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费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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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1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费支出
分类号: G467.2
页数: 4
页码: 149-15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株洲市的教育经费的经费支出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 教育 经费支出

内容

清代,教育经费主要用于科举考试、学官及师资薪俸,学署及书院的兴造修缮,生童膏火资助及奖学金等。书院改设学堂后,各县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初等教育,开支项目有教职员工工资、设备添置和校舍营造修缮费等。
  民国时期,县区教育经费除中小学教育外,又增加了社会教育、教育行政等类支出,但仍以初等教育所占比例最大。民国10年,攸县教育支出有劝学所薪金、工食、办公费、视导员薪金、师范经费、高等小学经费、女职及女高经费、大中学生津贴、国民学校补助、新办学校开办费、考试参观实习费等项目,共开支19034.5元,其中高等小学经费及国民学校补助为1052元,占55.3%。其时,境内各县教育事业不断扩展,而经费短缺,收支难以平衡。18年,攸县教育支出176265元,居全省第10位,但当年经费收入仅151950元,亏空24315元;酃县教育经费岁入40749元,岁出45443元,亏空4694元。次年,攸县亏45215元、酃县亏4694元、醴陵县亏17721元、茶陵县亏4190元。嗣后多数年度,各县教育经费均入不敷出。
  共和国初期起,全市教育经费支出逐步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国家财政收入不断增长,教育支出亦随之增加,至80年代每年增幅更大。
  教育经费的分配,以中小学教育所占比例最大。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1983年为2949.75万元,其中中学经费1027.32万元,小学经费1001.86万元,两项支出占总额的68.8%。1990年为7610.69万元,其中中学经费2605.76万元,每生平均231元;小学经费3225.81万元,每生平均93元,两项支出占总额的76.6%。
  教育经费支出,按用途分为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建投资两大类。
  (一)教育事业费 教育事业费,又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原称教育行政费,“文革”中改称公用经费)。两项之比,全省平均为77:23。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补助工资(物价粮价补贴、代职代课金、民办教师补助费、班主任津贴、教龄津贴、岗位津贴、奖金等),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防寒降暑及困难补助费、公费医疗超支、独生子女津贴、丧葬及遗属补助等),离退休人员费用和人民助学金等5项。1990年,全市教育战线人员经费支出为预算内工资2760.7万元,补助工资1494.2万元,职工福利费512.8万元,离退休人员费用683.4万元,发放助学金38万元。其中,工资、补助工资和职工福利费占81.7%,离退休人员费用占11.7%,比1983年增长5倍多;助学金占0.7%。共和国初期,为贯彻教育向工农开门的方针,使工农子女能优先入学,于1952年始设人民助学金,对家境贫寒、思想好、学习好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补助。人民助学金因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其标准与发放办法各异。1964年市教育局规定,普通高中助学金名额占高中学生总数的18%(每人每月9元),城市初中8%(每人每月8元),农村初中13%(每人每月7.5元),附中7%(每人每月7.5元);全年均以10个月计算,分为甲、乙、丙、丁4等。师范生100%享受助学金,每人每月11元,全年以11个月计。“文革”期间,助学金变成了学生困难补助。1980年后,城乡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助学金逐渐转为奖学金,有的学校移作公用经费使用。
  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业务费(教学实验费、资料讲义费、招生费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专业活动所必需的消耗性费用开支),修缮费(校舍及专用设备修理费用开支),设备购置费(用于购置办公桌凳、课桌椅、床铺、教学设备、车辆等项所需经费)。1990年,全市教育战线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公务费229.32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2.9%;业务费270.1万元;预算内修缮费855.1万元,占预算内公用经费的48.1%;预算外资金列支修缮费3124万元,占预算外公用经费的69.7%。1983~1987年,预算内设备购置费共552.08万元,占同期预算内公用经费的9.6%;1988~1990年,预算内外共支出设备费1388.61万元,占同期预算内外公用经费总和的9.1%。
  (二)教育基建投资 1952年,省教育厅始在株洲市进行教育基建投资,主要用于普通中学和师范学校校舍的新建。1955年,全市教育基建投资17.47万元,加上跨年度经费共34.88万元,新建1所中学、1所完小和1所幼儿园,建筑总面积达3.6万平方米。1957年,省教育厅拨给株洲教育基建费42.07万元,用于扩建市二中和新建市三中、市四中及1所完小。50年代末,教育事业迅速发展,教育基建支出不断增加,市直属学校除市一中原有部分校舍外,其余均属国家投资兴建。
  境内各县、市教育基本建设,除国家投资小部分外,大多依靠地方自筹和群众集资。1971~1979年,株洲县新建、改建学校投入资金882.77万元,其中省市拨款118.65万元,县财政支付22.5万元,其余靠群众集资。80年代后,各县、市重点中小学校舍的新建主要依赖国家拨款,而普通中小学基建维修主要依靠地方财力和群众集资,因任务大,地方财政普遍动用了预算内外的财力物力。1984年,全市教育基建投资共动用预算内外资金1567万元,施工面积19.4万平方米,年终竣工12.73万平方米。1989年,全市筹集资金3650.88万元、钢材2199吨、木材4578立方米,改造危房、扩建和新建校舍23.87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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