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幼儿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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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10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幼儿教育
分类号: G61
页数: 7
页码: 9-15
摘要: 本章记述了幼儿教育的幼儿园、学前班、保健与教育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 教育 幼儿教育

内容

第一节 幼儿园 学前班
  一 幼儿园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醴陵县张汉英于县立女子高等小学堂附设蒙养院,以音乐教师为保姆(清末称幼师为保姆)。该院比湖南省最早创办的省立蒙养院仅晚一年,为株洲境内现代幼儿教育的开端。试办一期后,因经费不足停办。
  民国25年,醴陵县李隆尹、刘少墉创办平平幼稚园于状元洲。次年,抗日战争爆发停办。民国32年,醴陵县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余慕班创办幼稚园于状元洲教育馆,后迁关家巷容园,入园幼儿30名,皆当地富豪子女。抗日战争期间,长沙保育院迁茶陵,收容岳阳、临湘沦陷区儿童500余人及粤汉铁路员工子女100余人,施以初浅的幼儿教育,成为当时境内规模最大的一所幼稚园。民国36年,攸县民众教育馆创办一所幼稚园,入园幼儿30人,未几停办。
  1952年,衡阳铁路局株洲铁路段开办幼儿园,设4个班(大、中班各2个),入园幼儿100人,为株洲城区最早开办的一所幼儿园。稍后,株洲机车车辆修理厂(今株洲电力机车厂)和331厂(今南方动力机械公司)相继办起幼儿园。1953~1957年,一批中央和省属大中型企业在株洲落户,城区工矿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开始有较大发展,到1957年底共有幼儿园7所,保教人员96人,入园幼儿826人。
  “大跃进”期间,为适应农村人民公社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需要,城乡幼儿园一哄而上,是年底境内托儿所、幼儿园剧增到1797所,入托入园幼儿51843人。
  这些幼儿园中的绝大多数,是以婆婆姥姥带孩子形式组织起来的,既无师资,又无必要教学设施,根本不具备办园条件,“大跃进”过后,又一哄而散。到1962年底,城区剩下幼儿园20所,55个班,入园幼儿1482人,其中教育部门办1所,民办3所,厂矿企事业单位办16所。醴陵县城剩下幼儿园4所,入园幼儿112人,农村托儿所13所,入托幼儿579人。攸县、茶陵县、酃县农村幼儿园均停办。
  1963年后,国民经济好转,城乡幼儿园略有发展。1966年“文革”开始时,城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被斥为“培养修正主义的苗床”,或被迫停办,或下放基层。农村则因少受干扰和实行集体化生产的需要,幼儿园(所)有较大发展。1972年上期,株洲县洲坪公社将军大队办“红孩子班”试点,幼师由大队记工分,略高于同等妇女劳动力,教学业务由小学统一管理。试点成功,当年在全县推广,办班7个,入班幼儿2265人。1975年全市幼教纳入“五·七”教育网。1976年,农村掀起“农业学大寨”高潮,为集中劳动力投入农田基本建设,社队幼儿园(班)大兴,境内幼儿园(班)增加到3285所,入园(班)幼儿67382人。与“文革”前比,幼儿园(班)数和入园(班)幼儿数增长数十倍至百倍。1977年后大多停办。
  1979年,推广桃江县“三教”(普通教育、业余教育、幼儿教育)一起抓的经验,采取农村办班、城镇办园的办法,发展幼教事业,到1980年全市有幼儿园(班)518所,入园(班)幼儿29147人。1981年后,贯彻教育部门办园、厂矿企事业单位办园、城镇办园和乡村办园并举方针,城乡幼儿园又有较大发展。至1984年,全市幼儿园(班)增加到573所,入园(班)幼儿达40583人。此后,农村普遍改办学前班,幼儿园大大减少。到1990年,全市只有幼儿园140所(其中厂矿企事业单位办135所,教育部门办3所,农村办2所),入园幼儿14309人,幼儿教师1221人。
  二 学前班
  1976年,茶陵县火田公社五门大队投资1055元兴办学前班,吸收5~6岁儿童入学,教学业务由五门完小负责。随后,全社14个大队皆办起学前班。1979年,贯彻省委桃江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开始在较大范围兴起和发展。1980年,醴陵县各区、社、大队普遍兴办以5~6岁儿童为主要对象的学前班,到1982年春全县共办学前班549个,入班儿童23917人,入班率为95%。1983年,株洲县开展“创先进学前班”评比竞赛活动,全县32个社镇均办学前班,各中心小学还兴办示范学前班,经县两次检查验收,有122个学前班获奖。1984年,贯彻湖南省“乡镇中心小学必须兴办学前班”的精神,全市共办学前班1082个,年底经省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
  1987年,市教育局为加强农村幼教工作管理,颁发《株洲市农村学前班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对学前班的性质、任务、组织领导、教学管理、财产管理、幼师纪律和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1990年,全市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1577个,入班儿童44890人。
  1989年,新成立的市教育委员会对城区小学附设学前班抽样调查,发现其教学活动小学化倾向严重,收费偏高,认为不符合幼儿身心发育特点,又导致幼儿园教学体制断层,并加重家长经费负担,弊多于利.遂于次年通知停办。
  第二节 保健与教育
  清末、民国时期,境内幼稚园一般以保健为主,间有少量唱歌、跳舞、数数、识字等教学活动。共和国成立后,实行保教合一。
  1952~1957年,厂矿企事业单位幼儿园按幼儿年龄分大班(6岁左右)、中班(5岁左右)、小班(3~4岁)和混合班4个层次上课,开设语言、算术、唱歌、游戏、体育等5门课程,但限于设备、师资,多数偏重以“保安全”为主。农村季节性农忙托儿所一般无教学活动。1960年,市干部幼儿园受小学教学改革影响,增设拼音课,利用图片、儿歌配合教学,其中大班每节课识字20~30个,当时被作为“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
  1962年11月,市教育局制定《株洲市幼儿园暂行工作条例》,对幼儿园教育任务和培育目标作出明确规定,要求贯彻“以保健为基础,保教合一”的原则。教学方面,以课堂教学为主,每班每日上课5节,内容为认识环境及发展语言、计算、音乐、美工、体育等项。保健方面,培训保育员提高其素质,增添必要医疗设施,确保幼儿健康成长。到1963年,湘江机器厂、田心机车车辆厂、株洲冶炼厂、株洲化工厂等大型企业幼儿园,开始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医生,建立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文革”期间,保教规程被打乱,教学内容政治化,教学方式成人化。上课单调地讲阶级斗争故事,背诵毛泽东语录,教唱现代京剧《红灯记》等8部“样板戏”选曲。1975年,市幼儿园(原市干幼儿园)还组织过幼儿评《水浒》,到街头宣传“毛主席最新指示”等严重脱离幼儿实际的政治活动。
  1979年,贯彻《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开始全面纠正“文革”中“左”的作法。1981年10月,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育纲要》,规定幼儿园的教育任务是对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其健康活泼的成长。根据《纲要》精神,境内幼儿园一般开设有生活卫生、体育、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等课程。市幼儿园,采取上午上课,下午做游戏及自制玩具和教具的作法,来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培养幼儿动手动脑的能力。株洲硬质合金厂幼儿园,采用木偶教学、情境教学、电化教学等多种形式施教,收到良好效果。在贯彻《纲要》的过程中,教育部门和办园单位都十分重视幼儿师资的培训,到1990年全市1200余名专职幼师,大多数已经过专业培训达到合格学历。
  1980年,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发布《托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草案)》,全市幼儿园(所)卫生保健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城区成建制幼儿园配有专职医务人员,对体弱、病儿进行矫治。对幼儿早操、晨检、早饭、作业、午饭、午睡、游戏、户外活动、晚餐一日生活活动,进行科学安排,培养幼儿良好生活学习习惯。到1990年,全市在册100名以上幼儿的正规化幼儿园,均按部颁标准建立了卫生保健制度。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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