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鲁办发[1985]35号文件精神,加强录像管理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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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宣传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6976
事件名称: 1986年1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鲁办发[1985]35号文件精神,加强录像管理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09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1月27日
结束时间: 1986年1月

事件描述

1月27日,会同地区广播电视管理处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鲁办发[1985]35号文件精神,加强录像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严格禁止营业性录像放映活动;加强对新设放映点和闭路电视及录像设备的管理;认真做好录像带的供应工作;切实加强对录像管理工作的领导。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宣传志

《菏泽地区宣传志》

出版者:中共菏泽地委宣传部

党历来十分重视宣传工作,它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 “文化大革命”动乱期间党的组织机构瘫痪、宣传工作一度停滞外,党的宣传部门始终围绕着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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