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录像放映管理工作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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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宣传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6960
事件名称: 1985年4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录像放映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09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4月23日
结束时间: 1985年4月

事件描述

4月23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录像放映管理工作的意见》。针对一些放映点通过各种不正当渠道购进、翻录和擅自放映淫秽、色情片目的情况,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录像管理工作,本着既开放又管住的精神,积极加以引导,切实保证录像放映这一现代化宣传手段的健康发展。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宣传志

《菏泽地区宣传志》

出版者:中共菏泽地委宣传部

党历来十分重视宣传工作,它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 “文化大革命”动乱期间党的组织机构瘫痪、宣传工作一度停滞外,党的宣传部门始终围绕着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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