士、新加坡、东德等15个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成交195个技术、设备引进项目。总投资55245万元,共用外汇8330万美元。70%的引进项目已正式投产,其中填补国内空白6项,省内空白13项。
  十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1988年10月6日,经省政府批准,株洲市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并制定《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规定》。试验区建在河西天台山路以南1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重点开发微电子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术、新型材料、能源新技术、生物工程、精细化工、特种冶金、机电一体化等新技术以及对市内传统产业进行改造的高新技术。
  1989年3月6日,成立株洲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编3人,并开始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登记。至1990年,先后批准:精细化工新技术开发公司的煤制纯氢成套新技术和甲酸纳法保险粉成套新技术,金旭电脑工程公司的电脑软件的研制、推广、应用项目,智能电子设备研究所的ZN系列智能化控制或测试设备和WSJ—2饲料生产线电脑控制系统,智通仪器开发研究所的超浅层工程地震勘探仪器系列,星空化学工业公司的焦锑酸纳,市消毒剂厂的广谱高效消毒片,株洲田心节能电炉研究所的高效节能轮箍加热炉等8家单位、11项新技术项目进入试验区。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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