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费来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1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费来源
分类号: G467.2
页数: 9
页码: 140-148
摘要: 本机记述了株洲市的教育经费的经费来源的学产、捐税、政府拨款、开征教育费附加、社会集资、勤工俭学、学杂费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 教育经费 经费来源

内容

清代,书院、义学经费以学产收入为主。民国时期,于学产之外又设捐税和学生学杂费。共和国成立后,政府拨款成为教育经费主要来源,此外还有教育费附加、社会集资、师生勤工俭学和学生学杂费收入。
  一 学产
  清代学产主要是学田。学田来自社会捐赠、官府下拨和寺庙、宗祠、会社公田亦按比例提留。茶陵州学田,清康熙年间,已有88.6亩,乾隆七年(1742)州内士民为洣江书院捐田租168石,乾隆三十七年知州陈延柱谕令各都捐田办学,田租达360石。酃县学田,嘉庆初洣泉书院有207亩、梅冈书院200亩;同治十二年(1873)洣泉书院增至558亩(其中捐田489亩,寺庙、宗祠、会社公田4亩,官田65亩)、梅冈书院增至291亩(均为捐田);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学田共有1803亩。清末,今株洲县境内的龙潭书院学田达648亩。
  民国时期,学产仍为学校经费主要来源。民国初年,醴陵县学田租谷共计1.3万余石,攸县原兴贤堂、采芹会、东山书院田租达1.9万余石,各县还提取寺庙、宗祠、会堂田产以充教育经费。10年,按省议会规定原有学宫、书院、寺庙的田产,除岁修及祀典费用外,一律提作教育经费。18年,根据省政府规定,各县提取寺庙、宗祠、会社的6成财产作为地方教育基金。32年,茶陵县县有教育产款计有学田690亩,山林25处,铺房17所;乡(镇)教育产款有学田1146亩,年田租1268石;保国民学校产款有学田5125亩,连同其他不动产,年田租10243石。同年,酃县县有教育产款计租谷1894石;中心小学基金有田租3498石,分配给各校多者850石,少者220石;保国民学校基金有田租7507石,各校所得60~300石不等。1949年下期,人民政府接管原湘潭县藕灵、空灵、株洲等乡私立小学35所,有学田4884.4亩,平均每校139.55亩,其中学田较多的陈氏聚奎小学有530亩,易氏南湖小学有343.5亩。
  二 捐税
  民国6年,湖南省颁布《各县附加教育经费章程》,规定全省开征田赋附加教育捐,税率为30%。嗣后又增加田赋月息、烟酒税附加、房捐、屠税留成、亩捐、殷实捐等。各县、区遵照施行,有的县、区还根据当地出产情况增收杂项捐税等。捐税成为当时教育经费之大宗。19年,酃县教育经费岁入约1万元,其中田赋附加约占25%,竹木杂捐约占28%,田赋息金约占18%,加上其他捐税,达75%以上。21年起,烟酒税划为国税,地方附加停征,竹木杂捐又因裁厘废除,教育财源锐减,教育经费愈益艰困。
  三 政府拨款
  民国24年,政府始将教育经费编入预算,统筹支拨。29年,实施国民教育规定教育经费由中央、省财政各筹25%,地方自筹50%,但因财力不支,各地并未实行。当年,中央和省两级拨给酃县的教育经费仅6797元,分配给各校作为补助,学校经费仍靠学田学租。
  1950年,各县人民政府在地方公粮内划拨一定的比例给学校,以补学产经费之不足。1951年起,各县公立学校经费一概纳入国家预算,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市、县在地方财力中增拨部分以为弥补。1983年起,省委和省政府规定教育经费的增加要高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速度,国拨教育经费每年以14.1%的比例递增。1985年,省委和省政府又规定“开五个口子”:即(1)市县教育拨款的增长比例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2%以上,各级地方机动财力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2)乡镇财政收入应有50%以上用于教育;(3)城市维护建设费应有15~20%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修建;(4)开征城乡教育费附加;(5)增加教育基建投资。全市认真落实这5项规定,保证了对教育的投入。1990年,全市国拨教育经费达7577.2万元,为1983年的2.86倍;地方财力投入教育经费总额达899.8万元,为1983年的2.88倍。
  四 开征教育费附加
  1986年,全市开征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城市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纳税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按1%的比例征收教育费附加;农村以乡或村为单位,按人头或田亩统筹。当年,共征收356.7万元,占预算外收入的35.5%。
  1987年,全市151个乡镇中,有142个开展征收工作,或随粮计征,或随木材计征,或由乡统征,征收比例为1~1.5%,有的县、区人均4元,完成72.3%的征收任务;城区超额完成7.6%。两项共征资金1041.87万元,占预算外收入的58%。
  1988年,市政府规定城市从10月份起,按“三税”开征教育费附加2%,对免税企业不免征教育费附加;农村151个乡镇全部开征。至1990年,全市教育费附加共征集6861.86万元,相当于同期预算外收入的35.4%。
  五 社会集资
  50年代初,农村贯彻乡学乡办、村学村办的原则,农民纷纷出工出料兴办学校。
  50年代中期起,提倡民办学校,其办学经费实行“民办公助”,即“集体筹集、个人负担、国家扶助”的原则,民办教师的工资和校舍、校具的修建、添置,主要依靠社、队集体筹集资金解决,国家补助一部分。
  70年代,株洲县各公社、大队发动群众献工献料,筹集资金,掀起以“干打垒”形式改建、新建学校的热潮,总投资达882.77万元,其中群众负担741.62万元,占总投资的84%。
  80年代,集(捐)资办学再次掀起热潮。株洲县1980年由社队和群众集资116.1万元,新建15所社(镇)中学,1981~1989年建校投资累计达3264万元,其中乡村投入和群众集资占总投资75%。酃县从1984~1989年乡村集资627.97万元,部门集资245.77万元,干部和职工捐献14.56万元,合计集(捐)资888.3万元,比同期各级财政拨款总额多263.5万元。
  1983~1990年,全市集(捐)资收入总计5649.61万元(货币资金),占同期国拨教育经费总和34495.3万元的16.4%。
  六 勤工俭学
  1958年,全市学校按照国务院“勤俭办学、勤劳生产、勤工俭学”的要求,兴办工厂,农场。城区学校3个月内就办起9所小型实验工厂、4所农场,收入近1.5万元。
  1960年上半年,市属中学兴建校办工厂21个,加上原有的校办工厂,完成工业产值60余万元,提前半年超额35%完成国家下达的年计划;副业生产方面,种植蔬菜305亩,收菜57万余斤,有5所学校全部实现蔬菜自给,3所学校实现半自给;在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运动中,自制各种工具、设备144件,节约劳动力104个,价值7.56万元。市二中用土法试制成功的炼钢用石墨电极产品行销各地,受到用户欢迎。该校1959年下期至1960年免收学生学杂费,1960年下期至1961年上期寄宿生700余人免费供应膳食。
  1961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各校校办工厂相继停产下马。1962年,对城市学校占用农村生产队的土地、房屋进行了清理退赔,农村学校也清理了学校的“一平二调”,城乡多数学校的勤工俭学暂时停顿下来。
  1970年前后,贯彻毛泽东的“五·七”指示,学生也要学工、学农,各校陆续恢复勤工俭学活动。中学和部分小学先后开办小型工厂,征购田土,建立学工学农基地。
  1976年,全市校办工厂总产值160万元,纯收入62万元;校办农(林)场粮食总产值53.9万元,农副业纯收入6.3万元,其他勤工俭学项目收入4.8万元。
  “文革”结束后,城市学校为减轻学生劳动负担,撤销了设在农村的学农基地,校办工厂也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固定工人从事主要生产工作。自此,城镇学校的勤工俭学以校办工厂为主,农村学校则以农业(含林、副业)为主。至1982年底,全市594所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有374所,占63%;有校办工厂49个,校办农场或学农基地153处、土地1563亩,办厂(场)的学校占34%。市四中校办工厂办得红火,曾被评为全国勤工俭学先进单位,受到国家计委、经委、教育部、财政部的表扬与奖励。
  1983年始,市辖范围扩大后,勤工俭学亦有新的发展。1984年,全市县属中学勤工俭学纯收入在1万元以上的,有酃县一中、攸县二中、攸县七中、醴陵县四中、茶陵县一中、茶陵县二中;纯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有株洲县五中、市郊区一中,醴陵县一中达4万元,醴陵县二中超过7万元。
  1988年,全市有校办工厂215个、农场(或学农基地)1145个、商业网点182个,勤工俭学纯收入802万元,学生人平15.4元,比上年增长55.5%,在全省居第6位。经济效益较好纯收入10万元以上的学校,有南方公司中学(66.5万元)、醴陵市一中(34.6万元)、市财职(19.7万元)、电力机车厂小学、南方公司小学、市一中、市四中、电力机车厂职业中学、市二中。南方公司中学和市南区教育局,还被评为全国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七 学杂费
  民国时期,学生交纳学杂费是学校经费的重要来源。公立中小学采用政府制定的统一收费标准,私立学校则标准不一。抗战期间醴陵县湘东中学,高中学生每期收稻谷5.1石,初中4.7石。部分族办学校对本姓子弟收费较低乃至免费,对外姓子弟收费较高。株洲私立建宁初级中学,每期每生交学杂费及建筑费大米3~4石,折合银元15~20圆,而袁姓子弟只收大米5斗。由于部分学校收费过高,学生常有因家庭无力负担而中途辍学者。
  共和国刚成立时,规定公立中小学一律免征学费,但自1952年起开始征收。所收学杂费一般列为预算外收入,成为教育经费补充来源之一。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阅读

相关地名

株洲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