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私塾 书院 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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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图书
唯一号: 18052002021000010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私塾 书院 县学
分类号: G52
页数: 5
页码: 4-8
摘要: 本章记述了株洲市教育的私塾、书院、县学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株洲 教育 教育机构

内容

第一节 私塾
  清末,境内私塾遍及城乡,尤以宗族兴办的家塾较多。据《酃县志》载,时县城西街罗姓、枧田洲段姓、西台张姓、浆村孟姓、龙潭何姓、水口朱姓、十都万姓等都办有家塾。家塾之外,还有官宦富户延师进屋的“坐馆”,塾师自行设馆的“私塾”。私塾按教学程度划分,有蒙馆和经馆两类。蒙馆招收启蒙学生,以点读、识字、写字为主。经馆招收已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学生入学,以讲授儒家经典为主。按办学途径划分,有家塾、学馆、义塾三类。一户或几户联合聘请塾师来家教育子弟的为家塾或称坐馆;塾师出面邀集学生设馆授课的为学馆,这类私塾为数较多;官府或宗族出钱聘请塾师,在祠堂、庙宇等处设馆,免收学费的为义塾。私塾以单个讲授为主。蒙馆一般以《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为必读课本,女生另加《女儿经》;经馆以《四书》、《五经》为主.诗词为辅。民国后,有的私塾也讲授文化科学知识,将普通小学的语文、算术、珠算课本列为教材。
  民国时期,政府多次颁布取缔私塾兴办小学的命令,但因财力拮据,政府兴办的小学不能满足生源需求,私塾仍遍布城乡。民国18年,酃县有私塾117所,在馆学生1272人,塾师117人;政府办的小学有29所,在校学生1156人,教师111人。私塾馆数、学生数和塾师数,分别是小学的4倍、1.1倍和1.05倍。民国26年,醴陵县人口教育程度统计:上私塾的57029人,占全县总人口477359人的11.95%。
  塾师工资一般按年计算,工资多少取决于学生人数。蒙馆生一般每年交银元2~3圆,或大米3~5斗;经馆生则数倍于蒙馆生,高者达银元20~30圆,贫寒子弟皆难以入馆。茶陵县、酃县等地每年春插时,由学东为首邀请当地豪绅和学生家长共商学费问题,叫议学。家长则根据子弟学习成绩优劣、家庭经济状况,自报公议确定交费数额,少则银元2~5圆,多则10圆左右。塾师除工资外,尚有少量外酬,但各地不一。茶陵县八团的梯垄、东黄、石鼓等村的私塾,规定端午、中秋两节,每个学生馈赠塾师“恭敬米”一桶、蛋7~9个,洣江乡五龙坪塾师可得菜钱一串(1000文),大米一斗。塾师生活虽清苦,但一般教学认真。民初,醴陵县胡敬斋(清末拔贡)、攸县符磊度创办的私塾,重言传身教,深为时人称道。醴陵县周澍芬、汤雨岩主办的王仙永庵经馆(民国10~37年),教学严谨,人才辈出。红二十五军军长蔡升熙、国民党爱国将领陈明仁等醴陵籍军政要员,均曾就读于该馆。民国19年秋,易家湾人王占魁因患眼疾行乞至今株洲县平山乡白鱼滩,乡人见其知书达理,能写会算,便腾屋凑桌,办起私塾,请王执教。王教学尽心,只求衣食,不收学费,学生由开馆时的10多人很快增至几十人。王执教16年,使十年九涝,无钱办学,多数人家几代人不识字的白鱼滩数百人脱盲,乡民至今仍感其德。
  第二节 书院
  唐始设书院,宋代大盛。据文献记载:两宋时期湖南有书院64所,分布在今株洲境内的有当时属湘潭县的主一书院,醴陵县莱山书院、西山书院、江东书院,茶陵县明经书院、南溪书院、紫微书院,酃县台山书院等。南宋书院受当时“东南三贤”(张南轩、朱熹、吕祖谦)影响较深,以研习理学著称,重视“求仁履实”,讲求“经世致用”。
  元元贞二年(1296),攸县绅士谭渊捐田百亩,兴建攸县第一所书院——凤山书院。该书院以其“理学节义之风”影响一代士林。元大德八年(1304),陈仁子归隐茶陵县腰陂乡东山村故里,倾其家资创办东山书院。他购置良田360亩,作为书院长年办学经费来源;亲书“万世纲常在,六经道义门”门联,以明办学宗旨;亲登讲台讲学,反对科举利禄,重修身之道和培养经世之才,一时声名大震,学者景从,成为当时湖南有名的私家书院。
  明弘治十七年(1504),茶陵知州林廷玉建洣江书院,集诸生讲习。尝言:“民风不纯,士气不端,以道之不明故也。”该书院从创办至清末,数百年间,弦歌不辍。清末状元肖锦忠、榜眼曹贻孙,皆出自该院。
  元明两季,为政者只推官学,书院发展缓慢。明末,朝廷令撤天下书院,书院发展停止。自元至元十六年(1279)至明崇祯十三年(1640)的361年间,境内仅增书院15所,其中醴陵县3所,攸县4所,茶陵县7所,酃县1所。
  清初,战乱连绵,境内书院不少毁于兵燹。雍、乾以迄,朝廷倡导文治,地方官吏望风承旨,士绅乡党积极响应,书院发展远胜前朝。至光绪初年,全省有书院252所,株洲境内据有43所,其中今株洲县朱亭镇1所,醴陵县6所,攸县8所,茶陵县18所,酃县10所。其佼佼者是醴陵县渌江书院。该院于乾隆十八年(1753)由醴陵县知县管乐倡议,在朱子祠右侧宋、元、明、清4代学宫故址动工兴建,历经三任知县经营建成。书院学风严谨,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生员增至80人,执教者皆一时名流,前后计有进士12人,举人33人,拔贡、副贡、副榜3人主掌院务兼教授。左宗棠于道光十七至十八年(1837~1838)任院长,倡导“读书当为经世之学,科名特进身之阶耳”,重视育人。左发给生员日记本,令其记载习课情况,逐日检查。荒废学业不认错两次者,取消生活补助,错误严重者给予体罚直至除名。辛亥革命烈士宁太一,北伐战争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张翼鹏,八路军副总参谋长左权、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李立三及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张子意等,均曾就读该院。
  第三节 县学
  西汉,始设县学。县学为封建时代地方官学。据清同治版《攸县志》记载:“庠、序的教育制度废于秦”,但自“西汉……,稍修学宫;厥后州县莫不有学。”宋初,茶陵县于城西郊狮口山建学宫。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诏谕所有州县一律置学,随后境内各县皆建文庙。明代县学鼎盛。醴陵县、攸县、茶陵县县学均设文庙内,俗称学宫。元、明、清时期,皆重科举取士,学宫建设代有加强,至清同治年间(1862~1874),各州县学宫规模宏伟,殿宇轩昂。县学的任务是应付科举考试。自宋至清末900余年间,境内各州县中进士者246人,占同一时期湖南省考中进士人数2538人的9.7%。管理县学和承担教学任务的正职叫教谕,副职叫训导。县学招收生员皆有一定份额。宋崇宁三年(1104)规定县学生员名额:大县50,中县40,小县30。明洪武二年(1369)规定:府学生员40名,州县依次减10人。清承明制,但县学生员名额有所增加。康熙九年(1670),茶陵为大县,额取举人15名,廪膳生30名,增广生30名,与直隶州同。酃县为小县,咸丰八年(1858)前,岁科试文学、武学各8名,后各增至10名,共20名。
  清制,童生入县学须经县试、府试和院试三级考试,合格者方得入学,且对家庭出身限制较严。《茶陵州志》载:“顺治九年(1652)题准童生入学,乃进学之阶;不可不严为之防,或系娼优隶习之家及曾经问革变易姓名,侥幸出身,访出严行究问,若教官纳贿容隐生员……一体究革治罪。”生员统称秀才,但资格分三等:一等称廪膳生,每年可从国库领取白银四两;二等叫增广生,不能领取廪膳银,但可补廪膳生缺;三等叫附学生。生员进学并不以课业为重,主要是多练八股文,以便通过岁科考试,取得参加乡试资格。清代湖南乡试时间,规定在子、卯、午、酉年的八月。乾隆九年(1744)规定中额正榜全省为49名,每额中举人1名,准送应试生员80名。故清代湖南历届参加乡试生员,常在四、五千人之间,能够中举者,只占1%强。许多人垂髫入学,皓首穷经,到头来依然是青衿一领。光绪二十一年(1895),清廷“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县学遂废。

知识出处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株洲市志(第十三册·教科文)》

出版者:湖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记述了株洲市的科教文发展与现状,由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共6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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