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套人民币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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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唯一号: 151834020220000473
专题名称: 新中国第一套人民币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091.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1949年4月,本区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券别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7种,原解放区的货币停止发行,按规定比收回。1951年底,人民币成为唯一合法货币。至1953年12月,人民币的面额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等12中,版别62种。1955年5月10日,第一套人民币停止流通。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共分11章、42节,15万余言。本着详今略古的精神,总括地记载了上迄1840年,下止1990年荷泽地区金融发展史。本区自清朝末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桎梏下,生产力极度低下,战乱频仍,扼制了金融业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金融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从业队伍壮大,服务领域拓宽,传统和现代全新业务迅猛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地区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本区的金融事业进入了昌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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