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师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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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13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师资素质
分类号: G451.2
页数: 6
页码: 134-13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株洲市的教育的师资队伍的政治结构、学历结构、教龄结构、职称结构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 教育 师资素质

内容

一 政治结构
  共和国成立前夕,境内教师队伍中有一批先进分子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开展包括武装斗争在内的各种革命斗争。中共醴陵地下县工委设于进步人士开办的湘东中学,并在湘东中学、开明中学等6所学校建立中共地下支部,全县有269名中小学教师加入地下党。中共酃县地下区工委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酃县地下区工委,派出16名党、团员到县立中学和模柄等10所小学任教,从事党的秘密工作。
  共和国成立后,中共各级党组织重视教育战线党、团组织建设。1953年后,逐步在县属中学和乡镇学区建立党支部,教育战线党员队伍不断壮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重视解决优秀知识分子入党难的问题,一大批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优秀教职工加入党组织。醴陵市1986年底统计,全市教育系统有党员914人,其中共和国建国前入党仍留在教育战线工作的老党员27人,建国后至“文革”前入党的178人,占总数的19.5%;“文革”中入党的265人,占29%;“文革”后入党的444人,占48.5%。1990年,株洲市教育战线中共党员数由1983年的3620人增加到5844人,在教职工总数中所占的比重由11.3%增大到16.4%。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60年代前称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于共和国初期,即在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建立基层组织。到1990年,全市教职工中有共青团员6779人,占教职工总数的19%;共青团员和中共党员占教职工总数的35.4%,形成了一支政治素质较好的骨干队伍。
  1983年后,民主党派逐步在城区和醴陵市教育系统发展成员,建立基层组织。到1990年,全市教职工队伍中有民主党派成员416人,其中中国民主同盟成员230人、中国民主促进会73人、九三学社33人、中国致公党29人、中国农工民主党23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20人、中国民主建国会8人。
  二 学历结构
  民国时期,对教师的学历要求明确,但由于新式教育尚在初创阶段,实际难以达到要求。民国29年,醴陵县进行资格登记的695名小学教员中,检定为合格教员的109人,只占总数的15.8%,而代用教员205人,暂代教员381人,不合格率达到84.2%;攸县小学教员登记检定不合格率为78.7%,茶陵为79.7%,酃县高达88.9%。中学师资的学历合格率,各县均高于小学师资。
  共和国初期,师资队伍新旧交替,学历合格率仍然偏低。1951年,城区216名小学教师,其中具有中师、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89人,合格率为41.2%。1955年,城区454名小学教师,其中具有合格学历的只有182人,合格率为40%。
  60年代初,随着师范教育的恢复和发展,逐步输送了一批新型师资,合格率才明显提高。1960年,攸县1390名小学教师中,达到规定学历的1015人,合格率达73%。1963年,酃县28名初中教师中,学历合格的25人,合格率达89.3%。
  “文革”期间,中学教育畸型发展,中小学教师层层拔高任教,同时补充大量民办教师,使师资合格率又走回头路。1975年,攸县1233名小学教师中达到规定学历的只有680人,合格率降为55%。1980年,攸县1315名初中教师具有规定学历的107人,合格率仅为8.1%。1981年,酃县293名初中教师具有规定学历的86人,合格率降为29.4%;67名高中教师具有规定学历的13人,合格率仅19.4%。同年,醴陵县1687名初中教师具有规定学历的261人,合格率仅15.4%。
  80年代,境内普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采取调整、补充、培训等有效措施,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队伍得到稳定和优化。1990年,全市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由1983年的61.6%上升到78.8%,另有7.8%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由34.4%上升到58.3%;普通高中由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部分教师转到职业高中任教,学历合格率由52.5%降至48.1%;职业高中创办历程不长,师资薄弱,学历合格率只有21.5%;中等专业学校由于能从部门所属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师资,学历合格率上升较快,由1983年的51.4%提高到70.5%。
  三 教龄结构
  1951年,城区有小学教师216人,其中教龄在5年以下的136人占63%,5~20年76人占35.2%,20年以上4人只占1.8%。
  80年代,教龄结构渐趋合理。1984年,全市24273名中小学教师中,教龄在5年以下4620人占19%,5~9年6667人占27.5%,10~14年5202人占21.4%,15~19年2870人占11.8%,20年以上4914人占20.3%。5个教龄段之比,约为2:3:2:1:2。15~19年这一教龄段所占比例比较小.是因这一教龄段适逢“文革”期间,其时师范院校普遍停办,师资来源一度中断。
  1990年,全市24879名中小学教师中,“老、中、青”年龄梯度结构也较合理,30岁以下8417人占33.8%,31~40岁8839人占35.6%,41岁以上7623人占30.6%。3个年龄组,约各占1/3。
  四 职称结构
  1962年底,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标准,全市对2154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考核。其中,能胜任教学303人占14%,基本胜任1615人占75%,不能胜任236人占11%。根据考核结果,对小学师资及时调整,完全不能胜任本岗位教学工作的,或由高一级学校调至低一级学校任教,或辞退,或转行,共精简下放306名。
  1981年,根据教育部的统一标准,境内中小学教师全部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大致相似。城区8765名中小学中,能胜任教学1573人占17.9%,基本胜任4039人占46.1%,教学有困难2602人占29.7%,不能胜任教学551人占6.3%。这一结果表明,骨干教师不足1/5,而不合格或基本不合格的教师占到1/3以上。根据考核结果,次年调整中小学教师1045人,其中辞退民办教师657人,转行111人,降级任教277人。株洲县4490名考核对象,能胜任教学的占13%,基本胜任占45.9%,教学有困难占34.7%,不能胜任占6.4%。醴陵县1214名乡镇初中教师,能胜任教学1.3%,基本胜任33.6%,教学有困难56.5%,不能胜任占8.6%。其他各县乡镇初中师资水平都普遍偏低,问题比较突出。
  同年,境内中等专业学校首次开展教师职称评定工作。8所中等专业学校580名专任教师,评出副教授1人,讲师146人,教员325人,实习教员108人,具有高级职称(副教授)和中级职称(讲师)的约占1/4。
  经过几年调整和培训,全市中小学师资队伍素质普遍有提高。1985年,株洲县结合普级初等教育验收,对全县2768名小学教师考查的结果,能胜任教学占29.4%,基本胜任占56.9%,教学有困难下降到13.3%,不能胜任只占0.4%。1986年,醴陵市考查教师的结果,教学有困难的初中教师由1981年56.5%降到43%。
  1987年,全市进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教育战线分为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和小学4个教师系列,开展首轮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于1988年基本结束。高等院校参加职务评审的1007人,评出教授17人,副教授200人,讲师429人,助教361人。中等专业学校参加职务评审的747人,评出高级讲师102人,讲师262人,助理讲师236人,教员147人。教育部门所属中学(含职业中学)参加职务评审的6396人,评出高级教师401人,一级教师2092人,二级教师2743人,三级教师1160人。教育部门所属小学参加职务评审的14328人,评出中学高级教师21人,小学高级教师1771人,小学一级教师6440人,二级教师5360人,三级教师736人。
  1990年,全市中专、中学和小学,在职教师高、中、初级职务比例与1988年大致相似,只是高、中层次略增1~4个百分点。中专教师已评定职务的762人,其中高级讲师112人,讲师288人,助理讲师244人,教员118人,高、中级职务占总数的52.5%。中学教师已评定职务(包括非教育部门中学师资)的6802人,其中高级教师431人,一级教师2322人,二级教师2838人,三级教师1211人,高、中级职务占总数的40.5%。小学教师已评定职务(包括非教育部门小学师资)13908人,评出中学高级教师19人,小学高级教师1868人,小学一级教师6269人、二级教师4990人、三级教师762人,高、中级职务占总数的13.5%。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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