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师资培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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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13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师资培训
分类号: G451.2
页数: 6
页码: 129-13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株洲市的教育的师资队伍的师资培训的培训方式、培训基地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 教育 师资培训

内容

一 培训方式
  民国27年始,湖南师资培训由省教育厅直接主持改为省、区、县三级负责,由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训练中心学校校长或教导主任,各师范学校招生区域内的省立师范学校或省立中学,训练该区域内的国民学校校长或教导主任及中心学校教员,各县政府训练国民学校教员。是年暑期,茶陵县送训中心学校校长及教导主任20人、国民学校校长及中心学校教员192人、县内调训国民学校教员172人,为境内师训之始。是年寒期,攸县和酃县开始举办国民教育师资短期训练班。29年暑期,醴陵县开始举办国民教育师资短期训练班,一般训练3~6周,讲习小学教材及教法,小学组织及行政等6个科目。至32年,境内各县师训成绩显著.结业学员为醴陵县185人,攸县303人,茶陵县224人,酃县147人。
  共和国成立后,主要培训中小学教师。其主要方式是:
  (一)离岗进修 自50年代起,高中教师输送到省内外高等师范院校代培,初中教师输送到省内师专、教师进修学院等校进修,小学教师则由市、县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培训。教师离岗进修经历过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53~1956),主要培训小学教师,以解决经过全面整顿后小学合格教师的不足。攸县师范学校自1954~1956年,举办一年制或半年制离岗轮训班11个,为原湘潭地区10个县培训小学教师547名。第二阶段(1971~1983),主要培训初中教师,以解决中学师资奇缺问题。株洲县举办半年制或一年制的学科进修班34期,培训初中教师1830人次。第三阶段(1984~1990),主要开展中小学师资学历进修,教师离岗进修形式趋向正规化、系列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培训”的原则,分层次制订小学、初中、高中师训规划,按各县(市)及乡(镇)教师总数的3~4%选送培训人员。离岗培训人员列入正式编制,考试成绩合格者国家承认其学历。1984~1990年,全市共招收中师进修班5届学员1094名,其中已毕业4届取得中师学历者927人。
  (二)函授学习 1958年,各县设立教师函授学校(后改称函授站),配备专职干部,组织小学教师参加中师函授学习。高师函授则委托湖南师范学院函授部负责。1962年,全市参加函授学习的中小学教师共1200多人,占教师总数的55%。“文革”期间,函授中断。1978年始,普遍恢复教师函授教育。市、县均建立函授机构,市教育局设立中师函授站,各县(市)在教师进修学校设立函授部,各乡镇学区设兼职干部协助管理。高师函授则在市教师进修学院设立函授部管理。中师函授设有4年制中师函授班、3年制卫星电视中师班。1982年始,各县为缩短学习期限,开办“中函提前班”,分期抽送中师函授学员到县教师进修学校学习半年或一年,提早毕业。1986年始,从应届参加全国高考上线考生中,招收高师函授普通班、中师函授普通班和电视大学师资班,毕业合格者由国家正式录用,享受大专或中师毕业生待遇。1978~1990年,全市招收中师函授学员5届6657人,其中已取得中师学历的2733人。
  (三)业余自学 教师在职业余自学,自50年代始即予重视,教育行政部门常年采用多种方式组织教师参加。(1)举办短期训练班。市区1953年设立小学教师星期日进修学校,要求初师或初中以下文化水平、难以胜任五年一贯制教学工作的教师参加学习,使其达到初中或初师毕业水平。各县利用寒暑假举办短训班更为经常。据茶陵县统计,1974~1982年培训高中教师8期800人次,初中教师16期2120人次,小学教师10期5000人次。株洲县在1978年暑假,由县、区、乡三级分别举办高中、初中、小学主要学科教材培训班,参加者4574人,占当年全县教师总数的80%。(2)组织文化补习。1983年,各县组织实际文化不及初师毕业程度的教师参加文化补习,通过2年时间学完省编语文、数学两科初师文化补习教材,经统一考试合格者颁发初师毕业证书,为进修中师课程铺平道路。株洲县1171名对象参加文化补习,541名通过考试合格。(3)组织教材教法过关学习。1983年始,组织教龄不满20年而又无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材教法过关学习,帮助这些教师熟悉并掌握所任年级的教材内容及教学要求。据株洲县1985年统计,全县有1400名中小学教师参加教材教法学习并经考试过关。(4)组织《专业合格证书》考试。1987年始,组织教龄在20年以下,已取得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但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作为教师考核、聘任、晋升的依据。自1987年开考以来,全市共有21902人科次参加考试,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的1116人,初中教师合格证的15人,幼儿教师合格证的384人。(5)组织自学考试。1984年始,全市中小学教师参加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的成倍增加,市、县还先后开办汉语言文学师范班、教育行政管理专业自学视听班、英语专业自学视听班。
  (6)开展岗位轮训。1990年4月,市教委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进行全员周期岗位轮训。参加首批岗位培训的小学教师657人,小教行政干部219人;中学教师541人,中教行政干部10人。
  1990年,全市在编培训的小学教师3858人,初中教师645人,高中教师338人,占在编教师总数的19.5%。
  1978~1990年,全市通过进修、函授和自学等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共有4295名教师通过培训取得合格学历,其中取得中师学历的教师3660人、大专学历的530人、本科学历的105人,相当于把在编教师学历合格率提高17.3个百分点,使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偏低的状况得到较大改变。
  二 培训基地
  清末至民国时期,借助师范学校或举办短训班以培训师资。共和国成立后,师资培训除师范院校仍兼负部分任务外,开始建立专门机构和场所。1951年4月,市立中学附设小学教师训练班。1953年,开办小学教师星期日进修学校。1958年9月,开办教师业余进修学校和函授学校。“文革”初期,师训工作一度中断。1972年,市、县设立教师辅导站,师训得以恢复。
  1981年,为建立初中教师培训基地,占地13.6亩的市教师进修学院在东区荷塘铺正式成立。
  1987年4月,市政府根据实施市管县体制后,因行政区域扩大机械人口增加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需要,初中师资培训培养任务陡然加重,而学院地方狭小无法扩建的现实,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将学院搬迁到河西天台山征荒新建,既担负培训在职初中师资又招收普通师范专科生的任务。市政府对此项工程十分重视,把工程列为市“八五”计划重点之一,拟定征地400亩,总建筑面积64710平方米。同年11月,第一期工程破土动工,征地210亩,计划投资1000万元,完成建筑面积25300平方米,并争得省教委安排世界银行55万美元的贷款以充实现代化的教学仪器设备。1990年8月,第一期工程胜利竣工,总投资突破1600万元,建筑面积达25414平方米,学院新貌初具规模。
  1980年,为建立小学师资培训基地,全市各县(市)郊开始创办教师进修学校。到1990年,全市办有郊区、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酃县等6所教师进修学校,总共有校园面积322亩,校舍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米,教职工171人(专任教师100人),学员1954人(离岗405人、函授1549人),累计培训小学教师近万人,其中获中师毕业证书的3660人,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1261人。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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