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妾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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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唯一号: 151834020220000141
专题名称: 纳妾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668.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旧社会官、绅、富豪人家,如果妻不生育或不生男孩或男方喜新厌旧便行再娶,俗称“纳妾”、娶“二房”或“娶小婆”。被娶作妾的多是穷家之女,多数是岀卖(立卖身契)或贪图厚礼而为之。过门后,生活地位低下,尽受“大婆”和丈夫的虐待。有侍婢转妾的称丈夫为“叔”,称大婆为“婶子”。自己的亲生子女不能喊自己“娘”,改称“婶”。为妾的人,有的不堪屈辱虐待,自杀者有之,潜逃者有之。解放后,此俗已严令禁绝。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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